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二轮面试问题

2024-10-13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二轮面试问题

1.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干部二轮面试问题 篇一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暂行)

来源:计算机系 发布人:JAdmin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7日 【字号 大 中 小】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教学过程中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实践环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毕业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教高[20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层次及工作职责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各系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各系作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工作,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2、检查和监督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落实情况。

3、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4、组织专家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及评定成绩进行抽查,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第四条 各系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目标;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

2、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跟踪指导、检查、落实。

3、组织审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4、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5、成立系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确认;

6、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资料。第五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配合各个阶段的检查。

2、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开题报告、写作提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3、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论文撰写、论文装订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在学生答辩前,对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实事求是的做出书面评价(不少于100字)。

5、将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反馈给学生,并指导学生作好答辩工作。

6、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成果,交系里统一保存。第六条 评阅教师职责

1、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2、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给每个学生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

3、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第七条 答辩小组职责

1、根据小组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2、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做好记录。

3、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

第三章 基本教学要求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理论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实际应用问题;

2、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论文(设计)思想和掌握现代设计方法;

3、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勇于创新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4、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第九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1、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在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安排,遵照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2、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由此造成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经批准外出超过一周者,必须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4、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院。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系主任批准。

6、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定及实验室有关制度。

7、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任务后,应按规定要求装订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后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系里存档。第十条 时间安排

1、工作程序和步骤原则上按照学院统一规定执行,个别专业前期工作时间调整应说明原因,且各环节不能疏漏,但后期工作应和全院保持一致。

2、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

每年11月底前,教师提出下届毕业生课题方向和题目,并说明题目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系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向学生公布,各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

指导教师按要求指导学生选题,所有选题经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前一学期12月中旬下发学生。学生选题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同意、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12月底,各系将下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和毕业生选题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动员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系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规定,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指导培训和专题讲座。

4、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 每年6月上旬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具体日期各系根据工作日程安排执行。各系应于答辩前两周向教务处报送本系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同时在学院公布。

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答辩委员会评阅。评阅人将论文或设计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最后3天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记录在案。

第四章 选题要求

第十一条 选题原则

1、学生结合实际工作和顶岗实习情况,也可撰写实习报告,对实习实训过程进行全面总结,表述其实训成果。实习报告是学生实习过程、体会、收获的全面反映,是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实践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今后学生就业也具有指导意义。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要充分考虑其职业性和岗位性,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教学实践训练。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例如:工科专业学生主要选择结合工程实践类课题,首先保证基本设计训练,并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和拓展。也可结合实习单位生产实际,选择有实用价值的课题;文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新颖性,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要有新的观点和方法。

4、选题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选择与当前社会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内容,鼓励与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选择对方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对象。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设备条件,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和实践能力。鼓励跨系组织选题。

5、题目不宜过大过宽,内容要有针对性,避免不着边际,泛泛空谈。内容要适当,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要注意题目更新,每年题目更新率25%左右。

6、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命题。第十二条 课题来源

1、顶岗实习实训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设计等。

2、与生产和科研任务相结合的课题,也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的一部分。

3、同本专业、学科内容密切相关、符合教学要求的自拟课题。

4、结合实验室建设的实验装置、设备、仪器的设计改装。

5、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的创新课题。

6、专题论述。

第五章 答辩资格审查、考核、成绩评定和评优

第十三条 答辩前的准备

1、答辩前二至三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按指导教师意见认真修改;

2、答辩前一周,学生应将论文(设计)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批阅并写出评语、评分后交答辩组长。

3、答辩组长送交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写出评阅意见、评分后交答辩小组。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其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人和答辩小组成员。评阅人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质量及所存在的问题写出评阅意见,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第十四条 批阅、评阅要求

1、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在批阅、评阅学生的论文(设计)时,应当全面评价学生的成果质量,肯定学生论文(设计)中的成绩和优点,同时必须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的评语要全面、准确、恰当。未写出评语或评阅意见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能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对受指导的学生批阅内容

1、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规定任务。

2、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3、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情况。

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5、是否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第十六条 评阅教师评阅意见

l、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2、是否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第十七条 答辩资格审查

1、经过批阅、评阅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由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审查。

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包括格式、内容、数量、资料装订等)。

3、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他人内容。

4、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审查通过者名单。第十八条 答辩

1、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及课题情况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各答辩小组由3—5名教师组成,必要时可聘请外系教师及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部门的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事前要统一制定本系各答辩小组的组织形式和工作细则,安排答辩日程,统一答辩要求,并组织答辩小组成员熟悉评分标准。

2、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0—15分钟,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15—20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论文(设计)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论文(设计)的体会及改进意见。

3、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作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取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应根据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人评分(占30%)和答辩小组评分(占30%),折合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标准,评出每个学生的最终成绩。要求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不及格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经重做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作结业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五级记分制的基本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

(1)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80—8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等(70—7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60—69分)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5、不及格(59分以下)

(1)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3)毕业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第二十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由各系统一保存,每人一袋,封面应有目录清单。获得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学生资料应长期保存。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

1、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系上报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2、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资料整理(包括单位原始工作记录、答辩记录、评分标准、工作总结等)由各系组织整理,妥善保管;

3、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原始资料、计算数据、试验记录、上机程序、图纸、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样品实物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由各系妥善保管;

4、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擅自寄出发表。如需发表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教研室审查、系领导批准。

5、每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样分析检查(抽查比例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3—5%)。

第六章 经费使用

第二十二条 教务处经费开支

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指导奖及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等费用由教务处在其经费预算中列支。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院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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