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肥操作规程

2024-10-09

大化肥操作规程

1.大化肥操作规程 篇一

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石油化工厂大化肥改扩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泽普石油化工厂大化肥改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在原有15万t/a炼油、10万t/a合成氨及15万t/a尿素、54万m3/a轻烃回收等生产装置的基础上扩建合成氨20万t/a和尿素34万t/a及供电(已验收)、循环水站、脱盐水站和空压机等其它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泽普县奎依巴格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1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

工程建设情况:1999年9月开工建设、2002年2月建成投入试运行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液氨428t/d,尿素800t/d。

环评编制单位:化工部第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化工建设第七公司、中国石油建设第七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该工程在充分依托老厂原

有环保设施的基础上,工程配套建有合成氨装置的转化炉、快装锅炉和尿素装置的中压惰洗器、造粒塔喷头等先进的环保设备。工程建设1套污水中和处理系统。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按“以新带老”的原则,将尿素解吸废水送深度水解装置回收处理,取消6台10t/h燃气锅炉,削减了废水、废气的排放量。该厂绿化面积为76600平方米。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2年11月16日至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快装锅炉、一段转化炉的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时段标准的要求。中压惰洗器NH3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三级(新扩改建)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造粒塔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与对照点的浓度差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厂界NH3排放

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三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2、废水:中和池废水氨氮的最大日均值为0.886mg/L,吨产品排放量为0.0015 kg/ t(NH3),吨氨废水排放量为1.83m3/ t(NH3),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中的中

型企业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中和池废水总盐的日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7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中的限值要求;中和池排水全部进入7#氧化塘(不外排)。

污水处理站出口氨氮、挥发酚、CODCr、CN-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

3.86、0.006、95.4、0.002mg/L,pH值在6~9之间;吨产品氨氮、SS、挥发酚、石油类、CODCr、CN-的排放量分别为0.07、3.14、9.87×10-5、0.17、1.46、2.35×10-5kg/ t(NH3),吨氨废水排放量为18.8m3/ t

(NH3),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

中的中型企业二级标准排放限值;BOD5最大日均值为12.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该出水排入氧化塘内(不外排)。

氧化塘中pH、氨氮、挥发酚、CN-、S2-的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中的中型企业二级标准排放限值;CODCr、SS、石油类的最大日均值均超过《合成氨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中的中型企业二级标准排放限值;BOD5的最大日均值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氧化塘东侧、北侧井地下水中Cl-、F-、硬度的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240、0.439、408mg/L,pH值在8.02~8.21之间,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水体标准;氨氮、NO3--N、SO42-最大值分别为29.4、64.7、1000 mg/L;挥发酚北侧井达到标准要求,东侧井超标。

3、厂界噪声:监测期间该工程厂界噪声共监测7个点位,昼间4#、5#点超标,夜间除3#点达标外其余点位均超标,厂界周围无噪声敏感点,其余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该改扩建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一、二段转化炉,高、低温变换炉,甲烷化炉、合成塔、氧化锌脱硫槽、分子筛干燥器等。工程实际排出的废触媒为85t/a(平均值),61t送催化剂厂回收利用,24t送至戈壁滩渣场进行无害化安全深埋。

5、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锅炉废气排放总量为92.8×108m3/a,烟尘排放量为31.9t/a,SO2排放量40.3t/a;NH3排放总量为1136.7t/a,工业粉尘排放总量为84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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