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共11篇)(共11篇)
1.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一
摘要:为了在市场环境的变化之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我国财政部对颁布于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进行了相关修订工作,并组织发布了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准则将于201月1日起自我国正式施行。基于此,本文在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新旧两准则的区别与联系。
关键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 区别 联系 比较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与会计核算。事业单位新准则对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由原来的11章47条,修订为12章68条。同时,在增加了21条新规定的同时,还新增了“财务监督”章节。新准则的前身是19发布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此次修订,维持了原准则的基本框架结构,针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关完善与修订,新准则的内容基本为以下几大类: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核算基础;一般确认计量原则;会计要素定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项目分类及构成;财务报告等。
财政部发言人于12月13日对外公布,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制度调整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主要为:第一,在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进行制定;第二,新准则在原有基础上,兼顾决策有用的同时更加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第三,会计核算基础被更加合理的予以界定;第四,事业单位专属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得以强化;第五,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进行了重新规定等。以下内容中将称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新准则》;年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旧准则》。
一、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比较
(一)适用范围的改变
《新规则》与《旧准则》都明确规定,本准则将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然而,根据我国年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事业单位的划分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三个类别,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国政府今后将不再对后两者类型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批准设立。也就是说属于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或者转为企业类型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执行《新规则》。
(二)资产相关改变
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新准则》中规定,核定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时,以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情况作为主要依据。有利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协调配合。
此外,《新准则》中对资产的概念和特征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资产分类和固定资产标注进行了相关调整。同时,对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也有所增加。详见表1。
(三)收入相关改变
关于收入部分,《新准则》将原有的“财政补助收入”修改为 “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且对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明确。其一,财政部门拨款强调了“同级”概念,有效规避了对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款的重复计算问题;其二,用“各类财政拨款”代替原有的“各类事业经费”。 扩大了事业单位收入范围,将住房改革、社会保障、基本建设等财政拨款统一纳入了收入范围,使得事业单位收入的内容更完整与全面。
(四)支出相关改变
1、改变了原有事业支出的概念与内容
《新准则》对事业支出范围进行了扩充,将住房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所有支出项目全部纳入其中。同时还对事业单位支出进行了重新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新准则》还通过新增条文,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对单位的各项支出纳入统一预算,并且对支出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2、原有支出分类基础上新增“其他支出”
《新准则》在原有支出分类基础上,新增加了“其他支出”,改变了原有的之处分类无法对事业单位支出不足进行全面反映的问题,能够对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进行充分且正确的反映。《旧准则》对相关支出的实际核算也没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事业单位支出的实际核算出现多种情况,而《新准则》对此也进行了相关改变。
3、重点对支出管理进行了修订
对支出管理更加强调了其特性,即合规性、效益性、真实性和绩效性。《新准则》中规定,专项资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还应对“政府采购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严格执行,《新准则》对支出核算与管理还提出,在事业单位内部应树立成本费用和投入产出意识,以及经济核算观念,要加强“经济核算”,目的是促使事业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新准则》还对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做了相关补充性规定。
(五)对于事业基金的规定
《新准则》中把“结余”部分拆分成“结余”和“结转”两个方面。另外,《新准则》中第三十一条中,要求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基金管理,对基金规模严格控制,严守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超出规模的支出。这条规定可以有效的限制事业单位支出规模过大的情况,要求其事业基金能够与单位的年度预算紧密关联,严禁出现支出无度或者基金数量出现负数的情况。这条规定进一步强调了事业基金对于事业单位的约束作用,强调其与单位年度预算相关联的思想,要求单位管理人员能够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充分体现事业基金的作用。
(六)对于财务报告的修改
《新准则》对于财务报告中的个别项目也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对于之前事业单位的“经营成果”一项进行了修改,由于事业单位一般都为非营利性机构,经营的也多为公益事业,因此将该项目修改为“事业成果”。二是针对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设定了专项的表格——“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三是“结转”、“绩效考评”等科目新增到财务报表中。四是对于财务报表的分析,取消了过去对于经费自给率的分析计算,而增加了对于单位人均支出的分析比率以及单位预算基金的利用效率比率。
(七)新增设了关于财务监督的相关条例
《新规则》一改过去“重实质,轻监督”的痼疾,单独设立了一章“财务监督”,强调事业单位对于财务监督的重要性,规定了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监督的方式方法和监督的目的以及效果,首次提出接受外部监督的要求,明确建立财务监督体系的规定。这可以说是对过去准则的一种质的突破。
2.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二
(一) 会计科目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会计核算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已基本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传统的现金公务消费模式已被公务卡消费所取代, 用额度代替现金, 用指标进行预算管理是新财政管理体制的最大特点。原有的库存现金在实务中已经被零余账户用款额度代替。在新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后,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都没相应的会计科目满足事业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会计核算。
(二) 未能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的实际价值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非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一律以账面原值列报反映, 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也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但在实际工作中, 只要使用固定资产, 就会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的产生, 这些都会引起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账面原值的偏离。由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基本归国有资产的范围, 在处置前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这就导致了很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虽然已经毁损, 但由于审批程序的复杂, 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置, 在账面上仍旧列示固定资产的原值。这样不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也无法准确及时的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的实际价值。同样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不进行摊销不计提减值准备, 直接按原值在账面反映, 很多情况下造成账实不符。
(三) 旧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报表体系不完整
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会计报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事业支出明细表, 而没有对会计报表附注部分有太多的规定。另外资产负债表属于静态报表, 按旧的会计制度规定, 资产负债表主要有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要素组成, 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 以左右两边平衡的格式反映事业单位年度及各月的财务状况, 这样的结构主要是根据事业单位一年只结转一次收入和支出。虽然, 这种特殊结构的资产负债表是由账簿结转的原因而形成的, 但是五个要素的资产负债表不能真正反应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而且在结构上与我国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不一致。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一) 新增会计科目可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会计核算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新增了会计核算科目。其中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本科目主要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进行核算。在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在购买商品、劳务时, 借:材料 (事业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果属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 还要记, 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在年终收到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在下年初恢复额度时, 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另外, 还要特别注意在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时, 根据两者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当在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 新增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但不包括文物文化资产。折旧与摊销的计提能够反映资产因使用消耗而发生的减值状况, 从而可以使事业单位真实体现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还规定了对折旧和摊销“虚提”的新的处理方法, 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计入支出, 而直接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一创新性的处理方法考虑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要, 既不影响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口径, 也可以及时反映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所发生的资产价值的减值情况, 有利于事业单位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 并为事业单位的内部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的会计数据。一直以来, 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核算都是按购入时的历史成本入账, 没有考虑日常的折旧和减值因素, 造成固定资产在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账面价值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对固定资产实行了计提折旧, 这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这一核算方式的改变, 不仅符合资产负债表观, 而且与当前事业单位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公共财政体制等各项财政改革工作相统一。
(三) 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发生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情况下, 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原则, 并对于一些会计科目进行了重新的定义。首先, 关于资产要素。新制度重新定义存货成本, 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等, 更加准确计量存货成本。对于盘盈的存货, 引入公允价值计量, 使其按市价或类似存货的成本确定存货价值。对于应收账款、应搜票据等应收款项, 新制度规定对于逾期三年没有证据可收回的款型应予以销毁。对于资产类, 新会计制度提出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更加准确和真实的反应资产的实际价值。其次, 关于负债要素。新会计制度对负债进行了重分类, 根据流动性分为流动性负债、非流动性负债;按时间长短将借入的款项分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主要核算事业单位负债在一年以上的包括融资租赁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等, 短期负债主要核算事业单位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一年以内的负债。最后, 关于收入支出要素。对于收入要素, 新会计制度只取消了专项拨款, 将利息收入并入其他收入的范畴。而对于支出要素的变化相对较大, 新会计制度将支出分为财政性支出和非财政性支出, 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同时还增加了包括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税费支出、捐赠支出、资产处置损益等在内的其他支出项目内容。
(四) 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报表体系更为完善
新会计制度在完善财务报表体系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新制度重新界定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内容, 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理顺了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层次, 有效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此外, 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加强了对财政拨款收支结余情况的披露, 满足了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其次, 对各张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进行改进。新制度将原来的“资产+收入=负债+净资产+支出”改变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更加符合会计基本原理, 而且方便核算。同时, 将资产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列示, 负债按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列示, 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另外, 新会计制度将收入支出表的格式由横式改为纵式, 将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结余采用分块分步的方式列示出来。最后, 新制度重视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旧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附注, 仅在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内容时有所提及, 但实际工作中几乎不受重视, 新会计制度对报表附注有了明确规定, 要求事业单位就能够影响会计报表理解的重大投资、借款、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等重大事项做出说明, 有效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的完整性, 同时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三、结语
随着事业单位不断地改革发展, 财务管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与完善, 对资产与负债有了重新的分类, 有效加强了资产负债的价值管理, 有利于事业单位合理应对财务风险。同时新制度增加了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更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 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的附注部分有了明确规定, 较好地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 有效地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因此, 从以上对我国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比较分析, 可以看出新会计制度对我国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参考文献
3.公立医院新旧会计制度之比较 篇三
摘 要 2011年7月1日,在对1998年《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后,卫生部与财政部于2010年12月31日联合出台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并首先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并且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规范了不同级别、不同类别进行独立核算的医院的会计核算规定,制度内容包括了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各种专科医院以及门诊和疗养院等。本文将对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会计制度的创新进行分析。
关键词 医院新会计制度 医院旧会计制度 比较
医院会计是医院经济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记录、核算,反映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达到促进医院业务工作开展、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合理分配医院结余的目的。而随着医疗卫生体制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医疗机构的运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也更加复杂,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准确核算反映财务信息,满足各方面管理监督的需要。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在2009年8月与2010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它是在将近2年的时间里,对《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的讨论并结合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而最终形成的。2011年7月1日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2012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施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深度解构了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全面考虑了当前的医院会计工作的具体问题与情况,在多个角度的理念融合下最终完成。继承了旧会计制度的优点,并进行合理的创新,对于现代医院的会计制度具有高度的指导意义。
一、医院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
医院购置固定资产的过程即是流动资产转化为非流动性资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引起实物资产的增减。但在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对相关科目的核算只涉及到医院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内部转移的经济运行模式,对人为地在医院净资产内部进行的再次转移无法涉及,从而导致医院固定资产净值不明,因此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出的净资产不能充分反映所有者权益,医院当期乃至全年的收支结余失实。另外,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会导致净资产的虚增,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盘亏时,才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平时不记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导致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耗或减值无法反映,资产负债表中也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原值,还会导致医院虚增资产。当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较大,所提出的修购基金不够时,医院会计制度没有对应的处理办法,使得“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科目余额为巨额赤字,严重虚减了医院的净资产。
2.缺乏公益性会计科目
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体现公益性方面有明显的缺失。首先反映在没有公益性类的科目设计,不能提供任何医院公益性的会计信息,从而无法体现医院任何的公益性性质。而在现实生活中,医院尤其是非盈利性医院,不论是公有制还是多种所有制性质的,都具有承担救助“三无病人”,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国家自然灾害抢救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目前医院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还未形成有效责、权、利相对称的补偿机制。
3.净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
医院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待分配结余,但无法反映医院建立时投入的资本金和运营期间产生的留存收益,且因为长期未计提折旧导致的虚增资产,这样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不利于考核单位负责人的业績,也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同时,“专用基金-福利基金”科目支出在净资产中核算会虚增医院的净资产。
二、医院新会计制度的革新
1.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深入程度
本次会计制度改革,“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在制度中明确了实施方法,明确了医院中收入、费用、负债、资产与净资产等会计要素。现有的会计制度中,医院会计核算中仅仅在制度层面上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具体的实施方法均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原则和规定为标准进行会计工作。而事实上,医院与通常意义的事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医院在自主经营中对成本核算有更高的要求,要以成本核算作为基础完成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权责发生制的采用有一定要求,但具体的会计制度却是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框架的。因此,权责发生制在医院中的具体实施较为困难,没有合理使用待摊费用等,也无法准确区分权益性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会计信息不能满足成本核算精细化的要求。所以,在成本核算中权责发生制的明确实施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由于修购基金的取消,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明确了资产负债的结构与发生。旧的会计制度中,修购基金的计提是以医院的收入或者结余作为基础的,与固定资产的价值没有直接的关系(修够基金的提取是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一定比率为基础的,在提取修够基金是不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这种计提方式抛离了固定资产的本身价值,导致计提与固定资产价值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甚至超过固定资产本身的价值,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而且之前,对固定资产没有折旧的计提,医院账面中只有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医院资产的负债表与资产负债率的准确性受到极大的影响。
2.科学界定收支分类,体现医院公益性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疗收入类取消了药品收入,加入了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那么这一变革充分体现了医院要降低药品盈利的模式。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更为合理的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原则。医院的责任是救死扶伤,尤其对于非盈利性的公立医院来说,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大。药品价格一直是医药改革的重点问题,弱化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就是在减轻患者的看病成本,是对医院公益性质一种非常好的体现。除了在弱化药品收入外,本人认为还应该单独设立公益性科目,如“公益性支出”会计科目。以便医院在承担救助“三无病人”,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国家自然灾害抢救能够更加积极有效的发挥自身的职责。
3.收支与会计科目的变革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也对实务工作进行了变革。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收支的反映更全面,设定的会计科目实用性也更强。医院是作为医、教、研三位一体的整体而存在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收支管理中不包括科教资金,科教资金划入往来款或专用基金管理中,影响了医院收入数据的完整性,医院收支的真实情况无法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大收大支”概念进行了确定,将医、教、研分类处理,在收支管理中纳入了科教项目。
在整体经济发展的环境中,与医院外部经济环境相适应,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和新增。新医院会计制度将药品与医疗的会计核算作为整体的会计科目,与医院实际的需要更加符合。药品管理是医疗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和医疗的分开核算具有不合理性,并且管理费用的人为分摊方式对医院收支结余的准确度也有很大影响,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更加合理一些,与国际惯例相符合。新制度下报表体系更加完整,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制度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三、结语
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对旧制度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是在经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来的更加符合当下医院运行模式的一种尝试。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否能有效的适应社会的需要,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考验。
参考文献:
[1]财务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通知.财会[2011]5号.
[2]苟红岩,韩云,温薇.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问题的研究.中国证券期货.2011(5).
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篇四
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39项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后做出的一次重大改革,顺应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结果,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已正式建立。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并积极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较大,将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及如何保证新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基于此背景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会计信息价值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改革背景
会计准则的修改,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
我国原有的会计基本准则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第一次重大改革,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来财政部又相继制定并发布了13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些会计准则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发挥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在过去十几年里的飞速发展,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款也开始出现调整。1999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会计法》,2000年,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另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原有的会计准则也需要随之修订。
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的趋势最近几年日益明显,自2005年1月1日,已经有90多个国家表示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是需要首先在会计准则上国际化。
在国际贸易中,欧盟不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差异较大。在中国一些应诉反倾销的企业当中,也屡屡因为会计制度不接轨而失败。会计准则没有和全球接轨,以及缺乏熟悉相关领域的会计师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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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
在资本市场上,随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也对会计准则向国际接轨提出了要求。
当然,在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也还是在很多细则上保留了中国特色,如: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二、新会计准则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施行,以后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新审计准则体系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由于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迈出了我国会计准则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然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并不是完全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是采纳其基本原则,并将其融入到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是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我国会计体系,从而更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实用性。
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新会计准则体系既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这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会计信息打下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和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新会计准则在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前提下,充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有力地促进中国吸引外资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今年多次对我国的会计改革取得的进展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或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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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由于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对我国引进外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此外,我国企业境外融资时,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大大增加了报表转换成本。以中国石油为例,由于执行中国、国际和美国等三套准则,不同准则财务报告的调整工作量巨大。采用一套准则后,将大大减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量和披露信息成本,减少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障碍,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
会计准则的国际接轨,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
三、突出变革
(一)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以历史成本作为会计计量基础。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准则规定允许采用其他会计计量基础的,也可以采用其他计量基础(即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但应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原会计准则只规定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属性,没有明确规定其他计量基础,新准则扩大了计量属性的范围。
“公允价值”的引进是此次准则修改的一大亮点。新会计准则不仅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而且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但在其使用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有一定保留。为避免其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新准则规定只能在符合条件下的特定资产或交易中使用,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直接或间接隐含在金融工具中的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估计;公允价值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债权人对企业的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评价,从而有助于其作出正确的决策。
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由财务会计目的决定的。按照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提法,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而会计信息要对决策有用,就必须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来讲,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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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而历史成本信息更多地反映“过去”而非将来,可以与“损益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可靠性,但相关性要差些。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相对较差,而且在估计公允价值时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成本,会使少数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就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如果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是利润,但这都是虚的。所以我国应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属性的多样性为企业更加合理地确认会计要素的金额提供了前提条件,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选择使用。
(二)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原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对存货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可予以资本化(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原准则无此规定。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体现国际趋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先后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原材料存货的价格。当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采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反之亦然。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由于存货的实物管理一般是“先进先出”的,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真实地反映存货流转。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则成本增大,利润减少,虽然能够减少所得税,但又导致较低的净收益,影响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进而影响了以净收益为基础的各种奖励和报酬。因此,从内部管理及业绩评价的角度出发,采用先进先出法更为合理。
另外,对于存货借款费用,特别是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可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和会计利润。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原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如果以后该资产价值回升,使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计提 4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的减值损失允许在已计提的范围内转回。
国际会计准则对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允许转回,而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不得转回。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较严重,所以从我国实际出发保留了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如实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消除企业资产泡沫,保证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但对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若以后价值回升,我国新准则是不允许转回的,这就截断了上市公司利用其调节利润的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新准则实施后,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四)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如果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可以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实质上是不公允的,则仍然维持旧准则的做法。旧准则规定债务人将所有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与旧准则比较,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重点强调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这些规定将使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的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另外,对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这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当然,对ST公司而言,由于债务重组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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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而上市公司摘帽、摘星的条件是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所以,还是切断了这类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获得摘帽、摘星的途径。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变革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发生了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经济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反映其所控制的资源,满足母公司股东的决策需要,少数股东只是集团主体的外界债权人,不必将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看待,只将其视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经济实体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集团内所有股东的信息需要,少数股东权益也是企业集团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对于构成企业集团的多数股权的股东和少数股权的股东同等对待。经济实体理论将所有股东置于同等地位,将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作为企业集团构成的经济联合体,因此,该理论满足母公司“控制”下企业集团所有资源提供者的信息需要,尤其能满足集团内整个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所以,这次改革侧重经济实体理论,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新准则使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
(六)投资性房地产处理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处理时可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要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的,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以往人们习惯于将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但是,这种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价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此外,对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与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在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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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显然不合适,但将它们按照流动资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原则来处理也不合适。多年来,由于缺乏这方面的会计准则加以规范,企业往往各行其是,企业会计信息差距很大,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有些企业甚至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重估作为粉饰业绩、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计入了固定资产,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如果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然而在此期间,究竟什么样的价值才是公允价值,如何防止上市公司耍手段等问题是监管的难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确立了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这必将引导市场对该项方法的进一步认可。而且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和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肯定会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NAV的估值方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即使对以开发业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也会引导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这无疑构成制度性的长期利好。
四、改革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新会计准则更加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大质量特征,二者的权衡得到的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最有用的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某些层面上是统一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又存在着矛盾和对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相关者的增加,准则制定机构不得不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进行取舍,以决定企业应该选择哪些信息以何种方式对外披露。在进行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取舍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企业的经济活动多种多样,企业应选择其中与信息使用者相关的事项加以记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应广泛集中于提供对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和类似决策有用的信息。”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角度不同,相同的信息对不同使用者具有不同的价值。在成本效益原则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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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供的信息只是满足普遍意义上的信息需求,这就要求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过滤甚至重组,以达到自己使用信息的目的。
②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相关性和可靠性作为会计信息的两大质量特征,都是为决策有用性服务的。从会计凭证到账簿的加工转换,使企业记录的会计信息更加逼近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因为它把个别的、局部的记载整体的、全面的和系统的描述,这种效果的实现依赖于可靠性原则的运用。如果失之真实和公允,企业经济活动的原貌必将发生扭曲。一般情况下,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统一的,对利益相关者有用的信息只有可靠才能帮助其决策,真实可靠的信息只有与决策需要相关才真正具有价值。人们之所以通过准则、法律和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力图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因就在于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
新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它突出了报告对决策的有用性,彰显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在旧会计准则中将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则,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历史成本会计对之无能为力;同时,通货膨胀以及因技术进步或政府政策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使得历史成本会计下资产信息的相关性、真实性降低。为此,新准则不再把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只将其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新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多样化,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国会计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势必将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新准则在信息披露的范围等方面都做出了新规定。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增加了应单独列报的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权益项目列示。这些新增的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列示,让信息使用者更易于理解、掌握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活动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量等信息,更符合自身需要与利益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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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2、新会计准则遏制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
财政部日前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了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其中重要的内容是: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垒实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质量,具体体现在:
①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是将最高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是将最低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下降,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正好相反,即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减少成本,增加利润;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增加成本,减少利润。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耗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如,科龙电器,2002转回坏账准备0.5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12亿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在会计处理上是减少当期费用,相应地增加了利润。科龙电器由2001年亏损15亿元到2002年实现盈利1亿元的神话,其中充分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手段是主要的“功臣”之一。
科龙电器的利润操纵我们称之为“正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大,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盈利企业为“隐藏利润”,进行负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小,其主要手段就是在赢利较大的,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待来盈利下降时,再运用转回手段增加利润。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的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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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值得引起关注的是,这些利用大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统统转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永远费用化了,所以这些公司2006年的利润将产生较大的波动。
③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实质上并非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甩掉亏损帽子的事例屡见不鲜。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④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性会计原则,阻断了一些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
(二)消极影响
1、新准则在内容上不是很完善
新准则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预测。确定了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比较全面的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导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由于对是否认可公允价值、全面收益及资产负债表观,准则未能就这三个理念做出明确的回应,使目前具体准则制订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存在内在逻辑不一致的问题,这非常容易导致实施的操纵,准则实施者会利用不同准则规定,创造条件迎合自己中意的规定,需要公允价值计量时创造条件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需要历史成本时又将之操纵为另一经济行为。
2、新准则的实施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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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填补了不少会计规范的空白,如企业合并、股份支付、政府补助、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金融工具、保险合同等。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弥补了这些会计漏洞,为中国会计实务规范做出重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一个重大的挑战就是新准则的技术难度系数加大,从而导致实施难度加大,如购买法、计税基础、资产组等,除了计税基础外,大部分是与公允价值有关。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动难以确认。
3、新会计准则引发新的利润操纵手段
公允价值能够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但存在主观判断性很强的缺陷,弱化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它的应用有可能成为新的操纵利润的工具。对于目前尚处在转轨时期的我国来说,许多要素市场正处于发展与培育阶段,各项配套设施还不健全,无法从成熟的市场中取得这些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以及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经验的欠缺,决定了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由此可能引发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可能会成为科技及创新类企业新的利润操纵手段。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企业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其操纵利润的目的。
五、推进会计准则改革的策略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里程标志,是中国会计驶向国际会计航道的航标。新会计准则能否有效实施关系到中国会计准则是否被国际接受并与之等效。新会计准则等效可以表明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后,我国会计准则得到国际上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使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
市场经济说到底,不仅是竞争经济、效益经济、信用经济,同时又是法制经济;中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就需遵循国际经济活动的规则来规范和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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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经济活动。只讲速度而无质量的“经济”会形成“超温泡沫”;只讲规模而无秩序的“提速”则毫无疑问会冲出安全轨道。
据统计和报道,截至2008年3月28日,已披露年报的727家上市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6590.51亿元,同比增长42.31%.其中,有622家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我们在观察到2007年上市公司业绩总体上升的同时,对其中隐含着的某些现象应予关注: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估值方式的改变不仅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出现波动,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也使一些公司的利润飙升;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运用是否准确、合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及其所引发的债务重组等非经常性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相当影响;重组并购中的资产处置及置换是否恰当;某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若债务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从而增加当年利润;从年报的相关数据看,上市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其中债务重组利得约占五成;有的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绩差公司受益明显,而其利润的主要构成却是源于债务重组和政府补助利得。此外,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有事项如预计负债的估计、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妥否;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关联方的认定及其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合规;有无异常的股权设置及股权转让;是否存在不当的盈余管理,等等。对此,要避免和防范人为操纵、违规操作。应当说,新会计准则的宗旨与导向是正确和明确的,并且在不断改进和深化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准确理解并贯彻落实;在向新会计准则转换的过程中,要力求做到平稳过渡、衔接有序、规范执行、监管有力。对此,可从当前组织实施和长远规划发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研究和控制引导。
首先,从当前组织实施看,可适时采取并加强有效督导措施。如财政部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已在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年报情况,对净利润或净资产明显波动的上市公司和不能正确执行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加大监管力度,主要举措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切实防止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出现非合规波动现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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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实施到位。对相关公司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对相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约谈制度;财政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建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随时掌握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情况;将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执行新准则的情况作为2008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等。这些举措都将会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从长远规划发展看,应当强化政策引导、提高督查力度、加快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控机制。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对当前经济造成侵害,还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威胁:一是对经济发展方向产生误导,使投资资金流向发生偏差;二是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股东是根据企业的会计报表、投资收益等信息来进行投资选择的,如果这种信息有误,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和损害投资者的权益;三是侵害企业自身利益,虚假的数字会形成虚假的繁荣,使企业做出基于虚假信息的决策,并投入大量资源,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会计信息失真会引发企业经济活动、产业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活动的失控,最后导致国民经济失衡。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国家经济良性与健康发展的基础环节。
我认为,就其经济法规、会计环境和企业理财三者关系而言,经济法规制约并引导着企业理财的执业规范和行为模式;企业规范、守则、理性、理智的理财则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以及企业经营活动和国家经济环境;良好的经济环境又依赖于健全的法规体系。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立法,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切实保障,警示舞弊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形成严整的法律框架体系和法律责任链条;另一方面要提高会计及有关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总之,中国经济体制正在加强法制建设;会计造假的环境土壤正被逐步铲除;财务会计制度正在加快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来自实践的探索将会表明: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进程的航标,将会对我国的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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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五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与2001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对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在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进行了重新规范。下面将对新、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更好地理解新准则。
关键字: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方法; 新会计准则;旧会计准则;分析比较
一、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规范范围的变化
旧投资准则规范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因为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将短期投资修改为交易性证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均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新旧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地,根据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时,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
新准则规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是,两种方法核算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新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两种情况: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适用于: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来核算。
可见,原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这是由于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对企业合并的结果并没有太大影响,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取消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规定,改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只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权益法下,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该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若相反,则该差额需调整股权投资成本,并计入当期损益。并且,新准则要求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潜在的表决权因素,更加关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际控制能力的大小,而不仅以投资份额的一定比例(20%或50%)作为划分标准。可以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及其适用范围是新会计准则最主要的变化。
三、新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原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即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新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分别作出了规定:(一)企业合并情况下视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否属于同一控制分别确认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如换股合并)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一:甲公司购买同一集团之下的乙公司100 %的股权。乙公司合并日账面价值资产2000万、负债1600万、净资产为400万。乙公司会计政策与甲公司一致。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投资人合并对价为甲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元410万股,投资时甲公司资本公积6万元,盈余公积4万元。
A、旧准则下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400 ——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 贷:股本 410 B、新准则下甲司的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资本公积 6 盈余公积 4 贷:股本 41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一次性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对于新旧会计准则下两种会计处理程序中的无形资产的金额的不同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在摊销时的会计分录不同导致的,在摊销无形资产时,在旧准则中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相关其他业务成本)贷:无形资产 在新准则中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相关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由于在摊销时会计分录不同,所以在冲销时导致会计科目的金额不同。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为: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三、新旧准则下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核算方法不同
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对获得的收益和损失的处理,理论上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式。
(1)成本法下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对旧准则的规定予以沿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按照追加或收回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应按照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即清算股利,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规定权益法应用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特点是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损益不断调整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反映投资方占有被投资方经营损益的份额。
①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
按照旧准则的规定,投资企业直接根据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即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 新会计准则规定:引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新会计准则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相应地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②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一处理原则与旧准则相同。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因为按照股份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投资方对自己投资责任只能以出资额为限。如因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导致投资企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的,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义务,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损失。特别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先看有无剩余股权投资差额,再分别进行处理;如有剩余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应先冲减,如仍有减值,再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有贷方股权投资差额,应先冲减,再冲减“投资收益”,并且,计提的减值准备在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恢复时,可以转回。
新准则规定,企业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先冲减商誉,商誉减为零后,再作长期投资的减值。在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分为两种情况:(1)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即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其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即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计量
在旧准则下,确认股权转让损益应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处理;成本法比较简单;权益法则应考虑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情况。
新准则规定,(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不再确认股权投资差额而变得相当简单;新准则规定,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在新旧准则的处理中,成本法基本一致,而权益法新准则要简单得多。
结论: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投资》准则相比变动最大的地方在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以及在权益法下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和“合并价差”等科目并充分体现了资产购买的公允价值。新准则更好的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特别是进行财务管理的信息使用者。我们需要对新会计准则有更深入细致的探究,来提供更符合信息使用者需求的财务信息,提供更能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和风险方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2] [3] 王学锋;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思考 [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7.(2).邵天营.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改进[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11).刘永泽 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 [J]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列教材;
6.或有事项新旧会计准则比较 篇六
与财政部于2000年4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表述形式方面的变化
旧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形式,全部内容按引言、定义、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或有事项的披露附则四个方面15条具体条款的形式阐述。新准则则是采用中国法律“章节加条文”的形式,分为三章共15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确认和计量”,第三章是“披露”。可见,新准则更注重表达方式符合中国习惯,体现了适用性和具体国情相结合的特点。
二、定义方面的变化
旧准则把“定义”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内容,分别对“或有事项”、“负债”、“资产”、“或有负债”、“或有资产”5个定义进行了阐述。新准则没有单独列出“定义”部分内容,其定义是分散在总则、确认和计量等内容中阐述的,即是与相关内容一同规范的。具体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l)数量上:新准则保留了“或有事项”、“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三个定义,删除了“负债”、“资产”的定义。新增了“待执行合同”、“亏损合同”、“重组”三个定义。(2)内容上:新旧准则对同一定义表述有差异。比如“或有事项”,旧准则定义为:“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新准则定义为:“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通过以上对比,不难发现新准则定义更规范,更准确.且在对定义内容的处理方式上更灵活,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内容方面的变化(一)关于最佳估计数
新旧准则对于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以及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原则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但新准则增加了第六条,即“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二)关于预计负债
1.定义。旧准则没有明确提出“预计负债”的概念,只是给出了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即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l)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新准则提出了“预计负债”的概念。2.范围。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范围作了如下规定:(l)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应当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其中,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2)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规定了企业承担重组义务的标准以及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的内容。(3)新准则还规定,企业不应当把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旧准则对此未作任何说明。可见,新准则内容更全面、更枉富,联系实际更紧密、更具体。
四、披露方面化
7.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七
一、新增经济业务的处理
此处所谓新增经济业务, 是指原制度中没有规范, 而在新制度中做了规范的经济业务。
1. 折旧业务。
新制度中规定固定资产需“虚提”折旧, 即计提折旧时, 不确认支出, 而是直接冲减净资产, 会计分录是: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同时规定了折旧的计提规范, 包括: (1) 时间规范:当月增加当月不提, 下月开提, 当月减少, 当月照提, 下月不提。 (2) 对象规范: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外, 都计提折旧。 (3) 残值规范:事业单位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 (4) 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
2. 坏账业务。
新制度规定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如果逾期三年或以上, 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 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审批前: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审批后: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重新收回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收入。
3. 无形资产核销业务。
所谓无形资产核销是指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 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审批前: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审批后: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二、相同业务处理的对比分析
此外所谓相同业务是指新制度做出了明确规范, 而在原制度中也有相关规定的经济业务。
1. 非基建在建工程业务。
新会计制度中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例如, 某事业单位改造中央空调, 处理拆除下来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 加装环保除尘装置, 以财政补助事业经费支付工程款55 000元。
原制度会计处理:支付工程款:借:事业支出55 000;贷:银行存款55 000。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借:固定资产55 000;贷:固定基金55 000。
新制度会计处理: (假定该中央空调原价60万元, 已提折旧7万元) 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53万元;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53万元, 累计折旧7万元;贷:固定资产60万元。结算工程款:借:事业支出55 000;贷:银行存款55 000, 同时, 借:在建工程55 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55 000。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585 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585 000,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585 000;贷:在建工程585 000。
2. 固定资产报废业务。
某事业单位的一台仪器因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 予以报废, 以现金支出清理费用1 300元, 残值变价收入4 800元存入银行, 该仪器账面原值88 000元。
原制度处理:注销固定资产原值:借:固定基金88 000;贷:固定资产88 000。支付清理费用: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1 300;贷:现金1 300。取得残值收入:借:银行存款4 800;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4 800。
新制度处理:注销固定资产原值, 即审批前 (假定已提折旧81 000)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7 000, 累计折旧81 000;贷:固定资产88 000。审批后: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7 000;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7 000。支付清理费用: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1 300;贷:库存现金1 300。取得残值收入:借:银行存款4 800;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4 800。结转处置净收入: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3 500;贷:应缴国库款3 500 (4 800-1 300) 。
3. 无形资产摊销业务。
新旧制度都要求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日起, 采用年限平均法, 按月摊销。
原制度处理规定: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取得无形资产时, 一次性列支:借:事业支出;贷:无形资产。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 在受益期摊销时:借:经营支出;贷:无形资产。
新制度处理规定:除按名义金额入账的无形资产外, 均要按月摊销。增设“累计摊销”科目, 摊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累计摊销。
4.“其他支出”科目涉及的相关业务。
新会计制度在支出要素中, 增设了“其他支出”科目。
(1) 借款利息支出业务。原制度:发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支付利息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银行存款。偿还借款本金时:借:借入款项;贷:银行存款。
新制度:发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支付利息时, 借:其他支出;贷:银行存款。偿还借款本金时: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贷:银行存款。如果是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长期借款利息, 应分情况处理:若属于工程建期间的利息应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在建工程;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若属于工程完工后的利息, 借:其他支出;贷:银行存款。
(2) 捐赠支出业务。原制度没有具体规范该业务。
新制度会计处理: (1) 捐赠现金时, 借:其他支出;贷:库存现金; (2) 捐赠存货, 审批前,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存货, 审批后, 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3) 现金盘亏业务。原制度会计处理:发现盘亏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属于原因不明的, 借:事业支出;贷:其他应收款。新制度会计处理:发现盘亏且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借:其他支出;贷:库存现金。
(4) 存货盘亏。原制度会计处理:发现盘亏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材料/产成品。
新制度会计处理:发生盘亏审批前,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审批后, 借:其他支出;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5) 接受捐赠 (调入) 非流动资产发生税费支出。原制度会计处理: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
新制度会计处理:借:其他支出;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5.“其他收入”科目涉及的相关业务。
8.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分析 篇八
关键词: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2-0164-01
一、引言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的医学事业不仅拥有了更多的机遇,也面临着更多且更为艰巨的挑战。在2010年12月31日,我国财政部特印发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并且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首先在我国的各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这项新的制度,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真正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是在2012年1月1日。
与旧的制度相比,新制度在进行独立核算的医院会计核算上做了一定的规范,且效果比较显著。新制度还有很多其他的优点,比如加强了关于医院预算、成本核算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更注重对医院收支与资产状况反映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等。但是新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上也有些困难需要克服,为了促进新制度的顺利施行,笔者将对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上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一些自己的见解。
二、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与旧的制度相比较的时候,新的《医院会计制度》表现出了比较多的优点,比如其具有更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更透明的医院成本核算与预算、更严明的绩效考核体系等。但是在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首先,作为企事业单位的医院来说,权责发生制在医院的成本核算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意识到权责发生制在执行时力度并不够,应用范围也有限。我们知道,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医院要准确划清资本性与权益性的支出的界限,并且也要完全使用待摊费用,但这必须建立在权责发生制执行到位的基础之上,在执行不到位的权责发生制之下,以上情况都是难以实现的。
其次,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有些会计人员还是不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在学习与运用新制度的时候产生了一定的困难,这无疑会对医院的财务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医院往往会做一些科教项目,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了使资金使用情况的反映更加明晰,新制度要求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在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等方面都得以反映,散乱的局面不利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来进行解决。
第一,加大权责发生制的执行力度,扩大其的应用范围。确保医院资本性与权益性支出划分的准确性以及待摊费用得到充分使用。
第二,加强对会计人员学习新制度的培训,在比较新旧制度差异的基础之上,加深会计人员对新制度的了解,帮助其掌握新制度的精神内涵。
第三,为医院科教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专门设立一项新的辅助账,对其进行统一且详尽的记录。
三、新旧制度衔接中存在的困难
新《医院会计制度》无可置疑会与旧的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其在施行起来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困难。而新制度的顺利施行的前提条件,就是首先实现新旧制度之间的良好衔接过渡,这同样也是摆在医院财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旦处理不好,就势必会引起人们对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质疑,导致新制度优于旧制度的众多优点无法显现出来。存在于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难题。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国大多数医院中所应用的管理软件存在着一个普遍的问题,即在医院里的每个部门所应用的是由不同的软件公司所开发的不同的管理软件,这些管理软件独立存在、各司其职,在各自的应用部门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为各个软件的程序模块之间的数据接口不是相互连接的,所以就导致在信息收集的时候花费很多的时间,也增加了更多的工作量,而且软件的独立性导致了互相之间失去了约束。
在新制度中规定不再计算药品买进与销售之间的差价,药品的存储与计量成本只需根据其进价来核算即可,这就需要相应的库房管理程序在输出数据的时候对以往模块加以修改。然而各个管理模块之间是独立的,即使是管理需求发生了变化,各模块之间也难以修改与其他管理程序数据之间的对接。除此之外,在新制度中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定义,致使应重新划分固定资产,还要为其设定相应的折旧计提的年限与方法,但是目前的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还不足以满足这种需求。
(二)医改政策上中存在的难题。通过大量的调查显示,在我国很多医院都存在着医保资金坏账损失的问题,巨大的财务亏损对于医院来说压力不小,而且对于那些存在流动资金借款的医院,这无疑会对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面临更大的困难,从而对医院的健康持续性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在新旧制度衔接的时候,如果采取一次性处理的方式来解决这项难题是不妥当的。
四、克服新旧制度衔接困难所需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更为完善的网络化管理体系。为了,在新旧制度衔接之前就实现医院管理软件上的升级与整合,从而克服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难题,需要在医院中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网络化管理体系。具体的措施可以有:为医院的各个部门的管理程序模块之间建立好数据接口,从而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联系,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综合性改革;对固定资产进行网络化管理,比如采用条形码技术来实现固定资产单件或是局部区域内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电脑录入等。
(二)建立更为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帮助医院减少医保资金坏账上的财务损失,保证新《医院会计制度》的顺利施行,可以在各个医院里建立起一套更为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制度,并且借助医院自身的经营收益定期地对一段时间内的医保资金坏账进行消化处理等。
五、结语
做好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医院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分析新旧会计制度间的差异,发现其中的问题,并科学合理的解决,最终实现医院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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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冯金刚.把握原则、简化流程: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的另外一种操作思路[J].中国卫生经济,2011,12
9.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九
摘要:为了适应现代的发展,财政部在2015年10月10日颁布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于结转和结余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行政单位会计和总预算会计又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所以,本文将通过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结转结余的会计流程的比较,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关键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结转结余
一、行政单位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结转结余核算流程的比较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结转结余图
在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结转结余中,主要有五个科目,其中只有“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与“政府性资金预算结转结余”是与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的结转结余相关联,都是将财政拨款上缴到这两种类型的拨款。而“国有年终转账时,在核算时应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等科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当核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的年终转账时,应当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等科目。同时在核算“专用基金结余”的年终转账时,将专用基金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在关于这个的账务处理,借记“专用基金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行政单位会计的结转结余图
从图可以看出整个行政单位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结转结余流程,在2014年执行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对结转结余有了较大的变化,在原来都放入“结余”科目的内容创新性的引入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这三个会计科目,使得会计人员在核算时能够更加明确。并且在新的行政单位会计中还引入了财政与非财政的概念,财政则是指同级财政部门,非财政则是指非同级财政部门、与财政不直接相关的部门。在分设以后,财政拨款收入与经费支出中属于财政拨款的部分的款项在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都将记入财政拨款的结转中,然后,按照实际调增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当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则记入财政的结余当中,然后在根据行政单位自身的情况,如果存在接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财政预算拨款两种拨款以上的,分别上缴至“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与“政府性资金预算结转结余”以及与其相对应的拨款明细。
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中属于非财政拨款设置“项目结转”和“非项目结余”明细科目。对于项目结转,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非财政拨款的经费支出以及其他收入和其他拨款支出都将计入“其他资金收支”科目的明细,最终将款项核算计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与财政总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与“政府性资金预算结转结余”无关。
二、行政单位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结转结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核算科目的结转结余核算应分设科目
从图中可知,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支中分别下设了“结转”和“结余”的两种科目,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核算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和“政府性资金预算结转结余”并没有分设,导致不能清楚的衔接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支的结转结余。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应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会计科目设置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及“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两个科目,“政府性资金预算结转结余”同样应该改为分别设置两个会计科目以方便核算,使得与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形成更好的衔接。
(二)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仅指同级财政政府
在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提出仅有同级财政政府的拨款属于财政拨款,这与原制度不同,原制度的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是同级财政政府也可以是上级单位,新制度下却没有考虑财政拨款在实务中的运作的各种情况,在结转结余的上缴中容易混淆。
可以将上级以及同级财政政府拨款都计入财政拨款下,在下设同级与非同级的财政政府拨款核算,这样助于行政单位分开核算不同来源、不同用途的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供会计信息。(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0.新旧医院会计制度衔接要点 篇十
摘要:为了顺应医改的发展,为了顺利对接新《医院会计制度》,本文分析了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重大变化,以及提出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执行准备的步骤思考,方便医院财务工作者理清头绪,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关键词:新《医院会计制度》衔接
随着新一轮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不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将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适应了医改发展的需要,规范了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明确了适应范围,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依据。虽然新制度开始实施还有待时日,但实际准备工作需要及早着手准备,不能等2011年底决算出来后再进行,否则会出现账目不易衔接和临时性的问题以至于措手不及。因此,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重大变化的理解如下:
1、全方位提升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新制度下,将待摊费用尽量实现完全使用,增加“累计折旧”、“累积摊销”科目,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明确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尽量实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制度,清楚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从而更加准确、真实的对一个医院的经营状
况和财务状况作出判断,使财务发挥参谋助手、效益管理及监督职能的作用。
2、增加了财务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这次颁布的新制度强化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政府的有效监管,体现了医疗卫生属于“公共产品”这一说法,明确了医院所有者和监管者的责权。制度中包括了财务信息和预算信息两部分内容,增设了与国库集中、政府收支分类等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会计科目,清晰的反映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的关系。增加了“待冲基金”科目,要求医院的资产在管理入账的过程中必须分清财政拨款、科教投入和自有筹资。国家投入部分不进成本,有效的为成本核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3、将基建账数据并入会计“大帐”
原制度下,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帐”,不利于管理,新制度规定“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了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即: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帐”。
4、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
新制度将原有的“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两个科目合并为“医疗收入”一个科目,将原制度下的“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科目合并为“医疗业务成本”一个科目,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的基础数据。
5、单独设置与科教有关的一级科目
新制度不仅仅是规范医院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医院实务工作的需要,体现了整体性的特征。医院本身具有医、教、研三个综合职能的场所,而新制度无论是在收支上和会计科目设置上都更加健全,更加实用,将科教基金进行单独管理,这样就对科研以及教育基金实现了专款专用,清晰的反映了公立医院对科研的投入,增强了医院加大科研投入的意识和核心竞争力。
6、会计科目的增减变化
取消“药品”单独列示,把药品并入“库存物资”,取消“药品进销差价”,提高“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把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列为“无形资产”核算管理,按年计提“累计摊销”。增设“预付账款”,单列“科教收入”,清理了“其他应付款”科目,使之更加清楚明了的反映负债项目。
7、改进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
新制度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和报表附注,新增成本报表,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也为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做了准备工作。
8、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医院财务报告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反映了医院作为公益性医院,资金和财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衔接工作的实际执行内容和步骤
第一步: 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报经批准后按原制度处理
1、关于固定资产的清查,首先由总务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协同各个科室全面清查,记录固定资产名称、数量、尚可使用年限、资金来源,登记入资产明细表,然后由财务人员根据实物资产清查结果一一核对账目,先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科教资金、自有资金归类,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盘盈固定资产重新入账。
2、关于药品的清查,对于药品由医药公司托管的情况,应由药剂科人员会同医药公司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在核查前制定清查计划,责任落实到每个核查人员。对于药品流动性强的特点,应提前通知各个科室清理补、退药品,并且各个药房和库同时进行盘查,以免药品占位和缺失,造成人为风险。对于盘点结果,由财务人员汇总分析出盘盈、盘亏、毁损药品,按规定审批程序上报审批,进行药品的账务处理。
3、关于往来帐项的清理,清理核查串户问题、账龄在3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分离归属科教项目的往来款项,核算属于医保方面的结算资金,为年底计提“坏账准备”和“医疗风险基金”做准备。
第二步: 根据原帐编制丁字账户,根据新制度进行追溯调整。“药品进销差”要倒算扣减药品账面金额,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要区分,HIS系统和会计核算软件要归入无形资产,小于新制度下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清理后归入“低值易耗”或“库存物资”;按清查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分类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拨款和科研投入的部分追溯确认
“待冲基金”,按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的累积摊销,分别冲减“待冲基金”和自有资产;分析“其他应付款”科目,单列科教收入;分析“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收支结余”科目,按新制度要求进行转账。
第三步:按照新制度设立2012年1月1日的新帐
第四步:将丁字账户的科目余额转入新帐,同时做分类调整
第五步:根据新帐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第六步:根据调整后信息,升级会计信息软件系统,使之配套新制度。第七步:内部控制制度的跟进。医院要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和修订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制度、医院财务部门内部监督机制等。
三、结语
新《医院会计制度》加强了医院的成本核算、提高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使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因此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从而实现新制度有效、顺利的实施。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新医院会计制度.【2】 杨震.有关新医院会计制度亮点.财经界,2011
【3】 崔桂芳.医院新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现代经济信
11.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十一
我国的事业单位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 其活动领域广泛, 组织层次较多, 收入来源既有财政拨款, 也有通过自身的事业活动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会计是对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资金的运用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是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直沿用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是随着近些年来各项财政改革的完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逐步推广, 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严重滞后于事业单位自身的核算要求。2007年财政部即启动了相关修订工作, 经过4年多的调研和准备, 首先以公立医院会计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施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2012年是改革进程加快推进的一年。2月, 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同年12月, 财政部又发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行业会计制度陆续出台。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全面推开。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体系从高到低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是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的根本大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原则性和理论性的规定, 它指导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如医院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 , 二者属于并列的关系, 是对一般事业单位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的具体规定。
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新准则维持了原准则的基本框架结构, 同时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经验, 对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计目标。新准则中明确提出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这一目标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双重性, 既要兼顾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同时又体现了财政预算管理的信息要求, 这是由事业单位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2) 会计核算基础。新准则对会计核算基础重新做了界定。针对所有的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基础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部分经济业务和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由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例如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 医院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3)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准则首次提出了六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以替代原准则中的一般原则。这是基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中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去掉了原制度中的“重要性”原则, 增加了“全面性”原则。例如, 原基本建设资金通过基建会计单独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不包含基建数据。新准则在全面性原则的指导下, 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4) 会计要素。新准则首次建立了“费用”要素。考虑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不是纯粹的收付实现制, 有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了增强准则的适用性, 新准则中将原准则中的“支出”要素修订为“支出或费用”要素。支出泛指一般的开支, 不强调为了取得收入而发生。费用是为了取得收入, 现在发生的对资产的耗费。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变化内容
(1) 资产类。资产类科目新增和调整了部分内容。将原“现金”科目调整为“库存现金”。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 适用于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分为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这一变化体现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的双重目标。将“材料”和“产成品”纳入到“存货”科目下, 扩大了“存货”的核算范围。将原“对外投资”按照对外投资持有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国债投资, 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变化较大的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新制度明确规定除特定固定资产外, 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外, 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相应增加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而不是计入相关支出, 虽然属于“虚提”折旧和摊销, 但有利于反映出资产的真实价值。增加了“在建工程”和“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 负债类。根据事业单位借款期限的长短 (以1年为限) , 将借款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取消了原“借入款项”科目, 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将“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调整为“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 核算内容没有发生变化。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 包括原来三个应付工资类、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了“长期应付款”科目, 反映通过融资租赁形成的负债, 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3) 净资产类。净资产类的科目变化较大。重新修订了“事业基金”科目, 原“事业基金——般基金”即为新制度中的“事业基金”, 取消了“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固定基金”。反映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例如某事业单位 (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购置一项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用于其专业业务活动, 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专用基金”的明细科目保留了“修购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取消了“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其他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按照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 细化了对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的核算, 将财政补助类的收支和非财政补助类的收支结转后的余额具体区分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 也不再转入事业基金, 而是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财政补助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支相抵后的结转资金通过“非财政补助结转”核算。其他非经营性收支转入“事业结余”, 经营性收支转入“经营结余”, 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参与结余分配, 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
(4) 收入类。收入类科目变化较小, 取消了“拨入专款”科目, 将原“附属单位缴款”科目名称调整为“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对于财政补助收入, 除了原会计制度中在实拨资金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增加了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对于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收入类的其他项目核算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5) 支出 (费用) 类。支出类科目与收入类科目协调一致, 取消了“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和“销售税金”, 将原“对附属单位补助”科目名称调整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核算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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