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2024-07-24

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精选9篇)

1.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篇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区(县)建设委员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县建委”)参加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并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查处理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已发现重大隐患处理工作。第二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报告。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依上款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接受调查、询问。

第六条 区县建委应在调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区县政府的批复文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七条 区县建委应责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发生一般事故的,停工7天整改;发生较大事故的,停工15天整改;发生重大事故的,停工30天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后报请区县建委复查,区县建委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八条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接到事故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复核该企业的 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 依据前款进行复核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90至120日。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别按下列时限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

(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10个工作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到申请后,应当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除暂扣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总承包单位在北京市建筑市场一定时限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六条 非本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通报给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同时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至十二条的时限标准,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暂停其在北京市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15至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30至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60至90日。

第十八条 事故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下列规定对其执业资格进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2个月;暂停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暂停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2个月。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吊销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终身不予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5年内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 拟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或终身不予注册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处罚;拟吊销非本市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或终身不予注册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有关材料通报注册机关。

第二十条 对事故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进行处罚时,还应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限期整改的时限与暂停其执业资格的时间一致。

第二十一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有其它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参建单位违规行为记入北京市建设行业不良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还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同级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意见,按照职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 重大隐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暂时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 同一项目因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3个月至12个月整改,整改期间依法不得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经整改并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暂扣执业资格证书3个月到6个月。

(一)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的;

(二)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未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的;

(四)施工现场“四口、临边”等安全防护多处不到位的;

(五)基坑支护工程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和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的;

(六)对地下管线资料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不清或无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

(七)未按要求办理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要求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电葫芦等起重机械以及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设施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八)委托没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

(九)高大或特殊架子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十)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或未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的;

(十一)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和起重机械未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时,未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的;

(十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三)拆除工程未编制拆除方案或未到区县建委备案的。

第二十六条 依据前款责令停止施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县建委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到上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的处罚,非本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建施〔2006〕663号)和《关于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力度的通知》(京建施〔2007〕322号)同时废止。

2.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导致安全风险存在。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消除安全隐患。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人的因素

建筑施工人员本身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建筑施工场地比较简单, 安全措施的执行不到位, 这是近些年来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从多项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来看, 企业内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大部分流于形式, 根本没有及时地落实, 甚至很多的管理人员也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 不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 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肆意地违章作业, 造成了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施工材料质量出现问题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高利益, 使施工成本降低, 选择的施工材料价格低, 且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使用这些材料, 就会导致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 如断裂和塌陷等现象的发生, 也会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一些企业没有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加以足够的重视, 也没有采取专人专管的措施, 因此工程安全、质量也就得不到很好的保证。

1.3 技术因素

建筑施工是一项作业过程复杂、施工工序繁多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将各种各样复杂的施工工序、多工种大量的作业人员、不同功能的施工机械和沉重的建筑材料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顺利进行。施工人员的作业面与作业平台大多在地下或是高空, 而超负荷的作业强度, 以及不断变化的工作平台使得施工人员无法在精神状态、技术状态最佳的状态进行工作。而正是这种复杂的作业结构和作业过程使得施工现场成为事故频发的地点之一。

1.4 管理因素

缺少安全文明施工的专业管理人才。当今的施工企业中, 很多项目管理人员趋向于年轻化, 虽然给施工带来了一定的朝气与热情, 但是他们缺少现场的具体管理经验。他们虽然有着比较高的学历以及专业技术知识, 但是却没有多少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经验。由于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文明施工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需要年轻人进行学习和适应, 并且需要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资深人才指导。但是很多施工企业将一些没有多少经验的年轻人安排在施工员或者安全员等职位上, 由于这些人经验不足, 所以不能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与文明规范管理。

1.5 环境因素

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投入不足。很多企业为了满足经济利益方面的需求, 忽视对安全的防护, 尤其在安全设施的准备方面, 舍不得投资, 存在侥幸心理, 对安全生产过程不够重视。比如一些建筑施工现场, 随处可见搭设的护栏, 但是安全护栏却没有搭设, 一些电梯的位置也没有做好防护的标记, 造成很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2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2.1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日常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活动之一, 是一些生产活动的前提, 人类能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人民群众创造出生产资料等, 人民作为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支撑者, 加强对生产劳动者的安全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从政治层面考虑, 安全生产管理是对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是对生产劳动者的安全保障, 它遵从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内涵。从经济层面来说,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性保障, 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关键。人作为诸多要素中的核心主导要素, 是生产力和经济取得良好发展的前提, 只有通过人类的辛勤劳动才能实现生产力的创新发展, 因此, 从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 重视劳动者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从社会影响的层次来看, 人民生命的健康安全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 人民的生命安全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如果一个家庭因为生产安全问题结束了某个人的生命, 那么这些不利因素必将给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 做好建筑行业施工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企业、人民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均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2.2 加强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现在很多项目部的管理和施工人员, 特别是农民工对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等不熟悉、不了解, 这会直接导致现场安全管理不深入, 安全检查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不能立即消除并制止安全事故隐患, 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些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但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支持, 而使管理弱化, 特别是对转包和挂靠工程存在重收管理费而疏于管理的现象, 必然会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多。针对上述问题, 应该加强安全教育, 尤其是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生产来说至关重要, 一定要有针对性, 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此外,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各负其责, 发挥作用, 提高综合素质,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利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及项目工程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图 (见图1) , 按照各级职能,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3 制定安全技术专项方案

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施工现场的各种因素, 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之后才能制定, 具体来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 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编制人员需要做好调查和统计工作, 充分掌握工程概况、工期要求、场地环境、结构特点, 合理选择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配供电设备、安全架设网线、控制表盘等, 合理布局, 科学安排, 减少安全隐患。此外, 编制人员还应该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 了解安全施工技术、相关的规范标准、现场安全要求、专业技术知识等, 只有这样, 才能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安全专项方案。第二, 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布局方面, 应该考虑工程对周围行人、相关设施、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 采用全封闭防护措施, 对于建筑物沉降应该采取支护措施, 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考虑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对地面坠落可能带来的影响;对于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应该专门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经审查报告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之后才能实施;做好龙门井架、上人电梯垂直运输的安全连接、固定和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和安全断电设备要齐全, 对于大雨、大雪、寒冷天气施工, 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并时刻做好防火工作, 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4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 是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预防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主要包括: (1) 完善岗位准入制度。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2) 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尤其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 要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掌握相应施工工艺, 还要掌握必要应急技能, 以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3) 施工安全宣传及教育。可通过定期培训、安全宣传手册、安全宣传横幅等方式,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及教育, 使安全施工深入人心, 并形成意识和自觉, 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此外, 可以通过漫画形式在现场宣传栏张贴,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3 结语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 存在较多安全风险, 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 从而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韩坤霞.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J].山西建筑, 2009, 35 (22) :216-217.

[2]李国刚, 魏江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探索研究[C].//首届中国中西部地区土木建筑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1:197-201.

[3]杨延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相关对策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

[4]刘耘.浅析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J].山西建筑, 2010, 36 (33) :204-205.

3.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篇三

据笔者所知,尽管建设部、省、市建委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一直都紧抓不放,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一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漏洞依然大量存在,这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1 、当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1)工地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安全工作流于形式,难以落实。 (2)管理者知识老化,安全管理完全照搬规章制度,谈不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早已过时,不能够有效的解决当前出现的安全问题。 (4)只抓生产,忽视安全教育。 (5)安全设施投入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没认真落实。 (6)工地宿舍里电线乱拉乱接,安全隐患众多。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对策

(1)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

保障安全生产,高效的管理机构是成败的关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工地施工项目班子要建立起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 (2)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监管

承包方是直接参与工程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在施工前相关部门要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誉,看其是否具有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近几年来,由于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大量农民工涌入建筑队伍行列,这些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直接导致了安全宣传效果差,安全生产措施难以贯彻,这些为建筑队伍的安全施工埋下了许多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总—分一开进行设置,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机—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4)运用经济手段,严格安全管理检查与考核

运用经济手段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和考核,是推进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经常性的检查,利用经济奖惩手段,严格检查和考核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权利相统一,责权利相挂钩,才会让职工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当然经济奖惩只是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才是目的。

(5)着重于抓好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大力普及推广

先进典型和样板的示范表率作用不容忽视,要抓好安全管理,就需要有学习样板,用先进人物引路。施工单位要适时抓住安全生产的典型人物,及时组织所属施工企业到施工现场观摩学习,推广这个典型人物,让大家以此为榜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抓典型,树样板,使安全管理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以点带面普及推广,这样安全生产就能够长期的顺利开展下去了。

3、 社会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1)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现在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力军。农民们从农村放下锄头来到大城市的建筑工地当民工,是很难立刻适应的。从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来看,有80%的死者从农村到城市工地工作不满三个月。他们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安全保护意识。那么谁应该负起培训他们的责任呢?回答是社会。假如社会有健全的教育培训机制,那么安排培训民工减少伤亡事故还是有可能的。

(2)加大监管力度,扫除安全监督盲区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丛生,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要按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显然是十分困难的。针对此问题,应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各方协力,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才能彻底根治问题。

(3)普及法律知识,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正式予以颁布。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将对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产生重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用于安全管理的投入少,缺乏应有的抗灾和应急能力,违章生产作业现象十分普遍。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对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都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和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各级党组织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任务。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是企业应当放在首位的重要因素。员工是企业的根本,员工的人生安全是员工能够能齐心协力专心生产的心理保障,也是为企业创造利润的重要条件。安全生产不仅涉及到对员工的关怀,还包括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所以企业能否在社会中健康的生存发展,就取决于企业能否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消除日常生产中的各种隐患,形成自己的一套体制来保障安全生产。所以安全生产关乎企业的前途命运。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施工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也是投资”的经营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注重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同时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处理好发展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稳定与安全的关系,以安全增进企业效益,以安全保障企业稳步发展。

4.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篇四

现场处置方案

(2010版)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目录

1、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3

2、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4

3、人员烧伤现场处置方案.............................................5

4、灾害性天气现场处置方案...........................................6

5、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6

6、人身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7

7、动力系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8

现场处置方案

1、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现象

1、高空坠落;

2、撞击、挤压伤害;

3、尖锐物品划、割破体表;

二、事故特征

1、开创性出血;

2、骨折;

3、肢体断离;

4、内脏损伤时:面色仓白、气促、冷汗淋漓、烦躁不安甚至出现神志不清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一)应急组织

各事故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意外事件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各部门生产安全分管领导

成员:部门安全员、各工段长、设备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当班负责人员(二)职责

①分析事故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现场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组织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③与本单位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施救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视情请示启动专项预案。⑦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三、应急处置

(一)事故第一发现者立即报告现场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于事故现场迅速察看判断事故状态,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徒步方式报告本单位值班领导。判断报告内容和要素:事故发生准确时间、地点、人数、工种、何类机械伤害、伤情及伤害部位等。

(二)值班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就地分工安排报警、引导救护、现场保护和疏散,视情扩大应急。

(三)现场应急施救

1、伴创伤出血应急

①立即使伤员安静平躺,迅速判明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序,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

②出血时,迅速用“指压止血法”止血,而后用止血带或衣服布条带止血; ③若骨折,用夹板、木棍、竹竿等固定断骨上下两个关节,避免骨折部位移动;

④同时,用清洁布片覆盖伤口,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或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和随便用药;若发生肢体断离,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

⑤若高空坠落、撞击和挤压时伴胸腹腔内出血,应抬高下肢,保持温暖; ⑥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 ⑦医院急救。

2、颅脑外伤应急

①应迅速将伤员平卧,保持呼吸通畅,若有呕吐,应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②当耳鼻有液体流出时,禁止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防止吸入鼻内; ③当有碎骨片时,切勿移动嵌压的碎骨片,应用无菌纱布覆盖,并进行相应包扎;

④对有严重休克或呼吸梗阻,禁忌仓促搬动及远道转送,应使昏迷者侧卧或仰卧;

⑤迅速送医院急救并注意瞳孔、意识和生命体征的变化。

三、注意事项

(1)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和教育。(2)熟知岗位危险源。(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4)完善工艺流程。

(5)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完好。(6)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设备、设施等设立警示板牌,进行安全标示。(7)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现象

1、闻到空气中有刺激性呛鼻气味;

2、有明显火光或剧烈声响;

3、有可见弥漫性烟雾;

二、事故特征

1、流眼泪或剧烈咳嗽甚至窒息;

2、人员惊慌,四处逃遁。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一)应急组织

各火灾事故单位成立火灾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火灾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

成员:安全员、各工段长、设备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值班人员等火灾事故单位相关人员。

(二)职责

①分析事故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现场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组织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③与本单位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施救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视情请示启动专项预案。⑦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三、应急处置

1、发现火情立即查明着火物质、地点、火势,如火势大小,立即组织人员并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迅速扑灭;对于有毒危险化学品火灾,要立即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通知周边人员撤离。

2、如火势较大,立即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并迅速组织人员灭火,“119”通知消防队出动消防车灭火,同时按要求迅速逐级上报。

3、如遇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选用合适灭火器材进行灭火;遇有可能产生毒气体的火灾,应佩带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进行灭火。

4、如被大火围困或突遇爆炸,应立即寻找安全地点躲避并寻找一切机会与外界联系或逃生,所有人员均应掌握大火中自救技巧,避免因烟雾弥漫而窒息;

5、发现火灾中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拨打 “120”,伤势轻微者进行简单创面处理,重伤者由救护车立即送往专业医院紧急治疗;

6、事故解除后,迅速对事故现场通风,并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通知市环保局监测空气环境指数。

三、注意事项

(1)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和教育。(2)熟知岗位火灾危险源。(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4)完善工艺流程。

(5)保持设备线路的完好无损。(6)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设备、设施等设立警示标牌,进行安全标示。(7)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人员烧伤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现象

1、电弧灼伤,皮肤炭化发硬、红肿;

2、火焰烧伤,皮肤起泡、干结;

3、高温汽、水烫伤,皮肤发红、脱皮、起泡。

二、事故特征

皮肤损伤后易感染、化脓;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同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

1、立即至就近水源处,用干净缓和冷水冲洗伤口30分钟;

2、迅速拨打电话:“ 120”报告并要求立即给现场提供急救箱(消毒纱布和剪刀);

3、剪刀剪开受伤部位的衣服鞋袜,用消毒纱布覆盖全部伤口;

4、立即送医院急救。

4、灾害性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一、现象

天气突然骤变,雷雨交加,常伴有强风。

二、特征

1、部分建筑物倒塌,伴有刺耳响声。

2、供电中断,洪水成灾。

3、人员惊慌失措,可能造成人员受伤。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一)应急组织

各单位均成立本单位灾害性天气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相关人员(二)职责

①分析灾害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现场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组织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③与本单位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本单位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抢险救灾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视情请示启动专项预案。⑦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三、应急处置

1、首先保证做到在灾害前停产撤人。

2、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通讯未中断时,拨打*818 *8002请求救援;

4、通讯中断时,应以最快速度徒步向上级领导汇报求援;

5、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突击队员投入抢救工作,搜查倒塌的建筑物,营救人员,如道路毁坏伤者无法送入医院,有公司医务人员进行就地抢救;如有条件,立即送入医院进行抢救;

6、通讯、电力中断个人无法行动时,须沉着冷静寻找一切办法通知地面营救人员并尽量在原地等候救援。

三、注意事项

同本预案“预防与预警”

5、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方案

一、现象

1、发现人员晕倒;

2、单独工作失去联系;

二、特征

1、高温下工作时,人员感到恶心、呕吐、晕眩、头痛等;

2、高温下工作时,人员脸色苍白、虚脱;

3、高温下工作时,人员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同灾害性天气现场处置方案)

四、应急处置

1、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阴凉通风地带;

2、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或头部放置冰袋降温;

3、若已昏迷,立即用食指掐压人中穴位使其苏醒;

4、必要时适当口服稍许盐水;

5、若病情较重,及时拨打 “120”急救电话;

6、送医院急救。

6、人身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一、事故现象

1、低压带电设备触电;

2、高压带电设备触电;

3、感应触电。

二、事故特征

1、往往心跳、呼吸停止甚至瞳孔放大;

2、切断电源时,往往伴随照明中断。

三、应急组织和职责(一)应急组织

事故单位成立人身触电事故现场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

成员:技术及管理人员等事故单位相关人员。(二)职责

①分析事故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现场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组织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③与本单位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施救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视情请示启动专项预案。⑦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三、应急处置

1、采用一切安全、可靠的手段迅速切断电源解救触电者;

2、迅速使触电者躺平,且确保呼吸道通畅;

3、若触电者神志清醒,暂时不许其站立或走动;若触电者神志不清醒,用5秒时间观察呼吸、脉搏,并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

4、若触电者无反应,在10秒内采用“看、听、试”方法判断触电者有无呼吸和心跳;

5、若无呼吸和心跳,立即就地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直至触电者心肺恢复或医务人员到来交接;

6、同时拨打 “120”等急救电话;

7、恢复后,立即给者进行用冰帽、冰袋或冷毛巾等手段进行头部降温措施;

8、继续严密监视触电者心肺恢复情况,防止再次骤停并准备随时再次抢救;

9、送医院进一步医治;

10、若触电者较长时间心肺仍无恢复,用不多于5秒的时间把抢救工作交接至医务人员,并继续配合医务人员抢救;同时联系就近医院做好接收触电者准备;

11、对触电者的其他骨折、体表出血等合并伤作相应处理;

12、苏醒者,用不多于30秒时间转移触电者至担架并继续边走边进行心肺复苏,同时做好保暖;

13、继续抢救,直至心肺恢复或达到急救医院。

三、注意事项

(1)本《人身触电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是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积极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2)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职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8、动力系统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变配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供配电系统应急救援预案 ㈠ 全公司失电

值班人员首先断开35kV站内补偿电容器的开关211,再断开10kV线路、变压器断路器,断开35kV进线断路器。来电后,再按相反顺序送电。维修电工要密切配合值班电工及时送低压系统电。

(二)线路故障造成35kV站失电

1、值班电工首先断开补偿电容器,然后送35kV系统电,再送10kV系统电,10kV线路要逐条送,以排除故障线路;立即通知维修电工检修已确定的故障线路。

2、若10kV母线分段运行,首先断开故障段的10kV母线,立即给非故障段母线线路送电。然后查找故障线路,予以检修。

(三)电变故障

正常情况下运行35kV站变,若35kV系统出现故障,值班电工应立即停运35kV站变,合上10kV的站变。

(四)线路故障造成厂区配电室失电

1、值班电工首先断开补偿电容器,然后送10 kV系统电,再送0.4kV系统电,0.4kV线路要逐条的送,以排除故障线路;立即通知维修电工检修已确定的故障线路。

2、若0.4kV母线分段运行,首先断开故障段的0.4kV母线,立即给非故障段母线线路送电。然后查找故障线路,予以检修。

(五)主变瓦斯保护动作

1、轻瓦斯发信号

值班电工首先解除音响,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外部检查。检查包括:油位、油色、油温、气体继电器气体量及负荷量。若外部检查未发现异常现象,可根据气体继电器中气体性质及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结论,判明故障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2、重瓦斯保护动作

值班电工若判断是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的,则变压器未经试验须停止运行。若是因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故障引起的误动作,排除后,变压器继续运行。

3、轻瓦斯信号与重瓦斯跳闸同时动作,并经检查确定是可燃性气体,则变压器未经进一步检查并在试验合格前不许再投入运行。

(六)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

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同时跳闸时,应立即检查差动保护范围内所有一、二次设备、线路,包括电流互感器、穿墙套管以及二次差动保护回路等有无短路放电及其他异常现象。对变压器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有无内部故障,检查直流系统有无接地异常现象等。若判明差动保护动作原因在外部,则变压器可不经内部检查重新投入运行。若不能判明差动保护动作原因在外部,则应对变压器作进一步的检查、试验分析,以确定故障性质,必要时对变压器器身进行检查。若气体保护与差动保护同时动作,断路器跳闸,一般是变压器内部发生严重故障,变压器须停用。

(七)变压器过电流保护动作

断路器跳闸,应根据信号显示情况、相应断路器跳闸情况、设备故障情况等综合分析判断,进行相应处理。若过电流保护动作断路器跳闸,而气体、差动也有动作,则应对变压器本体进行检查。若发现明显故障特征时,不可送电。

(八)变压器冷却系统异常

查看冷却风扇、电气线路是否损坏,变压器油温、油压(或油位)变化、气体保护动作情况,要密切注意负荷情况。若冷却系统故障处理需要较长时间,而变压器负荷又很重,应考虑某些负荷限用调整。

(九)变压器分接开关故障

若发现变压器内部有放电声,电流表指示随响声发生摆动或轻瓦斯发出信号,以及经检查发现绝缘油的闪点降低,氢、烃类含量急剧增加。而CO、CO2含量变化不大时,基本上判定是分接开关发生故障。若发现变压器电压、电流指示反常、温度上升、油色及声音发生较大的变化,应立即取油样做气相色谱分析。若鉴定为分接开关故障时,可试切换到完好的档位。测量直流电阻合格后暂时运行。事态严重应立即停用。

(十)变压器异常气味

运行中的变压器,某些部件或局部放电过热,会产生一些异常气味,应查清根源,予以适当的处理。

(十一)变压器过负荷

变压器过负荷时,电流表指示会超过额定值,有功、无功表示也会增大。先查明是那部分出线引起的,必要时设法调整、转移、限制某些负荷。若属于正常过负荷,可根据过负荷的倍数确定允许过负荷时间,若超过时间,应立即减小负荷。若属于事故过负荷,可根据过负荷的倍数及时间允许值减小变压器的负荷。注意加强对变压器的运行监视。

(十二)变压器套管闪络放电

发现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用处理。

(十三)变压器喷油、着火

变压器喷油时应立即停用,做进一步检查处理。变压器着火时首先断开电源,停用冷却系统并迅速使用灭火装置灭火。如果是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着火,切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爆炸。

(十四)变压器油位过低

变压器缺油时应及时补油。若因大量漏油使油位骤降,低至气体继电器以下或继续下降时,应立即停用此变压器。

(十五)变压器油色异常

抓紧分析,必要时停用此变压器,做进一步检查。(十六)变压器油温显著上升

检查负荷及冷却系统是否正常,温度计有无问题。若判明变压器内部故障,则需进行器身检查。(十七)变压器声音异常

若变压器声音变大或变得很不和谐,或出现前所未有的特殊声音,即视为异常现象,应抓紧分析处理。

(十八)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熔丝熔断

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熔丝的三相或故障相已熔断,可拉开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的隔离开关进行处理。

检查二次侧熔丝是否熔断,若二次侧熔丝未熔断,可视为故障发生在一次侧,若二次侧熔丝也熔断,可更换符合规格要求的熔丝,然后试送电,若送电后一、二次侧熔丝再次熔断,表明二次回路内确有短路故障,需进一步查找故障点。(十九)电压互感器过热、冒烟、喷油

电压互感器过热、冒烟、喷油,可视为电压互感器内部故障比较严重,此时不允许用隔离开关切断电压互感器,而应使用上一级断路器将其退出运行。(二十)电压互感器声音异常

异常声音发展严重时,应使电压互感器退出运行。(二十一)电压互感器套管闪络放电

电压互感器套管表面污浊严重或瓷件有裂纹及破损,遇到系统出现某一种过电压时,套管极易闪络放电。出现这种情况,电压互感器应退出运行。(二十二)电压互感器渗漏油

电压互感器渗漏油严重时应退出运行。(二十三)电压互感器油位过低 电压互感器油位过低时应及时补油。(二十四)电压互感器电压指示异常

若电压表指示两相电压升高,一相电压降低或为零,则表明系统发生一相接地。若电压表指示两相不变,一相降低较多,则表明电压降低相的一次或二次侧熔丝熔断,或二次侧回路断。

电压表指示两相或三相均高,且声音异常,则表明系统可能出现谐振过电压。(二十五)电流互感器内部声音异常

发现电流互感器异常声音加重时,尤其是听到严重的放电声,应立即停止运行,检查处理故障。

(二十六)电流互感器过热冒烟

立即退出运行。查找是一次负荷过大、一次侧接触不良、二次匝间短路、二次开路等原因,进行故障处理。(二十七)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观察电流表、功率表等仪表指示,电流互感器声音、气味、是否发热及有否放电声等。首先应考虑解除可能误动的保护。若能停电处理的应尽量停电处理,暂时不能停电的应尽量减小电流互感器一次负荷电流。要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具,在就近的试验端子上,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短接起来,然后再处理开路点的故障。(二十八)油断路器油位过低

因为油位过低,灭弧能力已下降,所以发现运行中油位过低时,按下列步骤处理,禁止急忙将其断开。

1、发现油位过低后,可解除保护跳闸压板或取下断路器操作回路熔断器芯子,确保断路器不再自动跳闸。

2、将该断路器回路的负荷电流尽量减少。

3、如果因故该负荷电流降不下来,而又急需该断路器退出运行,此时,可先切断其上一级断路器,然后拉开缺油的断路器,再恢复上一级的断路器运行。

4、布置保证工作安全的各项措施,检查处理故障断路器。(二十九)油断路器油质炭化

油断路器油质炭化后,不能再继续运行。处理步骤与油位过低的处理基本一样。

(三十)油断路器过热

断路器过热时,可以看到接线板颜色异常,可以嗅到焦臭味,甚至这时油位也可能上升。当然这时绝缘油和绝缘材料也可能受到破坏,如此持续下去是很危险的,应立即减负荷运行,并抓紧准备停电检修。(三十一)断路器绝缘闪络或断裂

发现断路器绝缘闪络放电应立即退出运行。发现断路器绝缘断裂,应立即采取解除保护跳闸压板或取下操作回路熔断器熔丝等方法,使故障断路器不能自动跳闸,以防故障更加扩展,引发更大的事故。这时可利用上一级断路器切断负荷电流,然后拉开故障断路器及两侧隔离开关,再恢复上一级断路器的运行。(三十二)断路器声音异常

若断路器合闸或分闸时,其内部传出异常声音,则说明断路器将发生故障,尽快使其退出运行,并拉开其两侧的隔离开关。断路器处于分闸位置而放电时,在拉开隔离开关时可能产生电弧。因此,可设法将上一级断路器停电后,再将故障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拉开,脱离电源,予以处理。(三十三)断路器电动合闸失灵

电动合闸失灵,将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拉开,查找电气回路、操动机构、传动机械三方面的原因,予以排除。

(三十四)断路器操动机构分合闸线圈烧毁

为防止烧毁合闸线圈,操作时发现合闸接触器保持时间异常,应迅速取下操作回路熔丝,断开合闸电源,然后进行检查处理。

为防止分闸线圈烧毁,操作时发现分闸线圈长时间带电,应迅速取下操作回路熔丝,然后进行检查辅助接点通断情况,进行处理。(三十五)断路器突然跳闸

经检查,确属于误动作,而该断路器所带负荷又不宜长时间停电,应抓紧时间合闸送电。若并非误跳,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送电。(三十六)断路器跳闸时喷油冒烟

断路器跳闸时喷油冒烟,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解体检修。特别要检查处理好触头烧损,灭弧室清洗,以及更换合格的绝缘油,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三十七)隔离开关过热异味

运行中的隔离开关过热甚至发出异味,若接触部位温度达到80℃时,应立即减少负荷或将其退出运行。

(三十八)隔离开关分、合闸失灵

隔离开关分、合闸失灵后,切忌硬拉硬合,以免事态扩大或导致严重的事故。要查清故障部位,操作时可适当借助安全用具轻轻敲击。(三十九)避雷器声音异常

避雷器声音异常,应立即退出运行,更换合格品。(四十)避雷器引下线或接地线烧伤断线

发现避雷器引下线或接地线烧伤断线时,应尽快退出运行,予以处理。(四十一)避雷器爆炸

避雷器运行中突然爆炸,若尚未造成系统接地时,可以拉开隔离开关。若爆炸后引起系统接地时,则不得拉开隔离开关,而应拉开相关断路器退出运行,然后,再拉开隔离开关。(四十二)电容器渗漏油

发现电容器渗漏油时,应尽快处理或更新。(四十三)电容器外壳膨胀(鼓肚)

发现电容器外壳膨胀(鼓肚)应及时停止运行,予以更换。(四十四)电容器爆破喷油起火

发现电容器爆破喷油起火,如断路器未跳闸,则应立即拉开断路器,然后进行放电、灭火。

(四十五)电缆头套管闪络破损

发现电缆头套管闪络破损,应立即停止运行,以防故障扩大造成事故。(四十六)电缆机械损伤

发现电缆遭受外力机械损伤,根据现场状况进行鉴定,或带缺陷运行,或立即停电退出运行。

(四十七)导线的短路与损伤

导线损伤若不严重,可酌情采用敷线补修的方法予以处理。如有必要,可对受损的某段导线进行更新。(四十八)导线接头过热

发现导线过热,可设法减负荷,继续监视运行,并根据发展情况,安排处理。(四十九)触电急救

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抢救。现场的主要救护方法是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法。

第八章 条件保障措施

一、器材与经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救援器材装备(如通讯器材、救援器材、防护器材等),落实对各类器材的保管、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公司应保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经费。

二、人员: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相关的安全职责,并履行义务。

三、建立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动力站房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任务。

2、检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3、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救援工作。

5、奖惩制度:在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时,同时总结评比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

第九章 培训和演练

一、培训与演练

根据不同人员确定培训内容。对操作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工作现场有哪些危险源,各种信号的含义,防护和救援用品的使用,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对待各种事故如何进行现场处理,自救与互救的能力等。对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含义,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等。

每年定期组织进行训练和演习。

二、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对危险源及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定期检查,以验证应急救援系统的科学性、有效性,在实践中提高组织指挥水平,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并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三年重新编写一次。

第十章 附件

一、预案备案部门:公司制造中心。

二、制订与解释:本预案由动力车间制订并解释。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篇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在任何地方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塔吊吊篮上下,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6.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重在现场 篇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指出, 全国建筑行业伤亡事故正呈高发频发态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统计消息也从一个侧面证实, 今年7月1~5日短短的5天时间内, 全国各地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9起, 造成13人死亡。这一数据还不包括因各种原因尚未及时上报的、隐瞒不报的。

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指出, 经过初步分析, 近期频发的建筑业事故, 主要暴露出的问题: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 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一些建设工程没有纳入政府行政监管范围, 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 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四是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实, 安全操作技能和防护常识缺乏。

这些原因是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实际上, 造成建筑业事故频发的原因与建筑业本身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 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着人员流动大、立体交叉作业多、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作业点多面广等不利因素。其次, 建筑施工活动是在在大范围内分散进行的施工作业, 施工现场往往是多工种、多工序同时作业, 工种、工序之间需要配合, 各种建材、器材设备往返调度, 控制难度极大, 更何况同一施工现场, 往往有几个乃至十几个施工队伍共同施工, 互相之间必然产生影响。此外, 施工作业还存在着劳动力密集、连续高强度作业、露天施工多, 直接受风、雨、雷、电等自然界因素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 施工活动、贮存、运输、吊装, 与工人生活区不能明显隔离, 工人休息环境也很差。再加上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多是农民工, 这些人进城后, 往往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只是经过很短的安全教育培训后就匆匆安排上岗, 因此缺乏必要的操作技能、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违章作业比较严重。

除此, 建筑业事故频发还与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不无关系。我国规定, 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督的主体, 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但在现实中, 两个主体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一些地方领导只重视发展经济, 轻视安全生产, 模糊地认为安全生产是企业内部的事, 应由企业自己负责;一些地方相关部门虽然进行了监管, 但却流于形式, 往往不深入现场查看, 满足于在会议室、在酒桌上听汇报, 结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政府监督作用。

另一方面, 在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中, 绝大多数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是固定的, 而具体从事施工活动的则是不固定的项目部或分包工程的各个施工队, 项目一结束, 项目部和施工队就解散了。从而导致许多分包企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现场安全员既是技术员, 又是施工员, 身兼多职, 现场安全管理无法落实, 施工管理混乱。再加上项目部和各个施工队, 关注的是工程进度, 在施工中纷纷抢速度、赶工期、拼体力、拼设备, 片面追求短期效益, 从而导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建设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 今年4、5月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连续发出通报通知, 要求明确职责, 落实责任,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实际上, 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 不外乎人员、物品、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出了问题, 因此, 要想遏制建筑施工现场事故多发势头, 首先就要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特点,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要求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 切实承担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将每天的工作任务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每一个操作人员, 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装备, 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 提高现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至于如何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可以学习借鉴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推行的安保体系建设。近年来,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摸索并实施了一个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该体系主要参照ISO9000认证的方法, 突出了对施工现场“人、机、物、料、环”5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体系要求项目部工作应围绕工程开工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事先进行策划评估, 强调每项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控制, 包括安全设施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和分包方的控制, 从而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实施了全面管理。安保体系特别强调应针对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施工技术和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等实施安全识别, 识别出危险点、部位和过程, 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 实现了“预防为主、把握重点”的安全生产要求。

同时, 安保体系标准运用的16个安全管理要素和持续改进的措施 (PDCA循环) , 能及时地发现并消除现场存在的隐患, 从根本上消除了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可能带来的进一步危害。体系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和审核活动, 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合格项, 根据立项、整改、复查、销项的原则, 实施封闭管理。做到了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不使用、不合格的过程不通过、不安全的行为不放过。对重复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不合格项, 体系要求必须调查不合格原因, 制订出详细的整改及防范措施, 并限期进行整改。

经过实践检验,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 是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有效地措施。

加强工人劳动技能培训

有了现场安全管理, 并不能一劳永逸。遏制建筑施工现场事故多发势头, 还要适应新工艺的变化发展, 加强现场工人的劳动技能教育培训。

从建筑施工工艺来看, 近年来, 建筑施工领域已经从传统的手工操作逐步转向了机械化、专业化作业。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大量采用, 建筑施工工艺也不断随之变化。如高层建筑的不断出现, 就必须以塔机代替以前的井字架施工。深基础施工的广泛存在, 使人工挖孔桩逐渐退出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冲孔桩、沉管灌注桩、预应力管桩的应用;大面积地基作业, 也增加了边坡支护工艺, 还有旋喷、摆喷、臂沥灌浆方法等固结地基的工艺;就连过去一个简单的脚手架工程, 现在都出现了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以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

这些新工艺的出现, 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 另一方面也必然提出了新的施工要求, 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 要及时加强现场工人的劳动技能培训教育。

现场工人的劳动技能培训, 要针对不同的岗位、工种, 进行专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 培养具有特定职业技能、适应特定岗位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就像对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的岗前教育一样, 使受到劳动技能培训教育的现场工人, 能适应新情况、掌握新技术、采用新方法, 来完成现场施工任务。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力避那种典型的封闭式教育模式——工人坐在教室里, 听培训教师授课, 没有经过实际操作锻炼, 对工作岗位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感性认识不深, 或者是浅尝辄止, 不熟练, 学习下来以后, 现场工人的学习成效与实际操作技术还是“两张皮”。

现在, 新工人进厂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 两者有明确的区分。因此, 只有在劳动技能培训教育的基础上, 再来谈现场工人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再来开展有针对性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教育培训, 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才能不断提高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现场安全监督查处

遏制建筑施工现场事故多发势头, 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现场安全监督, 严格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首先要查处挂靠施工行为。对每一项工程, 政府相关部门都应从招投标开始, 严格审查承建资格, 不准超范围施工。对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 可在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将注册项目经理资料登记备案, 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 不得再参加下一工程投标, 以此来限制施工企业无限制地承接工程任务, 给某些资质不够, 信誉不好的个体私营挂靠单位钻空子。其次, 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 一经查出要坚决严肃处理。

同时,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就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严厉打击无资质及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行为, 并加强对施工现场农民工的管理, 改变目前由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序状态。

7.预防和远离生产安全事故 篇七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平均起来每天要发生1387起,死亡278人,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虽然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是绝对数仍然非常高。去年,我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557起,死亡4202人,这两项指数还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数。因此,如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天,围绕预防和远离安全生产事故这个话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共求安全。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很短暂甚至是瞬间的事情,但其所造成的危害是深刻而长久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其危害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4个方面:

1、对个人而言:健康和生命是追求理想,成就事业的基础,一旦发生事故而导致肢体残损,疾病缠身甚至失去生命,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对个人来说其影响是最直接、最严重的。

2、对家庭而言:个人是家庭的一员,任何人对他的家庭来讲都是唯一的。生产者遭遇安全事故,不但可能使家庭丧失经济支柱,带来沉重的负担,也给家庭成员的感情带来严重的伤害。一个背负沉重债务包袱和残缺的家庭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3、对企业而言:发生事故则预示着面临巨大的损失,影响生产,损害声誉,严重则导致企业破产关闭,相关负责人甚至还要面临法律的惩罚。举个例子: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3.44万元。事后,该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矿长郝英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没收了该矿非法生产销售煤炭所得1314.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2629万元,两项共计3943.5万元,并依法吊销了该矿相关证照、实施关闭。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发生事故的代价是十分巨大的,特别对于那些重特大事故,很多企业本身根本无法承受。

4、对社会而言:事故的发生容易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增加,激发矛盾和冲突。一个事故频发的社会,必定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强调发展固然没错,但很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甚至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部分监管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于一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及时,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难度大,处罚过轻。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弱化,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也存在着严重不足的情况,使监督检查不到位。例如: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这两起事故有个共同的特点,其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严重失职。应当说这样的例子是非常多的。

三是不少员工缺乏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很多生产企业的一线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再加上企业没有组织他们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缺乏相应的应急技巧,难以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

四是我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但是目前国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安全生产立法显得滞后,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约作用十分有限,对那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业主缺乏震慑力。因而我国目前企业的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企业的自律行为,其安全管理效果因企业素质特别是经营者的素质不同有着巨大差别,这是当前各类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预防和远离生产安全事故

(一)突出重点抓教育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说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真正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多。而所谓的“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生产管理者和职工。因此,我们要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点来抓。

首先,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连,而且与自己的利益也紧密相连,因为一旦出了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严厉处分,自己的前途也随之毁于一旦,人生价值的体现也将受到影响。

其次,作为生产者要做到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让从业人员和群众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危险因素,树立起“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关键时还要有对不安全的生产环境说“不”的气概。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树立安全监督意识

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搞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监控职工安全生产;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设备的更新,要监督企业对日常的作业程序、操作规程进行深入检查和修订,并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防止任由员工按“老经验”“老方法”盲目操作,从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还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靠法制。要加强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规章、制度都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法令的约束和监督。作为企业,应当强化遵章守法意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的轨道;作为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更应当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加强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应当说,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党政及职能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整体联动才能抓好。今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对此,我们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让“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个人的脑海。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八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建设单位的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责任。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项 目 名 称 及 内 容:湖锦酒楼正银店土建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甲方)联系人:王志祥

1、乙方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武汉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

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指派杨桥学作为安全负责人。

2、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

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机械、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3、乙方应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乙方按照武汉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

生产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乙方施工中注意保护地下或梁板中预埋设施(如光缆、各种管线、设备等),不得随意破坏原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可书面向甲方联系人获取。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区域消防通道畅通。有消防措施、制度,在易发生火灾地区,重要部位(办公室、机房、配电房、厨房等)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7、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

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等经济责任和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武汉市有关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9、无任是否发生经济合同或工程施工费用的支付,本责任书一经签字(盖

章)均予生效。并不免除经济合同中乙方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后,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同时本责任书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9.电力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及规定,真正地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提高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以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安全生产,结团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

2、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谁水平。

3、工作目标

1、在此项目施工现场杜绝各类生产事故,消灭影响加大的重伤或未遂事故。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六个100%”要求。

3、施工现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

4、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保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在一楼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

为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所有负责人应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紧急情况能随时联系。

5、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深基坑开发挖前先采取井点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最深度以下,以防开挖时出水塌方;

2、材料准备: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护坡,为防止基坑出水,准备2台抽水泵,随时应急。

6、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为防止物体高空坠落,时刻组织人员人员检查安全网是否牢固,如发生松动部位应立即加固。

2、建筑物周围挂牌示意,靠近时注意上下左右观看。

3、时刻教导靠空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向下扔东西。

4、有确实需要向下扔东西,要确保下面有人看守,并注意安全。

7、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大型机械旁边挂牌示意,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等。

2、告诫现场施工人员,非机械操作工务必远离机械,防止发生伤害。

3、经常给现场人员讲解机械的危险性,使他们意识到危险性。

8、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电源处挂牌示意

2、电气工长及电工人员经常检查电线线路,如发下线路有胶皮老化或脱落的,要及时作出处理。

3、开关电闸之前一定要确保是否有机械在用电或维修,防止放生意外。

9、食物中毒、传染疾病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各食堂卫生情况,严格控制食物素菜的来源,并检查其票据。

2、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食用扁豆等禁止蔬菜。

3、定期检查职工宿舍,告诫员工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病原滋生。

4、项目上的各种垃圾要尽量做到及时归类,且日产日清。

10、消防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现场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3、绘制现场安全设施、器材平面图。

4、执勤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进行巡查。

5、保安按规定对进出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严格盘问检查。

11、应急响应

1、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现场经理担任组长,生产经理,项目技术总工及安全员,各施工队队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效有力地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现场经理作相关辅助工作。

2、如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架子工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现场清理由外包队管理者组织有关职工协助清理材料,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被砸人员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失,将伤员送进最近的医院河北中医学院附属平安医院。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写出报告,包括事故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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