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精选9篇)
1.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
2013年度钟山乡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项目
绩效报告
罗平县钟山乡2013年度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建设根据《罗平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3年财政扶贫奖补资金的通知》(罗贫开[2014]1号)文件要求,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钟山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强化扶贫意识为先导,以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培育产业支撑为关键,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基础。已按钟山乡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钟山乡2013年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项目涉及三个村委会四个自然村,有农户464户1998人。项目区主要种植玉米、烤烟、水稻等作物,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务工等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经过群众代表会议,项目规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群众满意,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规划以下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硬化通村公路两条1.5公里,村内道路硬化4100平方米。
2、标志牌:新建4块永久性标志牌。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县关于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工作会议精神规定,对项目实行专人、专户、专账。单独列支的管理模式进行核算,严格专款专用。建设资金和物资由专人管理,严格资金支付手续和领用手续,实行“阳光操作”,层层把关。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资产流失。项目总投资8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0万元,群众自筹29.5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管理
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党委副书记:李家文)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乡财政、国土资源、交通、林业及项目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整体推进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的各项任务,保证了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管理
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从项目启动实施到结束,明确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工程进度统计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其它相关问题。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使项目工程让群众得实惠,真正使群众满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硬化通村公路两条1.5公里,村内道路硬化4100平方米,已完成。
2、标志牌:新建4块永久性标志牌,已完成。
五、主要做法及经验
1、加强对建设项目的领导和监督。钟山乡党委、政府对所有批复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认真的研究,本着因地制宜和项目设计方案相配合的原则,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分工负责、职责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实施。扶贫办对实施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工程施工监督,实行对项目建设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钟山乡的财政奖补省级重点扶持村项目资金管理,统一由财政所统管,实行预拨和统一报账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专一单列”的管理办法。就是项目实施前由扶贫办进行检查和指导,确认实施条件具备后由扶贫办填写资金预拨通知单,报分管领导审批,交财政所预拨,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实行统一报账全面拨清。要求实施单位确保资金随着项目走,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待工程完工后张榜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3、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多年来的扶贫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动员好的,群众积极性高、投工投料就积极充足,实施进展速度就快,质量就高、效果就好、扯皮就少。贫困村建设项目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民心工程,如果没有项目村的群众参与,仅凭国家投入资金,其效果是有限的,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了项目实施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工程进度得以顺利实施,保障了工程质量。
4、对钟山乡2013年度财政奖补项目廉政测评、项目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群众原有基础设施较差、收入低,除正常生活支出外,难以拿出资金搞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难以较好的完成,虽然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但是由于建设点的原有建设基础较差,资金的压力特别大,成为推进工程中的一个大问题;部分群众随意而安的思想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严重,缺乏自主性,缺少超前意识和求新求变的思想观念,不良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扭转,村内环境脏、乱,差和“三堆”现象难以杜绝;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形成乡、村统筹,工农互动的态势,促进全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2、项目规划和测设中,多采纳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当地实际,使项目符合当地需要,让扶贫项目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工作,使群众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以促进农民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激发他们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到项目建设中,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4、项目建设的后续管理应进一步完善,今后钟山乡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已建项目后续管理的监督,致使项目建设发挥长效作用。
5、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好各村项目的规划工作,储备好档案库。
总之,钟山乡2013年财政扶贫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县文件批复的要求,把计划的各项建设项目抓紧抓实,巩固提升,使扶贫项目再上一个新台阶。
钟山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2.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二
X财政局:
根据《关于布置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X扶贫[2012]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自查如下。
一、扶贫成效
(一)贫困人口减少进度
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X元的贫困标准我县2011年度解决的贫困人口是XX万人,占州下达计划XX万人的XX%,超额完成计划任务XX个百分点。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我县2010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XX元,2011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XX元,增长额度是XX元,增长幅度是XX%。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1年度我县中央、省、州财政扶贫资金到位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省级资金XX万元,州级资金XX万元。并按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xx财农[2009]29号)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项目资金进行审核拨付。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1年度我县本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xx万元,比上年度增长xx%。
(三)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情况
2011年度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全部符合中央和省扶贫办确定的投向,资金全部用于我县贫困村,占资金总额的xx%。
(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情况
2011年度我县实施的整村推进贫困村x个,投入资金xx万元,占年度资金总量的36%。
(五)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1、2011年度安排项目
2011年,省州批复我县财政扶贫项目xx个,其中:省产业化草地畜牧项目x个,绩效考评奖励项目x个,省马铃薯项目x个,省培训项目x个,优质干果(药)项目x个,小额贴息项目x个,雨露计划项目x个,秸秆加工及氨化项目x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xx个,其它项目x个。当年启动实施项目x个,占任务的xx%。到目前为止,项目竣工xx个,占项目数的x%。
2011年底追加项目x个,其中:贷款贴息项目x个,优质核桃3个,马铃薯推广x个,其它项目x个。追加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x月底竣工。
2、年度项目资金报账比例
按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黔南农
[2009]29号)的有关要求,项目资金报账xxx万元,占应报账数xxxx万元的xx%,未报账的资金原因为跨年度实施项目。
3、“三个确保”贫困村整村推进计划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规定,我县没有贫困村属于“三个确保”的范围。
(六)项目资金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我县以积极创新机制为抓手,以发挥扶贫资金效益为目标,不断提高对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首先,全面落实项目资金审核制。有组织、有计划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期准备、申报审批、实施管理和验收管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实地检查、互查互审,保证了我县2011年度扶贫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其次,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度。我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
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重要事项在项目区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广大农民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再次,扎实做好项目质量跟踪监管。为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切实把扶贫项目资金成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项目乡镇和农户为代表,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严格的审查,杜绝以小充大、以少充多、以劣充优的现象发生。
三、总体评价
我县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文字材料力求做到详实、准确;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扶贫项目备案及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真情扶贫,全县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广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所涌现出的感人事迹不胜枚举。我县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安全运行,在 2011年度竣工验收项目中为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项目实施对当地助民增收步伐不够快。二是项目区产业化发展有待加强。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步项目实施中,一是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二是严格执行执行项目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准确把握财政扶贫资金投向,确保有效资金能解决群众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3.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工作,认真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项目,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咸阳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彬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咸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扶贫开发重点村、经济欠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省、市、县(区)财政配套资金。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管理。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实施省级管理制度,省以下不能层层切块分配,要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章 项目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自上而下逐级审批的分级负责制度。各扶贫开发重点村要依据村级扶贫规划提出项目申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向县扶贫办申报扶贫项目,县扶贫办应根据扶贫开发任务、财政扶贫资金控制指标和项目库中选择的项目,编制扶贫项目建议计划,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
第七条 县上收到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任务下达到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并进行公示、按项目实施进度报帐。
第八条 扶贫项目计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要按管理程序逐级上报。项目建设地点和投资规模变更的按程序报省扶贫办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由市扶贫办批复,报省扶贫办备案。
第三章 资金管理与拨付
第九条 县财政局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当年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户存储所得利息,全额转作扶贫资金,继续用于扶贫。
第十条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帐管理,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资金拨付到实施项目的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 报帐制实行县级管理制度,严禁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村。
第十二条 各项扶贫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已经批复的项目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和滞拨、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质量保证制度。拨付资金时要预留质量保证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中财政扶持资金的10%)。工程竣工使用一年后,未发现非无法抗拒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县扶贫办审核后将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此期间,若工程存在非无法抗拒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将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原施工单位支付。
第四章 设计预算
第十四条 县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上报后,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督促有关扶贫项目实施村联系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派技术人员现场勘测,按项目计划、设计内容严格编制设计说明书和工程预算。
第十五条 扶贫办要将各项目实施村的工程设计说明书、工程预算与项目计划核对,严格审核。对不符合项目计划的要重新编制。
第五章 工程招标
第十六条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施工队的选择必须坚持原则,施工队应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或有扶贫项目上的样板工程。竞标工队的资格由扶贫办审查。
第十七条 工程招标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项目实施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竞标工队的报名工作。扶贫办主持招标工作,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要派员参与招标工作。
第十八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扶贫办要与项目实施村签定扶贫项目实施责任书,项目实施村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扶贫项目建设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之后,扶贫办给项目实施村和施工单位下达开工通知。
第六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扶贫、财政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十条 各有关项目实施村接到县扶贫办下达的开工通知后开始开工建设。施工期间,扶贫、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及时质检。对不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私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额度的村,挪用多少,调减多少。
第二十一条 对未经县级业务技术单位设计预算的,未经参加县上扶贫项目公开招标的,或擅自开工建设的,其责任自负,县扶贫办不予认可。
第二十二条 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年审制度。县审计局每年要对全县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并重点抽查审计一批扶贫项目资金。县扶贫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章 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 扶贫项目验收工作实行分段验收的办法。在施工的重要环节由扶贫办进行初验,初验合格方能继续施工。
第二十四条 项目竣工后,县上组织有关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工作由扶贫办组织,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技术部门参加。项目验收合格的发给验收合格单,并将产权移交有关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八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奖惩的依据:
(一)各级审计部门在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
(二)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经核实的;
(三)执法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
(四)各类扶贫项目检查、验收结论;
(五)扶贫开发工作检查结论。
第二十六条 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实施质量高,扶贫工作检查评价好的乡镇,县上奖励给下全县总指标5%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第二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数调减下年项目资金计划规模,并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
(二)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
(三)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的;
(四)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计划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彬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4.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四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水规计[1998]330号作者:水利部日期:98-08-2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排原则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四章 计划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信息反馈
第七章 附则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指标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国家新增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使其在推动水利建设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部制订了《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最近,国家决定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为了切实管好用好该项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水利产业政策》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新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是中央为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各级水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设项目按计划全面完成。
第二章 安排原则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主要安排防洪除涝、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城市防洪、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工程等甲类续建项目,重点是中央甲类项目,适当支持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甲类续建项目。项目安排要充分体现水利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意时效性。
第四条 项目安排重点是:大江大河大湖防洪保安工程,特别是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干支流的堤防加固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防洪控制性工程、重点海堤防洪工程、重点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点城市防洪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和非工程防洪措施等;兼顾重点江河流域水土保持和以节水抗旱为主的水资源工程,适当向中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优先安排收尾项目以及明年汛前能够发挥防洪效益的项目。
第五条 适当考虑开工建设一些总体规划已经国家批准并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流域控制性工程项目。
第六条 项目的选择要科学、合理,注重提高投资效益。资金安排要瞻前顾后,今年安排资金项目不能竣工的,各级政府和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考虑和负责落实后续工程的建设资金。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七条 项目在开工实施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备前期工作。新开工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的范围、规模、标准必须符合流域总体规划要求。涉及省际间的工程项目、干流及重要支流治理工程项目,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或流域机构审查;省内项目,按国家投资计划下达程序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各类工程项目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第八条 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各项目的前期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否则,不予安排审查。
第九条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项目业主承担并予以落实。各级勘测设计单位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组织下,集中力量,按轻重缓急,做好工作,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 计划管理
第十条 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要严格按项目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要迅速足额到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拖延、截留和挪用。
第十一条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内容和计划组织工程建设。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不得扩大建设规模,不得提高定额标准,不得越权调整计划,更不得将专项资金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认真编制单项工程施工计划,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流域控制性工程和涉及跨省、省际边界水利工程及列入国家基建计划的水利工程的单项工程计划须报部直属流域机构审批。
第十三条 地方要负责落实好项目的配套资金,与中央安排的资金同步到位。专项资金要与其它各类资金互相衔接,打捆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各级水利部门要按分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计划、财务、审计、施工和质量等各个环节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措施,严肃法纪,强化监管手段。
第十五条 各级计划下达部门是专项资金的责任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各级水利部门是项目实施的主管单位,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计划和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 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信息反馈
第十七条 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十分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项目管理信息,分析整理,建立专项资金信息系统,及时上报信息。
第十八条 各地要在每月10日之前,将项目综合完成情况(包括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和完成情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材料)逐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于今年底和明年5月底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淮河治理工程、太湖治理工程以及大型灌区、节水灌溉、险库加固、水土保持等专项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已经颁布的有关办法进行管理。
5.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五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在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搞好南县职业中专实训中心建设,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投资效益,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项目建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支持学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关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配套资金。
二、组织领导
3、成立南县职业中专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运和(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曾运辉(南县财政局长)汤绍元(南县教育局长)周志源(南县职业中专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常务性工作,办公地点设南县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周志源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鲁玖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及预算编制)陈联春(项目建设实施及预算执行)曾凤姣(财务预算及资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三、项目建设资金分析
1、场地建设:投资21万元。
项目:a、控制室建设2万元
b、车间建设4万元
c、车间屋面防漏10万元
d、门窗的改造5万元
2、实习设备购置:420万元
3、供电系统建设:35万元 高压部分:13万元
低压部分:18万元 配电房:4万元
4、师资队伍建设资金:
四、项目资金管理程序
1、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建设资金,在中央财政指导下,由省级财政负责。
2、学校配合省级财政,明确提供中央财政资金在购置实训设备时的信息,购置清单须经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上报。
3、地方财政配套建设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①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供配套建设资金规划表。
②领导小组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配套建设资金,配套资金在南县职业中专设专户保存。
③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供单列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申请书。④领导小组审批办公室关于使用项目资金申请书,并批复,下达计划。
⑤拨付使用。
⑥办公室向领导小组送审项目资金使用凭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和财务报表。
五、项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
1、项目资金使用,按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办理。
2、县级财政在资金计划书下达后,应积极足额保证专项资金的到位。
3、地方财政、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6.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六
【发布文号】财办建[2006]91号 【发布日期】2006-07-19 【生效日期】2006-07-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查2004年和2005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财办建[2006]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厅):
为加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提高排污费资金集中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污染防治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决定对2004年和2005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总结。请你厅(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写2004年和2005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请你厅(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一)地方对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情况和管理机制。
(二)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不含2005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要说明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竣工验收情况并对项目运行后达到的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在建项目要说明项目实施现状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预计完工时间、未完成原因以及计划采取的措施;未开工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对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请认真填报“2004年--2005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三、请按照“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组织项目业主单位编写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以及填报“2004年--2005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四、请将上述材料(书面及软盘)于2006年9月15日前分别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各一份。
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与资源处,邮编100820,e_mail:huanzichu@sina.ocm
联系人:向弟海,联系电话:010-68552874
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投资处,邮编100035,e_mail:pwfxm@sepa.gov.cn
联系人:王 圻,联系电话:010-66556128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7.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 篇七
一、根据《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特签订本责任书,以便共同遵守和执行。
二、扶贫资金的使用按《凉州区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操作规程(试行)》执行。
三、在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如项目实施单位不能按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或有其他违规现象,项目主管单位有权停拨项目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要设立扶贫资金专户(专账)实行专项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到村到户的项目要与贫困村、户签定协议书,并且在项目的运行和资金的使用上,增加透明度,在乡、村两级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项目主管部门应按报账制规定工作日审拨项目资金,同时有权对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挪用、挤占等现象,坚决收回已经拨出的全部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项目主管单位或监督单位有权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八、项目实施单位按时填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表和统计资料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项目竣工后,写出竣工报告,并请区财政局、项目主管单位等部门验收,验收后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
8.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八
项目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实施的背景、依据(一)实施的背景(二)实施的依据
1、经济来源依据。
2、实施的技术依据
二、实施的目标、进度、任务
(一)实施的目标、进度
1、目标
2、进度
(二)实施的任务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实施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2、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
四、效益分析
附件:①**县行政区划图
②项目工程分布图
一、实施的背景、依据(一)实施的背景
**村位于**县**镇西南方向,距**县城30公里。该村耕地面积2010亩,全村面积8.57平方公里,共有农户505户、人口2200人,主要产业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主要以优质果业为主。2010年,全村生产总值1410万元,人均纯收入3980元。**村位置偏僻,由于地势低洼造成该村积水严重,污水横流。在流经**镇**村的水源上游除有常年生猪存栏量260头的养殖小区外,农户家中也分散养殖大量的猪鸡鸭鹅等畜禽,年产粪便近520吨,对村庄水体造成了巨大污染,水环境问题严重。同时,由于村内无固定的垃圾存放地,村民生活垃圾随意丢放的现象严重,导致村内脏、乱、差,固体废弃物污染严重。
1、产生大量生活垃圾。随着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尤其是塑料袋等塑制品的普遍使用和垃圾的乱堆乱倒,给环境造成极大压力。
2、产生大量生活污水。人口较为众多,居住相对集聚,由于传统的生活方式,污水直排,进入河道,污染水源,影响下游用水安全。
3、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受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该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得不到有效维护,污水、垃圾集中收集率与处理率较低。
4、机制不健全。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生活污水得不到处理,影响当地环境质量,尤其危及下游饮用水安全。
为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下游居民饮水安全,县政府及当地政府已将**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二)实施的依据。
1、经济来源依据。
根据《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和《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规定,**镇**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投 3 资100万元,其中当地自筹及配套50万元,申请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万元。(见表1)
2、实施的技术依据
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用小城镇化湿地处理方法,该方法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等特点。
⑵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采取我省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比较通用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即分散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予以处理。
二、实施的目标、进度、任务
(一)实施的目标、进度。
1、目标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全部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使用)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基本达到整洁、干净、优美的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标准。
2、进度
项目在2011年3月3 0日前完成工程设计、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并投入运行和接受县以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
(二)实施的任务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根据**镇**村地势低洼,临近村庄的污水会流入**村的情况,在全村范围内埋设排污管道,把流入该村的污水及村民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到排污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池,经过处理达到要求后再排出。管网建设大概需要排污管500米(直径为¢50cm)。
2、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新建日处理能力为15吨的垃圾焚烧站1座。在远离居民区 的山坳里兴建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通过安装垃圾焚烧炉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减容、减量和无害化处理,该套设备改进了焚烧系统工艺及强化了尾气处理等手段,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尾气污染问题。工艺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分选后的筛选物送到炉内焚烧,温度可达到850℃一1000℃,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添加任何助燃物,尾气处理采用半干式反应塔加布袋除尘器。从而真正做到环保节能,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2)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户自建一批沼气池和集中新建大型沼气池一个。通过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农户自建一批8-10立方米的沼气池,达到处理和循环利用部分有机生活垃圾;集中兴建大型沼气池一个,总容量达260立方米,可以有效处理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及其他有机垃圾。
(3)新建垃圾池和垃圾中转站。由于**村一直没有固定的垃圾存放地,但是每年都要产生1204吨垃圾固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垃圾产生量还会加大,建设垃圾池和垃圾中转站必不可少,避免村中再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工。拟新建垃圾池16个,作为垃圾的临时存放处。
(4)购置载重能力为5吨的小型农用垃圾转运车1辆,集中收集垃圾拖运到垃圾焚烧炉中统一处理。
(5)聘请卫生保洁员2名,定期保洁、转运生活垃圾,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实施的主要措施
1、健全项目实施管理组织。**镇政府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雷胜同志担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廖俊生同志担任副组长,李兴辉、吴少云、陈良勇、廖伟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指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李兴辉同志负责,生活垃圾处理由吴少云同志负责。
2、建立明确的责任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管、调度和工程设计、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程 项目的技术指导、资金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拨付、报账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监察部门负责项目的督查监管,严格项目实施程序,防止在项目实施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指导;城管执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通过明确职责,相互协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镇人民政府委托并移交**村理事会管理,建立健全具体的管理措施,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3、加强宣传。在**村广泛宣传项目概况和实施的意义,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在工程施工中占用或需调整的土地,镇政府要提前介入,测量工程所需土地量,以及需要调整土地,做好涉及村民的思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强化项目的管理。一是要信息公开,在新闻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对项目进行公示;二是严格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项目监理制度;三是在项目实施中,在每半个月准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四是严格落实项目的竣工验收。县级财政、环保部门切实做好项目初检,镇村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的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以迎接省、市的检查和验收;五是镇村要建立项目工程完工后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运行经费,确保项目充分发挥长远效益。
5、建立完善的支持体系。为督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更好、更快的完成,发挥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环保、建设等各部门要选调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项目的建设,从人力和技术上给与支持,县镇财政及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发挥出应有的成效。
四、效益分析
通过本方案设计的2大项6小项工程项目的实施,力争使**镇**村环境面貌彻底改观,村容更加整洁、美观、大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环境极大改善,充足的环境容量为该村经济长远发展留下巨大的空间。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城镇环境的改善,外流务工人员逐步回村创业,并充分利用该村区位地理优势开展招商引资,从而带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9.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依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
加快推进脱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行全县统筹、整体规划、各部门、各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按照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的范围,重点整合以下资金: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3.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
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
5.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6.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
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统筹整合规模
2022年我县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220万元,主要涵盖:
1.2022年以工代赈资金358万元。
2.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557万元。
3.2022年扶贫专项资金3305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投向
我县拟支出整合资金共计4220万元。主要投向: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19.06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1340.7万元。
3.公共服务项目460.24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涉农资金整合事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推行公开制度。
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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