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2024-08-27

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5篇)

1.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

特种作业岗位责任制度

1、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1做到“四知”。即:

(1)熟知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熟知电业局《电气安装规程》;(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1.2做到“十不接线或不送电”。即:

(1)变电所、配电室不符合电业局规程要求的不接线;

(2)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建设部《规范》要求的不接线;(3)电器设备无安全保险装置或失屡不接线;(4)机械、车订无安全防护装置或失放的不接线;(5)遇有复杂或危险性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不接线;(6)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交底不清不接线;

(7)手持电动工具或木工机械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如隔离开关不接线;(8)手持照明灯或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不接线;(9)非电工接的电源线路不送电;

(10)夜间施工(生产)照明设施,未经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检验合格的不送电。

1.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安全快会;(2)不忘工作时间禁止饮酒,坚守工作岗位;(3)不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4)不忘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

(5)不忘正确使用绝缘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6)不忘勤检查,勤维护,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电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1做到“四知”。即:

(1)熟知电焊机构造原理和性能;(2)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方法;(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2.2做到“十不焊接”。即:

(1)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焊接;(2)焊机无防雨、接零、防护装置或失效不焊接;(3)操作场地潮湿,无绝缘、防护设施不焊接;(4)多台焊机集中场地,无绝缘、防护设备不焊接;

(5)一次性无绝缘套管,二次线与氧气瓶,金属物接触不焊接;(6)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或带电设备上下焊接;

(7)凡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清洗净不焊接;(8)小口容器或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物。未采取有效通风监护,防毒措施不焊接;

(9)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焊接;(10)在高处作业,不下方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焊接。2.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快会;(2)不忘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3)不忘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

(4)不忘严格遵守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5)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日记;

(6)不忘下班或离岗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3、气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3.1做到“四知”。即:

(1)熟知焊具构造原理和性能;(2)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方法;(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3.2做到“十不烧焊”。即:

(1)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烧焊;

(2)乙炔发生器、气瓶、保险装置不完善,不烧焊;

(3)乙炔发生器、气器瓶、焊割(明火)点,三者距离不超过10米(含10米)不烧焊;

(4)乙炔发生器而、两个以上(含两个)集中场地,其间距不够或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烧焊;

(5)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或带电设备上不烧焊;

(6)凡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清洗净不烧焊;(7)小口容器或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物。未采取有效通风、监护、防毒措施不烧焊;

(8)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烧焊;(9)在高处作业,下方在易燃、易爆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技术不烧焊;(10)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不烧焊。3.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安全快会;(2)不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3)不忘高处作业挂牢安全带;(4)不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5)不忘工间禁止饮酒;(6)不忘记记好安全记录。

4、机械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4.1做到“四知”。即:

(1)熟知机械构造原理和性能;(2)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措施要求;(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维修、保养技术知识。4.2做到“十个不开”。即:

(1)班前不自检,不试本机座未稳固,隐患2隐患未排除不开;(2)机械设备、附件、防护(保险)装置有缺陷或失灵不开;

(3)井、门式架托盘无安全门、制瞌睡保险装置,顶部无防护棚和超高限位装置或失屡不开;

(4)井、门式架进料口无防护棚,每层缺料平台无安全门不开;

(5)井、门式架垂直运输无专人指挥,联络信号或信号不明,有误不开;(6)搅拌机上料斗无保险勾、控制器或失效,起落斗或升降托盘上、下有人不开;

(7)拌合鼓内有人或用锹捧伸入鼓内拨弄,进出料口无防尘挡帘不开;(8)门式架、钢丝绳、搅拌机斗绳断丝不开;

(9)指挥信号不明、有误或光线、视线、了望不清不开;(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大雾、大雪天气不开。4.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快会。

(2)不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规程;(3)不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4)不忘正确使用个人用品;

(5)不忘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6)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日记。

5、架子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5.1做到“四知”。即:

(1)熟知脚手架操作技术知识;

(2)熟知高处作业、防护和井、门式架操作技术知识;(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5.2做到“十不操作”。即:

(1)无“安全操作证”或未戴好安全帽不操作;(2)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操作;

(3)脚手架料、安全(防护)网、不符合材质、规格要求,木杆没扒皮不操作;

(4)井门式架的材质,规格符设计,规定要求不操作;(5)高处作业未带好挂牢安全带不操作;

(6)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二层以上(含二层)无有效隔离,防护措施不操作;

(8)双层以上(含两层)同时作业,无可靠的防护,隔离设施不操作;(9)搭、拆脚手架或立、拆井、门式架,无“安全技术措施”或交底不清不操作;

(10)五级以上强风、雷雨、大雾、大雪、冰冻开气,高处不操作。5.3做到“六个不忘”。即:

(1)不忘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班前安全快会;(2)不忘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3)不忘做好“五口”、“五临边”的严密防护工作;

(4)不忘脚手架、井、门式架搭、立完毕,使用前、履行交接验收手续;(5)不忘随时检查、维护、加固脚手架设,井、门式架、安全防护设备和清理网内杂物;

(6)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记录。

6、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2)、对起重机械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推合保护柜总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

(3)、在下列情况下,应发出警告信号: ①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②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③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④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场面工作人员时; ⑤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⑥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4)、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5)、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6)、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7)、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①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②超载不吊;

③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⑤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⑥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⑦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⑧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⑨斜拉歪工件不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8)、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①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②将超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至固定停放位置;

③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④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⑤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⑥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本中,并交给接班人。

2.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篇二

自20世纪80年代末延伸生产者责任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 的概念提出以来 (Lindhqvist, 1988) , 受到各国学者和研究机构的普遍关注, 并迅速传播开来。生产者责任延伸改变了传统的先污染后再治理的模式, 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通过综合利用各种法律和经济手段激励生产者进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和绿色工艺。这种管理模式不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均比传统的管理有较大提高, 也更体现作为社会公民———企业责任意识的责任和义务。

1、理论基础

(1) 外部性内部化理论。

传统管理模式中生产者享受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而没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其结果只能是导致环境资源的枯竭和污染。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提出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 要求生产者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 把相应的环境成本纳入生产成本, 使其“外溢”的环境成本被内部“消化”, 这将有助于改变在废弃产品问题中的“国家承担、公众分摊、生产者不管”的不合理责任分摊状态, 实现“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分摊格局, 纠正生产者过去将环境视为“免费品”的错误认识。

(2) 可持续发展理论。

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可能消耗资源和产生环境负荷, 通过对产品消费后阶段回收、处置再循环责任地追加, 实现生产者对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负责, 降低产品潜在的环境危害风险, 最大限度避免实现因产品引发的环境风险。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是一种新的环境管理策略, 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微观机制。

(3) 循环经济理论。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循环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二者不可分割。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者承担延伸责任包括源头预防责任、产品环境信息披露责任以及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责任等, 正是体现了循环经济所倡导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核心内容和直接目标。

(4) 环境权。

生产者在享受环境权的时候必须依法享有、公平享用和适度享用, 绝对不能非法享用、不公平享用和过度享用。对于非法享用、不公平享用和过度享用环境资源要素给其他主题主体享用的适宜的环境权利带来危害, 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甚至是法律责任。生产者通过生产行为制造了“承载一定量资源并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的产品, 然后投放, 在消费阶段后阶段被废弃并对环境造成影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就是要求生产者在实施生产行为与享有环境的同时, 承担相应延伸责任, 体现了国家对公众环境权的保护。

2、现实原因

(1) 从生产者角度看, 一是生产者在产品生命周期链中的核心作用, 以生产者为核心可以有效地实现废弃产品回收责任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分配, 同时生产者最了解产品的结构、材料和性能, 在回收处理自己的生产产品时候能够实现产品废弃物回收成本的最小化, 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模式;二是生产者对初始阶段设计具有决定性地控制作用, 可以对主要生产流程进行逆向分解, 从产品的设计阶段将循环概念纳入其中, 从耐用性、可拆卸、可修复、可回收、可降解等方法综合考虑, 提倡生态设计, 从根本上减少废物进入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三是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可以有效改善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绩效, 符合当今企业管理的潮流和发展趋势, 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2) 从政府角度看, 生产者责任延伸便于政府统一监控和管理, 政府通过对生产者进行控制, 后者通过责任追加、成本追加的方式追溯消费者的责任, 使得整个社会所负担的产品废废弃物处理成本以及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过程得以实现。另外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市场机制往往是“失灵”的, 需要政府的强力介入。作为新制度的主导者和推动者的政府, 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化企业作为主要运行主体的地位, 这也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区别与传统环境管理模式的关键所在。

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执行措施

1、实行绿色设计。

绿色设计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延伸到“产品使用结束后的回收再利用及处理处置”即“从摇篮到再现”的过程, 是一个并行过程, 要求产品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并行考虑。绿色设计既有利于保护环境, 又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 这是生产企业在应对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一项积极而又有利可图的措施。在产品设计中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 充分注意到物质的循环利用, 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环境友好、易于回收处理处置或者废物处理处置过程或者二次污染小的产品设计方案。

2、进行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包括清洁的原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 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 以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严格的科学管理为手段, 以有效的物料循环为核心, 使产品的废物量最少, 对环境的污染最小, 达到减少从原料选取到产品用后最终报废处理、处置整个生产周期过程对人体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3、推动绿色技术发展。

以往的技术创新基本上走的是技术创新→经济效益提高→生态负效益出现→经济效益下降→投入费用消除生态负效应的恶性循环之路。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下, 应遵循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 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 实现高新技术的绿色化。二是加强绿色技术的研究开发, 提高外部技术资源和技术成果的选择能力、消化能力, 以及贯穿于创新过程始终的创新管理能力。三是建立高效的绿色技术信息网络和绿色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使企业能及时了解国外绿色技术创新和扩散的最新动态, 以降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成本。

4、构建回购网络。

生产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承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和循环利用:一是亲自建立回收网络, 通过直接方式来承担回收、处置和循环利用责任;二是委托第三方组织机构来承担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责任并为此支付相应的费用;三是委托政府回收、处置与循环废弃物, 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费用。至于究竟采用什么样的回购网络, 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可以通过承担经济成本和效益进行比较平衡, 进而采取适合本企业的回购责任承担方式。

三、生产者延伸制度推行的关键点

1、消费者应具有消费伦理

随着财富的积累和可支配收入的显著提高, 消费者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的递进, 由简单稳定向复杂多变转化, 在这一变化情形下消费者需要有相应的消费伦理观念的支持, 在资源节约的消费伦理观念下, 接受循环经济的再生产品, 自觉支持消费废弃物的分类清运, 防止过度消费者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消费者手中的货币选票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环境行为, 合理使用资源和能源, 开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品。

2、政府的引导

(1) 政府应该尽快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确定下来, 确定操作性强的回收制度, 包括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 并定期进行修正, 在适当的情况下扩大回收物的适用范围;其次, 政府应通过宣传教育, 培养全民的环境意识, 促使公众产生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偏好, 进而做出有利于这类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的消费选择, 帮助其实现竞争优势

(2) 生产者责任延伸相比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来说, 责任出现转移, 产品回收消费后的回收处理责任由政府承担转移到生产者。因此政府需采用各种政策性工具譬如价格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投资与产业政策等合理构建回收处理成本分担机制, 交叉使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还要加强对生产者的监管, 追究违反法定义务者的责任。

四、小结

生产者延伸制度虽然在短期内企业会因此而产生额外负担, 但是从长期看对企业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和总体竞争能力是一种机会而不是威胁。它将有助于在源头上减轻产品的资源需求压力, 有助于减轻废弃产品的环境污染危害, 进而有助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和谐的人与自然共赢目标的实现。因此应结合我国企业的发展实际, 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延伸生产责任制度为切入点的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体系, 从根本上解决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显得格外迫切,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作为企业公民的责任形象。

参考文献

[1]吴季松.循环经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3.物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三

一、负责材料及现场材料屯放的场地建设,负责工程所需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采购、搬运、储存及发放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工程物资的质量自检工作,会同实验室配合甲方、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做好工程物资质量检验和设备试验工作,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

三、做好构配件质量检验和接收。做好工程物资的保管工作,防止物资锈蚀、损坏、变质。

四、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工作。

五、在订购材料时,要实行量和价的预控,贯彻先算后买的原则。

六、对特殊的材料设备的运输、存放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篇四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Q/ZD-212.01-2006

代替 Q/ZD-212.01-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珠江电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检查与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珠江电厂各级人员。2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2.1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 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1.2 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厂全面贯彻执行。

2.1.3 建立、健全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制定、修订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4 组织规划安全生产投入项目,明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完善安全生产经济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1.5 督促、指导、检查本厂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2.1.6 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厂有关生产、环境、消防、职业健康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1.7 负责组织抢救本厂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亲自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8 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专职机构,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2.1.9 监督检查各级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公平、合理的奖惩方案。

2.1.10 组织落实安全教育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本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1.11 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监督作用。2.1.12负责组织制定、批准本厂安全目标、“两措”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两措”计划落实情况。

2.1.13 每月主持召开电片安全生产例会,掌握电片安全生产动态,组织研究消除安全隐患。2.2 党总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2.2 组织有关部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抓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2.3 指导组织党政部门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形势,采取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员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2.4 参加厂安委会会议,电片月度安全生产会议,参与安全决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2.2.5 围绕全厂安全生产目标积极支持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2.6 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指导党团组织及时解决员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稳定员工思想,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2.2.7 总结安全生产先进事迹,表彰和嘉奖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中的不良作风、习惯、倾向。

2.3 副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 副厂长协助厂长抓好全厂的安全生产,其中任全厂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副厂长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3.2 副厂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厂长负责。

2.3.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4 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汇报。

2.3.5 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计划项目、时间、负责人落实到位,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考核。

2.3.6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主辅设备的健康情况、设备检修与维护状况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和做出决策。

2.3.7 主持本厂月度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各类较严重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2.3.8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活动,做好验收评价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到部门或专人进行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

2.3.9 督促分管部门按照本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实行分级控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2.4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2.4.1 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全厂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监督和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厂长负责。

2.4.2 安全总监是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全厂消防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各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4.3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本厂有关指示、决定。

2.4.4 协助厂长建立健全全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2.4.5 组织策划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解决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2.4.6 协助厂长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厂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演习计划,督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消防、反事故等各项应急预案的演习。

2.4.7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追究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

2.4.8 协助厂长组织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目标,具体落实安全目标管理方案、“两措”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及“两措”计划完成情况。

2.4.9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方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2.4.10 负责组织本厂危险源、环境污染源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监察本厂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职业病、季节性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

2.4.11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四新教育制度,督促加强对本厂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制度学习的工作。

2.4.1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监督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参加安全性审查和竣工验收。2.5 技术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2.5.1 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全厂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厂长负责。

2.5.2 是电厂标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厂内各项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管理标准,组织修订现场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5.3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本厂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2.5.4 协助组织编制“两措”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重大施工、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2.5.5 针对现场实际问题、事故隐患组织研究技术防范措施,督促生产技术部门加强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2.5.6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生产技术工作,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2.5.7 组织改进设备的安全技术,不断完善生产技术标准,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2.5.8 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厂技术系统制定防范重大事故以及频发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和杜绝重大技术失误。

2.5.9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技术经济分析会,参加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电片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汇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2.5.10负责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各项验收评价。

2.6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2.6.1 全面负责本厂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本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体系,对工会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6.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6.3 组织工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2.6.4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职工安全文明生产、劳动纪律等状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2.6.5 组织工会大力宣传国家环境、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工会活动,提高员工遵守安全规则的自觉性。

2.6.6 组织员工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攻关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力推广有应用价值的建议,并对提建议者予以表扬、奖励。

2.6.7 积极支持安全生产活动,参加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的考核评比。

2.6.8 参加本厂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7 人事(党工)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7.1 协助厂长根据生产情况合理调配生产人员,是人事(党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7.2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人事制度,协助厂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

2.7.3 协助安健环部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配合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检查活动的宣传工作。

2.7.4 组织全厂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岗位培训计划,举办专业培训班,抓好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2.7.5 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员工安全生产技术状况及安全思想动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2.7.6 加劳动鉴定工作,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善后抚恤金及伤残人员的保险待遇工作。2.7.7 参加本厂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2.8 行政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8.1 协助厂长开展全厂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是行政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范围内人员、车辆交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8.2 及时上传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执行。2.8.3 严格执行厂区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督促组织总务科做好厂区绿化及环境卫生工作;督促组织总务科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厂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用品验收、发放工作。2.8.4 督促企管部门以科学手段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运作,落实管理措施;督促企管科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8.5 组织修订、完善小车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行车措施,并监督实施情况。

2.8.6 监督组织修订、完善电力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9 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

2.9.1 协助厂长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是财务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9.2 协助厂长根据本厂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搞好审计工作。

2.9.3 根据全厂安全生产总目标的要求组织或督促编制、修订本部门月(季)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9.4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定,提出资金落实方案。

2.9.5 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状况列为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

2.9.6 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有关对设备损坏(外力破坏、自然灾害)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事宜。

2.9.7 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2.10 安健环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0.1 在安全总监直接领导下,管理全厂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安全工作,是安健环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10.2 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2.10.3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活动,并负责督促落实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2.10.4 组织编写、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具体落实应急预案演习计划,参加预案演习、反事故演习。

2.10.5 针对事故隐患、不安全现象进行调查、分析,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各项措施。

2.10.6 组织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

2.10.7 跟踪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

2.10.8 组织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本厂环境污染源、职业健康危险源的检测、控制管理工作,2.10.9 督促做好职业病、季节性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组织安排本厂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10.10 组织完善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防火防盗管理制度,根据厂区情况限制机动车辆出入,根据季节特点进行防火防盗检查。

2.10.11 及时、如实做好安全信息通报,月度报告及事故报告的管理工作。

2.10.12 落实“三同时”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安全性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2.10.13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与落实。2.11 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1.1 生产管理部经理是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1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厂部的指示、决定,协助组织编制和修订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11.3 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运行、检修情况,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性评价,改进设备的安全技术,完善生产技术标准。

2.11.4 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及时纠正、制止不符合安全规程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11.5 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经济指标分析会、运行工况分析会,协助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2.11.6 针对安全生产、施工技术难题,组织专题研究,制定技术防范措施、现场操作规程。2.11.7 负责组织有关各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设备的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2.11.8 监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督促、组织消除重大设备缺陷,并跟踪检查消缺情况。2.11.9 参加编制“反措”计划,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并检查“两措”的执行情况。2.11.10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对事故作出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2.11.11 负责组织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鉴定。

2.11.12 参加安全检查和反事故演习,研究解决检查和演习中发现的威胁安全的技术问题。2.12 生产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1 协助部门经理,对所负责的运行、检修(基建)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12.2 具体组织、督促运行、检修(基建)部门“反措”计划的实施;主持设备维护、检修、消缺、调试等管理工作。

2.12.3 组织召开经济指标、运行工况和所发生一类障碍原因等分析会议,根据需要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2.12.4 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对现场设备进行诊断、分析,并及时汇报情况、反馈结果。2.12.5 根据现场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协助解决生产上的技术问题。

2.12.6 帮助部门各专业主管(专责)研究解决生产中发现的不安全技术问题。2.12.7 审批部门各专业主管(专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2.8 按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相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12.9 加强有关金属、化学、绝缘、电测仪表、热工、节能、和继电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监督、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2.13 运行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1 运行部经理是运行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13.2 根据全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

2.13.3 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厂部下达的安全经济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2.13.4 根据领导安排或生产需要,组织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认真落实措施。2.13.5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重要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2.13.6 根据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计划。2.13.7 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处理,组织制定事故或异常情况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预防措施。

2.13.8 定期组织主持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安全检查计划,亲自参加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并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13.9 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组织参加春、秋季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2.13.10 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讲评、总结。2.13.11 负责组织制订节假日安全生产和特殊运行方式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预想,为事故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及正常检修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13.12 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抓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员工定期培训工作。

2.14 运行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4.1 协助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当经理不在厂时,履行经理职责。

2.14.2 负责协助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两措”计划,并负责措施计划的具体实施。2.14.3 完成部门经理布置的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和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2.14.4 根据部门安排或生产需要,组织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认真落实措施。2.14.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2.14.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审阅运行岗位值班记录,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与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14.7 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2.14.8 参加或主持部里的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参加各运行值安全分析会和安全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运行岗位的夜间巡视。

2.14.9 协助制订节假日安全生产和特殊运行方式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预想,为事故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及正常检修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14.10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抓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员工定期培训工作。2.15 运行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15.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运行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2.15.2 根据本部门生产情况具体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并组织落实。

2.15.3 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2.15.4 负责组织制订节假日安全生产和特殊运行方式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预想,为事故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及正常检修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15.5 组织编制新技术、新设备投运实施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补充或修改运行规程、图纸资料,经审批后,负责监督实施,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2.15.6 组织部门各专业主管编制重大(要)操作安全措施,并负责指导运行值、单元(班组)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2.15.7 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审核本部门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并负责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15.8 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参加设备状况分析、安全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定期组织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15.9 审核技术组各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和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2.15.10 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16 检修中心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6.1 检修中心经理是检修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16.2 根据全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2.16.3 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切实抓好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16.4 按照生产需要或设备检修的要求,组织制定或修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重要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认真落实措施。

2.16.5 根据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16.6 加强设备寿命管理,大力推进状态检修工作,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检修进度。负责组织抓好运行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台帐、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及设备检修工作。2.16.7 组织策划、主持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加强设备缺陷管理。

2.16.8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2.16.9 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安全分析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参加设备状况分析、安全情况分析会议。

2.16.10 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组织参加春、秋季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2.16.11 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讲评、总结。2.16.12 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抓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员工定期培训工作。

2.17 检修中心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7.1 协助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当经理不在厂时,履行经理职责。

2.17.2 协助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两措”计划,并负责措施计划的具体实施。2.17.3 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文件和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2.17.4 亲自参加或组织制定技术改造、革新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监督措施的落实。2.17.5 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2.17.6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运行设备、安全设施、工器具、检修(含外委)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查阅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总结与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17.7 参加或主持设备事故、故障和异常情况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2.17.8 参加或主持本部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参加设备状况分析、安全情况分析会议。

2.17.9 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预想报告,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

2.17.10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抓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员工定期培训工作。2.18 检修中心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18.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2.18.2 根据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具体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并组织落实。2.18.3 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2.18.4 负责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变更情况,督促补充、修改检修规程、图纸资料及技术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制度。

2.18.5 负责编制、审核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措施实施工作。

2.18.6 负责组织制订事故抢修、检修、消除设备缺陷及正常检修工作的技术措施。

2.18.7 负责协调指导各分部、各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

2.18.8 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审核本部门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组织分析技术原因和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制订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2.18.9 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参加设备状况分析、安全情况分析,定期组织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18.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检修进度,具体负责指导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台帐、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及设备检修工作。2.19 燃料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9.1 燃料部经理是燃料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19.2 根据厂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2.19.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燃料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切实抓好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19.4 根据燃料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措施。2.19.5 根据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19.6 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安全分析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检修进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19.7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2.19.8 组织策划、主持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

2.19.9 做好设备寿命管理,负责组织抓好设备维护和检修、技术资料管理、及设备技术改进工作。2.19.10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做好风雨季节电煤储存、燃油管理工作,确保发电燃料的安全、正常供应。

2.19.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宣传工作,抓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员工定期培训工作。

2.20 燃料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20.1 协助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2.20.2 根据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具体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并组织落实。2.20.3 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2.20.4 负责根据节假日生产情况和设备特殊运行方式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预想,并组织、监督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2.20.5 负责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变更情况,组织制订、补充操作规程、图纸资料及技术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制度。

2.20.6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检修进度,具体负责指导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台帐、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及设备检修工作。

2.20.7 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参加设备状况分析、安全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定期组织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20.8 参加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审核本部门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组织分析,查找技术原因和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制订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2.20.9 负责审核安全技术资料和措施,指导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

2.20.10 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2.21 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21.1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厂安全生产目标及实际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21.2 按时召开团委扩大会议,配合厂部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制订、落实共青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计划和措施。

2.21.3 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班组调查、了解团员青年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情况,教育、督促广大青年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2.21.4 组织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的作用。2.21.5 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协助做好青年员工的岗位培训,全面提高青年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2.21.6 围绕安全生产做好团员、青年的安全思想工作,不断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21.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验收、评比工作,监督、检查团员青年安全文明生产情况。2.22 各支部党支部书记(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2.22.1 负责对本支部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2.22.2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树立人人想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局面。

2.22.3 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员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问题,开展安全思想教育,稳定员工思想,充分调动员工思想积极性。2.22.4 参加本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围绕安全生产具体环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2.22.5 监督检查本部门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措施实施情况,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2.22.6 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事迹。2.23 分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2.23.1 在厂工会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工作,对分工会组织的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任。

2.23.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及企业安全卫生知识,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23.3 监督和协助部门行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法规、条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监督安全整改项目的完成。

2.23.4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2.23.5 配合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练兵活动,提高员工技术业务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2.23.6 关心员工生活,解决实际困难,使员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2.24 安健环部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4.1 协助部门经理,负责监察全厂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安全责任。

2.24.2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全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2.24.3 协助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各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2.24.4 发生事故尽快到达现场,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协助制定、督促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2.24.5 负责编写安全信息通报、安全活动报告,做好各类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2.24.6 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演习工作,协助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和消防培训,组织做好重要生产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2.24.7 协助管理职业病、季节性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劳动保护设施使用情况,及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2.24.8 协助监督本厂范围内污染源、危险源的辩识和控制工作,协助制定有效的应急、预防预案,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24.9 检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员工、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2.24.10 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资质,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2.25 生技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5.1 协助部门经理和主任工程师,监督管理全厂安全技术工作,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25.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布置的工作。

2.25.3 参加编制、修订、审核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现场运行、检修规程。

2.25.4 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定期组织参加运行工况分析,及时提出安全整改建议,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25.5 协助编制“反措”计划和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组织参加全厂的反事故演习和安全大检查。2.25.6 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加强对全厂各专业的技术监督,监督检查专业设备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2.25.7 督促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组织设备的安全技术改进,不断完善生产技术标准。

2.25.8 组织编制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组织备品备件的鉴定。

2.25.9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2.25.10根据生产需要组织安排对现场设备进行诊断、分析,并及时总结、汇报、反馈情况,帮助各部门解决生产上的技术问题。2.26 燃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6.1 协助部门经理和主任工程师,负责进厂燃料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26.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布置的工作。

2.26.3 根据发电生产需要,认真落实燃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所需燃料的正常供应,保证发电机组不会因燃料原因影响安全运行。

2.26.4 主动与燃料公司业务部门沟通,达成共识,确保发电燃煤煤质符合锅炉燃烧需要。

2.26.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燃煤煤质及石子煤排放情况,掌握锅炉燃烧对煤质的要求,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2.26.6 监督检查皮带称的校验和煤场存煤的盘点工作,及煤场存煤堆放的安全管理工作。2.26.7 根据季节特点,督促燃料部做好风雨季节电煤保管、燃油管理的工作,确保生产燃煤、燃油的安全供应。

2.26.8 组织落实安全规程和工业卫生的有关规定,做好上船检查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杜绝发生意外。2.27 物资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7.1 协助部门经理和主任工程师,负责本厂有关物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27.2 在物资采购、运输、供应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保证生产物资质量,保证物资运输(运送)安全。

2.27.3 负责组织特殊、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检查与试验工作,确保物资(产品加工)质量达标,并取得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

2.27.4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监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入厂的保管和储运工作。

2.27.5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厂事故备品计划,负责组织事故备品采购,并做好储备工作。

2.27.6 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监督做好物资保管工作,正确存放设备、材料,防止腐蚀、变质。2.27.7 认真落实属下各员工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防盗等工作落到实处。2.28 秘书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8.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快速、有效地传递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小车班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28.2 及时传递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及时将上级机关、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传达到各部门、科室,以便贯彻执行。

2.28.3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事故抢修、人员救治等紧急情况时的用车。2.28.4 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有关交通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的情况。2.28.5 完善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行车措施,并负责督促实施。

2.28.6 策划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安全行车教育,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小车班安全学习。

2.29 企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9.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2.29.2 根据本厂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运行维护、计划检修和事故抢修为目的组织编制企业发展规划。

2.29.3 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目标,制订分级控制程序,确保各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2.29.4 以科学手段,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运作,编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

2.29.5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督促、跟踪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29.6 监督检查基础管理、专业管理、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的措施,建立巩固的安全基础。2.29.7 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抓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安全措施中的科技含量。2.30 劳动人事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0.1 协助部门经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30.2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制度,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生产岗位竞争、员工干部绩效考核、员工晋级和评奖。

2.30.3 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奖金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安全奖惩条例和厂部奖金考核规定核算奖金。2.30.4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新员工上岗前和员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2.30.5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2.30.6 组织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调查了解员工工作环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制度和员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2.30.7 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劳动鉴定工作,监督做好伤亡员工善后抚恤金及伤残人员的保险待遇工作。位竞争、员工干部绩效考核、员工晋级和评奖。2.31 党务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1 协助部门经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31.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组织落实。

2.31.3 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努力学习业务技术。

2.31.4 每年对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群众监督评议,考核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违纪、无隐患。

2.31.5 开展安全宣传,开设安全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2.31.6 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2.32 财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32.2协助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32.3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审定工作,并提出落实建议。

2.32.4 严格执行奖金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安全奖惩条例和厂部奖金考核规定发放奖金,2.32.5 参加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的调查和处理。

2.32.6 协调有关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事宜。

2.32.7 按计划要求及时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证施工、检修、维护的顺利进行。2.33 合同预算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3.1 协助财务总监,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

2.33.2 负责全厂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和物资采购的合同预算管理工作。

2.33.3 参加安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工作,对安全技术改造预算进行控制监督。2.33.4 负责组织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的评审管理工作。2.33.5 参加安全事件或事故的经济损失的调查和处理。

2.33.6 协调有关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事宜。2.33.7 对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改工作给予积极配合。2.34 计划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4.1 协助部门经理和主任工程师,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2.34.2 根据本厂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订生产计划。2.34.3 负责监督机组运行参数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为机组进行指标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2.34.4 组织参加机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把安全生产状况列为重要内容,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2.34.5 根据全厂安全生产总目标的要求,及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月(季)度工作计划,并跟踪检查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2.34.6 在总结生产计划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安全管理工作。

2.35 总务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5.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2.3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督促做好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劳动保护用品验收、发放工作。

2.35.3 督促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环境卫生、杀虫灭害等预防性工作。

2.35.4 监督组织对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生活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抓好外包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

2.35.5 落实雨季和汛期厂区建筑物防台防汛措施,保证厂区沙井和下水道通畅,防止建筑物层面发生渗漏水情况。

2.35.6 负责厂区环境卫生、绿化安全管理,负责招待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2.36 金相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36.1 协助部门经理和主任工程师,对本科室范围内技术上业务上的工作活动负安全责任。2.36.2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负责全厂金属技术安全监督工作。2.36.3 督促识别和控制金属技术工作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的污染源,防止污染环境、伤害人体。2.36.4 负责制定全厂范围内金属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计划,并落实计划。2.36.5 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协助检修班组做好抢修、检修的金属监督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

2.36.6 参加有关金属监督和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重大设备事故、设备缺陷的调查分析工作,协助制定反事故措施和缺陷处理措施。2.36.7 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资料档案。

2.37 检修各分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37.1 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对本分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37.2 根据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订分部实施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2.37.3 组织实施厂部和部门下达的“两措”计划,组织编制本分部的具体实施措施,经审批后组织落实。

2.37.4 负责检查设备检修进度,对重要检修(施工)项目(含外委),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制订、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跟踪监督落实到位。

2.37.5组织领导本分部的安全检查活动,督促班组及时消除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2.37.6 主持本分部障碍、轻伤、未遂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责任班组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审核分部上报的事故报告,组织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2.37.7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2.37.8 协调各班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工作,合理安排,消除管辖范围安全工作盲区。2.37.9 负责本分部临时工、外借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临时工、外借工的安全监督。2.37.10 负责组织本分部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38 值长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8.1 协助运行部经理、副经理和主任工程师,对运行生产人员,运行与备用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任。

2.38.2 负责各值际间有关事宜的管理(值长岗位人员调配以及机组备用、系统运行方式等),做好主设备运行、检修、备用方式的运行调度工作。

2.38.3 负责联系中调,落实生产计划,安排好机组运行方式,负责日、周、月电量的分配管理。2.38.4 监督指导各运行值严格遵守“两票三制”的有关规定,亲自指导或参加重大操作。2.38.5 定期组织运行技术分析,组织事故预想,掌握人员和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消除意见和建议。

2.38.6 负责组织落实“反措”计划,督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机组和电网的安全。

2.38.7 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计划检修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2.38.8 协助当班值长处理运行中发生的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设法把事故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38.9 参加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制订防范措施,督促落实。2.38.10 负责运行现场生产调度用品、用具的配置、管理工作。2.38.11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值班人员安全思想意识。2.39 值长(副值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39.1 值长在当班期间是全厂运行的总负责人,对本值生产人员、运行与备用设备的各项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39.2 负责当值的安全经济运行,服从调度命令,正确执行批准的运行方式,具体组织落实节假日安全生产和特殊运行方式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2.39.3 严格遵守“两票三制”,督促运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和交接班、巡回检查及设备定期轮换的有关制度。

2.39.4 掌握设备运行、备用情况,掌握设备检修进展,掌握设备薄弱环节,指挥生产现场各项运行操作。

2.39.5 如实记录运行工况和不安全情况,组织汇总事故前后的运行工况、事故原因、保护动作情况,及时、如实向上级反映事故情况,按时填报事故(障碍、异常)报告。

2.39.6 负责指挥处理运行事故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39.7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研究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并负责具体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39.8 负责组织监督学习班的学习工作,组织运行技术分析,根据季节性变化特点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事故预想。

2.39.9 掌握主要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及重要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2.39.10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规章制度。

2.40 电力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2.40.1协助部门经理(副经理),是电力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广州控股电力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2.40.2 负责组织制定电力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制度、标准、运行规程,监督落实有关安全措施。2.40.3负责指导各部门(班组)专业人员进行信息网络操作、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2.40.4 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系统,负责审定外部有关文件和资料进入“广州控股信息系统”的资质。2.40.5 组织加强广州控股电力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与外部联网工作的监督管理。2.40.6 负责在计算机知识与技术的培训工作中加强安全思想教育。2.41 安健环部安全主管(专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41.1 在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厂人身和设备负有安全监察责任。

2.41.2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两措计划、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41.3监督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对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到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2.41.4 参加审查重要工作(运行重要操作、检修项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监督设备大(小)修、或重要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经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1.5 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劳保用品、安全工具(用具)、特种设备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

2.41.6 辩识和控制本厂范围内的污染源、危险源工作,协助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41.7 及时、准确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整理、通报、上报工作,及信息资料的存档管理工作。2.41.8 做好职业病、季节性传染病和重大疫情的预防防治工作,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协助制定预防措施。

2.41.9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41.10监督管理安全工具(用具)、特种设备、保护定值的定期检查、试验或审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清册。

2.41.11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修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及事故应急预案。2.41.12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反事故演习,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厂性安全学习和安规考试。

2.42 部门安全主管(专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2.42.1 在部门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监察责任。

2.42.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负责监督厂部下达的“两措”计划落实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计划完成情况较差的分部、班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42.3 经常深入班组和现场,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防护设施的状况,检查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监督安全用具、电动工具、起重与电焊机具及厂内机动车辆等的使用和定期维护情况,协助班组及时解决问题。

2.42.4 亲自到现场监督重要施工项目、大型作业和复杂操作,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42.5 监督落实设备检修(施工)、非标准项目检修、更新改造工程、或重要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检查现场安全措施交底和执行情况。

2.42.6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根据季节特点协助做好季节性检查、预防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分部、班组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和消除。

2.42.7 参加本部门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42.8 负责编制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协助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反事故措施,经部门审核、厂部批准,并督促认真执行。

2.42.9 做好安全合格班组的创建工作。每周全面检查管辖范围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一次;每月审阅、检查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签署意见并签名,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汇报。2.42.10 每月检查一次“两票三制”、设备缺陷消除及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和资料的健全、完善情况,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检查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情况,督促做好工器具的试验、检验工作,发现不合格的工器具,立即清理出现场或进行报废处理。

2.42.11 督促班组、分部按要求及时如实填写各种安全生产报表,做好不安全事件的管理、统计工作,及时、如实上报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

2.42.12 组织本部门安全技术学习、培训、考核,深入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与安全防范意识。2.43 部门专责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3.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电业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43.2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2.43.3 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检修进度,指导设备维护、保养,设备检修工作;指导分部、班组解决安全生产上的实际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2.43.4 及时补充完善技术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制度,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资料,做好设备台帐、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43.5 参加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从运行方式、规程制度、运行技术、设备完好状况等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2.43.6 协助做好员工的专业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

2.43.7 参加或主持专业设备状况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协助组织本专业的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44 行政部小车班班长(副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44.1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督促做好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审查。

2.44.2 做好车辆调度工作,严禁超速行驶、超载行驶、连续加班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杜绝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2.44.3 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处理车辆的定检、抽检中发现的缺陷;责令有重大缺陷危及安全的车辆停止行驶,限期检修直至合格。

2.44.4 负责落实车辆、车库(停车场)的防火、防盗措施,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在车库内吸烟、存放汽油及易燃物品。

2.44.5 贯彻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和行车安全措施,参加调查交通事故与严重违章行车事故,拟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2.44.6 定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学习,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2.45 管理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45.1 严格遵守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正当的合理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45.2 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入生产现场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45.3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45.4 遵守生产活动秩序,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情况,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或人员报告。2.45.5 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上级领导人员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越级反映。

2.45.6 相关科室管理人员负责监护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参观或施工检测的外协单位人员,保证外协单位人员及现场设备安全。2.46 运行部单元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46.1 负责本单元生产作业中有关员工、设备的各项安全工作。

2.46.2模范遵守并指导督促本单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考核指标。

2.46.3 开好班前、班后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技术措施。2.46.4 检查、督促本班(单元)的文明生产,定期全面检查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情况,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或联系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

2.46.5 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及时消除缺陷。

2.46.6 及时分析总结在本单元内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提出防范措施,当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时,及时作好事故处理,尽可能保护现场,并汇报。

2.46.7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健全、完善班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台帐。2.46.8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47 运行部班组(单元)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47.1 在部门安全主管的具体指导下,协助单元长做好本单元的安全管理工作。

2.47.2 负责在班前会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劝告和制止不安全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的险情,有权停止其作业,班后会总结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

2.47.3 每个轮值检查一次班内各种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发现不合格应及时整修、试验、调换。

2.47.4 在班组(单元)重点作业现场或在比较危险的作业之前,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单元长的统一安排下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2.47.5 协助单元长做好班中设备巡视、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报告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联系消除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

2.47.6 协助单元长开展本单元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每个轮值组织单元安全学习,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反映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

2.47.7 协助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对策、吸取教训,并负责填写有关事故报表。2.47.8 负责健全、完善、保管本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和资料。

2.48 运行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48.1 严格遵守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服从统一指挥,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48.2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正确填写操作票,严格执行预演、唱票、复诵、核对和检查制度,禁止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

2.48.3 不违章操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命令;拒绝执行不符合规定的安全措施;拒绝执行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

2.48.4 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明确、完善、符合现场条件,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2.48.5 参加班前和班后会,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前认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48.6 协助检查确认安全用具使用情况,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设备巡视,对安全运行操作负责任。2.48.7 及时向单元长汇报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情况,保护事故(障碍)现场,参加班组事故分析和总结。

2.48.8 自觉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49 检修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49.1 班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各项安全工作。

2.49.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对设备系统(检修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针对班组生产行为进行安全控制。2.49.3 带领本班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检修安全规程制度,落实部门、分部及厂部下达的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2.49.4 主持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次的安全日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2.49.5 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检修、试验、消缺等)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2.49.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安全学习。2.49.7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制度,督促本班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49.8 经常检查本班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记录、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

2.49.9 根据事故汇报程序及时、如实登记上报本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及事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组织全班人员,共同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落实预防和改进措施。2.50 检修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50.1 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各项检修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管辖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执行负直接责任。

2.50.2 协助班长,做好本班各项检修任务安全措施检查与重要检修项目安全措施交底工作。2.50.3 负责建立健全本班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报告班组的不安全事件考核情况、事故报告及“两票”执行情况。

2.50.4 及时、如实填报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并自觉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50.5 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整改项目的落实工作,对一时难以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制定出监督和安全防范措施。

2.50.6 负责统计、汇总各类工器具安全许可证及试验记录,配合分部、部门做好安全用具的定期送检和抽检工作,确保上述工器具处在完好待用状态。

2.50.7 负责检查督促本班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50.8 协助班长做好班内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并配合做好全班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规程制度学习考试工作。

2.50.9 班组安全员有权对班组未予以处罚的严重违章违纪现象越级上报部门或厂部。

2.51 检修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51.1 严格遵守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服从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对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2.51.2 进入生产现场自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2.51.3 按规定巡视本岗位管辖的检修设备健康状况,及时汇报检查情况,积极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

2.51.4 积极参加全面质量管理和技术改造活动,配合做好与本岗位有关的改进项目试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

2.51.5 增强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制止各类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51.6 积极参加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及人身与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设备固有设计功能,更不能擅自取消设备安全保护设施。

2.51.7 对本岗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应自觉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经过,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积极协助做好抢救伤者和其它抢险工作。

2.51.8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宣传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技术考核,努力学习,提高检修工艺水平。

2.51.9 工作负责人应做到

2.51.9.1 核对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安全技术措施正确无误。

2.51.9.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不发生无票作业后补工作票的事件。2.51.9.3 在开工前向工作组全体人员交待被检修的设备、检修质量要求、工期以及作业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签字后方可开工。

2.51.9.4 在工作开始后要认真监护工作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立即制止,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发生。2.51.9.5 工作结束后,应检查设备全部恢复正常和工作组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2.51.10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做到:

2.51.10.1 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服从有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2.51.10.2 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不私自将车辆开出厂外。

2.51.10.3 严格遵守车辆装载规定、车辆行驶规定,不违章载人,不驾驶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车辆。2.51.10.4 驾车时不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做妨碍安全行驶的事,做到专心驾驶。

2.51.10.5 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2.51.10.6 认真学习有关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和验证工作。2.51.10.7 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不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健环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1998年10月首次发布,2001年4月第一次修订,2003年8月第二次修订,2006年3月第三次修订,2006年8月第四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写:朱绍群 修

订:安健环部

审 核:陈汉奇 郑绍宁 雷继侠 徐 丰 赵林桂 张存生 批 准:郑建平解

5.管理人员生产责任制度 篇五

1、公司董事长安全职责

董事长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2、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 1

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6)落实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公司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

(4)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制

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4、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6)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7)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

教育;

(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11)按照本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5)发生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6、施工班组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具体负责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6)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的程序如实报告。

7、作业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2)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4)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6)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7)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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