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12篇)
1.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一
纳税评估案例
1.案例分析
A市某区国税局利用计算机系统对2005年1至10月份辖区内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筛选,系统提示发现该市某酒类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税收负担异常且应纳税额变动与销售变动配比变动率为“-1”,综合疑点系数较大,被列为当期评税对象。
在评税分析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异常问题:
1.2005年8-10月企业实际税负率为8.91%,而参照税负率为1.96%,实际税负高于参照税负,且超过了偏差限制度;但通过测算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发现该企业2005年1-10月税收负担为1.6%,仍低于参照税收负担率。
2.2005年10月份销售收入为444790.60元,应纳税额为17710.22元,2005年9月份销售收入为175235.04元,应纳税额为29789.96元。销售收入增长率为153.8%,而应纳税额减少40.55%。
评税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分析。通过分析认为造成数据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10月份少记商品销售收入
2.2.商品已入库,货款未付清,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
3.由于所经销的商品是日常消费品有可能赠送他人,未做销售收入;
4.由于货款暂未收讫,未做销售收入。针对上述疑点对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评税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及法人代表宣传税法,并介绍评 1
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企业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积极配合评税工作。经财务人员的自查,确认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有隐瞒销售收入滞后申报及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况,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1.2005年1-9月漏申报商品销售收入7113.54元,应缴增值税1209.30
元。
2.2005年10月1号凭证商品销售收入4634.16元,10月2号凭证商品
销售收入256002.85元,应缴增值税44308.29元。
3.库存商品用于赠送他人按零售价计5870.00元,应缴增值税997.90元。
4.库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按成本价计18601.88元,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3162.32元。
5.销售给某大酒店因货款暂未收讫未做销售收入计38260.00元(含税),应缴增值税5559.15元。
综合1-5点该企业共自查补申报税款55236.96元。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进行纳税评估工作要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了解,同时,要充分灵活地利用纳税评估中的各种指标,通过分析,发现税收疑点和问题,为后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2.案例分析
某工艺品厂主要生产销售衔缝制品、工艺品等,产品绝大部分销售给外贸出口(进出口)公司,并开具6.8%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19204431.34元,2003年产品销售收入17457922.09元,但应纳增值税均为零。连续两年税收零负担的异常现象引起了当地国税机关的高度重视,被列入当期纳税评估重点对象。经评估分析,疑点不能排除,进行约谈举证环节。
针对连续两年零税负现象,企业总帐会计陈述如下:该企业主产品为衔缝
制品,每年上半年为生产、销售淡季,下半年才陆续组织生产,故前期组织生产用原材料购进大,进项税额留抵大,至2003年10月末尚有2.16万元留抵税额,尤其是受今年非典的严重影响,产品压库滞销较大,1—8月份仅实现销售收入304.6万元,影响应纳增值税额的实现。另外,近几年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工费等成本增大,而销售价格又提不上去,为拉住客户,亏本也做,故出现进销倒挂现象,几年来企业未有税金实现,税额的实现将体现在以后。
由于该企业的财会人员系从事财会工作多年的老会计,也较熟悉税收政
策,仅靠约谈、理论分析难以发掘其问题,评估人员要求其举证,并调阅了相关帐册及凭证。发现如下疑点:
一、产成品无明细帐。产品收、发、存财务上仅有汇总帐,无分品种的分类明细帐,而矛盾的是每笔出库凭证的附件却有详细品种,企业却无法提供分品种的结存明细帐。
二、无半成品帐。根据衔缝制品的工艺流程和特点,月度之间应该有已完工的半成品被子、垫等,但财务上未设半成品的明细帐,却有半成品购进和发外加工。
三、原材料大多为购进的半成品。查看其提供的进项发票,大多数是半成品被子、垫等品种,直接原材料很少,说明该企业自备工序简单,主要依赖外部协作。
四、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主要系关联企业。通过举证检查,我们发现原材料、半成品主要由另一个企业提供,而另一企业的法人代表与该企业系同一人,也主要从事同类同品种衔缝被生产,相互之间存在价格上、供应上的关联关系。
五、另一关联企业系民政福利企业。另一福利企业与该企业经营品种相同,互为购销关系,该企业间接出口的大部分产品均系另一福利企业提供。
恰好当期该企业正在申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多缴税款退税。针
对这一突破口,评估人员明确指出,该企业财务核不够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措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投资与决策都必须保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确保保值增值。尤其是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财务工作年限的老会计,更应知晓该道理。在该企业存在的疑点问题调查清楚之前,不能给予退税。
面对退税申请难以被批准的现实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企业会计终于道出了“苦衷”:
一、内部管理各环节混乱,导致生产、仓库、供销、财务上衔接不畅,原始数据和资料难以准确及时采集和共享,各自为政而保其目标任务的完成现象较严重。因而造成财务核算被动,倒臵为以销为帐,原始明细资料不全而无法详细核算,故无产成品明细帐。
二、在产品、半成品合在一起核算。事实上,部分半成品还可以对外出售,但为了简化,人为与在产品混在一起核算,并将大量已发出未及时开票记收入的产成品挂在产品(生产成本借方余额)中。
三、该企业的设立是有隐情的。因为税法规定,民政福利自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为达到能享受优惠政策,便变通设立了该企业,基本上平价进出给该企业销售给外贸公司,达到了既变通享受了优惠政策,税负又为零的目的。
四、产成品实际上系福利企业所生产。两个关联企业实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仓库、工人、设备、场地共用,只是人为将产成品根据该企业开具发票量的多少分配到两个企业帐务上去。购进的应该是产成品而非半成品,违反了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的规定。
五、人为调节购销而迟做、少做收入。由于间接出口的外贸产品,结算形式大多是货先发出,待外贸公司通知其开具专用发票、专用缴款书以及付款时方开具发票入帐反映收入。再加上发出产品须经外贸公司质量全检,方能确定
各品种的开票数量,故亦未能及时记收入,另外,设立的门市部少做收入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着。
据此,该企业因上述因素,未及时开票或少做收入,至评估时(11月底)共计178.63万元,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0.37万元,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实际应纳28.21万多元,已限期入库。对其购进名为半成品实为产成品的非自产品部分的专用缴款书退税申请49万多元,不予审批退税,并按规定进行了
处罚;对其关联企业之间有意偷逃税行为依法移送稽查进一步作关联检查。
3.案例分析
X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面粉加工、小麦收购、饲料销售、兑
换,其主产品是面粉,副产品是饲料(麸皮和黄粉)。该企业近两年连续亏损,主营业务收入为8317950.39元,主营业务成本为8234607.47元,其主营成本利润率只有1.0%,但其实际运行状态正常。为此,主管国税机关将其列入当年纳税评估重点对象单位。
通过评估分析认为主营成本利润率明显偏低,企业经营状况应该是不容乐观的,但该企业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其新增应收帐款金额为839368.15元,占营业收入的10%,存货的周转状况较好,期末数为648220.03元,比期初数下降了27.56%。而该企业的应付帐款余额引起了评估分析人员的注意。其期初余额为251151.74元,期末余额为-155156.81元,增加借方发生额406308.55元。
鉴于以上疑点的存在,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发了《纳税评估约谈说明建议书》。纳税人说明理由是:一是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小麦收购价格高,且工人工资又高,而面粉销售价格低,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偏高,主营利润率偏低;二是企业虽然经营状况不佳,但农产品加工市场是不断变化的,企业通过举债,仍能维持正常运转;三是企业下半年为了增加效益,做到了少进多出,导致存货偏低。对于该企业的说明,明显存在理由过于笼统,缺乏足够的数据信息,未能完全排除其存在问题的可能。于是主管局决定对该企业实施实地核查。
评估分析人员首先深入该企业了解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品结构,发现其每单位原料产出的主产品与副产品比大体是3:1。根据这一基本数据,对该企业的销售明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其主产品面粉与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比例偏离了正常的比例关系,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占整个销售额的35%以上,于是把是否少报主产品营业收入作为主要核查目标。经查,该企业的销售对象均为外地客户,而没有本地客户,且该企业又存在着门市营业部。在对门市营业部进行核查时,从其销售凭证中查实该企业2004未申报销售。对未申报销售的收入进行核实后,发现其配比关系仍存在差距。与其法定代表人沟通,并告知,如果不能说明其中的疑点,根据其成本核算状况,税务机关将依据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结合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销售额核定其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只得说明其中一部分副产品饲料(麸皮和黄粉)是从别的同行中购进的,尚未取得发票,款已付给对方,所以应付帐款为借方余额,且已进入了生产成本。至此,评估分析人员的疑问有了答案。
根据评估结论,该企业对少计收入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000元,其增值税也按规定进行申报,销售麸皮成本多结转116802.97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6802.97元,不合法票据49298.41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面粉成本少结转15778.21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经评估分析确定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55942.15元。
2.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二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当前,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各级税务机关都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了税源管理,规避了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执法风险,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是正处于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工作,也存在着与稽查的关系不够明晰、纳税评估工作的法律地位和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从事评估的税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及评估所需涉税信息需要进一步拓宽等诸多问题。
一、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工作缺乏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无章可循
现有关于纳税评估的法律依据方面,《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无有关纳税评估的相关规定,仅有国税发[200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但此办法只是一个一般性规范性文件,对管理人员如何进行纳税评估、评估工作是一个人就可以开展还是必须两人以上,纳税评估应按什么方式及程序等问题,没有统一规定,目前各地的做法不一,而且评估文书也不规范,可操作性差。
(二)纳税评估与稽查职能的区分存在问题
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侧重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前、事中的监督,对纳税人补税一般不作处罚,但应确定所属期限加收滞纳金。纳税评估工作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且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疑点等。但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二十条“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之规定,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也类似于税务稽查,但手段与实际稽查又不完全相同,即可不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只针对疑点问题核查相关账簿凭证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把握尺度的不同,很容易使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误区。
(三)纳税评估的“只补不罚”缺少法律依据
目前《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申报不实属于偷税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罚,《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也应按规定进行处罚。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十八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也就是说根据纳税评估的规定,对纳税人一般“只补不罚”,但此规定没有相关法律支持,给税收执法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因为《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如果按此规定进行细究,纳税评估的“只补不罚”行为将面临着极大的执法风险。
(四)纳税评估所需信息来源不够广泛
目前评估所依赖的涉税信息主要以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为主,其他方面信息十分有限,特别是目前税务机关没有实现国税、地税、银行、工商、城建、房管等部门信息的直接联网,致使许多必要的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收集和确认,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缺乏一个共享的、真实的、安全的数据库,评估所需信息不能保障。由于信息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利用性。
(五)部分税务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要求
纳税评估是一种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手段,是税务机关通过人工和信息化手段,利用了解和掌握的纳税人的登记、申报、纳税、财务报表、发票使用、税务认定等信息,分析信息间的关联关系,鉴定其申报的真实性,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人纳税申报中的错误与偏差,再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和税收遵从度,可以说纳税评估是涉税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的业务工作,要求纳税评估人员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财会知识、计算机操作和综合判断能力,因此,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评估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但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跟不上纳税评估深层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看看报表、对对数据的浅层次上,致使评估工作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建议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种现代税收管理方式,对强化税源管理、优化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着重要工作,但目前纳税评估制度仍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应从明确法律地位、完善评估制度建设、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和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着手,以推动纳税评估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确立评估法律依据和地位
税收征管法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订,建议在修订中明确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将纳税评估写入税收征管法,将纳税评估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完善评估内容,规范评估程序,明确评估时限,统一评估文书,让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应在《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与补充,建议制定《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的范围、内容、岗位职责、执法方式、工作规程、评估程序、责任追究以及纳税评估分析方法、评估文书资料等予以明确与统一,使评估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三)健全纳税评估的移送机制
应明确对有偷税嫌疑、拒绝约谈的纳税人;或虽约谈交待问题,但不及时改正的纳税人;或者以前纳税评估时被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以及少缴税额达到应纳税额一定比例和数额的纳税人,应及时移送稽查部门,不得以评代查。
(四)加强部门协作,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
税收信息化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和平台,各级税务机关应在现有的征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工商、银行、房管、城建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内外部信息共享的“税务数据库”,以最大程度满足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对税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并增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同时要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定期开展“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及选派评估人员下企业学习了解生产经营流程等形式,以切实提高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培养出一批精通财务知识、税收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的评估工作专业人才,从而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如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在这方面就做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将纳税评估业务列为2012年度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于2012年11月从大连税专聘请了从事纳税评估研究的教授,举办了纳税评估业务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地税系统从事税源管理的业务骨干就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相关知识及工作技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系统培训,取得了显著效果,对全市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的促进和提高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摘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绩效。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合理避税的理财手段应该引起中小企业的重视。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与不足,提出改善措施,对中小企业有序开展税收筹划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们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便利了人民生活,维持社会稳定,还为社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然而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贷款难,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产品缺乏竞争力,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等现象。虽然国家给予了政策等方面的优惠,但这种扶持力度显然不足,中小企业受规模和水平的约束仍是举步维艰。可见仅靠外部环境的改变远远不够,中小企业要想长足发展,需要挖掘自身的潜力———做好税收筹划即是企业挖潜的
浅析中小企业税收筹划
3.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三
2010年修订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指出: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活动。比起2005年颁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的表述,对纳税评估的界定更为精准。
目前,新税收征管法正在进行修订前的调研和意见征集,有望在2012年底前通过,修订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规范纳税评估工作。在未来新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初稿中,将“纳税评估”改为“税收评定”,其评定的过程既可以利用一定的分析系统,将大量信息与申报情况比对,进行办公室评定,即我们所指的“案头评估”,也可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调查取证,确定纳税人申报的準确性,最终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进行确定并通知纳税人执行。在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有故意偷税的情况,涉嫌犯罪的,交由稽查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010年10月开始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布了修改后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将纳税评估确定为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纳税人履行申报缴纳税款义务之后,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的必经程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运用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切手段,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经过纳税评估程序,确定纳税人依法实际应纳税款,促进纳税遵从。至此,税收征管工作正式步入“依托信息管税、以纳税评估为重点”加强税源管理的发展新阶段,而纳税评估将成为新税收征管模式的核心环节。
二、当前基层税务部门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专业性较强,要求评估人员精通税收业务知识、相关财务知识和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而目前大多数纳税评估人员还不能掌握对企业财务进行审核、分析、测算、取证、质询等技能,只能是象征性地走走过场,难以评析出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
(二)评估信息资料相对不足
目前,运用评估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日常采集、发票领购开具等内部信息资料,来自税务外部的信息却很少,造成信息交流不畅通。税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长效稳定的信息交流机制,形成信息共享。
(三)纳税评估深度相对不够
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但是,目前评估人员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
三、改进纳税评估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要建立纳税评估指标数据库,对不同规模、类型、行业企业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进行纵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收集资料,最终确定评估分析指标体系。
(二)改进纳税评估方法
现行的评估方法还不够系统,评估指标单一,没有建立起相关的行业评估模型,更多地依赖评估员的专业判断和经验审核,定量分析不够,评估一户耗时耗力,成效不显著。因此,应着手改进评估方法:比如对于同一企业历年纳税额的对比,相同行业、相近规模企业税负、税额的比较等等。在纳税评估的起步阶段,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本着先易后难、评估对象由少到多,评估范围由小到大的原则进行。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对象,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再逐步扩展到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
(三)注重约谈技巧
对于一些难以直接求证的疑点问题,在约谈开始时可不做笔录,先与被约谈人聊聊天,打听打听经营情况和难处,拉近双方的距离,让其放松戒备,当捕捉到有价值的信息后再开始做笔录。对于疑点多、线索不清、申报资料又不规范的纳税人,约谈时可虚实结合,先就某一问题反复提问,被约谈人必定全力应付,而对其他问题无暇顾及,此时再将疑点正面抛出,势必容易暴露出真相。
(四)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应该通过法规、规章等形式,制定评估对象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目前网络申报的普及率越来越高,这大大促进了评估所需信息的电子转换能力,有助于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构建税务信息数据库。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纳税人分散于税收征管系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局、商业银行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共享、抽取和对比分析,实现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各类涉税信息的全面掌握。
(五)理顺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关系
4.房地产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篇四
湖北省郧西县某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是从事商业用房市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5月,实行独立核算,注册资本300万元,从业人数14人,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为15%。
5月,郧西县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税收管理员在巡查、分析过程中,看到某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商业用房工程项目进度很快,而企业所得税分文不见入库,随即该公司被列入纳税评估对象。
5.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篇五
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某某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 蛛丝马迹藏玄机 〔评估对象〕某某县水利局水利管理服务站,微机代码23569874,税务登记号码为231923w00005000。〔基本情况〕该单位主要从事水利工程为公用事业,创办于1968年9月,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某某,财务负责人某某,联系电话789654。征管方式为纯营业税户,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申报方式为上门申报。该单位注册资本为24元,销售收入为元,帐面利润为元,上年资产总额为元,上年负债总额为元,上年所有者权益总额元,入库地方税金费元,1-10月入库地方税金费
元。
〔确定评估对象的依据〕
根据水利站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征管信息系统中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分析,该单位存在以下疑点:
1、今年1-9月份收入为元,去年全年收入为元,今年与去年相比收入差距较大;
2、今年1-9月份申报地方税额为元,去年申报地方税总额元,今年与去年相比税额差距较大;
3、帐面利润仅元,这与同行业的盈利水平明显不符。根据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将该单位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评估分析和约谈询问过程〕
一、寻踪觅迹查疑点 评估人员带着疑点,对辖区内某某水利站、某某水利站等同行业进行了走访座谈,详细了解了近两年我县水利工程的总体情况。随后,评估人员又到县水利局和陈集镇政府对陈集水利站近两年的
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详细调查,初步掌握了陈集水利站近两年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工程预算金额。评估人员综合多方面信息,初步确定该单位自至今承建县镇水利工程项目8个,工程预算总金额达600万元,而自至今企业实际申报收入只350万元,即使剔除未完工程企业仍然存在隐瞒收入现象。
二、山穷水尽疑无路
评估人员针对该单位少记收入等问题,请他们限期写出纳税评估情况说明,但他们的解释却令人失望。该单位财务负责人对评估人员调查的工程项目都供认不讳,但对隐瞒收入和利润一事却矢口否认,他的解释是:水利站自至今确实承建了8项县镇水利工程,但许多工程没有竣工决算,有的工程甚至还没有完工,工程款仅到位50%左右,凡是已到位的工程款都已经申报缴税了,水利站不存在着隐瞒收入和利润少缴税金。评估人员面对这位财务负责人诚恳的表情,一时也对所调查的信息产生怀疑。
该单位是否正如他所说的一样呢?这的确还需进一步证实。
三、柳暗花明又一村
为了进一步核实该单位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现象,评估人员于对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经过两天对该单位三年来的帐册凭证的翻查取证,评估人员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项目多,金额大。其中发生往来次数最多的是与陈集镇政府和县水利局的往来,金额都是整数。期未余额也较大。
针对上述新发现问题,评估人员为了不使对方警觉,假装没有发现问题,对该单位财务人员说好象没有发现什么可疑情况。随后,评估人员立即到陈集镇政府和县水利局核实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经过核对,评估人员发现该单位隐瞒镇政府工程款45万元,隐瞒县水利局工程款35万元。
带着新的发现,评估人员又一次来到了水利站。当评估人员将所有的证据摆在财务负责人面前时,他一下惊慌得不知
所措。评估人员又对他讲解了有关税收法规,在强大的税法攻势下,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隐瞒收入和利润,偷逃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事实。
评估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协助下,进一步核对该单位的往来款,通过一天的时间核实,最后确定该单位隐瞒水利工程收入794200元和自来水公司管理费收入元,少申报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印花税元、企业所得税元。同时通过核对,还意外发现该单位少申报房产税少申报元、土地使用税元。
该单位后来积极配合,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如实作出自查补税42591元,滞纳金1302元。〔评定处理〕
对水利站自查申报,评估人员进行认真核对认为:自查申报属实。该单位补税及滞纳金43893元,已申报缴纳入库,并表示今后认真学习《税法》,保证如实
申报、准期缴纳。〔评估启示〕
一、在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力度。在财务核算上,要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力争使其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税收管理上,要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行业盈利水平,力争从面上掌握总体情况。
二、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通过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法,知道如何纳税,哪些情况应纳税,逐步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使他们的积极主动地进行纳税申报。
评估单位:某某地方税务局 评估人员:某某某某
6.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六
【案例简介】
服饰公司是2005年12月成立的,于2006年1 月开始生产经营,主要从事外贸服装生产和销售,该单位成立以来,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种税收及基金费申报缴纳也及时。该单位为增值税纳税人,2006销售收入419.67万元,利润为5.59万元,增值税税负在1.3%左右,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收,申报方式为直接上门申报。该单位资产总额为764.88万元,权益总额500.8万元。
【案例分析】
评估人员首先就该单位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书面审核,从申报资料可以看出,该单位2006年共申报印花税1299元,申报房产税18380.66元,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6304.5元,申报了城市维护建设税27808.24元,申报教育费附加22246.59元,申报综合基金10491.94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零申报。从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实收资本500万,“在建工程”科目也有数据,肯定有建筑合同,经评估分析,该单位印花税肯定存在少申报。
根据上述评估分析,评估人员于4月18日向该单位送达了税务事项约谈通知书,请该单位财会办税人员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印花税存在的问题于4月19日到我局说明情况,接受约谈。
4月19日被通知人依约到我局接受纳税评估约谈,评估人员张从池、顾红玲对财会人员就有关印花税政策先进行了辅导,并就发现的疑点对财会人员进行了询问,该单位财务人员,对印花税存在少申报的行为表示认可,认为过去对印花税政策了解不深,也没有主动请教,致使印花税少申报。并要求回去后认真审核申报情况,进行补申报,并建议评估人员到该公司进行实地评估辅导。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于是评估人员在4月20日向该单位下达帐证核实通知书,对该单位相关纳税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翻凭证,核对出入库单据,发现有运输合同3.37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建筑合同146.51万元、购买的房产95万元、证照等等都未申报印花税,最终确定少申报印花税3434.7元,其他税种未发现少申报。
针对上述评估情况,评估人员与该单位法人代表进行交换意见,该单位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也认可,认为这是我单位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不是主观故意的,希望税务机关以后多辅导,对少申报的税款近期内入库,并表示接受税务部门的处理。根据上述情况的评估和分析,该单位能积极配合我们的评估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对少申报印花税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从会计核算看,该单位财务核算还是健全的,对印花税少申报现象,确实是财务人员不了解税收政策而造成的,也与税务机关宣传未到位有关,无明显或故意的税收违法行为。因此,我们认定该单位纳税评估结论为“纳税差异符合性结论”。根据有关规定,同意该单位自查补缴印花税3434.7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温馨提示】
7.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七
近年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二手房交易也保持快速发展。随着进入市场的存量房数量不断增加, 二手房价格评估也越来越受关注。传统的单宗评估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 无法满足短时间内对大批量房地产进行快速、准确、规范评估的要求。因此, 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建立评估系统, 采用统一的模型和标准, 实现短时间内对大批量的对象进行准确的评估, 以达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2]。
1 系统总体设计
目前, 二手房交易大致遵循以下流程: (1) 房管局受理买卖双方交易合同, 核实买卖双方产权信息, 在房管局合同备案系统中登记备案, 生成合同编号; (2) 买卖双方携带房管局登记的合同编号到地税窗口纳税申报, 缴纳营业税、契税; (3) 地税征收窗口根据合同编号从房管局合同系统中获取合同信息, 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中评估交易房屋的价值。评估完成后, 由地税部门出具计税价格, 交由纳税人确认。如果纳税人没有异议, 则继续申报征收税款;如果有异议, 则启动争议处理流程; (4) 地税部门完成税款征收, 开具发票, 并将房屋交易的纳税信息, 如计税价格、发票号码等提供给房管局; (5) 房管局核验发票信息, 发放新的产权证书。
二手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可通过建立房屋价格评估体系, 动态调整基准房价。
2 基于最小二乘法的基准房价涨幅动态调整模型
在现有二手房价格评估模型中, 通常认为二手房价格=基准房价格*修正系数。此方法忽略了一点, 即随着市场的变化, 原先的基准房价可能已经失去参考价值。因此, 需考虑跟踪市场上各类房屋的挂牌及成交价格, 以动态调整基准房价。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分别拟合出二手房挂牌价格和二手房实际成交价格的变化曲线, 预估本期房屋的挂牌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同时, 采用二级评估机制, 即综合考量计算出来的房价涨幅和观察点的房价涨幅。基准房价调整模型如图2所示。其中, 最小二乘法的实现过程如图3所示。
3 具体实现过程
最小二乘法是分析长期趋势较常用的方法。设趋势变化为时间t的函数:y=x (t) , 本文认为房屋基准价是一个时间上的序列值, 因此可以用最小二乘法得出其变化趋势直线[5]。根据往期基准房价数据, 逐期增减量大致相同, 其发展趋势呈直线型。因此, 可以设法找出一条最合适的直线:Y=a+bxi。其中, Y为基准房价, 即为时间序列的因变量;xi为时间, 即为每一期房价的期数值;对应每一个xi, 可以根据上式求出Yi=a+bxi。根据公式推算出的基准房价与实际基准房价存在一定误差εi=Y′i-Yi。确定参数a, b的合适值, 使误差的平方和最小, 即:
根据函数极值原理, 要使误差平方和Q最小, 其必要条件是其对a和b的一阶偏导数等于零, 回归系数a和b所表示的直线方程, 就是对观察直线方程的最佳拟合。
解此方程组得到:
可推导出
其中, y为各期实际房屋基准价格;x为期数值;N为时间序列项数 (期数) 。求出a、b参数, 即可建立直线模型:Y=a+bx。其中, Y为预测值, x为预测的期数值。将预测的期数值代入模型, 即可计算出当期二手房挂牌价格或当期二手房成交价格。通过与上期价格进行比较, 可得出涨幅数据。根据挂牌价涨幅和成交价涨幅计算出本期房价综合涨幅。同时, 为合理评估价格, 采用二级评估机制,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涨幅:综合涨幅=观察点涨幅*权重+计算涨幅*权重。所谓观察点是指具备一定房价特性的房屋, 如同一地区范围内、同一种类型 (高层、别墅等) 的房屋。
4 结语
本文设计了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总体架构, 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基准房价动态调整模型, 采用最小二乘法, 根据历史价格预测本期价格, 克服专家评价模型的主观性和随意行, 使预估结果更加准确有效。该系统可以合理评估房产价值, 有效识别“阴阳合同”, 一定程度上遏制逃税、漏税现象。
参考文献
[1]陈秋玲, 陈忠.最小二乘法在汽车销售量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 (5) :82-83.
[2]阮连法, 张岳威, 张鑫.基于特征价格与SVM的二手房价格评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8 (5) :75-78.
[3]包含丽.基于最小二乘法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型研究[J].温州大学学报, 2012 (8) :44-48.
[4]高文林.二手房价格评估的影响因素及方法选择[J].房地产评估, 2012 (4) :72-76.
[5]杜国毅.最小二乘法在经济预测中的应用[J].内蒙古统计, 2001 (6) :87-89.
8.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八
关键词:纳税遵从度 纳税人 原因 对策
前言
纳税遵从度指的是纳税人依照法律和义务对国家进行主动的纳税行为。税收是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保证国家正常运行的源泉,因此,纳税遵从度的提升,有利于国家的财政收支的平衡。但是有很多因素制约着纳税遵从度,这就需要在不断认识和发现问题的同时,积极解决,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1、影响纳税遵从度提高的因素
1.1、国家立法影响
国家的立法影响对纳税人有着很重要的影响。首先,国家税收的法律健全程度影响着纳税人的行为,国家立法完善健全,会减少纳税人偷漏税行为,保证社会公平,同时,还可以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避免征管者的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第二,税收支出的透明度影响着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纳税人对政府的税收支出有知情权,因此税收支出公开度和透明度可以减少和避免政府一些官员贪污腐败现象,这对于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影响。第三,政府的公信力是影响纳税人纳税的重要因素。政府是否将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官员是否腐败等等因素都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政府的公信力不好,就会影响纳税人纳税遵从度。
1.2、征管因素
征管因素是影响纳税遵从度的重要原因,在征管因素中,稽查概率与惩罚力度是主要因素。税收稽查率越高,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就会越小,因为他们承担的偷漏税风险越大,预期收益也就越小。当偷漏税行为被检查出来,纳税人将会缴纳更多的税,因此,这影响着纳税遵从度。第二,征税成本的高低,也是征管因素之一。征管者与纳税人的信息比较不对称,征管者很难将所有纳税人的信息都掌握的很全面,这种信息成本越高,征管效率就越低。第三,征管模式和手段也是影响的因素。如果不及时创新管理手段,改进征管模式,就适应不了越来越复杂的纳税情况的变化,改进征管模式和手段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第四,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纳税人的行为。税率越高,纳税人的预期收入会越低,纳税人会失去劳动积极性。第五,征管者的素质、业务水平和能力都是影响税收的原因,征管者的道德水平加强了,会减少收税的腐败现象,提高公信力,促进税收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
1.3、纳税者个人原因
首先影响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就是纳税遵从成本的高低,这是决定性因素。纳税成本越高,纳税人越不愿意缴纳税,这种成本不仅仅包括金钱,还包括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消耗的精力以及心理因素,这些也是纳税遵从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将成本控制好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重要因素。第二,纳税者自身的原因也和纳税遵从度有关。纳税者分为法人和自然人。对于法人而言,决策者的特征和决策机制影响着纳税程度,而一个企业的规模和公信力影响着纳税能力。对于自然人来说,每个纳税者的特征不同,受教育的水平,道德观念、法律意识等都不同,因此纳税程度也就不同。第三,纳税者对政府的满意程度也是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因素,如果对政府的公共服务等设施满意,政府会增加税收,相反的,如果纳税人对政府的公信力表示怀疑,发现一些腐败等现象,就会影响纳税遵从度,影响纳税人向政府缴纳税。
1.4、社会环境影响
社会环境对纳税者的纳税遵从度也是有巨大的、无形影响的。第一,社会舆论影响着纳税人,社会舆论表示为对收税的宣传力度,宣传力度不够,新闻曝光不够,纳税人很难提高纳税意识。第二,征管者和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征管者很难掌握纳税人的全部信息,并且一些私营的纳税人很容易隐藏,就造成了偷漏税的现象无法及时处理和发现。同样,纳税人队征管者的信息掌握也不全面,征管者也会出现腐败等现象,造成职权滥用等等。第三,社会公平感对纳税人有着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无形的。纳税人认为不公平就会产生泄愤,报复社会的心理,在交纳税的行为上也会体现为偷漏税。
2、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对策
2.1、提高政府的公信度
政府的公信力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有着重要影响。国家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税收法律,加强对贪官污吏,社会腐败现象的管理,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将纳税人的税很好的利用在人民身上,加强军队建设,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帮助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建立健全服务设施,降低税收成本,控制好税率,提高政府支出税收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加强政府的公信力的提升,纳税人才愿意主动缴纳税款,提高纳税遵从度。
2.2、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对于法人来说,要不断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意识和素质,增强决策者的纳税意识,改进企业的经营模式,并且提高企业的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这样才能更好的执行纳税行为,并且加强纳税的能力。对于自然人来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杜绝从众心理,主动接受教育,对政府提高信任度,对纳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3、提高征管者的素质
征管者的素质对于纳税遵从度有着很大的影响。征管者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个人素质,业务能力,在征收税款的时候礼貌、彬彬有礼,杜绝强硬的服务态度,这样可以更有效的征收税款。另外,加强征管者的服务意识和道德水平的建设,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征管者的贪污腐败现象,以及滥用职权的现象,这对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推进纳税现代化建设有重要影响,对于纳税者的纳税遵从度的提高也有积极作用。
2.4、加强社会公平制度建设
社会环境对提高纳税遵从度是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的公平感不强,就会引起纳税人的不满,造成纳税人偷漏税的行为,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社会的公平感的提升,我们要增强舆论效应,将偷漏税的纳税人进行新闻曝光,提高续传力度,并且及时将纳税人的信息作收集整理,尽量使信息交换公平,还要赢在社会整体的公平的气氛,这样可以加强社会大环境的积极作用,减少纳税人队社会的不满,这样才可以提高纳税遵从度。
3、总结
综上所述,提高纳税遵从度就应该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并且加强行政执法,加强征管者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管理水平,将社会大环境的公平度提升,这样才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参考文献:
[1]李林木,赵永辉.公共品供给效率对高收入者纳税遵从决策的影响———基于前景理论的分析[J].财政研究,2011,(10).
9.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九
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发展,纳税评估介于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之间的预警、监控作用显得越发重要。纳税评估选案,处理程序的逐步准确、规范,对评估分析结果的高效保质需求便凸显出来。如何有效地进行纳税评估,笔者试对运用财务管理进行纳税评估案例作一浅析,供同行们参考。
某工艺品厂主要生产销售衔缝制品、工艺品等,产品绝大部分销售给外贸出口(进出口)公司,并开具6.8%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19204431.34元,2003年产品销售收入17457922.09元,但应纳增值税均为零。连续两年税收零负担的异常现象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正好结合企业申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多缴税款退税审查和复查之机,我们对该企业财务办税人员进行了约谈和举证说明。
针对连续两年零税负现象,企业总帐会计陈述如下:该企业主产品为衔缝制品,每年上半年为生产、销售淡季,下半年才陆续组织生产,故前期组织生产用原材料购进大,进项税额留抵大,至2003年10月末尚有2.16 万元留抵税额,尤其是受今年非典的严重影响,产品压库滞销较大,1—8月份仅实现销售收入304.6万元,影响应纳增值税额的实现。另外,近几年来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工费等成本增大,而销售价格又提不上去,为拉住客户,亏本也做,故出现进销倒挂现象,几年来企业未有税金实现,税额的实现将体现在以后。
由于该企业的财会人员系从事财会工作多年的老会计,也较熟悉税收政策,仅靠约谈、理论分析难以发掘其问题,我们要求其举证,并调阅了相关帐册及凭证。发现如下疑点:
一、产成品无明细帐。产品收、发、存财务上仅有汇总帐,无分品种的分类明细帐,而矛盾的是每笔出库凭证的附件却有详细品种,企业却无法提供分品种的结存明细帐。
二、无半成品帐。根据衔缝制品的工艺流程和特点,月度之间应该有已完工的半成品被子、垫等,但财务上未设半成品的明细帐,却有半成品购进和发外加工。
三、原材料大多为购进的半成品。查看其提供的进项发票,大多数是半成品被子、垫等品种,直接原材料很少,说明该企业自备工序简单,主要依赖外部协作。
四、原材料、半成品供应商主要系关联企业。通过举证检查,我们发现原材料、半成品主要由另一个企业提供,而另一企业的法人代表与该企业系同一人,也主要从事同类同品种衔缝被生产,相互之间存在价格上、供应上的关联关系。
五、另一关联企业系民政福利企业。另一福利企业与该企业经营品种相同,互为购销关系,该企业间接出口的大部分产品均系另一福利企业提供。
我们明确指出,该企业财务核不够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措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投资与决策都必须保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确保保值增值。尤其是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财务工作年限的老会计,更应知晓该道理。面对退税申请难以被批准的现实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会计道出了“苦衷”,印证了我们的判断。
一、内部管理各环节混乱,导致生产、仓库、供销、财务上衔接不畅,原始数据和资料难以准确及时采集和共享,各自为政而保其目标任务的完成现象较严重。因而造成财务核算被动,倒置为以销为帐,原始明细资料不全而无法详细核算,故无产成品明细帐。
二、在产品、半成品合在一起核算。事实上,部分半成品还可以对外出售,但为了简化,人为与在产品混在一起核算,并将大量已发出未及时开票记收入的产成品挂在产品(生产成本借方余额)中。
三、该企业的设立是有隐情的。因为税法规定,民政福利自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为达到能享受优惠政策,便变通设立了该企业,基本上平价进出给该企业销售给外贸公司,达到了既变通享受了优惠政策,税负又为零的目的。
四、产成品实际上系福利企业所生产。两个关联企业实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仓库、工人、设备、场地共用,只是人为将产成品根据该企业开具发票量的多少分配到两个企业帐务上去。购进的应该是产成品而非半成品,违反了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的规定。
五、人为调节购销而迟做、少做收入。由于间接出口的外贸产品,结算形式大多是货先发出,待外贸公司通知其开具专用发票、专用缴款书以及付款时方开具发票入帐反映收入。再加上发出产品须经外贸公司质量全检,方能确定各品种的开票数量,故亦未能及时记收入,另外,设立的门市部少做收入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着。
据此,该企业因上述因素,未及时开票或少做收入,至评估时(11月底)共计178.63万元,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30.37 万元,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实际应纳28.21万多元,已限期入库。对其购进名为半成品实为产成品的非自产品部分的专用缴款书退税申请49万多元,不予审批退税,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对其关联企业之间有意偷逃税行为依法移送稽查进一步作关联检查。
此案看似简单,但问题的发现却费了一番周折,暴露出的现象着实令人深思。
一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亟待加强和提高。虽然财务管理是企业份内事,但作为税务机关,亦需精通其财务管理的环节内容,加强服务,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堵住税收偷逃的客观漏洞。
二是法人代表与财务人员、企业的产、供、销与财务之间的衔接要畅通。出于利益的驱使,企业法人代表与财务人员之间的衔接存在利益上的分歧,沟通不畅,尤其是内部产、供销与财务脱节,弱化了财务监控的功能,导致帐册过于简单、帐册不全、假帐现象较严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因此,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各环节尤其是财务管理环节的衔接沟通、信息制约及反馈,增强财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关联企业的联评联查。几个牌子一套班子的老偷逃税手法在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又蔓延之势,相互间为人调节各期的购销、价格、产品、材料、人工的发生额及余额,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变通套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偷逃国家税收,因此,必须切实加大对关联企业的认定调查、评估,不断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办法,实时加以监控、备案和查处,建立起关联企业信息比对数据监控系统,规范相互间的独立核算和业务往来,确保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和税收政策的正确、公正、公平执行。
10.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十
(一)熟悉纳税评估案源的内容
接到纳税评估案源后,纳税评估人员首先应当熟悉纳税评估案源的内容,分析是多项指标形成的案源,还是单项指标形成的案源,形成案源的指标是税负率、预警指标、还是其他纳税异常的指标。初步判断形成纳税异常的时间区间。
(二)根据纳税异常的时间区间调取和归集纳税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
包括:“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三)对纳税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的案头分析
在对纳税评估对象一定时间区间的相关资料调取和归集后,要结合纳税评估案源的内容进行初步的案头分析,判断除案源信息外是否有新的纳税疑点、税务机关已经拥有的资料能否满足评估分析的需要。确定需要获取的第三方信息的内容与方式和专题事项调查的内容与方式。
在整个纳税评估的过程中,分析——判断——获取的第三方信息——进行专题事项调查,再分析——再判断——进一步获取的第三方信息——进一步进行专题事项调查是一个交叉往复的过程,初步的案头分析阶段,分析的越详尽,估计的越充分,计划的越周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叉往复的过程。
1、对税务登记情况的分析
通过税务登记表和税收管理员日常采集的信息主要了解,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构成、企业的组织结构,总、分支机构情况、关联企业的情况,主营的项目、生产经营的范围、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银行基本帐户和从业人员情况。
通过税务登记表和税收管理员日常采集的信息,不能满足需求的,确定下一步进行数据采集、专题事项调查和通过第三方获取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如通过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和现场查看,可以采集和了解生产的主要产品、主要的生产设备、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的生产能力;企业生产的组织体系和架构,企业的总、分支机构情况、关联企业情况;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可以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关联企业情况及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2、对资格认定情况、文书审批情况的分析
通过对资格认定情况、文书审批情况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拥有的各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如出口退税、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福利企业优惠等资格;可以了解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历史情况和现状。
3、对发票领购情况的分析
通过对发票领购情况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使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和结构,可以辅助判断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可以从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结构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4、对纳税申报清册的分析和各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纳税申报清册的分析主要了解评估期内各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基本状况、变化情况,分析有无异常变化。通过对各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了解纳税申报相关联的各项指标数据是否异常,如增值税计税收入是否与所得税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一致,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是否相关财产损失、出口退税的相关数据一致等,并据以确定进行数据采集和专题调查的项目和内容。
5、对开出的各类发票的的分析
通过对企业开出的各类发票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产品或商品销售的方向、结构等信息,经过分类筛选和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对不同销售对象在价格方面的差异,企业销售单的路径是否符合常规,是否有在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套取税收优惠,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要达到分析的目的就应当对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对象名称、产品或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的采集和补录;可以通过由企业提供合同、文件了解企业销售产品的作价原则、方法和实际作价情况;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了解期货市场及其他市场的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
对销售收入、开票量异常增长的纳税人,一般要分析其是否有虚开发票的嫌疑。这就要求要对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能力、仓储能力进行专题事项的调查,在不能排除疑点的情况下,要对企业的银行结算帐户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企业是否有符合常规的购销结算。
6、对取得的各类抵扣凭证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企业取得的各类发票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采购项目的渠道、结构等信息,经过分类筛选和分析,可以发现企业不同供应对象在价格方面的差异,企业采购货物的路径、用途是否符合常规,是否有在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套取税收优惠,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要达到分析的目的就应当对进货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对象名称、产品或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的采集和补录。也可以通过企业提供相关文件、合同和登陆互联网采集信息。
对销售收入、开票量异常增长或进货异常增长的纳税人,一般要分析其进货是否真实。进货是否企业与生产经营的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能力、仓储能力相匹配,取得的进货发票与货物的运输、货款的结算是否相匹配。要达到满足分析评估的目的,就应当对有疑点的重点事项进行专题的抽样调查。
7、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
资产负债表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反应较为完整的报告资料,资产负债表分析的方法比较多,主要有一般包括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结构分析法等。趋势分析法是利用会计报表提供的数据资料,将各期实际指标与历史指标进行定基对比和环比对比,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化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了解纳税人的资产组成结构,各项资产的搭配或配比是否符合常规,有无重大疑点;可以确定对资产或负债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的明细项目,如存货、应付账款、银行借款等的明细项目。
8、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
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了解纳税人整个经营过程中各种形式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企业的情况,结合与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和相关的纳税申报表的对比分析,确定是否有不符合企业经营和申报纳税常规的情况,并确定进行信息采集的项目和内容。
9、其他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报送有关资料,如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报告报表等。
获取纳税评估对象相关第三方信息的方法
需要获取的税评估对象的第三方信息一般是指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没有包括的,通过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巡查巡管和数据采集无法实现的信息,如:原料或产品的期货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企业的外部形象信息、外部审计、评估信息,企业的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惩戒信息,企业的债权债务或其他经济纠纷的仲裁审判信息。纳税评估对象的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一般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部门信息交换、部门配合或纳税评估对象提供等方式来实现。其中,对银行结算信息的查询,应当使用专用文书,并经县以上国税局局长批准。
纳税评估对象专题事项的调查了解方法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巡查巡管中未能采集到的的信息,纳税评估分析需要的其他专题事项或信息,如,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的生产设备、设备的生产能力,纳税人银行结算信息,关联企业的信息、与纳税评估事项相关的供、销合同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的举证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纳税评估对象专题事项的调查一般以纳税人提供文件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应视调查的事项和内容确定。其中,对银行结算信息的查询,应当使用专用文书,并经县以上国税局局长批准。
对纳税评估对象的举证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的,一般应当详尽具体,应该达到能够确认疑点或排除疑点目的。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一)财务报表分析方法
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一般包括趋势分析、比率分析、结构分析三种。
1、趋势分析:趋势分析法是利用会计报表提供的数据资料,将各期实际指标与历史指标进行定基对比和环比对比,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化趋势的一种分析方法。
趋势分析的具体做法
(1)绝对数比较,即将一般会计报表的“金额栏”划分成若干期的金额,以便进行比较分析。
(2)相对数比较,即将会计报表上的某一关键项目的金额当作100%,再计算出其他项目关键项目的百分比,以显示各项目的相对地位,然后把连续若干期按相对数编制的会计报表合并为一张会计报表,以反映各项目结构上的变化。
趋势分析不仅要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还要对利润表进行分析。
2、比率分析:是利用会计报表及有关财会资料中两项相关数值的比率,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种分析方法。
3、结构分析:以某一个项目为分母,其他各个项目为分子,得出一比率,然后再对相同项目的比率进行趋势比较。结构分析应该与趋势分析相结合运用更合理。
4、关联分析法:
通过对财务报表各项指标关联关系的分析,确定指标间的配比是否适当,是否有奇高奇低违反经营常规的情况。
(二)纳税申报资料的分析方法
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结合经济形式和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分析数据的变化轨迹是否合理;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各税种之间的关联数据的符合程度,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采购情况分析
通过纳税人采购情况按货物结构、按供货对象进行分类,分析采购是否异常:是否有非本企业经营所需的采购疑点;是否有取得虚开发票、假票的疑点;是否有从直接关联关系或间接关联关系采购,作价不合理的疑点。(对各类采购发票进行归集分类)
(四)相关经济指标分析
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各类指标的合理程度及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五)货物支出结构分析
通过结合纳税人的重大事项和媒体信息对货物支出结构进行分析,确定纳税人是否有视同销售的内容未计税、多计成本的情况,确定纳税人是否有向关联关系的不合理作价转移收入的情况。
11.纳税评估的国际借鉴 篇十一
一、国外纳税评估的通行做法
纳税评估工作在我国还是刚刚起步, 而国外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做法。目前, 新加坡、英国等国家在税收征管中专门进行纳税评估管理;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则有一套科学严密的审核评税体系, 负责收集、分析、处理纳税人的有关资料。
(一) 新加坡
纳税评估工作是新加坡税务局的核心工作, 贯穿于税款征收、日常管理和纳税检查各环节, 是对纳税人进行监控的最有效手段。新加坡税务局进行评税时主要依托两个电子信息库, 一是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的情报信息构成的评税情报库, 二是通过纳税申报采集的信息构成的申报信息库。使用的评税方法主要为核对法和财务分析法, 核对法即评税人员通过掌握的各种情报、信息, 通过函调或面谈的形式, 对纳税人申报表中内容进行核对, 是评税工作中的核心方法。财务分析法即评税师根据已掌握的各行业财务指标的标准值即平均值, 通过财务分析的方法找出偏离标准值的个体, 通过函调和面谈的方式来核定其应纳税额。
新加坡税务局的评税部门主要有: (1) 税务处理部, 其职能是发放评税表, 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 (2) 纳税人服务部, 对个人、纳税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 (3) 公司服务部, 对法人的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 (4) 纳税人审计部, 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 (5) 税务调查部, 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根据评税工作规程, 新加坡的评税工作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服务部对当年的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评估, 另一部分是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前年度的评税完毕案件或纳税人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复评。如果在评税中发现重大涉税问题, 必须转入税务调查部进行调查。无论纳税人审计部或税务调查部对纳税人作出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其评税表仍然由纳税人服务部或公司税务部来制作。
(二) 英国
英国各税种的税收征管一般都要经过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款交纳和税务检查等程序, 纳税评估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英国不同税种的纳税评估方式有所不同:增值税和资本利得税实行自行评估, 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评估。在自行评估过程中, 纳税人有责任及时登记、递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如果税务当局认为纳税人在某一时期的纳税申报中有错误或遗漏, 可以对其签发纳税评估通知单。其他税种的评估过程与自行评估的过程大相径庭, 如对所得税的评估, 税务当局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和一些其他文件进行检查, 如果未发现问题, 就以此为依据计算出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和应付税款。如果税务人员发现纳税人有应税所得未被计入或者获得了不应获得的减免, 可以对纳税人签发补缴税单。
(三) 美国
美国纳税评估智能化程度比较高, 纳税人的报税资料输入电脑后, 电脑会自动进行逻辑审核, 并以此估算其税款。具体由5种常用方法:
1.判别函数系统:此为计算机实现的模型系统,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 选出最可能有不遵从行为的纳税人。
2.纳税人遵从测度程序:即通过数理统计方法给出判别函数系统的参数估计值。
3.资料完善程序:通过此程序检查出申报表填写计算错误, 并通知纳税人重新计算后的应纳税额。
4.信息匹配程序:该程序通过和银行、劳工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与纳税申报表对比, 检查遗漏和不正确的项目。
5.特殊审计程序:运用由计算机和定期改变的手工选择标准而设计的很多特殊审计程序, 比如针对退税额、所申报扣除额、调整后的毛所得等的特殊审计程序, 旨在纳税评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国税局认为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自行审核后, 效率提高的同时风险也增大了, 因此必须对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 重点是纳税风险评估, 主要有以下过程:
1. 收集整理纳税人的信息。
信息来源分为内、外两部分, 外部信息主要是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信息, 以及外部商用数据库。内部数据主要是税务当局数据信息库, 包括纳税人申报资料、历史评估资料、审计资料等。这些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网络数据库, 供评估人员调用。
2. 分析信息。
纳税评估人员将采集的内、外部信息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 自动生成评估报告, 主要有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征收情况分析、营业行为报表等, 然后根据个人分析和经验修正, 得出公平、合理、权威的结论。
3. 纳税风险的判定与对策。
把纳税人按风险大小分级, 实行区别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评估策略, 税务机关只是简单的监督与观察, 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的管理具有强制性, 通常采用纳税审计和移送法办的措施。
二、发达国家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比较
将国外纳税评估的通行做法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现状进行具体比较,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 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下比较主要集中在纳税评估的定位、纳税评估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纳税评估的手段等方面。
1、纳税评估定位的不同
发达国家一般把纳税评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 纳税评估是一种非现场的检查, 与现场稽查有一定的区别, 纳税评估机构与稽查机构的界限也比较清晰, 前者侧重税源管理, 后者侧重执法打击。通过纳税评估,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 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 那么这种不遵从行为也就由无知性不遵从定性为知觉性不遵从, 处理方法也由纳税评估转为税务稽查。这种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 比较符合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我国纳税评估主要定位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程序, 是一种打击偷逃税的手段, 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 虽然也强调把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手段, 但由于在制度、机构、人员等方面未得到有力的保证, 征管部门的人员真正能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寥寥可数, 纳税评估对税源管理的作用非常有限。
2、纳税评估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差异
如前文所述, 新加坡税务局的评税部门有税务处理部、纳税人服务部、公司服务部、纳税人审计部和税务调查部, 各部门职能界限明确, 各司其职。德国税务审计机构比较完整, 自成体系, 其税务审计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联邦财政部和各州的财政局, 联邦财政部下设的税务审计局, 负责大型企业及公司的税务审计;州财政局下设的税务审计局, 负责中小型企业的税务审计。美国将税务机关的重点力量放在税收审计上, 税务审计人员约占税务机关人员的一半以上。我国近年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中, 税务部门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 主要由税收管理员兼办, 每个税收管理员平均管理纳税人几百户, 常常忙于应付案头工作, 根本无暇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能满足税源管理的要求。
3、纳税评估手段的优劣
纳税评估所需的涉税信息量非常大, 如果仅靠手工手段就会事倍功半, 效率低下, 难以完成对所有纳税人的评估, 这就需要计算机手段的广泛应用。另外, 在运用计算机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时, 必须依靠客观准确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使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发达国家税源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可凭借大量的涉税信息, 运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纳税评估, 再通知或辅导纳税人补税, 评估的效率和可靠性很高。在美国, 大约有90%以上的案件是通过计算机分析筛选出来的。对比之下, 我国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不高, 纳税评估所需的涉税信息不全面。目前我国税务部门的评估数据资料仅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纳税申报表及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这些资料主要由纳税人提供, 缺乏社会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另外,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尚待完善, 如我们江苏省地税局制定了一些评估指标体系, 但由于信息共享性较差, 评估软件功能有限, 主要还靠人工分析, 效率和效果都不够理想。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对策建议
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 我国的纳税评估制度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 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笔者认为, 一个科学、高效的纳税评估系统应从组织机构、信息传递、评估手段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优化和完善。
1、完善评估组织体系, 分清权限职责
简明合理的机构设置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 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组织机构, 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估范围和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 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即便不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 也要从健全职能设置入手, 对纳税评估体系中各个机构的职责分工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2、拓宽评估信息渠道, 实现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工作是一个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使用信息的过程。充分获取客观、准确的涉税信息是保证纳税评估准确、高效的基本前提。当前, 我国纳税评估的一个制约“瓶颈”便是涉税信息获取渠道不畅、信息量不足、信息可靠性较差, 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关键是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顺畅机制。具体说来, 一是尽快实现国税、地税网络的互联互通, 资源共享。二是逐步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网络向外部的延伸, 实现与财政、国库、海关、银行、公安、统计、房管等第三方网络的衔接, 提高各部门间涉税信息的共享程度。三是完善纳税人财务会计数据采集工作。
3、优化评估技术手段, 提高工作效率
智能化分析是纳税评估的重要手段。纳税评估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借助于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因为, 纳税评估不仅要占有大量的征管基础资料和涉税信息, 还要针对评估对象的纳税行为进行大量的数据化测算与分析。因此, 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处理, 要以计算机现代化手段为依托, 智能化分析为手段, 才能有效发挥纳税评估的特有功能。
4、强化评估人员培训, 提供人才保证
12.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篇十二
关键词:财务会计表;财务会计表分析;纳税评估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告条例》要求,每个会计年度,企业必须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三张财务会计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的晴雨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财务会计表分析的基础。
税务部门作为财务表主要使用人之一,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财务分析了解企业纳税情况、遵守税收法规的情况。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治理,税务机关推行纳税评估制度。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定,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治理行为。纳税评估必须要有数据来源,纳税评估的主要数据来源是“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是纳税评估的重要资料,而在“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中,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因为,财务会计是目前唯一的能系统地确认、计量、记录和告企业经济活动的相关、可靠信息的系统,财务会计表是在会计核算中,根据财务帐簿记录的有关资料编制的具有一定指标用以反映经济实体的财务情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告文件,能综合反映一段时间内的企业经营行为和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动情况。因此,财务会计表分析也是纳税评估的出发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分析
1.通过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变化与利润表的销售总额变化之比,可以大致判定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资产总额增加而销售总额减少的,应进一步分析资产总额的组成及变化,其中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增加和负债中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增加从而对应存货大幅增加的,应注重其账外销售、延期确认销售的问题。
2.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增减幅度变化与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化之比,可发现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误差。分析时结合现金流量表进行,根据企业一段时间的现金流量的变化,分析企业税收的变化趋势。
3.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的增幅变化与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幅变化之比,可以大致判定主营业务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存货应是纳税评估分析的重点,但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是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的综合,因此分析时最好结合总账进行。在生产正常,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各期外购原材料数量、总价应该变化不大,也就是说原材料借方发生额变化应该不会太大。因此,假如发现某期原材料借方发生额变化太大,在实地查核时应作为重点。原材料借方发生额变化不大,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考虑留抵票的情况下,变化应该不大。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各期外购原材料贷方发生额应该变化不大。因此,假如发现某期原材料地贷方发生额变化太大,在考虑生产周期的情况下,产出没有大的变化,在实地查核时应作为重点,防止企业改变原材料用途,而将成本转入生产成本,或未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在投入正常的情况下,产出应该没有大的变化,假如库存商品期初、期末数量余额变化不大,则本期销售产品的数量应该是变化不大,在产品销售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销售收入不会有大的变化,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应有大的变化。假如发现某期销售数量增加,在产品销售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却不增反降,应重点分析。在销售产品的数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本期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应该没有大的变化。假如发现某期销售产品的数量变化不大而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有大的变化,应重点分析。
4.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的增幅变化与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增幅变化之比,可以判定生产能力增加有没有引起的产品数量的增加和收入的增加。因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加,相应的生产能力应该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增加,假如没有,则应防止成本核算不准确或人为调节利润的可能。
5.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幅度变化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财务费用增减幅度变化之比,可能发现账外投资和账外资金拆借的情况。
二、利润表的分析
利润表由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组成。倒过来看,净利润+所得税=利润总额-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治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通过比较,从中可能发现一些不协调因素。
1.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都很大,但毛利率很小,甚至亏损,应作重点分析。分析的重点是抓住主营业务成本的形成,检查的方法主要有:
成本核算的方法是否保持一致性,是否规范。
各期生产的产成品成本单价有无大的变化,在原材料及主要费用没有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应防止企业将产成品成本单价的变化与企业当期的净利润变化“共振”,即当期净利润提高,当期生产的产成品单价也提高的问题。
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数量、单价,与结转的产成品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一致或相关。
2.营业利润。假如主营业务利润正常,则问题可能出在其他业务利润和三项费用中,重点在三项费用中,存在的问题可能是费用的超大。分析方法是:
将企业采购规模及运费进项税与营业费用的运输费、装卸费相比;
将治理人员的工资及全公司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开支与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劳动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相比;
将计提的折旧费、固定资产维修费及水电费与企业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相比;
将研发费与企业的科研能力相比;
将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长短期借款中的银行贷款本金,外汇收支规模相比;
将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率相比;
将坏账损失、资产减值与存货质量、应收账款核销相比。
3.利润总额。由于该部分大都属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额,虽然对会计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对所得税影响有限,不过在分析表中,也不能忽视以下几点:
投资收益与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之间的关系;
补贴收入与企业所处行业及国家优惠政策之间的关系;
营业外收支与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预备之间的关系等,从中可以判定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意图以及会计人员的账务处理水平。
4.净利润。
通过所得税与利润总额的比较,可以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从而判定纳税调整事项的多少;
根据纳税调整事项的多少,来对照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的大小,两年内治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增减幅度与销售收入增减幅度之比,从而判定出纳税调整事项的内容;反之亦可通过以上表项目,判定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准确与否。
三、现金流量表的分析
现金流量表分主表和附表两部分,先看主表部分:
假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相当,则说明企业经营正常;假如出现大额正差,则存在收入不入账的可能;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相比,假如出现较大反差,都可能存在问题,即存在账外销售的可能;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各项目与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比较,假如反差较大,则可能少计投资收益、多计营业外支出或隐藏相关交易的可能;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各项目与财务费用比较,假如反差较大,则有多计或少计财务费用以调节利润、调节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再看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是会计净利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间的桥梁,分析其中各项金额的变化,应结合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将资产减值预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与治理费用作比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废损失与治理费用作比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废损失与营业外支出比较,财务费用与财务费用、投资损失与投资收益作比较,并从中验证应纳税所得额的真实准确性。
【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推荐阅读: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11-09
关于纳税评估系统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02-03
纳税评估指导01-03
怎样开展纳税评估10-01
行业(产品)纳税评估模型07-05
纳税评估半年工作总结09-19
收购行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01-04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核要点07-16
纳税评估中的约谈技巧11-09
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调研报告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