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1.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篇一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检维修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另行制订)
一、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
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监护人的要求和职责:
(1)对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项目负责部门必须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作流程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
(2)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作业前应规定联系信号,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作业应督促整改。
(3)安全监护人有权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现违章应立即停止其作业。
(4)安全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5)安全监护人如发现作业人员发生意外时,应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品,采取科学方法进行营救,同时报警救护。
3、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规定
(1)进入有转动装置的各种设备前,应先切断转动装置的电源,并在电气按钮或闸刀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进入受限空间需明火作业时(包括使用照明或非防爆工具),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3)进罐人员应系安全带,以防不测,必要时应佩带防毒面具。
(4)气焊作业时,严禁向容器内排入氧气、乙炔等气体;工作间断或结束,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在施工中作业人员如发现情况异常或工作中感到不适合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安全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作业时间较长时,应采取轮换作业或间断性作业方式进行。(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项目完成情况,工器具、材料等是否忘在容器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封入孔前应再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确认无疑后,将入孔封闭。
二、安全检维修制度
1、为了强化设备检维修中的安全管理,抓好停车、检维修、开车三大环节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用火、入罐、登高、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安全规章制度,在动力装备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发扬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的优良传统,实现设备检维修无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也适用于参加公司检维修施工的外来施工单位。
2、装置检维修、停、开车安全制度
(1)装置停车后,设备、管道内工艺物料应退清合格,检维修的设备存有工艺物料的设备系统要用相对应的工艺等级盲板堵上或完全脱离,不得用阀门关闭的方法作隔离手段,并挂上“内存物料,注意安全”警告牌。
(2)对可燃、有毒、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含污水系统的下水井、地沟要确实封死盖严,避免动火发生着火爆炸。
(3)要重视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治理工作,充分抓紧停工检维修的有利时机,使这些项目得到整治,消除隐患,确保下一轮安全满日历运行。
(4)装置、设备检维修结束,特别要重视安全附件、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的质量确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投运。
(5)要对检维修中完成的技改措施项目(包括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新工艺、新设备的新操作法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检维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厂内动火、进入设备容器内工作、使用临时电、登高作业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2)严禁摩托车、助动车等进入现场。其它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必须戴好火星熄灭器(防火帽)。
(3)对有放射性射线探伤作业的检验项目,在确保安全距离、有鲜明安全护围标志及人员稀少的条件下,征得安全部门同意才能进行。探伤作业时,应派出监护人员现场远距离监护,谨防在场人员或闲杂人员遭受辐射伤害。
(4)加强对外来施工队的现场管理,要严格审查参加施工的人员,不得使用年老体弱、童工及有残疾的民工。要签订安全协议,不能“以包代管”,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
(5)设备内部工作照明电压一般为36伏,潮湿环境为12伏,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在清除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化的工具(如木、铜、铝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7)修中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举一反三,严防发生重复事故。
4、检维修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1)各部门都要组织安全巡检队伍,负责对检维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检维修施工。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并责令其迅速整改。
(2)公司组织安全检查组,突出重点地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3)安全、消防等人员要深入检维修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5、检维修后开工安全制度
(1)装置检维修后,现场必须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并拆除所有的临时建筑设施及脚手架。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施、管线要专人负责进行安全部理,以防后患。检维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方可封闭,封闭要有检查记录和检维修人员签字。
(2)由生产负责人全面指挥和检查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
(3)开车前对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联锁装置、报警器(灯)、通风、通讯、消防器材、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4)检维修后的空压机等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动设备单机试车,安全装置及仪表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使用。(5)接受物料时,应缓缓进行,注意排凝时出现冲击或飞溅现象。(6)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统一指挥。工序保持密切联系,顺序开车。对修后系统工艺流程或工艺设备有所变动的,应及时写出工艺技术说明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流。
(7)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维修人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用火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管理职责范围
(1)生产副总负责审批特殊用火管理。(2)办公室负责审批一、二级用火管理。
2、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火焊、电焊等施工作业;(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3)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4)烧烤管线、捶击物件;
(5)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如气割、型材切割等;
(6)在生产装置等临时使用电器,包括使用电钻、砂轮等;(7)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3、动火级别及区域划分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用火管理审批办法
(1)特殊动火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会同办公室专职人员,并邀请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主管部门参加,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申请表》由车间主任负责初审,经办公室复查后,报企业安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一级动火由生产车间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动火的前一天报送办公室。安监人员通过对动火现场检查,确认动火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申请表》。
(3)二级动火由生产车间指定的具体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报车间主管领导批准,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车间主管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5)固定动火区由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批后生效。(6)外施工单位在公司内动火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会同施工所在部门的安全员,按用火等级及审批权限,找有关部门批准并完成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5、其它规定
(1)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管理标准,做到“三不动火”,即无批准的《动火作业申请表》不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无防(看)火人不动火。
(2)各用火单位应责成了解工艺过程,责任心强的人为防(看)火人。防火人必须时刻掌握用火现场情况,检查用火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用火,防止发生事故。
(3)在正常开工生产的装置上,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一定要先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动火,一律不动。
(4)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作业申请表》,一张限一处,一级用火批准使用时间为8小时。
(5)动火人接到《动火作业申请表》后,应逐项审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如不符合防火要求,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动火。
(6)对外施工队的动火项目,动火地点所在的车间必须加强监督检查,配备监火人,如有违章可制止其动火作业。
(7)遇有特殊情况,安全部门有权确定各动火级别和指定用火负责单位及会签单位(包括监护人),有关单位不得拒绝。
6、检查与考核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公司用火管理制度的检查。(2)办公室对各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
(3)凡违反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一律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年××月××日
2.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篇二
1 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中的危险点
计量现场作业与电力营销的其它专业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电力营销知识,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电力生产知识,以方便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安装和检修工作。不仅如此,作为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相互联系的重要窗口,计量现场作业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电力企业的外部形象,而在装表接电完成后,就会直接转入到电力营运阶段。介于此,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一直都是电力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形成了系统完善的技术规范和业务流程。而在计量现场作业中,存在着一些比较常见的危险点,这些危险点的存在影响着现场作业的安全性,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从目前来看,在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中,由于专业分工的不断细化,一套现代化的电能计量装置通常都需要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的相互配合,在专业之间的衔接上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加上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足,计量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及时对危险点进行防范,很容易就会诱发安全事故。因此,做好危险点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1]。
在计量现场作业中存在危险点是多种多样的,这里从不同的作业环节对其进行分析。
1)准备环节:在作业前的准备环节,需要首先对作业人员进行选择,如果没有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作业也就无从谈起;其次,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交底工作,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明确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还必须设置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然后,必须加强现场协调工作,做好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对于违反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以免出现问题;最后,如果在工作终结后,作业人员擅自作业,同样容易引发危险和事故。
2)装表环节:装表环节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电能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关系着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的切身利益,其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选择使用、工作环境的熟悉、技术保护措施的落实等。具体的危险点包括:错接电能表,导致内部短路,引发爆炸或者触电;误碰绝缘工具的带电部分,导致触电;没有对电动工具进行检查,存在外壳漏电的情况;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或者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低压表接线触电或者短路。
3)接电环节:计量作业现场的接电工作多为低压线路作业,而且通常为带电作业,在操作中存在较多的危险点,必须引起作业人员足够的重视,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具上体来讲,主要危险点为:线路短路,引发触电;高空作业过程中出现坠落或者工具掉落伤人;低压停电工作反送电伤害;对接户线故障进行处理时出现短路和触电;在使用一些专业工具如喷灯时出现人身伤害[2]。
2 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危险点的防范策略
针对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危险点,电力企业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策略,确保现场作业的安全。
2.1 组织管理措施
首先,对于一些计量作业现场比较复杂的情况,应该严格落实工作票制度以及工作监护制度,安排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避免随意施工的情况。应该对习惯性违章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各项工作的可控、能控、在控;其次,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工作量小但是工作次数多的装表任务,制定相应的作业单,在严格控制危险点的同时,确保工作的有序展开;然后,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于计量装置的检查力度,消除设备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安装,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该及时进行更换;最后,必须严格依照《电能计量装置接线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对现场作业行为进行规范。
2.2 工艺技术措施
一是应该做好工具的绝缘处理,减少误碰工具带电部分引发的触电事故。例如,可以利用绝缘胶带,对起子、电工刀等工具容易碰触的部分进行缠绕,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对于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确保外壳可靠接电,同时设置相应的触电保安器,防止出现漏电伤人的情况;三是在进行表头接线时,应该避免线头接地和误碰的情况,高压表还应该断开电压回路或者短接电流回路,严格依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四是对于需要登高作业的环节,应该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看护,设置安全绳等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坠落的风险,同时,施工点下方严格站人,防止物料和工具掉落造成人身伤害。例如,在登高接线作业时,梯子需要与地面保持60°左右的夹角,工作人员距离梯子顶部的高度不能少于1m,同时当人在梯子上时严禁移动梯子,并设置相应的防滑措施;五是在对特殊工具进行使用时,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工具的操作方法,避免随意使用的情况[3]。
3 结论
总而言之,在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中,存在着许多的危险点,作业人员应该重视起来,做好危险点的分析,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危险点进行预防,树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摘要:计量现场作业是电力营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负责对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的定位、安装、验收以及定期检修、故障处理等,相比较其他的电力营销工作,对于专业生产知识有一定的要求,在作业中也存在着一些危险点。本文主要针对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中的危险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电力营销,计量现场作业,危险点,防范策略
参考文献
[1]王乃志.现场作业危险点分析与反习惯性违章之我见[J].科技资讯,2011(22):161.
[2]欧阳青,刘焕强.变电站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作业的危险点分析[J].电工技术,2011(10):20.
3.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电力营销;计量作业现场;危险点;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M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7-0093-02
近年来,我国经常发生一系列的触电伤亡事故。一系列的事故引发了人们对电力营销安全的高度关注,也对营销就是卖电、计量作业现场,认为这只是低电压工作,其危险比较小这样的想法提出了严正的质疑。
1 简述电能计量作业现场作业
电能计量专业负责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的勘察定位、安装、验收,定期轮换及维修、故障处理等工作。与电力营销其它专业相比,计量现场作业既需要生产技术知识,又需要电力营销知识。从服务的对象来看,计量装置安装是供电公司面向用电客户的一个重要窗口,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的外部形象;从重要性来看,计量装置安装即装表和接电环节的完成意味着业扩报装流程的全部结束,正式转入营业阶段。因此,装表和接电环节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正是基于计量作业现场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多年来电力系统内对装表、接电环节十分重视,编制了多种行业标准、教学教材,比较系统的阐述了其工作的技术规范、理论知识。营销部门也都组织过各种形式的培训、竞赛、技术比武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这些措施对作业现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重点对装表和接电环节其安全性进行系统评价,以及开展工作危险点分析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装表和接电环节作业现场的危险点
2.1 装表和接电作业具有双向性
装表和接电作业常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电能表新装、轮换、检测、接线、接火,各类一、二次回路及低压线路故障处理等。从内容上,装表和接电作业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二次回路接线工作,即装表,包括电能表日常检查等;二是一次线路剪接火、故障处理等,即接电。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双向性,即:既有高、低压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又有高、低压一次线路、设备上的工作。
2.2 电能计量作业现场工作危险点分析
随着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一套户外式计量装置的安装往往要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来配合完成,大家只专注自己,忽略了专业间的横向联系和衔接。并且长期以来,计量作业现场重装表、轻供电的观念,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计量作业现场工作的供电施工安全技能薄弱。危险点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或行为等,它是诱发事故的因素。如果作业人员不进行防范和采取措施,在一定的情况下就会转变为事故。因此,对危险点的分析是确保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以下对计量作业现场工作中的危险点进行分析。
装表工作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材料、计量装置的选择及工、器具的使用;对工作内容、环境的了解;工作中的技术保护措施是否正确操作;工作完毕后的检查,防止下次操作出现事故的可能。具体来讲,有以下危险点值得注意:
①电能表内部短路爆炸或二次导线绝缘损伤导致触电;
②误碰工具带电部分触电;
③电动工具外壳漏电;
④工作中走错带电间隔;
⑤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⑥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⑦低压表头接线触电、短路。
接电工作一般属于低压线路工作,大多是停电作业。而接电则是以带电作业为主,所以在工作中存在更多危险点,需要更谨慎的工作态度和更可靠的防患措施。具体危险点如下:
①压带电接火触电、短路;
②登杆、登高坠落;
③高处作业材料、工具掉落砸伤工作人员;
④低压停电工作反送电伤害;
⑤低压接户线故障处理发生短路、触电;
⑥使用喷灯等高温工具灼伤。
3 预控措施
3.1 组织管理措施
①对大型或较复杂的计量作业现场工作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严格控制习惯性违章,做到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②对日常低压装表等工作小、工作次数多的装表任务制定、使用适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低压装表工作单”,在严格控制危险点的前提下合理考虑工作进度。
③加大计量装置的检查力度,确保无设备自身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具体做法如电能表外观检查、轻摇电能表听内部有无异响等,防止电能表线圈、铁芯松动或螺丝脱落等可能造成的内部短路和接地,确认表计无误再实施安装,否则应更换电能表。
④严格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接线规则》规定的施工标准、安装工艺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接线,如安装经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表时必须加装试验接线盒等。
3.2 技术工艺措施
①做好误碰工具带电部分的防范处理。
由于装表工作带电情况比较多,误碰工具带电部分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可将起子、电工刀等常用工具易碰裸露部分作简易绝缘处理,绑扎绝缘胶布,以降低此类事故发生机率。
②使用任何电动工具其导电外壳均应可靠接地,同时使用触电保安器防止漏电。这一点在《安规》热机部分有着明文规定,在此不做赘述。
③防误入带电间隔防范。
《安规》电气部分对高低压变电部分工作地点的要求做出了防误入带电间隔防范措施,装表工作同样值得注意。
④严禁换表过程中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由于换表工作经常是高低压二次回路上的带电作业,此点应尤为注意,必须加装试验接线盒的要求也是基于此点考虑的,为了减少停电换表的影响就需要试验端子盒断开电压回路、短接电流回路来确保换表时的安全,笔者认为鄂州公司发生的低压台区更换电能表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正在此处。
⑤注意表头接线和电能表一次线接火的危险点防范。
表头接线时主要是防止线头接地和误碰,高压表还应采取断开电压回路、短接电流回路的安全措施,详细可以参见电气《安规》“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部分内容;一次低压带电接火可参考线路《安规》 “低压带电作业”部分,如“使用绝缘柄的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穿越未采取绝缘措施的低压导线、带电接线时的顺序”等规定。
⑥杆、塔上工作的危险点防范。
做好高空杆上作业坠落和坠物伤人的防范措施。
⑦登高接线的危险点防范。
对登高接线就要求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为60 °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 m的梯登上工作、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应对梯子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有人扶持。
⑧特殊工具使用时的危险点防范。
使用喷灯等特殊工具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
4 结 语
总而言之,我们对电力计量作业现场工作过程中的危险点进行了分析,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其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工作技能,进而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王建设,赵宝亮.浅析电力营销电能计量现场作业危险点与解决措施 [J].电网技术,2014,(7).
4.重大危险作业的监控管理 篇四
一、评估范围和对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射线探伤作业、高空作业、——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环境下的石油化工装置区施工
——桩基施工中易产生塌方、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部位;
——大型石油化工静置设备现场制造、特种设备安装、起重机械现场安装 ——起重吊装作业 ——拆除作业 ——交叉作业 ——土方工程
——高大脚手架、模板工程
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实际,应将以下视为重大危险源:
1、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2、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4、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5、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6、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7、反再框架钢结构等安装。
8、两器及分段塔等大件起重吊装。
9、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10、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
11、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12、射线探伤作业。
13、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4、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等工程。
15、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重大危险源主要会造成以下事故伤害
1、高空坠落
造成高空坠落的主要因素有: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脚手架上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2、触电
造成触电的主要因素有:临时用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设备、变配电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架空线路距建筑近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3、施工坍塌
这里的施工坍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基坑工程,二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
4、深基坑坍塌
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1.5m的沟槽和开挖深度超过5.0m的基坑以及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有影响的基坑(槽)。造成深基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边坡未放坡或放坡坡度不符合要求;超挖;在坑边1.0m范围内堆土,或在1.0m范围外堆土,但堆土高度超过要求;雨季坑内未及时排水。
5、脚手架、模板支撑坍塌
造成脚手架、模板支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搭设、拆除未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荷载超过允许荷载。
6、机械设备伤害
造成机械设备伤害的主要因素有: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时操作不符合要求;需做防护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平刨、电锯等;工人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要求;机械设备的各种限位、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对机械设备未做定期检查,或对已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未停止使用,未及时整改处理。
7、物体打击
造成物体打击的主要因素有: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系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
8、起重伤害
造成起重伤害的主要原因是起重吊装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实,起重人员未经培训或违反起重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9、火灾
造成施工现场火灾的主要因素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按要求存放、保管、搬运、使用;在有明火作业时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足。
六、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为有效地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监控的效果依赖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三方共同努力来实现。其中,监控的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提出监控要求。监理单位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加以落实。因此,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要求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批准,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督促施工单位修改后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抢险救助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
6、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二)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已审批的监理规划、HSE监理实施细则,结合施工单位申报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采取最佳方式进行监控。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检查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承以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场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教育,是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
2、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进行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监理单位可不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信号工、垂直运输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对无证人员,项目监理要禁止其上岗。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审查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经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除审查其技术性要求外,还应重点审查方案中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是否附安全验算结果,需经专家论证的还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
4、做好每天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必须除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外,还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每天巡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工程管理部。
5、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停工令,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
6、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除每天巡检外,还应每周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在联合检查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以加强监管力度。在联合检查中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在重点监管、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监理例会上要重点强调,要求施工单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三)工程管理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严管、细查、重罚、激励、连坐”的安全管理要求,抓好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工作。通过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督查,增加安全检查频次,加大安全检查深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安全违章违纪处罚力度,达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1、审查承包商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HSE管理体系,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职责的分工与落实(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记录等。
2、审核承包商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措施并监督落实。复核施工机具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具和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3、工程开工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义务。如果有分包单位,要求总包必须与分包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将双方签署的协议书送交工程管理部备案。
4、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抓好入场施工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无事故”、“我要安全”、“平安工地”、“比学赶帮超”等主题安全活动,使广大施工人员做到规范施工、不违章作业。
5、工程开工前,对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落实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签署开工报告。对于危险性大的作业,督促监理旁站、安全管理人员到场,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6、加大检查力度,与各家监理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每次检查的重点,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查,做好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跟踪复查。
一是坚持工程部、监理单位每半月联合组织一次现场安全专项检查;
二是安环部和公司安全督查队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督查;
三是工程部和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
四是组织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如 “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以及防雷电、防中暑、防台风、冬季“五防”(防火、防冻、防凝、防滑、防高坠)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7、严格执行安全违章违纪考核制度,坚持每月对承包商(包括EPC承包商)、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确保处罚执行到位。
8、加强承包商施工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管理,建立承包商安全违章违纪考核记录及安全业绩档案,继续做好对承包商综合信誉评价工作,建立合格承包商资源库,并将其作为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要求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1、起重吊装作业前,首先检查吊车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确认可合格人员,检查吊装作业前安全技术人员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同时,检查吊车所配备的钢丝绳、吊具、索具等,对不合格构配件进行进退出场,从新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构配件。要明确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拉好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吊车作业半径区域内,坚持“十不吊”原则。
4、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6、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8、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9、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1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12、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3、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14、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1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6、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施工
1、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作业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架子工证与高空作业证(高度超过15m以上),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的员工方能进行脚手架的作业施工。
3、脚手架搭设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设置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逗留,穿行。严格按程序作业。搭设作业时,作业人员铺好脚手板,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采用五点式安全带并尽量做到高挂低用。
4、搭设时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脚手架杆件在搭设与传递过程中需设置保险绳,扣件等小型材料和工机具在使用与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工具袋。
5、脚手架要对防电、防雷作好防护措施。在脚手架底部四个方向立柱位置设置接地扁钢将脚手架与钢架立柱相连,扁钢采用一50*5mm,扁钢与立柱焊接。
6、立杆支撑地面强度符合要求。各杆件、扣件使用前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与不符合要求的杆件、扣件。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裂纹、变形严禁使用,螺丝滑丝的扣件必须更换后使用
7、钢梁、立杆间距1.35m,立杆接头错开不小于1.5m,横杆步距1.5m,有效对接相互错开,钢管严禁打孔。
8、安全网的设置:竖向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在每个钢结构施工的工作面层均要挂设,水平安全网采用尼龙安全网(口径为80*80*3mm),在钢结构的每个立柱接口以下第一层横梁的位置将该层小横杆外伸1.2米设置。
9、脚手架搭设过程要脚手板要铺满、铺平、铺稳,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搭设必须及时设置连接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拉绳、吊索,避免搭设过程中发生变形、倾倒。严禁随意改变,拆除脚手架杆件。
10、施工中严禁乱放、乱搭杆件,以及嬉戏、打闹等不正当操作。严格控制上架人数和材料堆放数量。
11、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12、雨、雪及6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行搭设作业和拆除作业,穿过脚手架的电缆线必须顺着大横杆下部架设,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1、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之前项目全体员工须做健康体检,并建立项目体检档案。
2、承包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五点式)、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拦、挡脚板等,不准使用竹跳板,跳板宽度大于20厘米,厚度大于等于5厘米,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高处悬空作业,必须设置生命绳。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板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何处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7、人员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8、因特殊需要进行的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HSE管理部与监理单位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建设单位或监理负责人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HSE部。
9、高处交叉作业,禁止高处施工人员电(火)焊时,下方进行防腐刷漆,此行为易造成下方人员或物品突发性火灾。高处摆放的氧气、乙炔瓶必须可靠固定,配电箱应摆放整齐,物品隔离措施必须符合要求。10、15m以上(含15m)的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高度在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HSE管理部主管审批。
11、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2、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避免施工人员疲劳作业。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电气作业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并建立档案。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单独绘制,并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措施,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内,要有配电箱(柜)电路图、每日检查记录表、特种人员(电工)作业证,接地装置要用16mm多股铜芯线。固定式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1.3~1.5m,移动式开关箱的下底距地面0.6~1.5m。
4、临时用电电线应使用良好的绝缘线,且用绝缘子固定,禁止缠绕在树上、脚手架上或其它构架上,禁止使用破皮或老化的电线与电缆。电缆线在使用时,需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在地面明设。
5、配电箱(柜)要有挡雨棚和醒悟的警示标识,箱体要牢固,做到防雨、防火,箱体有接零保护,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严禁乱拉乱拽电线、电缆,不得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电焊把线等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不得有摩擦。
配电箱(柜)要采用铁板、玻璃钢等材料制作,其配电板采用电木板或塑料板电线与电缆在距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区域应大于2m。电线、电缆凡进开关箱、铁棚子、过道路处及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均加套管保护。
6、所有的开关、插座、插头及保护罩做到完好并正确使用。施工现场每台电气设备,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开一保护),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射线探伤
1、从事射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效的资格证书,经有关部门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控制职业禁忌症。
2、射线作业设备的使用必须取得有关使用许可证。操作前应检查主机、附件、备件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及附件带病作业。在大型设备内或高处作业时,射线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
3、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完善防护设施(警绳、警灯、报警装置及监护人),并再次检查现场,确认无误,方可开始作业。
4、施工单位在进行射线作业时,将作业时间、地点及防护范围必须提前一个完整工作日报项目建设单位(HSE人员)和监理单位(HSE人员)管理批准。在工作现场,应根据射线强度大小,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划出安全防护区范围界线。并在四周设置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它人员进入安全防护区界线内。
5、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个人防护服和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操作人员接受的剂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无损检测人员要按规定配戴剂量仪,剂量仪定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性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应给予适当的处理或脱离射线作业岗位。
基坑防护
1、基坑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进行施工。必须掌握场地的工作环境,如了解建筑地块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等。
2、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需要编制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方案。
3、开挖过程中,基坑内必须设置明沟和集水井,防止雨水浸泡,做好及时降水工作,防止基坑边坡出现坍塌事故。
4、严禁在边坡或基坑四周超载堆积材料、设备以及在高边坡危险地带搭建工棚。施工道路与基坑边的距离应满足要求,以免对坑壁产生扰动。
5、深基坑四周必须用Φ48mm钢管设置两道1.2m高的防护围栏,防护围栏应牢固可靠,底部一道应设置踢脚板,以防落物伤人。
6、深基坑作业时,必须合理设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结构牢固,确保人员上下方便。
7、基坑内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线路架设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8、土方开挖过程中,若基坑变形突然加大,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及时回填,也可以在其背后进行挖土卸荷,以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雨期深基坑施工中,必须注意排除地面雨水,防止倒流入基坑,同时注意雨水的渗入,土体强度降低,土压力加大造成基坑边坡坍塌事故
模板作业
1、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工程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3、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
4、操作人员不许攀登模板,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5、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工人所用工具,模板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
6、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7、木模板应远离火源堆放。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8、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9、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元规定时,应严格遵守从上而下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10、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个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禁止抛掷模板。
11、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
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五
危险作业管理计划
西岸传媒港地下空间项目(O区)
危险作业管理计划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危险作业管理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大型机械安拆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实施计划。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岸传媒港地下空间项目(O区)工程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第三章 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第五条 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
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
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
8、用电作业;
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第四章 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第六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 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
第五章 危险作业的实施
第八条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第九条 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第十条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作业监控记录》。
第十四条 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第十五条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第十六条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第六章 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件上或专门设臵的安全保险绳上。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6、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扳手、手锤等工具必须系防坠绳,其他小型工具必须装入专用的工具袋中,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臵,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臵,并专人负责。
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2、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3、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 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基坑坍塌、漏电、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臵完好、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4、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掘,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8、挖出的土方堆放位臵距沟边不得小于1m,在沟道拐角处不得小于1.5m,堆臵高度不得超过1.5m。
9、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10、挖土机离坡边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1、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第十九条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中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必须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司机要了解机械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臵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和安环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臵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动力工程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8、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9、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1、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安全装臵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第二十条 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拆装前必须要有方案,无方案杜绝施工。
2、凡从事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3、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4、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机械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8、安、拆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帽,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拆装操作规程。
10、对拆除部位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原位恢复或加固牢固,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对拆除的零部件及配件严禁从上往下扔。对拆除的销、柱、螺帽、螺栓严禁掉落下来。
11、施工现场周围10米必须搭设警戒线防护,并挂明显的标示,严禁与拆塔无关的人员入内,并设专人看守。
12、拆装过程中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并确定一名技术过硬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注:设备租赁公司专职安全人员)。第二十一条 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电焊作业
1.1 焊接用的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1.2 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手套侧向操作。
1.3 在焊接储存有易燃、易爆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4 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5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1.6 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1.7 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1.8 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能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1.9 推拉电闸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脸部。
1.10 下列操作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臵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2、气焊、气割作业
2.1 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2 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大于10米。
2.3 乙炔瓶要求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2.4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2.5 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6 瓶阀开启时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2.7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8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2.9 装臵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引起火灾危险。
2.10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日光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
2.11 作业点火前,检查焊枪是否有抽吸力,有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2.12 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气流不超过1.5—2.0m3/h。
3、动火作业
3.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2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臵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臵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3 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3.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5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3.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3.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3.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3.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臵;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3.10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二条 用电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现场安装、维修或者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带。
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臵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停电
1)将被检修设备可靠地脱离电源,也就是要将有可能给被检修设备送电或向被检修设备送电的各个方面的电源断开。
2)断开电源,拉开至少一个有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
3)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邻近带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停电操作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无遮拦时,对10kv系统不小于0.7m,对低压系统不应小于0.1m。
6、验电
1)分相逐相进行验电,在对断开位臵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的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2)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若线路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
3)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臵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7、装设接地线
1)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2)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或接地。
3)在室内配电装臵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4)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有开关或熔断器。5)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8、现场作业规定
1)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2)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3)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上。
4)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5)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线路要按规定深度埋地敷设。
6)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臵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闸”。
7)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装臵,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性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落实好具体的安全措施。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制定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
3、要根据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现状、性质,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作业现场要备有相应的安全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投入使用前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5、在进行作业前进行《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落实项目安全责任人、监护人,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6、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护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7、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8、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9、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10、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11、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12、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3、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
6.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六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第七条、本项目部危险作业范围
(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二)、起重作业;
(三)、爆破作业;
(四)、电气焊作业;
(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
(六)、潜水作业;
(七)、电工作业。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 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指挥证进行作业,并认真执行其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地下埋设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三) 爆破危险作业
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7.井下作业现场管理的探讨与分析 篇七
随着我国石油企业在国内外成功上市, 石油企业逐步加入到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 如何保证安全生产、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对国内石油企业立足于国际市场举足轻重, 而在整个油田作业中, 井下作业是最前线、最基层的环节, 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包括很多复杂的组织环节, 如地质测量、采矿、生产和调度等多个环节和部门的作业现场管理, 所以需要这些部门互相配合协作才能顺利完成井下作业。同时, 井下作业又是油田作业中最为艰苦和危险的岗位, 如果不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必然会给井下作业造成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2 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探讨与分析
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是指通过各项管理措施的运用使得井下工作人员在没有安全隐患和人身威胁的状态下进行井下工作。
2.1 油田井下作业现场的工作特点
油田井下作业现场一般是油水井场, 且是以班组为单位, 临时性流动性较强, 涉及到各类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且设备工序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 这些特点决定了油田井下作业具有很多安全隐患, 管理起来难度较大。
2.2 井下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
井下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人身威胁主要有:井下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用具存在问题、施工现场环境 (如现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等) 存在隐患、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等。
2.2.1 机械设备引起
井下作业设备是用来对井下管柱或井身进行维修或更换而提供动力的一套综合机组。主要包括动力机、传动设备、绞车、井架、天车、游动滑车、转盘、泥浆泵以及其他辅助设备。
这些机械设备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如设备装置结构不良、强度不够或零部件老化磨损;井架倒塌;安全防护失灵;游动系统高空坠落, 死绳固定器脱落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2.2.2 用电事故
井下操作人员接触或接近有点物体极易造成电击和电伤, 甚至引发爆炸事故, 或者因作业过程中由电气设备发生异常而造成设备发热进而烧毁甚至引发作业现场火灾事故。此类事故可能是由操作人员专业技能缺乏、对设备操作不当引起, 也可以是由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漠麻痹大意引起。
2.2.3 火灾或爆炸事故
引发此类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井下作业现场过于油污、井口溢流、照明线路漏电、作业场地有明火 (操作人员在现场吸烟、设备排气管火星溢出、在现场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等原因) 等等。
2.2.4 人为因素
井下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井下施工安全, 所以人为因素也是井下作业管理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井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准确识别风险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那么井下作业事故在所难免。井下作业人为不安全因素主要有:⑴使用和操作设备不当, 或者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⑵操作过程中没有处于安全位置或者操作姿势不当;⑶在故障尚未排除的情况下, 没有做好安全防护进行操作;⑷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作业。等等。
2.3 加强井下作业现场管理的措施
2.3.1 制定操作性较强的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油田企业应该制定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以规定和完善井下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便于当发生纠纷时维护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久而久之, 就可以形成一套完善的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2.3.2 完善考核和检查机制
为了使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能够落到实处, 应该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作业现场考核和检查管理办法, 以落实相关人员的职责, 提高井下现场管理水平。综合各个油田企业的井下现场管理实际经验, 现场管理应该采取“普检、抽查和重点检查”三步走的管理模式, 实时掌握作业进程、抓好作业质量和重点环节的现场检查。
2.3.3 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井下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我们知道, 井下作业大多是重复性工作, 期间又频出许多安全隐患和问题, 这时间长了很容易造成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 所以应该加强日常技术培训, 使操作人员在学习和提高技术能力的过程中, 发现安全隐患所在, 有针对性的加强学习和训练, 既学习了技术知识同时又强化了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井下钻工、爆破工等危险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同时邀请经验丰富的测量技术方面人员定期为井下施工队伍讲解测量方面的基本知识原理、安全的施工工序和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等。
2.3.4 强化质量教育
“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 这是各类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要求, 油田企业也不例外, 因为油田企业施工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井下施工队伍的经济收入, 更关系到油田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生死存亡。所以井下施工单位要加强全员质量教育, 提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 使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进行操作, 同时挑选质量意识强、颇具责任心并且技术相当熟练的人员担任井下作业班组的班组长, 起到领导和管理的作用。
2.3.5 加大处罚力度, 强化现场管理
井下监督和测量人员应该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巡回检查, 如果存在安全隐患, 应该及时纠正与处理, 对每个作业面都应该进行专人专管, 责任到人, 同时加大考核和管理力度, 监督检查过程中, 如发现不安规程操作或者任何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行为, 应该严厉惩处。
3 结论
综上所述, 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油田企业井下作业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效益的高低与好坏, 特别是油水井大修侧钻与维护性作业等, 更是体现油田井下作业队伍现场管理水平高低的关键所在。井下施工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政策法规, 强化安全质量意识, 实现作业现场的全面安全并将井下事故控制在零发状态。
摘要:本文从我国石油企业井下作业现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 分析了油田井下作业现场的工作特点, 井下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井下作业现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井下作业,现场管理,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张育德, 王春娜, 马超.井下作业系统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研究[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3, (01)
8.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风险预控
1.配电网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人”员管理不到位
(1)管理人员问题。配网工程量大且工作地点分散,现场管理人员短缺,同时部分管理人员也存在有专业不对口的现象,电网建设工程管理经验不丰富,对电网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都不熟悉,管理效果难以体现,无法真正起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
(2)施工人员自身缺乏安全意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充分重视安全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
(3)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大量选用农民工,缺乏技术工,导致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低、经验少,为工程建设留下事故隐患。
1.2 “机”械、设备管理不到位
(1)个别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器具和机械以小代大的现象,直接威胁配网工程建设的安全。
(2)无定期对安全工器具、个人保护用品和相关仪器仪表做预防性试验、拉力试验和校验,无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在施工现场中使用,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点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发电、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认真安全。经常有发现无做好设备保护接地、无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临时用电随意搭接等违章现象的存在。
1.3 “料”,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配电网工程管理涉及到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方面的因素。由于管理协调不畅产生相互牵制,工期定的比较死,而资金、物质、设备不到位。影响了进度,等这些到位后又要赶工期,因而对工程质量、安全都造成了影响。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而言,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物质,部分厂家也会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材料质量也影响工程安全。
1.4 “法”,作业方法不正确
“法”是指生产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章制度。它包括:工艺指导书,标准工序指引,生产图纸,生产计划表,产品作业标准,检验标准,各种操作规程等。施工单位对以上涉及“法”的相关工作态度认识不高,随意应付式的制定或编写,使得作业方法现场作业人人员不执行或者无法执行。
1.5 “环”境管理不到位
环境可直接影响到施工现场的安全,也是确保人员、环境不受伤害破坏,创造优质产品的前提。施工现场规范布置,各种工器具、材料、废料的摆放应整齐规范,并养成一种习惯。
2.做好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督察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技术的需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抓好工作,把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真正抓细,抓实,抓出新的成效。具体地讲,为了让安全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必须要做到以下“三个到位”,强化“四种意识”。下面我就来谈谈安全监督工作是如何用“三个到位”、“四种意识”来实现创先的。
2.1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督察工作“三个到位”简述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对电力施工实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是上级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供电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与施工单位安全机构的工作,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电力施工的安全进行,保持我局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只不过在工作角度、侧重点上有所区别。所以在供电部门从事安全监督管理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消除顾虑,破除思想障碍,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会抓会管。所以,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明确的思想认识,思想认识到位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首要条件。
二是履行职责要到位。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对电力施工安全监督都已经有明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规定,我们都要认真履行,逐项落实。必须结合自身电力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监管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把监管工作做到位。我们对施工现场进行100%安全监督,务必把安全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履行职责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必要条件。
三是基础工作要到位。按照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我们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管辖范围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做到胸中有数,进行定量分析,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并每月对全局的安全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好基础工作是创先“有效”安全监督的根本条件。
2.2 创先安全监督还需要强化“四种意识”简述
一是服务意识。要把服务作为电力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一方面,要认识到监管也是服务,而且是最重要的服务;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监管不是服务的全部内容,必须在加强监督监察、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安全施工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满腔热情地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首要创先我们的服务意识。
二是依法监管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监管程序,规范监管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重点创先我们的依法监管意识。
三是协调意识。安全监督管理要树立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思想。在省公司、深圳供电局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各部、各供电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了解情况,协商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安全监督效率。做好安全监督工作,应努力创先我们的协调意识。
四是创新意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是一个新课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安全工作思想观念、体制和机制、方法途径、科学技术和实现了三个“杜绝”、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加快实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从主要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五个转变”,推动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有创新意识从而做好安全监督的创先工作。
3.结束语
总之,“三个到位”、“四种意识”创先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还要讲科学、重方法。所以,我们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这一有力思想武器,联系实际,谋求发展。增加投入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工作的时间,创造高效率,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创先工作”才会越来越多。创先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局员工,使我们不安于现状,奋发进取,推动着各项工作不断加速推进。
参考文献
[1]江阳.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探索[J].科技与企业,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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