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2024-10-14

煤矿临时停风措施(7篇)

1.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一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潘津工业煤矿矿井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08:00至20:00对矿井上下供电系统进行检修,为确保停风和恢复通风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领导组 组 长:慈忠贞 副组长:张守金

成 员:黄现涛、王永帅、孟卫国、高全海及各生产区队队长 职责分工:

1、组长:慈忠贞负责停电停风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矿井主扇及局扇的开启,保证停风期间矿井安全。

2、副组长:

张守金:负责下达停电前井下各地点设备的检查工作,按照计划下达停电命令及开展供电系统检修工作。

3、成员:

黄现涛:负责落实核对井下人员撤离人数及在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王永帅:负责停风及送风期间井下有害气体检测及各地点人员的撤离。

孟卫国:负责落实停送电期间安全通道风门的开关及各工作面通风情况、送电后采掘面井下瓦斯及有害气体排放工作。

高全海:负责矿井停送电及检修工作。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各生产区队队长:负责组织本区队人员停风时的撤离,恢复通风后有序的组织生产。

二、停电停风时间、范围及停送电顺序

停电停风时间:2012年6月20日 10:30至14:30。停电范围:全矿井上下。

停电操作顺序:由里向外(各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主扇)送电操作顺序:由外向里(主扇-中央变电所-各工作面)

三、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

1、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2、停电停风前由通修队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3、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撤人,调度室值班人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

4、瓦检员在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

5、机运队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规定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6、由机电科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通修队安排人员打开安全通道风门。

四、井下人员的撤离

新疆公司潘津工业煤矿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前井下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人员在当班安检人员、跟班队干的带领下迅速撤离工作面和工作地点。

撤离路线: 综掘队人员经2204轨道顺槽→主副风第一联络巷→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2204皮带顺槽→2204胶带中部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开拓队人员经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综采队人员经2202皮带顺槽→2202皮顺车场→轨道下山→轨道运输巷→副井底→副斜井→地面

其他地点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前沿最近线路迅速撤离,水泵工在撤离前应把水位排到最低点。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恢复通风注意事项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通修队,由专人负责将安全通道风门打开,并向调度室汇报。

2、恢复主扇供电后,首先恢复主扇运转。

3、由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变电所瓦斯,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逐级送电。

4、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开关及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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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局扇,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5、区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送电,在开启局部通风机时严禁“一风吹”。

6、井下各掘进面恢复供电前,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当巷口6米内CH4小于0.8%、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恢复工作面的供电,若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必须按排放瓦斯的分级管理规定进行排放。

(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主扇停止运转后,由通修队队长安排人员立即把安全通道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2、停电停风期间由机运队把钩工负责在副井口、主井口安排专人看守,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2.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二

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

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

0 预案编号:WJHTFYJYA2012-03-02

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

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颁布时间: 年 月 日 实施时间: 2013年1月1日 编制单位: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

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

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SHZXYJYA2012-03-012)

编制: 审核: 会签: 矿长: 主要负责人:

批 准 页

贵州省桐梓县xx煤矿无计划停风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批准,同意于 年 月 日发布,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贵州省xx煤矿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会造成井下全部停风,部分巷道出现微风、无风情况,在逐条巷道恢复通风时如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事故,危害范围是会造成施工地点和回风流中的人员伤亡,巷道被破坏。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统一指挥原则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险原则

①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③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5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企业负责人、矿长

副总指挥:工会主席、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队长、回采队长、机电矿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2矿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采掘技术员、安监科长、辅助救护队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采掘队长、安监科科长、技术科科长、通风科可科长、机电科科长。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技术专家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成员:采掘技术员、技术科科长、通风科科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4)物资保障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营销科科长、仓库管理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矿长

成员: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运输队队长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7)信息发布组

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到媒体和公众舆论。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营销科、调度室、办公室、机电科、通风科。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组长:企业负责人

成员: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金善后处理。

3.部门职责

(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⑦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⑧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⑨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2)综合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②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③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安监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②按照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③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④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⑤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内派出救护队伍。做好现场救治的准备工作。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5)营销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

①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④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⑤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调度室

①负责保障指挥部外网、内网畅通运行,确保能及时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②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和解决现场遇到通讯设施技术难题。

(8)办公室

①按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安排事故现场拍摄、采访等。

②负责向指挥部及时提供气象资料。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9)财务科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10)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11)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为防止线路因外力影响受到机械损伤,矿井规定每周由各单位对所属供电线路进行巡查一遍,特别要注意对处于运输大巷两侧电缆的检查,接线盒以及接地极的检查,为减少无计划停电对矿井正常生产的影响,对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严格遵守执行高压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安装避雷器时对其防雷效果进行检测,机电部门对井上下所有机电设备执行好正常的检修制度。

(二)、预警行动

(1)掘进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后,当班班组长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进入到新鲜风流中去,在门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同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机电维修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恢复停风。

(2)发生停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和工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供电;采区发生停电停风时,采区配电工要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供电;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及时将人员撤出。

(3)当通风机发生停电停风后,值班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应急措施恢复供风。

五、信息报告程序

(一)报告与通知程序

1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向调度室(办公室)、安监科,由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本单位进行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桐梓县安监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调度室井下电话:006;井上电话号码:008

(二)矿内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医务室(安排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调度室派专车送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带急救药品,必要时医院救护小组由调度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科(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调度室、提升井口(包括运输平巷专用人行车或斜井猴车好在候车点及物料的装运工作)→110救护车(提升井口、运送伤病员)

(三)向桐梓县安监局等上级部门汇报程序:

1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必须及时汇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由新泰市煤炭局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死亡1~2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③事故发生的地点

④事故类型

⑤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⑥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⑦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⑧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2信息传递

桐梓县安监局电话:

安监局救护大队值班电话:

3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应急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相应程序。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组织抢险;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5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6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示协调或增援命令。

附响应程序流程图:

(三)处置措施

1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2统一指挥

(1)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现场各工作组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配合使用应急资源。

(3)总指挥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5)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四)应急措施

1为防止线路因外力影响受到机械损伤,矿井规定每周由各单位对所属供电线路进行巡查一遍,特别要注意对处于运输大巷两侧电缆的检查,接线盒的以及接地极的检查;发现电缆落地以及接地极埋设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处理,不及时处理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对地面架空线路,每年对线路两侧的树木生长情况及建筑物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影响供电安全的树木及建筑物由工农办协调赔 偿资金,并由保卫科监督,对线杆两侧的高大乔木进行清理,确保高压架空线路的安全供电。

2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或回撤巷道全部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做到每班切换试验一次,确保正常切换使用。

3主要通风机必须按照规定定期检查供电情况,出现隐患的要及时处理,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4风机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倒机运行,每次倒机前对机壳内部及工作轮进行检查。

5主要通风机司机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司机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本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五)技术支持

技术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六)应急抢险

1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 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成事故发生。

2涉及危险物资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各种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抢险措施、器材物资、行动方案、人员要求以及现场指挥必须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准备。

(七)应急控制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速度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安全,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2对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进行监控,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论证,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八)现场维护与稳定

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的警戒范围。

2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有警戒保卫组负责。

4必要时,可请求属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九)人员疏散与安置

1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员疏散范围。

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舆论。

(十)妥善安抚与善后

在组织抢险救援工种的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

(十二)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事态被控制住以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3.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三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回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本措施。

现我项目部负责施工巷道有: 集中进风巷、1#进回风联络巷、1#进风石门、1#集中回风巷西翼、1#集中回风巷东翼、2#集中回风巷、轨道运输大巷、南翼轨道运输石门、内水仓、外水仓,井下共安装风机28台,其中副井重车线安装10台、副井进风通道安装8台、副井北马井下急救站安装2台、主井北马安装2台、主副井临时水仓安装4台、1#进风石门北安装2台。

风机使用情况详细如下表:

巷 道 名 称 风 机 型 号 功 率 台 数 备 注 集中进风巷 FBD9.6 2×30KW 4 2台运转2台备用 1#进回风联络巷 FBD9.5 FBD5.6 2×30KW 2×15KW 2 2 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1#进风石门 FBD8.0 2×45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1#集中回风巷东翼 FBD9.6 2×30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1#集中回风巷西翼 FBD8.0 2×45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南翼运输石门 FBD9.6 FBD5.6 2×30KW 2×15KW 2 2 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2#集中回风巷 FBD7.1 2×30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内水仓 FBD5.6 FBD 2×15KW 2×11KW 2 2 1台运转1台备用 1台运转1台备用

外水仓 FBD5.6 2×15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轨道运输大巷 FBD9.5 2×30KW 2 1台运转1台备用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长: 副总指挥长:

成员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掘进队主管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项目经理,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经理、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回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是项目经理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经理: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

4、工程科科长:向指挥部提供发生事故前掘进生产部署情况,具体制定处理事故的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通风队队长:在发生停电停风时,立即要求各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当全矿发生停电事故时,按照项目经理命令,负责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机电科科长:当发生无计划停电时首先要确认停电事故原因和可能的停电时间;根据停电事故原因,确定供电应急办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尽可能的恢复井下正常供电;若为故障停电,组织人员立即抢修,尽快安全恢复供电;工地必须有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人员须具备处理常见供电故障的能力;联系项目部,做好电工人员配备和变电所人员配备工作;做好相关供电人员的各种电气培训工作;提前做好线路巡查、各用电设备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电气设备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同项目部联系,提前做好避雷器、变压器、高压柜、高压电动机的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项目经理命令,负责检查、[NextPage]

检修停电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保证恢复供电后正常运转。

7、供应科长:负责保障排放瓦斯时所用设备材料。

8、有关的科队长、班组长:负责采取措施将巷道内所有施工人员有组织地带领撤退至安全地点,并将现场停电停风事故性质、范围、发生原因和人员撤出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

调度室,并随时接受项目经理命令,完成有关事故处理任务。

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处调度室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项目经理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临时指挥部设在项目部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3分钟内必须到达。井下在回复正常供电后,项目部通风队、机电科、安检站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下井,现场指挥并参与瓦斯排放工作。

三、停电、停风后汇报程序

(一)、井下一但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立即停止作业,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1、当发生全矿无计划停电,主风机停机运转时:地面调度室立即通知到井下各工作面并组织人员将回风井风道打开,使进回风井形成自然通风;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撤到副井南北码头门处,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车场送风,供井下人员使用。

2、当主扇发生停电(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立即打开回风井防爆门,形成井下自然通风,井下所有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撤到副井南北码,工作面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巷道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立即命令把所有人撤到副主井自然通风处。

3、当工作面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事故(主扇正常运行)时:工作面施工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内;工作面跟班瓦检员、掘进队跟班干部组织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场所。掘进队维护工负责把所有动力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待所有人员撤出后设置警戒,瓦斯检查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当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调度室都应立即通知各组织机构成员,尤其是相关电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调度室或发生地点,协同机电人员做好事故判断工作,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和甲方调度或上级变电所联系,尽早恢复正常供电。若停电时间过长(有计划停电时),井下工作人员须在瓦斯检查员的监护下,做好井下各开关架高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防进水工作;通风队人员要保证风筒不超距煤巷双道风筒、第一道风筒距迎头不大于5米 第二道风筒距第一道风筒不的大于3米、岩巷单风筒距迎头不大于10米。

5、相关机电人员发现突然停电后,无论是否接到调度通知,均须立即赶往地面临时变电所,或用电话同调度联系,明确停电原因,积极参与恢复正常供电的工作。机电科长或技术员应就可能的停电原因或排除故障所需的时间或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时同调度室联系,使调度室

清楚事故情况,以便汇报相关领导,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6、恢复正常供电后,各处的送电均须依照瓦斯排放小组的安排依次送电,每恢复一处正常供电,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向指挥人员汇报,恢复正常供电工作半小时后,参与该工作的机电人员方可离开;

7、计划停电,依据相关停、送电措施执行。8、工作面瓦斯未排完之前不得往工作面送电。

(二)、停风后跟班队长、掘进班长、瓦检员的职责 跟班队长职责:

1、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的人员撤出。

2、撤人时,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

3、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报到调度室,并将所在位置及电话号码告诉调度室。

4、守在电话旁等候调度通知,协调相关事情。

5、风机专用电源送上时,不能马上开启风机,要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排放,等调度室通知开启风机时,安排当班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通风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

7、瓦斯排放完毕,接到调度室通知送动力电时,安排当班维护将动力电源送上。掘进班长职责:

1、停风后命令当班维护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通知沿途工作面撤离,并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

3、在回风口处设置警戒,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4、在回风口处搭设栅栏,揭示警标。

5、瓦斯排放完毕,解除警戒,拆除栅栏。通风班长、瓦检员职责:

1、巷道停风后,通知掘进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

2、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3、监督当班维护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4、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通风队和监控室。

5、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意维护开启风机。

6、瓦斯排放时,控制全风压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报到调度室。

8、到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四、排放瓦斯步骤

(一)当全矿停电停风时:

1、在恢复供电后,立即开启地面风机向井下车场送风,供井下人员使用。

2、在恢复供电后先恢复主风机动力电,开启主风机将主副井码头门附近瓦斯稀释到0.75%以下,再恢复进风井提升系统供电,将井下所有施工人员提升至地面。

3、通过监控监测系统观察主要进回风巷道内瓦斯情况,在主要进回巷道内的CH4、CO2浓度小于0.75%并稳定30min后,瓦检员、安全员及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情况,4、人员进入井下后先由瓦检员检查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情况,在全风压风流瓦斯及二氧化碳情况正常且无局部积聚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5、瓦检员首先检查变电所瓦斯浓度,在变电所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逐级送电。然后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向调度汇报。

6、在得到调度室排放命令后,给局部通风机送电,开启局部通风机,排放小组成员人员方可下井,进行工作面瓦斯排放工作。

7、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8、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顺序进行瓦斯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排放没有结束,严禁下一个工作面开始瓦斯排放工作。

9、排放瓦斯时根据现场情况,利用掘进工作面原有供风风机,供风距离短的巷道可采用控制风机风量法排放瓦斯;在原通风机上的第一节风筒前结一节三通,采用三通法调节风筒风量,实现低瓦斯浓度排放。

10、如巷道供风距离长,瓦斯浓度高,要采用分段排放法排除瓦斯。采用分段排除法排放瓦斯:当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下降到1.0%以后,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射程,排出出风口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风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接上一节短风筒,加大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将前方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时取下短风筒,接上一节10m长的风筒,依次逐段的排放,直至风筒接到巷道末距墙8米处,煤巷第一道风筒距第二道风筒不的大约3米(煤巷为5米)。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风压处设一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过程中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

12、瓦斯检查员在巷道口检查瓦斯情况,在瓦斯降到1.0%、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稳定30分钟后,以此方法进行下一个工作面排放。直至排放完全矿井瓦斯。

(二)当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时:

(1)一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0 %。

1、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斯浓度不超过2.0 %,由通风队负责人调度指挥现场人员排放。

2、在排放瓦斯前,在受到瓦斯排放影响的巷道口10米处设置警戒,防止人员进入瓦斯排放系统中。

3、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0%以下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4、确保排出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停风时间不超过8小时。

(2)二级排放:停风巷道瓦斯浓度超过2.0%,但不超过3.0%时。由主管通风矿领导调度指挥,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人员采用风筒拆节法配合控制风量法(挡板法或三通调节排放法)进行排放;

(3)三级排放: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0%,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必须向处总工程师汇报,并由矿山救护大队统一指挥瓦斯排放工作,我方协助。各工作面排放瓦斯流往巷道入口必须设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五、排放瓦斯原则

1、排放瓦斯的局扇严禁发生循环风;

2、排出瓦斯途径路线停电,排放瓦斯风流路径各工作地点停电撤人,并在巷道口设警戒;

3、排放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4、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一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瓦斯工作;

5、同一区域严禁多头同时排放;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排放瓦斯规定及潞矿通字【2008】383号文件中《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管理的补充规定》。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由技术经理在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2、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原则,严格控制风机风量,严禁“一风吹”和高浓度瓦斯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0%。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时,才能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3、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由瓦斯排放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行动,严禁不听指挥,擅自调节风量。

4、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使用的光瓦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仪器。

5、加强瓦斯排放系统内回风流的瓦斯检查,当回风流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调节风机风量来降低瓦斯浓度。

6、停电区域内严禁人员入内,机电科人员必须切断受排放影响所有电器设备电源,严禁在排放瓦斯期间恢复动力供电。

7、排放过程中,掘进队维护负责启动风机,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排放瓦斯,如停电时间过长需解开风筒控制工作面风量降低排放瓦斯浓度,掘进队跟班队长、班长配合瓦检员

工作直至整个排放结束。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施工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当排放瓦斯区域的瓦斯浓度降到1.00%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0%以下,经全面安全检查,情况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并实验风机切换是否正常,稳定30min后方可结束排放瓦斯工作。

9、排放瓦斯结束后,所有受影响地点,都必须经过瓦检员检查,无局部瓦斯集聚现象,所有电器设备地点附近10米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0%时,瓦斯检查员向调度事汇报申请恢复动力电,得到恢复送动力电命令后,才可以恢复送动力电(恢复送电命令由指挥小组组长下达)。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时,才能恢复正常施工。

七、通风系统管理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新鲜风流一侧。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将通风机的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对其实施进行监控管理。

4、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必须按照潞安矿和处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5、井下所有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确保局扇风机的可靠运行。

6、定期对风机切换、瓦斯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7、按规定定期测风,并上报处一通三防办公室。确保达到设计风量,井下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施工。

八、排放瓦斯顺序与路线

(一)排放瓦斯顺序:

内水仓→外水仓→集中进风巷→1#集中回风联络巷→1#进风石门→1#集中回风巷西翼→1#集中回风巷东翼→轨道运输大巷→2#集中回风巷→南翼轨道运输石门:

4.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四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闭、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队组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二.恢复送电

1.来电后,主扇司机先关闭防爆门,再启动主扇,并 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

2. 主扇启动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CH4 浓度低于0.5%且风流稳定正常,机电部门方可向中央变电所送电。3.采煤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CH4低于1%,CO2低于1.5%且风流稳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送电,正常工作。如CH4超限或风量低于平常风量时,应检查通风系统,如果是风门打开,应关闭;如挡风墙损坏,应修复,待通风系统正常后,且CH4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送电工作。

4.局扇供电后,经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局扇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CH4浓度低于0.5%,工作面CH4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同时由指定人员由外向里逐台送电。

5.如工作面CH4浓度达到或超过1%且低于3%时,瓦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就地排放措施附后)如CH4浓度超过3%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顺序

1.原则上顺风流方向,由外向里逐台排放,如各台局扇均为独立通风系统时,可同时排放。

2.串联通风时,应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工作面。3.具体排放顺序由通风科确定,每次通风系统变化或调整后,要重新确定排放顺序,并三班向瓦检员传达贯彻。

瓦斯就地排放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CH4浓度低于3%时,适用本措施。

1.排放区域回风流所经过的巷道内,都必须撤人、断电,并派人放警戒,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2.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要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停止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的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在排放时,瓦检员应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混合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浓度及CO2浓度,稳定在1%以下时,再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以下,再由外向里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的CH4浓度低于1%,CO2低于1.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五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分公司光明井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管理,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规定

1、矿井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有生产、机电、安全、通防等科室参加的局部通风管理小组,并建立责任制,对局部通风、尤其是防止局部通风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新购的局部通风机必须经矿机电队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3、局部通风机安设前,安检办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全压风量,只有在全风压风量满足要求时,方可安装。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每班指定专人负责看管。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若无专职瓦检员,局部通风机由掘进班组长或当班负责人负责管理。

5、严禁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禁止停风延接风筒、更换风筒等。因检修、停电、更换风筒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事先制定停风或恢复通风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检办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记录台帐,机电队室要做到帐、卡、物一致。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运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并保证检修质量。安检办要制定井下局部通风机送检计划,对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局部通风机要考虑检修日期,避免因送检工作面更换局部通风机造成无计划停风。各单位通风、机电队应对检修的局部通风机要做到及时上帐。检修后的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合格证。

7、对井下运转的局部通风机,生产使用单位每周至少安排机电人员检查两次,机电队也要定期检查,并建立记录。当班的瓦检员、电工和施工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安检办、机电队汇报。

8、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一般应从变电所高压开关分开)。

9、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

10、各级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在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在执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个监护一人操作,严禁发生误操作而造成局部能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11、变电所在检修试验时,对向井下供电的开关必须先改由备用电源供电后才能操作本开关进行检修试验,严禁先操作本级开关,再倒备用电源。因检修开关、线路和试验工作业务较大,操作频繁,并熟知操作业务,避免发生误操作而造成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

12、变电所的断电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试验规程》要求,断电保护动作必须可靠,切断故障线路或故障点。严

禁本级开关断电保护拒动,造成越级路闸而发生局部通风停电停风事故。

13、要采取措施,避免小动物进入变电所造成短路事故。变电所的防雷电保护设施必须每试一次,对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应及时处理,防止雷击电气设备和供电设施造成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

14、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必须可靠合理,各级开关短路、漏电、接地三大保护系统必须完备,短路、漏电保护完整定值必须合理,而且不得随意改变。电源检漏试验应加设旁路开关,做到检漏试验不停风机。

15、供电系统中的高、低压电缆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两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16、掘进工作面开工后要坚持三班正常作业,一直送到设计位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

17、各单位要对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和辅助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井下任何人不经批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19、安全科应监督有关科室做好防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各项工作。

二、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事先未提出申请取得批准的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无论停风时间长短,都属无计划停电停风,都要登记和上报。

2、掘进工作面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由施工单位或瓦检员设置栅栏和警标,并在全风压供风处切断风筒,并由专人看守(有专职瓦检查员的由瓦检员负责,无专职瓦检查员的由施工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

3、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检员或施工人员应立即向安检办汇报,安检办负责向有关科室提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通知单。矿安检办必须在24小时内向调度汇报。安检办应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

4、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由矿安全科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等科室进行分析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造成瓦斯积聚的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矿总工程师和安全经理均要亲自参加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同时,总工程师要责成专人将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告知机电、通风、生产人员。机电、通防、安办都要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并记录停风原因,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5、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工作面停风的,恢复通风前,应检查掘进巷道和局部通风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恢复通风后,掘进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指定电工检查证实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指定电工恢复送电。

6、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排放时,必须

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7、安装有监测系统的矿井,应用好风机开停传感器,以便随时掌握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发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机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煤矿临时停送电规定 篇六

1、当发生临时停电和无计划停电时,任何岗位的值班人员均不得慌忙,不允许盲目擅自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听从调度指挥。必须沉着、迅速,准确按有关措施和程序去操作。

2、事故处理指挥人员和发令人要熟知供电系统和受令人具体情况,受令人应重复一次发令人的指意,有疑问时立即问清再操作,操作后向发令人汇报,确保命令执行的准确、完整。

3、变电所及用户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临时停电时,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经矿调度室批准后,由单位值班领导联系停电。井下变电所需要临时停电时,经矿调度室批准后,配电工方可执行。

4、遇有危及人员、设备和生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先行停电,再向矿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听取进一步应急措施安排。

5、矿调度室接到相关信息后,必须通知相关受影响单位作应急响应,因停电影响矿井主通风系统、主要供电系统、局扇供风的区域时,矿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矿领导,决定井下人员是否采取应急措施。井下各单位在接到停电撤人指令后,应立即将本单位工作区域内所有电气开关由里往外全部停电加闭锁,并在安全地点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停电撤人情况。采区变电所配电工接到停电撤人指令后,应将本所高、低压开关全部停电,停电操作要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负荷开关,后停电源开关。高压开关将手车拉开隔离,低压开关加闭锁。

6、严禁各单位在原因不明停电时,趁时检修或搭车检修供电线路和设备。

7、瞬间突发停电时,变电所配电工必须首先将本所对应的高低压开关打至停电位置。确认本所电源进线是否正常,若无电则应向上一级变电所或矿调度室查询。确认本所进线电源正常后汇报调度,接到调度送电指令后,立即按操作程序恢复送电,送电完毕,汇报矿调度室。

8、因用户故障引起保护动作停电后,配电工及供电管理相关人员在查找故障和恢复送电时,必须首先判明故障性质,待故障处理完毕,检查无误,方可进行试送电,试送电正常后,方可恢复正常供电。

9、矿井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严格按下列程序送电:

(1)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井下各送电地点的瓦斯浓度,确认正常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按程序由地面变电所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中央水泵房、采区变电所、采掘工作面配电点、负荷等逐级送电。

(2)处于新鲜风流中的设备电源由用户到变电所申请送电,配电工请示矿调度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执行,双方在停送电记录上签字。

(3)采掘工作面恢复送电之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确认正常后,用户、瓦检员共同到变电所申请送电,配电工经请示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三方在送电记录上签字。

(4)采区绞车硐室、水仓等有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的地点,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正常方可送电,并实行配电工、用户、瓦检员三方签字。

7.煤矿临时停风措施 篇七

目前已进入雨季,为预防雷雨天气造成主扇无计划停风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扇停电停风安全管理措施:

1、一旦主扇因雷雨发生停电、停风后,主扇机房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站。调度人员在接到主扇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通知35KV配电室岗位人员立即切断井下一切供电电源,并立即汇报当日值班长及有关领导,同时调度员要做好相关记录。

2、当局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由通风队当班负责各地区瓦斯循回检查工作的瓦检员负责把所在区域井下队组人员及时撤到有自然通风的进风大巷中,并在盲硐口设栅栏、挂上警戒牌。同时监督生产队组锁好动力开关,并汇报调度站。等待指示。

3、在主扇停风期间通风瓦检人员要检查管理好盲硐口栅栏和掌握井下通风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严禁任何人在停风期间进入盲硐和在井下进行任何作业。

4、在主扇停电、停风后,若主扇能在10分钟内重新启动,则将所有人员撤到有自然通风的大巷中;若超过10分钟,则在当日值班长的指示下由瓦检工、安监员监督将所有人员撤离上井。

5、井下人员需撤离上井时,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撤离。撤离路线及顺序为:

(1)、(15101工作面、15105工作面、15102工作面)——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2)、(高抽下料巷、15111走向高抽、高抽回风巷)盲硐口——轨道大巷——猴车底——井上

(3)、(15111回风巷、15104风桥、15111进风巷)盲硐口——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

(4)、(南回风巷、皮带巷)盲硐口——皮带大巷——猴车底——井上

(5)、(北回风巷、采区水仓)盲硐口——轨道大巷——猴车底——井上

6、临散人员、零星岗位及无人工作区人员的撤离由负责该地区的瓦检员负责撤离。

7、、井下人员撤离时,地区瓦检员必须在猴车底部等候,只有与最后一个地区的瓦检员汇合确认井下人员已撤离完毕方可汇报调度上井。

8、在主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禁止井上向井下要电话,只准井下往井上要电话,且必须在瓦斯检查工检查电话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要电话。

9、矿调度室在下达撤人命令后及时通知矿头灯房、信息中心核实并确认井下人数并汇报矿调度室。人员陆续撤上井后头灯房及时清点人数汇报矿调度室。

二、主扇、局扇送电、排放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1、主扇排放瓦斯:

(1)、35KV配电室供电后,配电室岗位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在当日值班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逐级送电工作。首先给主扇风机房送电,启动主扇排放矿井瓦斯。

(2)、主扇启动前,通风部门安排瓦检员先检查主扇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0.5%时,方可启动主扇排放瓦斯。主扇排放瓦斯前先打开防爆门或风硐小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办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在2.0%以下排放。在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1%时(必须保证最远工作地点的风流瓦斯排出以后),再逐渐将风门关闭;主扇运行正常后,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下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3)、在主扇启动十分钟以上且井下巷道风流稳定后,中央配电室、临时配电点地区瓦检员要及时到岗,详细检查配电室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在不超0.5%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在请示当日值班长后,方可指挥从35KV配电室给井下中央配电室送局扇专供电源。同样在接到临时配电点地区瓦检员汇报可以送电后,方可指挥从中央配电室给临时配电点送局扇专供电源。在局扇未排放完瓦斯前,严禁向井下送局部动力电源。

(4)、回采工作面地区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地区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尾巷除外),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在接到汇报后方可指示送电。

2、局扇排放瓦斯:

(1)、排放瓦斯前,安监人员,生产电工,生产队组负责人要在现场,其他所有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在进风大巷等候。瓦检工要详细检查井下各临时配电点、局扇开关处10米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0.5%时,汇报调度,调度在请示当日值班长后,方可通知井下中央配电室给风机专供开关送电。开始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2)、局扇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按照如下顺序逐台排放,即:高抽下料巷、高抽回风巷、15111走向高抽;北回风巷、采区水仓、15104风桥;皮带巷、南回风巷、15111进风巷、15111回风巷。并严格执行“三人联锁”瓦斯排放制度。

(3)、排放瓦斯时,要打开排放瓦斯三通,控制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高浓度排放,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撤人并设置警戒。

(4)、局扇开启排放瓦斯后,当盲硐口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瓦检员方可进入盲硐检查,必须做到边走边检查瓦斯,同时检查巷道风筒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通知开启下一台局扇按顺序进行逐台次排放。严禁同时开启两台及两台以上局扇同时排放瓦斯。

(5)、井下排放瓦斯时,必须停止一切与排放瓦斯无关的其他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排放瓦斯流经区域。

(6)、在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完,矿调度室接到最后一名瓦检员汇报之后,在当日值班长的指示下,方可恢复井下局部生产供电。

(7)、局扇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有通风队干或工长现场指挥,以及安监部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协助工作。(8)、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通风瓦斯排放相关规定执行。

通风部 樊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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