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2024-09-24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精选4篇)

1.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或灵活就业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若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或当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党组织。

1、个人人事档案转往就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档案原则上应转移至就业单位党组织。

2、个人人事档案转往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档案转移至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如:人事档案转往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人事档案转往南昌市内区一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南昌市委组织部。

(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

服务机构党组织。

1、个人人事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档案转移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至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开至相应的县委组织部。

2、选择择业代理一年以上的组织关系转移至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需毕业生党员本人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办理相关转接手续。选择择业代理一年以下的组织关系可参照第3种方式办理。

(三)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毕业生党员,应持学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接受转入地党组织教育管理,参加转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向转入地党组织说明情况,接受转入地党组织的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后在转入地党组织按期申请转正。如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毕业生,学校不予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全部转出,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本人仍未进行转移的,学校将其组织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

2.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篇二

(zzb | zzb | 2011年05月17日)【大 中 小】 打印 1

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党总支:

为圆满完成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

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党总支或各学生党支部要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大会,对所有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教育和指导,教育其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领会党员的八项义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继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取得优秀成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毕业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学校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直接到有关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单位)转接组织关系。

2.已落实工作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3.工作未确定的,可以转移至父母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原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4、不回原籍也没有找到工作的,按照组织关系随党员迁移的原则,转移到实际工作、生活所在地党组织。

5、所有毕业生党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三、几点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各项工作,指导2011届毕业生党员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便及时过组织生活和接收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1年6月。

2.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填写并核对《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加盖总支印章后,于 5月25日前报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wyj@ncwu.edu.cn。所有毕业生党员均应登记在《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

3.介绍信开出后,毕业生党员应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党组织报到,如介绍信开错或者转往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办理。超过有效期且没有与学校组织部联系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不再重开。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由党员自己携带,注意保管,一旦发生丢失,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向所在学院党总支说明,写出书面报告。由学院党总支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盖党总支章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5.《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填写说明:

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

接收单位:以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单位名称为准。对于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党员,要确认其所考取学校的名称。接收单位按所在地区分省外、省内校外、校内三种情况。省外指接收单位在河南省以外;省内校外指接收单位在河南省境内(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除外);校内指留校工作、考取本校研究生。

介绍信抬头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是指有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接收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如我校有一名转入复旦大学的毕业生党员,他所持的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就不能直接写“中共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复旦大学没有直接接转省外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而应写“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如转往郑州大学等省内省管高校 则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因为郑州大学有直接接转省内单位组织关系的权限。为准确起见,每位毕业生党员负责与接收单位组织部门联系,确认“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四、组织关系转出基本程序举例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转至外省市单位。毕业生党员凭院(系)出具的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落款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到接收单位组织部门或此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即:接收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情况按各接收单位要求办理)。

如:我校一位毕业生党员到复旦大学,其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可简单描述如下:该毕业生党员到院(系)开具介绍信(该介绍信抬头为: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然后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取落款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然后毕业生党员到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委换取转往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再凭换取的介绍信直接到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到即可。

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转至河南省范围内单位。毕业生党员凭院(系)出具的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盖“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党委组织部”印章,然后到接收单位组织部门或此介绍信抬头所写的党组织(即:接收单位隶属上级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情况按各接收单位要求办理)。

3、转至校内各单位。由各院(系)统计后报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doc

院党委组织部

201116日

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篇三

填写说明

1、编号:

编号为9位数。前四位均为“2012”、中间两位数为各二级学院编号、后三位为本院毕业生党员序号,从“001”开始依次排序。

各二级学院编号分别为:经济学院:01,财政税务学院02,金融学院03,保险学院04,国际经贸学院05,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06,工商管理学院07,会计学院08,公共管理学院09,法学院10,马克思主义学院11,体育学院12,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3,外国语学院14,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15,统计学院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7,艺术学院18,国际交流学院19,国际教育学院20,燕山学院21,东方学院22。如经济学院编号为:201201001。

省内、省外为连续编号,省内编号在前,省外编号在后,省外编号在省内编号后顺延,如省内编号为201201089,省外编号为201201090。

2、民族:填写汉、回、蒙古等,不能写汉族、回族、蒙古族等。

3、正式、预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正式或预备。

4、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某某学院

5、“学生拟转入单位”和“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在填写本栏之前,先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按照《通知》组织关系接转原则要求与拟转往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征求所在单位是否准予接转组织关系或者应该转入何单位的意见。得到答复并允许后,详细询问并确定拟转入单位名称和组织关系信抬头名称(拟转入单位的上级组织部门名称),并报告专门负责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老师,由老师统一组织填写。

填写举例: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章丘市公安局,“学生拟转入单位”为章丘市公安局,“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章丘市委组织部。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山东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按照要求,省属高校可以直接平级互转)。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东北财经大学,“学生拟转入单位”为东北财经大学,“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大连市委组织部。

如学生没有及时找到工作,想把组织关系转入原籍所在村或居委会的,“学生拟转入单位”为村委会或居委会,“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村或居委会所在县(区)委组织部。

如学生没有及时找到工作,想把组织关系转入父母所在单位某县某局的,“学生拟转入单位”为父母单位名称,“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父母所在单位的某县委组织部。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某市中国银行,“学生拟转入单位”为某市中国银行,“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党委组织部。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省公安厅,“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省公安厅,“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切记不要把党字给漏掉)。

如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钢铁集团,“学生拟转入单位”为山东钢铁集团,“学生拟转入单位上级组织部门”为山东钢铁集团党委组织部(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可直接平级接转组织关系,为预防例外,需要学生具体询问所在单位。)。

6、转出时间年月日为:2012、6、30

7、党费交付时间年月为:2012、6

8、有效期:玖拾天

9、该同志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填写本人毕业后使用的手机。

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学院: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更好地服务社会。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1—2012学毕业生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比步骤

班级初评,学院审核,报学校学工(部)处审批。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比名额

校级三好学生(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10%评选。院级三好学生(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10%评选。

(二)具体评比条件见《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条款。凡被评上的学生需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评比时间

各学院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5:00前将拟评结果打印一份纸质加盖公章和《黄冈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办公室,电子档案发往学生管理群共享文件夹。

五、评比要求

1.评优工作要切实按照《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2.各学院在毕业生评优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评优工作要坚持评优程序,严格评优标准,严格控制评优比例,拟评结果在上交前,要在本学院学生中至少公示三天。

4、按规定时间上报评优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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