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领导名单

2024-06-11

唐山市公安局领导名单(精选6篇)

1.唐山市公安局领导名单 篇一

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

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加强我局公安信访稳定工作,适应新形势环保信访工作需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消除化解信访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环保权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进一步强化基层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能力,强化环境保护信访责任制,努力把环保信访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保工作环境。

二、工作原则

环保信访稳定奖励考核的总原则是:①动态管理、综合考核。坚持阶段与考评相结合;②从管用、简便、可操作入手,实行量化考核,记件奖励办法,综合考核各环保信访案件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③真正解决问题真奖励,应付处理问题不奖励,不处理问题受处罚。

三、工作职责

派出所所长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包负责”的原则,负责对信访案件的承办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处置,特殊情况和重大案件要亲自深入基层查办;随时关注和掌握信访矛盾

隐患动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彻底解决好各种信访矛盾隐患。

纪委职责:具体负责全局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受理群众的来访、来电、来信,及时向领导汇报案件并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对交办案件进行督办、查处、协调和审核;同时做好查处协调化解矛盾隐患工作。负责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案件的材料整理、审核、上报、汇总、统计、考核、通报等具体工作。

基层科、所、队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向所分包领导及时汇报案件的相关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案件,并向纪委反馈办理情况,提交结案回访笔录;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环保涉法涉诉访隐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具体要求

1、公安信访案件的范畴:公安信访案件是指群众向上级单位(公安部,省、市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市局信访处等)或通过来人、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各种公安涉法涉诉矛盾隐患和情况,经局长或主管局领导批示后交办的公安信访案件。

2、信访案件交办单领取的时限要求:公安信访案件经局领导批示后,纪委在当日内通知相关基层所队负责人领取

案件交(转)办函。各基层科、所、队在接到纪委通知后,应主动在当日领取案件交(转)函。

3、信访案件办结期限的要求:局受理的信访案件办理期限原则上为50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可以进行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10天;上级公安部门、信访部门交办案件务必在上级要求规定的期限提前5日办结。

4、公安信访案件总量考核基数:各基层科、所、队信访案件总量考核基数参照2009年、2010年、2011年各派出所辖区内三年信访案件的平均数进行考核;各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力度,控制或削减信访案件总量。

5、公安信访案件的办理原则:信访案件办理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总体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案原则,强化第一时间的意识,努力把公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纠纷解决在当地。

6、公安信访案件结案的要求:信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并向纪委提交案件回访笔录,案件经过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奖励标准

1、对由分局及基层科、所、队受理的公安信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办结的,且未出现重复上访,一例案件给予承办单位200元奖励;

2、对由唐山市公安局、市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市局信访处等交办的案件。在办理期限内办结一例,并未出现重复上访,给予承办单位300元奖励;

3、对河北省公安厅、省级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交办案件在办理期限内办结一例,并未出现重复上访,给予承办单位500元奖励;

4、对公安部交办案件在办理期限内办结一例,并未出现重复上访,给予承办单位1000元的奖励。

5、对在解决重大公安信访案件中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由主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提请局党委会研究,给予局长特别奖,一次性奖励1000元。

7、对平时工作做的较好、信访隐患发生较少的基层所视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8、纪委妥善化解一次新闻媒体即将形成的负面报道,奖励300元。同时做好日常新闻媒体来稿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9、各基层科、所、队妥善化解一次新闻媒体即将形成的负面报道,奖励300元。

10、两个以上科、所、队所妥善化解一次新闻媒体即将形成的负面报道,奖励300元,奖金按单位平均分配。

六、惩罚标准

1、对未按交办时限要求办结的案件,不予奖励。

2、对在办理过程中,因办案不及时、不公平、处理不当等行为引发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的,不予奖励,并通报全局进行批评。

3、对信访案件结案后,二次重复上访的不予奖励。

4、因宣传及相关责任科、室、站、所工作不力,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工作造成不好影响的,根据新闻媒体级别进行相应处罚。

5、无论信访案件办理还是媒体来访案件的处理,如不能按时办结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采取组织手段等措施。

七、上述奖惩标准每季度兑现一次,按纪委实际掌握的情况和全面考核后,由主管信访工作和宣教工作的局领导提交党委会会审定后予以兑现。

八、领导干部的奖惩与各自所分包的科室站队所奖惩挂钩。

本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

2012年3月19日

2.鞍山市道德公益讲座组委会名单 篇二

高级顾问:凌 孜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经贸发展工作委员会执行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

高昌礼 国家司法部原部长

李宝库任、部长

主 任:蒋玉荣 杨 涛 王 辉 刘安悦曹允志副 主 任:夏 红

于 萍 王 健秘 书 长:赵

韦志平秘书处成员:

姚庆丰 尚 华 赵立夫 付伟杰白 威于 亮张林城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活动组委会主

中国老龄事业基金会会长、民政部原副鞍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中国民主促进会鞍山市委员会副主席 海城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海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经贸发展工作 委员会秘书长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分院教务长 海城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海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海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级审判员 海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海城市政协副主席、法院副院长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延辉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海江 海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李荣图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级专职委员 吕 东 海城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曹 野 海城市人民法院副院级专职委员 崔洪国 海城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田洪伟闻俊生佟雅丽李怀宇于 斌李俊龙海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指导科科长

鞍山市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理事长 海城市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 海城市农业广播学校副校长

鞍山市孝廉国学启蒙幼儿园园长

3.钦州领导名单 篇三

梁炳扬(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钢(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银建军(钦州学院党委书记)、李尚平(钦州学院院长)

陆明(市政府秘书长)

马晓钦(市委书记、市人大委员会主任)

石昌喜(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主任)

寇兴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洪家明(海洋局长)

周斌(副市长)

潘雪红(市委常委、中共灵山县委书记)

靳望康(副市长)

谢东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徐斌(钦州军分区司令)

林冠(副市长)、陈丽丽(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甘承会(市委常委、秘书长)、方文(钦州市人大副主任)

黄进平(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

范浩鸣(广西作家协会秘书长)、(沈祖连)广西小小学说会会长 苏宏发(钦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钦州市文联主席)

谢凤芹(钦州文联副主席、钦州作家协会主席)

郑君强(广西钦州方隆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阎强国(甘肃省作协副主席、《飞天》杂志副主编)

4.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篇四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水平,增强普法意识,推动学校创建“民主法治单位”校园,本学期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石庆鹏(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校长)

副组长:陈寿康(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副校长)

柳海贞(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副校长)

刘其伟(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副校长)

杨昌敏(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政教主任)

吴前刚(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政教副主任)

范安怀(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教务主任)

石彬(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教务副主任)

陈乾锋(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办公主任)

梁群敏(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总务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杨昌敏任办公室主任。

从江县第二民族中学

5.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篇五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郭营坤

副组长:陈干民 杨尽宇 何喜玲 吕杰民 张申彪

成员:刘少伟 杨晓峰 李耀功 吕俊阁 杨根花 胡书志

何少杰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坚定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政策、法规。

二.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三.积极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四.根据学校实际,领导全校师生高举教育现代化和素质教育大旗,在规范学校校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创建办学特色。

五.贯彻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的要求,主动接受上级、社会、师生的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六.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校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校务工作的参与面和透明度。七.切实承担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增强校务公开的真实性。

党务公开小组职责

党委统一领导,各处室认真落实,群众积极参与。

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凡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公开。

主要内容:

1、组织设置及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及主要职责;

3、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4、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5、校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6、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党费收缴情况。

以下内容,可随时公开:

1、学校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主要党务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干部任免情况;

3、学校各类评先选优活动情况;

4、党员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理结果;

5、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政务公开小组职责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

真实公开原则。

注重实效原则。

讲究时效原则。

有力监督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的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及决策程序;

2)涉及干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干部任用、业务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等;

3)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招生和录取工作、学籍管理、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小学升初中,特困学生补助等。

4)教育经费的项目、标准情况;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人民群众和学生、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以便于学生、家长、教职员工以及社会群众周知为宜,达到简便易行,增强实效的目的。从本单位实际和政务特点出发,学校在底层走廊的显要位置,在教工休息室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利用网站、校刊等宣传媒体进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和落实我校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鼓励干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五、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

2)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

3)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4)每年公开一次重大事项;

5)定时公开、常年公开服务项目;

6)一般事项年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次

财务公开小组职责

一、财务资产方面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当年财务收支及经费分配使用情况。

2、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的使用情况。

3、学校物品采购情况及结果等。

二、基建后勤方面:

1、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竣工工程验收及决算审计结果;校园建设总体规划、重要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标准等。

2、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医疗制度的改革方案以及与教职工密切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等。

三、学生工作方面:各类学生的招收、录取情况、奖学金的评比,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学杂费的减免;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学生处理的条件、办法和结果等。

四、学校收费方面: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社会捐赠的款物等。

6.唐山市公安局领导名单 篇六

兹介绍我单位

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

(项目名称)(项目号:)采购文件工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为:,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2、我单位在开标(竞标)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公告)。我单位在更正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单位已全面认知本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3、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

4、我单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单位营业执照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

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采购编 号:

***4

项目名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人:

乐山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 9 9 月

目录 目录................................................................................................................................3 第一章

磋商邀请....................................................................................................................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二、总则..............................................................................................................................16 三、磋商文件......................................................................................................................18 四、响应文件......................................................................................................................19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2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七、磋商纪律要求..............................................................................................................28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8 九、其他..............................................................................................................................29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29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30 一、磋商函..........................................................................................................................32 二、承诺函..........................................................................................................................34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36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7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 六、供应商

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39 七、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9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0 九、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41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1 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42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42 一、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44 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45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5

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46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46 一、报价函........................................................................................................................4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47 二、报价表........................................................................................................................48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49 第四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52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54 第六章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5 第七章

评审办法..................................................................................................................57 一、总则............................................................................................................................57 二、评审方法......................................................................................................................59 三、评审及磋商程序..........................................................................................................59 四、本次采购活动终止......................................................................................................68 五、确定成交人..................................................................................................................69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9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70 一、项目基本情况..............................................................................................................71 二、合同期限......................................................................................................................71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71 四、合同总价......................................................................................................................71 五、交货及验收..................................................................................................................71 六、付款方式......................................................................................................................72 七、售后服务......................................................................................................................72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2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3 十、违约责任........................................................................................73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3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74 十三、其他..........................................................................................................................74 附件:磋商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7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公安局 委托,拟对 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

***4

二、项目名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在四川省司法厅登记注册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在财政部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连续执业 3 年以上,近3 年内无违法违规、无重大工作失误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不良记录。

(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 AA 级及以上。

8、廉政承诺;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登记备案。

(二)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领取。领取磋商文件:500.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七、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4:0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8 年 10

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九、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1)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乐山市公安局

址:

乐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9911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5627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文件收费标,下浮20%以上(含20%)。

(注:下浮20%以下作为无效投标)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不超过预算金额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 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四、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财库[2016]118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五、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按照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文件。财库[2016]117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注: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六)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 6%的价格折扣,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为依据。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强制、优先、促进、惩戒等政策,如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如在评分中,有折扣作为评分依据,以评分的折扣要求为准。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一)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三)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投标、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 元。大写(伍仟圆整)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合同约定)。

三、保证金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可:

(一)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代理机构对公账号,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在开标时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到代理机构对公账号。中标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科)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二)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金 额:5000 元。大写(伍仟圆整)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833-2456276 收款单位: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号:***22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2、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

换取收据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7:00 时。

(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文件当日带上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盖上鲜章备查。

3、备注栏注明:“(包号)(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履约保证金”。4、保证金的 转出 账户必须是 参谈供应商 基本账户。

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号:***22。

四、保证金退还

1、退还投标保证金票据时,供应商应当出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机构财务科当面退还。

2、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会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3、履约保证金退还要求,提供合格验收报告。

五、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后,继续采购的,供应商已参加第一次采购且缴纳规定数额的项目保证金的,该项目继续采购时,该供应商的项目保证金顺延至第二次采购,不再重新递交项目保证金。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

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供应商没有依法进行质疑的事项,直接提起投诉的,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3-2427703。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组织部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成交供应商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成交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招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标准 五、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数量要求)

(实质性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电子文档一份,采用 U 盘制作,内含投标文件 PDF 格式文件一份,WORD 格式文件一份。PDF 格式文件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日历天 13 本采购项目实质性指标、主要指标、一般指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一、实质性指标是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指标; 二、主要指标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指标; 三、一般指标是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没有标注任何符号的指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

备案。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市场调节价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交纳的按日支付1%的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应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日历天数×1%,逾期日历天数从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全面响应承诺,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处理。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具体金额标准:20000.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 采购人: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

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

李刚

负责本采购项目各项具体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事务经办工作人员:

杨雪玲、程晨

回避:

1、参谈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参谈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上述人员与参谈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是:

本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使用风险告知 本文件采用 wps office 文字编辑软件制作底稿,供应商的阅读、使用本文件电子文档时,请自行注意使用相应的软件,出现阅读、使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 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是:

关于进口产品的限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竞标,如有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经过专家论证并公示,取得财政部门报复许可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除外)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24 答疑会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二、总则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2、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或提供担保。4、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作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联合体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磋商前,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

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除外)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三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6)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8)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不密封直接递交。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各包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磋商前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磋商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磋商前准备工作。

(2)磋商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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