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2024-08-25

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5篇)

1.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篇一

中国庭审公开网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2017年10月21日 09:20我从中国庭审公开网收看了陇西县人民法院对“卢立峰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18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酒后驾驶北京现代小轿车在陇西县永昌境内沿飞环路行驶至大树市场是被陇西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审判程序

审判长车志雄宣读法庭纪律,法警将被告卢立峰带上被告席。审判长介绍法官助理,书记员史陇霞,公诉人。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对起诉书的起诉是否有异议,被告人表示没有异议。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选择回避,被告人选择不回避。

公诉人出示证据,户籍证明显示被告人的出生年月住址等前期情况。还出示了陇西县交警公安大队提供的查获经过,涉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还出示了吹气式酒精检测仪照片和单据,显示被告人当时酒精含量是110mg/100ml。还有陇西县人民医院提供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书。驾驶证复印件,这是被告人第二次取得驾照,现场检测报告中药检结果显示阴性。随后出示了被告人供述的辩解与起诉书提供的犯罪事实对照。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研究报告书证实被告人事发是体内含有乙醇,浓度为105.87mg/ml。

随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有异见,被告人有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被告回答没有。

审判长宣布法庭提供的证据合法客观真实,且证据之间存在着关联性,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法庭予以确认。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驾车,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人出示调查机关依法调查取得的证据,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作为定案的依据予以体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指控被告人犯有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该依法追究其责任。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进行两个月到四个月之间进行量刑,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有其他意见。被告人对法庭做最后陈述。审判长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

审判长对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被告人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审判结果是否有意见,是否上诉,公诉人对对审判结果是否有意见。庭审结束,工作人员及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场。

By bobby 2017

2.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篇二

近些年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运用和普及, 为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提供了全新的展示平台, 也为法院在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上提供了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在司法透明的理念视域下,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在当下成为了司法者自身一种正处于实践中的潮流。以司法透明饯行“阳光下的司法”, 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呼应司法公开制度, 使司法判决更好的呈现在公众面前, 推动司法公开的全面化, 透明化。而在司法公开的大背景下, 公众渴望知情权的限制控制在最小程度之内, 这一公开理念将为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提供多种条件和可能。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司法公开及其密切相关的司法透明理念的要求使然。司法透明、司法公开可以看作是一个能不能允许公众知晓司法活动的问题, 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从而保证和促进司法公开制度设计的问题, 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肯定会对促进司法公开, 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价值选择。

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理论分析

(一) 裁判文书是实体公正的最后结果和表现形式

一份论述严谨, 说理透明的裁判文书是法官对裁判正当性的宣誓, 也是公众获得裁判结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认识的依据。裁判文书本身不一定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但它的公开能使人们获得公平正义的切实感受, 就像法院判决的结果可以在现实生活中传播, 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检索和查询, 公众就会认为这些文书本身就不应该是违法的、就不应该有徇私枉法裁判的因素在内, 这便是社会公众普遍对于正义的直观感受。

(二)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促成司法精细化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意在建成一种裁判文书写作的激励和监督管理机制, 迫使法官重视裁判文书写作, 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使法官重视庭审过程, 严格依据程序法和实体法办事, 提升整个司法过程的精密化程度。同时要求法院和法官不断提高职业水平, 切实增强责任感。“司法职能坚持回应了人的需求, 而正是这种需求, 司法的职能繁荣起来了并坚持下来了。”加强我国裁判文书的说理化和精细化, 借助裁判文书上网这种方式, 推动司法结构的合理均衡, 向社会传递司法的权威, 才应该是最终意图。

(三)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

在司法领域的范围内, 司法信息资源最大的掌控者是人民法院, 公众有权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公开司法信息, 有不受妨害地获得相关司法信息的自由。裁判文书上网可以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一个案子如何判决, 当事人的诉请是什么、证据是什么、法官怎样来认定的等等都应当呈现出来, 使其抵制各种不当的干预。裁量权公开可以使全社会进行监督, 使不当干预没有入手途径。同时也可以培育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 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发挥司法对于社会的引领规制作用, 促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

三、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应对举措

(一)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注重质量需求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要求, 除了法律规定不得公布的裁判文书之外, 其余的裁判文书都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在网上公布, 裁判文书的阅读主体应该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因此, 法官就不得不考虑公众对于裁判文书的反应进而努力完善裁判文书本身的质量。“只有立足于我国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 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相联系, 才能形成与整个司法制度完全吻合的, 能够充分发挥整体效能的裁判文书制度。”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不应只成为一项形象工程, 人民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狠抓案件质量, 对案件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并且要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干警的责任感以及业务能力,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 准确回应当事人争辩的焦点, 审判人员在撰写裁判文书的过程中要做到咬文嚼字, 杜绝语句不通顺等低级错误的出现。

(二)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注重公众获取

我国对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要求是“全部公开”, 主要注重于公众能够自由的获取所需内容, 强调“民众监督”。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的公开发布其实不是什么难事, 公众也有自由去查看所需要的裁判文书, 但是保证公众能够高效的从裁判文库中检索到所需要的文书却并非易事。只有在人民能够对裁判文书有效获取的前提下, 裁判文书公开才具有实际意义。只是单一的追求貌似全面的裁判文书公开, 并没有一个组织有序的裁判文书数据库, 则有可能会使裁判文书上网沦为一种短期的浪费社会资源的行为, 同时增加法治的成本, 这也不是实现法治理想境界、追求长期功效的理性措施。

(三)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程度范围

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生效的不予受理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执行异议裁定书、补正裁定书, 其余程序性的不公布。对于涉及个人隐私这个范围相对来说比较宽泛, 目前的裁判文书上网趋势是以公开为原则, 以不公开为例外。我们还应考虑的是,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一方面会促进司法公开, 但另一方面也会将裁判文书记载中有关的当事人的“隐私”公布出来。

由此, 可能是知情权追求的“公开”与隐私权依存的“隐私”相对立, 使两种权利出现此起彼伏的关系, 但本质上其实是对两种价值判断的问题。知情权和隐私权的行使均有正当性和合理性, 对两种权利“界限”的不同认定, 实质上反映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和环境条件下, 何种价值的重要性更高。在健全裁判文书上网的操作流程上, 应使裁判文书在公开前经过严格审查, 确保不泄露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四、结语

裁判文书上网的主要目的即推进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的本质是保障当事人公开审判权以及对民众知情权的限制控制在最小程度之内, 公众能够对司法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要协调整体制度变迁的步调, 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渐进的积累、规范和升华, 并在审慎思辨的基础上进一步、循序渐进地回应如何更好的在司法公开背景下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解决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

摘要:在司法公开透明的理念下, 裁判文书公开既是对法律和法规的公开, 也是对法律和法规试用结果的公开, 裁判文书公开可以看作是审判公开的必然部分。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对裁判文书改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如何妥善和圆满的平衡社会公众的当前利益以及长远利益需要全方位的思考。本篇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与司法公开的关系出发, 分析裁判文书公开的应然价值, 通过探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应对这些问题的举措, 期望可以对完善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方式提供一些借鉴作用。

关键词: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司法透明

参考文献

[1]张浩书, 朱梅芳.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问题研究_现代司法理念与司法实践的碰撞及其整合[J].法律评论, 2007:66.

[2]王宝文.美国司法裁判文书制度考察兼论我国司法裁判文书的改革—读〈Juridical Process〉有感[J].前沿, 2005 (10) .

[3]韩朝炜, 朱瑞.裁判文书上网与当事人隐私权保护冲突与衡平[J].法律适用, 2012 (4) :95-96.

[4]刘丽英, 于丽英.数字化和传统背景中的裁判文书公开机制[J].法学, 2013 (8) :64.

[5]洪瑶.论司法公信力与裁判文书[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6) .

3.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篇三

南京:吴明欣袁兴才黄正国陈益国王勇

杨建杰南来京刘松平

镇江:韩林郭兆宏范承文魏荣林隋正

常州:周志忠无锡:沈永林苏州:薛明道徐州:凌连云港:陈新民淮安:饶阿林扬州:刘志坚赵敏梁建国倪锡平王义平

海 黄保华王绪全 刘祥胜

葛志齐周兆武 姚宝祥 陈永保

钱根祥 夏金荣 凌云清 李洪良 徐银章 张继祥 马学礼 陈长安 李军平李备 张仲林 马锡林 陈万荣 张建设

谢克明

宗晨曦 李建兴 王玮 姚伟 李亮

吴玉前 席健 戴永伟 李学明 杭正宝 逄增生 王岩竹 陈济生 沈红杰 陈龙翔 朱本义 郭家平马发军 王忠 单延山

凌根宝 谈林安 张金大 华凤生 阮来友 王元琪陈全喜 孔庆元 孙习端

刘开华 马式毅 张民

泰州:夏继标刘玉祥张旭童振亚

宿迁:魏超尤希亚李培金祝测虞世全朱勇军黄新才杨思义

南通:周克平高锦奎左纪欣蒋剑韩新民徐宏齐玖孙福宁顾志良卢钧

盐城:汤晓东

铁路:吴俊光

4.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 篇四

2012,我校关工委在上级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和构建和谐校园,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关心教育下一代,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现将我校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工作,把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予以重视。成立关工委组织,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计划。校长定期听取汇报,指导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工作。从实际和需要出发,及时调整和充实骨干力量。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品质教育。

学校继续以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以班级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初步使班级管理形成特色,提高班级育人的质量以激励性教育为主要手段,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要载体;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1、提出并重视“班级文化建设”

我校提出了“班级文化建设”这一工作新举措,并将它作为提高学校班级育人质量的突破口。各班班主任就组织全体学生参与讨论,并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订了班级特色名称、班训、班规、班级奋斗目标,为班级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发展奋斗目标责任。

2、深化养成教育

为鼓励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学校还制定了流动红旗制度,每周进行纪律、卫生的检查及评比,调动广大师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形成争创文明班集体的风尚。

此外,我校利用每周一国旗下演讲的有利时机,由教师进行国旗下演讲,对全校师生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生命,热爱科学等一系列公德教育,我校团之部以培养学生文明习惯,提高自身素质为目的,向全校学生发出倡议书,召开全体学生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及卫生习惯,提高自身的素质。

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请同学们对自身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己努力做养成教育的小主人。为了使每位值周生在工作岗位上既得到锻炼,又起到一定的效果。学校在本学期举行了“文明班级”评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学生们在活动中提高了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加强法制、安全教育。

一年来,我们在抓好常规的同时,注意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聘请派出所的领导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报告,让学生从小学法懂法,协助做好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的环境进行检查和整顿,净化学校周边的育人环境;邀请消防局的专家进行消防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安全意识。与此同时,学校还认真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对校园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及时杜绝不安全隐患,并进行消防、地震逃生演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四、开展“十个一”活动。

根据中学生活泼好动、争强好学的个性,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协助学校教育处、班主任在假期里开展好 “十个一”活动。该项活动主要包括:读一本有思想道德教育意义的书籍;看一部爱国主义的影视片;写一篇假期活动的日记或心得的文章;坚持参加一项强身健体活动;帮助父母做一件家务事等十项内容。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高尚的文明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又让青少年学生度过了一个安全、健康、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同时,积极争取家长、社会和社区的支持和重视,及时总结、表彰活动中的积极分子。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阵地----家长学校

对照年初工作计划,一年来,学校关工委努力办好家长学校,积极研究和探索家校共育的新的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家长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了办好家长学校,我们切实加强了科学管理。首先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了例会制度,上课制度,考勤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工作档案制度等。再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我们本着提高家长素质的目的,邀请校关工委相关成员举办专题家长学校讲座,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每学期举行两次规模较大的家长学校活动,通过活动,拉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功效。

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提高,不断创新,进一步将工作做好,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安县双塘初级中学

5.清水江文书对中国历史的意义论文 篇五

我随张应强教授等一行10余人前来锦屏,去文斗及隆里诸处考察,在百姓的家里见识厂令人惊叹不已的大量契约文书;在寨子里、崖壁上看到的碑刻,一直是我多年来上课时提及的内容;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的民国《隆里所志》,则是难得的对明代卫所系统的基层社会遗存的记录。时隔,夏,我再次随张应强教授———确切地说,是随张应强教授的学生们来清水江流域考察,发现对这—地区的研究已有极大拓展和深化。到今天,无论是学者们的论文、专著,还是学生们的学位论文,都已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关于这些研究,也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综述和评说,对未来的研究走向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①*令我这个完全未曾涉足这一领域研究的人目不暇接。诚如一些学者所概括的,目前利用清水江文书所进行的研究和相关成果,大体集中在文书、文献学、社会经济史、法制史以及人类学等方面,对于改变和深化各自领域内的某些传统认识起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历史学者,我更愿意强调这些文书以及通过这些文书对清水江流域社会历史的了解,对重建整个中国历史叙述的意义。以下我即就此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方家。

1、为什么要重建中国历史叙述?其实,这正是职业的历史学者的本职工作。

100多年前梁启超写《新史学》,批判旧史学的“四弊”“二病”,就是要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从社会史大论战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马克思土义史学的确立,也是要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此项工作,就是因为传统的中国历史叙述中存在许多令人不满的问题,并且一直影响到具体的历史研究。问题之一是“宏大叙事”或“主导性叙事”的影响。在对清水江流域的山林土地所有权甚至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中,明显具有20世纪50年代“五朵命花”中关于土地所有制讨论的余绪。这并不是说这类问题不需要讨论,而是说需要反思讨论这类问题的起点,即不是从既有概念出发,将讨论限制在从公有制到私有制或领主制到地主制的框架内,或者根据契约所反映的情况判断这里是自耕农所有制或农民所有制,而非地主所有制,等等。相反,应该从特定时空中的人的具体动机出发,去理解他们的行为———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他们面临怎样的问题,他们最后形成了怎样的社会制度。其实,在讨论中,不少学者也已发现具体的个案与试图论证的“道理”之间存在极大张力[1]。其实,通过田野调查以及发掘和利用民间文献所做区域社会历史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先入为主的宏大叙事,如果利用民间文献所做研究不是挑战、而是回到宏大叙事的窠臼中,无疑就会成为新瓶装旧酒。贵州的文化研究和展示经常喜欢用“原生态”这个概念,包括清水江文书在内的民间文献也属于“原生态”,所以我们的研究也应该是“原生态”的。这个“原生态”就是从本土经验出发的研究。问题之二是以国家为历史主体或出发点的历史叙述的影响。最近,刘志伟教授在—本颇具思想性的小册子中着力区分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和以人为主体的历史之间的区别,认为这就是我们的历史学与传统的历史学的分野所在[2]。他认为,由于历史学在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从属于国家的,因此一切历史必然成为国家行为的叙事,现代史学也没有完全走出历史以国家为主体的套路。

2、实际上,无论是梁启超开启的中国现代史学还是年鉴学派所代表的世界现代史学,都在现代社会科学的意义上倡导摆脱“国家”的历史,帝王将相也好,知识精英也好,都是“国家”的代表。

梁启超批评旧史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这当然是切中时弊的,是朝向“人的历史”逼近了一步。但我们认为,无论以朝廷还是以现代国家为主体,都同是国家历史;梁启超与“群体”相对立的所谓“个人”,是指帝王将相的个人,而我们强调的“人”是包括仟何人在内的、有血有肉的能动者,这种强调是人文学研究的本质要求,是对梁启超时代的超越。利用清水江文书所做研究,显然不能做成国家历史的地方版,即不以国家的行为逻辑作为历史的逻辑,代之以特定时空中的人的行为逻辑作为历史逻辑,或者“从人的行为及其交往关系出发去建立历史解释的逻辑”。比如说,在这里,我们都不会忽略“改土归流”的历史背景,但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变化,是不是—定是“改土归流”的结果?还是由于商品化、市场以及这里的人们因应这一情势而做出的生计模式的改变,导致了国家的“改土归流”?我们也都知道,明清时期国家的“改土归流”在不同地区或早或迟,但这究竟是国家战略的安排措置的结果,还是不同区域内人的能动行为导致与国家关系的.差异所致?当然这些都需要研究,但提出问题的不同方式可能导致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导致历史叙述的重心变化。

如何估计包括清水江文书在内的地方民间文献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上的意义呢?这个问题—方面说很简单,否则就没有这么多人趋之若鹜,花大气力去搜集和整理这些文献,国家也不会为此设立重大研究项目,也不会迅速将其列入“记忆遗产”的国家级名录。但另一方面也不那么简单,因为如果我们只是将其视为“新史料”的“发现”去理解其意义,如同以前对待敦煌文书、秦汉简牍那样,就有失偏颇了。我们知道,不同的文献系统其实代表着不同的历史叙述,官修正史必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历史;文人的私修史书往往表现了知识精英的立场,与国家历史多有重合。但即便如此,它们的历史叙述也多有差异。比如地方志,虽然亦属官修,但多反映地方文人的看法,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从地方出发、而非完全从国家出发叙述历史的态度。民间契约文书的意义,就在于有助于我们理解特定时空下人的行为及其异同。很多研究者已经发现,清水江文书中的山林契约多为白契,红契很少,与徽州文书中的契约有所不同。我在清代山西契约中见到的红白契之比大概是—半对一半,这或许说明官府权威在不同地方民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契约在不同地方处理私人事务中的不同角色等等差异。但也许这些都不太重要。我以为重要的是重现这些契约缔结的情境:张三和李四之间为什么要缔结契约?缔结契约的张三李四和作为中人的王五体现了怎样的社会关系?通过缔结契约他们是否造成了原有社会关系的改变?等等。在重现这一情境之后,许多制度的、社会的变化就比较容易得到理解。进而,基于各地不同民间文献的情境再现,显示出来的是为何制造出这些文献的人的动机、行为和后果,最后呈现出的是不同区域或同或异的历史过程。

由此,中国的历史叙述得以重建。当然地方民间文献绝不止契约文书一类,族谱、碑刻、账本、书信、日记、科仪书、会簿、日用杂书等等,类别繁杂,可以说有多少生活侧面,就有多少民间文献的类别,它们都反映了人们的生活实态。问题是,它们不像史书、档案或者文集、笔记那样,本身往往就是比较完整、成系统、有逻辑的历史叙事,而是零散的,呈碎片状的。如果不能找到这些文献的内在逻辑,不能重现其产生的情境,据之所写历史就很容易被讥为“碎片化”的历史,据之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就会成为一句空谈。不久前我和刘志伟教授在川南与云贵交界的山区跑了几天,发现那里没有“村”的概念,无论是汉、彝还是苗,都呈散居状态,与华南、华北都有很大不同。那么人们是如何形成相互的联系、并结成一个社会的呢?施坚雅当年关注的“场”便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一个已经衰落多年的、当年的山间商路的场上,我们听到这样的歌谣传留至今:“尖山子,波浪滚滚;谢连山,杀气腾腾。新房子的场合喝得呛人,陈树清是提刀血盆。河坝头矮矮小小,伪保长穿的衣服长短不巧。”从这短短的歌谣中,我们已经可以朦胧地感到一个处在特定地理空间的场,具有着怎样的社会关系结构。由此呈现出的人的生计模式、社会组织等等都与这种散居形态有关,而这又使我们对清末民国时期本地普遍编纂的族谱有所理解。总之,要理解这些看似散碎的民间文献,一力面要将它们视为构成整体的民众生活的不同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要与理解特定时空下人们的生活逻辑互为表里。

3、清水江文书将首先在重建中国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上起重要的作用,而要想重建元代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的中国历史叙述,重建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是至关重要的,就像要理解宋代的中国,不重新认识长江中游地区的历史就会出现偏颇一样。

我们现在很重视历史上“文字下乡”的过程,这不仅是因为由此中国社会的各个层级之间有了勾连起来、也就是所谓“文化大一统”实现的可能,而且也使我们这些人得以认识中国的乡村社会。但是,与中国其它地区相比,西南是“文字下乡”程度最低、或比例最小的地区之—,因为这里许多族群是没有自身的文字传统的。所以,这里既有“文字下乡”的问题,也有“汉字入边”即“以夏变夷”(此处并无贬义或汉人中心论的意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清水江文书就更有意义了。目前这—地区所发现的最早的同类文书是明代成化初年的,到清中叶就很普遍了,为什么下乡的文字最初是这些,而不是族谱等等别的?但在西南某些地区,最早下乡的文字可能是经书一类东西,而在云南大理这样的政治文化中心,碑刻也很早就下乡了。沿着清水江向下游走,到湘西的苗族、土家族地区,这类契约好像就不是发现很多。说到这里,我想到最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中国历史上的3个土司所在地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的许多同行和朋友为之欢欣鼓舞。我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个说孩子以后会死的、很讨厌的人一样,当时就兜头泼去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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