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2024-08-18

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10篇)

1.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一

(试行)

(征求意见 2010-3-15)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效、重贡献,具有良好激励作用的绩效分配奖励机制,调动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四川省、南充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我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项目主要有:(1)思想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5分)、(2)出勤(25分)、(3)工作量(50分)、(4)工作业绩(10分)、(5)其他(10分)、(6)附加分。第(1)-(5)项总分为100分,第(6)项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加得分,考核后累计之和即为个人考核得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5分)(办公室牵头)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常规教研、培训的落实情况,从事非教研培训工作的人员重点在于考核履行职责与服务态度。

本项考核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

2、发现工作中出现空挡,或有人举报查证属实,一次扣1分;

3、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4、有不顾全大局,影响学校声誉的每次1分;

5、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一次扣5分;

6、其他有悖教师形象的一次扣1分。

7、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二)出勤(25分)(办公室牵头)

出勤情况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按学校制订的教职工考勤办法,本项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依据为学校电子考勤记载和文字记载。

1、病假: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每学期累计超过10天(不含住院时间,下同),其他教师累计超5天开始扣分,每天扣0.5分。

2、事假:每学期超过5天开始扣分,每天扣1分。

3、旷工:每天扣2分;一个月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一个月累计超过5天的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

4、迟到或早退:月累计4次,从第5次起每次扣0.2分。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其他集会:无故每次扣1分,病事假每次扣0.5分,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每次扣0.2分。

6、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学校没有统一安排补休假的,本人可书面申请补休假,由处室负责人在协调好工作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量(50分)

工作量分为行政管理工作量、业务管理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工作量,按照《蓬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岗位设置及工作量一览表》进行计算。全体教职工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中心工作,各处室要合理搭配个人的工作量,尽量使每位教职工工作量均衡。本项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行政管理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

(1)行政管理主要是指学校校级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有办公室、教务处、研究室、登记室和后勤处。校级领导要认真督促所联系的处室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

(2)各处室要在学校工作计划下,制定出本处室的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备案。缺一样扣负责人2分。

(3)各处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探索,按质按量完成相应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负责人3分,扣分管领导1分。

(4)做好工作过程记录,收集好相应资料。缺一样扣负责人2分。

2、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各处室负责)

(1)各处室设岗:办公室设事务人员1个,文秘人员1个,考勤人员1个,档案人员1个,收发人员1个;教务处设培训教务人员1个,学历教务人员1个,电大工作人员1个,图书资料人员1个;研究室设事务人员2个;登记室设登记人员1个;后勤处设报账人员1个,培训出纳人员1个,学历教育出纳人员1个,事务人员1个,清洁水电人员1个,全校共16个业务管理岗位,其中原工勤人员所占岗位6个不变,剩余10个岗位由教学人员竞选。(2)各处室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进展。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3)做好工作过程记录,收集好相应资料。缺一样扣责任人2分。

(4)培训和监考:培训期间的辅助工作和考试的监考工作由非教学人员轮流担任,所有人员包括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和服务人员均不计工作量,无故不接受安排的,每次扣3分(教务处负责)。

3、教学教研工作考核(教务处负责)

(1)认真学习教师教育理论和新课改理论,每期完成至少2000字的学习笔记。字数不够扣0.5-5分,缺扣10分。

(2)每期应完成8课时教学工作量,少于4课时的,每少1节扣2分,超过8课时的,每超1节计2分。

(3)每期深入中小学听课评课10节,少于6节的,每少1节扣1分,超过10节的,每超1节计1分。

(4)每期完成2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1个,字数不够扣0.5-5分,缺扣10分。

(5)开展上述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校长审批,办公室备案。旅差费按规定报销。(6)学习笔记应有学习心得和工作建议;听课笔记应有授课教师的签字和所在学校盖章;调研报告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参考价值。

(四)工作业绩(10分)(教务处牵头)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教育教学实绩的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注重平时的考核并量化为分数。本项实行减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1、参训学员反映教学效果差,一次扣2-5分;

2、教务处应对每次培训的每位上课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对反应教学效果不好的,一次扣2-5分。

3、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其他(10分)(研究室牵头)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基础上的突出成绩和研究成果。本项实行累计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10分。

2、交流文章。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交流文章,1500字以上,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在各级教育学术交流或教研活动中的交流文章,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综合性获奖。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1分。

4、课题研究获奖(限本校)。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

5、教学比赛。本人参加各类教学比赛省级以上获奖,得5分;市级以上获奖,得3分。

6、学校组织深入中小学举办的专题讲座,主讲教师每场计4分;学校组织的送教下乡,授课教师每节计3分。

(六)附加分(各处室)

1、值班:值班一天计1分(办公室负责)。

2、加班:经学校同意加班一天计1分(各处室负责)。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按照县上有关政策规定,由财政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二)分配方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学期或按考核发放。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单位金额,单位金额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2.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二

与其他领域的事业单位相比, 公立医院比较特殊,肩负着两个任务:对医院医疗体制进行改革并使医院得到进一步发展。在补偿体系还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中国的公立医院必须建立完善的激励性绩效工资体制,建立合理科学的考核体制。本文根据领导的指导与要求,结合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与教训,提出以下观点。

二、奖励性绩效与工资的构成

(一)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在岗位任聘的基础上建立,是医院依据不同岗位与岗位级别所给的岗位津贴系数,经过各科室审核后所给予每个月的津贴总数。在每个月的津贴总数中,医院需要根据医护人员的岗位系数与审核的结果来进行分配下个月的工作。

(二)考核奖励

综合的考核奖励是激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部分,根据各科室在本年度对医院的贡献多少所实行的奖励,在绩效工资里占20%。每年的年底,医院的考核奖励要根据各科室所完成的目标成果比例来制定,这能够激发医护人员的热情工作。在奖励的同时,科室领导要根据个人的考核成绩完成二次分配。

(三)个人奖励

个人的考核奖励是激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部分,根据个人在本年度对医院的贡献多少所实行的奖励,如:新医术的创新、疑难杂症的攻克等。奖励金额在绩效工资里占奖金的10%。对于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医院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奖励方式,这是因为个人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70%。

三、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体系

(一)遵守绩效考核原则

在公立医院中,要想有效的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就要遵守绩效考核原则,主要有:一是坚持分类分级的原则,实施岗位管理制,对工作人员合理的定编与定岗,并与岗位职责紧密的结合起来,并根据人事管理的权限与岗位类别来分别实施;二是突显出公益性原则,并以公益作为实现考核的基本目标,以医疗、管理、教研及后勤等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基本内容,以支援基础及应急救治等指令作为任务的完成情况,以职业道德及廉政维稳作的建设为满意度情况;三是体现出客观公平性原则,根据所规定程序与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并以客观的事实作为依据,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科室工作情况与职工业绩及工作表现;四是坚持激励与导向原则,采取绩效考核,激励员工优绩优酬,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责,从而充分的调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考核机制与考核程序

公立医院中,医院奖励性绩效的考核部门主要由院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医保及后勤管理等职能部门所构成,绩效考核人员主要由各职能科室的领导及职工代表等3人至5人组成,绩效考核时间上可以分成年度、季度及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的对象可以分成科室、干部及职工考核。医院对各个科室所实施的绩效考核在结束后所得结果决定了科室年度、季度及月度岗位津贴与综合考核的奖励总量,其中,月度与季度考核的内容包括有成本控制、医疗质量效率、技术含量、工作量、出勤率、患者的满意度等,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医院和科室所制定责任目标,月度与季度考核先由所在的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再由医院考核部门进行审核平价,年度考核则由主管人事部门来负责,包括有量化的考核、职工的民主测评等,并且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一同进行。

(三)完善考核指标与考核体系

按照业务的性质把医院各个科室划分为六大类,也就是临床部门与医技部门、公共部门及医辅部门、行政部门、后勤部门。对于各个科室的考核体系的建立,主要运用全成本核算之下所得平衡积分卡进行构建。医院的绩效考核以科室当月的所有成本核算作为结果,以岗位存在的风险作为基础来核定该科室当月应该发放的岗位津贴。同时结合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效率与服务的满意度等相关变化因素,实施系统性全方位的考核评估,从而得出考核的结果,并根据这个结果计算当月岗位实际发放的津贴总数。对临床各科室的服务质量与效益进行考核,主要是从人均医疗费用、住院的增长率、病床的使用率、病床的周转率、急危重症病人的收住比率、入出院诊断的符合率、医院的感染率、设备的使用率、新技术的开展数量等指标来完成。对于临床满意度的评价,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患者,并结合有效投诉与问卷调查来统计结果。对于医疗技能与医疗辅助及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的考核,主要通过诊断报告的负荷率、正确率与检查等待的时间、检查结果等待的时间以及设备的使用率、工作的差错率等实施考核。对于管理部门与后勤部门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益考核主要是通过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岗位存在的风险率、工作人员的在岗率、现场与工作的办结率以及超时办件率等指标实施考核,其主要的调查对象是医疗技能与医疗辅助及公共服务部门。

四、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落实岗位的聘任管理

落实岗位的聘任管理是公立医院有效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的重要前提,并与医疗服务的收入密切的联系在一起,这就要求院方要按照专业技术与管理工勤岗位特点与要求的不同来实施分类考核,并建立起真正完善的管理体系,从而体现出根据绩效分配的关键原则。同时,有效的实施绩效与工资管理考核制度,有助于充分的挖掘出工作人员的潜力,并促进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与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知,岗位聘任是公立医院推动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的重要前提,并按照个人所聘任的岗位,结合其岗位的说明书与岗位的职责实施考核,给予每一个岗位都有一定的系数,以此来明确个人岗位固定分配的津贴系数。

(二)正确处理效率公平关系

正确的处理绩效公平关系,是每一个公立医院有效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制度的基础,并以遵守公平性的原则作为前提,按照工作人员的绩效来确定其工作酬劳。只有重视工作人员的业绩情况,才可以充分的发挥出绩效工资积极性作用,从而提高医院内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促进医院的发展。由此可知,把各个临床科室、医疗技术部门、行政后勤等、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的处理好,是公立医院有效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的重要基础。

(三)建立起及时反馈机制

建立起及时的反馈机制,是公立医院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长久发展的要求,绩效的反馈作为绩效考核的末尾工作,主要有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一同回顾分析整个考评的结果,并在这个过程当中,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探讨解决的对策,在工作当中不断的总结经验并及时改进,从而加强考核体系的有效性。由此可知,建立反馈机制,能够及时有效的吸纳反馈意见,最终确认考核结果。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公立医院当中,建立起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是深化医院收入与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求,同时也是激发广大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医疗卫生的发展及提高医院公益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而建立起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医院的岗位职责,公正客观的对工作的效率、工作的质量、职业道德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实施奖励性绩效与工资的有效考核,从而促进医院的发展。

摘要:公立医院建立奖励性绩效的工资考核体系是其制度改革的重点要求,而建立起健全完善的考核体系是有效实施奖励性绩效的关键。文章主要从构成奖励性绩效与工作、建立考核体系及开展奖励性绩效与工资考核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胡伟力,伍林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1,12(02):221-223

[2]谢蕾,伍林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及对策[J].重庆医学.2011,32(06):514-515

[3]张霞,李彤娟,朱玉彦,赵兰萍.新医改政策下医院绩效考核的设计及运行实证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1,16(05):712-713

[4]蒋平,程之红,李少冬.以公益性指标为主体构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J].中国医院管理.2011,36(09):202-204

3.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三

根据省、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中寨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全镇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切合实际,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实施范围、对象

全镇所有教职员工,每年分两段进行考核发放。

四、组织领导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奖励性绩

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工作。

(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何德荣(管理中心主任)副组长:张槐谦(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 继(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喻昌信(管理中心务员)陈育泽(“两基”专干)

杨 静(管理中心会计员)龙 艳(管理中心后勤员)李玉仁(管理中心工作员)朱爱云(管理中心工作员)

罗俊义(管理中心工作员)徐 强(中寨中学校长)

黄正勋(中寨小学校长)付 杰(高枧小学校长)

张 永(核桃小学校长)张 勇(普作小学校长)杨兴文(大院小学校长)余善兵(龙场小学负责人)居冬梅(中心幼儿园园长)

(二)绩效考核组 组 长:何德荣 副组长:张槐谦 陈 继

成 员:喻昌信 陈育泽 杨 静 龙 艳 罗俊义 徐 强

刘连申 黄正勋 李龙胜 付 杰 何开祥 张 勇 陈兴华 杨兴文 高华祥 张 永 余善兵 居冬梅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测算:

每学期,按全镇教职工在册在岗总人数*县局规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我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金额(中途调入、调出的按调动文件执行考核)。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三项津贴的测算及分配说明

(1)校长津贴(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

根据织金县义务教育学校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标准(上限标准)精神,校长的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管理中心由县教育局考核,村级学校由管理中心考核,发放金额按考核比例分值兑现,校长比例不再参与学校的其他绩效考核分配。按考核情况发放,所需津贴为:(按当年县局审核标准发放)

(2)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按我镇共有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学班,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考核合格的标准发放到学校,各学校可根据本校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班主任(不超过15%),其津贴可适当上浮10%左右,对工作不认真,班级管理较差的班主任,学校可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班主任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对基本合格的班主任可下浮一定比例的津贴,不合格的可以不予发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3)边远艰苦学校教师津贴(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根据交通、生活条件等实际,我镇无艰苦边远学校。

按规定:有的学校在特殊情况下一人兼多职的,最高津贴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最高两项之和。原则上校长(副校长或中层干部)不兼班主任,如特殊情况下无人担任而需兼班主任的,只能领相应类别班主任津贴的50%。

(4)分配说明

从本学期起,中学、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含考绩奖惩)由学校自行考核,考核金额按各学校除校长外的教师数*人均绩效工资发给各学校,班主任津贴按标准执行(幼儿园的参照小学标准)。中学副校长与中层干部津贴按标准执行。

此两个学校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由各学校拟定,报管理中心备案。考核方案大方向上(特别是德、能、勤以及班津等)要与管理中心方案吻合。

教管中心负责考核全镇各小学。

教育管理中心除主任外和中寨小学除校长外的期其他管理层工作人员按标准执行。按县局规定,借调到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或借调到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按人均绩效发放绩效工资。

2.全镇各小学考绩奖惩差额。3.全镇各小学绩效考核分配金额

全镇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总金额-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中学除校长外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总金额-中心幼儿园除园长外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总金额=全镇各小学绩效考核分配金额。

(三)绩效综合考核项目 1.班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A.师德考核20分

A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2分);

A2.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2分)(有体罚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此考核为0分);

A3.后进生的培养(2分)(查记录,每班每学期4次以上,不足酌情扣分);

A4.对品行缺陷的学生帮教(2分)(查记录,每学期最低要求2人6次,不足酌情扣分);

A5.言传身教(2分)(查平时教师形象表现,酌情给分);

A6.尊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分)(查违反记录,酌情扣分);

A7.服从学校安排(8分)(查工作态度记录,酌情给分)B.能力考核30分

B1.家访(3分)(查家访记录,每学期班级人数一半以上,不足的酌情扣分);

B2.按时开展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3分)(查记录,无给0分,每期10次经上,不足酌情扣分);B3.对留守儿童的帮教(3分)(查记录,每期3次经上,不足酌情扣分,无给0分);

B4.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分)(查记录,每期3次以上,不足酌情扣分,无给0分);

B5.按时召开家长会(2分)(查记录,每期不少于1次,无给0分); B6.安全责任书(3)(未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给分)。

B7.卫生工作(3分)(查卫生检查记录,有一次半清洁和不清洁扣1分,一学期累计3次以上计0分);

B8.按时上交各种资料(3分)超期或少交一次扣1分;

B9.公益活动(2分)(班主任不参加计0分,学生不遵守纪律扣2分); B10.开好班会课(3分)(查记录,每期不少于6次以,少一次扣0.5分);B11.控辍保学(3分)(在正常辍学率以上此项不给分); C.出勤考核20分

按教师出勤考核细则表考核折算计入总分。D.成绩考核30分

D1.创建文明班风(10分)。1.班级文化建设(每学期两次以上,缺一次扣1.5分,无计0分);2.学生个人卫生(查学生卫生记录,每期发现10人次不卫生者计0分);3.学生佩戴红领巾入学(查学生佩戴情况酌情给分);4.学生言行举止文明得体(查学生语言行为,违反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记录,酌情给分)。

D2.形成良好作风(10分)。1.早读学风较好(查早读学生自学和教师辅导情况);2.平时作风(查学生相互帮助学习情况,完成学业情况记录,学生是否存在拉帮接派,打架斗殴,偷盗,聚众赌博,滋事闹事,喝酒等);

良好给8分,一般酌情扣分。

D3.校产、班级财产保护(10分)(学期结束时查看班级多媒体、电教设备、课桌凳、门窗玻璃等,有缺少或损坏不给分,完好给满面分)。

综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各学校优秀班主任比例为各学校班主任总数的15%以下),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全镇绩效考核每学年两次,分别从德、能、勤、绩四块进行考核,其中“德”占10%,“能”占20%,“勤”占10%,“绩”占60%。各小学的“德”“能”“勤”三部分由全镇各学校按管理中心相关制度自行考核,对部分学校评价不公平的现象,最后由管理中心统一核定最高标准,统一尺度,确保这三块分值公平公正。小学“绩”部分由管理中心统一考核。初中、幼儿园的“德”“能”“勤”“绩”由各学校自行考核。

A.师德师风考核(10分)

A1.爱国守法;A2.爱岗敬业;A3.关爱学生;A4.教书育人;A5.为人师表;A6.终身学习。

考核指标按每年《中寨镇师德师风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考核,按分值折算。

B.业务能力考核(20分)

B1.备课:(1分)按计划备足课时(中详案以上)少或不按要求备1节课扣1分;B2.上课:(1分)要求按新课程理念授课,发现知识性错误和用老传统教法每次扣0.1分;B3.作业:(1分)不按批改或不完成作业次数,每次扣0.1分;B4.计划总结:(1分)不按时交计划总结,每次每科0.1分;B5.教研教改:(2分)不按时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每次扣0.2分;B6.值周:(1分)不履行值周职责每次扣0.1分;

B7.调课:(2)不按课表上课,末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节扣0.2分; B8.任课量:(2分)小学学教师每周18节,初中教师每周14节,不足一节扣0.1分。(中学不含早读);

B9.普通话:(1分)不用普通话授课每次扣0.1分;

B10.资料:(2分)不按时上交学校要求的相关资料,每次扣0.5分;B11.课堂组织能力:(1分)查课堂纪律。有打架、高声喧哗、学生纪律较差的每次扣0.1分。

B12.留守儿童工作:(5分)按《中寨镇教育管理中心留守儿童关爱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C、出勤考核(10分)

C1.事假: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一次假条扣0.1分,事假一次超一周的扣0.2分,一学期请事假不超过5次,超过5次的扣0.5分。

C2.病假:请病假期限根据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以上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个月内不扣分,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扣0.5分,三个月以上扣1分。

C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1次扣绩效考核分0.1分,迟到5分钟之后视为旷课,扣绩效考核分0.3分,迟到5分钟后纯属不来者,加重处罚,每次扣1分。提前5分钟下课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3次按一次旷课处理,扣绩效考核分0.3分,累计照加。

C4.旷课(缺会):每旷课(缺会)一节(次)扣0.3分,末经学校同意调课造成脱班的,每节扣0.3分。

C5.两操管理:课间操与眼保健操各种集合由上节课的教师组织管理,脱管的扣相应老师考核分0.1分/次。

C6.全镇教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如关机或电话无法接通、呼叫转移、未接电话60分钟内不回复,致使工作无法通知等情况,每出现一次扣当事人绩效考核分0.2分。

C7.公益活动:无故不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一次扣0.3分。C8.公假:教师因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或因公务请假的,不扣考核分。C9.婚假、产假、丧假:婚假、产假、丧假在法定期限内不扣分,超期的严格按C1-C7执行。

D、成绩考核(60分)

D1.基分:全镇所有一线教职工,基分按100分为基分,中小学校长任课的,基分按110分为基分,各中小学中层干部任课的,基分按108分为基分。

D2.小学名次加减分:考试成绩在本学期排名全镇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在基分基础之上加14、11、8分,倒数第一、二名的,分别在基分基础之上减11、8分。

D3.中学名次加分:考试成绩在本学期排名全部参评班级第一、二名的,分别在基分基础之上加14、11分,倒数第一、二名的,分别在基分基础之上减11、8分。

D4.保第一名加分:上学期与本学期平均分都是第一名的,在基分基础之上加5分。

D5.提高率加减分:本学期所任课目的平均分与镇总评的差距为“正”分的,高1分翻倍成2分加到基分中。比如:本学期考试成绩与镇总评的差距为“+10”分,则在基分基础之上加“20”分。本学期所任课目的平均分与镇总评的差距为“负”分的,低1分翻倍成2分减到基分中。比如:本学期考试成绩与镇总评的差距为“-6.2”分,则在基分基础之上加“-12.4”分。任多学科的,用各科考绩总分除以所任教科数,取平均分。

D6.考核“绩”得分的计算:用基分去加(减)以上分值后的得分*60%,就得各位教师绩效考核中的“绩”得分。

D7.未上课的老师或上未参加考核评价科目的老师,“绩”考核分取所在学校所有参加评价教师的“绩”平均分。

D8.凡转入的学生,按转入学生数无条件在全班各科任老师绩效考核分基础上加1分/生,上多个班级的加分从高不从低。

(四)惩罚

1.各学校对师德败坏、体罚学生、有偿家教、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有损学校声誉、影响教师形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涉及到人和事的要严肃处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视其情况进行扣减。

2.各学校对违法违纪,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服从工作安排(包括临时性工作),引发不稳定因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涉及到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的其它说明

1.一兼多职的教师,最高津贴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最高两项之和;校长及中层干部(主任)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确需兼班主任的,班津贴折半发放。

2.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间、工伤治疗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应全额发放。

3.在职人员半年内普通病假、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绩效工资按考核情况全额发放,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症住院治疗半年内,不超过30天的,按考核情况全额发放(必须提供住院相关手续,不能提供相关手续的按普通病事假处理,下同);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至60天期间,按教师绩效工资的平均数扣发50%;60天以上至90天的,从第61天起, 按教师绩效工资的平均数扣发70%;超过90天的,从第91天起,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身患绝症的除外);婚丧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经批准在职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内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5.其他活动类获奖加分(1)体艺活动类获奖加分

凡组织学生参加县级以上体艺类团体活动的教师(教练或指导教师),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5、4、3、2、1分,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8、7、6、5、4分。

凡组织学生参加县级以上体艺类个人活动的教师(教练或指导教师),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3、2、1、0.5分,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5、4、3、2分。

(2)教研活动类获奖加分

凡参加片区教研活动的教师,获片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3、2、1分;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5、4、3分;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8、7、6分。同一次教研活动的加分从高不从低。不服从教研活动安排的教师,在绩效考核总分基础上扣3分/次。

(3)征文类、网络竞赛、微课、一师一优课等活动类获奖加分 辅导学生或自己参加以上活动的,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4、3、2、1分;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在绩效考核总分上分别加5、4、3、2分。此类奖项得分从高不从低。

6.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若当事人在岗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加强对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不能出差错。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和教师队伍稳定。要认真分析和解决好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工作水平,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寨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解释,通过教代会通过,如发现本细则有不妥之处,在下一次教代会上修改后再通过。

4.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四

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鄂教规〔XX〕3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鄂教人〔XX〕4号)及《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荆东教人〔XX〕18号的精神,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团实验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特色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南,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为法律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细则,公正公平评价教师的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按岗分类考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求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

绩效工资由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等六方面。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四、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校长绩效工资发放按区文件精神实施)

五、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形式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2、考核形式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按照方案对每位教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主要以积分形式呈现)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并公布。

六、考核细则

(一)、师德(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活动并记有学习笔记。0.5分

(2)对学生进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校教育。0.5分

(3)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0.5分

(4)关心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情。0.5分

(5)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执行学校决议,团结同志,助人为乐。0.5分。

(6)工作期间不离岗,不闲谈,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0.5分。

(7)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0.5分。

(8)无违规收费等现象,无随便征订学生学习资料及搞有偿家教等现象。0.5分。

(9)师德考核评为标兵、积极分子、合格等次分别为0.5、0.4、0.3分。

(10)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东宝区教师十条禁令》。评教满意率为95%以上、90%以上、80%以上分别为0.5、0.4、0.3分。

(二)、考勤(10分)

(1)每月出全勤----------出勤包括上班和参加学习培训(有课教师除外)、公益活动和会议等10分

(2)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4)上班签到忘签一次扣1分,代签一次扣2分。

(5)请假半天扣1分,请假一天扣2分。

(6)学习培训、公益活动和会议等请事假一次扣1分。

(7)教师婚、丧、产、病假等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因病或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三)、工作量(50分)

1、课时工作量系数:

初中理、化、生(含实验员)、语、数、外:1.4/节,政、史、地:1.3/节,体、音、美、信息、校本、综合等:0.9/节;小学1——5年级语、数:1.2/节,小学英语:1.1/节,科学:1.1/节(含实验员)六年级语、数:1.3/节,早晚自习1.3/节,其它0.9/节。

2、、班额系数;40人以下为1.0,41-45人为1.05,46-50人为1.10,51-55人为1.15,56-60为1.20,61-65为1.25,66-70为1.30(以此类推)。

3、学校报帐员和宿管员工作量按学校平均课时(16课时)计算。

4、附加工作量:

教研组长:4 食堂出纳:4 食堂会计:4 食堂事务长:4 微机3 远程管理:4 早训:5 教务员:4 报刊收发:2理、化、生仪器保管:1 文印:5 图书管理:2

小学带队3(限5人)

5、管理工作量

学校校长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其绩效工资总量与本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比例按1.5:1以内的标准确定,由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全区学校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考核。

学校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原则上中层干部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55%左右确定即9课时,副校级及以上干部按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65%左右即11课时。班主任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其工作量按照本校教师基本工作量的50%左右即8课时。

6、任课教师每周满工作量参考课时:(依据鄂政【XX】1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中学教师每周满工作量(平均工作量)为16,小学教师每周满工作量为18。

平均工作量=课表除早晚自习外的课时折算系数总和÷参算教师数

个人周实际工作量=课表课时折算系数+兼职工作折合课时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每周满工作量×50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1、备课2分

按要求备课,每月至少4篇以上的教案要求写教学后记;每课均有板书设计,每个环节缺1扣2分。

2、上课2分

(1)拒绝无案上课,查到一次扣1分;

(2)每月使用电化教学至少2次,缺一次扣1分,因停电或电脑故障原因不扣分;

3、辅导1分

培优补差活动每月至少2次,记录真实有效。

4、批改作业2分

小学语文:1——2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12次;3——6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8次,作文每月不少于2次,做到全批全改,学生人手一个积累本,教师每周批一次。

小学数学:1——4年级,每月作业不少于16次;5——6年级每月不少于20次。

小学英语:4——6年级每单元听写不少于1次,每单元作业不少于一次。

初中语文:作文每月4篇,2大2小,大作文做到全批全改。作业每月不少于所上课文数,做到全批全改。积累与运用(含日记、周记、摘抄)师每周批阅不少于1次。

初中数学:作业每月20次,做到全批全改。鼓励课外训练,以专题训练为主,一个学期形成系列。

初中英语:有专用听写本,一周一次,作业每月12次作文一周一篇,要求教师备课要有写作方法指导,所有作业均做到全批全改。

理化、政史、地生:每单元作业不少于2次,有练习册要求必做,且做到全批全改。

所有学科练习缺一次或有一次未改扣1分,大作文缺一次扣1分。作业记录大学科每周至少2次,小学科至少1次,却1次扣1分。

5、考试2分

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测验后及时做好成绩评定入册,写好质量分析并及时上交。该项考核作为上交任务由教导处直接考核。

6、研评4分

(1)听评课每月4次,管教学、科研的领导每月至少5次。(1分)

(2)教师博客每月要充实,至少有一篇文章推送到群,(1分)教研组长每月至少发表一个话题,(在每月的第一周未发话题扣4分)教师跟帖参与研讨活动每月至少2次。(2分)

7、其它

(1)领导巡课教师不在堂1次扣5分;有违背教学行为规定的1次扣5分;有私自调课现象每次扣5分。

(2)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1次扣10分。

(3)教导处布置的上交任务未及时上交的一次扣2分。

(4)教导处抽查教研组长考核不实达2人以上(含2人),扣该教研组长5分。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考试成绩

按学校质量奖惩方案,由教导处计算评定等次优、良、中、差,分别计15、11、7、0分

2、对于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奖的学生辅导教师,按下列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5、4、3分;省级分别奖励4、3、2分;市级的分别奖励3、2、1分;区级分别奖励2、1、0.5分。

3、参加上公开课、基本功竞赛等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3、2分;区级的分别奖励3、2、1分,校级分别奖励2、1、0.5分。

4、在参加区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教具、课件等评比活动中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刊物或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方式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5、4分。省级分别奖励5、4、3分;市级分别奖励4、3、2分;县级分别奖励3、2、1分。(获奖论文打0.5折)通讯报道市、区分别加4、2分,(网台打0.5折)每人限一篇。

5、班主任奖

班主任奖(分月考核),考核细则见政教处、安全处考核细则,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10、8、6分。非班主任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全员德育考核,考核后按优、良、合格分别记3、2、1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5分)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参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1)有效研修考核为优、良、合格,分别加1、0.8、0.5分。

(2)按时参加全区或学校开展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活动,取得及格成绩者记1分。

(3)积极参加自主研修,每月完成不少于1篇原创教育博文记1分。

(4)有个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有记载、有效果记1分。

(5)完成本周期内的继续教育任务、成绩合格记1分。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将每月考核与期末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其中月考核内容为考勤、教育教学过程,期末算出月平均分参加最终考核。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四个项目每期考核一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教师个人成果;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教科室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工会负责师德。学期结束前,所有资料要归类完整交给考核工作专班,由专班根据细则,分块量化考核、汇总、公示。

2、期末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述职。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写成个人学期工作总结,在学校述职。

2、初评。教师由所在年级组或学科组进行初评,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进行初评。

3、定等。考核工作专班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5、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每个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并按照当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各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东宝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绩效工资考核相关公式计算,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借用、挂职锻炼及支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经区教育局同意借用、挂职锻炼或支教人员,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反馈至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由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水平参照其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水平。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上学期、下学期)分两次审批和发放。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

1、初步核定。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组织考核,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额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将教师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造册。

2、公示。学校将本校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教育局审批,审批后的各学校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报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区财政局按照备案审批的标准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一次性发放到学校账户(原则上每学期放假前半个月到位),由学校按照审批标准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在职工作人员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女职工卫生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十、其他

1、此方案经全校教工代表通过,报上级备案后实施,其解释权在绩效领导小组。

5.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6.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实施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促进学校的主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对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本《办法》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绩效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四、考核项目、要求、标准

考核项目设立: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考勤奖等三项。考核要求: ①体现以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抵制有偿家教,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作为考核重点,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②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经查实后,按局文件执行。

③长病假、请假人员、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④癌症、精神病患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半。考核标准:见各考核部分的细则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峰 副组长:赛福丁

成员::阿哈提郑玲阿力达波拉提汗张海川别克扎提杨茂崔建疆牛峰阿依恒

六、考核标准(一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考核量化结果,每一学期拿出各班主任1个月津贴进行奖励,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3%,每一等次相差182元,进行发放班主任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3% 364元 二等奖33% 182元(二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 根据教职工工作质量一年的考核量化结果,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0%,每一等次相差500元,进行发放教职工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0%(500元+原绩效均数 二等奖30%(保持原绩效均数

三等奖40%(保持原绩效工资均数减去500元(三学校考勤奖:

对全员在岗教职工实行考勤,按月每月出全勤每月发放40元/人。(除出差外(1事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长事假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2病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病假累计达15个工作日(长病假包括星期

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3旷职:教职工在岗期间当月旷工1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相关条款的细则也由该小组制定。

7.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七

一、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高坡乡中心完小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实行按月考核,年考评,取平均分计算,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具体办法德(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为作为该项得分)

(一)政治思想(共10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如2--6项中,其中一项被扣分,则该项不得分)(1分)

2、升旗仪式时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奏国歌时庄严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精神饱满。(2分)

3、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2分)

4、不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话,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议论和讲话。教师中争论的政治问题或牢骚不在学生中散布或流露。(2分)

5、不损害集体利益,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1分)

6、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做有害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的事,不搬弄是非,不挑拨同事关系。(2分)注:每月按次扣分,扣完十分为止。

(二)职业道德(10分,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1、尽职尽责,认真遵循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签到签退制度。(1分)

2、上班时间不打麻将,不在办公室内进行娱乐活动。(1分)

3、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1分)

4、衣着、形象得体,在校内不穿背心、拖鞋。不穿过紧、过透、过短的服装。不化浓妆,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装饰物。(1分)

5、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话。(1分)

6、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分)

7、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停学生的课。不准将学生轰出教室。(1分)

8、不乱收费、乱定资料。(1分)

9、不和家长争吵,不与同事争吵。(1分)

10、上班时间不能喝酒。(1分)注:违反时每次扣相应的分,扣完10分为止。能:

(一)加分

1、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的教师每次加1分。

2、有下列情况的给指导教师或教师个人累计加分。

校级

团体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3分

三等奖0.1分

个人

一等奖0.3分

二等奖0.2分

三等奖0.1分

区级

团体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5分

三等奖0.2分

个人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4分

三等奖0.3分

市级

团体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个人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6分

省级

团体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个人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9分

三等奖0.8分

全国

团体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个人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1分

发表

文章

全国2分

省级1.5分

市级1分

区级0.5分

获奖

文章

全国三等

奖以上

省级三等奖

以上

市级三等奖

以上

区级三等

以上

一等奖2分

一等奖1.5分

一等奖1.3分

一等奖1分

二等奖1.5分

二等奖1.3分

二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1.3分

三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二)、减分有下列情形扣分

1、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评比、考核不达标,扣2分。

2、课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每次扣任课教师2分;课外发生的,每次扣班主任2分,科任教师1分,累积计算。

3、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家访,后汇报学校,如未及时处理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4、拒不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5、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勤:(10分)日常出勤、升旗、会议、活动

1、每月满勤者得1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

3、事、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假由校务会处理。

4、不得代签,如有代签,双方不得该项分。绩:(依据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实施,取两学期平均分计算)

1、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60分。

2、不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55分。

3、倒降的50分。

4、超分完成任务的视分数而加分。① 60分以下的每超1分加1分,② 60—70分的每超过1分加2分,③ 70—80分的每超过加3分,④ 80—90分每超过1分加4分,⑤90—100分的每超过1分加5分。

5、学期结束,教学成绩在全乡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分别加5、4、3、2、1分。(六

(二)班按第四名计算)

6、无上课的教师由校务会考核决定。

8.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八

(2010年12月21日晚教职工会议上全票通过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开县府办[2009]116号文件及开教人[2009]313号文件精神,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适当拉大差距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注重发展。

4、量化计分,以分计酬。

5、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组织领导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傅向阳

副 组 长: 邹永才 张忠平唐仕洪

成 员: 刘洪武 杨世友 吴海江 邹洪宇

刘青平吴小林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世友

成 员:武海燕 刘青平谭小芳 刘洪武 谭金华

五、考核内容

师德师风;出勤;教学常规;教学科研;工作量;工作业绩

六、考核办法

(一)“师德师风、出勤、教学常规、教学科研”具体考核办法见附则。

(二)工作量(总分40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

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含巫山小学)+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

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

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 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 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

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

2、工作量系数

语文1.3、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

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2)男年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及以上的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可加计2课时。

3)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学生数以全校(中心校)班级平均学生数为准,教多个班的按几个班的平均人数计算。学生人数超过全校班平人数10人,任课教师工作量测算可加计1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超过15人及以上的可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4、职务工作量

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4倍计算;学校统计人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15倍计算;远教负责人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档案管理员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5倍计算;学籍管理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信息接收员周平均课时数的0.2倍计算。

浮动工作量和职务工作量的课时直接计算,不考虑学科系数,个人累计工作量总和不超过全校人均工作量(全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周课时总数+浮动工作量+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4倍

5、额外工作量补贴:

1)值周工作按每周每人50元补贴; 2)教研组长按每人每月30元补贴; 3)学校中层领导按每人每月60元补贴; 4)学校校级领导按每人每月80元补贴;(每期按5个月计算)

6、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津贴=(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外工作量补贴总和)÷ 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班主任教师人数×40% 统筹,具休经额按考核结果计发。

(三)工作业绩(总分60分)

1、统考科目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总分60分)统考科目指:

初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 初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

初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第六期)考核办法

1)教师教学业绩积分由巩固率(15分)、合格率(21分)、科平分(21分)和优生率(3分)的积分构成。

2)教师教学业绩计分办法(以县内某所同类学校为参照计算)①巩固率

巩固率=期末参考人数÷初一进校人数(接任教师按接任时开学人数计算)×% 巩固率为100%计15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加减0.5分; ②合格率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合格率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2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计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计1分。

③科平分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科平分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21分,每增加1分加计1分,每下降1分减1分。

④优生率

按班级开学人数的90%进行考核计算,优生率达年级平均水平的计3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计0.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减计0.5分。

教师教学业绩积分=1)+2)+3)+4)

2、非升学考试科目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总分60分)非升学考核科目指:

一、初二:生物、地理、、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第一至第五期)考核办法

1)学生评价(18分):

由教导处选10名学生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1.98分、1.68分、1.38分、1.08分。

学生评价得分=

所有学生评价累计得分任教班数

2)教师评价(18分):

所有教师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19.8分、16.8分、13.8分、10.8分。

教师评价得分=

所有教师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教师人数

2)考核领导小组评价(24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26.4分、22.4分、18.4分、14.4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得分=

所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人员人数

3、工勤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1)教师评价(24分):

所有教师参与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26.4分、22.4分、18.4分、14.4分。

教师评价得分=

所有教师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教师人数

2)考核领导小组评价(36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记39.6分、33.6分、27.6分、21.6分。

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得分=

所有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价累计得分参与评价人员人数

(四)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及金额

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教职工个人工作业 绩得分

级差分值=1000元÷(教职工最高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最低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分差计酬=级差分值×(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最低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平均部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外工作量补贴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分差计酬总额)÷教职工人数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金额=平均部分+分差计酬

七、考核程序

1、民主测评

2、综合考核

3、校内公示

4、兑现考核

5、报县教委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以上的各项考核计分均将记入教职工的业务档案。

2、绩效总分作为教职工在一学期里的工作全面评估,将作为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将作为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调动、进城考试、中兴初中与巫山小学两个教学点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二)出勤考核办法

(三)教学常规考核办法

9.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篇九

一、总则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项目管理和研发部门内部管理机制,以及全面并简洁地评价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成绩,保证研发项目的按期、高效、高质完成,促进公司和研发部门员工自身的发展,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一)结果考核与行为考核相结合,以结果考核为主 在考核中如果过于强调对行为的考核,会使员工行为上循规蹈矩,完全符合考核的要求,对于做事的结果漠不关心态度,也没有什么实际的贡献。

(二)外评与内评相结合,以外评为主

内部评价,包括进度、预算等评估是必要的,但过分强调内部评价很可能不太关心研发对企业的实际价值,从而无法用研发项目带来的收益来衡量研发的效果。

(三)价值评估与产出评估相结合,以价值评估为主 只对研发产出进行评估是不够的,必须对研发为企业带来的价值进行评估,即研发效果的评价。

(四)评价系统要尽量客观

在评价研发业绩时,不可能用十分客观的方式测评质量,但在设计评估过程时可以尽量减少主观性。

三、考核流程(一)设定绩效目标

1、目标设定原则

设立绩效目标着重贯彻三个原则:其一导向原则,依据企业总体目标和部门目标,层层分解,设立个人目标;其二ABC原则,即A可行的、B可信的、C可控的、D可界定、E明确的、F属于你自己的、G促进成长的、Q可量化的;其三目标数量适中原则,目标不要太多,最多6—8个。

2、目标的设定

对研发人员来说,一般要设定业绩目标和能力发展目标,业绩目标由项目团队目标分解到个人,能力发展目标则要研发人员根据高绩效研发人员的能力要求,结合个人兴趣来制订。同时制定达到目标应采取的行动计划,然后由上级根据企业目标进行认可。

(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

1、设计的原则

考核研发人员的首要原则是考核指标必须紧密结合企业战略;第二个原则是研发部门、研发小组和研发个人的考核指标必须息息相关;第三是根据研发策略,平衡好长期性与短期性指标、绩效指标与行为指标之间的关系。

2、指标体系(1)业绩指标

企业的研发人员主要分为项目经理、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等,对不同的研发人员,业绩考核的指标有所区别。(2)态度指标

对于研发人员工作行为的评估,可以从主动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学习意识等方面进行考评。

(3)能力指标

对于研发人员工作能力的评估,可以计划能力、判断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三)绩效评估

1、考核方式和方法

对研发人员的考核一般可由人力资源部来组织,由自评和上级评相结合。

自评:就年初和年中设定的各项能力目标进行自评,由员工对过去一定时间内能力实现的程度进行评估。

他评:由该员工的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主要对该研发人员在过去一定时期内所从事的一定任务,按照绩效标准对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进行考评。

综合评分:根据以上研发人员自评和部门主管评定的两项得分进行加权,最终得出该研发人员绩效评分,这可以较为客观地反映该员工本内的绩效。

2、考核周期

产品的研究开发过程是一项历时漫长的工作,因而对研发人员的考核周期相对来说比较长,可根据项目周期来定,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持续沟通与绩效反馈 研发人员可以说是企业的核心员工,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经常与研发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十分必要。

沟通贯穿整个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而不只是在某个时点、某个环节上交换信息,首先,在绩效目标的设定过程中,研发部门主管要与研发人员进行沟通,让员工明确部门目标,帮助他们根据部门目标确立自身目标。其次,对研发人员的考核指标和标准的确定,应该和研发部门的主管以及研发人员进行共同讨论,获取考评人与被考评人的认同。然后,在绩效评估结束后,上级要把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下级,并与下级进行沟通,以避免黑箱操作,同时有利于下级改进工作。

(五)绩效改进指导

10.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省委“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按照《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和《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省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考核评估工作坚持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原则,全面考核评估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取得的成效;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真实反映和正确评价被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坚持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所取得的实绩;坚持重在建设原则,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奖励先进,切实推动工作。

三、对象及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的对象是各市(州)、省直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地(厅)级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甘大型国有企业。

考核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任务落实、创新成果等六个方面。

四、方法步骤

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主要通过发布考核预告、听取汇报、民意调查、平时实绩、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省级考核评估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市(州)及省直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地(厅)级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甘大型国有企业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拟推荐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名单,每个市(州)3人,其他每个部门(单位)、企业、高校1人。

(二)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考核评估组赴各市(州)及省直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地(厅)级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甘大型国有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三)考核预告。考核前,考核组要发布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以及考核组成员、监督电话等。

(四)民意调查。民意调查主要通过社会有关方面的评价,了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绩和拟推荐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履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见附表1-

1、1-2),一般与工作汇报会同时进行。

市(州)参加民意调查的范围为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党委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市(州)宣教口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长,基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宣教口干部代表和有关工作服务对象。省直部门(单位)参加民意调查的范围,主要为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代表,下级部门代表,服务部门、管理监督和执法执纪部门的直接联系对象。企业参加民意调查的范围,主要为中层管理人员、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高校参加民意调查的范围,主要为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民意调查的具体人员范围由考核组根据考核任务和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民意调查结果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平时实绩。主要对考核对象考核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出评价。

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各市州、中央驻甘大型企业进行评价,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对省直部门(单位)、地(厅)级事业单位进行评价,省政府国资委负责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评价,省高校工委负责对高等学校进行评价。拟评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个人由推荐单位负责评价。

平时实绩得分采用百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较差。评价意见为90分以上的单位不能超过本系统、本行业的20%。

(六)专项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意调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核对象考核期内的各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价。(见附表2-

1、2-

2、2-

3、2-4)专项考核结果量化为分值,满分为100分,由考核组负责评分。

(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由考核组对民意调查、平时实绩、专项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初评意见。综合评价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量化方法,形成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分析的综合评价意见。

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单位得分=(民意调查得分×30%+平时实绩得分×30%+专项考核得分×40%)个人得分=(民意调查得分×40%+平时实绩得分×60%)

(八)考核结果评定。单位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类别。

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且民意调查得分在90分以上列入评定优秀的范围,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较差。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市(州)按30%掌握,其他按20%掌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确定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原则上按市(州)30人,省直部门(单位)15人,企业20人,高校15人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1、对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

2、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重大违纪违法

已经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在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按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

4、省直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造成较大损失的。

(九)考核审定及反馈。省委宣传部在听取各考核组汇报基础上,由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和表彰奖励名单,经省委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委研究决定。

考核评估意见由各考核小组向各单位反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报省委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等次的地区和单位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考核评估工作在省委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有关部门的主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处,具体负责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省委宣传部全面组织协调考核评估工作,考核组由省委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统一派出,对省委负责。

六、表彰奖励

省委召开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总结及表彰大会,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颁发奖牌、奖状和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表彰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厅核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奖励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提拔使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资的重要条件。

七、其他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及省委的中心工作适时进行调整。本细则由省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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