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联合支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1.2022年第一联合支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篇一
第一联合党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检查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认真分析,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扎实推进第一联合党支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我县农资市场执法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依据我县我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检查考核原则
第一联合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支部内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目标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定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全面衡量第一联合支部所有党员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及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机制,分解细化责任,明确考核办法。
2、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1
(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等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1、抓好经常性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作风教育,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年内作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报告。
2、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专项活动,培育“干净干事、清廉成业”廉洁理念。
3、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
4、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
(三)推进源头治腐和惩防体系构建情况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建设。
2、抓好“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规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3、规范资金运作,杜绝“小金库”等违规违法行为。
4、进一步畅通纪检信访举报,规范做好纪检信访工作。
5、积极开展纪检监察调研和信息工作。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情况
1、做好各类投诉案件的办理和反馈工作,不发生影响稳定和损害单位形象的群体性事件。
2、加强效能建设,杜绝违规违纪、失职渎职情况发生。不出现因工作不规范或督促不力等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情况。
(五)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农牧业执法工作任务情况
1、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完成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2、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平时抽查与考核相结合,并在适当范围内听取意见。考核时各党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按考核指标内容要求所完成的自查材料、按考核目标分类明确的台帐资料、考核自评分情况以及本获得的相关荣誉奖项等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各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在当年的考核内容中确定。
3、事件和问题的发生和发现不在同一考核的,考核时以发现时间作为考核的基准时间,但要同时追究事件和问题发生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件和问题的发现和查结不在同一的,原则上以发现时间作为考核基准时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一把手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目标,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局制定的目标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大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量化考核,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达标。
3、严格奖惩。每,将各位党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情况实施量化打分,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党员,80分以上的为称职党员,7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党员,凡不称职的党员不得参加本的评选先进资格。党支部对不称职的党员实施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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