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共5篇)(共5篇)
1.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篇一
《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申请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本人名下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己出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申请将此售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值的___________汇出中国,境外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 日期:
2.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篇二
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和税收管理,现就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
证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见附件):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等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
二、本通知所称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
本通知所称收益,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等。
本通知所称经常转移,包括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
三、对于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对外支付,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审核境内机构或个人提交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税务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单证,并在《税务证明》原件上签注支付金额、日期后加
盖业务印章,留存原件五年备查。
按规定由外汇局审核的上述对外支付,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办理,无需审核及留存
《税务证明》。
四、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六)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外支付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应当按规定提交税务证明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的规定执行。
六、境内机构和个人申请《税务证明》的办理程序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七、各地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定期交换信息。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
上级部门反馈。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同时废止。
3.税务外经证延期证明 篇三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我公司由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中国移动四川2014年广元利州区等集团客户和营销渠道传输接入工程(项目编号:XXXXXXXXXXXX,合同金额:XXXXXXXX)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受阻的原因,工程竣工日期由2014年7月31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延后证明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我公司由四川铁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中国移动四川2014年广元利州区等家庭宽带传输工程(C1427016,合同金额:1413000.00)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受阻的原因,工程竣工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延后证明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我公司由四川铁通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中国移动四川2014年广元利州区等家庭宽带传输工程(C1427016,合同金额:1087675.00)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受阻的原因,工程竣工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4.现金支付证明(本站推荐) 篇四
费用报销单是用现金付款的情况使用,内部员工付款使用也可以,但要附上原始凭证;支付证明单是现金或银行付款时使用(现金较少)也可以给外部人员付款时使用,但也要附上原始凭证;现金支出证明单多数不用附原始凭证,但一定要有主管和单位负责人签名。一切要按你公司的制度进行。
你说的情况后两种都可以用。第二种要对方写个收条,附在后面就可以了;第三种不需要对方写收条,但是为了确认支付,要己方多人签字,如会计主管,业务主管,经手人(通常就是你自己)。
现金支付证明有专门的格式,你可以到文化用品或者会计专用商店购买。按提示内容书写。如果你不想买,那也好办,你去看一下,记住格式,回来照猫画虎,也可以。费用报销单是用现金付款的情况使用,内部员工付款使用也可以,但要附上原始凭证;支付证明单是现金或银行付款时使用(现金较少)也可以给外部人员付款时使用,但也要附上原始凭证;现金支出证明单多数不用附原始凭证,但一定要有主管和单位负责人签名。一切要按你公司的制度进行。
目前使用现金支付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有:
一是中间商为了偷逃税款,就是一部分代销商或经销商直接利用厂商或上游经销商发票直接要求单位现金支付。
二是部分个体工商户为了结算方便,没有开单位结算帐户或汇款户名与发票专用章不一致而要求单位直接现金付款。
三是部分垄断性行业或客户要求付现而不愿采用转帐等其它方式。主要原因是怕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账,开具后的发票或收据难以收回作废。即两难问题,收款方要求款到再开发票,而付款方要求发票先开具,财务审批人签字后才同意付款。四是单位为了业务方便,到外地采购、招待用付现方式。
五是部分单位发放下属单位各种名目考核奖或其它评审费时采用在会议上直接发放现金方式,而不愿将款项汇到下属单位再发放。这种方式因具体奖金去向不清,往往造成个人所得税等流失,对“四统一”执行也是一个重要障碍,也严重影响了党风、政风。要纠正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配合努力,单纯靠地方会计核算中心解决不行。
一是要由各级纪委部门牵头,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统一结合纳入单位一个责任制考核文件中,上级或是其它部门以押金、保证金等任何形式的考核奖金必须统一汇入单位基本户。
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现金支付开具的发票内容加强审核。《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现金结算使用范围的有;(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
三是加强备用金和借款使用情况的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现金管理。
5.支付证明 篇五
致:
我司新建的工程,按合同要求,本期应支付给工程进度款¥元(人民币大写:),特此证明。
支 付 证 明
致: 佛山税务局
兹证明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我方签订的办公楼25.1米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进度款办理,需开具发票¥1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特此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支 付 证 明
致: 佛山税务局
兹证明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我方签订的美的微波电器马龙基地项目办公楼展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进度款办理,需开具发票¥348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元整)。
特此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支 付 证 明
致: 佛山税务局
兹证明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我方签订的美的微波电器马龙基地项目办公楼、研发楼及会议中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因工程进度款办理,需开具发票¥3170873.14元(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柒万零捌佰柒拾叁元壹角肆分整)。
特此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
支 付 证 明
致: 佛山税务局
兹证明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我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工程进度款办理,需开具发票¥7227333.71元(人民币大写:柒佰貳拾貳万柒仟叁佰叁拾叁元柒角壹分整)。
特此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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