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对比教育学论文(7篇)
1.中韩对比教育学论文 篇一
中韩文化差异对比
摘要:大韩民国历史上受我国唐代文化影响很大,受我国佛学、儒学影响很深。韩国文化是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体。本文通过对中韩两国的饮食、服饰、礼仪等传统文化进行对比,找出两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对两国传统文化的保留程度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现代文化
一、中韩语言文字的差异对比
(一)语言属系 1.汉语属于汉藏语系
汉藏语系的诸语言主要分布在亚洲东南部,西起克什米尔,东至我国东部边界。主要包括汉语、侗台、苗摇和藏缅三个语族。
汉藏语系的特点:一般都有声调而没有词的重音;多用词序、虚词表示语法关系;虚词中还有一类特殊的类别词——量词。2.韩语的系属问题学术界至今无定论
韩国语的系属问题:历史上主要有过四种不同的主张,即所谓的北方系统说,所谓的南方系统论,韩日语同系论;所谓的印欧同系论;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韩国语应归属为包括蒙古语、满语在内的“东北亚语系”这样一个新的语系;目前多数学者倾向于韩国语属于阿尔泰语系。
(二)在语言方面差异 1.元音
(1)国际音标相同的元音,读音有细微差别,且发音方法略有差异。(2)韩国语分为阳性元音和阴性元音,汉语无此分类。但日语和韩国语的元音性质不完全对立。2.辅音
(1)韩国语中的清辅音与浊辅音无对立。
(2)韩国语的辅音是由松音、送气音、紧音形成对立。(3)韩国语“r”和“l”不分,而汉语中区别明显。3.音节
(1)都可以由一个元音单独构成。(2)都有“辅音+元音”的组合形式。
(3)汉语无复辅音;韩国语有,以复韵尾的形式出现。(4)韩国语无复合元音;汉语有。如“买” 4.音节构造
(1)韩国语属闭音节语言,汉语属于居于开音节语言和与音节语言之间的语言,二者既有开音节,又有闭音节,音节构造闭日语复杂。(2)汉语和韩语音节可由4个音素组成 6.声调
(1)汉语高低声调发生在音节内,即所谓四声。
(2)韩国语的高低声调发生在音节和音节之间。因此,有些词虽然发音相同,但根据声调分布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意思。7.语调(1)句法语调
一般表现在句末,用于区别不同的语气意义。
韩语属黏着语,独立词后粘着附着词才能组成句子,而不少附属词可以直接表达各种语气、意义和思想感情,这一特性,相对的削弱了语调的作用。
汉语是孤立语,没有语气和思想感情的附属词,主要靠语调来表达句子的意义。(2)逻辑语调
汉语的逻辑语调的变化比韩语广泛、自由。因此汉语音节的音长变化比较自由,音长没有辨义性,即单词中某一音节加长一些不会产生词义的变化。而韩语语音长短是辨义的。8.敬语
(1)表达方式不同
韩国语的敬语表达都有一套完整、复杂的敬语体系,可分为词汇和语法两部分;而汉语中则不成体系,主要带有敬谦意思的词汇来表达对对方的敬意。(2)适用对象范围不同
汉语的敬语一般只用于谈话的对方;韩语可以用于话题的第三者,适用范围比汉语广。
9.表达的风格上汉语简洁明了,韩语委婉。
(三)两国文字起源
1.汉语的书写文字是汉字。它是汉族祖先在生产劳动和实践中创造的,属自源文字。具体起源时间尚无定论,但至少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是世界上最古老、适用最广泛的文字。
2.韩语的书写文字是韩文,是由朝鲜世宗大王借鉴汉语音韵于公元1444年“训名正音”创制的。在此之前,韩国没有文字,从公元1世纪左右开始陆续借用中国的汉字,采用直接用韩文记录和利用吏读两种方法记录语言。现代韩国语中仍夹用繁体汉字。综上可见,韩语文字的创制都与汉字有密切关系,可以说,汉字是韩文和日文的母体。3.两国文字比较:
2(1)文字性质:①汉字—表意文字。
②韩文—表音文字。
(2)标记方式:①汉语:标记系统单一,稳定。
②韩国语:基本以韩文为主,但一些正式场合使用汉字。
二、中韩历史文化差异
(一)节日差异对比 1.中国
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传统节日,无一不是从远古发展过来的,从这些流传至今的介入风俗里,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精彩画面。
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法定休假日)
元宵节、七夕、中元节、重阳节等(其他节日)2.韩国
韩国民众最重视中秋节。
传统节日:元旦、独立运动纪念日、植树节、释迦摩尼诞生节、儿童节、光复节、中秋节、开天节、韩语节、圣诞节
(二)传统服饰对比
1.中国:汉族(汉服)、藏族(藏袍)、苗族(苗服)、蒙古族(蒙古袍)、满族(旗袍)、中山装等
2.韩国:韩服(女士是短上衣搭配优雅的长裙;男士是短褂搭配长裤,并以细带缚住裤脚)。
(三)中韩礼仪文化对比 1.中国礼仪文化
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喜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4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包括五祀、高禖之祀、傩仪、诞生礼、冠礼、饮食礼仪、馈赠礼仪等.中国人的礼制精神是亲亲爱人,礼仪原则是自卑尊人。在与人交往时要放低姿态,谦恭待人、尊重他人,以赢得他人的尊重。如果地位高的人屈尊结交比他地位低的人会得到很好的社会效果,“若要好,大敬小”。并且敬人不仅是礼貌的姿态,或仅为礼仪性的表示,而是要有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恭敬,礼节就成为了虚套,这就不符合的礼义标准。礼俗中诚敬谦让,和众修身的礼义原则在当代社会仍然值得提倡。当然现在我们对礼俗的继承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认真辨析,择善而从。2.韩国礼仪文化
韩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韩国人在交往中十分重视所应具备的礼仪修养。社交场合中,大部分韩国人会讲英语,对讲日语的人没有好感。在社交礼仪上,韩国一般不采用握手作为见面的礼节。握手时讲究使用双手,或是单独使用右手。在晚辈、下属与长辈、上级握手时,后者伸出手来之后,前者须先以右手握手,随手再将自己是左手轻置与后者的右手之上。在韩国,妇女和小孩一般情况下,妇女不和男子握手,以点头或是鞠躬作为常见礼仪。在称呼上多使用敬语和尊称,很少会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要是对方在社会上有地位头衔的,韩国人一定会屡用不止。见面必互致问候,男子见面微鞠躬,互握右手或双手,分手也鞠躬。初次见面,交换名片。韩国人多以软饮料待客,客人必须接受主人提供的茶点。韩国人在一起聊天,都不谈本国政治、经济、妻室等话题,但喜欢询问个人情况。他们自尊心极强,不容公开被人批评或异议。在社交场合,男女必须分开。在公开场合,得让男土先行,各种会议发言者致辞都把“先生们”放在“女士们”之前。
按照传统,韩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关系,而且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应当建立在一种合作和互相支援的传统基础之上,因此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爱和责任感十分强烈,是无法割断的。家庭里的一家之长被视为权威所在,全家人都应该听从他的命令或遵照他的愿望行事。严格的命令必须服从,不得有违。儿辈或孙辈违抗长辈的愿望被韩国人视为不可想象的事情。
三、中韩现代文化差异对比
(一)饮食文化 1.中国
中国的饮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也为社会所公认的有:鲁、川、粤、闽、苏、浙、湘、徽等菜系,即被人们常说的中国“八大菜系”。鲁菜的特点是清香、鲜嫩、味纯而著名,十分讲究清汤和奶汤的调制,清汤色清而鲜,奶汤色白而醇。川菜的特点是酸、甜、麻、辣香、油重、味浓,注重调味,离不开三椒(即辣椒,胡椒,花椒)和鲜姜,以辣、酸、麻脍炙人口,为其他地方菜所少有,形成川菜的独特风味,享有“一菜一味,百菜百味”的美誉。粤菜讲究鲜、嫩、爽、滑,一般夏秋力求清淡,冬春偏重浓醇。调味有所谓五滋(香、松、臭、肥、浓)、六味(酸、甜、苦、咸、辣、鲜)之别。闽菜的特点是色调美观,滋味清鲜而著称。烹调方法擅长于炒、溜、煎、煨,尤以“糟”最具特色。苏菜的特点是浓中带淡,鲜香酥烂,原汁原汤浓而不腻,口味平和,咸中带甜。烹调时用料严谨,注重配色,讲究造型,四季有别。浙菜的特点是清、香、脆、嫩、爽、鲜。烹调技法擅长于炒、炸、烩、溜、蒸、烧。湘菜的特点是用料广泛,油重色浓,多以辣椒、熏腊为原料,口味注重香鲜、酸辣、软嫩。烹调方法擅长腊、熏、煨、蒸、炖、炸、炒。徽菜的特点是选料朴实,讲究火功,重油重色,味道醇厚,保持原汁原味。2.韩国
韩国饮食的主要特点是高蛋白、多蔬菜、喜清淡、忌油腻,味觉以凉辣为主。韩国的食品以辣为一大特色,它的辣和中国四川的麻辣不同,属于只辣不麻的类型,且常多“冷辣”。即使是冬天,饭店里冷面的生意也还是相当好。韩国人喜欢吃面条、牛肉、鸡肉和狗肉,不喜欢吃馒头、羊肉和鸭肉。
韩国食品的另一特色是少油。韩国人自古以来把米饭当做主食。韩国米饭白而且香软,很有黏性,吃的时候如果包上一张撒盐的紫菜,饭本身的黏性会把紫菜包紧,吃起来又香又糯,十分可口。菜肴以炖煮和烤制为主,基本上不做炒菜。烤肉的种类很多,如烤牛肉、烤牛排、烤五花肉等。其中最常见的是烤牛肉。吃烤肉时,生菜、芝麻叶、生蒜及小青椒是不可少的,尤其是用芝麻叶包烤肉,别有一番风味。如果你想从烤肉里补补油水是很困难的,因为韩国烤肉是要把油都沥掉的。
韩国人生活崇尚简朴,吃的方面并不讲究,惟独对泡菜情有独钟。饭桌上如果没有泡菜,韩国人是吃不下饭的。泡菜的种类很多,做泡菜的材料也是五花八门,最常见的一种是白菜,红艳、辛香,保持了原有的水分,吃起来辛辣却没有苦涩的感觉。另外也有用萝卜块茎及各种植物叶,比如芝麻叶、豆叶等制作的泡菜。韩国人家一般都有腌菜器皿,自己腌制各种泡菜,随时取用。
韩国人普遍爱吃凉拌菜。凉拌菜是把蔬菜直接切好或用开水焯过后,加上佐料拌成的。还有生拌鱼肉、鱼虾酱等菜肴。生拌鱼肉,是把生肉、生鱼等切成片,加上作料和切成丝的萝卜、梨等,再浇上加醋的酱或辣酱拌成。
汤也是用餐时必不可少的部分,它通常用蔬菜、山菜、肉类、大酱、咸盐、味素等各种原料烹调而成。韩国的汤有两种。一种是汤饭,是将米饭、肉和葱放在一起水煮而成的,味道鲜美。常见的用来下饭的汤有两种。一种是用豆叶、豆芽菜、豆腐、肉末等混合加水制成的,色泽淡褐,吃的时候加一种非常辛辣的粉状调料,也可以把饭泡在里面一起吃。另一种汤称为清酱,和前面一种材料差不多,但是红色的,水很少,介于我们观念中的汤和酱之间。韩国人非常喜欢吃清酱,在韩国古代文献里甚至记载着某官夫人用自制的美味清酱帮丈夫与上司拉拢关系的故事,可见清酱魅力之大。
韩国人爱吃辣椒,家常菜里几乎全放辣椒。韩国人有一日四餐的饮食习惯,分别安排在早上、中午、傍晚、夜晚。韩国人就餐用勺和筷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饭碗和汤碗,其他所有的菜则摆在饭桌中间供大家享用。韩国人使用饭碗也很有讲究,分男用、女用和儿童用。韩国人注意节俭,无论是自己食用还是招待穷 5 人,都尽可能把饭菜吃光用净。
(二)电视剧文化 1.都市化比较
(1)中国:国内都市青春偶像剧对“都市”误解为只要剧中出现林立高楼、豪华轿车、宽阔马路和高档消费场所便具有了“都市气息”,于是许多所谓“都市青春偶像剧”便特别热衷于展示高楼大厦、宽阔马路和富丽堂皇的酒店等场景,试图通过豪门恩怨、西餐爱情来吊起观众胃口。但观众看到这些豪华场景却反而觉得别扭,因为这是一种刻意制造的“虚假都市”,并不符合中国实际。(2)韩国:韩剧中,家庭的装饰、路边咖啡店、城市的广场、街道上的车辆,甚至男女主人公的服饰、发型,甚至在一些不经意之处,譬如女主人公挎包的装饰品都透露出一种浓厚的现代都市情调。当然,有时韩国青春剧中也有乡村场景,但这些乡村景物并没有影响其都市情调,相反,这些乡村风光融入了现代社会中,成为表现其都市性和现代性不可缺少的东西,韩国都市青春偶像剧对于“都市”理解的成熟之处在于,它并没有把“都市”简单地等同于高楼大厦、豪华饭店和宽广街道,都市生活方式已经普遍到每一个角落,例如在《浪漫满屋》、《冬季恋歌》、《守护天使》中,一些简单别致的房屋、街道和餐厅,却依然透露出一种特别的都市气息。2.偶像们内在的比较
(1)中国:中国的“青春偶像剧”,似乎并不那么“青春偶像”,青春显得有点残酷、沉闷。青春是残酷的青春,偶像也是残酷的偶像。例如,《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仅从电视剧的题目便能感受到一种灰暗的青春基调。《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中,大学毕业的主人公们,他们的青春在残酷的现实中无处安放,成长的代价恍惚却又惨痛,这些非但不能引起年轻观众向上的激情,反而容易导致他们对社会现实的失望,偶像没有起到偶像的作用。(2)韩国:韩剧中“偶像”并不仅仅靠外在的服饰和美丽。韩剧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善良单纯,正直热情,并具有坚强意志和奋斗精神、富有现代都市青春气息和强烈的自我意识。其实有些韩剧中的“偶像”外表并没有特别出众,譬如《我是金三顺》中的金三顺,相貌一般,但其成为“偶像”是因为她在剧中所扮演的那个角色坚强自信,具有奋斗精神和青春气息。
参考文献:
[1]石源华 中韩文化协会研究(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丛书)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7 6
2.中韩对比教育学论文 篇二
艺术设计专业涵盖面较广, 且中韩两国高职艺术类专业在具体设置及命名上有所不同。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教学及就业方面以室内设计方向为主, 故将其与韩国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比较, 可以为我国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思路和借鉴。
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与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对比
(一)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以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掌握本专业的核心专业技能, 具有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够运用现代设计技术手段从事室内外空间环境艺术设计, 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
韩国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设计能力, 教授学生实际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以培养面向国际化和新技术社会, 具有优秀的工作实践创新能力, 同时又受到社会尊重的人才为专业的根本培养目标。
(二) 专业设置情况及师资队伍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始建于2005年, 是学院的一般重点建设专业, 现有专职教师9名, 其中副教授1名、讲师6名、助教2名, 有相关企业、公司、 设计院工作经验的教师占多数。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始建于1997年, 设置时间较早, 专职教员包括副教授1名, 助理教授4名 (韩国大学教员职称分为正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和讲师四级) , 另有非专职教师和兼职讲师5~10名 (聘请教师的数量根据每学期教学任务、课程数量等确定, 且要求具备丰富的任职经历) , 教学助教1名。
(三) 课程体系及其设置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课程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 包括入学教育与军事理论及训练、 品格育成与人生砺炼、思想道德修养 (含形势与政策)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象塑造与自我设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含形势与政策)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与创业体验等;第二类为公共课与基础课, 包括建筑制图 (上) (下) 、公共英语 (Ⅰ) (Ⅱ) (Ⅲ) (Ⅳ) 、韩语 (Ⅰ) (Ⅱ) (Ⅲ) (Ⅳ) 、体育 (Ⅰ) (Ⅱ) (Ⅲ) 等;第三类为职业技术基础课, 包括色彩、素描、计算机应用基础、中外艺术设计简史等;第四类为职业技术综合课, 包括三大构成、摄影、室内外效果表现技法、室内外环境设计、AUTOCAD、装饰材料与构造、3DMax、Photoshop、室内设计、室内陈设与家具设计、计算机室内外设计及表现、展示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环境雕塑设计、建筑模型制作、园林景观设计、公共空间设计、环境照明设计等;第五类为职业能力专项训练课, 包括风景写生、采风、调研、毕业设计、 毕业实习等;第六类为选修课及其他, 包括艺术欣赏、 CIS企业形象设计、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等。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程两大模块, 公共基础课模块均为选修课, 其中包括韩国文化史、 语言与表现、 生活与数学、英语、职业伦理、基础英语/汉语/日语 (三选一) 、生活法律/生活经济/生活体育 (三选一) 、前途与职业/对话的技巧/人际关系论/创业实务 (四选一) 、toeic英语等; 专业课程模块中现场实习为必修课, 其他均为选修课, 具体包括室内设计论、制图、室内建筑制图、空间造型、室内设计实习 (上) (下) 、电脑制图 (上) (下) 、表现技法、 人类工程学、 色彩学实习、CAD实习 (上) (下) 、 室内构造设备、 室内材料、3D数码制作 (上) (下) 、室内装饰与家具设计 (1, 2, 3, 4) 、室内设计制作 (1, 2, 3, 4) 、室内设计 (上) (下) 、照明设计、展示设计、 设计史、数码设计制作、室内搭配、施工实务、实务课题、数码毕业设计企划等。
(四) 专业人才培养途径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学制三年, 实行“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 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动手动脑并用的教学方法和培养方式, 由初级到高级、由单一到复合, 从基础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三个层次培养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韩国东首尔大学通过具体的、 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围绕“创新性实际业务能力培养”这一目标培养人才, 具体途径有:现场实践深化教育体系;专业计算机应用能力分阶段深化教育体系;学生个人特长深化教育体系;人才价值观的设计哲学教育;国际化交流教育体系;通过专业的社团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学业相关的涉外活动体系。 通过这些具体途径培养学生成为具备专业、职业素质和个人技能的综合型人才。
(五) 毕业考核相关要求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环艺专业毕业考核有两方面要求:课程要求, 需要学生通过所有计划课程考试考核取得合格并修满选修课学分;技能要求, 需要学生根据所学内容能独立完成相应的毕业设计环节。
根据《东首尔大学学则》和《学生守则》规定,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学生毕业采取“学分银行制”, 毕业考核要求按规定修满规定学分并符合毕业标准, 颁发“设计专门学士学位”。
二、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特点分析
(一) 师资方面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的教师均在企事业单位任职多年, 同时还会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来校任教。 对于兼职或实践讲师, 更是要求具备丰富的任职经历和实践经验, 这样一方面能够加强与企业的直接联系, 另一方面能确保在给学生教授专业技能方面有一线工作经验和最新的专业知识, 能更有效地配合教学工作。 除此以外, 学校还聘请外国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 使教学融入国际知识背景, 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
(二) 人才培养目标方面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较为具体和务实, 尤其是注重结合当今艺术设计类工作岗位对于计算机设计能力的突出要求进行培养, 同时又结合个人特点进行专业教育, 以避免教学目标的空洞化、宽泛化, 便于具体实施。
(三) 专业课程设置方面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所设置的课程专业技能性较强, 实践教学比例接近60%, 突出了艺术设计专业高技能性、高应用性的要求。 同时, 贯穿了职业价值观的教育, 培养学生争做受社会尊重的人才, 开设了有利于提高学生修养、增强学生责任感、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课程, 如韩国文化史、生活法律/经济、职业伦理、人际关系论等课程, 与实际工作岗位的综合技能要求贴合紧密。 另一方面, 东首尔大学采取的是 “学分银行制”, 每学期中每15个教学课时以上计1个学分, 学生每学期需要选择15~24学分的课程, 这样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课程, 使得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大大增强。
(四) 人才培养途径方面
在人才培养途径方面, 多项“深化教育体系”是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的办学特色。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现场实践深化教育课程。 在专科三年学习过程中, 与企业互动较为密切, 不仅要求学生分阶段进企业进行实践, 同时企业给出的评定又是判断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标准, 使得对学生的评定既有学校标准, 又有企业标准, 更为客观全面。 在专科三年修满120学分拿到专科“准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的基础上, 根据国家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可以通过3+1的方式, 继续学习一年的要求课程, 拿到 “学士学位深化教育课程”的学士学位。 “3”强调的是设计理论和基础实践, “1”即深化课程重点, 旨在加强学生的施工实践及实际设计能力。 二是学生个人特长深化教育体系。 每个学生的课程体系在整体上是一样的, 但是根据各个学生的特长不同 (如计算机软件水平、设计能力、创新能力等) 进行有针对性的区别设置和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 让学生的个人优势得到强化, 更加有助于学生就业。
(五) 毕业考核方面
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方式, 总学分修满120学分, 其中要求公共基础科目14学分以上、专业基础课80学分以上、专业必修课要全部修过, 具体课程由学生自己选择, 更加注重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 有助于就业工作。 与此同时, 学生还可参加行业的各种资格证书考试, 具体有室内建筑产业技士、建筑产业技士、家具设计制图师、调色产业技士、 计算机制图应用技师、产品设计产业技士、家具制造产业技士、室内建筑技师 (注:技士是韩国技术职称或公务员级别之一) 等。 资格证书虽然不作为毕业的硬性要求, 但也可以看出韩国艺术设计行业专业证书种类的多样化, 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兴趣技能培养方向和工作岗位就业目标。
三、 韩国高职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高职艺术设计教育改革的启示
(一) 要建立和完善针对于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 寻求国家政策支持引导
韩国政府历来对职业教育立法相当关注, 先后设置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1967年的 《职业培训法》、 1973年的 《国家技术资格法 》 等, 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职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来源、职业教育的培训工作方式等内容, 提升了韩国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 为其蓬勃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韩国政府还十分重视国家政策的导向, 尤其是近年来韩国“设计兴国”国家战略的实施, 将设计视为国力发展的“强劲引擎”, 不仅直接刺激了国家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力发展, 其配套的一系列法案对艺术设计行业及艺术设计教育更为有利, 从立法和财政预算上予以大力扶持, 从而取得了显著而持续的发展。
(二) 以工作岗位需求为导向, 准确定位高职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
韩国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韩国对艺术设计教育的定位, 强调对行业岗位要求的特定的、具体的应用能力培养, 有助于综合技能提高和实际就业。
从我国目前艺术设计行业就业岗位来看, 可以将艺术类人才需求分为两大类:一是具备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初级设计人员; 二是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专业素质及创新能力的高级设计人才。其中第一类设计人才主要是面向设计类企业单位中设计、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 也正是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需要培养的目标人才, 只有把握好这个目标定位, 并将各项教学活动确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才能真正突出艺术设计职业教育的独特性, 实现差异化竞争。
(三) 突出专业特点, 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 注重学生个人特长培养
艺术设计专业有区别于其他专业的特点: 学科综合性强、专业知识技术更新快、学习资料具象生动、专业内容强调创新及实践性、专业成果与社会文化经济联系密切。 目前, 我国高职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设置, 相当一部分是对本科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内容进行压缩精简, 文化课教育占有较大的比例, 但目前高职艺术类生源普遍具有文化课基础较差、 知识面较窄的特点, 这样就等于是针对学生的弱项进行“强补”, 反而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不利于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和技能的掌握。
韩国东首尔大学室内设计专业采用的“学分银行制”、“深化教育体系”则符合艺术设计专业本身灵活、 应用性强的特点, 更重要的是适应了不同学生自身的特长及发展方向, 真正做到了将以学生和就业为主体的教学观念放在首要位置, 突出了职业教育的本质。 尤其是在目前生源大幅减少、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 要使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更具发展动力, 优化课程体系、突出灵活创新性是实质内容所在。
(四) 拓宽实训渠道, 强化、活化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 丰富实训的途径和方法
目前, 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大多只有画室这类的基础实训场地, 缺乏设计实践工作室和社会实习基地, 办学条件比较简陋。 这样的条件下教学只好照本宣科, 强调基础设计理论和技巧, 教学形式单一, 缺乏生动的实例教学和技能实践训练, 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
而韩国的大多数设计院校都设有创新设计中心这样一个实践平台, 企业通过这个平台与学校进行合作, 共享高校智力资源。 通过具体的设计项目或专项基金, 企业与学校之间进行互动, 形成一个共生双赢的良好局面: 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及设施设备支持, 使学校有了一个可不断更新的开展设计教学实践的平台; 学校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及对口人才的支持, 这样学校设计创新能力得到实践提升, 企业也可储备所需的人才, 实现了共生双赢。
( 五) 培养和建设高素质的艺术设计专业 “ 双师型”高职教师队伍
韩国职业院校对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 一方面, 通过各类高校资源培训职业教育师资; 另一方面, 许多职业教育机构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 聘请具有理论知识又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做教师或兼职教师, 组织教师进行国际交流, 通过这两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艺术设计专业“双师型”高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我国及地方政府应积极推进国内国际设计教育的交流, 使教师广泛吸取国内外先进的职教理念、教学方法, 关注行业发展动态。 另外, 也要完善艺术类教师自身的实践培训平台, 以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 真正成为“双师”, 为教学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东首尔大学目录[R].韩国:东首尔大学, 2013.
[2]王吉伟.高等职业教育法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 2011.
[3]李琨, 梅文兵.浅析韩国的设计教育[J].美术大观, 2012 (12) :158.
3.中韩“喜悦”情感隐喻对比分析 篇三
关键词:隐喻 喜悦 中韩对比
一、引言
隐喻(metaphor)一词出自希腊语。从词源学角度讲,这个词由两个词根“meta”(意为carry)和“-phor”或“pherein”(意为carry)构成,所以隐喻(metaphor)就暗指一种由此及彼的运动,一种转换。英语词‘metaphor’出现在1533年,意指一种修辞格,表示一种类型的词或词组被用来代替另一个词或词组,从而暗示它们之间的相似(likeness or analogy)。传统的语言学将隐喻看作是语言形式上的修辞,是语言装饰的手段,因而只是修辞学、文学和语言学研究的对象。近年来的认知语言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隐喻是人们对抽象概念认识和表达的强有力工具,不仅是语言的,更重要的是认知的、概念的。1980年,Lakoff和Johnson在他们所著的《Metaphors We Live By》一书中,提出了一种与传统隐喻观念迥然有别的隐喻认知观——“概念隐喻”。该理论认为,概念隐喻是用隐喻形式来表达概念,隐喻不仅是语言问题,它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人们赖以思考和行为的概念系统大多是以隐喻的方式建构和界定的。
许多表达“喜悦”情感的语言按照传统观点并非隐喻,但从认知的角度看却具有隐喻思维的特征。本文对日常汉、韩语中“喜悦”情感概念隐喻的认知模式及表达方式进行归纳,找出两种语言中“喜悦”情感概念隐喻系统的异同,并对其异同的原因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帮助人们进一步了解“喜悦”情感隐喻的实质。
二、中韩“喜悦”情感隐喻的共性
人类的认知活动根植于日常的身体经验,而不同民族的身体经验大多是相同的,因此在人类语言里大部分涉及无生命的事物的表达方式都是用人体及其部位或用人的感觉和情欲的隐喻来表示的。各民族的文化虽然千差万别,但人类都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且具有相同的生理结构、心理状态和许多相同的生活经历,因此不同民族会有许多相同的文化积累,从而产生共识文化,这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共识文化反映在语言中便形成共同文化语义,因此有共识文化就会产生相同的概念隐喻。
喜悦是人的基本情感之一。按照普通心理学的解释,喜悦或快乐是达到盼望的目的后,紧张解除时个体产生的心理上的愉快和舒适。喜悦的强度与达到目的的容易度和或然性有关。另外,当人们的愿望在意想不到的时间和场合得到满足,也会给人带来更大的喜悦体验(束定芳,2000)。
(一)与方位有关
心理学家认为,情绪在体内是垂直上下运动的,喜悦是向上的,而悲伤是向下,这是人类身体生理的共同点。因此在英汉情感隐喻中出现类似的方位情感隐喻便是非常自然的事情。韩、汉语中表达情感都与方位词有关,并且一致用“上”表示喜悦。韩语中的隐喻表达为:
1)?????????????。
2)??????????。
3)???????。
汉语也不乏其例:
4)他的兴致越来越高。
5)他们越讲情绪越高昂。
6)老师的一番话使他重新振作起来。
(二)与光线有关
人们常常借助自身对具体自然现象的感悟来表达丰富的情感。如阳光灿烂时,人们的心情通常愉悦舒畅。人类的这种对自然光亮度的共同感知体悟使得韩汉两种语言都以“明亮”、“光亮”来表达喜悦情感。韩语中的隐喻表达为:
1)????????????。
2)???????????????。
在汉语中这样的隐喻也随处可见:
3)他容光焕发。
4)他满面红光。
5)听到那个好消息,他眼前一亮。
当人们高兴喜悦时,通常体内血液流动加速,因此身体表面便呈现出光亮状态。
(三)与容器有关
我们可以用容器隐喻来隐喻情感,所以我们有“喜悦是容器中的液体”(HAPPINESS IS FLUID IN A CONTA INER)的概念隐喻。韩语中的隐喻表达为:
1)???????????????????????。
2)???????????????。
3)?????????????。
在汉语中这样的隐喻也随处可见:
4)他满心欢喜。
5)喜悦之情如泉水涌入他的心里。
6)他心中充满喜悦。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韩汉两种语言都把人体作为容器。人是独立于周围世界以外的实体,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容器,有身体分界面、里外等。皮肤作为分界面把它与外界隔开。当人们高兴时,血液循环加速,人体这个容器就要满,强烈时情感就外溢(overflow),而当情感膨胀时,就得冲出来(burst)。因此韩语和汉语中都有“喜悦是容器里的液体”的概念隐喻。
(四)与花有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大红花”是幸福、快乐、荣誉的象征。人们逢喜事常常会佩戴大红花,如结婚、开业庆典等。因此汉语中常用“花”来表达心中喜悦之情,有“喜悦是心中之花”的概念隐喻。在韩国也这样认知,韩语中也常用“花”来表达喜悦之情。韩语中的隐喻表达为:
1)??????。
2)?????,?????。????,????????。
3)???????????????????。
汉语也不乏其例:
4)老二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心里乐开了花。
5)收到重点大学录取通知书,同学们个个心花怒放。
6)妈妈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三、韩汉语言“喜悦”情感隐喻的差异
不同民族虽然有许多共识文化和相同的概念隐喻系统,但由于各民族有不同的历史、社会环境、宗教信仰、政治制度和生产方式等,因而不同民族对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的联想就会有所不同,不同的语言里也会有一些不同的概念隐喻系統。每个民族都有民族心理的历史积淀和深层结构,每个人都有本民族、本地域的心理遗传特征,这些因素决定人们的思维方式乃至行为取向。由于各民族的语言都有其相当悠久的历史,它们负载了大量有关民族思维方式、民族习俗、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学典籍等方面的独特内容,因此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认知方式。人们将自己对情感的认识和理解投射到语言上面,从而使得人类语言中的情感概念隐喻系统呈现出某些不同的民族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汉语用天气隐喻喜悦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汉民族认为,感情也像天气一样,一会儿“阳光明媚”,一会儿“乌云密布”;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所以往往用天气变化隐喻喜悦心情。这些情感隐喻都是汉民族对天气及其变化的情感体验。
如:
(1)他脸带灿烂的笑容。
(2)小李怎么啦?刚才还是阳光灿烂,现在变成阴云密布了。
(二)汉语用红色隐喻喜悦
汉语里“红色”不仅隐喻无产阶级革命,而且往往隐喻喜庆、快乐。
(1)他听到这个消息后,脸上红光焕发。
(2)她兴奋得脸也红了,嘴唇哆嗦着,眼里也充满了泪光。
(3)(愫方)脸上逐渐闪耀着美丽的光彩,苍白的面颊泛起一层红晕。
四、结语
上文对韩汉语言里“喜悦”的隐喻进行了一些对比分析。从中不难发现,韩汉语言的喜悦情感的喻体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希望我们的研究及结论,对认识汉、韩语中情感表达的异同,对韩汉互译和提高汉、韩语对外教学都有一定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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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1b:109-143.
4.中韩校长交流 篇四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中国驻韩使馆教育处网站消息,6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中韩大学校长论坛”在韩国岭南大学举行。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国际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17所高校校长和韩20所高校校长等百余人参会。驻韩使馆艾宏歌参赞出席。
本届论坛主题为“中韩两国在迎接亚洲时代的作用:革新与变化”,旨在加强中韩两国高校交流,深化实质性合作。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为论坛发来贺信。袁部长在贺信中表示,以教育为载体的人文交流是人与人之间心与心的交流,是充实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韩关系的一大亮点。希望双方充分利用本届论坛平台,推动中韩教育交流与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
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长官李周浩为论坛发来贺辞,表示明年将迎来中韩建交20周年,两国在教育合作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进一步充实两国高校间的高等教育合作,并将中韩教育合作扩大到更多的亚洲大学合作体制中。
论坛期间,中韩两国高等教育界代表围绕“中韩大学及大学校长在迎接亚洲时代中的作用”、“中韩大学合作与交流的新模式”等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双方一致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提高国家竞争力、培养适应全球竞争的人才,是大学肩负的使命与责任。
5.中韩翻译-专业词汇-金融 篇五
(出口国)工厂交货(수출국)공장화물인도가격
(汇价汇率)환율
(贴现贴水)할인
(消费者购物)短期信贷소비자물품구매를위한단기신용대출
保兑信用证확인신용장 保兑银行확인은행
保险单(保险执据,保险单据)보험증거,보험증권
保险单的修改보험증서의정정 保险单据보험서류 保险公司보험회사 保险合同보험계약 保险经纪人보험중개인 保险批单보험계약서 保险凭证보험증명서 保险期보험기간 保险索赔보험청구 保险条款보험조항 保险推销员보험판매원
保险金额未定保单(不定値保单)보험금이확정되지않은보험증서
背对背从属)信用证종속보조)신용장 本金원금
草果货値的保险화물의가격을초과하는보험
偿付信用证지불신용장 超损失分保초과보험
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到岸价)운임•보험료포함가격
成立信托신탁거래성립 承兑银行인수은행
迟付即期信用证지불연기일람불신용장 储蓄存款저축예금
船交货선변화물인도가격
存款人与银行的往来帐저축인과은행의거래계좌
存款利率저축이율
存折통장 打타스
带电汇条款信用证전신에의한지불조항
이있는신용장
贷款最高限额대출최고한도액 贷款利息대출이자
担保品담보물
到岸价加汮金운임•보험료•수수료포함가격
到期的年金만기도래연금
抵押贷款저당대출 电汇전신환
电脑控制的结帐系统지로 定期存款정기예금
定期存款单정기예금증서 冻结信贷신용대출정지
对货物(合同,顶单等)的保险화물(계약,주문서)보험
法定汇率법정환율 法定利息법정이자
飞机,船舶保险항공기,선박보험 非居民帐户비거주자계좌
分期付款信贷할부지급신용대출 分期信贷公司할부금융회사 浮动유동
浮动汇率부동환율
付款银行지불은행 复样사본
概保单(总括保险单)총괄보험증서 固定汇率고정환율
雇用债务保险고용보험 海运保险单해운보험증서 航空保险항공보험
红条款信用证붉은조항신용장 汇兑清算表외화교환표 汇兑银行환전은행 汇款송금
活期储蓄存款당좌예금
火车边交货기차변화물인도가격 火灾保险(火险)화재보험 即期信用证일람불신용장 交货单화물인도지시서 接收储蓄저축을받다 结汇외환결제
借贷来的资金차입한자금
进出口银行수출입은행
进口货物豫约保险公司수입화물보험회
사
居民帐户거주자계좌 开盘汇率시작환율
开帐户계좌를개설하다 开证신용장개설 开证银行발행은행
开支票帐户당좌계좌개설 可偿还贷款상환가능대출
可撤销外单信用证취소가능화물신용장 可分割信用证분할가능신용장 可转让的保单양도가능보험증서 可转让信用证양도가능신용장 空白支票백지수표
款项转户신용대출계좌이체 离岸价본선인도가격 旅行支票여행자수표 名义汇率명목환율
目的港)码头交货목적지)부두화물인도가격
年金受惠人연금수혜자
赔保险金的最高限额보험배상최고한도액
票据交换所어음교환소 汽车保险자동차보험 窃盗保险도난보험 淸算帐户결제계좌 取款单인출지시서 全损险전손보험 让与书양도증서
人寿保险(人险)생명보험 商业保险(实业保险)상업보험 商业贷款상업대출 审证신용장심사 升水프레미엄 失业保险실업보험 收紧信贷신용대출축소 收盘汇率마감환율
受托人(单位)수탁자(기업)双重(重复)保险이중보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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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汇汇率외화송금환율 提取存款저축인출
涕泫经纪人할인중개인 贴现银行할인은행 贴现行市할인시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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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银行환거래은행 委托付款书지불위탁증서 委托购买证구매위탁증서 无息贷款무이자대출
无息或低息贷款이자가없거나낮은이자로제공되는대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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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活期存款소액당좌예금 信贷市场신용대출시장 信托抵押신탁저당 信托文件신탁서류 信托帐户신탁계정 信用卡신용카드 信用证신용장
信用证有效期신용장유효기간 循环信用证회전신용장 养老保险양로보험 一般保险일반보험
一夜卽还)贷款1일즉시상환대출 议付信用证네고가능신용장 议付银行네고은행 意外事故保险사고보험 因公伤亡保险재해보상보험 银行分行은행지점
银行借贷余额은행여•수신잔액 银行买价매입환율 银行卖价매도환율 银行贴现은행할인
银行信用保证书保函)보증서 银行支行출장소 应付利息지급이자
应召即还的短期贷款즉시상환에응하여야하는단기대출
邮包运输保险우편화물운송보험 邮政汇款우체국송금 渔业保险어업보험
逾期未偿债款만기도래채무연체대출 预支信用证선지급신용장 远期信用证기한부신용장 再保险재보험 再贴现재할인 帐目编号계좌번호 正本원본
政府帐户정부계좌 支票簿수표책
指定议付信用证제한신용장 中间汇率중간환율 中心汇率중심환율
转让手续费양도수수료
装运港)船边交货선측인도가격 租船合同선박임차계약 租船人선박임차인
6.中美教育制度对比 2 篇六
组员:段超,赵子豪,肖睿杰,庞毅飞,孟泽洲
指导教师:白如艳
摘要
我们通过对中美教育制度的研究,分析出两者存在的差异性,并找出我国教育制度的优缺点。教育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适宜美国今日社会的教育方法或教育体制并不一定适应于中国现在的社会。因此,不同国家的教育比较必须基于社会文化背景的比较。正是由于社会环境与文化传统的差异,构成了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教育差异。美国的教育传统是与美国的文化传统相一致的,同样,中国的教育传统也必然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如何探索出既能适应中国社会又能汲取世界教育精华的教育模式,是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的难点。研究方法主要通过网上查阅资料。
前言
25年前的预言
1979年我国曾派出教育考察团赴美考察其基础教育,旨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没曾想,中方考察团回国后竟然兴高采烈的宣称:‚美国的基础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可以这样预言,再过20年,中国的科技和文化必将赶上并超过这个所谓的超级大国。‛因为在考察中,中方考察团见到‚美国学校重音体美,轻数理化。许多学生大字不识一箩筐,阅读能力低下,简单的四则运算都得掰手指头,却整天奢谈发明创造。在课堂上,学生无不趾高气扬踌躇满志,或翘着二郎腿高谈阔论,或在教室里摇来晃去,如逛街一般。‛作为礼节,美方也派出考察团回访。在考察中,美方考察团见到‚中国的学生早上七点就起床上学,去学校时边走边吃早点。在上课时坐姿端正听课认真,课后有大量的家庭作业,考试分数高的优秀学生比比皆是。‛因此,他们得出结论说:‚中国的学生是世界上最勤奋的,他们的成绩比任何一个国家学生都优秀。可以预测,再过20年,中国在科技文化方面必将把美国远远甩在后面!
如今25年已经过去,现实无情的讽刺了当年的预言家们。据统计从1979年到1999年,‚病入膏肓‛的美国教育,共培养了4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197位知识型亿万富翁。世界权威科学论文半数以上出自那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简单的四则运算都得掰手指头‛的美国人之手。
我们的教育怎么了
从建国到现在,几十年了教育确实是没多大进展,一说到这个肯定有人不服气,但试问我国从建国到现在除莫言外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吗?答案是没有(不包括外籍华人)。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呢?
正文
不同国家的教育比较必须基于社会文化背景的比较。正是由于社会环境与文化传统的差异,构成了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教育差异。美国的教育传统是与美国的文化传统相一致的,同样,中国的教育传统也必然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如何探索出既能适应中国社会又能汲取世界教育精华的教育模式,是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的难点。总之,我们需要的是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现代化教育。1.中国与美国教育的差异首先在于两国初等教育的教学目标不同:
中国初等教育将开发孩子的智力,孩子好处高分看成首要目标;而在美国,初等教育的目的只有一个:培养孩子的创造力.2.对待成绩的态度不同
对中国孩子来说,一份不好的成绩单会使他收到来自各方压力.然而在美国,每个学生年终的成绩单都时间私人的物品.家长方面也不会给孩子施加过多的压力.分数在大人心中比能力要差得远.而中国大部分学生的目的是“那高分”.3.两国在知识观是存在差异:
中国的教育注重对知识的积累灌输,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权威的尊重和对知识的继承以及知识体系的构建。美国则更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际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权威的质疑,批判精神和对知识的拓展和创造.这两种教育表达了对待知识的不同态度:即中国教育的静态与美国之间的动态差异,这一动一静这反映两国知识观的差异.4.两国在提供该学生的环境上不同:
美国的学校从小就鼓励孩子做研究,就培养孩子的研究能力,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研究材料的运动研究方法的能力。而中国的学校,在应试教育的制约下,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采取的是初级阶段打基础,高级阶段才能做学问的相互脱节的两阶段战略.5.两国课程设臵不同比如关于外国语言的学习.在中国,学生在基础教育中只有英语一种(除专业外).这是教育系统为全体学生做的统一选择.而在美国,学生选择德育的就大得多,包括西班牙语,发育,拉丁语等.还有在美国不用教材的课是存在的,他们通常叫做“家庭生活”课,.课程内容包括缝纫,烹饪和增强自信心等等.他教给学生的是书本以外生活之中的事情,是作为一个人或者的必需.他教给学生如何生活6.教育模式和高考制度不同:
中国的启发式教育存在着一个弊端,就是其实一直到某一个问题的答案通过诱导学生,使他们找到“唯一的答案”。在美国学校的教学法,除了引导学生去理解和掌握教师一致的正确答案外,还给与学生自由想象的空间,去探索教师和学生都没未知但却客观存在着的潜在答案.在中国,除了少数人才不用看“高考”分数外,其余的均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人学得最重要的,唯一标准.但在美国学生年年都参加各类考试中的至少一种考试,一次失手,情有可言;两次失手,也可以理解……因此,这些考试成绩就可作为非常重要的录取入学考量标准.7.学习负担不同:
美国几乎每周都回放一天假.但在中国,周末可能被无情占有,就连绚丽多彩的假日也会因繁重的作业的充斥而黯然失色.8.家庭教育不同:
1)美国教育小时管得严,美国父母会立下许多规矩,而孩子越大管得越松;中国父母恰恰相反,小时候百般溺爱,长大处处限制,甚至连大学专业,恋爱都横加干涉.2)美国教育注重孩子责任感的培养,这个教育差别使得美国孩子比中国更具自立性.中国的考试制度改革,教学改革与学生减负,是教育整体改革的三个方面,而考试制度是“牵一发而动身”的关键.只有应试教育改变了,素质教育才能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空间.美国是在创新有余而基础不足的前提下以抓基础来补不足.我国的情况却是恰恰相反,我们是基础有余而创新不足,因而我国教育的完善必须抓创新来补不足.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应的是不同的文化内涵,适宜美国今日社会的教育方法或教育体制并不一定适应中国现在的社会.总之,我们需要的是本土化和国际化结合的现代化教育。中国现行在实行的新的教育体制,正逐步的改正教育的缺陷,趋向于多元化,国际化,这正是研究教育的成果所在.也是我们的本意.美国教育告诉学生学习是自己的事,让学生自己去想,想学什么东西,因而学生一般学得主动、灵活、高兴。而中国的教育总是要事先给学生做出细致繁琐的各种规定,该学什么,学多少,什么时候学,该怎么学等等,中国的学生视学习为功利,因而习惯于应付,学习是家长、老师的事情,是为升官发财找工作而学,学得被动、教条、无奈。
太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极其看重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因而才会有美国白领不会算10减6等于几貌似‚可笑‛的事情发生,他们觉得要趁孩子年龄小时抓紧培养创造性思维,而中国教育特别重视所谓的‚双基‛,重在练‚基本功‛,不重视对学生创造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美国的学生低分高能,中国的学生高分低能。因而世界500强企业,一般不愿意接收中国学生,在他们看来,中国教育是培养知识的奴仆,而不是在‚育人‛。
育善于给孩子一个总结,把学生教到无问题就好;美国的教育善于给孩子一个启发,把学生教到能不断提出新问题。中国的课堂要举手发言,美国的课堂鼓励自由发言。中国的课堂如果对教师的结论不同意会遭受批评,而在美国的课堂上则受到表扬。中国的课堂讲纪律,美国的课堂讲人权。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孩子刚踏入学校就知道老师总是高高在上,而在美国教授也没有什么权威可谈的。美国人不承认权威。中国孩子盲目崇拜老师,觉得老师总是对的,中国的老师喜欢保持威严,不苟言笑,美国老师很喜欢和小孩一起聊天,是要好的朋友关系。考试制度不同。国的考试经常是开卷,孩子们一周内交卷即可,而中国的考试则如临大敌,单人单桌,主监副监严防紧守。在中国,考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淘汰;而美国的考试目的在于寻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以利于今后的发展。
规定每班不超过45人,但乡镇及县级学校班级人数平均60人之多,法律并不能约束什么。而在美国,一个班的人数不超过30人,31个人就属于违反教育法,不同的是美国人看重的是诚信——自我信誉度,故不敢越雷池半步。
在一年中,中国中学生有8个月是上课时间,每天11个小时左右的在校时间。美国学生每年只有1000个小时左右。上学时间短、课业负担少,这是让孩子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孩子有了更多的自由安排时间还能让孩子学习自己安排时间。成绩在美国属于‚隐私。老师给家长看成绩单,他只给你看自己小孩的成绩,不会公布全班的成绩。在中国,行政部门会想方设法的公布学校成绩。教师的考核也要看学生的升学率、优秀率。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在这样的机制下长达12年之久,心理压力之大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的教材浅显,对孩子没有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数学,导致许多的成年人离开计算机对数字就没了概念,连日常生活的计算都成了难题,看之非常可笑,但是他们注重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我国的教材一味的强调夯实基础,才导致机械重复的作业一堆堆,其结果是造就了一批有一批的高分低能的人才。
中国一般不太允许小孩参加真正的社会活动。但在美国小学生一旦走进校门就开始真正参与社会活动了。美国的课外活动是学生自发参与,经费也是大家共同出资、共同寻求赞助。比如,8岁的孩子会帮人家清洗洗衣机,一次8美元,为别人演奏等等,把赚到的钱拿来搞活动。当然并非所有的活动都是为了赚钱,也有很多是打义工的。美国让小孩接触社会环境的方式非常多,他们认为教育即生活。
由此可见,中国与美国的差距还是有的而且还不小,若想缩小差距就必须进行教育改革,在我看来,教育不好一个人,比十个人吃不上饭更严重,现在的中国需要的是高端技术人才,而不是成亿成亿的给饭就干活的只会干活的人形机器。
参考文献:【中美基础教育考察报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等
7.中韩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对比研究 篇七
关键词:反倾销,会计标准,第三国出口价格,正常价值,出口退税
中国与韩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但两国近年来却成为相互之间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1995~2008年,在韩国对28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08起反倾销调查中,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达23起,名列第一;而中国对2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151起反倾销调查中,对韩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达27起,也位居首位。在这些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存在着由于中韩两国反倾销财务指标的差异导致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
反倾销调查涉及的核心财务指标有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倾销幅度,中韩两国在核心指标上存在的差异是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时必须调整的内容。因此,我们应当研究这些差异,提供与调查方口径一致的应诉资料,从而达到规避反倾销调查风险的目的。
一、中韩判定倾销的法律依据
韩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效仿欧美等国着手制定本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在亚洲国家中算是最早的。几十年来,韩国的反倾销法已发展成为一套基本遵循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和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国国情的反倾销法律制度。现行的韩国反倾销国内法的制定依据是:
(1)《关税法》第51条至56条。该法最初制定于1963年,1967年《关税法》第10条首次提到了反倾销的内容,对倾销的定义、反倾销的条件以及征收关税的机关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这条法令成为韩国关于反倾销最早的规定。后来《关税法》又历经数次修订,2000年《关税法》第10条的内容被调整到第51条至56条,2008年经修订后一直沿用至今。
(2)《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至71条。该法最初制定于1950年,2000年韩国政府修订《关税法施行令》,将有关反倾销的内容调整至第58条至71条,2010年3月26日再次经过修订后一直沿用至今。该条令规定了正常价格与倾销价格的比较方法、终止调查、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等内容。
(3)《关税法实行细则》第10条至20条。1986年韩国全面修改反倾销法律,颁布了《关税法实行细则》,作为《关税法》和《关税法施行令》的补充。现行的《关税法实行细则》于2010年3月30日修订,其中的第10条至20条包括了反倾销的内容:正常价格及倾销价格的比较、征收反倾销税所必须进行的调查申请、倾销及实质损害的调查开始和调查终止以及调查撤回、利害关系人的机密材料处理、听证会的召开、反倾销税的征收、价格承诺等。
中国的反倾销法律体系建立较晚。1994年,为抵制愈来愈多的进口产品的低价倾销行为,中国政府开始着手制定反倾销法律,其后历经多次修改。现行的中国反倾销国内法的制定依据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参照了WTO《反倾销协议》的内容并专门安排第八章讲述对外贸易救济的内容,对倾销的确认标准、第三国问题等做了具体的立法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该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明确了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倾销幅度的计算标准与产业损害的确定标准,并详细介绍了反倾销调查的程序及要求、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以及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等内容。 (3) 《中国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其对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相关活动的具体开展作了规定。
二、中韩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比较
WTO《反倾销协议》第2.1条规定,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行为被认定为倾销。
从倾销的定义可以看出,判定倾销的核心财务指标是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中韩两国对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二者之间的价格比较与调整形成了各自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
(一)正常价值的确认标准比较
1.韩国关于正常价值的确认方法。
韩国反倾销法通常将“正常价值”称之为“正常价格”。《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区分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分别规定了其确认正常价值的三种方法,具体如图1所示。
(1)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值的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适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的情形。根据《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正常价格是指供出口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通常交易价格。但是,如果同类产品在出口国没有销售,或者在特殊的市场条件下通常交易价格不适用,则使用第二种方法。
“特殊的市场条件下不适用”主要针对无法通过“通常交易价格检验”的情形。通常交易价格检验包括: (1) 内销数量充分性的检验,即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的销售比例不应低于向进口国出口该产品数量的5%; (2) 与特殊关系人交易的检验(关联方交易检验),即与特殊关系人交易的价格不能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基础; (3) 低于成本销售的检验,即低于单位生产成本的销售量不应少于为确定正常价值的交易量的20%。
第二,适用对第三国出口价格中的代表价格的情形。当第一种方法不适用时,使用第二种方法。但在第三国销售数量不超过出口国在韩国销售数量的5%时,不按此方法计算,使用第三种方法。
上述两种计算方法都以加权平均出发价格为基准,再根据回扣、折扣、运费、销售环境、销售数量、贸易水平等的差异进行调整。但这两种方法都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第三,适用结构价格的情形。当前两种方法都不适用时则采用结构价格,即由原产国净生产成本加上合理水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利润所得到的价格。
(2)非市场经济国家正常价值的确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指出,“当被起诉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时,选择与该国经济发达程度最相似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内市场价格为正常价格,或者以该替代国向第三国出口价格或结构价格为正常价格,通过以上途径都不能确定正常价格时,以韩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通常交易价格被调整到同等交易阶段(通常情况下是出厂批发价格)后的价格作为正常价格”。
2.中国关于正常价值的确认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条指出,进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按如下方法确定:“第一,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第二,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进行公平比较的,以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进口产品不直接来自原产国的,按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正常价值;但是,在产品仅通过出口国转运、产品在出口国无生产或者在出口国不存在可比价格等情形下,可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价格为正常价值。”中国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及顺序如图2所示:
3.差异比较。
(1)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中韩两国在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关于非市场经济体制和替代国的有关规定。韩国效仿欧美国家的反倾销法,采用替代国制度,使用除韩国以外的市场经济国家来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韩国对市场经济地位的界定比较模糊:“国家控制经济,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建立的国家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其在实践中参考了欧盟的五项标准(潘煜双,2004),即: (1) 企业产品的价格、成本和包括诸如原材料、技术、劳动力的成本投入、生产、销售和投资的决定是根据市场供求来考虑的,不存在国家干预; (2) 企业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且经审计的会计账簿; (3) 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不再因为过去的非市场经济制度受到严重扭曲,要考虑设备折旧、其他折旧、易货贸易和以债务抵消方式所列的支出; (4) 企业受财产权方面的法律和《企业破产法》的约束; (5) 货币兑换按照市场汇率进行。
实际上,韩国将不同的国家分类以给予不同的市场经济待遇,这种做法违背了世界贸易中的非歧视原则。中国的做法是,只有当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售价,或者该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数量无法进行公平比较时,才根据出口到一适当第三国的价格或者结构价格来确定正常价值。
(2)对具体问题规定的详略程度———何时采用何种方法来确定正常价值。对于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公平比较时,何种情况下采取同类产品的第三国出口价格为正常价值,何种情况下采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作为正常价值,韩国反倾销法对此则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而中国的反倾销法尚未明确。
韩国《关税法实行细则》第10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不能使用国内销售价格以及向第三国的出口价格:第一,国内销售价格或向第三国的销售价格低于产品成本加合理的销售费用及一般管理费用,以该价格销售的数量占调查期内为确定正常价格而考虑的所有交易量的20%以上,且该种销售不能在合理期间内收回产品成本;第二,出口国国内销售量低于出口数量的5%。
而中国法律规定,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可比价格作为正常价值,但对“正常贸易过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有关法律还规定,在正常贸易过程中没有销售的,或者该同类产品的价格、数量不能据以公平比较的,以第三国的出口价格或结构价格来确定正常价值,但对“产品的价格、数量”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公平比较”并没有说明。
(3)结构价格的确定标准。在结构价格的确定问题上,韩国反倾销法规定由原产地净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利润为基础确定。结构价格应基于实际发生的数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对原产地估计的合理利润不应超过其向其他方销售所实现的利润。中国则规定,结构价格以原产地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基础确定。同韩国反倾销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相比,中国对“合理费用”(比如合理费用的含义、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等)尚未给出具体说明。
(二)出口价格的确认标准比较
1.韩国关于出口价格的确认方法。
韩国《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第4款规定:所谓倾销价格,是指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对调查产品实际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价格,通常指报关时的价格。但是,如果供应商与进口商或者第三者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即关联关系)或补偿约定时,可以选择以下价格来推定:第一,进口产品第一次出售给不存在特殊关系或补偿约定的购买者的价格;第二,如果进口产品没有出售给不存在特殊关系或补偿约定的购买者时,按照总理令制定合理的标准来确定倾销价格。
2.中国关于出口价格的确认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第二章第5条规定,出口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第一,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时,以该价格作为出口价格;第二,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出口价格不可靠时,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来推定出口价格。但如果该进口产品未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以由外经贸部按照合理基础来推定出口价格。
3.差异比较。
与正常价值相比,出口价格的确定相对简单。中韩两国对出口价格的确认方法与WTO的基本原则一致,只是在一些细节上稍有不同。韩国反倾销法将进口产品没有出口价格或出口价格不可靠的这种情况直接指定为供应商与进口商或第三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补偿约定的情形,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反倾销法并未做出规定。
(三)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调整方法比较
1.韩国的调整方法。
韩国《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第5款规定:在比较正常价格与倾销价格时,应尽可能在同一时期同一交易阶段(通常称“工厂交易阶段”)进行。此时如果该产品的物理特性差异、销售数量、销售条件、税收差异、汇率变动影响到价格比较,应依照总理令调整正常价格及出口价格。
《关税法实行细则》第10条第8~13款对价格调整有更为细致的规定(2010年3月30日修订):第一,按照物理特性差异调整价格时,应考虑物理特性差异对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果不能收集到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的数据或者该数据不适合进行价格比较,可根据因该物理特性差异导致的生产成本差异进行价格调整。第二,按照销售数量的差异调整价格时,仅限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大规模生产而使生产成本降低;另一种是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因买主购买量较大而提供相应的折扣。当这两种情形出现时,应按销售数量的差异调整价格。另外,韩国反倾销法还特别规定了对正常价值进行折扣调整的附加条件:第一,在出口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销售数量的20%或20%以上都已获得了给予对韩出口倾销产品同样的折扣;第二,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给予折扣所基于的销售数量标准不应低于对韩出口产品的数量标准;第三,按照销售条件的差异调整价格时,仅限于该销售条件对销售价格存在直接影响的情况;第四,按照汇率变动调整价格时,仅限于该汇率在一定方向上持续变动,而且根据汇率变动调整的费用应该能够适用于60天之后。
(1)对正常价值的计算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国内售价)
-折扣与回扣(数量折扣、其他折扣、回扣)
+包装费(是指该费用没有包含在价格中的情况,包装费包括用于包装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辅助费用
-销售条件差异(信用费用、质量保证费用、技术支持与服务费用、佣金)
-贸易环节差异(基于两个贸易环节之间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
-物理特性差异(国内销售产品可变生产成本-出口产品的可变生产成本)
-间接税(包括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正常价值(出厂价水平)
(2)对出口价格的计算调整过程如下:
A.进口商与出口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时:
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出口售价)
-折扣与回扣(数量折扣、其他折扣、回扣)
-运费、保险费、装卸费、辅助费用(包括出口国内陆运费、国际运费、韩国内陆运费、保险费、货物手续费、装船费、附带费用。其中国际运费包括海上、空中及陆地的运费,下同)
+包装费(是指该费用没有包含在价格中的情况,包装费包括用于包装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间接税(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出口退税
=出口价格(出厂价水平)
B.进口商与出口商存在关联关系时,采用推算出口价格:
单位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第一次转售给独立购买方的价格)
-折扣与回扣(数量折扣、其他折扣、回扣)
-运费、保险费、装卸费、辅助费用(包括出口国内陆运费、国际运费、韩国内陆运费、保险费、货物手续费、装船费、附带费用)
+包装费(是指该费用没有包含在价格中的情况,包装费包括用于包装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间接税(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出口退税
-进口商销售费用(信用费用、质量保证费用、技术支持与服务费用、佣金)
-进口商利润
=推算出口价格(出厂价水平)
2.中国的调整方法。
《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第17条规定:“关于价格调整和价格比较,申请人应当对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在销售条件、条款、税收、贸易环节、数量、物理特征等方面做适当调整,在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比较时,应当尽可能在同一贸易环节、相同时间的销售、出厂前的水平上进行。”由此可见,中国的反倾销法对于价格调整的规定非常简单,从法规中只能看到一些原则性的描述。
3.差异比较。
中韩两国基本遵循了WTO《反倾销协议》规定的调整原则,相比较而言,韩国的规定比较全面,涵盖了物理特性差异、销售条件、销售数量、汇率变动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并说明了这些影响因素产生影响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按照销售条件的差异调整价格时,仅限于该销售条件对销售价格存在直接影响的情况;按照汇率变动调整价格时,仅限于该汇率在一定方向上持续变动的情况。而中国反倾销法对价格调整的项目只是做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只有从具体的案例裁决书中才能了解价格调整所包含的内容。
(四)倾销幅度计算标准比较
中韩两国的反倾销法关于倾销幅度的计算公式是一致的,即:倾销率=(调整后的正常价值-调整后的出口价格)/课税价格(这里的课税价格是指CIF价格,即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存在区别:
1.计算方法。
韩国采用“加权-加权”的比较方法,即:倾销幅度=(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加权平均出口价格)/加权平均CIF价格×100%。
中国采用“加权-加权、交易-交易、加权-交易”方法。其中,“交易-交易”是指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比较确定。此时,单笔倾销幅度=(单笔正常价值-单笔出口价格)/单笔CIF价格×100%。总倾销幅度=∑(单笔倾销幅度×单笔出口数量)/∑每笔出口数量×100%。
“加权-交易”是指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笔出口价格进行比较确定。此时,倾销幅度=∑[(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单笔出口价格)×单笔出口数量]/∑(单笔CIF价格×单笔出口数量)×100%。
2.调查对象范围的规定。
韩国规定了具体调查产品的调查期间,即自接到申请书之前1个月起至少1年;同时,规定了调查对象的范围,即哪些交易可以纳入反倾销调查。而中国没有类似的规定。
(五)比较结论
中韩两国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总体来说遵循了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正常价值的调整上存在的问题。
韩国对正常价值的调整参照了WTO《反倾销协议》第2条的规定,对于何时采用国内销售价格、何时采用第三国出口价格以及价格如何调整等问题都规定得十分详细,而中国的规定则比较模糊。
2.结构价格的确定上存在的问题。
韩国对结构价格的定义是指生产成本加合理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利润;而中国对其的定义是生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及利润。在这里,合理的费用界定不明确,实践中究竟什么是“合理的”取决于调查人员的主观判断,在估算正常价值时产生很多不确定因素。
3.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韩国在计算倾销幅度时采用“归零法”。所谓归零法,是指为了使倾销价格不被抵消,而将负的倾销归零的做法。这种归零法是WTO所不提倡的,它违反了WTO《反倾销协议》中的“价格公平比较”原则,但中国与韩国都在使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加大调查方使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容易使调查方与应诉方之间产生争议。因为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即使应诉方答辩得再好,也只会换来调查方对同一问题的另一种巧妙的解释。
三、由判定倾销的会计标准推导出的出口产品定价模型
1.理论基础。
(1)反倾销法律的规定。WTO《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2.1款对倾销的定义为,“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到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由此得出推论1:
产品出口价格至少应大于正常价值,这是避免被判定为倾销的首要前提,即:出口价格-正常价值≥0。
WTO《反倾销协议》第2条第2.2款规定了正常价值确定的三种方法,即产品内销价格、向第三国出口价格、结构价格。由于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在确定时相对困难,所以当一个国家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时,其正常价值的确定一般不会采用“向第三国出口价格”,而采用产品内销价格或结构价格。韩国已于2005年11月承认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近几年的反倾销案例中也未使用向第三国出口价格,所以由此得出推论2:
出口产品为避免被判定倾销,应使得:出口价格-内销价格≥0;或:出口价格-结构价格≥0。
韩国《关税法施行令》第58条指出,在使用内销价格作为正常价值之前要进行三个检验:第一,内销数量充分性检验;第二,关联关系检验;第三,低于成本销售的检验。当这三个检验有一个不能满足时,就应采用结构价格。其中,低于成本销售的检验是指以低于单位生产成本的价格来销售的产品数量不应少于为确定正常价格的交易量的20%。因此,企业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就应注意,单位产品销售价格应至少大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否则就很容易满足不了20%的销售检验。又由于“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销售利润”,所以得出推论3:
出口产品为避免被判定倾销,应使得:国内销售利润≥0;出口销售利润≥0。
(2)会计学中的损益方程式。由于:
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
产品总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变动成本法下)=(单位产品原材料费用+单位产品人工费用+单位产品变动性制造费用)×产量
销售收入=单价×销量
假定产量和销量相同,则有:
单位产品销售利润=单价-(单位产品原材料费用+单位产品人工费用+单位产品变动性制造费用)=单价-(单位产品原材料费用+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
2.应对反倾销的出口产品定价模型的构建。该定价模型的构建思路为:不同产品成本构成的具体要素不同。不论是何种产品都会涉及到征税的问题,常见的如产品销售有销项税,购买材料有材料进项税,此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出口产品还有出口退税等。由于这些税收的税率一般是固定的,因而在计算时较容易确定。又由于很多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时,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调整时往往忽略了税收等相关因素,因此在考虑税收与定价之间的特殊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此模型。又由于出口价格与内销价格在反倾销应诉中的必然联系,在适当的内销价格的基础上确定出口价格,能够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避免反倾销的方法。相对于内销价格,出口价格的确定要复杂得多,不仅要考虑国内价格确定的因素,还要考虑出口退税以及原材料购进方式等因素。现行财务核算中,外销产品的增值税征退之差计入产品销售成本。
基于应对进口国反倾销的考虑,出口产品的定价应满足以下条件:
假定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在国内购买,则:
(1)国内销售利润R1=国内销售价格(不含税)PA-产品耗费成本C-相关税金T=国内销售价格(不含税)PA-[单位产品耗费的原材料数量Q×原材料单价(不含税)P0+除原材料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C1]-[国内销售价格PA×产品增值税税率t1-单位产品耗费的原材料数量Q×原材料单价(不含税)P0×原材料增值税税率t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t3-产品国内售价(不含税)PA×印花税税率t4
(2)出口销售利润R2=出口价格PB-产品耗费成本C'-相关税金T'=出口价格PB-[单位产品耗费的原材料数量Q×原材料单价(不含税)P0+除原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费用C1+出口价格PB×(增值税税率t1-退税率t5)]-[出口价格PB×增值税税率t1-单位产品耗费的原材料数量Q×原材料单价(不含税)P0×原材料增值税税率t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t3-出口价格PB×印花税税率t4
即:
由式 (1) 得:
由式 (1) ~ (2) 得:
因此,在t1、t2、t3、t4、t5各项税率固定的情况下,当且仅当PA与PB满足式 (4) 、 (5) 时,出口产品才不会被判定反倾销。假定出口产品预期利润率为r,则出口价格PB应落在[PA×(1-t1t3-t4)/(1-2t1t3-t4-t1-t5), (C'+T')×r]范围之内。该模型适用于为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在国内购买的情形。如果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在国外购买,在计算销售利润时还应考虑进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另外,由于企业的类型不同,所涉及的税收项目也不同,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模型中的税种。
3.模型的缺陷分析。该模型未考虑消费者需求、市场状况、国家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单就成本、税收等内部因素与价格的关系来建立。
4.模型的应用。
例:某企业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吨(含税价),该售价下企业产品利润大于0。该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退税率为9%,印花税为销售收入的0.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5%。若要使企业的产品不遭到反倾销,则出口价格至少应为多少?
出口价格PB≥100×(1-13%×5%-0.3%)/(1-2×13%×5%-0.3%-13%-9%)=129.65(万元)
因此,该产品的出口价格至少应定为129.65万元。
参考文献
[1].潘煜双.反倾销应诉的关键——解读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标准.国际贸易问题, 2004;10
[2].马琳.浅谈国际贸易中价格的制定方法.外贸实践, 2009;11
[3].颜延.反倾销司法会计——会计学视野下的反倾销.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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