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2024-08-30

宿舍管理补充条例(共10篇)(共10篇)

1.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一

山东泰汽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文件

泰汽电动综字[2014]第81号

关于宿舍管理的补充

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宿舍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对员工住宿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住宿要求 1.宿舍入住员工需缴纳住宿押金50元,员工退宿时需提前3天到综合部注

销,并凭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支取住宿押金。

2.宿舍入住人员每月缴纳10元宿舍管理费,并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宿舍配备的锁具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换或故意损坏,违者罚款100元。

4.调换宿舍必须经综合部同意备案后,由综合部组织实施,任何人不准私

自调换宿舍,违者罚款100元,情节恶劣者取消入住资格。

5.严禁将宿舍垃圾、生活杂物堆放楼道、扔出窗外。

6.住宿员工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吃饭或做饭,违

者除没收电器外,同时处以100元/次考核。

7.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

8.宿舍住宿人员需将车辆放入指定区域,违者罚款50元/次。

9.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地面清洁。综合部将不

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状况良好宿舍给予奖励,对卫生状况较差的给予50元/次处罚。

二、附则

1.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修改、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泰汽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报:公司总经理

发:各部门、车间存档

2.女生宿舍管理条例 篇二

为严肃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特对女生宿舍制订如下管理条例,望大家自觉遵守,人人懂规、守纪。

一、宿舍是大家学习之后休息、调整体力、精神的场所。因此,要求每个住宿人员都要按时就寝,不许在外夜宿不归,不允许乘机溜出去上网、会友而拖延就寝时间。同样也不允许睡赖觉而不按时起床。不得在寝室里争吵、喧哗。

二、宿舍里要按时熄灯,每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拖延熄灯时间,影响她人休息。不得在入寝后点腊烛,打手电看书等,更不许放收录机、洗澡、洗衣、讲话、唱歌。

三、维护寝室安全:人人都要时时敲响安全警钟。任何时候均不得随意留宿朋友、校外学友等;不准请收购废品的人上楼收购,如发生预外追究请者的责任。上课或节假日要关严窗户、锁好门。每个人都要管理好自已的物品,同时不拿、不要不是自己的财物。上课、集会等集体活动时间不得进寝室,因特殊情况(病、例假、天气变化加衣,取必取之物等)要在管理老师处登记清楚,严禁乘机入寝,不登记入寝。

四、搞好寝室卫生:做到一天两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不在门上、墙壁上乱写乱画,窗子明净,地板干净。讲究个人卫生,个人生活用品要经常清洗,劳动后或活动后要及时洗澡,经常洗脚。室内要保持整洁,床铺不能随便移动或换方位。做到:被子叠放一条线、鞋子、箱子、提桶、热水瓶、口杯、牙刷、书本摆放一条线,毛巾凉挂一条线,所有物品不许乱挂、乱放、乱摆。不许乱倒水,乱扔果皮纸屑,乱堆放垃圾。

五、爱护公共财产:宿舍楼及楼内所有设施属公共财产,大家都必须爱护,谁损坏谁赔偿。(按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六、厉行节约:每个人都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不乱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人人都要从大局出发,互相理解,节约用水,自我控制放水时限和用水量,不能图自己一时方便或兴趣而无节制放、用水。

以上条例请宿管会干部,各寝室长监督实施,各位同学自觉遵守。

3.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三

自开学以来,原先制定的班级管理规定颇有漏洞,为此,高二(7)班班委会特制定《高二(7)班班级管理规定补充条例》,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班干部建设方面

1、拥有多次加分机会的班干部,每周累积加分不超过3分;

2、未履行好值日班长职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班级小黑板内公示加扣分情况,未在每天晚修21:58向班级简要汇报当天班级情况,或者当天班级扣分相当严重的,该值日班长当天不能加分; 附值日班长职责:

1、负责班级当天的总体情况:内容包括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座椅摆放、板报设计、体操眼操、教室卫生、早晚自习出勤、说闲话、讨论问题、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

2、负责撰写班级日记 :班级日记的内容包括记录班级同学在学习、纪律、生活、综合方面的表现,包括班级发生的重大事情

3、负责晚自习值班

4、负责监督各部门包括议事会成员的工作

二、常规检查方面:

3、班主任每周进行一至两次随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仪容仪表、文明礼貌、座椅摆放、板报设计、体操眼操、教室卫生、早晚自习出勤、说闲话、讨论问题、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等,当场进行扣分汇报,并且相应扣除部长、班长的分数。

三、宿舍方面:

4、奖励:

(1)如果宿舍在立体大清洁中加分,则该宿舍所有成员班级德育加分为宿舍加分的两倍;

(2)积极参加宿舍设计、宿舍标语大赛等,德育加分翻倍。以上两种情况由班主任全班通报表扬。

5、惩罚:

(1)每人每周扣分1分,全班通报批评;

扣分2分,宿舍长与该同学一起面向全班做深刻检讨; 扣分3分及以上,联系家长,商讨停宿事宜。

4.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篇四

为保证宿舍环境卫生,让员工工作之余能有一个安全、休闲、舒适的场所,现制定宿舍管理规定,望各位住宿员工严格遵守: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员工本人申请、报批、签订住宿协议后,由人力行政部安排管理,凡是住宿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若有违反者,人力行政部将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员工入住宿舍时,需向人力行政部提交《住宿申请表》,经人力行政部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入住。

3.离职人员应在规定离开公司日期前(三天内)办妥退宿手续,如有损坏公物的将在工资中照价扣除。入住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时刻注意安全。

4.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变动、损坏室内公用物品,如有损坏者必需照价赔偿,并依据损失大小及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非本公司员工严禁借住公司宿舍。

6.房间所配物品由个人保管,不得损坏、转借或私下与他人调换,宿舍禁止看不健康光碟、录像,传阅淫秽书刊,不得占用他人床位。

7.保持宿舍清洁整齐,不得随地吐痰、倒水、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垃圾应统一倒在垃圾桶内,严禁杂物从窗户上往外抛扔,违者予以重处。

8.任何员工不得在宿舍私藏凶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吸毒、聚众酗酒、打架、吵架及赌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每周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本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赃物、无蜘蛛网,门窗干净整洁。.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控制和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水电浪费现象。

11.住宿员工需在当晚(冬季11:00,夏季1:00)之前回宿舍,超时不归造成无处住宿者后果自负。

12.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只限解决男生宿舍,禁止携带女性同志在员工宿舍留宿。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13.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5.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条例 篇五

第一章  床位安排调整管理

第一条  新生入学时,住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家具押金,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未经后勤集团公司和研究生部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床位。特殊情况需安排床位者,须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后勤集团公司审批,并向后勤集团公司交纳住宿费后方可入住。学生宿舍由后勤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调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走读生或校内其他人住进学生宿舍区内,或改变学生宿舍用途。凡擅自占住床位(房间)者,除责令其搬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条  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校、学院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须到后勤集团公司办理退家具和退房手续。查验无损坏、无丢失家具设施和无拖欠其他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条  学生在办完毕业、休学、退学手续后,应在一周内搬离学生宿舍。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住宿的,须报学院、研究生部和后勤集团公司同意,并交纳有关费用,由后勤集团公司集中安排住宿。但最长只能续住15天,到时应无条件搬离学生宿舍。

第二章  内务卫生管理

第五条  研究生学生会的自律部长组成的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研究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房间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房间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将垃圾装入胶袋拿到垃圾清运点。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胶袋丢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对以上第六条、第七条 学生会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剩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生活部长、女生部长应经常督促检查。

第三章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和晚休时间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开收录机、跳舞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如因学习需要开收录机,必须使用耳机。除节日放假、星期五晚上、星期六白天、晚上,星期日白天和平时下午6:30~19:30时之外,其他时间不许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严禁在宿舍张贴、收藏反动、黄色的音像制品和印制品;不准在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违者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不得在房间、走廊举重、打球、溜冰;不得在宿舍大院内打排球、篮球、网球或踢足球;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十五条  不准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含亲友)。严禁留宿异性,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全体住宿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  重视防火,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烧废纸、杂物等。严禁破坏宿舍内的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八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要立即查问;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处;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晾干的衣物要及时收起;贵重物品和锁匙要妥善保管。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第十九条  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违者交学校保卫处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  单车应停放在单车棚或学校保管站内。不得放在人行通道、楼梯间、走廊和房间内。

第五章  水电、家具、房舍管理

第二十一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控制和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水电浪费现象。

第二十二条  定额供电、供水指标:每人每月10度电、5吨水,超标交费。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房内私接电源(包括私接走廊、卫生间及其他房间等处的电源),禁止自带和使用家用电器及各种自制的用电器具(除电风扇,收录机外)。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使用风扇、收录机也应控制在每房用电功率500W以内。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使用研究生宿舍区的水电。确因工作需要者,经后勤集团公司同意后,由学校水电服务部负责安装,费用自理并按章交纳水电费。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便盘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  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损坏、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向后勤集团公司报修。

6.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六

寝室是我们生活的小家庭,一个安全的寝室能让我们生活的生活更加舒适。为了加强宿舍安全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现对寝室安全违规做一下处理:

1.寝室地面有烟头,经查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并上交检讨书;若再次发

现,按10元/个标准罚款,并进行义务劳动一周;若第三次寝室地面仍有烟头,将给予记过处分。

2.寝室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饭锅等违规用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个。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在寝室内赌博(含有现金交易的打扑克、打麻将等),一经发现,给予严

重警告,没收赌博工具并罚款50元/人。态度恶劣者将移交保卫处处理。

4.晚上11点之后晚归或不归者(周日至周四),经查实没有向班主任请假,第一次发现,应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上交保证书一份;若第二次发现,上交检讨书一份并进行劳动处罚;若多次发现,将通知家长,进行思想教育。

若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经查证属实,然后由个人(违规者)上交一份检讨书,并用公布栏公布于众,缓交或拒交将上报学院并加载于个人档案中。

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1.门板干净、门窗明亮;10分

2.地面干净,无污水,不留死角;10分

3.鞋子摆放成线,只能摆放在床底;10分

4.桌面摆放整齐,干净整洁;10分

5.床铺干净、平整,被子叠放规范,床上物品摆放有条理;10分

6.墙面保持干净,无蜘蛛网;10分

7.室内布置简洁大方,不乱拉电线、网线等;10分

8.学习、生活用品摆放在规定位置,保持整洁;10分

9.室内脏物及时处理,无异味;10分

10.查寝时,积极配合学生会成员工作。10分

温馨提示:请出门前记得关好门窗,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给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7.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七

第 一 条住校生必须严格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按作息时间

起床、洗漱、上课;定时打扫卫生,关锁门窗,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住校生要遵守学生各种纪律和制度,接受领导、老师巡视,做到床位清洁卫生,被褥、行李摆放整齐美观。

第 二 条住校生必须服从学校领导、老师、特别是宿舍管理人员的指挥。对第 三 条

第 四 条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第 七 条

第 八 条

第 九 条

第 十 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8.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八

一、藏书是图书馆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为建设具有特色的藏书体系,与政治、经济、科研、文化相适应,满足社会对信息的需求,在进行较为详尽的本地文献布局本馆文献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文献采集原则

1、思想性、科学性原则

积极收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著作及党和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重要文献,在藏书建设中体现以重点产业为核心,以满足政府各职能部门决策和科技人员科研的文献要求,及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和丰富大众的文化生活为基础,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富有地方特色的藏书体系。

2、实用性、系统性

在认真考虑本地产业结构及重点的基础上,综合馆藏实际,制定藏书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按比例的进行文献的补充和交换,形成一个极具实用性的动态文献系统。

3、分工协调原则

在充分调查本地及邻近地区文献资源布局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地区之间、馆际之间文献采集的分工协作,制定具体的方案,明确各自的采集及收藏范围、重点、使藏书建设工作沿着持续、稳定、协调、健康的轨道发展。

4、勤俭节约原则

坚持按明确的计划使用专项购书经费,防止采购的盲目性。

(1)、根据种类型文献经费比例方案,认真制定年度预算、经费使用计划,安排落实并严格执行年度采购计划;

(2)、全面贯彻、执行采集工作条例,在选定、购买、交换工作中,实行一定的审批手续;

(3)各类型文献如书、刊、视听资料、光盘等,力求避免文献内容上的重复订购。

二、文献采集范围

1、重点采集方向

(1)、适合本市经济、文化、科研发展水平及特点的图书;

(2)、反映政府产业结构调节方向的图书;(3)、丰富市民日常文化生活的图书;

(4)、反映本地各方面历史和现状的地方文献;

2、依据《中图法》所确定的重点采集范围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以经济、文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律、工艺美术、人物传记等学科范围为重点,在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方面则着重于各学科的普通读物,对金属工艺、电子、电工、计算机、建筑、轻工、化工的有关内容作为重点货斜,以下按类罗列并作简要说明:

A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有关五位导师的生平事迹、传记方面的图书是采集重点,选择收藏五位导师全集的最新版本。

B类、哲学

选择采集中外著名哲学家的代表作,着重采集心理学及宗教方面的图书,以一般性读物为主。

C类、社会科学总论

重点采集社会学、管理学、人才学方面的图书。D类、政治、法律

重点采集法律方面的图书,尽量全面入藏各级人大、政府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管理方法等。

E类、军事

选取采部分有关战史、战例方面的一般性读物。F类、经济

全类均作重点收藏,尤以使用性较强的图书为主(如会计、金融、证券等方面),选采中外著名经济学家的代表作。

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以成人教育,家庭教育,幼儿教育等非学校方面的图书为主,体育方面以入门性图书为主。

H类、语言、文字

重点采集英文读物及有关演讲,辩论方面的图书。I类、文学

重点采集近现代中外文学名著及著名作家的全集,通俗文学作品亦未为主要收集的内容之一。

J类、艺术

以工艺美术,摄影及漫画类图书为重点采集对象。K类、历史、地理

重点采集近现代在社会各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外人物的传记,对具有史料价值的图书集、文物、风俗、专类地理方面的地图也是本类入藏重点。

N类、自然科学总论 O类、数理科学和化学

重点采集成人教育方面的数学类图书。P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Q类、生物科学 R类、医药、卫生

以大众医学方面的图书为主 S类、农业

重点采集园艺,养殖方面的图书、突出实用性。T类、工业技术 U类、交通运输

重点采集有关汽车,摩托车驾驶,维修保养方面的图书。V类、航空航天 此类图书一般不入藏,以订购相关期刊为替代。X类、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安全科学)作为发展型学科,其图书一般均予以采集。Z类、综合性图书

重点入藏综合性工具书,如年鉴、名录、统计资料、权威性百科全书等,可选择印刷或光盘形式。

3、语种范围:

按照本馆性质及读者的具体需求,以中文图书为主要采集对象,外文图书原则上不采集,而以交换、受赠为获取的主要渠道。

4、时间范围:

除需补缺的旧文献以外,原则上以2年内新出版的文献为主。

5、类型范围:

以图书,技术标准,专利文献,检索工具为主,兼顾其他文献载体如机读资料、声像资料等,凡小册子、活页文选、台历式书刊,一般不予采集入藏。

三、文献采集的数量标准

根据公共图书馆的特点及本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在对本地区文献布局及本馆藏书结构状况作出充分的调查,对读者需求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文献的数量标准:

1、社会科学图书占采集数量的70%,自然科学图书占30%;

2、少儿类图书占购书经费总额的8-10%;

3、复本的确定,以“保证质量,品种优先”为原则,工具书的复本为1-2个,自然类为2个,社科类2-3个,小说为3-5个重点藏书的复本量按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4、文献采集以外采为主,约占购书经费的三分之二,以内采为辅,约占购书经费的三分之一。

四、文献的采集方式及审批办法

采访人员必须根据以上所定的采购原则、范围、数量标准,以及年度的经费情况,通过预购、邮购、现购、委购、外采的方式,采集符合本馆需求的种类文献。

1、文献的采集方式:

(1)预购

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各种征订目录,掌握种类目录及文献订购工具的使用方法,建立健全预定目录体系,选定所需图书;

(2)邮购

本馆因各种原因缺藏而又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出版物,可通过此方式获取;

(3)现购和委购

其作用如邮购,均是文献采集的重要补充方式;(4)外采

不定期的赴外地尤其是出版事业发达的地区,与当地出版发行机构联系购书或直接在各类全国性书展、书市上购买所需图书,其特点是快速、直接、准确;

(5)文献交换与捐赠

是文献采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尤其是国际交换与捐赠,是补充馆藏外文文献的主要方式。

2、文献采集的审批方法:

以下各类情况,均需由馆领导审核批准。(1)凡选购图书,单价在500元以上者;

(2)凡选购图书的复本超过规定的数量标准二倍以上者;

(3)凡选购国内发行的非印刷型载体文献,单价在1000元以上者,或复分总价在2000元元以上者;

(4)凡选购国内发行的非印刷型载体文献,单价在2000元以上者,或复分总价在4000元以上者;

(5)凡选购文献的内容、类型超出所规定的范围或超出年度采购计划者;

(6)凡由非采购人员所选取定、购买的文献需报销者。

3、文献采集方法:

(1)严格查重工作,凡属多卷集、丛书、重印、再版、修订等图书,一律要进行查重,以便配套订购和避免重构、漏购;

丛书依据本馆确定的采集,主要以经济、电子、陶瓷、环保为主,多卷书配套齐全通过建立采购目录来实现多卷书完备;连续出版物以我馆确定的中心年鉴及《中国国家标准汇编》为主

(2)确定订购品种和复本数后,及时、公正、清晰的按要求填写订购单,并加本馆采购章,注明经手人姓名,在订单限期内报定;

(3)将所定图书的有关条目及时、准确的输入电脑,完成建库工作;

(4)每批图书到馆后,采访人员根据清单,逐包核对图书的册次、金额,并加盖本馆采购章;

(5)验收过程如发现图书有错发、漏发、污损、缺页、倒装等情况,及时与所订购单位进行更换;

(6)新书验收完毕,应及时支付购书款,同时注意催要发票入帐,做好收支平衡;

(7)要按时做好采购到货情况的登记、注册工作。

4、技术加工(1)编目

根据中图法分类并编目,贴相应的条码号,索书号,贴磁条。

(2)加盖馆藏章 新书编目后,加盖馆藏章,在书名页、正文第23页和版权页、书脊处各盖一章,馆藏章要求端正、清晰,不能污损图书文字的插图。

(3)上架

9.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九

1.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学习成绩按照学分绩点计算,根据学院要求学院统开课程(学科通修课程)和各系的专业必修课加权系数K=1.2。加权科目具体如下(共计19门):

学院统开课程(15门):政治经济学(3学分),经济学原理(3学分),一元微积分A(6学分),多元微积分A(6学分),多元微积分C(3学分),微观经济学(4学分),宏观经济学(4学分),线性代数(3学分),概率与统计(3学分),统计学(3学分),金融学(3学分),国际经济学(3学分),计量经济学(4学分),财政学(3学分)会计学原理(3学分)

金融学专业必修课(4门):投资学(3学分),商业银行管理(3学分),金融工程(3学分),国际金融学(3学分)

金融工程专业必修课(4门):投资学(3学分),随机过程(3学分),国际金融学(3学分),金融工程(3学分)

保险专业必修课(4门):投资学(3学分),财产保险(3学分),保险精算(3学分),保险学(3学分)

2.快班英语的学分与慢班英语的学分一致,均为三学分。只计算有效的英语成绩。

3.第三学期的课程计算必修课和院系选修课(包括第九学期)。

4.关于专业选修课的计算做以下规定:

(1)按规定,每个专业各有5门限制性选修课,截止大三下学期已上4门,需计入,各专业限选课如下:

金融学专业限选课:金融数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财务报分析

金融工程专业限选课:金融数学,风险管理,金融工程案例分析,matlcab软 1

保险学专业限选课:风险管理,民商法,人身保险,再保险学

(2)按规定,每个专业需修5门以上的选修课,截止大三下学期所选修的课程均计入计算。

5.转系同学其转系之前原专业性课程不计入,其他全校性公共课程和通识课程与本系计分原则一致。

6.根据学校《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如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计算成绩,换算成百分制为优秀-99,良好-89,中-79,及格-69,不及格0。

7.根据学校《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直接剔除这类课程。

8.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补充条例》,重修合格的课程按60分计。

10.宿舍管理补充条例 篇十

学校宿舍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加强对在校住宿学生表现的综合评价,宿舍管理工作采用量化管理制度;对住宿生中的好人好事给予加分鼓励;对住宿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处理。

学生的住宿表现是学生操行评定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学期、学年结束前,将通过宿生自评、室友互评,由室长、宿委和生活指导老师以及宿管员对宿生表现进行鉴定。生活指导老师及时把鉴定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和级长,作为学生及班级考核的依据。

具体加、扣分做法如下:

一、加分

对住宿表现好的宿舍、宿生将分别授予“文明宿舍”、“模范寄宿生”、“寄宿生标兵”称号,作为班级、住宿生参加“双优班”、“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

加分方法实施如下:

1、在全校内务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优”的宿室,每位住宿生加2分;被评“良”的宿室,每位住宿生加1分。

2、四周内卫生检查连续获评“优”,无住宿生违反纪律被扣分的宿室,获颁“文明宿舍”,每位宿生加1分;两周内未被扣分的宿生加0.5分;一个月内未被扣分的宿生加1分。

3、在宿舍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做好事的宿生加1-2分。

4、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组织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获得优胜奖的住宿生加1分。

5、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的宿生加0.5--1分。

6、敢于大胆检举、揭发、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宿生加1-2分。

7、积极配合生活指导指导老师参与宿舍各项管理工作,获得师生好评的宿生加1-2分。

8、努力创建宿舍文化。根据自己宿舍的具体情进行布置,原则上不能张贴、涂画,可以摆放、吊挂等,或创设自己宿舍的口号,舍风,要求美观、温馨、整洁!每月评比一次,并设置“温馨家园”示范宿舍奖,被评上示范宿舍的将获得一面“温馨家园”示范宿舍流动红旗及加住宿生1—2分的奖励。

9、建立自己宿舍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对于宿舍纪律管理好,宿舍卫生及布置美观,舍员之间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的宿舍,每月加1-2分。

10、设立宿舍“流动红旗”,每周评选一次,每层楼评选6个优秀宿舍,如果一个月四次都被评为“流动红旗”的宿舍,每个舍员加2分。

11、宿舍上OK榜的,每天加0.3分/个人,宿舍人数乘以0.3加到每月星级班统计中。

二、扣分

住宿生扣分累计达8分,就由生活组提出警告,累计扣分达10分,立即作停宿处理;一学期被停宿两次的学生,学校从此不再受理该宿生的住宿申请。凡住宿期间有停宿记录的宿生,取消参加“三好学生”评选的资格;住宿生整体表现差的班级(或当月有两个以上的学生被停宿),取消当月参加“双优班”的评选资格。

扣分方法实施如下:

(一)请假制度

1、学生确有事不在宿舍晚休,必须先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再交一份请假条给宿长或生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离校。

2、住宿生周日晚必须在21:50时前到宿舍报到,因故不能回校晚休的,必须在18:00时前由父母(法定监护人)电话通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星期一补回由父母(法定监护人)写的请假条。

3、住宿生若有急病不在宿舍住宿,由家长(法定监护人)亲自电话通知生活老师,回宿舍的当天补交由父母(法定监护人)写的请假条,违者扣1分。

4、住宿生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宿舍,不参加晚休扣1分;不参加午休扣1分。

5、住宿生因故不能参加每周宿舍组织的清洁卫生工作,必须提前征得生活指导老师的亲自批准。凡参加每周宿舍组织的清洁卫生工作迟到的宿生扣0.5分;不参加清洁卫生工作的宿生扣1分。

6、住宿生未请假擅自离开宿舍不参加晚休,经生活老师与家长联系证实回家晚休的,次日必须补回由父母(法定监护人)写的请假条,并由班主任、级长、德育主任加具意见,并扣1分。如不按要求补办手续的,作缺席处理扣2分,再发生类似情况,作停宿一周处理。

7、住宿生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宿舍不参加晚休,经生活老师与家长联系证实无回家的,作立即停宿一周处理。

8、午休请假:午休一般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好请假手续,请假手续的审批应按要求由相应的专人审批,其他人审批均无效。学生会、团委中午开会,由团委书记、德育主任签批请假条。班或级组工作由班主任、级长或德育主任签批假条。

(二)纪律

1、住宿生应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寝室长以及室长管理,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违者扣1-3分。严重扰乱宿舍管理秩序者,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2、住宿生午休、晚休由本人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到,如委托他人签到,委托者扣1分,代签者扣1分

3、休息预备铃(哨声)响后,住宿生应立即回本人房间准备就寝。休息铃(哨声)响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休息无关的事情(包括洗脸、刷牙、洗澡、洗衣服、喝水、吃东西、吃药、挂蚊帐、讲话、开手电筒等),违者扣1分。

4、休息时间不听室长、宿管员劝阻,仍在室内、阳台、走廊、楼梯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者,扣1分。

5、住宿生不得在午休、晚休时间看书、做作业,不得带手机、相机、Mp3(4)、下棋、打牌、玩游戏机等,违者扣1分。违规使用的物品将被收缴,学期结束时,根据一学期的表现再写申请到德育处领回。

6、住宿生不得与其他宿生同床共眠或到其他宿室休息,违者扣1分。

7、住宿生不得携带、观看、传播、贩卖不健康刊物、音像制品等,违者没收违规物品,并作停宿处理。

8、同宿舍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给同学取不雅的外号,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违者扣1分。

9、严禁住宿生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斗殴、吸毒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外,交德育处按校纪处理。

10、住宿生不得随意涂改宿舍内公布栏的内容,违者扣1分。

11、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异性宿舍,违者作停宿处理。

12、上课(包括晚自习)期间,住宿生一律不得滞留在宿舍,违者扣1分;学生在非休息时间进入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长的批条,再找生活老师开门,否则视作违纪处理,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立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13、住宿生不准带小动物进入宿舍,违者立即作停宿处理。

14、住宿生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念,敢于大胆检举、揭发宿舍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住宿生有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生活指导老师对违规、违纪时间进行调查。

15、住宿生被停宿后,应在回校第一天交回家长回条;宿生被发停宿警告通知后,应在下周一交回家长回条;如违反以上要求,每次扣1分。

16、严禁宿生带饭菜(包括家长送来的汤水等)进入宿舍,违者扣1分。

17、宿舍有人讲话,查不到个人,整个宿舍扣分,班主任负责追查扣个人分并反映到生活老师处,24小时后没有结果,每人都扣分并加到星级班中。

18、未到时间早起床、聚集到楼梯的每次扣1分。

19、休息期间没有经过生活老师的同意出宿舍打电话的,每次扣1分。

(三)内务卫生

1.在全校内务卫生大检查中,被评“不合格”的室,每位宿生扣分。

2. 住宿生应按学校的内务标准整理好个人的内务:叠好被子,收好蚊帐,摆齐鞋子,床铺上不得有任何杂物。鞋子摆放不整齐、床铺上有杂物的宿生扣分;不叠补子、不收蚊帐的宿生扣分。

3.室长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负责早、午、晚扫地(包括清扫室内、走廊、厕所)、倒垃圾、整齐摆放水桶、水瓶等用具。盥洗室地面不干净,洗澡间、杂物架不整洁,扣值日生分;值日生不倒垃圾、不拖地、不洗厕所,扣分。

4. 严禁住宿生向室外泼水,乱扔垃圾、杂物,违者扣分,并由生活指导老师安排清洁卫生工作。

(以上内务卫生违反三小项(含三项)以上每项扣0.5分,追究到个人,三项以下提醒教育,可以不扣分。)

5. 严禁住宿生把篮球、排球、足球带回宿舍,违者扣1分,球收缴后交德育处处理。

(四)爱护公物

1.住宿生损坏宿舍内公物应照价赔偿;恶意毁坏公物者,立即停宿或退宿,并交德育处以校纪严肃处理。

2.宿舍设施需要维修,请统一呈报生活老师。住宿生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撬门、撬窗、撬锁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3.最后离开宿舍的宿生必须关灯,关风扇,关水龙头,违者扣1分。

4.住宿生不得在室内乱钉、乱画、乱张贴,污损宿舍环境,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情节轻重扣1分。

(五)安全

1.严禁住宿生携带蜡烛、火柴、酒精、打火机、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开关总电闸;严禁私带电器接用宿舍电源。凡有违以上规定者,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2.擅自进入他人宿舍,损坏他人财物。除责成赔偿损失外,还将作停宿处理。偷窃他人财物者,交德育处按校纪处理;如情节严重者则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住宿生不得带非宿生进入宿舍,违者扣1分;住宿生不得留非住宿生(包括亲属)在宿舍居住,违者立即作停宿处理。

4.住宿生不得携带容易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刀、枪、利器等)进入宿舍。因此违规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宿生,除责成赔偿伤者一切费用外,并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5.从高空掷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住宿生,立即退宿,并交德育处进一步处理。

6.住宿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包括手提电脑、随身听、快译通、手机等)进入宿舍。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三、退宿要求

学期结束,住宿生必须清理好自己的物品,包括阳台晒衣架、毛巾、柜子里外的各种物品,带走要用的东西,并把废弃物丢到垃圾箩内,若退宿后晒衣架上仍有物品,生活组将视为废弃物处理。柜子不能上锁,若退宿后柜子仍锁住,生活组有权开锁清理。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南海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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