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协议

2024-10-04

个人担保协议(共10篇)

1.个人担保协议 篇一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为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现将 年 月 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编码为:)中第二十六条由(1)采用基准利率方式的: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上/下)浮百分之 贰拾伍(大写)后确定。更改为:“(1)采用基准利率方式的: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上/下)浮百分之 叁拾伍(大写)后确定。”。

本协议签署后具备法律效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执行以上调整后利率,合同其他条款内容有效。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2.个人担保协议 篇二

编号:

甲方(借款人):

乙方(担保人):温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____________支行(贷款人)签订《牡丹信用卡购车消费分期还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申请乙方为其上述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手续费及可能发生的滞纳金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保函,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为甲方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无论双方履行合同情况如何,乙方均不向甲方退还担保费。

二、甲方同意与贷款人签定的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汽车作为反担保保证,贷款人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乙方为第二顺序抵押权人,为抵消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保函项下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三、甲方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甲方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续期机动车保费后返还给甲方。若甲方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续期机动车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没收该保证金。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保人所有。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贷款所购汽车续期投保的保险公司须由乙方认可指定并及时办理,并须足额投保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交强、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然险,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汽车上牌、抵押登记等事宜(国产车9个工作日、进口车28个工作日),甲方须配合。在贷款发放后,若因甲方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上述约定事项的,甲方按每延期一天交付借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自行负责承担所购汽车因产品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当面引发的纠纷。

六、保函项下的索赔:当贷款人按保函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贷款人支付时,担保人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需按日垫款金额的1‰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因追偿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七、本担保协议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担保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签字)乙方:温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3.招商行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 篇三

协议编号:年第号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与额度

甲方向符合授信条件的债务人进行公司授信或提供零售贷款,乙方为债务人在甲方叙做的授信或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为乙方核定的担保额度为币____万元。其中,为单个公司债务人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为单个个人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万元。

担保额度系指乙方的保证担保所对应的甲方给予债务人的授信本金总余额之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作情况和乙方经营状况随时调整担保额度。

本协议所称“授信”的合作范围是指甲方经营的以下授信业务:(以下图标“□”中划“√”的表示适用,划“X”的表示不适用,不做任何标记的亦表示不适用。)

人民币公司贷款;

外币公司贷款;

融资性保函;

票据承兑;

贸易融资;

保函(公司授信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第二条声明与承诺

双方共同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资格与授权,签署本协议符合甲乙双方各自的规章制度与各自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承诺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共同培育市场,发展业务。

(三)双方承诺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

(四)如因任何一方违背上述承诺之一项或多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背承诺方愿意

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一)在同意叙做授信业务后,与债务人签订授信协议和具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逐笔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办理授信相关手续。

(二)向乙方提供乙方在甲方担保业务欠款客户名单及欠款情况。

(三)在乙方依约履行担保义务后,协助乙方处理追偿事宜。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向乙方及关联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有权根据合作情况、乙方对外担保总额及经营状况,自主调整乙方可叙做的担保额度。

(三)当乙方出现重大变更或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兼并、合并、分立、联营、产权变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金额、增加提供其他担保。

(四)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各具体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有权向有关征信系统提供信息,乙方违约影响甲方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其违约信息,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有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提供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的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二)就特定债务人的特定授信或贷款逐笔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并根据本协议及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四)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开设保证金账户和交存保证金,补足保证金。

(五)每(月、季)向甲方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和所有对外担保的情况;当甲方向其了解财务其及关联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时,给予积极配合。

(六)当乙方发生重大变更或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兼并、合并、分立、联营、产权变动、涉及重大诉讼、对外大金额赔付等)时,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增加保证金金额或增加提供其他担保。

(七)当乙方发生为关联方授信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时,及时向甲方披露。

(八)乙方保证不擅自划转或以任何方式挪用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

(九)乙方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与甲方合作的担保责任余额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账户须开立在甲方,受甲方监控。如风险准备未到位或未正常使用,甲方有权终止与担保公司进一步的业务合作,并有权要求对已合作业务进行提前清偿。风险准备金的用途为用于冲抵担保正常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账损失。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提供担保的债务人在甲方的还款情况,尤其是欠款情况。

(二)通过提供担保,向债务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第五条保证条款

(一)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时,应就特定债务人的特定授信或贷款逐笔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如遇单笔不可撤销担保书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则适用单笔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

(二)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或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甲方可将乙方在甲方

及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甲方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但在相关抵销发生后,甲方应尽快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主合同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当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项时,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开展合作,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比例:

1.乙方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变化、高管人事变动;

2.乙方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发生大额不良贷款、被相关部门处罚、被银行机构暂停业务往来等;

3.乙方涉及重大经营策略、经营方式调整;发生公司及股东股权变更、重组、停业、收购或破产清算的;

4.乙方三次未按我行要求及时存入保证金,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5.乙方全部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其实收资本的10倍。

6.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第9项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或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数额不足。

7.发生其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事项。

(五)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主合同因任何原因发生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本协议保证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保证金条款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的公司授信保证金账户(专户一)的开户行名称:,账号:;

乙方在甲方开设的零售贷款保证金账户(专户二)的开户行名称:;账号:;

(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保证金账户存入保证金,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的全面执行。乙方存入甲方专户一的保证金余额不低于与其所担保公司授信业务金额的____%;乙方存入甲方专户二的保证金余额不低于其所担保零售贷款业务金额的%。保证金应于甲方实际发放授信或贷款前存入专户,存入专户的资金视为特定化并移交甲方占有,作为债务人所欠甲方债务的担保。

(三)被担保的具体债务逾期,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在甲方开设的账户中扣收用于清偿所担保债务款项,乙方账户资金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进一步的担保合作,并对乙方采取追偿措施。

(四)如乙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达到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及最低额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即时补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进一步的业务合作。

第七条债权转让条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一)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仅需通知,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乙方或第三人。当甲方将债权转让给乙方时,乙方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债务人所欠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及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代为支出的保险费之和。当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乙方同意保证债权与主债权一同转让。

(二)本条有关债权转让的约定不因保证条款的无效、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但乙方既有的担保义务应当继续履行。

如乙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协议或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或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授信、借款等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发生的,不涉及所担保特定授信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涉及乙方担保项下具体债务的纠纷解决方式,如具体债务合同另有约定的,应遵从具体债务合同的约定。

(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担保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不自动延展,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必须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二)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因一方或双方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包括相关第三方违约或出现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其他情形),一方确需终止本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以终止。

(四)本合作协议的撤销、终止不影响乙方已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效力,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乙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招商行小刘15:57:46

4.担保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在金融业务上的合作,保障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将互相选择对方作为金融业务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合作领域内互相理解和支持对方市场拓展与风险管理需要,联合开展融资产品研发与创新,努力为双方合作提供便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

第二章 合作内容 第二条 合作地域

1、经双方协商,确定 为主要合作地区。

2、对于乙方跨甲方经营地域开展业务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在 其他地域与甲方相应分支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积极向对方推荐信用良好、经营水平较高、管理规范的客户,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和降低经营风险。

2、对于甲乙双方均通过评审的融资项目,由甲方为客户办理融资业务,乙方为该客户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融资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票据承兑、贸易融资、项目融资、信用证预计其他融资性业务。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产品创新,如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金融产品。

4、甲乙双方愿意积极探索和实践为集群类(如大型商场、商会、园区)内的客户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第四条 沟通交流

甲乙双方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甲方指定 部,乙方指定 风险 部,负责双方以及分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深入开展有关业务合作与技术交流。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额度

第五条 为保证乙方担保责任的履行,乙方承诺在甲方开立融资担保保证金账户,交纳保证金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取保证金账户资金。保证金按照存款期限定期利率计息,但甲方在业务需要范围内扣划保证金时,扣划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六条 甲方给予乙方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期限为 年。乙方对担保额度的使用条件须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有关约定。

第七条 甲方在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时,其贷款利率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借款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原则为单户企业贷款总额不得高于 万元。

第八条 乙方向借款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用应符合国家收费标准,同时应兼顾借款企业的财务效益,在企业能够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收取担保费用,乙方因收费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第四章 保证方式 第九条 乙方做为担保人为借款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

第十一条 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借款企业在除乙方担保之外提供其他的担保措施。

第五章 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三条 独立审查和推荐

甲乙双方均有权采取科学、切实可行的资信评估标准对拟担保的借款企业的信用和贷款项目的风险进行审验和评估,甲乙双方各自独立进行贷前调查项目并确实认为项目可行,可向对方进行推荐。对借款申请企业贷款与否,由甲方决定;对借款申请企业是否提供担保由乙方决定,借款申请企业要符合甲方贷款条件和乙方的承保条件。第十四条 贷款担保程序

1、甲方经初步调查审核接受借款申请企业的信贷申请后,将有担保需求的借款申请企业推荐给乙方;或借款企业主动向乙方提出担保申请,经乙方调查评审后同意担保并向甲方推荐。

2、经乙方调查评审后同意担保的,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担保意向书》。

3、经甲方调查并经过审批同意办理信贷业务的,甲方与借款申请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信贷合同,并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

4、乙方和借款申请企业办理完相关的反担保手续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放款告知函》后,甲方依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等信贷合同的约定办理信贷业务。

5、贷款到期,借款企业偿还贷款后,甲乙双方之间相应的保证协议即行终止。

第六章 保证责任的履行

第十五条 甲方催收

当借款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借款企业催收。第十六条 代偿

当乙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贷款,借款企业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企业提前还款的,借款企业未清偿的,由乙方自接到甲方催收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代为清偿。接到甲方通知30个工作日内未代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扣划乙方资金用于归还所担保的到期债务,并书面通知乙方。扣划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代偿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甲方对借款企业的权利,对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对借款企业的追索权,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行使对借款企业的追索。双方对追偿情况享有同等的知情权。第十七条 乙方免责

1、若借款企业或者第三人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向甲方另行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则乙方在该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内不承担担保责任;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与借款企业变更协议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允许借款企业转让债务的;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允许借款企业延长偿还贷款期限的;

5、未经乙方同意,以乙方贷款保证金偿还为甲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企业的其他贷款;

6、未经乙方出具放款告知函,甲方提前给借款企业放款的;

7、甲方与借款企业双方串通,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乙方提供担保的。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相应担保合同的约定存入保证金;

2、有权要求乙方在借款企业出现借款合同、保证协议、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信贷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有权对推荐给乙方担保的借款申请企业在不被乙方接受时向乙方提出质疑或请求说明原因;

4、有权独立审批、自主决定借款申请企业的信贷业务。

二、甲方的义务

1.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协助配合乙方开展担保业务;

2.对被担保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照担保原则及担保条件,独立审查并决定是否为甲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企业提供担保,甲方不得进行干预;

2、有权了解被担保借款企业在甲方的借款偿还及履约情况。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缴存、追加风险保证金;

2、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偿还被担保借款企业拖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垫款及其他相关费用;

3、及时审查甲方推荐的借款企业,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及时提供担保,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及时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对外担保及偿付情况、经营管理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并保证上述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积极向客户推荐在甲方开办信贷业务。

三、乙方的承诺

1、乙方及其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验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乙方承诺不从事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挪用或占用被担保客户保证金以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3、乙方承诺遵守信贷原则,规范担保贷款前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

4、乙方在获悉被保证人出现可能导致其不能偿还到期本息或者履约的不良征兆时,须及时向甲方通告。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与乙方双方承诺在融资服务、新产品开发、企业信用评估以及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及时交换和通报知悉的被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承诺 按月/季 向甲方披露其财务会计报表、对外担保和偿付金额以及担保质量等有关情况,并接受甲方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控制状况等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组织形式发生变化;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 3.被解散或撤销; 4.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等发生变更的; 5.可能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作为规范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文件,与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乙方按本协议存续期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在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可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何一方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不影响已经形成的权利或主张,也不影响已签署的其他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所辖分支机构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和期间内办理担保业务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5.三方担保协议新 篇五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大庆

甲方: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丙方(担保方):

担保方(1):

担保方(2):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化肥代销合同书》,合同编号: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丙方担保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本协议因履行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单位:担保人(3):乙方配偶(手印)法定代表人(手印):

负责人:

担保单位(1):

法定代表人(手印):担保人(4):负责人:

担保单位(2):

法定代表人(手印):

负责人:

6.抵押担保协议 篇六

4农户借款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信用社:

借款人与贵社订立的编号为《》,贷款金额(小写),贷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人承诺(抵押人):

一、位于乡(镇)村自有房产同意办理贷款抵

押(祥见抵押物清单)。

二、在抵押之前,本人的房产,无任何抵押、出租、转让。

三、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不能按时偿还,本人同意由贵社将抵

押房产进行流转,所有收入优先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四、同意授权办理在信用社贷款抵押担保的一切手续。

抵押人(签字、按押):

信用社核保人:AB

7.债务担保协议 篇七

甲方:(债权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手机号码:

乙方(债务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丙方(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担保的主债权

甲方借款150万元给乙方,乙方借款用于长沙泽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益阳市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益阳市秀峰西路虎形山社区的旭华房产二期的农贸市场-101.101.102三层房产转让交易支付定金,借款期限为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借款到期后乙方负责归还。待协议签订生效后,该借款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至指定账户。

丙方自愿为乙方(债务人)与甲方(债权人)上述此债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乙方在借款到期后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丙方应当就乙方与甲方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还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乙方到期还款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丙方,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概括转让而解除,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益阳市 区(县)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8.担保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 申请肆佰肆拾万元银行授信贷款,其中 元委托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数额以银行批复为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受理上述乙方委托担保申请,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资料,并对甲方的调查核实工作予以全面配合。

二、甲方承诺在乙方配合的前提下,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为其申请银行授信启动担保项目调查评审程序。

三、甲方按担保金额的0.2‰(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项目调查评审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调查评审费支付给甲方,该费用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甲方根据乙方与中国银行海丰支行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金额及期限,按甲方提供担保授信金额向乙方收取担保费用,担保费基础费率为年费率 2.2 %(百分之二点二),具体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约定。

五、乙方同意在贷款银行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前,按甲方提供担保授信金额的20%(百分之二十)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理财金(具体数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1)乙方债务履行期满,甲方担保责任解除,该保证金及活期存息一并退还乙方;

(2)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担保责任,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或赔偿金;

(3)保证金部分不计收担保费。

六、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签订《抵押承诺书》,承诺中国银行海丰支行作为第一抵押受偿人,甲方作为第二抵押受偿人。

七、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该项目的运作情况及各方商业机密对外保密,尤其是保费与担保方式,提款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及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帐 号:

9.担保协议书 篇九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座4003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现就出借人高汉彬 与借款人 签订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借款合同,应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向出借人高汉彬 借款宜事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帀 元,担保服务期限为 日 ,依照担保期限、担保服务费率为 ,担保服务费为 元,手续费 元由乙方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即向甲方逐月缴纳上述费用,如因借款人未能按期限归还借款,致使担保人未能解除担保,则担保费按担保金额每日2‰ 收取。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对上述收费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退还上述收费。

二、担保范围:

(一)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金、复利及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二)保证人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超出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保证期的任何款项,保证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代为偿还或借款方因借款人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三、乙方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查档、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一切相关事宜。受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事项。

四、甲方因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期间为出借人发放借款之日至借款人收到本金及利息之时期满两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证人未能解除担保责任及甲方未能解除反担保责任,则乙方以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交纳超期担保费和违约金。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房产原因,不能解除保证人担保责任及甲方反担保责任,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则甲方享有该房产的处置权,并替乙方代偿借款本息后,即取代出借人成为乙方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进行追偿,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无限还款责任。

六、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证人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即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向借款人的追偿权,借款人应偿还保证人垫付的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保证人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10.房产抵押担保协议 篇十

抵 押 人:×××××大厦(以下简称乙方)×××年×××月×××日,×××××有限公司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山庄用地退还给××××××实业有限总公司,××××××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厦愿为××××××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 号的×××××大厦的房产作××××××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大厦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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