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分录(6篇)
1.非法收入的税务处理探究 篇一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税法与相关法律的立法原则
第三节 税法与相关法律的联系、运行状态及冲突
第四节 研究此类问题的意义
第二章 我国现阶段对非法收入征税的现状及问题
第一节 我国目前对非法行为征税的几种征税处理措施
第二节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以挂靠、转包、非金融企业借款为例分析
第一节挂靠经营现状及税务处理分析
第二节转包经营现状及税务处理分析
第三节 非金融企业借款现状及税务处理分析
第四节 案例小结
第四章 国外对非法收入的司法建设及税务处理
第一节 美国
第二节 日本
第五节 香港
第五章 对我国对非法收入征税税务处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节运用行政干预手段提高两类法规的协调性
第二节完善工商法、经济法规,加强监管,加大惩治力度
第三节充分发挥税法在处理争议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节运用税率调整的方式矫正扭曲的经济行为
2.税务部门的公共管理 篇二
关键词:公共管理;税务部门;内部管理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
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新和规范税务部门的管理,提高税务部门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是我们需要着手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本文结合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成果进行探讨。
一、公共管理的意义和发展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系统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对国家和公共组织进行有效治理的管理活动,从而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理论和科学研究领域,严格来说,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为了应对财政危机和政府的信任赤字、绩效赤字,均开始了大规模的政府改革。政府管理的运作发生了变化,由传统的、官僚的、层级节制的、缺乏弹性的行政,转向市场导向的、因应变化的、深具弹性的公共管理。
二、公共管理者的角色与知能
公共管理者,在现代民主国家,是经过法定程序进入政府,担任政府公职,行使公权力,并从事公务管理的公职人员,负责运用资源及指挥公务人员,达成政府施政目标的人。与过去的年代相比,如今的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更加复杂,其责任更为重大,公民和社会对其期望更高。同样,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性质对公共管理者的`知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共管理者除扮演一般管理者的角色,如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信息方面的角色、决策方面的角色,在民主政治中尚扮演着特殊角色,如执行与捍卫宪法的角色、人民受托者的角色、贤明少数的角色、平衡轮的角色、扮演分析者和教育者的角色。
三、使用公共管理决策理论对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的初步分析
无论是在何种类型的社会和经济中,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都是普遍存在的。公共部门影响着整个社会以及经济。其中,税务部门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我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工作者,我希望把所学到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运用到税务工作实践当中去。
以我的工作实践为例,在目前基层分局的日常征管工作中,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是分局的主要工作,而纳税评估是基层分局对辖区企业进行管理的主要手段,但在现在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税收管理员的评估职能与管理职能存在交叉的情况,令到效率降低,分局的征管质量也相应受到影响。是否须对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改革,运用公共管理决策理论对其简要分析如下:
(一)必要性
因为现在双职能的交叉导致管理员职权过于集中,而且工作量过大,导致两项职能都未能充分发挥,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势在必行,具有必要性。
(二)充分性
职能的分离有助于职能的充分发挥及体现,避免职权过于集中而产生的问题,亦有效减轻管理员的工作量,因此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就可以解决问题,具有充分性。
(三)存在性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在全国各地已开始试行,不乏成功案例,改革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提高征管质量因此,具有存在性。
(四)可行性
根据成功范例的经验,当经济总量、税收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制度的改进能有效地提高征管质量,从而能较好地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相应地在人力资源上,需要有充足的人员配备,以适应新增设岗位的专业性要求及人员结构调整的需要,而且经过前期调研,业务科室及基层税务分局也对现状的改善有迫切的需求,因此,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具有可行性。
(五)可解性
经过调研,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现在已经是适合的时候,因为一直制约我局的人力资源状况已得到一定的改善,并且根据近年评估工作的成效及工作,亦是适宜改进的时机,因此,具有可解性。
(六)有效性
我觉得通过某局的经验及前期调研的结果,我认为该方案可以切实解决职能分离的问题,以及由此而引出的相关问题,可以通过试点后再推行,以求检验成效,及作出修正。而且可以针对该方案作出一定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以求证实效。因此,我相信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改进具有有效性。
四、公共管理对完善我国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在加入了wto后,我国的经济更深入地融入了全球经济中。
因此,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特别是各国税务机构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税务机构的内部管理,达到更好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提高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程度的目的。具体有三点启示。
(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扁平化组织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税务组织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
这种制度纵向层次过多,横向部门安排不灵活,既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会影响整个行政管理的运转,从而降低了行政效率。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发展,税务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立,减少了对组织管理层次的过分依赖。
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这种结构行政层次减少,管理幅度增宽,组织成员积极性较高;组织内信息畅通,不易失真,决策执行时间短;管理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而在征管模式中所强调的“集中征收”、“一级稽查”均体现这一扁平化发展要求。
(二)设计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是税务机构内部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制度,税务机构要在员工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和积极性,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人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例如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把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并且组织的绩效应同该组织层次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无疑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掌握好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并将其运用到税收工作实践,无论是对我们为国聚财,还是优化纳税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将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就个人而言,作为一名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税务干部,我会利用脱产学习的机会尽量学好各种理论知识,并将之与现实的征管工作相结合,以求能为解决税务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 规范税务行政管理》,载《广州税务》2004年第2期。
[2]《<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解析》,载《税务研究》2004年第5期。
3.2011税务部门个人工作总结 篇三
时光飞逝,2011年已经结束,转眼间来到建昌县国税局工作已经有四个多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适应了新的环境,并全身心地融入到国税局这个大家庭之中。作为一名新国税人要有角色转变的意识,明确肩上的责任,不管是从思想觉悟上,工作态度上还是从业务能力上都应该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怀公仆之心、尽公仆之责”并非一句空谈,尤其是作为一名奋斗在纳税服务第一线上的公务人员,在思想上摆正位置,提高服务意识,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最终达到服务于纳税人的要求。在工作中取得的进步不仅仅是靠自己的努力,更大程度上归功于局领导对我的关照以及分管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热忱帮助。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怀帮助下,我逐渐熟悉了业务流程,掌握了工作要点。以下是我对今年工作的总结:
一、思想政治学习方面
这段时间的工作里,我通过阅读学习文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与县局内部培训等,直观而形象地体会到了税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且深刻地认识到了廉洁是对每一位税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加入公务员队伍关键是要完成一个思想上的转变,就是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公仆意识,强化自律意识,突出人格力量,做到“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中的第一宗旨和要务。在纳税服务科的工作中,我了解了国税局的整体工作流程,作为国税部门各项征管数据的处理中心,这里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特殊的工作性质在无形中要求我培养强烈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而各位同事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也时刻感染着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业务工作学习方面
八月中旬至十一月底主要从事车辆购置税业务工作,十月中旬至十月下旬参加初任业务培训,十二月主要从事文书写作与涉税业务办理等。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我牢记“只做实事、不尚空谈”的格言,事无大小均认真对待,尽自己所能做实、做好。
由于刚参加工作,对税收业务不熟悉,常常要请教前辈,有时还难免出现错误,因此我会进一步努力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综合技能,争取早日实现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一窗多能”,提高办税服务能力。
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进步很快,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工作不久,我对业务流程不够熟悉,还不具备完全独立处理业务的能力。其次,我对税务系统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对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制概念。第三,个人的工作方法还在初步摸索阶段,没有建立完善系统的工作思路。第四,公文写作接触较少,信息稿件的含金量不高,写作水平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有如下计划:
1.进一步熟悉业务流程,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竭尽所能为科室分担工作任务。
2.深入透彻地学习征管系统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依据,增强工作能力。
3.建立完善系统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争取成为业务能手。
4.学习公文写作的方法和技巧,注重平日阅读积累,提高文字水平,增强归纳分析能力,为今后工作需要和自身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通过这四个多月的工作与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一刻都不会松懈,一刻都不会忘记自己身上的职责。我会加倍努力,踏实进取,不断完善与充实自己,使工作水平有质的提高,更好地服务于税收、服务于基层。为国为民,任重道远。
4.税务部门副科长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四
二○一二年,我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科同事们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意识。本着大局观念,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征管基础,优化税收服务,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完成地税收入任务
二○一二年上半年,在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加强征管,堵塞漏洞,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全年共完成增值税万元,所得税万元,利息税万元,福利企业退税万元,日常检查入库万元,清查管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户,圆满的完成了局党组交给和各项税收任务。
二、以学习为本,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作为一名副职,唯有树立大局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处事公道,一心为公,才能配合好一把手的工作,较为出色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基于这种理解,一年来,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时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狠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洞察力,更加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业务学习方面,我认真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对上级下达的政策、出台的操作办法,我都认真通览,细心领会,并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对个别拿不准或似是而非的问题,与同志们一起研究、讨论,力争查出准确无误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增强税收征管能力。
三、规范税收服务,提高税收质量。对于税收工作来说,政策就是税源,是新的收入增长点;征管是手段,是落实税收政策的方式和途径。不仅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又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满意服务,让纳税人真正从心里接受税收。半年来,我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新征管法,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公开办税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给企业及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服务,提醒申报服务等各种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更贴心、更人性化的税收服务。以落实服务措施为着力点,以纳税人满意为落脚点,简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以自律为本,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半年来的学习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的理论学习还不够透彻,尤其是理论的系统性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运用还不够深入,尤其与实践相结合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征管,优化服务,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志学习;既学政治理论,也学专业知识,多学一点,学深一点,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要进一步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高标准、严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能力,以对行政服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在前行中不断完善自己。
三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和运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找准位置,主动服务,努力做到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永葆先进。
5.税务部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篇五
首先感谢税务局的领导和各位同仁给了我一个和大家交流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机会。可以坦诚地说,这两年,凉州区地方税务局在上级税务局和各位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税收的实际效果上,还是税务工作人员的形象上,取得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连续多年来在行风评比中位列前茅,充分体现了社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地税机关形象和在座各位税官形象的双重认同。那么有的同志也许会问了,既然各方面都这么好,讲这堂预防课有必要吗?很有必要!原因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税务工作人员而言,廉政的教育是长期的,也是艰巨的,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这个故事就能形象的说明这一点,这个故事叫‚煮青蛙的故事‛。把一只青蛙放在开水中,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水里跳出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开始时,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等到水热了以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已经没有力量从水中跳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真正成了现实的危险的时候,发现又为时已晚。对税务部门而言,税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税务工作是‚从别人口袋里掏钱‛的工作。税务人员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是被拉拢、被腐蚀 的重点对象,处在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吹倒‛,陷入违法违纪的泥潭,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
任务是长期和艰巨的,职务犯罪危害是巨大的。据统计:查处犯罪;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了说,害国害民害形象。中国有句古话:守天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存在,严重制约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了部门的形象。往小了说,害己害家,职务犯罪是任何国家工作人员都试不起,也不能试的游戏。我今天主要讲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二是介绍一下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三是介绍一下咱们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台的九条惠农措施;四是介绍一下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基本特点,表现形式和原因;五是介绍一下在税务系统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2、我国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我国97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立法。
(2)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法当其罪。
(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犯罪的特征和犯罪构成
(1)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特性。二是刑事违法性,即犯罪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而且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违法并不都是犯罪,只有严重违法并经过刑法加以规定才能构成犯罪。三是应受刑 罚惩罚性。即犯罪是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2)犯罪构成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对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行为成立犯罪所需的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只有经过法律选择的案件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具有重要作用,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同时犯罪构成对量刑的意义也十分重要。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适当。
在任何犯罪当中都具有四个共同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客观性、具体性、多样性、法定性四个特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特殊主体是指具有某种特定身份、对其犯罪主体资格有重要影响的犯罪主体。一般的职务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既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具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的心理态度。二是其主要内容包括犯罪的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
二、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
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指发生在税务领域中,税务人员以不法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其危害在于扰乱国家的税收制度,使国家税收流失。从近几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本质是以权力为资本,以人情为媒介,以金钱为诱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是典型的以权谋私‛。税务机关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部门之一,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战略选择;是树立税务机关良好职业形象的客观要求;是提 高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迫切需要。
三、我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简要概况及我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出台的九条措施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领域广,牵扯面大,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健康运行,达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的效果。
二00二年四月,经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批准,在武威市检察院组建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处,八月二日人员到岗开始工作,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经中共武威市委批准,成立了中共武威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任命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成员单位十五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预防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到二00三年八月,各县(区)相继组建成立了预防机构,都建立了党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配臵了工作人员。全市共配臵预防机构五个,工作人员十一名。
二00三年三月,制订出台了《武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度》、《武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同年九月、十一月又制订出台了《武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武威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00五年三月,在武威监狱建立了武威市职务犯罪预 防警示教育基地。
二00二年至二00六年七月,全市开展了以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1、系统预防工作。建立协调组织十一个,工作联系点三十一个,与三十个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2、专项预防工作。介入重点建设项目三十项,涉及金额1,509,732,114.00元。
3、个案预防工作。市院及各县(区)院每年均开展一项个案预防工作,累计开展二十项个案预防。
4、法制讲座41次。
5、法制宣传157次。
6、发检察建议74 份。
7、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十二场(次),接受教育者二千余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税务机关也不例外)是贯彻市委加快‚四个变革‛、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武威市人民检 察院于2006年3月20日制定出台了如下9条服务措施: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犯罪的打击力度。
2、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活动。
3、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4、认真查办发生在乡镇村组的职务犯罪案件。
5、认真受理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6、用心处理涉法涉检信访案件。
7、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加大对常住和居所在农村的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帮教力度。
9、积极调研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当然税务机关也不例外)
四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基本税务部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首先感谢税务局的领导和各位同仁给了我一个和大家交流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机会。可以坦诚地说,这两年,凉州区地方税务局在上级税务局和各位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税收的实际效果上,还是税务工作人员的形象上,取得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连续多年来在行风评 比中位列前茅,充分体现了社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地税机关形象和在座各位税官形象的双重认同。那么有的同志也许会问了,既然各方面都这么好,讲这堂预防课有必要吗?很有必要!原因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税务工作人员而言,廉政的教育是长期的,也是艰巨的,而且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这个故事就能形象的说明这一点,这个故事叫‚煮青蛙的故事‛。把一只青蛙放在开水中,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水里跳出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开始时,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等到水热了以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已经没有力量从水中跳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真正成了现实的危险的时候,发现又为时已晚。对税务部门而言,税务部门是政府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税务工作是‚从别人口袋里掏钱‛的工作。税务人员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是被拉拢、被腐蚀的重点对象,处在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吹倒‛,陷入违法违纪的泥潭,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表现形式及原因
1、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税务领域的职务犯罪与权力配属体制的不规范密不可分。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当中,权力的配属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之一在 于国家的权力政府化,政府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个人化,而对个人权力的监督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真空,当个人的权力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中时,就极易发生积极寻求权力的出租,从而形成权力的市场化,使一些钻改革空子急欲‚—夜暴富‛的不法之徒,利用市场化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
(二)职务犯罪与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官僚化密不可分。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官僚化体现在上级对下级的无限控制,上级职权对下级职权越俎代庖式的越权代位,尽管在理论界对这一现象已有所警觉,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人治‛社会长达五千年的国家,‚长官意志‛浓厚,行政管理滞后,因而在行政管理权的实施过程中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消极影响,往往长官意志至上,个人的权力无限膨胀,导致贪污、受贿案件时有发生。以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的,多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任提拔等环节。另外,有的税务机关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的贪污、贿赂、挪用、私分公款等犯罪案件也有发生。有的单位多头开户,公款私存,有的将税款的过渡与经费帐户混合使用,有的将预算外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上的混乱,给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职务犯罪以渎职方面的犯罪较为突出。税务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也属于行政执法人员,而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因以已之私或图一部门之利,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却不知此行为也是我国刑法禁止的。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个别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此类案件近一个时期频频见诸报刊。尽管这些案在犯罪数额上并不算太大,但其性质是很严重的。
(四)案件多发生在基层。基层税务机构是按行政区划来设臵的,分布广、跨度大、人员分散,不便于监督。同时,由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掌管业务的直接性,以及他们工作第一线的特殊性,每时每刻都与纳税人、纳税单位有着密切联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利益地包围。一旦个别干部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权与利的考验,就可能导致职务犯罪。
(五)多发生在税收执法权的运行过程中。税收执法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方式赋予税务机关的最主要的权力,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实施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减税、免税等一系列各不相同的管理行为,无一不是在行使税收执法权。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个别‚见利忘义‛的税务人员为自己‚捞好处‛、‚谋利益‛大多是利用行使税收执法权之便。
(六)连续作案的占多数。一些税务人员凭借自己手中 的权力,在懂法、懂业务、懂检查规程的情况下实施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欺骗性或职业遮掩性。他们利用‚高智商‛、‚高科技‛进行权钱交易,以权傍款,为了防止事情败露,采取‚放长线钓鱼‛的手段,连续实施同一职务犯罪行为,或者实施另一职务犯罪行为,甚至拉拢腐蚀其他人,导致更大的群体性职务犯罪。另外,从我们司法机关这些年所办理的税务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活动
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是这些案件的最显著特征。主要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犯罪,二是利用征税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立案查处的许多税务工作人员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全部都是收受他人财务,少征或不征他人税款,使税款严重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三是利用掌握税款之机进行挪用。
(2)犯罪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
在近十年当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并且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有的在征税工作中与纳税人秘密协商故意少征收税款而收受贿赂,有的则采取将税款秘密转户的手段进行贪污税款;还有的不经领导同意,将自己掌管的公款擅自挪作他用。
(3)职务犯罪人员年龄居多在中年 从十多年间办理的案件来看,税务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既非前几年法学界所研究的‚五九‛现象,也不是近年来被人们所关注的‚二九‛现象。据统计90年至2000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35岁至50岁的中年人职务犯罪具有相当的比重,占职务犯罪总数的64%。这个年龄阶段的人,一般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业务精通,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往往被委以重任。因此他们掌握着本单位、本部门一定职权或处在关键岗位上,这在客观上为其谋取私利,搞钱权交易提供了方便条件。这些人在一些腐败现象的影响下,一旦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就会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因此职务犯罪呈中年化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并应认真加以研究及早提出防范对策。
2、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税务部门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这种情况直接发生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或擅自降低税率,改变税目,或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而不征税款。二是积压、截留国家税款。发现较多的是一些基层税务所(分局)负责人伙同会计人员违反国家关于税款征解入库规定,收税不解税,将本年(月)度实际已征收的税款积压转下年,冲抵下税收任务而‚卯吃寅粮‛,造成国家对税款暂时失控。三是贪污税(公)款。违法违纪者有的分联填开完税证,头大尾小贪污差额,有的对已收税填开而纳税人没有取走 的税票进行涂改,一票重用再次收税,贪污税款;有的白条收税,对纳税人假称完税证填开完或没带在身上先打白条收了税,之后见纳税人不再来催要,便不再开税票,将所收税款占为已有;有的利用纳税人不懂税收有关规定,收税不开票;还有的收费不上缴、罚款不入库,胡支乱花,挪用贪污。四是以各种名义、借口,向所管辖的纳税户借钱借物,借占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暗示或公开要求纳税人提供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和证券。五是挪用税(公)款及公物。从挪用的具体对象来看,主要是挪用税款、纳税保证金及办公经费;从挪用的手段来看,主要有涂改完税证存根联、报查联的开票日期;跳号开票,不按税收票款‚限期限额‛的双限规定结报入库,结报一部分票款,挪用一部分税款等。六是收关系税、人情税。任意降低税率、缩小征收范围或擅自不加收滞纳金,特别是对个体和临商的征税过程中,将有证户按无证户对待,以集体代替个体,从而在税收上照顾熟人亲友或为行贿人在税收上谋取非法利益。七是利用职务或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八是私设‚小金库‛,奢侈浪费,私分公共财产。九是与不法分子相勾结,虚开发票,买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3、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讲这部分,我将把重点放在原因的剖析上。下面,我将从犯罪的主观原因、犯罪的客观原因、犯罪的群众原因三个方面对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一定的分析。
第一方面:我们首先分析一下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伴随着经济成份多元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也由单一到多元,对财富和个人生活质量的追求成为大众价值追求的核心,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商品的范围也迅速扩大,人们所需要的任何东西,甚至名誉、地位、婚姻、爱情等等非商品范畴的东西都被染上了商品的色彩。金钱的作用远远超过了它本身,具有了‚神奇的魔力‛。在这种情况下,各个阶层、各个职业的成员都难以无动于衷,众多社会成员也都自动或被动地追随这股潮流。现在豪吃、疯玩、狂赌、色情服务成为了职务犯罪的前奏曲。在这种情况下,掌握权力的税务人员如果没有正确坚定的人生观、价值观,放松了警惕,很容易把手中权力和灵魂一起‚出售‛给金钱,被拉下水。价值观念的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泛滥,精神防线的崩溃已成为职务犯罪多发的思想根源。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奉特权思想,刻意去追求权利的私有化,特别是把权利看成个人发财、谋利的工具。我给大家举个案例。在沈阳的慕马大案中,查处了这样一位税务局长,他就是沈阳 市国家税务局原局长赵士春。这个1951年出生的沈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赵士春当时在沈阳很有名,有名一方面是因为他手握实权,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在外人看来是个有能力的人。的确,他是从最基层干起的,因为突出的表现一步步走上了高位。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有能力,有学识,工作有招法,做人讲感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差一点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狱中,在写的悔过书中他谈到:
我曾经有过令人羡慕的过去。党和人民给了我许多荣誉,但是随着地位的提高,手中权力的增大,我逐渐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自我约束,价值观念开始倾斜,最终陷入犯罪的泥潭。我不是法盲。我的堕落始于没有过好金钱关、人情关,最终成为金钱、人情的俘虏。我为一些有事相求之人办了一些事情,事成之后难免有些答谢。后来我能办到的不再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安排工作、职务升迁,这些难题只要不出大格我都会‚帮忙‛,我和这些人的交往也就逐渐变厚,其实真正变厚的是礼金。利用职务‚帮助‛他人再接受对方的答谢,成为我走向犯罪的第一步。我的权力被加进了无原则的情感,对‚帮忙‛后的‚回报‛贪婪攫取,使我在罪恶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我当上局长后,权力的监督形同虚设,小事说了算,大事不研究,我混淆了自己的权力和能力,混淆人们对我权力的青睐和对我人 格的看中,以为自己能办事,是群众信赖我、支持我,朋友之间的往来‚过一点‛也没事,最后被‚感情投资‛‚套牢‛--收了人家的礼,花了人家的钱,自然什么忙都得帮,我得到的是充满铜臭的情感,给出的是腐败变质的权力。有人遇到难题,我用权力为其沟通联络;有人犯了错误,我为其说情开脱;有人犯了法,我也利用权力,尽量使‚大事化小‛……从这起案件中不难看出,一个领导干部、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看似无形却有形,看似无力却有力。赵士春这位样有良好口啤的老党员和老干部,竞如此地滥施他的影响力,违反党纪国法,让党心寒,让人民群众心中滴血。这是我说的主观方面第一个因素。
二是放松政治学习,忽视了思想及世界观的改造,在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我们总强调学习,有的干部对学习很反感,一听学习两个字就迷糊。那么学习到底有什么作用呢,我认为最根本的,是学习的‚提醒‛作用,因为学习,因为经常‚敲打‛,警示国家工作人员少犯错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有的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读书,不看报,尤其是对政治学习不感兴趣,热衷于吃吃喝喝,沉溺于灯红酒绿之中,由于不学习,放松思想改造,思想发生蜕变经受不住腐朽思想的诱惑,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李真大家都知道吧。这个前河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全国最出名的大秘,可以说是有文化了吧。但他的犯罪过程 恰恰是因为放松了在思想的学习,或者狠一点说,他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思想水准的人。关于李真案件的突破,这里有一个故事,李真被双规近两年后,他嘴巴一直很严,什么也不说。为了突破他,当时的办案组副组长侯磊(河北)想了个办法。他在和李真谈话的时候说:他会算命,李真不信。他就和李真说,你写个字吧,我给你‚破破‛,李真顺手写了个‚外‛字。候磊一看,说:你是大难临头啊。这个外字,看左边,是个夕字,说明你朝不饱夕。看右边,是个卜字,说明你前途未卜。一个这个,李真就顺手在上面又加了一笔,这一加可好,加成了个死字。破字后,李真思考了一会,说,既然命该如此,我认了。一个案件就这样突破了。我们再看一看李真其他方面的一些情况,从专案组2000年3月1日对李真实施‚双规‛直到对他执行死刑前期,李真经常夜不成眠,唉声叹气地说:‚生和死原本离得这么近,近得只有一线之隔,而架着这条线的就是信念。‛李真在仕途升迁过程中,多次算命打卦。他在刚刚出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后,就问一位‚大师‛,再有几年他能成为‚封疆大吏‛,‚大师‛说:‚长不过5年,短不过3年。‛李真一高兴就给了那位‚大师‛5000元。那位‚大师‛说:‚应该再添1000元,凑6000元,图个顺。‛没想到李真却又拿出3000元说:‚给你凑8000元,我图个‘发’。‛就在2000年3月1日上午,河北省委负责同志通知李真下午到省委开会。已是惊弓之鸟的李真,担心出事,在去省委的路上又给那位‚大师‛打电话,问‚下午会不会出事‛,‚大师‛立即卜卦,算后说:‚下午没事。‛结果这天下午他一去不复返了。‚大师‛是永远不会卜准的,李真把自己的政治命运寄托在‚大师‛身上肯定要失算。李真是年轻干部,李真到省国税局担任副局长、局长之后,看到建筑工程‚油水‛大,又在这方面做起了‚文章‛。他先后把省国税局承德培训中心工程、衡水培训中心工程、石家庄培训中心工程等6个工程强行‚发包‛给他的朋友,心安理得地从中收受贿赂305万元。李真的犯罪事实还很多,我在此不一一列举,正是因为放松了思想认识上的不断自我约束和更新,使一颗政治上的明星很快成了‚流星‛。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人有七情六欲,但欲望有良莠之分,正邪之别。领导干部要能够控制欲望、节制欲望,防止私欲膨胀。否则,让膨胀的私欲缠身,就会像雪球滚到半山腰,刹也刹不住,挡也挡不住了,只有滚至涧底摔成粉末。而我们说要克制私欲,克制私利靠什么,就靠不断地学习,用学习不断校正自己的人生轨迹。
3.过度攀比,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公职人员,尤其是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如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保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是非常重要的。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就能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侵蚀,具有抗腐防变能 力,就能在经济大潮中始终站稳脚跟,处于不败之地;否则,就会面对日益串富多彩,复杂的社会生活不知所措迷失方向,迷失自己。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戚火贵巨额受贿案就足以说明了这个问题。戚火贵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为很有前途的年轻干部。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领导干部,却比金钱、不比贡献。随着官龄的增长,对金钱的占有欲与日俱增,并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捞钱的工具。从84年他当上农场场长的春节开始,受贿索贿成了他家常便饭。当戚炎贵尝到权力变成金钱的好处后,他就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发家致富的源泉,什么钱都要,什么钱都敢要。在东方市一些干部每年都得花2至3万元很不情愿地给戚炎贵和其他领导送礼。在市县任职期间,先后有600多名党员干部向戚炎贵行贿送礼。这种腐败的风气,严重地影响了该市的社会风气。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戚炎贵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第二方面:职务犯罪的客观因素
在剖析了公职人员、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后,我们来认真分析一下,产生犯罪的客观因素及社会土壤。哲学上讲究内因和外因,没有一定的犯罪条件,主观上的犯罪意识就无法转化为犯罪行为。从公职人员犯罪罪情况分析,既有主观上的犯罪因素存在,又有客观上的犯罪条件相 助,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在公职人员、领导干部犯罪中起促进、保证作用的犯罪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机制不完善,有的监督形同虚设。从我市发生的涉税职务犯罪案件来看,一方面虽然税务部门内的纪检、监察部门能认真履行职责,但监督机制却不甚完善,有些规章制度,不认真贯彻执行,对征税一线工作人员无法监督到位,使个别税务人员钻了制度不严,监督不利的空子走向了深渊。象今年我们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凉州区古城镇财税务所总预算会计沈光辉贪污28400元一案,就是其利用管理卫生院财务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涂改发票冲抵自己借款的手段进行贪污,发票的审核及签字报销冲帐形同虚设,使沈光辉钻了这个空子。他们走向犯罪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主管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在税务部门中一些领导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领导不力,管理严重失控,使得税务人员放任自己,发生职务犯罪。比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税务局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对乡、镇税务所设臵不合理,管理失控,使得偏僻的一些乡税务所形成了一乡一所一个人管理,致使这些税务所负责人自认为权高位重,独霸一方,一个人说了算。出现了本人收税本人开票,与亲属共同收税不开票的违反税收程序现象。并且导致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主要原因就是领导严重不负责任,管理失控,使国家税 收受到了较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2.多种分配方式的差距,社会上一些消极腐化现象的存在,客观上成为公职人员犯罪的诱因。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形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形式为补充。党的富民政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许多民营企业,个体户应运而生,壮大发展。使社会收入出现了不平衡,出现了许多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如前几年社会上出现的‚造导弹的不如卖茶蛋的,公职人员的年收入抵不上歌星的一次出场费‛等社会现象。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公职人员的收入稍高于一般社会阶层,80年代后,公职人员的收入却大大低于其他社会阶层的增长。面对物额横流的社会现象,面对各种费用的支出,掌握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掌握钱、财、物大权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因生活水平的相对低下而无奈。在这种反差的刺激下,心理产生了严重失衡,加之思想防线比较脆弱,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很容易把眼睛盯在自己手中的职权上,利用职权非法攫取社会财富,使自己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虽然信息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接受事物的视野也越来越宽,社会上一些色情、腐化现象的普遍存在,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手中有实权的人的潜在欲望。有这样一个例子:罗发玉,男,原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被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55万元、港 币20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此案中,据办案人员介绍,罗发玉这些年来一直在重复着两大谎言,一是他不断以拍电视剧为名请人‚赞助‛捞钱,二是对外他一直把自己的情妇刘某称为自己的‚妹妹‛。罗发玉原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税务机关工作。出身贫寒的他长期吃苦耐劳、勤恳敬业,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一直干到市税务局局长,1998年他又被调任贵州省地税局局长。应该说,罗发玉对贵州省的税务工作是作出了一定贡献的。而且,他还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数年来陆续创作了一些以反映税务干部呕心沥血帮助企业发展、培养税源等为内容的电视文学剧本,有的还拍成了电视剧播出。正因为有思想,有知识,他接受新事物的效率也比别人高。在走上领导岗位没几天,他就开始羡慕社会上一些大款的所作所为,把注意力放在了灯红酒绿上。1997年底,50岁出头的罗发玉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无业人员刘某。初见之下,罗发玉便对年轻貌美的刘某一见钟情,频频约她出来一叙衷肠。而刘某也很快认识到这个年已半百的矮胖男人的‚价值‛,很快二人打得火热。为了向这个‚妹妹‛献上一片爱心,罗发玉把‚哥哥‛的职责尽到了极致。他先是在帮助刘某为父亲迁坟时,专门为刘父订做了一块墓碑,而且还将自己新取的名字‚刘晓渝‛镌刻其上。这样既讨得了‚妹妹‛的欢心,又起到了掩人耳目的作用。后罗发玉每月都会提供给刘某1万元钱,供其吃穿玩乐之用。后来 因刘某嫌少,‚月供‛又增加到2万元、3万元直至5万元。一段时间,贵阳街头流行‚靓女开靓车‛,罗发玉便急忙为刘某弄来一辆价值32万元的本田轿车,让她开着四处兜风。不久,刘某不喜欢这辆车了,要另买一辆‚别克‛,罗发玉便赶忙向人要来10万元送上。1999年底,刘某要罗发玉送她一套房子,罗便又向人要来一套价值40余万元的房子给了刘某……。罗发玉案发后,办案机关从刘某的银行账户上共计查扣了赃款75万元,而这些钱,都是来自于一个表面上仅靠工资生活的税务官员罗发玉。为了捞钱,从1997年到2002年期间,罗发玉还多次利用基建工程,装饰工程发包之机,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也许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也许是为了赎罪,罗发玉每年都会用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到基层搞调研,为贫困地区的税务机关排忧解难。每次下乡,他都是轻车简从,坐一辆旧车,吃饭也只要一两个菜、一个汤即可。他在与基层同志谈话时常常告诫大家,人要志存高远,活着要讲点儿精神追求,要不贪不占,无愧于人民。罗发玉被刑事拘留送进公安局看守所时,他委托检察官把他的皮带、皮鞋等随身物品转交给家人。看着那些普通、陈旧的生活物品,真是难以把他和一个受贿近200万元的贪官联系到一起。
从目前看,有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领导干部陷入权钱交易的怪圈,既权利--金钱--更大的权利--更多的金钱。这 种腐败的现象给党风、社会风气带来严重影响。
3.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拉扰腐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一些体制、制度不完善或者说有漏洞,权力在某些环节、某些方面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导致社会上一些企图因攫取暴利的不法之徒,想尽千方百计用糖衣炮弹向掌握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突袭。腐蚀党员干部的势头之猖獗,手段之劣,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他们往往瞄准领导干部的薄弱环节投其所好,用金钱美色加以诱惑,妄图将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拉下水,使他们攫取暴利的企图得逞。我们的党员干部如果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不注意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就极易被腐蚀、被利用,跌入罪恶深渊。著名的厦门远华大案大家都知道吧,伴随着赖昌星走私大案浮出水面,众多高官,什么市委领导、省政府领导,海关官员、公安干警等等,一批在当地名声显赫的高官纷纷落马。赖昌星用以致胜的杀手涧是什么?这个大家都知道,是红楼。在吃、喝、嫖、赌、送一条龙的服务之下,很少有人能抵住诱惑。这其中就包括当地众多的税务机关的干部,其中有一个地税分局的局长在案发后畏罪抱石跳江自杀。
4.讲亲情不讲原则。褚时健,这个人大家都知道吧,一代烟王,带领一班人把一个名不虚传的小厂发展成亚洲第一、世界第五的现代化烟草企业的企业家,又是如何从高高 的‚红塔山‛顶跌入犯罪的深渊中呢?褚时健堕入犯罪最主要原因是他过重的亲情,而且是‚讲亲情不讲原则‛的变了味的亲情。褚时健对妻儿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特殊的感情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一场‚反右‛风暴,褚时健夫妇被下放到新平县红光农场。那时女儿褚映群刚两岁,一家三口人挤在一间四面透风的茅草棚里。其弟弟褚一斌出世后,几乎是在姐姐背上长大的。作为‚右派‛的儿女,他们历经坎坷。褚时健每当想起这些,觉得欠儿女的太多,要给他们以补偿,用手中的权力在金钱方面给他们补偿,使他们尽快致富,过上上等人的生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褚时健开始实施计划。当褚映群提出让父亲褚时健给普宁市烟草公司多批一些烟草,好让其解决在珠海的住房。褚时健马上帮忙。褚映群不但得到住房,而且从该烟草公司‚借款‛930万元。褚映群在与揭阳市烟草公司联合的卷烟生意过程中,共从该烟草公司要走人民币2700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30万元。在褚总的关照下,褚大小姐就这样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迅速成为具有千万元的‚富婆‛。褚一斌伙同港商陈某某在深圳以未注册金化房地产发展公司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也在父亲的‚关照‛下摇身一变,成了千万富翁。褚时健本以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儿女做些关照,对他们儿时受的苦给予相当的补偿,弥合他们心灵的创伤,但这粘满铜臭的‚亲情‛,只能给家庭、儿女带来更大的疾苦。第三方面:职务犯罪的群体牵动
公职人员的群体是建设事业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这个群体掌管着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是社会的重要干线,主要命脉。但从公职人员犯罪的特点和趋势看,尤其是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与公职人员犯罪具有‚同步性‛。是不是因为市场经济导致了公职人员犯罪,或者说公职人员犯罪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后果?答案是否定的。无勿讳言,今天出现的公职人员犯罪与市场经济不无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是间接联系,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这种现象是局部,而并非全体,它是社会发展大潮中的渣滓,而并非社会发展大潮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它并非是由于任何促进社会进步的改革开放措施带来的,恰恰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缺陷和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而带来的。
公职人员群体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拒绝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近些年来,某些班子内部或缺乏具体可行的监督制度、或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权力行使无序,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造成某些党政一把手‚一言九鼎‛,个人说了算。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这方面的例子我举不胜举,可以说每一名领导干部的犯罪都有缺乏监督的成份在里面。
2.贪欲是深渊的通道。大凡走上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 有的还是领导干部,都栽到一个‚贪‛字上。因为这个‚贪‛字,有的人收取现金后,不惜铤而走险;为了一个贪字,把党的原则、人民利益抛在脑后,而为‚进贡‛者效劳、卖命。就是因为一个‚贪‛字,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都成了不法分子手中的玩偶。我这有一个近期查处的长春一女税官贪污巨款70万元的案例。今年三十七岁的朱崇娟一九九四年在长春市地税局契税处负责长春市房地局市场窗口的契税收缴工作。一九九七年,担任长春市地税局农业税分局契税科副科长。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有六十八张契税完税凭证在地税局契税处一九九六至一九九八记账凭证所附完税证中没有记载;到建设银行调取储蓄款凭条时,发现存入的契税款和取款的总金额不符,而且出入特别大;同时证实现金存款单有十二处被改动,六十八张契税完税凭证所载数额七十六万四千六百三十七点一元被其侵吞。
3.靠权吃权,追求权力的私有化。‚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时下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一大‚公害‛。他们靠的所谓‚山‛,所谓‚水‛实质上就是权,是行业特权。有些公职人员以行业职权自居,充分享受权力,靠特权这根魔棒收刮民财。滥用职权,必然导致腐败,用特权来谋取一己私利者,必然要走向犯罪。那凤歧大家都知道吧,这个大庆市国税局的原局长,是个典型的把权力看成是自己的工具的人物。那凤歧的用权的第一招是以权贪污,那凤岐贪污公款 数量不算特别多,但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侵吞每一笔公款时都那么轻松,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就好像是在拿自己家里的钱。如1998年2月24日,赵杰拿已经平了账的15万元市国税局税收分成款转账支票到那办公室(副局长李英杰在场),问那凤岐怎么办,那说:‚咱们仨分了吧,每人5万‛。然后兑成现金分掉。就这么轻松。第二招是以权受贿,如1996年至1999年,那同意先后三次向国家级贫困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增拨经费、基建款,该县局局长孙景文为感谢那分别将2万、1万、3万元公款送给那,那收下。其他9个分、县局仅在1999年春节前后就送给那10万元。此时,那的案件已经开始调查,但那凤岐并不在乎。第三招是以权敛财,如1994年4月27日,那庆祝本人50大寿,在大庆市金帝酒店宴请市税务系统的领导和中层干部等,安排酒席15桌,共花1万元,收礼金15万元。之后又是父亲去世,儿子结婚,等等等等,数目难以统计。综观那凤岐经商也好,接礼也好,贪污受贿也好,早已没有了一个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应有的形象。还有一点,那就是那凤岐180多万元巨额财产,他不能说明正当来源。一个国家干部共计有多少钱,会说不清来源吗?不是不能说,而是敢说,说出来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
以上是我对职务犯罪原因是一些剖析,职务犯罪的原因很多,一时难以分析清楚。但分析起来印证了一个道理,那 就是‚贪念一起,如抱薪救火,薪不断,火不灭‛,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五、对税务机关开展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
1突出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
在实践中,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一些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上。因此,要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建立重点防范制度,变事无巨细为重点突破,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
(一)对重点对象的防范,即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现行领导体制,很多事情都要‚一把手‛负总责,由‚一把手‛拍板定夺,在许多时候‚一把手‛成了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 ‚死角‛。而基层‚一把手‛更是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浅,法律监督太晚,就可能出现基层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到位‛,‚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甚至引发群案、串案或窝案。因此,基层‚一把手‛这种特定的位臵决定了必须加强对他们的重点监督。要通过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民主监督、权力运行的监督、八小时外的监督、同级和下级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使他们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历史使命,带动、教育、引 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二)对重点环节的防范,即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最重要的权力之一,如果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如前文指出,近年来,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多发生在税收执法权的运行过程中。因此必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严加防范。重点对涉税文件的制定、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制约,防止出现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涉税文件以及棚驾、梗阻、变通国家税收政策等问题的发生。重点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进行监督制约。重点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负核定、停歇业户的管理和减、免、缓税的审批等内容进行监督制约,防止发生内外勾结偷逃税款、明缓实欠、明欠实免等现象。重点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稽查四环节进行监督制约。重点对处罚依据是否准确、案件定性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制约,防止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
2、完善对策措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
职务犯罪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痼疾,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解决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以及其他领域内的职务犯罪问题是社会的呼唤,人民的要求,广大税务干部的共同愿望,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
途径,就是走惩治和防范相结合的道路。从哲学的角度思考,惩治和防范职务犯罪是辩证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两者缺一不可。只打不防,打得被动,打不胜打;只防不打,防而无力,防不胜防。这是因为,如果只顾惩治,我们就会被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牵着鼻子走,就只能穷于应付;反之,如果只注意防范而忽视惩治,那么就不可能达到目的。因此,惩治和防范职务犯罪,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
3加大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打击并不是为了惩罚犯罪而去惩罚犯罪,打击是通过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并且通过惩罚犯罪去警示其他人,预防其他人犯罪,在这一点上,打击实现了预防的目的。否则,惩处不力,执法不严,犯罪分子‚检讨一阵子,幸福一辈子‛,无异于鼓励腐败。所以我们只有高悬法律利剑,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力度,提高对腐败的风险性认识,使其望而却步,在职务犯罪上‚不敢为‛,才能切实减少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我们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不同职位、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案件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函询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借税务机关、检察机关合作的东风,齐抓共管,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我国宪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
关。我们要紧紧依靠检察机关,主动取得联系,定期召开税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主动请检察机关送‚医‛上门,以案说法,认真听取检察机关的建议。要摈弃‚护短‛、‚怕丑‛心理,及时将职务犯罪案件移交检察机关查处,紧密结合办案,保持强大的震慑态势,使意欲犯罪者不敢犯。
4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防范工作。
(1)立足教育,常抓不懈。世上最管用的办法是自己管住自己。在同样的条件下,为什么有的人廉洁从政,秉公执法,而有的人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究其原因,皆因个人思想问题。因此,必须把加强对广大干部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精神境界和自律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的思想‚免疫力‛,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来抓。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实际出发,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和手段,着重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及警示教育,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和科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个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弹性和随意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2)、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性保证,没有制度遵守,无章可循,职务犯罪将是不可避
免的。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宪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契机,针对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一个完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在税务执法方面,要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充分制约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税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重大案件审理实施办法》,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和其相应的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认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在行政管理方面,要从重大工作部署、基建招标及物品采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总之,要通过深化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此外,还应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两权‛进行监督制约的尝试,如开发税收质量管理系统、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税务执法监察系统和行政管理等系统软件,使传统的‚人盯人、人管人‛转变为‚机器管人‛,并最终实现‚人机结合‛,从而使‚两权监督‛手段发生质的飞跃,真正实现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的规范运作,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权钱交易‛、权力滥用和‚不作为‛等违法犯罪的发生。
(3)、强化监督,织就铁网。强化监督,降低职务犯罪机率。实践证明,权力离开了监督,就可能导致腐败。所以,34 强化监督是治理腐败、遏制职务犯罪的关键所在。这里关键要做到一是制定严密的职权监督制度。要从领导机制、监督重点、监督方法、责任追究、配套措施五个方面明确要求两权运行中必须重点监督的内容,建立一套与税收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步运行,并能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责任追究、限期整改五位一体的监督制约工作流程。二是要建立有效的职权监督体制。现行的集人大、纪检、监察、检察等专门监督制度于一体的职权监督体系对职权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具体地区、部门、环节也还存在诸如对重要关键职权不便监督和难以监督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强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更大的监督合力。三是要有完善的职权监督手段和大力营造良好的职权监督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反腐败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从党纪、政纪、法纪监督入手加强职权监督,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职权监督的手段趋于完善化和系统化。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又是一项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工作。我们不仅要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努力把职务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还要积极完善防范措施,构筑思想、制度、监督‚三大防线‛,从而减少和遏制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在税务部门如何做好预防工作,35 我想从保护好自我出发我们每一个工职人员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予以重视:
一要脑子里绷紧一根筋,那就是严守职业道理。在老百姓眼里,我们都是官,是税官。凉州区近百万人口,就几百来个税官,可里说是万里选一!我们的工资、待遇又好,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但我们扪心自问,我们真的就比我们服务的那些对象,或者说最低层的那些百姓优秀吗?答案肯定不是绝对的。既然如此,我们怎么样做一个称职的税官,为百姓所称道的税官呢?我想,最关键的,就是要牢记我们来自人民,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选择我做了税官,我必须为人民行使好管税权。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清正廉洁形象,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要狠刹两股歪风。社会对税务机关反映最强烈的,具我了解有两种歪风,当然这些在我们这不一定存在,无则加勉吧。这两种歪风就是,‚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和‚吃、拿、卡、要、报、占、借‛。‚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不少违法违纪问题就出在这里,更何况‚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想请大家自觉做到不该收的坚决不收,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真正做到‚谁砸税务机关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以铁的纪律和强硬的手段坚决刹住‚两股歪风‛。
三要过好三道关。既‚人情关‛,‚权力关‛和‚金钱关‛。
有钱是好事,可以给你带来幸福。但钱也能害人,能送人进大狱,送人上断头台,送人入坟墓。千万不能见钱眼开,甚至不惜以权换钱,以身试法。一定要记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和‚收人一文,其身不值一文‛的古训,时刻保持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四要算好‚四笔帐‛。一要算好‚政治帐‛。经常回顾自己走过的风雨历程,算算自己经历了多长时间的奋斗,才达到今天的地位。腐败将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于公是党和人民培养干部资源的浪费,于私是自己光辉前途和宝贵尊严甚至生命的丧失。二要算好‚人身帐‛。放眼世界,看多姿多彩的生活,领略自由的可贵。一旦违法犯罪,身陷囹圄,丧失人身自由有多可悲。三要算好‚经济帐‛。看自己一年能拿多少工资奖金,一生能拿多少工资奖金,再与其他行政单位人员,与下岗工人比比,知道我们地税收入是很不错的,对社会上许多人都是很有吸引力的。如果自己违法乱纪必然落入法网,丢掉饭碗,在经济上也是多么不值得的。四要算好‚家庭帐‛。在座各位,现在几代人亲情融融,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如果违法锒铛入狱,不仅无法孝敬父母、照顾妻儿,还会使父母妻儿人前抬不起头,人后暗自落泪,多么惨淡凄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明确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
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不断增强税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使他们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时刻牢记税务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否则即应承担其违法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分则第7章第404条、405条对税收职务犯罪作出了规定,总共规定了三个罪名:一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二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三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另外,征税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还应追究其与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例如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对征税人员与纳税人共同实施的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应按共同犯罪处罚。另外在这里我还重点介绍一下渎职犯罪当中我国《刑法》第402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相关情况,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及到咱们税务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像查处偷税案件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案件,数额
在一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件,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的专用发票案,非法出售发票案等十一种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刑事案件,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凡是发现和掌握上述十一类达到立案标准的涉税案件,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在税务执法过程当中掌握了上述涉税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这是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赋予税务执法人员的特定义务,必须严格执行。如果税务执法人员存在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则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犯罪,将追究有关涉案税务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上述问题提请咱们地税系统的领导和广大税务执法人员引起高度重视,在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同时欢迎大家举报上述相关案件线索,我院举报电话为2252000。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以上是我今天要讲的内容。就是通过和大家一起对一些案例进行剖析,告诫自己自重、自省、自警,激发自身那种潜在的积极、乐观、正直的品质和心态。
6.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分录 篇六
一、税务部门道德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道德建设认识不足。相当多的干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认为税务部门的核心工作是组织好税收收入,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就“一白遮百丑”了,抓收入是“硬任务”,道德建设是“软指标”,对道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道德教育的意识淡薄,缺乏统一、科学的道德建设规划,“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部分税务部门领导对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深刻认识,少数税务干部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能准确定位,存在着一种“可有可无,无关大局”的现象,削弱了道德建设工作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道德教育方式单调乏味。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完善,依法治税,强化管理和纳税服务的深化,以及纳税人对纳税权益保障诉求的进一步提升,使干部的执法权限受到了多方面的监督和制约,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有的税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还停留在过去的说服教育或思想灌输上,仍停留在念文件,读报纸和开会提要求上,教育内容缺乏时代性,教育方式“老化”“单调”,没有很好地去思考如何区别不同层次,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和培训,直接影响了教育效果,容易使干部职工产生厌烦心理。
三是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弱化。尚未把道德建设纳入日常管理范畴,没有从整体上建立一套涵盖道德建设实施、协调、监督、激励、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道德建设成了少数税务部门的“摆式”,分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认为道德建设年年抓,在思想上产生了倦怠心理,针对性研究不深、不透,重点抓得不准。另外,少数单位和部门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职业道德建设是领导的事,是人事部门的事,没有作为议事日程,协同抓,共同抓道德建设的意识比较淡薄,导致了道德建设工作失抓、失管、失责。
四是职业道德失范依然存在。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关系的复杂化,给税务干部职业道德养成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部分干部价值观念错位,导致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产生偏向,部分干部的个人素质与税务部门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责任意识淡薄,大局意识缺乏,服务意识不强。对纳税人不能以诚相待,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中、梗、阻”“生、卡、拖”现象等税务职业道德缺失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税务部门改进作风只满足于“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等形式上的改进,但工作效率仍然不高,“官本位”思想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在文明征收,廉洁治税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纳税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宣传不够,偏重于强调纳税人的义务,征纳双方权力、义务不对等;少数税务干部由于事务繁杂,不能根据既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完整、系统的学习、知识更新速度明显跟不上信息化办税和最新税收政策的更新的节奏,在知识点与面上均存在“老化”现象,业务水平不精,业务功底不实,影响了税务职业道德的提升。
二、税务部门道德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市场经济负面的影响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受到冲击,在物欲弥漫中,道德情操失守,理想价值失落,行为心理失衡,滋生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思想。这种消极思想与传统文化和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官本位”特权思想、官僚习气和小农思想混杂在一起,产生剧烈的震荡,腐蚀和消解了作为直接与经济主体的各类纳税人打交道的税务机关工作人
员的思想,导致部分税务干部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私欲膨胀,进一步毒化了道德建设的氛围。
(二)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识未到位
税务部门的道德建设成效如何,领导是关键。实践证明,哪个单位领导重视,道德建设效果就好。由于部分领导干部,特别部门的“一把手”没有深刻地认识到道德建设对于税务部门工作的重要性,往往认为它是抽象的,无关紧要的,费力不讨好,没有象抓收入任务那样明显收到成效,即使在道德建设工作上有行动,但在思想上仍然是模糊的,不自觉的。
(三)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乏力
一些单位道德建设的管理、监督和制约机制乏力。职业道德规范体系、道德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道德评价、道德管理和监督体制尚未健全,在组织领导方面存在不匹配、不协调状况。税务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但分管道德建设的政工领导地位有限,有的认为还是分管税收业务“实惠”,道德建设能否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重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心和团结,这必然导致道德建设因而兴,因人而衰,时冷时热,可有可无的局面。在考核方面,虽然考核有“德”的内容,但缺少量化指标,实际操作中往往朦胧模糊地一笔带过,全面、系统、量化的道德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在制度执行方面,许多干部都不愿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对出现的问题或视而不见,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监督缺乏权威,缺乏群众性,奖罚不分明,这些都为道德建设失范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
(四)道德教育培训力度不足
多年来,各级税务部门在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下了许多苦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道德建设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教育内容单
一、学习培训形式陈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停留在说教式的方法上,有的还以考核扣分,扣发奖金代替职业道德教育。有的道德教育工作做做样子,做表面文章,开展专题教育也只“走过场”,不能与时、与需进行教育和学习培训,收不到实际效果。而税务部门内部大多数干部都不愿从事政工方面的工作,觉得“讲大道理没有人听”“有效果的教育方法又不多”“税收业务又插不上手”“处理处罚又作不了主”,政工干部激励机制缺乏,从事税收业务的干部则认为道德建设是“虚”的,还不如做业务来得“实在”“吃得开”“瞧得起”,这样势必削弱了抓道德建设的工作力度。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占领干部的思想阵地,致使错误思潮乘虚而入,间接导致了税务干部道德观念的淡化。
(五)自我修炼的自觉性缺乏
税务部门部分干部讲到服务、就忘了本职,以管人自居,淡忘了宗旨。执行政策、长短不一,衡量的尽度完全是出于个人因素。少数干部以工作忙、应酬多为理由不愿学习;年龄大的干部接受慢,内容多、更新快、程序繁不想学习,有的只注重业务学习,漠视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提高,时事政治束之高阁,人文百科抛之脑后,自我修炼不够,素质提升缓慢,复合型人才建设任重道远。自主学习、自发学习、自我提高之风尚未形成,学习型建设也成为一种“花架子”。
三、深化和改进税务部门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各级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权,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更应当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文明、高效、廉洁、公正”的新形象,成为职业道德建设的“排头兵”。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握当前税务部门工作大局,主要从以下五方面不断深化道德建设:
(一)坚持教育领先,构筑道德防线
教育培训是内化职业道德规范、价值与理想的重要途径。加强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重在长效机制,功在当下过程。提高税务干部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这既需要端正道德教育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这一教育活动的时代必要性和未来重要性,也需要注重教育方式、方法、手段、举措的创新,将课堂的培训、岗位培训和理想教育、专题活动有机结合。一是要强化理论教育,要全面,系统对地税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培养他们热爱税收的事业观,依法治税的法制观,文明办税的公德观和克己奉公的廉政观。要结合职业道德方面理论学习培训,端正道德建设态度;要结合党纪条规学习,抓好从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抓好示范教育;开展以案说纪,抓好警示教育;利用主题活动,抓好潜移默化教育、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定期组织税务干部脱产或封闭式学习,培养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要强化道德教育,要通过执法培训,把税务干部职业道德纳入岗位培训的重点,帮助税务干部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努力实现行为举止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纳税服务规范化。要面对当前形势和要求,要以强化税务人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作风建设和培养无私奉献的精神为重点,要通过网络、课堂讲解、道德讲堂辅导和事迹报告,“读书月”“廉政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等活动形式和教育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事先做人”,围绕“德”字抓教育,扣准不同的思想脉搏,因人制宜,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和学习培训。
三要强化典型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听先进报告,看先进事迹,使高尚的道德观念“入脑”“入心”,不断提高道德建设的自觉性。
(二)坚持执法为民,强化以德治税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税务干部的天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从严治队,以德治税,将职业道德建设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促进了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一是坚持依法治税,营造公平环境。要从增强法制意识,落实执法责任,实施精细化、偏平化管理入手,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税,全面推行政策公开、执法公示和办税公开,不违规执法,不收“过头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使税收成为真正的“公平税”“明白税”“放心税”。要狠抓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充分运用税收科技手段的信息化平台,将税收征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产生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及时化解和消除,既堵塞税收漏洞,又保证税收执法公正、公平,维护了税法的尊严。二是坚持爱岗敬业,激发工作热情,岗位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爱岗敬业是税收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是税务干部提升道德品质的职业追求。在税收工作中,要大力倡导“热爱税收,忠于职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勤政为民,当好公仆,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道德准则,在系统内开展以“正身立德”“正己正税”为内容的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比工作任务,比征管质量,比执法规范,比工作效率,比奉献作贡献的劳动竞赛,开展岗位能力赛、文明服务等系列竞赛活动,把税务部门的职业道德规范化为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增强税务干部爱岗敬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税收事业发展积累“正能量”。三是坚持优质服务,刷新诚信形象。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诚信、文明、优质的纳税服务是税收职业道德的直接表现。要深入开展“争当诚信服务标兵,创建优质文明窗口,做纳税人的贴心人”等活动,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税效率,推行“一窗式”“一站式”“限时承诺服务”,实行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推行“零距离、零障碍、零差错、零投诉”等系列服务,同时,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税企俱乐部”“纳税人学校”“1+1服务企业”等活动,与社区、乡村贫困户、弱势群体进行“一帮一”,服务和帮困扶贫助学活动,提升良好的社会公誉度。
(三)坚持制度建设,规范税风税纪
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要靠教育和修养来形成,还要靠一整套完善、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加强税务部门道德建设,必须从健全各项制度入手,把狠抓制度落实作为重要环节,把是否认真执行制度作为检验道德教育的成效。一是不断完善职业道规范,将其内容具体化,并根据形
势发展及上级要求及时增加或提升税务道德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使税务工作者更清楚地了解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坚持反对的,从而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选树一批道德模范,通过生动形象、说服力强的模范事迹,体现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取向,使广大税务干部产生情感共鸣,通过榜样引领,从中获得道德启迪。在奖励模范和激励先进典型的同时,加强对违反道德规范的干部职工惩戒力度,对个别违法违纪,违反税务部门道德规范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教育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规范税务人员的言谈举止。严格将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表现与奖惩、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先进评选、工资晋升挂钩,努力营造一个比、学、赶、超先进,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道德建设的监督力度。职业道德虽然强调自律,但也不排除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分级负责的道德建设领导机制,建立道德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道德建设经验,及时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督查、点评和诫勉谈话,敞门纳谏,聘请行风监督员和媒体进行监督或明查暗访。进一步完善考“德”方面的内容,将税务部门的道德建设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各级税务部门做好道德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坚持文化渗透,凝聚队伍合力
税务文化是税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凝聚税务干部人心,营造税务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推进税务文化的渗透,努力打造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文化品牌,使税收工作宗旨、目标举措、价值取向深入人心,并不断演变为每个税务干部的自觉行为。要丰富税务文化内容,依托载体,设立活动平台,舍得投入,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鼓励干部走近书桌、远离牌桌、走近山水,远离尖嚣,提高他们的精神境界,陶冶道德情操,让干部职工在寓教于知,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中塑造人、教育人、提升人,启发干部职工思考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荣誉感,激活干部正能量,为税务道德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五)坚持以身作则,发挥垂范作用
在税务部门道德建设中,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参与者和实施者。作为一名税务部门的好领导,人格的感召力量是推进税收工作和道德建设的强大动力,打铁就要自身硬,领导的形象和威信上级封不出来,靠权力压不出来,靠宣传吹不出来,只能靠道德的模范作用来树立,领导者只有自身具备良发的道德修养和素质,才能带出一支事事处处过得硬的好队伍。一是树立良好的“官德”。领导干部自身要以《廉政准则》和上级规定为准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崇高的理想铸“德”,以扎实的政绩树“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细节做起,既要说给干部“听”,更要做给干部“看”,秉公用权,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对党对人民感恩之心,常思肩负的责任,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用在税收事业上,在道德建设中发挥引导、标杆、示范作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健全抓道德建设领导分工制度,动员全体税务干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专职与兼职结合,党政齐抓共管,把道德建设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做到依法治税与以德治队的统一;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统一;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统一。通过明确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把道德建设作为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组成部分,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三是加强道德实践。搞好道德建设,不能忽视载体,要以“文明单位”和“优质服务窗口”“人民满意机关”“群众满意站(所)”“巾帼文明示范单位(岗)”等活动为载体,在各种类型的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基本内容,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从服务承诺、规范执法,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为突破口,做税务干部的思想在参与中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综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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