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

2024-10-10

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精选6篇)

1.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 篇一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社团管理,促进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增加校园文化底蕴,培养全方位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人文社联”)是直属于共青团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全面负管理本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引导和扶植各社团全面健康发展的机构。

第三条 宗旨:加强各社团联系,团结各社团,增强整体力量,体现学院特色;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学生;在社团独立自主的基础上,调配各社团内部资源,取长补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调控与自主的要求,推动学院社团向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发展。

原则:团队精神,拼搏斗志,创新意识,发展思想。

第四条 人文社联及社联全体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置

(一)常委团: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二)秘书处:秘书长一名,秘书一名。

(三)宣传部:部长一名。

(四)外联部:部长一名。

(五)文化部:部长一名。

(六)体育部:部长一名。

第六条 理事会

(一)由会长席、副会长、秘书长及各社团负责人组成,社联各部长列席会议。

(二)每学期召开三次例会,即学期开始时一次,主要进行工作安排;期中一次,由各社团负责人向学院领导汇报半学期工作情况,计划下半学期本社团工作;期末例会主要进行工作总结。特殊情况需召开会议的,由会长组织召开。

(三)理事会上,各理事对主席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主席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对社联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决策;积极讨论社联工作,为社联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产生办法

(一)会长:校团委任命。

(二)副会长:由主席提名,公开选举产生,并报经学院团委批准。

(三)秘书长:主席团任命。

(四)各部部长:原则上是社团负责人担任,如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担任部长职务,由该社团负责人推荐本团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成员担任;各社团上报名单后由理事会根据其特长及工作能力合理安排职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能兼任部长,各部长不能兼任。

第八条 部门职能

一、会长

(一)统筹社联工作,安排秘书处拟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二)检察、监督社联各部门、各社团工作,对社联事务拥有决定权。

(三)负责计划和报告。

二、副会长

(一)协助主会长统筹全局,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及各种公关。

(二)必要时经会长授权代替主席参加会议或报告。

三、秘书处

(一)负责社联日常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二)起草各种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总结,形成文字材料,经审核后存档。

(三)为常委团搜集各种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主席团决策。

(四)负责社联及各社团资料归档管理。

(五)负责社团资金管理。

四、宣传部

(一)负责社联活动的校内外宣传,包括社联的整体策划和实施,制作宣传板,撰写海报、通讯稿及其他宣传材料。

(二)检查各社团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板报的内容及质量。

(三)协助团委检查各社团刊物。

(四)做好网络宣传。

五、外联部

(一)负责社联与外界的信息联系及反馈,联系与学院外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事宜。

(二)主要为社联及社团的活动筹集资金。

(三)负责社联对外形象,对社联内部进行公关礼仪培训。

六、文化部

(一)对各社团文艺节目进行监督,提出改善意见;

(二)负责社联组织的一切文艺节目。包括晚会、欢送会、文化节的文艺节目工作。

七、体育部

(一)开展集体性体育活动,加强各社团联系,增进各社团友谊。

(二)为各社团体育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

第三章 学生社团管理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我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5人以上,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

定。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须按以下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活动开展、财务制度等内容,社团的日常活动应与章程保持一致。

(二)由该社团发起人到社联领取《社团审批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三)经社联常委团审查,上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社联将《社团审批表》一式四分,分送学院团委、校团委、社联及社团。

(四)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批准的,应给出解释。

第十一条 注册

(一)由社团发起人拟定详细的申请报告,交社联初审,符合条件后再经团委审批成立。申请报告应包括社团名称、活动内容、范围、参加方式、负责人详细情况等。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不允许开展任何活动。

(三)社团有内部组织建设的高度自主权,自主决定设定机构、建章立制、选定负责人等组织行为,但应与及时上报社联备案。

(四)社联对各社团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变更撤销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转换活动内容或合并,经批准并重新注册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社团可自愿撤销,但必须到社联登记,取消注册,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第十三条 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优秀的社团成员,以及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于不配合团委、社联工作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通报并责令改正。两次通报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取消注册,停止活动。属于个人问题的,追究个人责任。

(三)对活动中违法违纪的集体或个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社团要向社联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联备案。

(二)社团有相对独立的活动权,如需场地、器材等可向社联申请帮助。

(三)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对于跨学院联合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活动、预计超过100人的均要经院团委同意方可进行。

(五)社团的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情况报社联,以上材料将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社团评优

第十五条 为了实现对社团的科学引导,规范社团之间的竞争,保证社团高效、有序的运行,提高社团活动质量,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社团在建设特色的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十六条 社团评优切实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第十七条 凡在经有关部门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比。

第十八条 社团评优每学年举行一次,社团评优过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主持操作,最后结果由校团委审批通过

第十九条 具体规则遵循《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评优条例》。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社联经费

一、来源:校团委拨给;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解决。

二、管理及使用:

(一)秘书处管理经费,每学期开始及结束时均要进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二)少于100 元的支出由会长直接批准,超出100 元的由院团委决定。

(三)报销经费程序:开具正规发票及单据,经会长或院团委批准后签字,到秘书处处报账领钱。

第二十一条 社团经费

(一)社团经费可通过收缴会费,有偿服务,申请支持等途径解决。

(二)会费收缴具体数额由社联审定,每人一般不超过二十元。

(三)各社团可通过非校方的正常渠道解决社团经费问题。

(四)社团活动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五)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社团必须制定专人负责。

(六)社联将不定期对其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一旦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制度

(一)社联秘书处负责社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二)社联档案: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活动类、制度类、考勤类、其他类等九类。

(三)社联各部门每学期初必须提交一份详细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工作总结。秘书处对各部门上交的计划进行归类整理,向会长提交一份总的计划和总结。

(四)各部具体活动要有计划、活动记录、总结,一式两份,社联秘书处存一份,交院团委一份。

(五)全体大会、部长例会的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本部派专人负责,秘书处负责监督和检查。

(六)社联所有留存档案一律用A4纸打印。

(七)秘书处负责各社团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考勤制度

(一)全体大会、部长会议考勤由秘书处负责,各部例会有各部派专人负责考勤,每周部长例会时,向秘书处提交。

(二)社联各项活动的考勤由该项活动负责人负责,活动后向秘书处提交。

(三)部长、各社团负责人请假,须当面向会长递交请假条;请假条交于秘书处存档。第二十四条 入会与退会制度

(一)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报名者经初试、复式方能录取。

(二)退出分以下两种情况:

(1)正常退出:社联成员如退出应向会长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社联。主席、副主席退出,应向院团委交辞职申请,经批准退出。

(2)非正常退出:

A:有违反《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x章、第x条者; B: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退出社联的。

第二十五条 奖惩制度

(一)对于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表现突出,且在学期量化考核中成绩突出者,授予“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行为者进行批评教育:

(1)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不注意个人形象者;

(3)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者;

(4)例会、活动后不打扫卫生者。

(三)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警告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者;

(2)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三次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私自开展活动;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价值不足20元者。

(四)有下列行为者给与记过出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失误者;

(2)违反财务制度者;

(3)个人或部门以社联名义开展活动造成负面影响者;

(4)私自占有社联财产超过20元(含20元)者;

(5)例会、活动无故不到者;

(6)一学期内例会、活动迟到四次者。

(五)有下列行为者劝退:每学期一门课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六)下列行为者给予开除处分:

(1)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对社联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2)违反校规校纪者,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一学期内记过两次(含两次)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社联其他文件及各社团文件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期施行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社团部章程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社团部。

第二条 组织职责:在院团委的领导下,监督和管理各个社团的日常工作,引导各个社团向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协调、组织与统筹管理各社团活动及社团与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积极培养各社团新生力量,组织宣传各社团在学院内外的形象。

第三条 组织宗旨:围绕院团委中心工作,配合学院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活跃校园气氛。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四条 社团的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3名以上同学联合发起,成立以后社团成员总数不得少于人30人。

2、发起人要指定负责人,并负责组织指定社团章程,章程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经费来源、发展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条 登记成立的社团要进行学年注册。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成立后每学年内均要向社团部注册,注册时需要向社团部交以下书面材料: ⑴、上一学年重要活动总结;

⑵、上学年社团财务结算及物品清单;

⑶、社团变更情况;

⑷、本学期的主要活动计划。

第三章 社团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凡是我院社团,根据章程有以下权利

1、各社团享有平等权利。

2、有权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社团部进行监督。

3、有权向社团部提出对本社团发展有利的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 各社团享受本章程的同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执行社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及时准确的向社团部反映活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各个社团的成员均属会员。

第九条 会员根据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1、在社团内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权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社团部进行监督

4、在社团内遇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社团部的帮助和保护。

第十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社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

权利。

3、执行社团部的各项决议。

4、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履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社团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协会管理必须有健全的自制机构和合理制度,必须建立完备的档案

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需动用学院物质资源的,须经社团部批准。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开展下列活动时,须提前一周到社团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新

华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社团部复核,报

团委书记批准。

1、与院内其它单位(含社团)或院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筹集经费的活动。

3、规模较大的群众性集会活动。

4、涉及政治敏感性,外来文化传播的活动。

5、涉及宗教,民族等问题的活动。

6、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及的活动。

7、从校外邀请的讲座,报告等活动。

8、离校外出举办的各类活动。

9、学生社团举办出游,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活动,经批准后,由团委监督该社团购置集体保

险,并与每位活动参加者个人签定《安全免责协议书》,方可进行此活动。所有

参加者必须持有家长签署的书面同意或家长同意的相关证据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各社团应认真做好活动资料整理工作,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详细活

动总结,财务报告以及活动安全情况报告交至社团部。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1、社团举行重大校内活动,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予以警告批评;若造成恶

劣影响,则予以该社团通报批评或者取缔社团处分,并对其负责人按学院相关规

予以严肃处理。

2、学生社团未经院团委社团部批准擅自举办出游,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

活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告批评或取缔社团处分,并对其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

定予以严肃的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由社团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院团

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3、社团一学期没有任何公开活动(以社团部登记为准),予以取缔处分;一学期

公开活动少于两次者(以社团部登记为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第六章 社团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九条 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

须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

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

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二十一条 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第二十二条 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

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

条例》)。

第二十三条 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

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第二十四条 会费标准

1、会费上限为20元。

2、视社团性质和需要,若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

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第七章 社团处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处分类别:

1、批评警告.2、严重警告.3、通报批评.4、暂停活动限期整改.5、取缔社团.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立方面:

1、未向社团部申报批准的社团,一经发现即予以取缔,并对负责人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已申报,但尚在批准当中就开展活动的社团,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造成恶

劣影响的,对其负责人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七条 社团活动方面:

1、社团举行重大校内活动,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予以批评警告,若造成恶劣影

响,则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负责人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学生社团未经院团委社团部批准擅自举办出游,社会实践,考察等大型校外活动,视情节轻重,予以通告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取缔处分,并对其负责人按学院相关

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由社团负责人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院团委及社团部不承担任何责任.3、社团一学期没有任何公开活动(以社团部登记为准),予以取缔处分,一学期公开活动少于两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八条 社团财务方面:

学生社团违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缔处分,并对其相关负责人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二十九条 社团定期交流、培训、签到方面:

1、社团在学期初末按时到社团部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时间在一周以内,予以通报批评处分,逾期超过一周,以自动解散论处。

2、社团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社团大会,对该社团予以批评警告处分,无视批评警告者,对该社团予以暂停活动限期整改处分。

3、社团不遵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社团部社团会议考勤制度》,对该社团予以批评警告处分,无视批评警告者,对该社团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第八章 星级社团评选规章

第三十条 评选对象:全院各学生社团

第三十二条 评选时间:每年五月下旬(社团纳新之前)

第三十三条 参评条件

1、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2、注册会员原则上要求达到30人以上;

3、上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学生社团。

第三十四条 星级设置及比例

1、学生社团星级评比共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档。三星级为最低星级,五星级为最高星级。

2、三星级社团比例控制在各级社团管理机构所辖社团总数的30%之内,四星级社团控制在20%之内。五星级社团比例控制在全院社团总数的10%之内。第三十五条 星级社团标准一、三星级社团标准

1、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2、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两次

3、社团内部组织结构变更应由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备案

4、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帐目,并能配合学院检查

5、社团按规定配备指导教师,并能定期、有效地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6、认真贯彻落实会员培训计划,会员民意评测结果良好

7、活动前向社团部及时备案,期末递交活动总结

8、社团活动形式富于创新,内容丰富多彩,院内有一定影响力

9、社团活动的宣传有效、合理、适度二、四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三星级社团标准

2、社团应有代表性的社团标识和口号

3、社团应有长远的目标和明确的宗旨,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

4、有规范的会员注册制度,并对已注册的会员建立档案

5、定期召开社团会员代表大会

6、指导教师能热心于学生社团发展,并能定期给予专业化指导,注重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7、社团活动在营造优良学风、活跃校园文化、搭建实践平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五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四星级社团标准

2、社团有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管理体制,各部门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3、指导教师能卓有成效地指导社团建设,给以专业化、系统化、长期化、科学化指导,并能形成具有一定水准的社团建设理论成果

4、社团活动有高影响力和高知名度,能在校内外引起较好反响,并为学院赢得良好声誉

第三十六条 评比程序

一、学生社团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星级社团”参评申请表》,上交社团部。

二、社团部应专门组建星级社团评比工作组,依据本制度要求对参评社团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星级社团评比的具体工作。

三、学院社团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星级社团”评比细则,作为星级社团评比的量化依据,并备案。

四、社团部星级社团评比工作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星级社团”评比细则,评定三、四、五星级社团。

第三十七条 其他规定

一、社团部评定的三、四、五星级社团预选名单上报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社团部统一发布。二、三、四、五星级社团的星级证书,由社团部颁发。

二、评定的三、四、五星级社团为院三、四、五星级社团,对外宣传时应统一冠以“某某学院三(或四、五)星级社团”的字样。

三、下一学生社团出现严重违反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经审核,社团部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下降星级或撤销星级的处罚,已颁星级证书应及时更换或收回。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三十九条 星级社团可获取相应德育分奖励,未能评选上的社团学院不给于德育分加成。

第九章 附 录

第四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团委。

3.陕西中医学院羽毛球社社团章程 篇三

羽 毛 球 社 社 团 章 程陕西中医学院羽毛球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本社团的名称:陕西中医学院羽毛球社

2.本社团的性质:是由学生自己组织、专门指导和管理的兴趣运动社团。

3.本社团的宗旨:锻炼,坚持,探索,创造,以球会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4.本社团是接受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第二章

组织机构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社长: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具体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各项具体工作。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1.社团干部以学习为首,热爱社团,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常识,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为广大羽毛球球爱好者服务。

2.对羽毛球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

3.社团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利益,遵守社团有关规定。

4.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5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6.社团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社团活动内容

1.为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共同切磋球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活动的集体内容、时间和地点,社长及社团理事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

3.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并上报社团部。、4.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社团管理制度

1.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会员大会须有负责人(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3.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活动通知会议;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4.本社团社长、副社长等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5.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6.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社团于每一学年结束时进行换届,交接管理权;

2.社团将过去一年的开支情况、手续及财产与下一届交接。第八章

部门设置

(一)组织宣传部:

1. 组织会员参加社团活动。

2. 对干部进行评比考核,负责监督各个部的工作。

3. 安排会员活动中的分工。

4. 宣传社团的活动内容,负责张贴海报。

(二)秘书部:

1.办理社团人员离、退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

2.筹备社团联合会例会及各种社团会议,做好相应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3.做好社团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第九章

附则

1.社团每学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上报社团委存案。

2.本章程有未尽事宜,由社团会长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社团部论定。

3.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4.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 篇四

(一)本社团的全称是黑河学院理化系炫酷我轮滑社团

(二)社团宗旨: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为轮滑爱好者提供交流平台,培养技术精英推广轮滑运动。增添校园生活的乐趣,感受轮滑运动的魅力,利用轮滑运动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强同学们的自信心,让同学们从中得到锻炼;把轮滑运动引进平凡校园生活,体验极限,缔造自我;让我们能更好地将轮滑运动带给大家而共同遵守这个章程

(三)我们定位于引领时代潮流,走进轮滑运动世界,体验轮滑运动之美;同时致力于为全校师生服务,普及轮滑运动,促进高校间轮滑运动交流,走出自己的特色。力求在学院学生之中创造一种全新的形象,充满激情、活力和时代精神。立足校内,以服务社团成员为根本,组织训练。

(四)活动包括:使用直排轮、滑板等器材,在规定场地进行训练、表演、培训、技术交流、娱乐。

(五)本社团活动均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六)本章程适用本社所有社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包括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下设秘书部,技术部,外联部,宣传部等 第三章 成员注册 一、成员注册的对象及适用范围: 凡承认本社团章程的黑河学院的全日制学生均可报名注册成为本社团成员。

二、注册程序

(一)符合注册资格的爱好者,可直接向本社团申请注册。

(二)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经过社团干部面试、讨论和审核后、缴纳报名费(每人每学期五元)即成为本社团成员。第四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力

(一)有优先参加由本社团组织的比赛、训练班和其他活动的权利。

(二)有被本社团选派参加对外比赛活动的权力。

(三)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监督权、有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力。

(五)有申请退出本社团的权力。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一)承认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认真遵守黑河学院炫酷我轮滑社团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积极支持本社工作,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并承担本社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积极宣传、推广轮滑运动;

(四)本社团成员之间互相支持,团结协作;不得做出有损本社团和其他成员的言论和行动;

(五)按时交纳会费;(六)未经黑河学院理化系炫酷我轮滑社团同意,不得随意参加其他不正规或未被认可的比赛、表演及相关活动;(七)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成员,经社团研究批准,取消其在黑河学院理化系炫酷我轮滑社团的成员资格: 1不向本社团交纳应交的费用; 2严重违反本章程及黑河学院理化系炫酷我轮滑社团的有关规定; 3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或给黑河学院理化系炫酷我社团造成重大损失。4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黑河学院院规及有损轮滑运动事业的言行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第五章、经费来源及用途; 成员报名时按照社联标准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其中包括一些必要的轮滑相关资料及本社团自己设计定制的标志。加入本社团之前购买单排轮滑鞋费用自理,社团提供单排轮滑鞋商品信息并组织团购,保证为成员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日常轮滑活动一般不需要活动经费,特殊情况,如大型活动,活动费用由参加的成员平均分担或赞助单位承担。另外本社团将组织技术水平较高的成员参加商业表演,广告宣传,轮滑比赛等活动,并为社团的运作积攒资金。社团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制作宣传资料;

2、轮滑比赛奖品;

5.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NID后现代艺术”环境艺术

设计协会,简称“NID后艺”协会。

第2条 本社团是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的组织和指导下,由全校爱好

环境艺术设计的同学自愿参加的组织。旨在追求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将实践环节和课本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设计中。

第3条 我们的工作理念:面向市场,走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设计理念。

我们的设计理念:“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我们的最终目标:创造出环艺设计特色的社团文化,能得到全校师生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将后现代环境艺术理念融入每个人,以生态节能节电的理念来设计规划城市。达到具有艺术性的完美生活环境。

第4条 社团的宗旨、本社团是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将实践性教学内容充分渗透到室内设计教学的各个环节,提高学生实际设计能力;

2、通过社会教学实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观,锻炼出实际的设计工作能力。确保学生在环境艺术行业的竞争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

3、加强同校内外设计单位及组织的联系,开展教学、科研、业务、信息等的沟通和联系。吸取和借鉴实际设计的经验,推动我学院环艺设计的发展。起到“宣传、交流、借鉴、实践”四效合一的作用;

4、全面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并做好迎接社会挑战的能力;

5、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第5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

织机制需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

第6条 社团接受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的领导,并在团总支的领导下开

展各项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7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委员会,即社团管理机构。实行委员会制。常规

每月召开负责人委员大会一次,每年召开社员大会一次。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财务状况;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设立代表机构;

6、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7、领导本社团开展工作;

8、决定会员的招新及除名;

9、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讨论决定本社重大事项;

(如遇到与本社各社的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有权召开社员大会)

第8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委员会成员五名以及组长若干。本社成员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热爱环艺设计,具有创新思维;

5、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9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若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由社团重新民主选

举。

第10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院团总支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纪录和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11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团成员资

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建工学院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12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

作。

第13条社团设有组织组、外联商务组、宣传组、财务组共四个小组。

一 组织组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策划书,拟定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的活动,培养学生对设计的兴趣爱好,陶冶会员的情操;

4、协调其余各组的活动安排及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

二 外联商务组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更多更好地参与实际设计的机会;

2、增加与企业、公司的合作与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三 宣传组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收

集相关信息;

2、负责社团与校内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3、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四 财务组

1、管理社团活动经费;

2、详细纪录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

3、作社团经费年度预支、结算报告;

4、收取各笔经费及会费;

五 学研组

1、定期组织会员读书会活动,进行学术总结,分析优秀设计作品;

2、收集优秀设计作品,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等;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14条本“NID后艺”环境艺术设计是以建工学院环艺系学生为主。面向全校每年招收

新社员,凡有志于锻炼自己的实际设计能力想获得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者均可自愿加

入。

第15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3、服从社团的各项安排;

4、有志愿加入社团的程序;

第16条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1、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平时联系社团;

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17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若有活动建议,可先向负责人提出,经认可后,将书面计划上交组织组)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5、参加本社团举办的设计比赛并享受优先的权利;

6、当设计方案获奖或被企业、公司选用的条件下,享有获得相应奖励及报酬权利;

7、社员有退社的权利;

8、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18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保障社团利益;

3、按时参加每次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并主动参与配合;

4、交纳社费;

5、其他相关义务;

第19条会员的奖惩制度

1、对社员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组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在设计比赛中获奖的或设计作品被企业,公司入用的给予奖励;

3、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

4、具体奖惩项目示具体情况有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有委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20条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成为社团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

督社团管理层和商务联系。

第四章 社团的活动内容

第21条社活动内容

1、每学期向团总支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

数、活动内容、以及其他等情况;

2、教授会员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更好的与其他爱好者交流。

3、编辑发行艺术设计刊物和组织会员投稿及收集相关资料;

4、代理校级机构,学院或其他社团的委托项目;

5、与社会各界联系,为社员提供更大更好的实践平台;

6、开设网业设计课,挑选会员管理社团网站,紧跟时代步伐,挑战网络虚拟市场,将环艺设计与3D动画制作完美的结合,尽情展现环艺的设计魅力;

7、定期展览社团活动的设计作品并邀请专业教师点评;

(每月的最后一周作为社团作品展览周,并作为本月的活动工作小结)

8、组织艺术讲座;

9、各组组织会员参观各种设计的流程,进行实地调研;

10、组织会员参加一些校外的设计比赛;

11、定期组织设计比赛;

12、征集创意海报,内容、形式不限;

13、定期举办读书交流会,交流个人学习总结;

14、不定期组织会员外出风景写生,摄影、钢笔速写;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22条分组负责制:社团各项事物按各职能组分工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委员会、社长、组织组协调各组队工作

第23条财务制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有财务组管理。社委员会指定专人监督,由监督组与财

务组统一详细纪录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

第24条档案制度:组织组具体负责档案制度,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及时纪录、整理。

第25条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

划书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如果违反则立即停止该活动,若有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六章 经费来源

第26条经费来源

1、社团活动经费的收入;

2、校方及有关单位机构的资助;

3、本社社员筹集的资金;

4、本社的有偿劳动报酬;

第27条经费的使用

1、活动经费支出;

2、办公用品费用;

3、奖励对本社有突出贡献的成员;

4、其他经费支出;

第七章 变更终止

第28条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种变更,应自发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向社团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经社委员会重新登记:

1、社团名称发生变化;

2、社长或负责人发生变化;

3、社员人数发生大于等于10人的变化;

4、社团常规活动的变化;

5、社团章程的变化;

第八章 附则

第29条本社的各项工作在各领导和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30条社团成立后,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1条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32条本社团成立初期由代理委员会负责策划、统计和安排。

第33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NID后艺”环境艺术设计协会

6.4学院十四个社团章程 篇六

策划执行部总体工作职责:

1、检查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考核各社团策划执行部工作;

2、审批社团常规活动申请,以及各社团大、中型活动审批工作;

3、指导和参与学社联各社团活动策划与执行,活动当天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学社联大型活动的统筹与计划;

5、承担学社联团总支社会实践部和学术科技部的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上交规定材料;

6、每月月末整理上交月度工作总结。

策划执行部具体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策划执行部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各月份工作进行及时总结(1、材料上交情况,包括各类活动申请表、大中型活动策划书等相关材料;

2、各协会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对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做出适当的安排;

2、每次例会要求各社团策划执行部部长必须到会(部长必须带领干事到会),因有非常特殊的情况者必须向学社联策划执行部负责人请假,并详细说明原因,同时需委托自己所在协会的会长到会;

3、例会基本要求,不迟到、不早退;必须携带会议记录本和笔;会议进行时,需保证会场纪律,有意见、有异议或有不明白请及时指出;会议中也需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各部长不是单纯的个人,更多的是代表自己协会的形象。

二、值班制度:

1、每个星期一中午12:30——13:30,干部带领干事分组值班。

2、值班期间审查协会上交材料。安排活动检查人员。

三、干事培养制度

1、将部门内部事务量化,每个人负责一定数量协会。加强与协会干部的交流,及时反映协会日常活动。

2、在举办的每一次活动中,让干事积极参加,尤其是大型活动。给干事与其他

部门交流的机会,加强干事的交际能力、组织能力。

3、每个月给干事写工作评价,优缺点客观评价。

二、考核审批制度:

1、到学社联策划执行部审批活动需部长本人

2、学社联策划执行干部联系方式:

李子园校区: 王林副部长 ***; 卢少美副部长 *** 七里坪校区: 刘志琪部长 ***;余鸿恩副部长 ***杨亚群副部长 ***,3、部门考核各协会部长必须到场,不得请假,不得他人代替,同时要带领干事到场,并进行发言,就所在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以及协会工作计划做一定的描绘,也可以向其他协会推销一下自己协会或其他一些情况;

4、考核会议会对各协会材料上交情况、活动策划及总结情况、会议考勤情况等(详见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策划执行部考核量化表)进行考核;

5、部长考核不得迟到、早退,注意会场纪律,尊重他人发言,也需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各部长不是单纯的个人,更多的是代表自己协会的形象。

三、材料制度:

注意: 本部门所有材料请先发送至策划执行部邮箱,并告知策划执行部人员。待检查、修正后反馈给你们,在打印上交。

策划执行部邮箱:syxyxslchzx@163.com1、活动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必须明确详细,申请时间需如实填写;

2、参与人数及影响范围,负责人、拟邀人员基本情况,力求实事求是,不过分夸大其词;

3、活动方式尽量丰富多样,注重活动的连续性及传承性;

4、活动目的要有意义、可实际操作,活动内容尽量紧扣协会性质,无纯娱乐性质的活动,主题符合大学生风采;

5、经费预算及来源必须非常明确,且要与财务部有联系,确保协会经费充

足,用途合理。

6、中、大型活动必须有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案。、活动总结书写要求:

1、工作总结的结构总结一般分为:标题、前言、正文、署名四部分;

2、本次活动情况简述,包括活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背景情况、活动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参加人数、人员分工等。

3、简要介绍活动日程安排与内容,包括在活动地开始工作的程序。

4、请比较预期目标与实际成果,若有差异请说明原因和感想。

5、预期目标;2)实际成果;3)原因和感想。

6、请介绍活动最有特色的部分(主要指活动形式和活动成果)。

7、活动总结中需要附有至少6张照片,且需要上交至少两张活动成果展照片,分别反映活动宣传阶段,活动过程、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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