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合同

2024-11-21

培训服务合同(共10篇)

1.培训服务合同 篇一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服务合同的特点是服务方提供服务,可能会涉及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在服务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作安全及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纠纷等均由服务方负责,与委托方无关。如委托方因此而受损或支出任何费用,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甲方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培训项目(课程)资质。批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培训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课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课方式:

(1)一对一(或一对)。

(2)班制(人)。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培训费用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代办费等报备文书,实行按期收费制度。不另行收取物价部门未报备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项目费用。教育培训机构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元),其中:

1、教材、资料费:_____________(元)。

2、授课费:_____________(元)。

3、考试费:_____________(元)。

4、相关证书成本费:_____________(元)。

5、空调费:_____________(元)。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签订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其他方式。风险提示:

合作内容应载明具体的服务内容与质量等条款。但是很多合同约定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这样的约定形同虚设,因此在约定服务质量条款时最好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或者评判标准,比如约定投诉低于,客户满意率达到等。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内容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解决。

(5)保证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试听次培训课程的权利。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的,有要求更换培训老师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近期成绩。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应规定的具体明确,要避免笼统地说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为了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应将具体的违约情况罗列清楚。

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或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授课费用的标准退还自更换培训老师之日或者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或者更换培训老师的,甲方应在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若乙方仍不满意的,可解除协议,但应支付教材费及实际发生的授课费用,其余的培训费用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4、乙方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培训课程完成全部课程的__________%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其余的费用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顺序方式解决:

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培训服务合同 篇二

一、中医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

正因中医与西医的分野, 决定了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应作为一种独立类型的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类型, 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达成的, 旨在为患者治病保健, 由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 患者支付相应医疗服务费用的有偿服务合同。以实现治病保健为目标的医疗服务, 由于思维方式及哲学根底的差异, 中医通过调节人体藏象系统五行场的动态平衡, 其彻头彻尾为一生命观念, 而西医通过几近修理病变部位的方式消除不良症状。较之西医医疗机构配备复杂的仪器设备, 中医医疗机构主要采取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方式, 服务相对简便。因诊疗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不同, 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医疗服务合同作为诺成、不要式、双务以及有偿合同, 在分析其缔约、选择相对人、内容与形式、变更以及解除等方面是否自由的问题上, 不可无区分。缔约自由, 即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法律不加干预。谓医疗服务合同缔结的不自由:其一, 从医疗保障制度出发, 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医保覆盖地域差距以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不统一等因素限制了患者选择诊疗服务机构的自由, 当然, 患者不考虑经济因素而自费医疗的除外;其二, 基于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职业使命, 其负有缔约的道德义务, 此外, 在遇有危急病人时, 医疗机构须采取必要急救措施, 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在医疗保障不均衡的现实下, 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自由受到限制。医疗服务合同以医疗服务行为为内容, 非以病症的治愈结果为内容, 因此, 医疗机构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属于医疗服务的范围。就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而言, 作为患方支付医疗费用的对价的诊疗行为具有阶段性特点, 先采取一定诊断手段确定病情病因, 后依不同病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检查、治疗措施的采取得由医疗机构向患者作出适当说明后, 由患者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因此, 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为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的诉求作出建议后, 由患者最终决定, 医疗机构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具有主导地位, 并由此带来医疗服务内容上的不确定性。在合同的形式方面, 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医疗单据作为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医保报销凭证, 其本身并不表明医疗服务关系的成立须采取书面形式。基于医疗服务的特点, 合同成立后履行前, 患者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是为医疗机构在确定合同内容上的主导地位之矫正, 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诊疗选择权。

订约自由作为产生竞争的前提条件, 对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医医师根据中医药理论, 结合自身实践经验, 对病症加以辩证分析, 并运用药物或非药物治疗方法, 祛除病症。就诊中医的患者大多有选择中医医师的倾向, 经验丰富、医术水平高、服务到位的中医, 自然更具有竞争优势。中医诊疗疾病具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特点, 因此, 对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定具有更多的选择, 当事人尤其是患方在确定合同内容上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合同自由原则在中医药立法上的体现, 如对中医诊所设立的限制, 有代表建议放开其准入, 由中医诊所提供竞争性服务, 能赢得患者信任的中医诊所会获得更多的缔约机会, 反之则淘汰。另外, 赋予中医诊所平等的地位, 对于扩大患者选择医疗机构的自由以及中医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患方的权利与义务

患者作为医疗服务合同之一方当事人, 享有诊疗知情权、诊疗选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对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权利, 同时, 负担支付医疗费、配合诊疗的义务。医疗机构应就患者的病情、拟将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方, 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应及时准确地解答, 同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应将拟采取的检查措施、治疗方案向患者说明, 患者得自愿选择具体检查治疗技术。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遭受损害时, 患者享有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 同时对请求权的要件事实依法负担举证责任。基于医疗服务合同的特殊性, 其内容的确立具有时间上先后顺序, 同时对合同的履行具有及时性特点, 因此, 已经成立的医疗服务合同, 在合同尚未履行前, 可依患者单方的意思表示而变更、解除。这是非常必要的, 不同于一般合同, 医疗服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并不平等, 赋予患者对合同有限的形成权实为对不平等状态的矫正, 同时, 基于对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尊重, 应保障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利, 因此, 在患者已经挂号或支付某项目医疗费用后, 医疗机构不可强制其履行合同。作为有偿服务合同, 患者应及时支付相应医疗费用, 支付方式及数额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定。医疗服务合同以治病保健为目的, 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适当诊疗活动, 如实告知病情、遵医嘱等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因患方的原因不能配合诊疗时, 并由此导致医疗纠纷的, 医疗机构可援引为责任抗辩事由。

(二) 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机构依法享有收取医疗费用的权利、请求患者配合诊疗的权利。有学者认为医疗机构享有治疗主导权, 笔者并不赞同此说。医疗机构要求患者做各项检查、治疗时, 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 医疗机构对检查手段、治疗措施的范围的确定上具有主导地位, 且中医与西医的检查、治疗各具特色, 不宜由单方确定合同的此种内容。

医疗机构依据合同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给付义务、告知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医疗服务合同的主要义务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的行为, 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造成患者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取得患者有效的承诺, 医疗机构应将患者的病情、检查手段、医疗措施以及医疗风险等事宜如实告知患者, 并及时准确解答其疑问, 同时, 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遇有患者的病情超出医疗机构所能诊治的能力范围时, 医疗机构负有转诊指示的说明义务以及转诊运送义务。医疗机构对其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患者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 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负有制作、妥善保管的义务, 病例资料的记载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病例资料必须由医师亲自制作, 同时按照规定予以封存保管, 并应患者的要求提供相关查阅、复制服务。此外,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以及诚信原则, 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安全、安静、舒适的医疗服务空间。

三、医疗侵权责任与中医医疗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患者病情的差异以及诊疗措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立原理, 医疗机构未将已经采取的相关诊疗活动提前告知患者, 而致使患者遭受损害时,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伦理损害的侵权责任。医疗服务合同内容的确定以患者的知情与选择为要件, 当患者未对拟将采用的诊疗行为作出认可与选择时,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并不明确, 医疗机构擅自采取未加约定的诊疗活动时, 实为一种侵权行为, 因医患双方的约定并不存在, 违约责任无从谈起。

当患者对诊疗活动的内容作出选择时, 医患双方无需就诊疗服务的水准加以约定。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服务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即一般医务人员负有的合理的谨慎义务。判断是否尽到诊疗义务, 一个重要的方面即是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诊疗规范的要求, 但诊疗义务的要求明显不能被诊疗规范所完全体现。在学理上, 将医师未尽到诊疗义务致使患者遭受损害称为医疗技术损害。由此观之, 可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分为诊疗义务服务与诊疗能力服务, 违反诊疗义务致损时, 应承担侵权责任;不具诊疗能力时, 不承担侵权以及违约责任。因此, 具有较高较好的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自然会备受患者青睐。

在中医诊疗服务中, 因其服务的“激烈”程度较西医轻, 对患者产生损害的主要因素为中医药物致害, 医师对药物的药理药性的把握, 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中医医师的临床实践经验, 因而中医诊疗的医疗水平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目前, 我国存在大量通过师承方式或自学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 医术水平参差不齐, 但其从事医疗活动须遵守基本的诊疗义务, 并应努力展现自身的医疗服务能力, 以求获得更多的缔约机会。

医疗服务合同缔结后, 患者应享有随时变更及解除医疗服务合同的权利。患者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源于医疗服务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对患者人身自主权的尊重, 如挂号后, 患者可以要求退号, 即医疗服务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 患者仍可单方决定合同的存续, 而医疗机构却不可享有此种权利。基于医疗服务的及时性特点, 患者未及时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 医疗机构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患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原则上限于继续履行, 一般不涉及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问题。

摘要: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在合同自由原则的运用、合同内容的确定、违约责任的认定、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等方面具有其独立的特点。因中医诊疗方式的特殊性, 患者享有更多的合同自由。中医诊疗服务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 违约责任的存在范围受到限制。在司法实践中, 患者可依其单方意思变更及解除医疗服务合同。

关键词:中医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西医

参考文献

[1]刘世峰.从“心”论中西医融合[J].家庭中医药, 2009, 16 (2) :19.

[2]卢青山.周易五行场生命密码:创新中医[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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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跃铭.试析医疗合同法律关系[J].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7, (02) :127-133.

3.浅析物业服务合同的完善 篇三

关键词 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 行政权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名化

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在《合同法》所列举的 15 种有名合同之列,尽管它是复合性合同但仍然是无名合同。而对于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问题,无名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参照适用最为接近的有名合同或者适用总则的相关规定。但相较于有名合同的适用问题,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就显得确定性不足。尽管目前学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合同、复合性合同性质的认知已渐成共识,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未曾停息,导致法律实务方面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适用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样一种结果的出现既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有有悖于法制统一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威胁着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故此,将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名化,使得其法律适用问题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衡量标准,为实务操作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就显得弥足珍贵。

笔者认为将物业服务合同有名化的现实基础已然存在,而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中,将随着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深入而出现的新类型的合同,通过特别立法使其典型化、有名化的做法已被普遍运用,值得借鉴。

二、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业主委员会性质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曾有“社会公益团体说”、 “法人组织说”等,无论哪种学说都曾试图赋予业主委员会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

但自《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其性质已经明确,即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法律性质应当属于非法人组织。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大多被实用性的认为它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一般而言,业主委员会并不天然享有诉讼权利,而是必须有业主的明确授权,作为受托人参与诉讼。所以,尽管 2003 年最高院曾经批复承认过业主委员会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但最终由于其缺乏能独立承担责任的财产,这一观点在并未被广泛接受,而且笼统的赋予业主委员会的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有违诉讼平等的嫌疑,也确实有不当之处。但不容忽视的社会现实是,正是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处于较为尴尬的局面,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业主的自治权也就很难实现。一些弱势的业主委员会甚至成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傀儡,当然也有个别强势的业主委员会,公然忽视物业服务合同,另辟蹊径,武力解决问题。为避免物业服务纠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赋予业主委员会一定的诉权,以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也是必由之路。笔者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业主委员会有限的诉讼主体资格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尝试和探索,如赋予其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但却限制其作为被告的诉讼角色出现,尽管如此,对于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的角色出现时,也应当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可以规定其行为不得参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一旦其行为超越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就将其认定为越权的无效行为。

从利益衡量的角度来讲,目前虽然存在理论和制度上的阻碍,但仍应谋求一得当途径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当然笔者也一再强调鉴于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制度原则上的缺失,法律在赋予其诉权的同时一定要加以限制,防止诉权被恶意扩大化的利用,反过来损害业主的利益。具体立法操作可以从以下角度来加以规范:明确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范围、规定相应诉讼主体资格的启动程序、简历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都可以在立法中进行借鉴。

而当下我国的地方性立法与实务操作层面逐渐接受了业主委员会参与诉讼的现象,当然业主委员会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也是有一定的理论依据的,其在性质上可以归属于权利保护当事人,所谓权利保护当事人是指为保护他人权益而参与诉讼也具有当事人的地位,也就是将依法对特定权利事项享有管理权或者处分权的人归入当事人范围。究其原因,业主委员会设立目的在于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是业主合法权益的代言人,依法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具有一定程度上公共权利管理者的身份。而从程序当事人的角度来分析,业主委员会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有利于扩大司法救济的途径,能更充分的保障业主的诉权,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诉权有被滥用的嫌疑,这种理论还处于初始阶段,尚未涉及法律规范的层面,而笔者也认为前一种理论依据也就是权利保护当事人学说,能赋予业主委员会独立诉讼主体资格更多的现实合理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权的介入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导致物业服务合同受到较多的公权力的干预,尤其是行政权的介入。当然行政权的介入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物业服务终究是业主的私事,但凡事项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应当进行较多的行政干预,即使介入也最好以指导或者监督的形式来进行,但《物业管理条例》却出现了大量的强制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业主行使自治权,故此需要严格规范行政权的介入。

笔者认为规范行政权的介入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着手:(1)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行政权应充当“平衡角色”,相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地位,此时行政权应充分参与到诸如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费的收费幅度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当好业主的保护伞;(2)规定行政权的具体行使程序,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要确定具体指导的部门和程序并负有相应的问责机制,如此才能使业主大会在公正的环境成立,走上良性的运行轨道。(3)行政权对于物业服务的介入应注重监督手段的运用而非直接行政干预,可采取事前监督、日常监督、事后监督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已达到良好的效果;(4)物业服务企业更替阶段要加强行政权的介入,以保障新企业的及时进入,保证业主日常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4.物业服务合同续约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方):XX

乙方(受委托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

理条例》、《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等国家、地区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XX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续约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乙双方于2006年8月10日签订的XX《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从XX

年XX月XX日开始提供前期物业管理,该合同已于XX年XX月XX日到期,经双方友

好协商,同意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续约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续约合同期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新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甲、乙双方原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期限经本次修改外,其他条

款不变,双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壹页,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XX

代表:代表:

5.法律培训专项服务合同 篇五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培训专项服务合同范文篇三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

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区别 篇六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构成的特定性。合同主体的一方,即受托人,是具有特定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咨询问题给出答案、提出建议、拿出方案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才。

第二,标的内容的综合性。技术咨询合同不同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主要是解决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科技咨询课题。

第三,成果的决策参考性。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报告或意见,是委托人决策的依据和参考。法律 教育 网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

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7.培训服务合同 篇七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居家养老成为继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后的又一新型养老模式。在某些城市的试点中, 居家养老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 但这一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境, 本文从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定位及模式的分析, 从而界定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性质, 进而为政府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制奠定基础。

一、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概述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1]

目前,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者是政府, 而承接者是社会组织或者企业, 社会组织中一般包括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的养老机构或者其他企业。所谓“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政府部门为了履行服务的社会职能, 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 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的行为, 它是政府遵循市场的基本原则最有效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重要途径。[2]

二、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概述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是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它是指政府以直接拨款或向社会公开招标后, 与接受拨款或者中标的社会服务机构、企业或民间组织签订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合同。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属于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其不同于其他模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表现形式的特征有:

(一)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

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政府, 另一方是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或者民间组织。作为合同主体一方的政府, 虽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发挥社会保障的公共职能, 但在合同中扮演民事主体的角色。而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一方的机构、企业、民间组织, 也需要相应的主体资格, 而这需要政府一方发挥公权力职能进行评估确认。

(二) 合同的利益接受者是第三方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由政府与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或者民间组织签订, 但其接受服务的一方是有养老需求的老人, 其并不是合同签订的主体。

(三)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是针对特殊主体制定的

由于政府购买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 因此, 其合同的服务对象也是针对较为特殊的有养老需求的老人, 主要是针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和生活困难、子女不在身边的困难“空巢”老人。

三、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的性质

(一)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具有公共服务合同性质

公共服务合同是政府为了向接受公共服务的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而与公共服务提供机构订立的协议。关于公共服务合同是由行政合同规制还是由民事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制在学术界存在争议。

笔者认为, 公共服务合同具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双重属性。首先, 从政府的地位分析, 政府因行使社会保障职能而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对服务提供机构的选择是在行使行政审批权, 且所需资金是来自于财政计划, 这体现政府作为行政机构的特性;但在公共服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 其地位在合同中与另一方主体即服务提供机构是平等的, 双方互有权利, 互负义务, 政府在合同中属于机关法人这一民事主体。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中的地位兼具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特征。

其次, 从合同目的分析, 公共服务合同是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而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的协议, 这类合同理应受到行政合同相关理论和规则的规制, 但是公共服务提供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公民的自身权益密切相关, 如果我们将公共服务合同定义为单纯的行政合同, 那么这类合同只在政府和公共服务提供机构发生法律效力, 而作为合同真正受益方即接受公共服务的公民却不能直接在合同享有权益, 从而增大了接受公共服务的公民维护其权益的难度。因此, 从更好实现和合同目的考虑, 不能割裂公共服务合同的行政性与民事性。

因此,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具有公共服务合同的性质, 是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混合契约。

(二)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属性

首先, 政府购买式养老服务本身就存在委托关系。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具有多层级特征的间接委托代理模式。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 也是初始委托人, 他们将养老服务委托给各级政府, 政府部门又将其委托给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或者民间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或者民间组织是养老服务的具体提供者, 也是最终代理人。[3]

其次, 从合同法视角来分析,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属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 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 委托合同实际上就是约定关于委托事项以及委托人与受托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委托合同, 合同订立后, 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民间组织作为受托人在政府这个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因而办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要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受托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委托的事务, 处理事务中是否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所不问, 我国合同法对此也并未明确要求, 因此, 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民间组织是以政府名义还是以自己的名义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并不影响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委托性质的判断。

(三) 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肯定了债务人向第三人的给付义务,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因这种给付而至少涉及三方主体, 并在他们之间形成三方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为补偿关系, 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为对价关系。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为执行关系。补偿关系与对价关系两个称谓来自德国法, 也得到台湾学者的认可[4] 。

在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中, 合同的受益人直接属于服务的受领人——老年人, 因此老人成为了合同利益的承受方取得了第三人的地位, 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和受托人的民间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一系列变化:政府与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企业、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为补偿关系, 这种补偿关系决定了合同的性质和主要内容, 即由政府支付报酬采购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企业、民间组织的养老服务的关系;而政府与老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对价关系, 即民间组织向老人提供服务的关系, 对于合同的存在并没有决定作用, 而是从属于前者的, 也就是说即使作为服务对象的老年人变更, 也不影响其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民间组织继续履行其服务的义务。

依照瑞士、德国等国的理论, 一般根据第三人是否享有给付请求权, 分为简单型和赋权型第三人利益合同。前者的第三人代替合同债权人承受合同利益, 仅仅作为债务人履行的一种特殊方式, 第三人并没有特殊的意义。而后者中, 第三人享有直接的给付请求权, 因此, 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重大变化。赋权型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 第三人不仅有给付受领权能, 而且有对立约人的给付请求权以及不履行损害赔偿请求权。笔者认为政府购买式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属于赋权性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这实际上赋予了老人接近于合同中的债权人地位, 这种制度的设计有力的保障了老人作为弱势方的各项基本权益。

参考文献

[1]任炽越.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思路[J].社会福利, 2005 (1) .

[2]吴玉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以宁波市海曙区为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7 (2) .

[3]贺文慧, 高山.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分析[J].技术经济, 2007 (9) .

8.小议《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费问题 篇八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培训费;专项培训服务期

一、培训费问题的概述

正是由于人力资源培训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和技能密集型的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员工的培训。在实践中超出一般培训范畴的培训费用往往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而作为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对价,劳动者往往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并约定相应的服务期,而如果劳动者违反相关协议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就产生了劳动法中的培训费问题。

培训费条款在制度设计上试图平衡两种不同价值的冲突,在具体的制度规定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约定服务期的前提即提供“专项培训”;劳动者违反专项培训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金额有一定的限制,体现了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保护;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结合培训费条款的实践,培训费条款所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专业技术培训的界定”、“服务期问题”这两个方面。本文就在下面简单的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二、培训费条款的解读

1.专业技术培训的界定

培训费条款中约定服务期的前提就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但因为现实中情况千变万化,具体岗位的专业性也难以一言蔽之,专业技术培训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都处于空白,所以本文结合现有立法和现实案例,转换思维以排除的方式来界定专业性:其一,对新的岗位了解性、适应性的培训都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推而广之,用人单位因安排了对本行业、本单位、本部门的了解性学习而约定服务期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其二,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可能令劳动者的专业性略有提高,也不应属于专业技术培训的范畴,因为提高职工岗位素质的培训也是用人单位自身的义务,这种提高如果是与经济发展,全行业劳动技术水平综合提高的节奏相一致的,则不应由劳动者来承担应支付的对价。

2.服务期制度的分析

服务期的有限任意性,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强制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两种,该法第十七条列举了八种强制性条款,而服务期不在其列,因此服务期毫无疑问地属于任意性条款。这一点本身不具备可探讨性,值得深究的是,服务期的这种“任意性”是否完全不受法律限制?相较而言,我国的立法既未对适用岗位作出限制,也未对服务期最高上限作出规定。

服务期的附属性,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附属合同,还是一种单独的劳动契约,或者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契约?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服务期可以视为劳动合同的附属合同,是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补充或变更。在这种观点下,服务期被视为对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在超过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期间内,若双方无异议时则继承原劳动合同条件继续维持劳动关系。

三、培训费条款的立法完善

1.特殊待遇的立法完善

首先,通过立法以及司法解释正确界定特殊待遇的内涵与外延。特殊待遇是不为一般劳动者所享有的待遇,如依据用人单位规章一般劳动者可据具体优异表现、工龄增长、职工红利或客观物价因素获取的待遇;也不同于劳动者的常规待遇,如内部章程中规定的视公司经济状况发放的集体奖励、特殊岗位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津贴等等。上述双重比较标准必须同时存在才可以确定特殊待遇。

其次,特殊待遇应当与劳动者的特殊义务相一致。虽然其他特殊待遇不像专业技术培训那样可以通过计算培训费用来加以量化,事实上同样的待遇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价值,与此同时,各种待遇本身也缺乏相对客观的换算标准,这势必导致法律无法给出整齐划一的答案。基于上述考虑,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出发,实现特殊待遇制度的公平正义:首先,明确用人单位对“特殊待遇”的解释和说明义务。其次,有关“特殊待遇”的协议内容须经工会批准并报有关机关备案劳动者出于法律知识的有限,在与用人单位订立服务期协议之时,无法立刻对协议的公平合理性以及作出准确的判断,因而常常被用人单位误导而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协议,导致劳动者在没有享受多少优厚待遇的前提下被迫接受苛刻的服务期限制。

2.超长服务期立法規制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立法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在诸多因为飞行员辞职所导致的培训费争议的案件中,由于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航空公司也因而以此默认为服务期限应是无固定期限的,这对飞行员的自由择业权几位不利,严重违背了培训费条款的立法宗旨。

超长服务期是指超过五年的服务期。一方面,对于一般服务期约定,面向的是广大普通劳动者,一般不具有不可替代性,离职后不会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巨大冲击,而过长的服务期不利于其自由择业,不利于劳动者按市场需求自由流动,因此应设置五年服务期上限。而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分层的现状又挑战了五年上限的一般限制,对于高技术人才,用人单位毕竟有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五年的服务期确实难以回收成本,为避免企业对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风险的忧虑,可将这些特定的高新技术人才服务期上限提高到十年,并且规定此类超过五年的超长服务期协议须送交行政管理部门报批审查。如此既增强了企业的投资信心,使更多的劳动者获得了培训的机会,也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利设置超长乃至终身服务期,实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参考文献:

[1]黎建飞、李敏华:《劳动合同服务期责任的法哲学思考》,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 年第 2 期

[2]王全兴:《基于法益结构的制度选择》,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7 年 3 月,第 36 卷第 2 期

[3]黄程贯:《最低服务年限与竞业限制条款》,载《劳动基准法释义——施行二十年之回顾与展望》,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版

作者简介:

赵书晖(1989~),河南新乡人,延边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9.驾驶培训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本着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员按质按量完成培训目的,甲、乙双方就驾驶培训期间的相关事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学习车型;收费标准元(大写:)。

二、乙方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三、乙方在申请驾驶证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如乙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其后果自负,我校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本校收费为一次性收费,以后无场地费、加油费、招待费等其它不合理费用。如果乙方在培训中遭遇不合理的收费,可以拒付,并投诉;对其投诉经核实确实者,将该名教练给予开除处理。

五、学员每一科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考试需带身份证原件,并遵守考试纪律。若两次考试均无法通过者,则需要交纳补考费。(注:国家规定补考费为260元;再次培训每学时80元)

六、乙方通过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实际驾驶培训时,应自愿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乙方预约车辆或甲方安排车辆后,乙方应按时到甲方参加培训。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必须

事前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乙方如经常不遵守规章

制度导致不能按期毕业,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如乙方在学习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或故意刁难教练员,干扰教学活动,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中止培训。

八、为保障学车信息的畅通,培训期间乙方电话、住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对乙方进行电话联系;若因乙方信息不畅造成乙方学习,考试进度延误,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若因学员自身原因要求退费,需本人提出申请,在扣除各种规费后,并分情况收取违约金:

(1)未考理论前,违约金为交费总额的30%;

(2)已考理论,违约金为交费总额的40%;

(3)若学员已上车培训,违约金为交费总额的50%,还要加收100元/天的上车培训费。

(4)学员报名费为1680元,培训费为每学时80元。(注:每学时为45分钟)

(5)如需到考场模拟考试,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年内有效。

十一、如乙方有未尽事宜,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约定,并共同遵守。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领取驾驶证后,本合同自动作废。

10.服务代理合同 篇十

项目名称:XXXX

委托方:XXXX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XX

(2)建设单位:XXXXXX

(3)建设内容:XXXX

(4)建设地点:XXXXX

(5)项目四至:XXXXX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3

合同目录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金额及付费标准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方式

第五章 支付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第七章 侵权责任

第八章 税费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十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1.1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1.3 乙方承诺其在法律上为合格之主体,并在该服务项目上具有相关资历,并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1.4 乙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各类广告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与《广告法》及有关条款相违背,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同范围

1.1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产品的广告服务代理商,提供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媒介服务。

2.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3 作为甲方指定广告代理商,乙方承诺提供以下广告服务内容(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同收费标准

3.1 收费标准

1.有关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甲方应支付整个项目相应的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不含税)。甲方同意全额支付该服务费,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乙方有权依上述规定的费用全额收取。若以后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服务费用随之增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收费标准

a) 有关媒介发布服务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媒介发布服务,乙方除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外, 另再收取媒体发布费用的____%作为佣金。.

b) 有关广告制作

c)电视/广播广告的相关制作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c)平面摄影及后期制作输出(插图、租片、出片打样等)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d) 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的制作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制作服务,乙方向

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e) 有关市场调研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f) 有关活动执行

如甲方需要乙方进行活动的实施与执行,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

发生的费用。

g) 其他服务费收取

菲林、打样、出片等第三方费用另行收取(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

竞争品牌_____:_____元/条

其他费用:如快递、运输等按实结算

3.有关差旅费

如因业务需要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向甲方实报

实销机票(经济舱)车票和住宿(不高于三星级)费用。在甲方指定的旅行开始之前,乙方应估计出有关预期旅行和住宿费用,阐明目的、地点、期限、旅行者人数和成本并报告给甲方,并留出充裕的时间以便同甲方交涉并得到其批准。只有这样,甲方才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_)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凡涉及第三方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收取。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支付时间:在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月基本服务费(甲方应在当月_____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工作的业绩考核)

4.2 项目服务费:

甲方对发票有疑问或有反对意见,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咨询,乙方必须对此做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示之异议,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未给予回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发票所示之金额。若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提出之异议,在乙方未做出明确回复之前甲方也有权拒绝支付该异议发票所示金额,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3 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业务转予第三方完成。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必须保密的资料和文件,乙方按协议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和创意的设计稿的素材及合成版的电子版、打印版和各项活动效果评估或活动总结等文件。

5.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资料不拥有所有权,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一部分或全部被甲方或第三方公布,则乙方不再承担

保密义务。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6.1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该项目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资料、图片、数据、信息的所有

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予任何第三方知悉。

6.2 甲方承诺对于未采用的乙方创意及策略等,甲方不得在以后的广告中使用投放。

6.3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代理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相关产品,合同执行完后一年内不得代理与甲方同类型产品之广告。

6.4 甲乙双方同意保护合同项目下的相关知识产权。

1)甲方在支付了所有费用后,合同项目下乙方所有的全部版权,包括广告后续的修正及完善,将自动转移至甲方所有。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拥有版权的、相同的创意及素材用于其他客户。

2)对于第三方所有的版权,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该版权的归属及转移该版权所必须的费用和程序。

3)乙方同意在版权归属甲方所有后,无须支付额外费用,甲方即可将该版权在其集团所有的公司中使用。

4) 合同执行完毕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资料和信息作自我宣传等合理使用。

6.5乙方保证并同意,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不会将其所获知的非公开信息,这包括但不局限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广告物质、观念、计划、技术、账目、产品、商业、顾客、客户或其成员的运作方式, 散布或透露给任何人或用于自身的目的,除非是依照甲方的要求以完成其职责,或是应任何法律、法庭、法定程序、强制规定或检查机构(政府性的)的要求。乙方在与其它单位签订与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和物品有关的合同时,都应加入与之相一致的保密条款。任何与本条款不符之处都应受甲方指导并作书面记录。

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有效。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所拥有的有关这方面信息的文件都应归还给甲方或加以销毁。乙方可能遵照地方法律出于税务目的而保留这些文件,在此条件下,本条款将继续适用于这些保留下来的文件。

第七章 侵权责任

7.1 乙方作为广告代理商按甲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材料,真实、全面地推广甲方产品,因甲方产品内在瑕疵而致消费者受损的,乙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2 本项目推广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对其制作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手段和违法而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税费

8.1 依照目前XX市政府规定,开具广告专用发票各项税收按总额的_____%收取;如遇XX市政府或相关税务机关调整交税比例,乙方可随之相应调整。

8.2 双方同意的免息期后,如甲方仍未全额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按当时银行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第九章 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由于该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之过错或疏忽之事件或事情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该方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该迟延发生起合理时间内就该延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快对此做出相应的协商解决方案,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9.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若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结束后,可以履行合同,且另一方也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

10.3 因具体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以协议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0.4 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结束后,自动延续____年,合同意向____年。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 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一方违约而遭遇不

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责。

11.2 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

11.4 乙方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合同中单项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请求予以增加。若该违约金超出了对方损失的,应按该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纠纷,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若双方同时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就双方合作事项提出诉讼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各项有关制作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议,具体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合同附件之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后达成的协议为准;若附件之间有矛盾,可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13.2 甲、乙双方应指定承办人、负责双方联络或协调事宜,并承担相关附随义务以利合同的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以上内容达成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甲方现将坐落于湖南省 市 镇 路的 物业委托于乙方全程招商代理和招商策划业务,为促进商业物业的招商工作和商业策划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独家招商和招商策划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范围及方式:

1、委托范围

甲方所开发的 ,商业面积约为平方米,含( )(具体面积以设计院出具最新规划设计图的商业面积计算,并附为本合同附件)。

2、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招商、租赁、全程招商策划业务。

甲方给予乙方独立操作、独立进行策划顾问的权力。

3、委托时间:

由 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若提前完成招商,并提前开业,则开业完成后即为合同期满。)如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协议。

二、法律文件

1、甲方在通知乙方公开招商本物业之前,应取得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物业具备招商法律条件,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乙方可进行本物业的招商行为。

2、乙方提供公司经营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之责任

1、提供本物业招商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复印件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开展招商代理工作,负责解答客户对物业的疑问和质询及投诉等。

2、安排和解决商家申请办理公证和工商税务办证等手续。

3、甲方必须在项目商场内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作招商策划部,场地应足够乙方5名工作人员使用,并具备对外的接待功能(功能参考售楼部或与售楼部共用),承担乙方在招商代理期内产生的所有办公费用(包括场地费、电话费、管理费、空调费、办公用品等)。

4、甲方指定 (手机号码: )全权负责与乙方指定专人进行工作协调及配合,其它未接受委派之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插手乙方的工作范围。在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服务范围内进行独立工作。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定期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和招商策划费。

6、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所需配合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及相关工作。

7、甲方承诺合作范围内的商业物业,于 年 月可交付使用,签约经营户可如期进场装修。

四、乙方之责任

1. 在委任期间乙方将为商场作独家代理招商策划推广服务,内容涵盖整个商场商铺全程的策划、招商,包括市场策划顾问、独家租赁代理、宣传活动、广告推广、联络及服务租户、招商条件的制定、合同的起草等。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前期策划费用之日起 25 天内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报告待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正式展开招商,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50%-80%的招商;

3. 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综合测评,测算出最终招商方案、招商租赁价格、优惠政策等,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及政策执行招商之行为;

4. 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广告策划、设计等工作;

5. 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任务;

6. 本协议结束前,乙方应再提供一年至两年的旺市经营及策划推广方案给甲方,以协助甲方后期的整体经营和管理。

7. 乙方在合同期内,协助甲方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相关事宜,含人员招聘、培训、前期工作开展等系列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细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全程代理招商租赁策划工作,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6万- 10万 (小写: .00);

2、项目启动金 4万 元/月, 个月共计 (小写:¥ .);

3、招商代理费用以招商租赁合同签署的实际租金金额为准(不计免租期),提取

2.5个 月租金作为招商代理佣金。

4、优秀主力大商家招商牵涉到的一系列本地接待费、公关费及其它费用,乙方凭实际消费票据向甲方报销,或由甲方直接参与并负责费用。

5、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7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7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9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8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奖励不累计)。

6、开业策划及执行全案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

(一)、招商全程策划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大写: 。在乙方提供了招商调研、定位及招商全程策划方案给甲方后,甲方应将策划费尾款部分,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元)在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全程招商

1. 该项目需由乙方派驻专业团队参与(不低于4人),前三个月内甲方需支付月基本费用 元/月,进场前支付第一个月费用,其后每月第一天支付该月费用。其中该费用含招商总监、招商经理、招商员、策划师、设计师工资,出差、公关以及团队人员租房及日常开支费用。

2. 在甲方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后,即视为招商成功,甲方按招商面积依约与乙方结算招商的佣金80%,经营户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后,再结算剩余20%佣金;

3. 甲方每月三日前需按时支付上月招商佣金给乙方;

4.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定时支付合同的招商代理费,如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每拖延一日,乙方则向甲方收取按应付款总额5%作滞纳金,超过十五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则视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的招商代理费不予退还,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 由乙方独立完成的自购自营客户,佣金结算方式应参考同期同等条件门面(隔壁左右两个)的租金平均水平,进行招商佣金结算。

6. 乙方全程独家代理合同规定商业物业的招商后,其它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再参与和阻碍招商过程(含甲方),凡在合同时间内,合同规定物业产生租赁或自购自营之行为,不管是否由乙方出面并签署协议,乙方均可依据合同提取同等佣金提成。 00

六、法律责任

1. 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物业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做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

3. 在合同代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第三者的`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或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4. 在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影响到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时,则乙方不须承担相关责任,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经济及其它责任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5. 甲方的债权及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

乙方将与甲方紧密联系,所有本项目之计划须由甲方审批作实后才可进行。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约所订的内容绝对保密及不得向其他人士泄露其中之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或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加立补充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5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设计、策划、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五、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六、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每年______000。00RMB

1、结算方式与时间: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乙方项目启动资金。3个月后,每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55%作为乙方代理广告服务费用。

2、滞纳金: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期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3、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在甲方未付合同款项的80%之前,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九、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二、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8

甲方:

电话: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甲方负责外观拍照制图,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全额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户为:工商银行账户

开户名:x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城南支行

账 号:xxxxxxxxxxxxxx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未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两日内给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七、签订协议后,甲方须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如甲方在十日内未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资料,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八、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九、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9

甲 方: 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及期限:

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

(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

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元/月, 每 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付款时间:

2、本办公费、资料费_ _元/年。

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户名:孙再华 帐户:62284 8012 02679 00013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罚款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系正版在线财务软件做帐,帐本年终一次性打印,帐本和报税资料终了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帐本等资料完整、合法。

7、如因乙方所属税务局需要,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乙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生效。

2、如双方合作不满意,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季度(三个月)提出解除要求,便于双方会计做好各项资料交接事宜,乙方如有未付款项一并结清。并处以1个月代帐费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以资料交接单双方签字为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存在分歧,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0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与逝者的关系: 。

三、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四、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臵

(一)地址: 。

(二)时间: 。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 。

(二)遗体接运地点: 。

(三)追悼会场所: 殡仪馆 厅。

(四)追悼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三、租车服务

第三条 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 。 第四条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其中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业务员

乙方业务员上岗证书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3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

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二、销售区域:

双方预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北京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和北京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代理销售甲方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三、销售价管理

甲方的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市场统一销售价为365元。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低于市场价销售。

四、销售佣金:

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特制定佣金回馈轰动,以支持和鼓励乙方的销售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月销售量在20张以内(含20张),佣金为每张服务卡50元;

2、月销售量在21张—50张(含50张),佣金为每张卡60元;

3、月销量在51张以上,佣金为每张65元

五、销售结算:

1、甲方投入20张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以支持保障乙方的前期销售工作。

2、乙方售卡数量的正确以客户提交激活信息并成功激活数量为准。

3、双方确定按自然月度结算,每月5号前双方确认上月度销售数量,在扣除双方销售佣金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销售款。

4、如月度期间内,乙方销售数量超过20张需要甲方补充产品时,在乙方结算上皮货款后甲方予以补充,期间佣金扣除标准按每张卡50元计,月度结算时再按对应标准扣减。

六、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的安全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等必须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做注销和更换处理。

2、因乙方保管责任造成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丢失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失窃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已经在市场上进行消费刷卡的,此卡的费用由乙方取款承担。

3、乙方须按照用户手册规定的流程通知客户采用拨打电话4006—199—365或登陆会员专属网站,进行服务卡的激活。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未果,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0_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日止,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需在本协议期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重新续签代理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图片、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宣介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oem/odm)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gscm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

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5

甲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1、甲乙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及执行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采购执行服务,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事宜。

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国内采购执行行为,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垫付货款采购协议产品,然后将协议产品交给甲方予以销售。

二、采购事项

2、1甲方必须于乙方履行采购的3个工作日前将已加盖甲方公章(或公章授权其它章)的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和《付款委托书》,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乙方。

2、2 乙方收到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付款委托书》后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的书面回复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的 %作为为订货保证金。该订货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批货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要约,乙方不返还该订货保证金。

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保证金后,以乙方的名义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的方式支付100%的货款给甲方指定的供应商。

2、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按时(不超过乙方向供应商付清全款后7个自然日)发货,因供应商交货迟延导致乙方受损的,由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损失。

2、5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期、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物流

3、1乙方不负责任何运输,且无论是甲方指定的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是甲方到供应商处自提,在此期间产生的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除垫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四、费用及结算

4、1代理费:乙方以其向甲方提供的国内采购执行服务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标准为《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金额的 %。

4、2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日起计算,直至乙方收回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日截止计算乙方资金占用时间,乙方按照每单采购货物总货款的 %/每 天收取(不足天按天计算)。

4、3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付款日起 天内,无论甲方供应商供货与否,或甲方提货与否,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代理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如甲方逾期提货和支付应付款项,甲方须按应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超期10日,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没收该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服务和下单的操作,且有权处理在库货物,甲方不得就处理价格提出异议,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处理费用和应付乙方之全额款项,不足部分,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 个自然日内支付给乙方。

4、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一单委托。

五、担保

5、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应约束并要求其境内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其完全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配合签署相应的担保文件。

六、不可抗力

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以挂号信件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

6、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6、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者部分责任或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4双方同意如因政策法律变更或其他合理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比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保证条款

8、1甲方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承诺对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甲方的义务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详细内容见附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

九、其它

9、1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有效印章及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 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

9、2本协议若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前/后 个自然日内清理账款、财物。

9、3本协议涉及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费率、保证金率、违约金率等)如有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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