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书1

2024-06-30

施工承包合同书1(精选10篇)

1.施工承包合同书1 篇一

人防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内容及地点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2.1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2工程安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设计,按《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

2.3 工程防护等级为级,战时功能为,平时功能为。

第三条: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3.2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3.2.1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3.2.2 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2.3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3.2.4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第四条:工程价款

4.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

整(¥元);

5.2 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5.3 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6.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6.3 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6.4 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

签名视甲方行为。

7.1.1 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7.1.2 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7.1.3 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7.1.4 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7.1.5 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

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

要的签证。

7.1.6 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1.7 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7.2 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 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2.2 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7.2.3 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

甲方。

7.2.4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

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7.2.5 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

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第八条:双方责任及任务

8.1 甲方责任及任务

8.1.1 按时办理设计文件审批手续,合格后出具《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

准书》。

8.1.2 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防护专业验收。

8.2 乙方责任及义务

8.2.1 委托具备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年月底前报甲方审查。

8.2.2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年月底开工。必须严格按照审

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

须经原设计批准部门批准。

8.2.3 及时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选聘具备

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承担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实施全

面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建成人防工程。

8.2.4 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竣工。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将完整的施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和甲方。

8.2.5 不能按时报送设计文件审查、开工和竣工以及不建或工程规模、工程质量达不到

要求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XX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9.3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9.4 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0.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

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

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10.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

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10.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

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10.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第十三条:合同问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负 责 人(签字盖章):负 责 人(签字盖章):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2.施工承包合同书1 篇二

关键词:索赔,合同,费用,项目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必须善于及时识别正在形成的索赔机会,尽早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在国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加速施工索赔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索赔。文章结合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并根据笔者在海外的工作实践,就国际工程中的加速施工索赔情况进行分析及研究。

1 加速施工索赔的定义

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出现进度拖后,从而影响整个工程未能按合同日期建成并发挥效益。如果拖期不是承包商的原因或责任,而是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或由于客观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原因造成的,就是可原谅的拖期。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的应对决策可能有两种:一种是给承包商工期延长,允许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日期相应拖后;一种是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宁可增加工程成本,也要按计划工期完成预期目标。加速施工索赔就是在第二种情况下,由工程师指示承包商加快施工进度赶上工期,引起承包商人、财、物的额外付出而提出的索赔。

2 加速施工的英文表达

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Expedite和Accelerate都可以翻译成中文“加速”,但是在国际工程领域,两个词汇的内涵是不同的,两个单词通常不能混淆使用。

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拖期是由承包商造成的,通常会引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6款(工程进度)并使用加快进度(Expedite Progress)的说法指示承包商赶工。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业主拒绝接受对项目赶工给予承包商的额外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因为赶工给业主带来了附加费用,承包商还可能遭受业主的索赔。而Accelerate则是工程师要求承包商进行“加速施工”[1]。因此,Expedite和Accelerate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意味着拖期的责任在承包商,承包商有合同义务自费采取补救措施,赶回工期[2],后者则意味着承包商遇到了可原谅的延误,拖期不是承包商的责任,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赶回工期,应该给予承包商经济补偿[3]。

因此,在与工程师的往来信函中,承包商应坚持要求工程师使用Accelerate一词。

3 加速施工索赔分析

3.1 加速施工索赔原因

进行加速施工索赔原因分析、明确工程拖期责任是合同双方处理加速施工索赔问题不可缺少的内容。在发生工期延误后,合同双方应及时研究拖期原因,具体分析拖期责任,确定该延误是“可原谅的”或是“不可原谅的”。

在不少国际工程施工中,当出现工期拖延时,业主经常会因为各种原因维持原合同工期,这样工程师往往不区分拖期的责任,而笼统的要求承包商进行赶工,有时甚至发出警告,以拖期损失赔偿费甚至解除合同来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的加速施工索赔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承包商可以原谅的工期延误的条件下,承包商应要求在工程师的主持下,一起分析工期拖后的原因,明确责任。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属于承包商可原谅的工期延误情况有[4]:

1)变更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的显著变化;

2)异常不利的天气条件;

3)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可用的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

4)由业主、业主人员或在现场的业主的其他承包商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此外,在国际工程中,在工期没有拖延的情况下,如果因为市场等原因,业主希望工程提前交付,要求承包商采取加速施工措施,也会发生加速施工。这种情况下发生加速施工的原因比较明确,索赔事件处理相对容易一些。

3.2 加速施工处理方法

发生了可原谅的工期拖后,即使在有些情况下承包商知道业主因为某些原因不会给予工期延长,也应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向业主要求延长竣工时间,以避免承包商“自愿”进行施工或默认加速施工。在国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不可预见,即使承包商认为不需要工期延长就能赶回工期,也应该及时按合同规定向业主要求延长竣工时间。

在承包商致函工程师要求延长竣工时间时,应该说明如果工程师不给予工期延长,承包商将不得已进行加速施工来满足工期要求。在信函中,承包商也可以陈述,如果没有收到回复,承包商将会认为工程师的意愿是承包商采取必须的行动来满足工期要求。如果承包商这样做,加速施工的理由将会更加充分。同时,承包商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使工程师发出明确的加速施工指令从而帮助承包商避免加速施工索赔过程中出现问题。

承包商应注意业主决定采取加速施工时,应由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书面的加速施工指令(Acceleration Order),尽量避免口头或隐含指令加速施工。书面的加速施工指令是一种合同变更,并且书面的指令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使承包商在加速施工完成后的索赔中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而如果工程师给出的是口头或隐含指令加速施工,将会极大增加后期索赔的难度,若承包商处理不当,将会承受加速施工费用损失或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当承包商遇到口头或隐含指令加速施工时,应据理力争,向工程师提供造成加速施工的证据,并明确要求工程师对加速施工进行书面确认。

在收到工程师发出加速施工指令后,承包商应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13.3款(变更程序)的规定,做出加速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设备、人力配备以及施工方法等,报送工程师审批。工程师批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后,双方应对加速施工费用的计算和支付原则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这样就可以使加速施工顺利进行,有利保障承包商的利益。

最后,在加速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做好现场施工记录等同期纪录,及时取得工程师的签证,并按照合同规定整理上报工程师。

3.3 加速施工费用分析

3.3.1 费用分析

加速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投入的增加、劳动效率降低(由于加班、频繁调动、工作岗位变化、工作面减小等)、加班费补贴;材料(特别是周转材料)的增加、运输方式的变化、使用量的增加;设备数量的增加、使用效率的降低;管理人员数量的增加;分包商索赔、供应商提前交货的索赔等。通常加速施工的费用分析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加速施工将会导致工程多个方面成本的增加,因此承包商在采取加速施工措施以前一定要取得业主和工程师的正式认可,否则不宜正式开始加速施工。

3.3.2 计算方法

在加速施工过程中由于整个合同报价的条件和依据已经发生变化,索赔数额计算是比较复杂和困难的。鉴于对应加速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增加数据如何计算尚无统一明确的计算标准[5],承包商在计算索赔数额时应符合合理、有利的原则,计算方法应符合大家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能够为业主和工程师所接受。如果计算方法不合理,明显人为增加索赔数额,会增加业主和工程师的反感,有可能造成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索赔计算方法通常有:

1)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的基本思路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以承包商加速施工的额外成本为基数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等附加费用作为索赔数额。

该方法比较简单,但使用起来有几个限制条件,如总施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报价的合理性、承包商是否也有一定的加速施工责任及在加速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等。在笔者经历过的一项非洲国际工程中,因为工程师在合同谈判阶段就怀疑承包商存在不平衡报价,某项工程报价明显过低,结果该项工程后来发生加速施工,工程师就认为使用总费用法计算索赔数额不合理。

2)分项法。

分项法指按每个(或每类)造成工期拖延的事件所影响的各个费用项目分别计算索赔数额的方法。这些费用项目通常与合同中BOQ的费用项目一致,计算方法是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影响后的实际成本,并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值做比较,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数额。

该方法的特点是能反映索赔事件的实际情况,比较科学、合理,各方在逻辑上更容易接受,这样更方便于问题的最终解决,但比总费用法处理起来更复杂,在进行索赔数额计算时,要避免费用的漏项。

3)加速施工奖励法。

在有些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采取“加速施工奖金”的办法,由业主支付一次性的奖金办法解决。

同时,承包商在计算索赔数额时应考虑到加速施工的实际损失、业主可能提出的反索赔以及最终确定索赔额时必须做出的让步,所以提交的索赔数额应留有余地,这样最终的解决才会有利于承包商。

4 案例分析

在非洲某国的一项灌溉渠道改造工程中,业主要求一段10 km长渠道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灌溉季节之前完工。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2年2月,因此该渠段的节点工期仅5个月。但在工程开工后,发生了以下问题,导致进度拖后,给实现节点工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1)渠段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量增加。原合同开挖和填筑工程量为120 000 m3,实际工程量为开挖207 000 m3和填筑168 000 m3,工程量增加分别约为72.5%和40%。工程量的增加已构成合同变更,并导致施工强度大幅上升。

2)在施工图制作过程中,工程师3次修改渠道中心线设计并拖延图纸批复,直到4月17日施工图才最终获得工程师批准。

因为该工程是该国总统向选民承诺的民心工程,业主和工程师也在不同场合口头表示承包商必须完成节点工期;同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时完成节点工期对承包商也是最有利的。因此我方致函工程师:渠道工程量的增加已经构成合同变更,鉴于业主和工程师多次口头要求承包商按照原工期完工,请工程师尽快给出承包商加速施工指令,承包商将会尽最大努力按照原定计划完工。

考虑到索赔过程中与工程师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工程师多次更改设计和图纸批复拖延的责任,我方保持了书面的证据,但只在口头的场合给予工程师压力。虽然在沟通过程中,业主和工程师也以承包商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滞后、施工图编制错误较多、施工管理问题多等不足,但顾及我公司顾全大局,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了节点工期,我方的索赔要求得到了业主和工程师的理解,最终获得了超过80万美元的加速施工补偿。

5 建议

加速施工往往会伴随大量额外的费用支出,涉及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会成为重大争议的根源。为尽可能的避免施工争议,在合同谈判时应对加速施工条款谨慎对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研读合同文件,对加速施工的概念准确把握,避免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加速施工索赔;当出现加速施工索赔争议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条件和各方面的因素,积极收集基础资料,用系统的观点去分析影响因素,才能达到理想的索赔效果。同时,在索赔过程中还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好工程项目。

按照合同要求认真的实施工程,建好项目,是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也能为索赔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果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努力的建好了项目,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一般都能得到适当的满足。有时,即使在索赔程序上有所疏忽,或者索赔的理由不是很充分,也都能得到业主和工程师的谅解(发生国际工程中的“道义索赔Ex-Gratia Claim”),取得较好的索赔结果。与此相反,如果没有把工程项目建好,施工质量低劣,工期不断拖后,工程施工过程中问题很多,这种情况下,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一般是不能实现的,即使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索赔事项也可能被业主刁难或拒绝。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讲,一旦业主向承包商给出加速施工指令,承包商应不惜代价的完成目标。

2)做好同期书面记录。

索赔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记录,记录,再记录”,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重视施工日志的重要性,并确保工程师对日志的签证。日志中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天气、工作内容、投入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完成的工程量、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发现现场掩盖的现场条件、图纸差异、重要的现场图片或视频等其他重要事宜。

3)谨慎对待工程师的责任。

注意在索赔过程中尽量找客观原因造成的索赔理由,工程师有责任也尽量少反映在索赔报告中,否则这会让工程师很反感。笔者参与的一个项目中,经过承包商的努力,工期按期完成,也获得了业主的加速施工补偿,但是因为业主额外向承包商支付了加速施工补偿,业主方承受了投资方很大的压力,最终将责任推到工程师方,工程师方后来不得不撤换工程师代表。之前工程师代表与我方的工作已经比较默契,新工程师代表到位后,我方不得不与其重新建立关系,也造成了承包商后期工作的被动。并且,如果承包商一味挑工程师的责任,工程师也将会把承包商的过错一一挑出,非常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4)力争友好解决索赔。

索赔处理原则为:力争友好协商解决,争取调停解决,最后才靠法律裁决。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的索赔争端是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渠道圆满解决的。正如国际工程承包届的一个著名格言所说的“好的诉讼不如坏的友好解决”(A poor settlement is better than a good lawsuit)。因此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业主和工程师建立融洽的关系,在索赔过程中与业主的工程师有良好的沟通,力争友好解决争端。

参考文献

[1]邱闯.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李太成.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加速与可推定加速[J].中国工程咨询,2004(3):35-36.

[3]王志来.国际施工合同中工期索赔相关概念的辨析[J].沈阳大学学报,2004(6):48-50.

[4]FIDIC委员会.FIDIC施工合同条件[M].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3.施工承包合同书1 篇三

摘 要:首先在对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功能进行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然后再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目的,从工程项目施工全周期的角度出发,简要地阐述了基于跟踪管理理念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方法。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是当前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既对当事双方有着制约的作用,同时又是对当事双方的负责任,尤其是在当下市场经济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筑管理;合同管理;合同信息

建筑企业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是企业对市场作出的承诺,是遵守契约精神的基础,因此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信息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企业能够适应市场规则需要、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并最终获得市场认可的基本保障。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高效和可持续的发展,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获得足够的份额和更大的优势,就必须加强企业的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使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也得到维护,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因此而得到更大地提升。

一、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功能

(一)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构建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基础。合同作为一种构建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有效方式,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中得到广泛应用。在当前以平等主体为主要构成形式的建筑市场中,不能够依靠单一的行政命令设置法律关系,需要建设方与施工方在法律范围内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并以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的形式形成法律文书,之后由各方履行合同信息规定的义务,通过相互配合,最终完成工程施工。

(二)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明确当事人双方行为规范的有效补充。当事人双方在施工活动当中的权利与义务的明确依据的是国家的建设法规,这也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之一。但是,因为建筑施工活动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特殊性,使得制定的法律并不能够将其中所有的施工活动囊括进来,而需要通过当事人的约定内容才能够满足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的不同要求。因此,合同约定也就成为了确定建筑施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并以之作为除强制性法律之外的施工规范的有效补充。

(三)项目承包施工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合同中包含的内容与信息是当事人所约定的,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则是由国家承认和保护的。一旦建筑施工双方出现合同纠纷,国家司法机关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性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督促义务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承担对应的责任。同时,合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中的具体内容一部分包括国家法律规定,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二、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不规范。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中的信息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对象,但是随着近些年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由于精力的分散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地降低,没有制定并形成专业的合同管理规范规则,导致合同中的信息存在着欠准确、欠细化、不法分子利用合同的便利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出现。从施工合同的制定角度来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专业范围较多,加之合同管理还关系到项目管理系统正常开展的顺利程度,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规范的施工合同尤为必要。这要求合同信息的制定人员不但要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出色的管理能力,同时还要求他们能够遵守造价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当前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信息主要是由发包方制定,因此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多考虑发包方的利益,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这对后续合同的执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结构复杂,人员素质高低不同,且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意识,不能够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其一,施工合同中信息和义务的规定不统一,存在着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其二,大多数的承包人资质不达标,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信息规定,且以借助虚假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其三,一个工程分包给多个承包商的情况较多,而承包商又分包给下线多个更小的承包商,这样层层转包的方式给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三)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缺乏一个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建筑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建筑市场的相关体制和规范正在持续的完善。可是相比较而言,对于施工合同的信息管理工作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诸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因为没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信息体制建设,更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监督和管理机构,没有对合同管理的程序予以明确,因而导致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职责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不断发生。同时,合同管理与监督工作不到位,企业没有一个完善、可执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不能对工程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这也是当前建筑承包企业合同信息管理存在的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这些因素都会使得合同信息管理水平低下,增加企业施工项目的管理风险。

三、基于跟踪管理理念的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方法

(一)对各项书面文件进行审查和控制。当工程项目施工开始之后,对合同中的信息进行的任何改动都必须向合同管理人员上报。传达至分包商的所有指令及其与业主间的书面交流都必须由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案。在施工现场,往往因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和随机性,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偏离预定目标的情况,若不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将会因为积少成多的原因导致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与设定目标相偏离。这时,就需要基于跟踪管理理念,分析现场的实际情况,找到导致偏差的主要原因,对其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纠正,调整执行流程和具体的执行方法。

(二)对标志性的合同及事件进行跟踪。对施工中标志性的具体合同信息及事件进行跟踪是一项极为细致的工作,该项工作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数量、时间和费用等进行跟踪分析,通过这种对每个阶段标志性的事件进行跟踪管理的方式,能够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执行力度,使得各项管理项目都能够得到贯彻与落实。比如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就可以及时的对它们进行深入分析,以避免由于长期的细微偏差而导致的工程建设目标偏离问题的发生。

(三)对合同跟踪管理的次序予以明确。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合同数量多,且各种施工日常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容易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因此,在具体的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就必须对管理工作的次序予以明确,从而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协调进行。例如,对于其中高频率的管理工作,在合同信息管理工作中要有明确的管理程序,且程序的设定要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规律,并与具体的工程建设方案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够保证合同得到贯彻执行;而对于其中的低频率工作,则应该设置对应的应变程序以防患未然。

(四)构建档案管理系统对文件进行管理。在合同信息的跟踪管理工作中,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会产生大量的文件资料,这时设置合同管理文件管理系统就尤为必要。通过设置管理系统,能够对产生的所有合同文件进行科学、系统的收集,并对这些文件进行统一的整理和保存,从而提高合同信息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李正义. 论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与风险控制[J]. 房地产导刊, 2014(31.

4.1经济承包合同 篇四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土建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除基础土方平整工程以外)所有挖填土、砌筑、混凝土浇筑、抹灰装饰、楼地面、屋面、室外配套土建、临建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土建工程及现场清理,配合材料进场。机械就位摆放工作。

2.工程造价:(市场价)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按施工进度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乙方必须将人工费发放到工人手中。(3)施工中由推车、铁锹等所用的施工机械、工具设备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经济承包合同(木工)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木工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制作工程及临建工程和现场清理,配合材料进场工作。

2.工程造价:(市场价)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按施工进度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乙方必须将人工费发放到工人手中。(3)施工用的钉子,钢线等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经济承包合同(钢筋)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钢筋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主体及相关结构的钢筋制作、绑扎、场内运输、场地清理,配合材料进场和机械设备就位安装。

2.工程造价:

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按施工进度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乙方必须将人工费发放到工人手中(3)卷尺、钢筋剪刀、绑线等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经济承包合同(水暖)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水暖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室内给水、排水管道、器具安装;管道至室外管网碰头处予留;配合煤气管道安装工作;现场用水安装、维护工作。

2.工程造价:(市场价)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乙方按规章合理使用,严禁违法操作和破坏。(3)所用的小料,施工机械,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自理。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经济承包合同(电气)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电气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与本工程相关的电气、设备安装工作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维护工作。2.工程造价:(市场价)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按施工进度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乙方必须将人工费发放到工人手中(3)施工所用的小料,施工机械、工具设备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经济承包合同(架子)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分包班组

经甲已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本工程架子施工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违反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1.工程内容:与本工程相关的脚手架安拆工作及施工洞口、井口、临边等的防护及维护工作。

2.工程造价:(市场价)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施工规范及有关标准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服从有关单位、人员和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

4.安全要求

(1)安全责任:乙方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乙方应负首要责任。

(2)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死亡控制标准为0;重伤控制标准为0;轻伤控制标准为0;新工人上岗教育培训率为100%;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到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立安全标志。

5.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因本组未能科学组织施工延误下一道工序或因班组作业人员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项目部有权对班组处以2000元或以上罚款,此罚款用来对下一班组或受损失班组的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

6.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双方责任:

(1)甲方按时提供材料;乙方必须节约用料,浪费罚款。

(2)甲方按施工进度给乙方拨付承包人工费。乙方必须将人工费发放到工人手中。(3)施工中所用的小料,施工机械,工具设备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8.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负。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项目负责人:

2017年

日 班组负责人:

2017年

5.枇杷园承包合同1 篇五

发包方:江西山水美农林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一:甲方将坐落在平基村枇杷园靠一组桥边约45亩承包给乙方负责管理套种。乙方交押金5000元作为违约金。

二:承包期壹年,从2013年2月1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三:在承包期内在不能影响果树生长情况,乙方可进行套种;西瓜,甜瓜 低杆植物等。

四:乙方承包期内需在果园处理项事:除草、松土、打药、浇水、施肥每年2次等工作:

五:在不影响果树的情况下,套种农作物需要离果树1米左右。六:套种农作物的枝叶及藤条延伸到果树上,要即时修剪。七:套种农作物收割后田地需要松土整平。

八:不准损坏果树及果园物资。

九:果树所需农药、化肥等物资由甲方统一提供。

十:乙方承包果园管理,果园套种的果实归乙方所有。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果园清理整平并将所有物资交还给甲方。

如丢失或损坏物资应据实赔偿。

十二:如违反以上规定则为违约。及时终止合同押金不退还。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小卖部承包合同1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管理,开辟创收渠道,改善学校条件,方便师生生活,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小卖部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暗标竞标;

二、承包金额:40080元。

三、提供条件:综合楼一楼两间合开的门面。

四、承包时间:公历2009年7月3日至2010年7月3日。

五、其它说明:

1、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保证物品卫生和场所卫生。

2、乙方不得出售“三无”产品和伪劣、变质产品,若发现一次,罚币50元。若学生因饮食小卖部的食品而事物中毒或出现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不得向学生销售“危禁”物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没收,若学生因玩“危禁”物品而伤害自己或他人,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有购物自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

5、小卖部办证及经营户办健康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承担一个人的费用)

6、承包到期,乙方须自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搬出。

7、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因生意问题闹矛盾或提出其它无理条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金额不退还。

8、学校提供设施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9、乙方不论有多少人参与经营,甲方只承认一人享受前勤三分之一的各项福利待遇。

10、小卖部不准出售学习资料。

11.门卫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半小时为走读生开校门。小卖部无权为师生提供出入机会。小卖部不得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后门。若随便放出一个住读生或者放进一个走读生,每人次罚款5元。

12.小卖部不准非法经营,比如出售违禁物品,摸奖,开成麻将场地或者赌博场所等等。倘若非法经营,则学校有权干涉,若被司法部门发现而封门,学校不但不负责,而且不退其承包金。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双溪桥镇中心小学 乙方:

新寨中学商店(小卖部)2009—2010年度承包合同

甲方:新寨中学学校 乙方:

合同相关条文内容:

1、承包期限:一年。(自2009年下期学校秋季开学始至2010年上期期末学校放假时止。)

2、承包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由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先向甲方一次性交清贰仟元,后面分六个月(2009年10月、11月、12月、2010年3月、4月、5月)把余下的叁仟元分月在每月30日前上缴伍佰元(¥500.00元)到学校工会处。

3、甲方根据校园规划,负责提供学校教学楼第一层现有被隔开的一分两间的教室作为开设商店的门面与住宿房。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店址。承包期满后完好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房屋及设备设施。

4、学校商店是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后勤处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监督等部门的行业管理。

5、乙方承包的商店应该按照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要求自行办理有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乙方所办证件归乙方所有,所有办证及培训费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按规定协助乙方办证的义务。

6、乙方承包商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减免承包款的要求和其他附加条件。

7、乙方所承包的商店的经营范围为:百货、文具、副食、饮料、水果等(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其余概不得经营,不得为学生加工食品,也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8、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上课、上自习、午眠、晚就寝等时间段内不得滞留学生在店内买东西,平时也不得容留学生在店内闲聊、烤火、打扑克、看电视等。

9、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关于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凡因此造成师生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的,概由乙方全部负责。

10、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办理有效的《健康证》。

11、乙方不得销售任何药品,不得向学生出租图书。

12、乙方采购物品应做好索证,做好食品等的台帐登记工作。

13、乙方不得向学生赊欠任何费用,也不得为学生代管钱财,凡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14、乙方承包期内商店用水、用电按照学校教职工住户标准收费。

15、甲方有义务维护校区范围内学校商店的经营环境。

16、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商店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凡查出商店承包经营者存在的问题,包括办证、整顿、经济处罚,一律由乙方负责,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和决定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费一律不退),收回商店承包经营权,并保留向乙方追缴有关费用的权利。

17、违约责任:

⑴甲方违约责任:如因学校布局调整或由上级决定变更学校商店承包的,甲方则退还乙方一部分承包费,具体退还数额为:乙方总承包费÷10×承包期内乙方实际未经营月数(不足一月的算一月);

⑵乙方违约责任:①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甲方责令其立即清理;采购、贮藏、销售副食品过程中违反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各类处罚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学校在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商店存在的违规行为,如乙方因向学生赊吃欠账、打骂学生或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离家出走、人身伤害、学生家长来校或到有关部门上访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要对其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责任;②乙方从业人员无有效《体检健康证》而上岗操作,并责令乙方立即取消其在本校商店的从业资格;③因乙方的过失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责任全由乙方负责;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坏,乙方负责全额赔偿;④因乙方违反有关卫生、安全规范要求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⑤未经学校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商店转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包无效;承包期未满,乙方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经甲方甲方同意可以转包给他方经营(须重新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变更手续费300--500元。

18、乙方承包期满,所有存货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负责。

19、本合同所规定的具体条款,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三份(财务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即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遵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为学校创收增效的原则,经学校校委会多次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通过,报学区批准,店坡小学小卖部由

承包一年。为了明确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现结合学校实际签订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

二、承包金额: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小卖部提供营业门房两间;

2、禁止任何人在校内及校外(三十米内)摆摊设点;

3、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5、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6、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签订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年承包费;

2、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自己承担小卖部用电;

4、无偿担任门卫工作,负责每天按时开锁校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护学校财物不被盗,禁止社会上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

5、不得经销“三无”食品或腐烂变质食品,保证商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并全部承担由此引发的学生中毒事故的一切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自动辞职、终止合同);

6、承担小卖部内商品营销时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7、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学校强行摊销任何商品;

8、经常清扫校内果皮纸屑,防止白色污染,确保校园环境洁净;

9、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如学生早点、饮水、学生中餐、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减少等);

10、无条件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自费办理一切营业必需证件上岗营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区执一份。

学校小卖部承包协议

甲方: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初级中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包期:

一年(从2010年_____月_____日至2011年_____月________日)。

2、承包金:

以______________万元为起点(低于________万为废标),在同等条件下高价中标。

3、相关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小百货),健康证,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具备经营资格的证件。

4、承包金与违约金:

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交纳一年的承包金。

此外须向招标人交纳____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不退还中标人的违约金。

承包金不含水电费,使用经营方使用的学校水电应按月支付给学校。

5、经营范围:

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者承担,同时,校方有权取消中标者的承包权。中标者不得经营与学生学习、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不得销售能造成严重校园卫生问题的食品(如:水果、带壳的坚果类、如瓜子等。)

6、经营地点:

校方为经营者提供一间教室,作为小卖部经营房屋,实用面积约60平方米(见实地),并且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因暑假房屋维修,学校校舍调整等其他原因占用经营地点,学校会提供其他场所供经营方使用。

7、经营时间:

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在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8、服务规范:

小卖部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9、安全责任:

中标者须与我校签订承包协议书和安全卫生责任书。中标者须严格按国家卫生部门和市区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中标者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等工作,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承包时间:

本协议一年一签,承包时间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小卖部安全卫生责任书

甲方: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初级中学 乙方:

乙方在承包--------期间,乙方须严格按国家卫生部门和市区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乙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等工作,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初级中学

7.怎样签定农业承包合同 篇七

1 承包合同内容的完整性

农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既要合法, 又要具体, 一般须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 承包合同的名称, 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姓名、住所; (2) 承包项目的数量、质量和坐落; (3) 承包期限及准确的起止日期; (4) 承包项目的价款和酬金; (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违约责任和对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处理办法。此外,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协商同意补充、修改合同的有关文件、图表等, 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承包合同程序的合法性

农业承包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 但它反映的是同一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在处理经济关系时, 必须考虑到整个经济组织与全体社员共同的利益。农业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和社员共同约定的事项, 承包方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可转包。因此, 订立农业承包合同除了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外, 还要符合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和社员共同约定的事项, 对农业承包的方式、期限、标的额、质量、价款等都要有村经济合作社召集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因而, 有些农业承包合同虽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但它不符合章程或没有履行特定的程序, 就不具备法律效率。

3 农业生产的周期性

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长发育、培育管理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明显的周期性。在签定农业承包合同前, 作为承包方应考虑: (1) 承包合同的期限。承包合同的期限应不少于一个生产周期, 对于市场预测行情好的项目 (产品) , 可以多个生产周期作为签定承包合同的期限, 但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法定期限。 (2) 承包项目的投入规模。一般说来, 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就大, 如林木资产的投入需要10多年才能成林, 产生效益。因此, 要根据自己的筹资能力来确定承包项目的规模, 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诸环节互动、利益互补的产业链和产业群, 使资金、技术、土地等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地配置, 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也有利于克服农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使农户之间联合起来进入市场, 降低信息成本、交易成本, 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 风险的预见性

我国幅员辽阔, 气候变化无常, 自然灾害频发, 设施化栽培、精准农业、名优动植物对气候要求严格, 如遭遇反常气候, 有时会造成严重损失。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很大, 且现行农业保险制度还很不完善。此外,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调控市场供求的作用越来越大, 农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 而农村相对来说信息滞后, 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 其次要考虑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 市场供求状况, 要掌握优势手段、创造赢得市场空间, 坚决屏弃“占有资源就占有优势”的观念, 牢固树立“市场优势才是现实优势”的意识。

5 履行合同的严肃性

8.由“承包”合同引发的税收争议 篇八

关键词:企业承包 应税收入 纳税主体

一、税务稽查中发现的“承包”合同

某市税务稽查局在查处一家印染企业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该印染企业把所有车间或者分厂(含生产排污许可)分别承包给个人经营,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企业每月向承包人收取固定金额的承包金,承包人的经营活动并入企业财务统一核算,由发包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实际由承包人承担纳税义务。

双方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自主经营印染业务,原材料的采购一般都是承包者自行采购但发票统一进企业的财务账,支付资金时承包人通过企业为其专设的银行账户划转,该银行账户资金由承包人控制;承包人取得销售收入时统一到企业财务开具发票提供给客户,客户资金划到承包人控制的银行账户里。企业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处理以后,到申报期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务稽查时发现企业并未就其已收取的近1千万元承包金(2011年至2012年期间)进行申报纳税。企业每月收取承包金时的账户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银行A支行 400 000

贷:银行存款——*银行B支行 400 000

其中,某银行A支行为企业自己控制并收取承包金的银行账户,某银行B支行为企业为承包人专设并由承包人控制的银行账户。

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后,税务稽查干部内部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承包金不是应税收入。理由如下:

1.承包人取得的收入已进企业的账务,并统一申报纳税;

2.承包人是以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承包金只不过是企业内部资金的流转;

3.如果把承包金看成是企业取得的外部收入,那承包人以企业的名义开具的发票就都变成虚开或代开发票。

综合上述理由,持第一种观点的稽查干部认为只能将承包人看成是企业内部的一个核算单位,这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才会统一。

第二种意见认为承包金是应税收入。理由如下:

1.根据承包合同内容来看,承包金其实是承包人使用企业的厂房、场地的租金和使用企业营业执照(因为印染企业营业执照很难审批通过,必须要有排污权并经环保局审批同意)、排污权等无形资产使用费合计,而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企业的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

2.虽然从账面来看,表现形式是企业内部的资金划拨,但实质是承包人向企业支付了承包金,企业取得了收入;

3.从经营常规做合理推断的话,承包人承包车间获取的经营收入减去发生的经营成本再减去支付的承包金应该还有一部分利润,这部分利润是承包人的真实承包收入,并且这部分收入和成本都应该体现在企业统一的财务账簿内。本案例中虽然形式上各承包人的经营都已纳入企业账簿统一核算,但通过检查发现企业账面上根本体现不出利润或应税所得,稽查人员怀疑各承包人都按照实际收入额来列支同等金额的成本费用,承包人可能通过账外隐藏收入或账面虚增支出来实现自己的真实利润,从而使企业账面形成大额亏损。

综合上述理由,持第二种观点的稽查干部认为应该将企业收取的承包金作为应税收入征税,否则会导致国家税款产生流失。

二、由“承包”合同引发的个人思考

(一)该企业的“承包”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作者认为上述案例中关键是判断企业和所谓的承包者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首先,二者之间并未构成租赁关系,因为依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双方应是各自独立的平等法律关系,分别核算各自的经营损益,分别依法纳税,本案例中双方仍以原有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生产经营,不符合租赁的法律事实。其次,二者之间也未构成内部承包关系,内部承包前提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实际是雇用与被雇佣之间的关系,依据承包合同以发包人的名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和承包损益。作者认为本案例中真实的情况是实际经营者借用了该印染企业的工商执照、税务发票和排污资格,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属于法律所禁止的挂靠关系。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都规定了相似的条款,即任何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擅自复印营业执照。如出现上述违法行为,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直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对企业法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环保法》也规定了类似的条款,企业不得出借经当地环保局登记许可的排污资质。因此,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合同无效,本案例中企业与个人签订的承包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不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当然,现实生活中此种挂靠行为在各行各业大量存在,同时此类违法行为属于工商局和环保局的职权管辖范畴,税务局无权予以处罚,但挂靠合同中约定的纳税义务人如果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则属于无效约定。作者认为,从创造合法经营和公平纳税环境的角度出发,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合作,从各自的职权范围加强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挂靠行为加以治理和整肃。

(二)本案例的焦点应是纳税义务人的确定而非资金的收入判定

作者认为税务稽查干部内部争议的承包金是否是应税收入并不是本案例的核心问题,核心问题应该是在本案例中到底谁是纳税义务人。

简要分析思路如下:

1.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未改变工商执照的“承包”业务确认出两个纳税义务人?结论是税务机关无权确认,纳税义务人就是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该印染企业。因此,不能将印染企业和“承包”者的损益分别计算各自纳税。

2.如纳税义务人唯一,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同一纳税人,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收入和成本费用均应综合计算(包括“承包”者获取的收入),包括亏损的弥补,此时所谓的“承包金”就属于企业内部资金的流转。

因此,作者认为由于“承包人”并未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仍然是以原企业名义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以该印染企业是唯一的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承包金”不能作为该企业的一项应税收入单独计税。当然,由于企业现实账簿中体现出的是巨额亏损,因此在纳税义务人明确的前提下,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的真实性方面,如发现企业有隐匿收入或虚增成本费用的涉税违法行为一定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还应一并检查“承包”者的个人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涉税违法问题。

(三)挂靠行为导致企业潜在法律风险增大

作者认为此类挂靠行为的大量存在有很多主客观原因,此处不一一展开讨论,但一个客观事实是企业的股东或合法经营者们缺乏法律常识或法律意识淡漠。表面上看,通过允许他人挂靠企业获得了稳定的挂靠费或管理费收入,但实际上却放大了企业未来的法律风险.因为“承包者”们是在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出现一切问题都将由企业承担法律后果,例如侵吞企业资产卷款逃逸或出现严重生产事故或产品质量事故后逃逸,更有可能出现虚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嫌触犯刑法的严重法律问题等等,企业的这些潜在损失又岂是一点点的挂靠费收入所能弥补的。

9.内墙抹灰工程内部承包合同1 篇九

二次结构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钦州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乙双方经过

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并严格执行。

3.6水电管底第一次修补完后剩余由乙方负责抹灰到位,所有墙体抹灰为中级抹灰质量标准,垂直平整不超过4mm,用2米铝合金靠尺检查,阴阳角垂直允许误差3mm均抹护角,要求房间方正,外墙垂直度从底层至建筑物顶允许误差20mm。

3.7乙方负责搭拆抹灰用施工简易脚手架,每道工序施工完检查楼层的质量情况,落地灰重复利用,做到工完料尽人走场清及成品保护。

3.8地面水泥砂浆压光、平整度合格,室内外、卫生间与室内、公共部分与室内高差按设计要求施工。

第四条劳务分包费用

4.1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二次结构含附材一次性包干,详见二次结构单价明细表,不存在以后单价调整,单价报价内已含各项费用,包括二次运料,内墙砌筑、天花抹灰临时脚手架搭拆,搅拌机司机等一切相关内容及职工伤害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2本工程意外施工项目(定额人工单价12元/小时)。本施工范围内不得出现零点工,如有零星用工必须每月结算一次,发生零点工3天内签证完。

4.3乙方施工机械、机具和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己保管。借用甲方材料,工程结束后归还。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5.1严禁乙方再次转包,如发现层层分包后乙方不能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处罚乙方的所有条件乙方均予认可。

5.2乙方按照内部分包规定,配备各类专业管理人员以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5.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5.4乙方作业人员要保障相对稳定(稳定率在85%以上)人员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

5.5根据甲方技术部的配合比,做好灰车的标志。收工时做好砂浆搅拌机的清洗工作,保证搅拌机内无残留砂浆,并对搅拌现场做好清理工作,并随时做好工地现场浇水防扬尘工作。对当天搅拌的砂浆在当天规定时间内使用完,严格按砌筑方量的比例配制砌筑砂浆,决不多配也不少配。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或出现质量事故引起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综合单价内外墙抹灰 1 元/ m。

6.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支出,因甲方原

因造成返工,甲方除支付人工费外,工期相应顺延。

6.3由于本工程的交房标注为毛坯房,除公共部分地板、墙面、天花是简装以外,其余部分属于砂浆墙、地、顶面,所以乙方在抹灰施工中不要出现接茬和墙面、地面、天花、颜色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

6.4 乙方在搭拆脚手架时要注意成品保护,不得碰撞已砌墙体和门窗边角。落地砂浆及时清除干净。

第七条安全生产

7.1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生产协议书,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现行操作规程。

7.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乙方确保未经甲方安全员同意私自拆除外架子的任何拉结点、卸荷或临边洞口防护,只要违反一次罚款不少于1000元。

7.3甲方安全人员有权按现行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实施罚款。

7.4因乙方违章作业出现的任何人员伤亡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及责任,并按劳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后果,分清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后果及损失,善后安抚工作由乙方负责。

7.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做到;无违章指挥、无野蛮施工、无违章作业、无重伤、无死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3‰。

7.6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无酒后作业、不戴安全帽、外墙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光膀子和穿露膝盖短裤等,坚决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乙方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在本项目部办公区、宿舍区、食堂、施工现场禁止酗酒闹事打架行凶,发现乙方有打架现象是乙方责任的每次罚款1千元,单方3人以上群殴每次1万元,并将事故责任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乙方班组承担所有因打架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并在工程保证金中扣除。如果有一方不还手并及时向项目部举报,项目部将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奖励。

7.8安全用电;施工现场由甲方每三层设置一个固定电箱,搅拌站大灯由甲方负责,室内使用的碘钨灯,灯管灯架灯线由乙方自备,乙方要有专业电工进行街灯拆线等工作,不得随意私拉滥接,灯线接头必须包扎严实架空,不得拖地泡水带来安全隐患。禁止在楼层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烧饭烧菜等。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公司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2在日常文明工地检查中,因乙方责任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它职能部门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罚款,将由乙方承担此项经济支出。

8.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做到;无长明灯、无长流水、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第九条双方责任与权限

9.1甲方的责任和权限:

9.1.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提供办公居住用房,生活、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9.1.4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让乙方限期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9.1.5甲方根据进度计划提供材料;

9.1.6甲方在本工程中只承认合同书中的乙方代表,和乙方书面委托的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其他人员与甲方发生任何关系均为无效。

9.2乙方的责任和权限:

9.2.1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9.2.3做好料、具、周转材料的保管工作;

9.2.4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符合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

9.2.7负责好交工前一切配合工作(包括交工清理);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0.1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对本月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并以60~70%预结。

10.2 每层完后结清建筑面积及工程以外的人工,经双方预算员、生产主管经理签字后生效。

10.3 工程款的支付以支票形式转帐,承包范围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5%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年底一次性领取所有工程款。

第十一条违约

11.1不能按计划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以双方签定的进度计划表执行),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除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赔偿外还需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所有人员出场。

11.2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

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13.2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13.4本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钦州项目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10.施工承包合同书1 篇十

合同编号:SJZ2014F001

班组内部承包协议(木工)

发 包 人: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工 程 名 称:石家庄御景半岛8#地东侧商业区1号楼

工程

工 程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南高营,建华北大街以

东,高营北大街以西,御城路以北

签订日期: 2014 年6 月 14 日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内部木工班劳务承包协议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 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御景半岛8#地东侧商业区1号公寓楼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南高营,建华北大街以东,高营北大街以西,御城路以北

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约 41445.99㎡

二、承包范围、工作内容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工程联系单、技术交底和有关资料、现行规范完成本工程。

2、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承包范围:从基础垫层、筏板、承台开始至主体封顶及造型、附属二次结构模板工程一切模板制作安装工程(其中包括高支模、预制构件模板、空调板、窗台板、构造柱等零星砼支模,单价按已做实际平方同楼层计价)。及施工全过程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特注:现场搭设临建、塔吊基础支模及道路等所有一切木工部分施工活,全是乙方派人施工,此费用已包含单价内,不在另行计价)

3、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1)、模板制作、安装、搭支模架、补缝刮缝、安放铁件、清理零星杂物,红线范围内材料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等。

(2)、浇砼时对模板看守加固,模板和支模架拆除、整理堆码,拆除后的模板建筑垃圾清理并运至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工完场清。甲方: 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3)、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严禁木工班组内架与外架连接,如有特殊部位连接在外架上必须在浇捣混凝土之前在楼层上加支撑加固,不让外架受力,如在混凝土浇捣时发现未另加支撑,按每处100元罚款处理,并留照片做依据。

(4)、施工放样每次一人参加(配合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外立面竖向轴线弹线由乙方完成(甲方负责轴线内控,乙方外控线必须与内空线相符,方能 继续施工)。

(5)、制模、立模、撑模、守模、拆模、保养拔钉、模板清理(清洗),柱、墙、梁等拉杆用PVC塑料套管露头截割,分类堆放整齐、场内运输,保养穿墙拉杆、预留钢筋模板钻孔、预埋铁件安放等。卫生间反口预留洞口的模板制作、支拆模、拆模预埋铁件位置安放、保洁责任区等一系列工作。所有主体结构支模全部采用九合板制作定型模施工。

(6)、底层梁柱支撑前要检查回填土是否夯实,在垫板下重新夯实后,垫木挑板施工。

(7)、当结构砼墙,柱边砌体墙垛长度小于等于200mm时,同墙柱整浇。(8)、当洞顶离楼面梁底距离小于过梁厚度时,或其它原因不便设过梁,或当洞宽大于1800mm时,将洞口上楼面梁高加深至洞口顶,宽同墙厚,长度比洞宽两边宽240mm—300mm。

(9)、及时与砼工、钢筋、水电等班组联系协调,为预留洞口、管孔、预埋筋的位置模板钻眼。

(10)、每用一次钢模、木模板,必须保养、清理、清洗一次。

(11)、配制木模板按项目部要求,流水翻用,计划好模板尺寸及材料使用,不得造成浪费。为了控制剪力墙、柱根部砼炸脚,严禁因地面高锯剪力墙、柱模板,剪力墙、柱根部离地面小于10mm,由混凝土班组用砂浆封堵,大于10mm的由木工班组用模板做压脚板或用方木,模板封模板内口平并加固,按责任承担。剪力墙底部必须采用小于30°的斜撑加固。

(12)、场内卸模板、场内运输,二次搬运、场内分类堆放和落手清及必要的包干区文明施工义务。

(13)、支模轴线移位或造成胀模,按粉刷要求凿除胀模砼,凿混凝土并作粉刷处理、修补。(凿除工序必须在抹灰前施工)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14)、施工洞口的临时封闭,放线孔的封闭。

4、工作中,班组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无条件按照优质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操作,不可有为难、反对心情、勉强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乙方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员 同志,及时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5、立模必须牢固、平整、稳定,缝隙严禁过大而漏浆,所有外边剪力墙、挂脚必须由木工班封堵完成。

6、柱头墙身立模前,必须按施工员要求清理完柱脚建筑垃圾,浇水冲洗后才可立模,否则返工自负。

7、复核泥工、钢筋工标高、尺寸等,要求操作一致。

8、不允许胀模,如发生胀模,马上组织人员清理,并提到楼层二次利用,发生涨模每处罚款100元,大面积的每处处以200元/m2的罚款,并承担凿补的材料费、人工费及负责炸模凿混凝土的清理、阳台、露台、卫生间、厨房及高低跨翻边栏的不准确,高低跨处剪力墙、柱根部补缝不严密,不正确所造成的炸脚凿除工作。

以上内容包括一切相关的辅助工作和内容,从开工到主体封顶、附属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全部完工为止。小部份图纸或甲方更改,不存在任何签点工。

9、落手清、成品保护:每日及时作好落手清工作,余料及时利用,下道工序施工提前做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

10、所有工程材料计划单 5天前交项目部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后再下料,工程量结算料单紧跟施工进度在全部完成一个月内交项目部审核。

11、该项目中垂直运输机到达不到的部分或原有塔吊覆盖不到的部位采用人工传料,不另外计费。场内二次材料运输均包括在承包范围内。

12、剪力墙止水螺杆用的小木块剔除,铁丝凿除。

13、地下室新型止水螺杆卸拆、清理、归类还送库房。

三、承包方式

1、采取包人工、包辅材含水泥支撑、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及场地清理的形式承包。

2、本工程除垂直运输机、塔吊、卸料平台,所有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机具和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部分辅材均由乙方负责(包括铁丝、铁钉、施工机具、双面胶,脱模剂、小型手提圆盘锯、电钻、平刨带圆盘锯、二级电箱以外所有设施电缆线为两相三芯、三相五芯等小型机械包干在承包单价内)。

3、本工程采取固定单价的形式承包,在合同工期内不论市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有任何变动,该单价均不作调整。

四、承包单价与结算方法

1、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即砼接触面),单价 27.5 元/㎡。

另设± 1 元/㎡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每结构楼层剪力墙、柱拆模后必须经现场主管施工员验收评定,奖罚范围在:

(1)剪力墙、柱垂直度±8mm内(含8mm),其中任何一道剪力墙、柱垂直度不得有±15mm以上误差(含15mm),且合格率在80%以上时(含80%),本楼层单价奖励 1 元/㎡,即本楼层单价为: 27.5 元/㎡。

(2)剪力墙、柱垂直度±8mm内(含8mm),其中任何3条剪力墙、柱垂直度不得有±15mm以内误差(含15mm),且合格率在70%以内时(含70%),本楼层单价惩罚 1 元/㎡,即本楼层单价为: 26.5 元/㎡。

2、最终结算人工费以甲方项目部和乙方核对为准。人工费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所有结构楼层的工程验收合格单,作为结算的依据。质量奖励如果能达到项目部要求在评比中能进入前十名,按面积计算加1元。

3、本单价含施工工人保温保暖、防暑降温、劳保福利等费用,不含税金。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必须符合石家庄地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强制要求:无论优质、优良,必须严格控制平顶的水平和标高(包括阳台平顶),其标准是:

(1)地下室剪力墙内侧批灰不粉刷、所有平顶批灰不粉刷。如支模平整度不够,凹凸部分的凿除、修补所造成需粉刷时,其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负担;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2)、楼面标高准确的前提是确保楼板厚度在规范范围内、即控制好梁底、平板底标高,板底标高不准确造成板厚超过规范的,损耗砼由乙方照价赔偿,如板厚少于规范的,以后加固检测费由乙方支付(非支模原因引起的除外)。

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交底内容,对班组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特别是柱抱箍间距、梁板支撑、剪力墙、柱钢筋加固,模板底部不大于230mm,其余间距不大于460mm内;严禁胀模,特别是制模接头、撑模接头、柱梁接头、梁梁接头、梁板接头、板缝接头必须严格掌握好平整度,高差控制在2mm内(一般操作中严禁接缝高差,特殊情况或无法补救情况下允许高差2mm)。

特别警示:

(1)、柱子的平直度、垂直度必须逐只验收校正,确保误差在8mm以内。(2)、梁侧模支撑必须两头用托线板挂垂线固定,中间拉线固定,彻底杜绝梁侧板不垂直、扭曲或不直线)。

(3)、方木单根根据进料的尺寸规格,对厚度不均匀的、影响支模标准的,该刨的必须刨后加工均匀处理后使用。

2、质量标准: 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全部达到优良标准,而且一次性通过验收(极少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马上整改,且以后不得犯类似质量通病)。

3、质量等级:按“河北省双优样板工程”标准验收,如单项有被处罚的该项按合格单价计算。

配模尺寸严格按项目部要求制作,确保原模的方正、尺寸正确,(特别警示:柱梁截面-5mm~-3mm制模)经验收后方可支模,若因配模不符合要求返工的,不论模板能否利用,一律按100元/块处罚。

4、质量验收:每结构楼层 模板制作安装 经自检合格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和现场主管施工员及其他班组办理验收单和交接检手续。

5、对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因 模板制作安装 工程质量问题,实施处罚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6、必须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由班组、栋号长、质量员、总施工签字确认。

六、付款方法、质量保修金

付款方法:

1、本工程人工生活费按月进度支付,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主管栋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号长和预算员与乙方核实工程量后,再由甲方安全员、施工总负责签字确认,作为人工费支付依据,方可支付人工生活费。

2、每月发放工人生活费,每个领取生活费的工人,必须统一有考勤表、工资表、要和施工员考勤核对后,每月满勤方可领取生活费,每月每人支付1000-1500元以内。不足满勤工人按施工员考勤核对实际天数比例发放,其余工程款等本班组全部完工之后3个月内支付至95%或者年底结算至工程款的90%给予支付。其余5%在6个月后支付。

3、跨工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80%。

4、特注:本工程没有预付款项。施工满一个月后,按乙方在甲方项目部经过注册培训所有施工人员(仅限乙方注册人员,不包括未经甲方备案注册人员)根据当月在施工现场人员发放生活费,除领用饭菜卡外每人每月1000元,强调饭菜卡领用后不得转让,一担发现甲方对乙方可限额领用饭菜卡,甲方发放乙方工人的饭菜卡金额、生活费作为支付给乙方分项工程款,在结算时从劳务费总价中扣除。

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金按 5 %扣除,保修期 半 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工期

1、筏板~±0.00完成时间为: 2014年 8月 1 日至 2014 年 9月 20 日。1、1~8层完成时间为: 2014 年 9月 2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2、9~屋面完成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5年 4月 10 日。

3、按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的合理工期施工。(按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八、双方责任、义务与工作

1、甲方责任、义务与工作

1)主体结构每3层 甲方为乙方配置1个总电箱,结构施工时甲方为乙方随楼层配置一个380V电箱(线长20~30m)和2个220V的电箱(线长20~30m)。

2)无偿向乙方提供工人宿舍、生活用水用电。

3)在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相关建设文件资料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套。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和安全交底。5)负责与其他班组的工作协调。

6)及时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质量互检,对乙方工程质量及时进行验收和督促,及时供应乙方申报的工程材料,做好后勤工作,做好总体放线工作。

7)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8)组织乙方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检查。

9)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购买实名制施工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扣除。

10)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乙方责任、义务与工作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2)在施工作业中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承担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4)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及管理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不得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工程施工、竣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达到合同和甲方的要求。

7)对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和义务,如由乙方损坏,乙方须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

8)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负责本工程一切相关事宜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9)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工地的总体施工安排。10)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索赔

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当甲方不能按协议书约定(双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发生的待料待工,连续超过7天(非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超出7天以上的部分天数)即从第8天开始补偿,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人员补偿30元/人生活费,此费用视实际发生状况双方另行签证计费。如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超过30天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结算和付清已完工程的所有价款并可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整改通知后,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甲方对乙方作1000~2000元的处罚。若返修仍不合格或拒绝返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人工费)按80%结算。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因乙方原因,乙方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对乙方作1000~2000元的处罚,连续延期3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人工费)按80%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班组中途自动退场,已完成的工作量(人工费)按60%结算。

无故退场,班组长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场申请,并自愿按自动退场处理,如在施工期内无故停工(少于总人数的80%)每日按2000元作停工罚款,超过5天罚款2万元。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质量管理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石家庄市与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施工员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以优质质量为目标,坚决杜绝建筑通病和影响使用功能的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施工质量。

2、月验收结果以施工员、质量员、项目经理验收为准,分部工程以质监站评定为依据。

3、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确领导,严把质量关,设专职质量员 及时进行班组内自检、互检,配合施工员复验,如有质量问题及时安排工人整改。

4、甲方提出整改或合同内工作不到位,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要求每天整改的工作不过夜,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第二天工作要待第一天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2)甲方及时拆除。

3)甲方另派人整改,技工按300元/天(次),普工按180元/天(次)计价,由2名以上施工员签字并留照片,在当月工资中以扣工单形式扣除。4)进行处罚,并赔偿返工材料费。

5)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协议,无条件退场。

5、乙方协议签订之人必须在场管理,不得由带班之人代替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安全管理

1、以河北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样板工程为目标,做好班组内各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文明工作。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协助乙方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对新来的职工,乙方必须进行班组书面安全,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考试后,乙方才可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安排职工上班,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协议。

6、乙方班前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并设立兼职安全员,督促本班组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7、甲方必须及时对乙方兼职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有安全员事故地点确认,费用在1000元以内由班组自负,超出1000元、超出的部分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余下部分分责任承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明知不安全蛮干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条件处理好职工善后工作,如乙方口头、加书面提出不安全因素,甲方不予整改或瞎指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机械操作固定人员,由持上岗证的熟练工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随意上机操作,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9、甲方根据乙方上报人员提供每人安全帽一个,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甲方不收回安全帽,在全部工程完成结算款额中扣除安全帽费用。

10、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剩余材料和操作用料,不得堆放在外架上,不得拆除外架的所有设施,如发现一次则罚款500元∕次。

11、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

十二、工期管理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配足所需工具、机具、技术力量和人员,根据甲方的可行性工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工期计划按月或施工层、标准层每月5层由乙方签字为准)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处罚1000~5000元/天的工期押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2、押金处理:

1)中途离场或主体封顶时间超过总进度计划,处罚的工期押金没收。2)按总进度计划时间没有超过的,工期押金退还;提前完成工期的,按实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三、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人要严格选择身体健康、技术好、劳动态度好或进步快的技普工人员,严禁带小孩的职工进场,尽量避免家属进场,如家属需要入场,需甲方认可,并且该家属必须要上班,服从甲方管理,否则清退。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按项目部及保卫科的要求做好审批(施工员、项目经理)、进场手续(无身份证禁止入场,有前科的人禁止入场),听从保卫科长统一安排住宿和做好有关项目部和当地派出所要求的工作。

3、遵守项目部各方面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治安等教育,并与每一个员工订立劳务协议一式三份(项目部留档一份)。

4、对表现极差、违法乱纪和工作不佳的人员,甲方指明,乙方及时负责清退。对中途离开工地的职工,甲方不负责预支工资、生活费或路费,一切由乙方负责人自行解决。

5、遵守生活区食宿制度,不得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嫖娼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一旦发现按甲方项目部规章制度处理。

6、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班组长会同甲方施工员按出勤表现场清点人数并确定大小工,且在考勤表上签名。

十四、机械、工具、材料管理

1、甲方提供二级电源箱一个,以后部分电源由乙方负责,必须用二相三芯、三相五芯合格电缆搭接,其他所有工具、机具乙方自理,费用自负。

2、做好仓库领用签字手续,工完归仓,遗失、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保养或通知维修机械,修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3、施工用木方、胶合板等必须合理使用,否则所损失的差价由乙方负责,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4、工完时必须:

1)无木方、模板在各楼层垃圾堆内和外架上。

2)无步步紧、螺栓拉杆、3型扣等在各楼层垃圾堆内和外架上。

5、乙方如不及时做好落手清,甲方有权派直属班作业,按照180元/工日计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算,在乙方结算时工资中扣除。

6、乙方必须由有上岗证的专人使用机械,上报甲方备查并及时维护保养。

十五、工作协调

1、及时与甲方和其它班组配合好各项工作,及时做好质量整改工作。

2、各种材料垂直、水平运输均由班组自行负责,已含在单价内。

3、混凝土浇捣时必须有专人值班。

4、及时提供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十六、其它

1、班组长必须常驻工地,未经施工员许可,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罚款300元/天(次)。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3、对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处以100~500元/次(人)的罚款,情节严重(或中途离场)按第九条的违约责任执行。其余款项作为罚款或甲方另外组织人员施工的费用。

4、乙方人员严禁打架、赌博、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保卫治安管理条例,每位职工必须持有身份证等合法证件方可进入工地,否则无证人员和18岁以下60岁以上人员禁止招收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

5、甲方所发图纸、变更联系单、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会议记录均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6、主楼及属土建承包的室外工程,如图纸变更、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工程联系单、技术交底或甲方修改所造成的反工,由木工班完成,价格同楼层每平方米计价,只签工程量,不存在点工。由2名施工员签字,并留照片,并在每月15日前上报给甲方预算部。

7、乙方若不及时做好落手清,甲方有权派直属班作业,按照180元/工日计算,由2名以上施工员签字并留照片,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除。

8、合同条款以外项目部制度、会议记录、补充协议都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义。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即生效。人工费付清后,本合同终止。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不可抗力指: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动、地震、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互免责任。

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 五 份,乙方 壹 份。

甲方: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代表:

电话: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订立日期:

年 月日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项目管理处罚制度

1、不按图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按实际罚款。

2、不按质量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按实际罚款。

3、不听指挥,随意浪费材料,按实际罚款。

4、未按公司进度计划施工,拖延工期,罚款1000~2000元/次。

5、质量通病,造成损失,罚款1000~5000元。

6、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整改,不服从,罚班组100元/次。

7、每月5日前不制定质安教育计划,罚款500元。

8、不执行质安教育计划,罚款100元/次。

9、不经工地电工,私自拉电线及用电器,罚款20元/次。

10、不懂电器和机械操作,擅自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罚款50元/次。

11、在危险区域作业时,相互追闹,罚款50元/次。

1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次。

13、上班不佩戴胸卡,罚款20元/次。

14、上班期间穿拖鞋,罚款50元/次。

15、工人之间斗殴,班组各罚款2000元/次,不论何种原因挑起事端者重罚3000~5000元。

16、上工地电瓶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并上锁,钥匙随身保管,以防被盗,如电瓶车被盗,项目部只负责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7、违反当地质安管理条列,罚款300~500元

18、高空抛物,罚款200元。

19、乱丢烟头,不在指定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20元。20、乱到残汤剩饭,罚款20元。

21、被褥、衣服、鞋袜、碗盘、行包乱放,不整齐,罚款20元/次,班组宿舍混乱罚款50元/次,并在2小时内整改,否则,罚款100元/次。

22、房间地面不干净,脏、乱、差、地面潮湿积水等,罚班组50元/次。

23、在宿舍内就餐,罚款10元/次。

24、起床后蚊帐无靠墙边挂放整齐,罚款20元/次。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25、私自煮食或擅自使用“热得快”罚款100元/次,并没收所有炉具、餐具等违规用品。

26、损坏公共设施,按所损失财物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次。

27、不准酒后作业,违者罚100元,并责令当即离场。不得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50元。

28、严禁搭乘非载人吊笼上落,并严禁吊笼未固定装置时进入取物,严禁人员穿过吊笼底,违者罚200元。

29、禁止将材料、余泥、杂物等随意倒放,违者罚款200元。

30、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擅自开动机械并进行操作,违者罚款200元。

31、要爱护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松动,拆卸各种临边、洞口护栏、盖板,禁止随意松脱、钢井架、缆风绳、排栅拉顶杆件和安全网等。违者罚款300元。

32、未经安全教育及未办安全教育合格证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违者罚款200元,班长承担相应责任。

33、严禁使用未经项目部电工检查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否则,罚款100元。

34、严禁随意使用未经允许或同意的其他班组工具、材料或机具,否则,罚款50元,造成纠纷罚款500元。

35、甲方召开的班组例会必须按时参加,每缺席一次罚款200元。

36、以上条款必须由班组长传达到每个工人,如班组长未传达到每个工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班组长自行负责。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恒大城御景半岛8#地1、2号楼丁伟松项目部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宿舍周边良好的居住卫生环境,请遵守如下制度:

1、每间宿舍设一名舍长,负责督促安全、文明、卫生及消防等事务。

2、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负责打扫和管理宿舍卫生。

3、不准乱丢烟头、杂物,随地吐痰。

4、每天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床、蚊帐挂设统一整齐)。

5、宿舍内不能乱挂衣服、杂物和堆放工具,不准在电线上晾衣服。

6、不准私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及增设照明灯具等。

7、严禁私藏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安全。

8、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器或其它电器煮食物。

9、不准损坏或挪用宿舍周围的消防器材。

10、严禁“黄、赌、毒”,严禁打架,不准在床上吸烟。

11、不准乱丢垃圾到窗外或走廊。

12、剩饭应倒入饭堂门口专用潲水桶内。

13、走廊、阳台边不准堆放酒瓶或易坠落物件。

14、在作息时间内应熄灯、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15、未经许可不准私留外人在宿舍过夜。

16、准备上班前严禁喝酒。

17、不准在非专用的场地设施内大小便。

18、遵纪守法,严禁喧哗吵闹,打架斗殴和喝酒闹事及偷窃行为。

19、保护宿舍良好卫生环境、人人有责。

以上制度由班组长担保,如有违反每次处罚50~200元。

20、生活区职工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钱存在银行保管,贵重物品出入,例:电瓶车、电脑、电视、手机等要经过门卫登记,未经过登记的被盗,项目部只负责向派出所报案,不赔偿经济损失。

21、班组所用水电费按住房间平均人数用量计算,超出部分由班组房间个人承担。宿舍统一由项目部安排房间。

22、以上条款必须由班组长传达到每个工人,如班组长未传达到每个工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班组长自行负责。

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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