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业学校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

2024-08-07

泉州市农业学校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2篇)

1.泉州市农业学校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办法 篇一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的操行是衡量学生品行和德育效果的综合指标,操行评定是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管理,根据《德育大纲》要求,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特制定本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包括操行成绩评定和操行评语两个部分。考核内容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

1.1 基础分。

每学期开学每生以60分为基数。基本要求如下

1.1.1 政治思想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课。

2)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进心强。

1.1.2 道德品质

1)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语言美,诚实守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不贪小便宜,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

1.1.3 学习态度

1)热爱专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2)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实验课.3)积极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

1.1.4 遵纪守法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2)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正义感。

3)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考勤,认真上好法律基础知识课。

1.1.5 生活作风方面

1)艰苦奋斗,生活勤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锻炼身体,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1.2 加分

1.2.1 政治思想方面

1)被评为学校积极分子,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加5分;被评为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0分;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15分;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0分;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25分。

2)担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加15分;担任校团委委员和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等主要干部、学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10分;担任校团委、学生会干事、学生分会部长、副部长、团总支委员,加8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加6分。其他班委委员和团支部委员、宿舍长、组长、科代表考勤员、通讯员加4分。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次每人每次加1分,但每人全学期累加不得超过5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成员,每人加3分;参加校级以上所有活动的成员,每人加5分。一人同时兼任多项社会工作,可以累加分数。担任班级、学生会、团委等干部被撤职的将扣除相应的加分数。

1.2.2 道德品质方面

1)积极参加文明礼貌月活动,被评为为文明学生,加3分;被评为文明标兵,加5分。

2)拾金不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或将打架斗殴、火灾隐患等及时报告学校的:受部门表扬,加2分;受学校、街道表扬,加5分,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加10分。

1.2.3 学习态度方面

1)参加校级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每次加5分.在比赛中获奖的,再加分:第一、二名(一等奖)加4分,第三、四名(二等奖)加2分,第五六名(三等奖)加1分。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奖加10分。

2)参加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际文体比赛的每次加5分。如在比赛中获奖,再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

3)积极参加投稿并公开发表文章或有科研新成果,加5分。

1.2.4 遵纪守法方面 积极参加每月优秀班级创建活动,获“优秀班级”称号,每人每次加2分;

1.2.5 生活作风方面

1.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

2)积极参加卫生值日,获班级卫生评比优秀奖,每人每次加1分。

1.3 扣分

1.3.1 政治思想方面

1)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讲文明礼貌,经常说粗话,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0.5分。

2)不诚实,不守信用,说谎话欺骗老师或同学受到班主任批评的,每次扣0.5分。

3)不尊敬师长,受到老师、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

4)贪小便宜,拾到他人财物不上交或退还失主,据为已有的,每次扣1分。

5)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扣5分。

1.3.2 学习态度方面

1)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0.5分。考试作弊,扣5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每次扣0.5分。

3)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班级无人参加的,扣班级每人1分。

1.3.4 遵纪守法方面

1)考勤:

a 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b 旷课(包括列入考勤的集体活动)每节扣1分。

c 一个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节,扣5分。

2)打架、酗酒、吸烟、赌博、打麻将、偷窃、谈恋爱、违反考试纪律、辱骂教工、不听从管理人员教导、打击报复管理人员、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破坏公共秩序(如打饭插队、吵闹、起哄)等违反校规校纪者:

a 情节较轻,受学校通报批评扣2分。

b 受警告处分的扣3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受学校记过处分的扣5分,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

3)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故意者给予处分并按处分级别扣分。

1.3.5 生活作风方面

1)仪表:

a 衣冠不整(如穿拖鞋、背心、吊带衫、露脐装)入课室或公共场所,每次扣0.5分。

b 男生留长发、蓄胡须或剃光头,男女生染发或留怪异发型,每次扣2分。

2)内务卫生:

a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b 教室卫生不合格,值日生每人次扣0.5分。不参加劳动卫生,每次扣1分。

c 破坏公共卫生(乱丢、乱吐、乱倒、乱涂、乱贴)视情况扣1-3分。

3)违反作息制度:

a 午休时间或晚上就寝灯熄以后,在宿舍内吵闹、打扑克、收听电话、手机、MP3、收录机等,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扣相应分)。

b 晚归(晚上9:30以后才返回校园的)每次扣2分。

c 夜不归宿每次扣3分。

4)违反宿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宿舍内吸烟,每次扣2分。

5)未经许可将外来人员带入学校一次扣3分。

1.4 凡以上评定范围或校纪校规中没有明文规定加、减分的事项,班主任可对照相关规定视情况审批加分、减分。2 评定程序和结果的确定

2.1 操行成绩的评定

2.1.1各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工作,指定专人每周给本班学生加分或扣分计算一次。每月末及期末班主任向全班学生公布一次操行分。

2.1.2 学生处不定期地抽查各班学生操行评分工作的进行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加分、扣分的事项,审核后按规定给予更正。

2.1.3 操行成绩的计算和操行等级的确定。

1)操行总分大于100分时,按100分计。

2)根据以下操行分数与操行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确定操行等级: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

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以第六学期操行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操行成绩。

2.2 操行评语

操行评语属于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之一,是对学生一个学期来表现情况的综合评价。班主任在给学生写操行评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根据学生在校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对学生提出今后的希望和建议。评定结果的处理

3.1 操行成绩和评语经过学生处审定后,记入学生档案。

3.2 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该学期操行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3.3 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3.3.1 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操行等级必须达到优秀。

3.3.2 操行分低于40分者,须通知家长来校签《守纪保证书》,并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60分者, 取消学籍作试读生处理;连续两学期操行分低于40分或者一个学期操行分低于0分的,劝其退学。

3.3.3 毕业生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经过一年考察后,由用人单位做出鉴定,对表现好的,可补发毕业证书。备注

1)任课老师对表扬、批评的学生每周一报一次记录给该班班主任。

2)教务处根据班级提供的班级违纪学生名单每月汇总一次提供给学生处,作为学生处核对班级评分数据的依据。

3)班级指定负责考核人员每周将考核记录上报到班主任处,班主任每月汇总一次评定成绩报到学生处。

4)学生处每月召开一次班级班干部、团干部以及负责考核学生会议。

5)每学期作一次班级操行评定评比,这一评定成绩将作为年终评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一项参考依据。

6)对于在操行评定中弄虚作假、恶意编改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班及班主任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学校有关教师管理规定给予班主任相应的处分。

7)班主任每学期评出学生操行评定得分名次,并针对该班评定情况,制定下学期班级管理计划与具体实施办法,争取提高全班操行评定成绩。

此条款于2009年9月1日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2.班级操行等级评定条例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班集体更加团结、上进,营造优良的学习氛围。

第2条

本条例的前提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定,任何同学不得以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不完善为由曲解、违反学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3条

本班实行操行评分管理制度:我班会把同学们各自的操行分作为档案内容予以保存,班级调换方位时操行分占有40%比例,并各种评优评奖、补助中有优先评选权。希望同学们能予以重视,并且能让它成为激励自己不断优秀的动力。值日班委记载由两位班长计算;教室公区奖励或扣分由鲁旭记载并计算;作业上交情况和早晚读由刘奇黎记载并计算;黑板报、稿子由卓曼琳记载并计算;其他好人好事由熊丽萍记载并计算;每周汇总由谢晓琳、曾励为完成。

第4条

班干部按顺序值日,并记录迟到、早退、老师点名、违纪名单。班委会每周总结一次。

第5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第二章

操行成绩评定及加、减分标准

总则: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体利益。

加分:

第1条

一周内未违反任何规定,则每人每次加2分。

集体活动全勤,每人加2分。

第2条

每次考试,总成绩在全校1-3加25分,4-10加20分,11--15加15分,16-20加10分,21-50加8分,51-100加6分,101-130加4分,131-150加2分;校名上升100名以上加20分,50-99名加15分,21-50名加8分,10—20名加5分。全班平均分全年级第一每人加8分,全年级第二每人加6分,全年级第三每人加5分,全年级第四每人加4分;单科年级第一加10分,单科班级第一并满足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90分,政治75分,历史75分,地理75以上,加3分。(可累计加分)

第3条

年级的比赛、表现良好,无缺席、无伤病等异常情况,集体加2分,参赛队员每人加3分,若比赛赢得名次,参与者每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班级获得名次,集体加5分。

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5分。(可累计加分)

第4条

为班级、学校做贡献者(如:有价值意见、好人好事等),酌情加1-3分。

第5条

班级被学校点名表扬一次或获得荣誉每人加5分,班干部多加1分;被班级表扬加2分,为班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加1分

第6条

班级评比获得流动红旗,全班成员加2分

;寝室得流动红旗,该寝室成员加2分,室长多加1分。

第7条

国旗下讲话加2分。中稿,每篇加2分。办黑板报,负责人加3分,其余成员加2分,帮忙人员加1分。

第8条

班团委干部、室长、楼长、课代表、卫生小组长、其他管理人员工作一月,表现良好者加4分;学生会成员、国旗班成员每月加2分

第9条

一周内:教室卫生扫除未扣分,各成员各加3分;公区卫生扫除未扣分,各成员各加3分

第10条

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3分.第11条

统一行动加分:星期天下午2节自习课全勤,每人加2分,归宿假回来全勤无伤病,每人加2分,各种材料的上交完成,每人加2分,每天下午6:10分进教室全勤全班每人每周加3分;

第12条

扫地小组由组长评选表现良好者进行表扬,加1分

第13条

每周班代表推荐0—1个在学习、行为习惯方面表现良好者进行表扬,加1分.第14条

被老师表扬的同学加1分

第15条

春游加分:表演节目加3分/个,每人最多加2次。举旗1次加2分,半小时轮换。统一行动,服从安排,每人加5分,服装统一,按要求着装每人加2分。写稿加3分,中稿加5分。以组为单位进行表演,10秒内未开始,女生下蹲20,男生俯卧撑50。

减分:

总则:班级被学校点名通报或批评一次每人扣5分。如出现其他有损班级或学校利益和荣誉事件,据实际情形扣10分。情节严重者交由学校政教处处理,并通知其家长到校

1、学习方面:

第1条

自习课被纪律委员点名扣5分,并站起来,站起来继续违反纪律,再扣2分,下蹲100个,不遵从规定者交由班主任处理。自习课期间,不准收发作业、卷子等,不能离开座位,不能左顾右盼,无所事事,有违犯者,扣2分,提醒后顶嘴或不改者做下蹲100个。传纸条,扣2分,下蹲100个

第2条上课不认真听讲,100下蹲,扣2分。影响老师上课,被点批名评者每次扣5分,走鸭子步4圈。公然顶撞教师,扣15分,罚站教室一周。教育后不改正者,交由政教处处理。

第3条

上课睡觉,扣10分。走鸭子步4圈;未交作业扣3分,100下蹲;未按时交作业者扣1分,50个下蹲;抄袭作业扣4分,200下蹲。

第4条

在课堂和自习课上:看与当堂课无关书籍一次扣5分,并永久没收书籍。

第5条

课前5分钟由值日班委对课前准备进行检查,未做好准备者扣1分。课前2分钟值日班委站在后排维持纪律,发现有说话者、在教室停留者扣2分,站办公室2节课。课前2分钟铃声响完后科代表未领读,扣1分,下蹲50个。全班未跟读,集体扣1分,走鸭子步1圈。值日班委在扣分的基础上应对违反规定者责令改正,不改者以抵制班委工作处理。

第6条

早晚读科代表在讲台上维持秩序,发现不按要求操作者,扣3分,走鸭子步4圈。

第7条

班委失职做下蹲50个(课前准备协助课代表、自习课负责纪律、晚上六点五分在讲台上维护纪律)

第8条

关于考试成绩:校名下降10名内扣1分,下降11-20扣3分,下降21-50扣5分,下降50及以上扣10分。

第9条

课堂声音(举手)过大,接嘴。扣1分,200下蹲

第10条

自习课上厕所,每人每次扣5分,站着自习。上课第一声铃响后上厕所,扣5分,100下蹲;第一声铃响后还在厕所,未返回教室,扣2分,100下蹲。老师上课途中上厕所,扣4分,100下蹲

第11条

桌面上只能放当堂课的相关书、练习册、图册、草稿本等,厚度不能超过五本。(自习课也不能超过五本)随时抽查,违者一次扣2分;

2、卫生方面:

第1条

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卫生扫除区域,以迟到论处。(以小组长统计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扫除,相关人员各扣2分,组长未到组长扣3分,扫地完成后由组长检查,并解散,全组人员必须一同离开,提前离开者扣2分,100下蹲。星期天下午和放假来的那天下午未进行扫除,相关人员直接打扫一周,扣5分.第1条

卫生打扫被扣分,相关人员每人扣2分,未参加打扫者扣5分,围绕操场走鸭子步1圈(组员监督)。

第2条

乱扔垃圾一次扣1分。

第3条

只要一周之内被扣分,全组继续打扫一周,直到该周不扣分为止。

第4条

寝室内务搞得差,打扫的同学扣2分;纪律差,讲话的同学扣2分,室长扣4分。寝室扣分,找不出相关责任人则全寝室成员各扣5分,并跑操场2圈,未关灯,最后走的人扣分。

第5条

卫生小组长负责规范放卫生工具

3、行为习惯方面:

第1条

迟到一次扣2分,做下蹲100个。周一朝会,两操、集体集会(活动)无故缺席扣5分

第2条

不在教室及走廊上追逐打闹,违者扣2分。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扣10分。

第3条

私下或公开污蔑诽谤他人,说出或做出不利于同学以及班级团结的言行一次扣3分,并公开向受害者或全班检讨、道歉

第4条

按要求着装(含校服班服)、不穿背心、休闲短裤、拖鞋进教室。不化妆、不照镜子、不染发、不留长发、怪发,不披头散发,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不穿奇装异服等。违者扣2分.抄写此条例相关内容100遍。

第5条不得带头起哄、妨碍或抵制班干部进行的工作安排,违者扣10分,威胁班干部或其他同学一次扣10分,做500下蹲。

第6条

跑操时无故缺操,扣1分跑操场2圈,跑操不认真,说话等被扣分,相关人员扣2分,跑操场3圈。

第7条

集队集会未佩戴校牌、未扣衣服、迟到等记名字者一项扣1分

第8条

唱歌时没有认真被学生会记名者,扣1分,并在读报课上单独唱一首。

第9条

保持男女同学之间的正常交往,凡有不正当关系者,一经核实,扣15分并交家长教育。

第10条

非休息时间教室内吃东西扣5分。走鸭子步1圈。并请全班同学吃东西。

第11条

考试作弊被发现者扣20分,成绩作废,由家长领回家教育并写好检讨。作弊与协同作弊按同样规定处理。

第12条

上学期间抽烟(耍手机)、喝酒、打牌、打架、上网被政教处发现,(没收手机),扣20分,走鸭子步10圈,回家教育。被班主任发现,(没收手机),扣20分,走鸭子步10圈。围观手机者扣10分,走鸭子步3圈,有手机不交者,扣15分,走鸭子步5圈,(以上行为均要写检讨)寝室成员知情不报者扣5分,走鸭子步1圈。

在教室吃泡面、炒饭扣5分,200下蹲。

第13条

一个月内请假次数不能超过3次,超过扣5分,洗一个月垃圾桶。星期天下午自习:(放学后请假算迟到)迟到10分钟算迟到,11-20分钟扣3分,200下蹲;21-40分钟扣5分500下蹲;41-60扣10分站1天,第二天才到扣15分,站3天,请家长。(如果不告知班主任,处理翻倍)

第14条

带食品进校园被发现扣5分,下蹲300

第15条

放学后未将板凳摆放在桌上,扣1分

第16条

电子白板扣分,相关人员扣2,饮水机、灯扣分,相关人员扣2分

第17条

教室窗台乱放物品,一次扣2分;窗帘未整理好,一次扣1分。

第18条

值日生未做好相关工作,扣2分,重当一天。擅动电子白板扣3分,下蹲200,私自出校门,扣20分,1000字检讨,并抄写检讨25遍,情节严重扫地4周。

第19条

被监考发现违纪,扣5分,100下蹲。

第20条

早上进教室不能吃东西,喝饮料,下午17:25—18:30不能在教室吃泡面,炒饭等校外食品,违反扣5分,100下蹲

第21条

一个月扣分超过25分(包含25分)—30分者各种评优助学金奖学金资格取消,抄本班规两遍;超过31分—40分

各种评优助学金奖学金资格取消,抄本班规五遍;超过41分—50分者各种评优助学金奖学金资格取消,抄本班规十遍,打扫地理办公室一周并全班检讨;

第22条

学生会扣分和加分在班级上都翻十倍

本条例的解释、修订权归班代会所有,若所遇事情该条例未涉及,班主任可以自行决断。若各项处理与班主任的处理方式相冲突,以班主任的处理方式为主。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修订及补充条款自通过之时立即执行。

22届1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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