护校合同书(共10篇)
1.护校合同书 篇一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长治市郊区学校保卫人员工作职责》和《长治市郊区学校保卫人员管理规定》以及校方提出的安全保卫要求。
2、保卫人员应树立高度责任感,对学校安全保卫负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门房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3、保卫人员要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火、防盗,负责校内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案件应立即报告xx和学校负责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地点在校保安值班室。
5、保卫人员必须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做好防盗工作。
6、保卫人员要本着对学校安全负责的精神,按学校规定,定时开关校大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学校专用的请假单。否则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
7、对有学生佩戴校卡的学校,保卫人员对未佩戴校卡学生有权不让其进入校园。上课时间(包含晚自习)因迟到要进入校园的学生,必须在确认学生身份后才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对骑车、溜车、穿拖鞋、染发、衣冠不整、穿奇装异服、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通过通透围墙购买物品学生应及时加以制止,劝其立即纠正或通过班主任要求学生限时纠正。
8、非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外来人员来访确需进入者,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内。
9、保卫人员在学生入校前30分钟前开启校门,上课铃响后全关闭。放学时应按时开启校门,30分钟后关闭。校门开启后须离开值班室站立值勤,看护学生进出学校。
10、在上学、放学时段(特别是下午、晚自习放学),保卫人员有责任维护好校门口环境秩序,禁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周围逗留大声喧哗。对在校门聚众吵闹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现象,应予劝阻,对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有责任报告xx0和校领导,并协助xx0处理有关事情。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禁止客运车辆在校门口候客及其它任何车辆无故乱停乱放,保证校大门口的畅通无阻。校门口-交通堵塞时,应及时疏导。发现学校门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现象及时阻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11、保卫人员应禁止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内。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经学校领导同意,验证许可做好车牌登记后,方可进校。
12、保卫人员应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保安人员的工作报酬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经学校考核合格,教育局审批后,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每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850元整。
2、乙方如果因故不再继续从事保卫工作,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并书面上报区教育局,否者最后一个月工资不予发放。
三、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1、辱骂殴打教师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2、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
3、工作散漫、不负责且屡教不改。
4、当班期间擅自离岗。
5、邀约他人在保安室酗酒、打牌。
6、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到期前15日,双方如愿意,应重新签订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教育局留存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学校校长(公章)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2.假期护校值班制度 篇二
假期值班护校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值班教师应顾全大局,无条件地服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排。为了有章可循,严肃值班纪律,特作如下规定:
1、教师值班护校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值班护校安排一经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禁止由校外人员代替,如遇特殊情况需调节的应报告学校领导,以便检查值班情况。
2、学校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处理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
3、值班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值班人员要保持手机开机,确保通讯联系畅通。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发放值班补助,每天10元。旷工、迟到、早退、中途空岗,均视为不负责任行为,如学校及上级领导临时突击查岗发现值班教师有旷岗行为停发值班补助,并追究值班教师责任。
4、值班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次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值班期间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由于值班人员的脱岗、疏忽等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物损失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5、值班时要加强学校的巡视,到校及离校均需巡视一次整个校园,中途巡视不少于2次,并作巡视记录。特别是要加强对校内重点地段的巡查,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上级每个查岗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值班人员接上级领导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拿起话筒,应说:您好,张庄小学);
7、值班人员应认真、仔细的做好值班记录,字迹应清晰,不得在记录本上乱涂乱画,并增加巡视一栏。
8、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等工作场所卫生,禁止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喧闹,以免影响值班。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桌椅按原位放好摆列整齐。
9、严格把好本单位的大门,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经值班教师同意,并做好记录。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
10、值班人员每次值班首先到门卫室领取钥匙,值班结束后将钥匙及时归还门卫,以便保证下次值班人员能准时到岗,做好值班工作。
张庄小学
3.护校队制度 篇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瓯北镇中心小学护校队:
一、领导机构 队 长:木合体别克 副队长:余新国 努如木
二、工作宗旨
成立护校队,以加强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为目的,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为宗旨,树立“质量立校、安全第一”意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三、护校队名单
队长: 木合体别克 余新国
队员: 努如木 别克波森 马海龙 姚云毅
刘 潇 马建林
木合塔尔 努尔哈那提
努尔别克 努尔波森
阿山别克 阿黑哈提
陈 英 吾木尔江
值班时间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 ——19:30
(注):在轮流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队长报告解决。
四、工作职责及方法(总则)
1、在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学校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2、对学校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如火灾、水灾、打架等)。
3、处理好师生内部的矛盾,解决外在矛盾,排除一切不良因素对学校教学秩序的干扰。
4、发现校内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具有防范意识。
5、当师生的安全、生命、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护校队成员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采取正当防卫手段制止恶劣事件进一步扩展。
6、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7、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学校教务处处理。
8、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值班期间不得善离岗位。
9、值班时队员间要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和交流,不要发生一些伤害队员之间感情的事。
10、工作中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批评,日常行为要讲究修养。
11、护校队队员的工作范围包括教室、校园生活区。
阔克铁热克乡寄宿制中心小学
2011年2月25日
阔克铁热克乡寄宿制中心小学护校队
工
作
制
度
4.护校协议书 篇四
甲方:庄浪县卧龙学区阳坡小学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特聘请为卧龙学区阳坡小学护校人。经甲乙双方商议,特拟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待遇: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生活用电、水、暖及用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护校时间内必须住在学校,保证校园时时有人看管,不允许居民和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2、乙方经常巡视校园,发现险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第一现场,并把险情及时向校长做具体汇报。
3、乙方必须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公有财产不得私自出借他人,若由于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由乙方折价赔偿。
4、乙方在护校期间,如因病和其它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看护期为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及寒假,甲方付给乙方护校劳务费 600元,待护校责任结束付清劳务费。
三、护校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4年2月25日。
此合约一式两份,护校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庄浪县卧龙学区阳坡小学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5.精选护校行动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检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督促落实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二、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党委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二提升、二推进”的任务目标,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全县“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晋军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治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何伟兼任。负责全县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协调指导和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查校园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要迅速会同各乡镇党委、政府、教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逐一梳理检查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等,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治安乱点,要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要建立经常性的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建档,限期解决问题。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管重点人员。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社区、村庄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与学校有矛盾纠纷的人员要开展化解工作;对不能及时化解的,要部署落实相关人员的管控措施。同时,对校园周边其他各类重点人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人员、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落实教育、疏导、稳控。对精神病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及各类公场所轻微滋事、扰乱秩序的,要迅速出警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三)严密防控网络,大力整治周边秩序。要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注重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警力部署,实现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加强校警管理,切实把校警用在工作岗位上,并强化日常管理。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发挥乡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巩固“五个全覆盖”,即:校警护校全覆盖、视频监控全覆盖、护学岗制度全覆盖、法制教育全覆盖、法制副校长全覆盖。要根据辖区校园分布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指导,大力推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法制宣传,严打涉校犯罪。各派出所要利用寒假开学的机会,深入辖区校园,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和防范教育。通过法制讲座、防范教育,向广大师生讲授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发生警情如何报警求助、如何自救等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自救能力。2月底以前,各所要完成安全教育活动,影像资料上报治安大队。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重大线索,要及时上报县局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0日至3月31日)各派出所要按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利用平面、立体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所要全面铺开学校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所长要亲自过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对重点问题和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派出所对未完成工作目标或学校及师生不满的要责令重新整治,对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要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各派出所要从“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所长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二)问题解决要到位。要在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针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销账不放过”的要求,分阶段突出工作重点,攻克工作难点,切实做到“时时有亮点、处处有突破”,力争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各派出所所长为校园周边治安直接责任人,务必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民警人头,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不流于形式。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园周边治安混乱、重点人员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坚决做到“出事即问责,一查即到底”。
(四)协作配合要到位。要会同综治、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定期检查评估安全防范效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
(五)信息报送要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树立情报信息意识,保障信息畅通。每月1日前,各所书面上报阶段性小结(附开展工作影像资料);每月1日、15日前上报《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20XX年1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6.值班护校责任书 篇六
为了使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教师的人身安全,使全体教职员工过好节假日,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护校、值班人员职责
1、护校、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学校安排表中的顺序及组别轮流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违反。
2、护校、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学校安排表中的时间按时接班不迟到,及时交班不早退。交接班时间为每个接班日早晨八点整。交接班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好交接班记录。
3、护校、值班人员必须住校,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行夜间巡逻。并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4、护校、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做到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若因麻痹大意等一切自身因素造成自身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5、护校、值班期间不得在校内打牌、酗酒,不得将外人带入校内,不得私自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开展任何活动。
6、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失盗事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二、护校、值班人员责任追究
1、护校、值班人员必须履行其职责,认真做好护校值班工作,若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护校值班人员承担。
2、寒暑假期间学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履行“护校、值班人员职责”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若因玩忽职守、不履行“护校、值班人员职责”而造成失盗等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对当事人进行加倍处罚,并追究其行政责任。
4、对护校期间不履行“护校、值班人员职责”或因违纪违规而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护校值班人员各执一份。
四、报警电话:7611003(朱王堡派出所)
学校:(盖章)
7.李渡小学护校巡逻制度 篇七
为完善学校安稳工作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巡逻监控,及时处理和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稳定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护校巡逻制度》
1.学校实行安全护校值班巡逻制度,加强校园环境安稳巡逻、监控守护和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与有效处置工作。
2.护校值班巡逻工作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3.学校成立由分管安全的校长任队长,安全责任、思想意识强,身体健康素质好的5-7名教师和保安为队员的护校巡逻队,负责校园环境安全稳定的定时与不定时的巡逻、监控及发生安全事故(件)现场保护工作。
4.学校护校巡逻第一责任人为值周领导(行课期间)或节假日值班护校领导。第二责任人为安稳巡逻护校人员为值周教师、校园保安及护校队队员。
5.学校安全稳定巡逻监控守护工作应特别加强开学前一周、学生上(下)学、课间活动等重点时段学校校门、上下楼道、食堂、各科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区域、场所以及节假日校园环境的安稳巡逻、监控力度,重点防范控制。
6.学校安稳护校巡逻队必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安全稳定巡逻监控,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稳定值班护校带班领导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组织、督导巡逻、监控守护人员开展校园环境安稳巡逻、监控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8.学校护校巡逻、监控守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认真开展做好护校巡逻、监控守护工作。不得空岗、离岗和私自让他人替岗。
9.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护校巡逻监控制度,白天保安、值周教师对校园环境安稳巡逻不少2遍,夜间值班保安巡逻监控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0.学校实行外来人员、物资进出登记验证制度。门卫保安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和大宗物资进出,必须进行逐一严格验证、检查和登记,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
11.校园内发生打架、斗殴、破坏学校财产安全、扰乱教学秩序行为事件时,值班巡逻人员必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与行为作坚决斗争;发生重大安全、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拨打“110”、“119”、“120”报告相关安全急救部门。
12.值班护校巡逻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规范、完整、详实填写护校巡逻相关簿记表册资料。
13.值班护校巡逻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稳定相关工作任务。
14.学校安稳值班巡逻护校工作,要随时接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并配合其工作。
15.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李渡小学
8.学生家长志愿护校制度 篇八
为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治安状况,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稳定,给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设学生家长志愿者护校队,其岗位制度如下:
一、学生家长志愿者护校队由学生家长自愿申报,班里推荐,每班1-2名。要求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经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审核决通过。
二、学生家长志愿者护校队的职责:利用业余时间,在校门口巡逻执勤,协助学校内保人员负责学生上、放学时间段的安全保卫任务。
1、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教育学生自觉讲法、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制观念
2、宣传和发动学生作好防盗、防火、防爆、防灾害事故等防范工作,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搞好学生上、放学时间段治安巡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协助学校内保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
5、随时注意收集、掌握治安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到公安机关。
7、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好发案现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为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提供线索。
8、依法办事,文明办事,维护集体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消水完小
9.护校队工作职责. 篇九
1、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2、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执勤,勤检查,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3、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校园巡查,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5、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宁大路第四小学
2010.5.4
护校队管理制度
1、加强对护校队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对护校队员专业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政治、业务学习会。
3、加强对校内安全、防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巡逻和预防管理工作。
4、对校内召集的各种大型集会、文艺汇演,护校队员必须按要求到位,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5、护校队员在履行工作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相关规定惩罚。
6、全体护校队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为学校安全工作而努力工作。
宁大路第四小学
10.护校队总结 篇十
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护校队年度总结时间:2014年1月3日 地点:护校队办公室发言人:陶海龙
会议成员:护校队全体队员会议记录:朱舟
本年度工作内容及总结
1、护校队工作在主管安全工作的杨主任领导下,由学校安办具体负责指导、监控。
2、队员应熟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一定的治安常识和消防基本技能,具有处置突发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事件的能力。
3、配合学校安办和政教处搞好学校的安全治保工作。
4、本学期进行一次消防救护的培训和演练,经常阅读消防专业书籍,提高消防义务水平。
5、自觉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敢于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6、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执勤,勤检查,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7、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8、加强夜间巡查,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9、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10、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学校政教处处理。遇有学生在校园内搞不健康游乐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11、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遇打架、抢劫、哄闹等要加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安办和政教处报告。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协助有关科室维护学校内部大型集会和文体娱乐活动等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承担学校义务消防队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奔赴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迅速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和求援,做好紧急疏散工作。经常维
护各种消防器械和设备,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救灾的宣传。
14、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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