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

2024-10-22

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精选6篇)

1.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 篇一

合同主要条款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xxxx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第1节 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团风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团政函【2017】53号)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

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

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业主签批的中标合同内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对擅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减少工程量不予补量。

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合同内的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50%后,预付工程款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的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团政府办发【2017】3号文第九条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三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权监理。

第十五条 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4、对乙方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第十六条 乙方代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七条 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

2、向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因素,充分预见各种可能的发生,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5、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承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论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原件,交甲方备查。

8、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9、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乙方应按照团风县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保证金,如未达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11、按要求参加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第十八条 材料供应

1、清单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树木和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另行招标统一采购。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 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批准变更程序和变更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2)未经业主纸质文书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变更设计。

3)乙方必须全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的三倍进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须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审验、下达施工许可,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因不当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力争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3、乙方必须成立项目施工专班。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全面负责组织施工。

4、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段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工程达到规定的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都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予以覆盖隐蔽。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8、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必须迅速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建设,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施工方的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0、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保、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11、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处理周边关系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措施、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甲方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通过监理机构后再由监理部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擅自施工,一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项目经理应及时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受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2)乙方应在每周或每月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每月在25日前报送),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6)通信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系的电话。乙方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电话必须保证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

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3)试样的试验应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9)本标段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无论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的相关因素(除不可预见的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解决,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3-2000。

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先进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过1:500。

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到设计要求。

4、平整后的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

5、平整范围内的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查复验。

7、经监理人员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 GB5202-20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2000《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留置试块、材料送检。各建筑物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本实施技术要求根据5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的驻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5、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术要求根据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 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均匀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5)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磨耗层石屑必须是直径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铺、满铺、龟背型。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五)桥、闸等砼工程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85;(4)《预应力砼用钢丝》GB5223—85;(5)《预应力砼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6)《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7)《热轧钢筋》GBl499—84;

(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92;(9)《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10)《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GBJl46—90;(1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ll3—87,(12)《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13)《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l8—96:(15)《水工碾压砼施工规范》SL53—94;(16)《水工碾压砼试验规程》SL48—94;(17)《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18)《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19)《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20)《水工砼试验规程》SDl05—82;

(21)《水工砼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22)《水工砼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

2、模板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6.3节的有关规定。

3、钢筋和锚筋

(1)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砼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不同部位的砼等级和配合比;

4)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 5)砼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6)浇筑时的气温、砼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 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9)砼试件的试验成果;

lO)砼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5、完工验收资料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砼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各种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图; 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

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图和施工观测资料; 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6、计量和支付

1)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由乙方和监理方计量,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砼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第二十一条

工程验收交付

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项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书,竣工工程分布图,监理相关签证以及监理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监理方验收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

4、乙方(承包人)整改达标后,向监理方提出申请复验,甲方根据监理复验报告,组织中介审计机构通知乙方进行审计验收决算。

5、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第二十二条 保修

1、项目工程经国家验收后,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护,对在国家验收前发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超过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或修缮外,处以重建、返工、修缮部分价款10%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

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工程如延期竣工,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处以罚金500元付给甲方逾期竣工违约金。

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停止施工标段合同价款外,还支付甲方停止标段工程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奖励措施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500元。第二十五条 工程变更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图纸与说明、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因设计与实际有差异需要修改的,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批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3、对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各项目区增加或减少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方式结算。

4、塘堰工程及塘涵管按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变更。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后报业主指挥部审核并经领导批准盖章认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变更增减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2、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予签证。

3、维修浆砌石渠中的“浆砌石修补”项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4、各标段的涵管、下田埠及盖板涵等田间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5、各标段的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由乙方按照县政府采购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按照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植树等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由甲方招标统一集中采购,分标段施工。设备安装运行到位,树木保栽保活。

(三)工程调整条件

发生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甲方有权调整。第二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现场联系人员: 开户银行:

话: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号:

邮政编码:

第2节 工程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和有关法规。确保工程甲、乙双方秉公行事,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庆典活动。

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予拒绝和检举。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实的,依法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或向甲方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对乙方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此《工程廉政合同》与《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八、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招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以上。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个月(自发布开工会之日起,工期包含恶劣气候条件)。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2.如何实现“三工”建设标准化 篇二

项目“三工”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工程项目“三工”建设工作一直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项目驻地建设时,参建职工心里没底,基层工会工作者心里没有尺度,导致不同项目间出现了在同等职工人数条件下,工地生活、工地卫生、工地文化的建设标准却大相径庭。部分项目因为过度建设而造成资金浪费,部分项目却因为建设不到位影响了后勤工作的质量,直接引发了职工的不满情绪,致使心理产生落差,影响工作积极性。针对这一“两头尖”现象,中铁一局二公司工会对全公司在建项目进行一次调研考察,发现项目“三工”建设工作目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缺乏足够的重视。项目领导重视程度的高低,往往直接决定了项目“三工”建设能否顺利开展,是否能够取得成效。工地生活、工地卫生、工地文化搞好了,员工有了一个舒适的工作生活娱乐的环境,才会珍惜现有的岗位,更大程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部分项目领导没有站在增强企业凝聚力、展示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积极性的高度来考虑安排“三工”建设工作,工程施工进点起未能将“三工”建设同计划、同部署、同安排。

不舍得必要的经济投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有的建设规划都与经济投入分不开。部分项目管理者不能充分考虑到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所谓长远利益,就是通过标准化“三工”建设的开展,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凝聚全体员工的创造力,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社会知名度,进而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眼前利益,就是单纯从眼前的效益考虑,不顾及职工的积极性,为节约资金而忽视职工的生活、卫生、文化条件提升。个别项目一味地追求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造成成本压力过大;个别项目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因为太小家子气而失去职工的拥护,失去潜在发展市场。要把两种利益结合起来开展“三工”建设工作,在适应建筑环境要求,适应职工工作生活的需求和工程成本允许的前提下去开展工作。

开展标准化“三工”建设工作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总结开展标准化“三工”建设工作的几项有效措施:

提高标准化“三工”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立和开展标准化“三工”建设是切实维护全体职工利益需求的意识。因施工单位流动性的工作方式和传统的现场管理模式,大部分职工长年累月生活在异地,身心健康和情感生活受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在当前从业思想多元化和劳动力就业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冲击下,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职工的择业观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开展标准化“三工”建设,即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根本利益、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为目标,为广大职工安全有序的劳动条件、卫生舒适的生活条件和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条件的建设提供了硬性的保障,消弭了不同项目员工的心理落差,稳定了员工情绪,培养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树立起开展标准化“三工”建设是推动企业和谐发展需要的意识。标准化“三工”建设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培养企业精神,促进企业文化,深化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将抓好标准化“三工”建设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和谐局面。与项目精细化管理相结合,使标准化“三工”建设活动成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方法之一;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使标准化“三工”建设活动成为展示企业形象的门户窗口;与“职工之家”建设相结合,使标准化“三工”建设活动成为建设和谐企业的阵地;与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相结合,使标准化“三工”建设活动成为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

建立全员参与标准化“三工”建设体系。全员参与是搞好标准化“三工”建设的首要保证。标准化“三工”建设工作的推进需要公司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协调、团委参与;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为“三工”建设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三工”建设协调、执行人,项目部各部门积极配合,全员共同参与的标准化“三工”齐抓共建工作格局和“责任到人,考核到位”一体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三工”建设不能只靠项目领导班子几个人去抓,必须依靠项目全员集体的力量,让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形成企业文化,才能抓得更好。采取活动和制度相结合的办法,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使职工真正看到并尽享标准化“三工”建设的成果,提高了参与标准化“三工”建设的积极性。以硬性标准来约束职工,并通过标准的落实来提高职工保持标准化“三工”建设成果的自觉性。

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项目“三工”标准》。为维护职工利益,在提升员工幸福指数的同时,规范“三工”建设行为,精细管理,杜绝浪费,二公司工会制定推出了《工程项目“三工”标准》,以数字标准形式量化明确了项目“三工”建设的各项内容和建设标准。如职工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或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窦铁成技术夜校(职工夜校):根据项目职工人数、农民工人数确定,课桌数量按项目高峰期全体职工人数1/2设置,课桌规格:长1.2米、宽0.4 米、高0.75 米,等等。

为了配合《工程项目“三工”标准》的执行,公司工会专门制定了对应的考核标准,并对标准进行分值量化,对项目标准化“三工”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三工”标准》除了具有对项目“三工”建设的指导作用外,操作性更强,可执行性更好。不仅为广大职工监督项目“三工”建设提供了依据,也为公司工会工作者进行项目“三工”建设提供了执行标准,避免了因标准不一造成的“两头尖”现象。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各个项目经理部的标准化“三工”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项目做得比较好,但也存在突击、表面化等现象,存在着应付检查的心理。因此,要把标准化“三工”建设长期保持下去,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以《工程项目“三工”标准》为基础建立起综合的考核评比制度,以明确实施和组织落实的责任人为抓手,以落实“三工”建设考评激励机制作推动力,做到建设有目标,管理跟得上,活动有实效,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形成一种自觉。

标准化“三工”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要取得实效,必须认识到位,全员参与,抓住关键,措施得力。在标准化“三工”建设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要做好这项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将标准化“三工”建设活动引向深入,以期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系中铁一局二公司工会主席)

3.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厅、农业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门间专项规划和资金安排统筹衔接不够、建设内容不配套、建设管理不到位、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规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尽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口粮生产能力。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地方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和资金支持。

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三)主要任务。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到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二、加强规划和资金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四)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衔接本省(区、市)的新增粮食产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有关规划,完善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本省(区、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衔接、省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县级政府责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加快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分解落实建设任务,明确重点区域,确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其中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地块和图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善工作和省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各省(区、市)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围绕巩固和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块,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提高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和产出能力。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纳入规划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充实建设内容,实行连片治理,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六)加强建设资金整合。湖南省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意见》(财农〔〕247号)要求,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建立健全统筹安排建设资金的`长效机制,为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开展资金整合试点提供借鉴。各地要结合实际,以县为单位,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整合模式,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部门实施进行整合,也可以突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部门界限推进资金整合。

三、规范项目管理,科学推进工程建设

(七)科学设计建设内容。各省(区、市)要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组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以畅通骨干灌排渠系为基础,协调推进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重视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大力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同步采取农艺和工程技术措施。

(八)强化工程建设监管。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制度,梳理和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升级完善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数据要求,开放数据接口,公开统计结果,为相关部门共享系统提供便利。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和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推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登记造册。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管护到位。强化用途管控,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时,要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纳入范围。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建后管护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范围。

四、增加建设投入,确保质量进度

(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农投入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制订不同类型区的亩均投资标准。各地要调整优化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范围。

(十一)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并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各地可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各地承担的规划任务,继续安排年度建设资金,确保国家投入力度不减,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

(十二)创新投融资模式。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地方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各地要通过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搭建投融资平台等方式,培育符合要求的贷款主体,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提供便利。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农机)、人民银行、林业、银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化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和协调沟通。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逐级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好建设情况自查和总结,全面客观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十四)加强部门协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跟踪掌握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做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协调和统筹规划,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监管,落实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标准委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标准体系。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贷支持。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四

**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1

二、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

(一)开发的必要性„„„„„„„„„„„„„„„„2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4

三、项目区基本条件„„„„„„„„„„„„„„„„4

(一)项目区水文气象„„„„„„„„„„„„„„„4

(二)项目区地质及农田水利现状„„„„„„„„„„„5

四、建设范围、规划及主要治理措施„„„„„„„„„„6

(一)项目范围„„„„„„„„„„„„„„„„„„6

(二)项目建设规模„„„„„„„„„„„„„„„„6

(三)项目建设主要治理措施„„„„„„„„„„„„„7

五、投资估算及来源„„„„„„„„„„„„„„„„8

(一)投资估算„„„„„„„„„„„„„„„„8

(二)资金来源„„„„„„„„„„„„„„„„9

六、效益预测„„„„„„„„„„„„„„„„9

(一)经济效益„„„„„„„„„„„„„„„„9

(二)社会效益„„„„„„„„„„„„„„„„10

(三)生态效益„„„„„„„„„„„„„„„„11

七、结论„„„„„„„„„„„„„„„„12

**乡**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县位于****地区中部,界于N45º00ˊ-48º10ˊ,E87º00ˊ-89º04ˊ。全县南北长350公里,东西宽25至150公里,总面积36543.9平方公里。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农业大县。

**乡位于县境中北部**县城西3公里处,下设18个行政村,其中12个农业村,6个牧业村。据2008年底统计,全乡总人口13140人,共2716户(包括非农业户),哈萨克族占总人口的45%;耕地总面积7.5万亩,牲畜最高饲养量22.6万头(只),年末牲畜存栏18185头(只),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308元。

**乡相邻省道318线。乌伦古河是乡境主要灌溉水源,境内有乌伦古河、额尔齐斯河两大河流,水资源丰富。该乡土地肥活,水草丰美,东北西与蒙古国接壤,是一个以哈萨克为主、多民族聚居的以农为主、农牧结合的民族边境乡。由于自治条件和历史原因,**乡长期以来地下水排泄方式及灌排渠系不配套,造成土地盐碱化严重,目前有中高标准农田建设3.8万亩(含弃耕地),迫切需要改造。

**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现有牧民160户,878人,全村劳动力为293人,哈族(主体民族)占99%。其中贫困人口46 3

胡195人,总耕地面积18000亩,项目区距乡政府驻地以北16公里,项目区东面以阔克阿尕什乡为界,南面以乌伦古河为界,系**乌伦古河灌区。该区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土地面积广阔,地理条件优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该项目区土质肥活,水源充足,农作物连年丰收。目前,由于该片区位于乌河下游,引水渠渗漏严重,农田水利设施不配套,运行时间较长,设施已老化,致使耕地次生盐碱化日益严重,而且有部分耕地已弃耕。

**县委政府结合实际,根据项目区的条件理出了针对该项目区实施的节水实施方案,计划于2014年实施该项工程建设,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

二、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开发的必要性

1、该项目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逐步建立新型城镇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构想,也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主要内容之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牧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传统的灌溉方式使本来就高的地下水位更高,而又无处排水,致使土地下潮,再加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配套,耕作粗放,管理不善,致使耕地盐碱化严重,造成农作物低产,草场严重退化,草的质量数量均很低,草场载畜量不断下降,已不能满足畜牧业发 4

展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农牧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影响了乡、村经济建设的发展,阻碍了农牧民增收的步伐。

2、该项目是农牧民增收的有力保障,**乡农牧用地主要分布在乌伦古河河谷和乌河间平原,为供水冲积倾斜平原,其基底下伏不透水第三纪地层,土地盐碱化严重,加之地下水位的上升,造成土地盐渍化,渠系设施年久失修。灌区内绝大多数村民耕地少,人均占有耕地不足5.2亩,种植方式落后,粗耕简播,高投低产,造成收入低下,发展落后。灌排渠系配套后,经过1-2年的运行,将彻底改变项目区土地碱渍化状况,提高种植产量,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3、该项目是发展畜牧业、调整经济结构、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大大提高牧区防灾、抗灾能力,改变以往传统畜牧业“夏肥、秋壮、冬瘦、春乏(死)”的恶性循环,改变正如牧民所说“大灾大损失,小灾小损失,无灾也损失,年年有损失”致使牧民生活水平仍很低的现状。因此,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总产,同时建成一个稳固高产高效的饲草料基地,对大大提高防灾保畜能力,做大、做强畜牧业,从传统型逐步向效益型和现代型畜牧业转变,恢复植被,彻底改变牧区落后面貌,使牧民尽快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长远意义。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让农牧民增加收入、安心定居,是巩固边疆、促进社会安定的要求。项目区以哈萨克牧民为主,有 5

了充足的饲草料做保证,有了种植业收入的提高,有了牧民定居的保障,从而改变以往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解放出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和收入,也必将促进全乡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该村最大的优势是地处布伦托海平原区,土地平整、土层较厚、耕性良好、靠近318省道交通便利。

2、该村距乡政府和县城较近,便于发展二、三产业,进而搞活流通,拓宽增收渠道。项目实施后将给当地农牧民带来丰厚效益。

3、目前土地生产率很低,高投入低收入,生产潜力还未挖掘出来,只要适当投入,改良土壤条件,进行节水灌溉,经济和社会效益将十分可观。

4、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广大农牧民有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积极性很高,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得到项目支持后,项目实施将会得到当地农牧民的极大支持。

三、项目区基本条件

(一)项目区水文气象

本项目区属于大陆性温带寒冷区气候,特点为春旱多风,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冬季严寒,年气温平均为3.4℃,农作物生长季节月平均气温在11℃以上,最大可达22.3℃。全年极端最低气温为-42.7℃。年平均降水为112.7mm。作物生长季节4-9月,各月蒸发量为182.2mm-339.9mm。本项目区日照时数为2889.9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5%。全年总光辐射量平均达131千卡/cm。积温是评价一个地区热量条件的重要指标,≥10℃的积温**为2890.3℃。本项目区属平原地带,无霜期平均为149天,终霜和初霜出现最早和最晚年份可相差一个月,年际变化可达30-40天。本项目区年平均大风天数为33-55天,多发生于4-5月,风向以西北风为主,最大风速34m/s。寒潮各月平均为0.4-1.1次,最多1-3次,多发生于冬季。项目区是种植玉米、打瓜、油葵、苜蓿等作物的良好区域。

(二)项目区地质及农田水利现状

1、地形、地貌及土壤

**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地形特征:项目区地处布伦托海平原,地形为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地势比较平坦。内局部沙丘固定,地形无大的变化,全区呈四边形,本项目区规划改造的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质地为沙壤至中壤。据实地调查采样分析,土层较厚,厚度在0.4-0.9米之间,耕地优良,肥力较高,有机质含量大于4% 的占24.5%,2-3%的占23.7%,1-2%的占28.5%,小于1%的占19.3%。含氮0.04-0.196%,碱解36-108ppm,速效磷3-4ppm,速效钾152-541ppm,土壤呈中性,PH值大于等于7。

2、水资源及排水出路

本灌区地表水源丰富,属中线干渠灌区用水,中线干渠年径流量1.8亿/m,**年用水量0.24亿/m,水质较好,宜于饮用和灌溉,地下水资源丰富。项目区临近阿克达拉水库,属**灌区,年来水量2.0亿m。该项目区进水水量3 m/秒,计划灌溉面积1万亩,可以满足项目区的供水要求。

四、建设范围、规划及主要治理措施

(一)项目范围

项目区距**县驻地以北10公里,项目区东面以北屯镇为界,南接318省道,西邻**县城,北邻乌伦古湖,系**中线干渠灌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高效节水10000亩,建设期为一年。

(三)项目建设主要治理措施

项目区建设遵循灌排配套,条田、林网、道路规范的标准实施改造,保持原有渠系的走势,局部改造并完善农水配套体系,使项目区耕地形成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资金。项目实施后,可改造高标准农田10000亩,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并把改造后的土地重新交给广大牧民,推动农业、畜牧业的整体发展,进而推动全乡及该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水利措施

管网埋设50.22公里,渠系防渗长16公里,水工建筑物16

3338

座,输变电线路10公里。

2、农业措施

(1)实行深翻、秋翻带肥下地等多项措施,保持土壤肥力,合理施肥,多施发酵好的农家肥,适量使用化肥。

(2)完善田间道路修建,修建标准按照田间道路要求,宽8米,高0.5米,长13公里。

3、林业措施

营造农田防风林,分别在斗、农田级渠系上配植防风林,主林带宽6米,次林带宽3米,共营造防风林700亩。

4、科技推广和培训

(1)根据县内外市场需求,合理调整种植业结构。(2)引进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先示范后推广,如打瓜、玉米的地膜栽培技术。大力推广青黄贮技术,提高科技饲养水平。

(3)做好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每年充分利用科技之夏、科技之冬等活动每年培训农牧民450人(次)。

五、投资估算及来源

(一)投资估算

1、水利措施

(1)管网全长50.22公里,需资金582.9万元.(2)渠系防渗长16公里,需资金185.3万元。(3)水工建筑物16座,需资金64.8万元。

(4)输变电线路10公里,需资金160万元。以上合计投资993万元。

2、农业措施

改良土壤,新技术推广,完善田间道路25公里,需资金137.5万元。

3、林业措施

营造农田防护林700亩,需资金58.5万元。

4、技术推广及培训

(1)引进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进行示范推广3500亩,需资金51万元。

(2)进行农牧民科技培训450人(次),需资金12万元。以上两项合计需资金63万元。

5、项目管理费

(1)项目管理费需资金26万元。(2)项目管护费需资金12万元。以上两项合计需资金38万元。

6、投工投劳

项目区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很高,在农田渠系防渗、林网配置、管网埋设方面预计投工投劳0.86万个工日。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12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860万 10

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44万元,自筹资金86万元。

六、效益预测

(一)经济效益

项目区建成后,除少量种植优质紫花苜蓿、油料外,全部用于种植打瓜和优质玉米。建成的优质作物基地,将为加快**乡农业大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项目区内具体效益分析如下:

种植小麦3500亩,改造后的高标准农田每亩可增产80公斤,总产量可增加280吨,按市场价2.4元计算,可增加产值67.2万元,新增利润40.3万元。

种植油料2000亩,改造后的高标准农田每亩可增产40公斤,总产量可增加80吨,按市场价4元计算,可增加产值32万元,新增利润19.2万元。

种植苜蓿2000亩,改造后的高标准农田每亩可增产100公斤,总产量可增加80吨,按市场价元1.3计算,可增加产值26万元,新增利润15.6万元。

综合以上效益分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每年可新增种植业总产值125.2万元,新增利润75.12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二)社会效益

**村项目区的合理改造,将使农牧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农牧民人均增收显著,地方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对于做大 11

农业产业化,巩固和完善农村承包经营体制,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都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生态效益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意义,防护林的建设使灌区林业覆盖率达10%以上,加上牧草和种植业面积,全灌区的绿色覆盖率可达20%,对防风治沙改善气温环境也有很大帮助。有效地控制了灌区的水土流失问题,逐步减少土地盐碱化危害,项目区内形成绿树成荫,水土平衡的绿洲生态环境。

七、结论

5.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 篇五

《规范》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规范》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6.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 篇六

一、《通则》的制定意义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的重要技术支撑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国务院批复了多个相关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了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通则》的制定和出台,也是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目前,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二、《通则》的编制过程

2012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部际协调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编制《通则》,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2013年1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通则》列入了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在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立足国家层面,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创建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成了《通则》(送审稿)起草工作。2013年7月,《通则》(送审稿)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技术标准委员会审查。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和修改完善,完成了《通则》(报批稿)。

三、《通则》的主要内容

《通则》全文共分为9章32条和3个附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等6个方面。

(一)高标准农田的定义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规划引导所指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

(三)建设区域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优质农田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障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

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在前述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提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四)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具体工作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如: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以及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

(五)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

《通则》对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验收与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管理内容提出基本要求,提出了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同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开展土壤培肥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工程管护等建后管护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endprint

四、《通则》的主要特点

(一)综合多个部门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及地方实践经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性、通用性国家标准

《通则》是在认真总结相关部门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的一般要求,重点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以及科技应用、建后管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指导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区域科学合理

《通则》明确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并依据相关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实行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调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通则》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农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要求在建设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在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协议;建设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四)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利用并重,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通则》把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作为重点的同时,注重对建后的管护利用,明确规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要求通过土壤培肥、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加强工程设施管护、加强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发挥。

(五)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的上图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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