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精选10篇)
1.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一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政办发„2007‟27号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监察局关于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监察局拟定的《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信誉档案管理办法
(区监察局)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在基本建设领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京办发„2003‟36号)和《中共宣武区纪委、宣武区监察局关于房屋拆迁工作纪律规定》(宣纪发„2006‟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信誉档案管理的目的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誉档案管理制度,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企业准入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政府主管(监管)部门对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区监察局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监督的重要方式。
二、企业信誉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誉信息,是指在本辖区内承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拆迁拆除、市政工程、绿化、人防及其它工程项目的各类企业,以及被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承担基本建设领域的其他组织和施工队伍,在施工活动中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记录。— 2 —
三、企业信誉档案管理的内容
企业信誉档案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拆迁拆除市政工程、绿化人防其它工程等三个类别,分别设置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情况、遵章守纪情况和不良信誉记录等四项内容为一级目录,根据需要在一级目录下设子目录。
(一)企业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编码、企业名称、法人代码、登记注册类型、资质等级、住所地址、住所地址邮编、注册资本(金)(万元)、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注册日期、营业执照到期日、发证日期、银行信用等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结构、面积、层数、计划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施工(包括主要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承包队伍)、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代表、主要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姓名,以及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验收等内容。
(三)遵章守纪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工作业绩情况(主要指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市、区建委颁发的各种表彰奖励)、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情况、签订廉政责任书情况、使用单位的评价(在工程竣工后填报)、社会舆论群众表扬和其他良好行为记录等主要内容。
(四)不良信誉记录。
主要包括:监管部门处罚记录、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四项。
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被市、区建委做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行为。
群众投诉举报记录:
分为来信举报、来电投诉、来访反映、上级转办等投诉举报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记录:
分为企业行贿和个人受贿。
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主要包括: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按要求公开、暗箱操作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的行为;违章操作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其它违规行为。
四、企业信誉档案管理的方式
(一)职责分工。
区建委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及其它项目施工企业的信誉档案管理和记录;
区市政管委主要负责拆迁拆除、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施 — 4 —
工企业的信誉档案管理和记录;
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的信誉档案管理和记录;
区民防局主要负责人防工程施工企业的信誉档案管理和记录;
区监察局主要负责群众投诉举报、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的信誉档案管理和记录;
区信息办负责编制《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信誉档案》信息系统并提供技术支持。
各单位每年将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拆迁(除)公司逐一建立信誉档案,由责任主体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录入档案信息系统。在输入信息的同时,妥善保存纸质文字材料,以备查询。
(二)信誉档案利用。
企业信誉档案是进入和承接本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拆迁(除)工作进行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信誉好、无不良信息记录的企业,在承接本区建设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企业,政府主管(监管)部门应作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监察局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准承接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
企业信誉档案中的记录一般应保存三年。
(三)信誉档案平台。
《宣武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信誉档案》建在区政府内部办公网上,不对社会公开,应当纳入企业信誉信息系统的除外。
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和区监察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信息的记录、更新和维护。
(四)使用权限。
1.区长、主管副区长、区纪委书记、区纪委主管副书记。
2.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民防局、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2.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二
区长王海宏
(2007年12月18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对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及明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难奋进,务实为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重点监测指标2006年率先达超全面小康社会标准①,我区正向基本现代化迈进。
五年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迈出重要步伐,经济总量实现翻番。今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9亿元②,按可比价是2002年的2.40倍;完成财政收入31.0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04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3.44倍和3.33倍;五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7亿元。服务业蓬勃发展,三大产业③增加值今年可达125亿元,三次产业比重由2002年的1.88:33.88:64.24调整为今年的0.07:10.73:89.20。科技信息业方面,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招商全面推进,珠江路科技街开发改造稳步实施,全区今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可达100亿元,同比增长40%。文化旅游业方面,钟山国际体育公园、“明城汇”休闲街区(一期)等相继建成,南京1912成为全国知名的时尚休闲品牌,紫金山动漫一号、南京数码动漫创意园等稳步发展。商贸商务业方面,新街口(玄武片区)开发改造成效明显,置地广场、珠江1号等高档楼宇相继建成,德基广场成为南京高端商业新标志,全区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达189亿元,是2002年的2.30倍。
五年来,改革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区属企业改制稳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推进。成立区国资公司,建立国有资产融资平台。民营经济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转变,注册资本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17家。引进了甲骨文、趋势科技、中星微电子、路易?威登等一批国内外名企名牌,其中世界五百强企业(分支机构)18家,五年利用外资2.40亿美元。推行市场标准化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价格治理等工作,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质量兴区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5万元,是2002年的2.40倍。居民就业达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好水平,五年增加就业岗位8.60万个,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10万人次,实现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0%以内,今年控制在2.60%以内,我区成为全市首批充分就业区。建成经济适用住房54万平方米,安置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困难居民6919户,改造出新15个老旧小区和663幢房屋,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五大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实现低保同标。为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生活、医疗、助学、养老、司法、住房等全方位救助,五年发放低保救助和临时救助4436万元。广泛设立爱心协会和慈善超市,社会援助和社区互助体系得到完善,惠及困难群众10万余人次。积极与六合区、淮安市淮阴区、重庆市万州区开展对口帮扶。
五年来,社会事业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和谐玄武建设创出新品牌。加强硬件建设,区体育中心建成开放,五年新增学校用房13.87万平方米;今年新增1.40万平方米 社区公益服务用房,相当于“十五”期末总面积。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素质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在全市率先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我区中、高考成绩连年名列全市第一,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建成区、街、社区三级信息化网络,建成3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④,五年专利申请量达6039件,占全市23%,扶持600多个科技项目实施了产业化,我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文艺创作、文艺展演和竞技体育获国家级以上奖项230个。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能,战胜非典重大疫情,建立7个公共卫生分中心,构建了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面达100%,我区被评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全区共有集中养老床位1435张,达全区老年人口总数的22‰。普遍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率先全面推行和谐社区评价标准⑤,“和谐社区幸福指数评价标准”⑥获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社区建设、社区残疾人、社区红十字服务、老龄、人口与计生等工作获全国先进称号。
五年来,城区面貌显著改善,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实施老城环境整治、中山陵环境整治和“城中村”改造等工程,拆除破旧房屋约282万平方米。建成北极阁风貌区、大行宫广场等市民广场,全区绿化覆盖率超过60%,人均绿地面积达29平方米。新建改造道路58条,整治出新背街小巷207条(次),新增道路面积109万平方米,建成长江路、太平北路、宁栖路等城市景观路。建成一批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水利设施。搬迁、关闭10家污染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6条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示范街和24个省、市级绿色社区。新建改造14家集贸市场,其中3家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市场。建成数字城管系统,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和“一家管、两班运、三清扫”⑦环卫机制,拆除违法建筑约73万平方米,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我区为南京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年来,法治玄武、平安玄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四五”、“五五”普法。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981项,建成权力阳光运行电子化机制,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我区被评为法治江苏合格区创建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我区连续五年位居全省社会治安安全综合治理先进行列。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化双拥工作和全民国防教育,人防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立街道侨(台)联,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得到加强。深入实施惩防腐败体系,认真治理商业贿赂,加强了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街道和区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完成。今年,我们突出政府执行力建设,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合法性论证制度,健全责任、考核、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行政府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信任投票制度。区政府工作定期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五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41件、政协提案336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35%;今年办成率达79.35%,比上年提高26.44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区经济实力在竞争中得到提升,城区功能在调整中得到优化,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实惠。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科学发展观在玄武的具体实践,得益于历届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凝聚着全区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各位代表、区政协各位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向关心、支持我区工作的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向为我区现代化建设做出贡 献的驻区机关、部队、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向来我区发展兴业的海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重点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科学编制规划,对于指导和促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五年来,我们按照全市发展规划和“数字玄武、文化玄武、绿色玄武”发展定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的战略目标,认真编制了区域发展总体规划、11个分区域规划和一批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与实施中,我们注重奋斗性与可行性相统一,注重统筹发展与重点发展相结合,注重中长期规划与计划相衔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科学性与延续性。
(二)坚持以项目推动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项目的支撑。五年来,我们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刚性化,全力推进120多个重点经济项目建设,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社会事业“五年目标三年完成”,稳步推进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立足于保护、利民、发展相结合,着眼于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致力于资源整合和项目运作,夯实基础,增强后劲,较好地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坚持以创新优化发展。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只有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才能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充满活力。五年来,面对宏观环境趋紧的形势,我们牢固树立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积极调整思路,推动发展要素向关键领域集聚,保持了发展的稳定性;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我们突出街道战略主体地位,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基础转移,进一步构筑了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合力;面对发展中的难题,我们创新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社会化、市场化的办法,缓解了建设资金瓶颈的制约,提高了经济实体运作的水平,推动了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促进了一些城市管理痼疾的解决。
(四)坚持让群众共享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们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每年出台一批惠民政策措施,每年办好一批为民实事工程,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特别是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我们坚持公共服务请人民监督,发展成果请人民评判,今年在和谐社区测评中居民综合满意度达86%。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大产业对区域经济的主导作用不够突出,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大项目、规模企业不够多,综合竞争优势还不明显;东部地区城市化任务比较艰巨,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依然存在,发展成果惠及面还需进一步扩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府自身的观念和机制还有不适应的地方,绩效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未来五年工作建议
展望未来五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我们新一轮发展指明了方向;奥运会、世博会即将举办,区域发展与合作面临良好机遇。但也要看到,面对更加复杂的经济环境,面对日趋激烈的地区竞争,玄武的发展压力依然巨大。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更加务实的举措,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根据区委九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要求和“十一五”规划,2008年到2012年,将是我区巩固发展成果,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将是我区提升发展速度,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阶段;将是我区深化发展内涵,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的重要阶段。要始终坚持克难奋进、务实为民,通过今后一段时期的努力,实现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大幅度提升,实现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的大幅度提升,实现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努力建设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群众幸福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重点任务是:
——打造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先行区。加快推进三大区域⑧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成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都市经济园区,全面提升三大产业主导优势,经济运行质量和综合效益居全市前列。五年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翻番;主导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70%以上,税收占财政收入70%以上。
——打造全国重要科教中心的示范区。巩固扩大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建设成果,加快科技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特色文化产业街区建设,努力构建科技型企业集群、高素质人才辈出的创新型城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区前列,其中教育事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打造东部城市绿色中心的形象区。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环境景观化和管理精细化,完成“城中村”改造和新一轮危旧房改造,实施沧波、余粮地区开发,完善道路交通、排水等城市基础功能,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域品质居全国同类城区前列。
——打造全国知名的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突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法治玄武、平安玄武建设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区前列,所有社区提前1-2年达到市定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
三、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做好明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建议200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增长15%;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协议注册外资和实际到帐注册外资等指标完成市下达数。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稳中求进、好字优先,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动区域经济集聚发展、特色发展、高端发展。
构筑现代服务业主导优势。三大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7%以上。出台三大产业发展政策,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规模企业发展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科技信息业方面,重点发展软件、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通信等产业领域,积极引进产值超亿元、千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扶持有新技术和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140亿元。文化旅游业方面,放大南京1912品牌,加强“明城汇”休闲街区宣传推广,积极发展旅游景区、住宿及旅行社等关联产业,扶持动漫制作、创意设计等行业做大做强。商贸商务业方面,突出发展高端商务和高品质商贸业态,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 名的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企业,引导汽贸、百货等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升级市场环境。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把总部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发展政策,集中全区优质园区和楼宇资源,吸引和集聚各类企业总部。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环保等高效服务,提供信息指导、市场开拓、产业链组合等高端服务。整合企业资源,加快构建金融保险、信息物流、中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平台。加大招商选资力度,紧盯国内外大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分支机构)3-5家、企业总部8-10家,鼓励本土企业快速扩张、上市融资。帮助园区、楼宇业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引进优质企业,积极培育税收亿元、千万元楼宇。
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集聚。重点推进29个经济载体建设,全年新增商业楼宇面积80万平方米,全力构建新街口核心经济区、徐庄软件产业基地两大经济增长极。新街口核心经济区要加强珠江1号、华利国际等建成楼宇招商,加快凯润金城、德基广场(二期)等项目建设,着力盘活存量资源,切实提升珠江路产业层次,推动长江路文化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建设要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完成自建项目,确保建成研发及配套用房34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入园企业60家。培育壮大特色经济,发展南汽都市产业园、高信科技创业园、孝陵卫科技园等都市经济园,建设宁栖路-板仓街特色产业街区和大影壁、后宰门餐饮特色街。
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以国际离岸外包为重点,突出软件研发、动漫制作、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尽快形成软件外包产业规模。结合新街口核心经济区、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发展,加快建设服务外包集聚区,努力形成一批服务外包重点楼宇和特色园区。制定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建立区级企业担保和融资平台,鼓励企业建立服务外包业务平台,引导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与东大软件学院、普雷信息培训学校等合作,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全年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数、服务外包销售额超额完成市下达数。
(二)更加重视民生,切实改善群众生活
高度关注民生,排解民忧,维护民利,着力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
以就业创业惠民。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继续做好困难人员帮扶就业工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鼓励居民提高财产性收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依法实施劳动仲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处理好市容管理与利用街巷灵活就业之间的关系,多渠道筹资,统一规范美化各类便利摊点。
以社会保障惠民。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57亿元,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努力实现全民医保。建设459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改造一批危旧房,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覆盖面,安排26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专门救助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困难群体,认真做好老年被征地农民困难救助工作。充实区慈善协会力量,做大做强街道爱心协会,运作好慈善超市和社区互助社,全面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
以公共服务惠民。建成一批社区公益性基础设施,所有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打造一批精品片(街)区,确保社会事业“五年目标三年完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原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居民社区就诊数占本地门(急)诊总数50%以上。建设区残疾人培训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提供免费婚前检查服 务,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率达85%。扎实做好社会化养老工作,扩大居家养老覆盖面。深入贯彻市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和对社区的综合满意度,力争90%以上的社区达标。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发展活力
把改革创新作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贯穿到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
巩固街道战略主体地位。完善各街道发展规划,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街道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强化街道在项目建设、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战场作用,积极发挥部门指导、服务街道的作用。建立公共投入区街分担机制,增强街道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统筹,扶持薄弱街道加快发展,鼓励基础好的街道率先发展。
优化发展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市场化运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和管理有序参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价格监控,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制假售假行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规范税收秩序,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投入突出向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发展重点产业倾斜。
建设创新型城区。增加政府科技投入,支持社会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集聚。与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共同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化质量兴区,创建5个国家、省、市名牌。
倡导生态文明。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实施既有居住建筑旧钢窗节能改造,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机关文件无纸化传输。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搬迁、关闭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整治城市水环境,完成清溪河、友谊河、玉带河等河道清淤工程。增强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环保行动。
(四)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城区品质
以东部地区城市化改造、老城区精细化发展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建成管家村农民安置房。集中力量整治出新一批小区、房屋。建成中央路易发五洲等绿地项目,实施小区增绿工程,推进垂直绿化建设,全年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创建3个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大城管平台,综合治理居民区油烟、噪音污染,重点整治东部地区违法搭建。完善城市垃圾收运系统,创建清洁街巷、社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卫水平。实现主干道、窗口地区市容达标率100%,其它地区90%以上。
不断优化交通环境。完成顾家营路南延、柳营西路南延等工程,新建一批农村道路,加快构建孝陵卫地区路网,方便居民出行。出新改造花园路等一批城市支路,出新16条背街小巷,缓解局部地区交通拥堵问题。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努力彰显人文环境。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成江宁织造府并开馆,改善梅园新村周边环境,完成桃源片区整治,完善长江路-太平北路-九华山特色人文景观带。结合市政建设、小区出新等工程,建设一批文化墙、景观小品。
(五)坚持教育优先,大力推进文化建设
按照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着力提升居民素质,着力增强城区竞争软实力。
促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成中央路小学教学楼等一批教育设施。义务教育阶段在免除杂费的基础上,再安排713万元,免除课本、作业本费。建设大教育管理网络平台,实现区域教育基础数据信息化。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建设适应不同学生的现代教育,保持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市的领先地位。提高教师待遇,进一步提升教师现代化专业化素质。深化社区教育,促进社会教育资源有序向社区开放。加强成人教育,发展与三大产业相衔接的特色职业教育。
着力提升公民整体素质。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提炼并实践新时期玄武精神。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开展“迎奥运、讲文明、促和谐”社区行活动,深化科普教育、“五五”普法宣传,争创全市首批文明城区。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建成一批特色文化广场,举办社区艺术节、全民健身月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特色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培养艺术人才,推出一批艺术精品。
(六)坚持标本兼治,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把社会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化大调解、大防控和基层基础“三大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玄武建设,深化科技强警和社区警务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无刑事案件社区、平安社区达标率分别达20%和50%,新建科技创安社区(小区、单位)8个,确保省社会治安安全区创建五连冠。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司法途径有序诉求权益。建立拆迁责任制,规范拆迁行为,切实解决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和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坚持预防、处置、善后并重,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积极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事件,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绩效
建议新一届政府继续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建设法治政府。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成率。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它行政行为在网上阳光运行,健全执法听证、取证、案卷评查制度。深入实施惩防腐败体系,探索实行公务消费改革,规范街道、部门人财物管理。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加大监察、审计力度,推行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制度。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工作和人防建设。
建设民本政府。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宗旨。开通政府热线,收集网络舆情,认真听取民情民意。以解决群众所急、实现群众所盼、满足群众所需为重点,完善政府工作机制,排定并办好为民实事工程。健全群众有序参与、监督、评价政府工作的机制,深化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依靠群众改进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文联等群众团体的工作。
建设绩效政府。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融资管理,建立财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政府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计划目标实施、建议提案办理、群众信访处理等纳入环节管理,全面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建设学习型政府。结合玄武发展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和现代管理知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把握科学发展的主动权。
各位代表,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玄武发展前景更加美好,发展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标志区而努力奋斗!
说明:
①全面小康社会标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包括18大项、25个小项,南京市选择6项重点指标对城区进行监测,具体为: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标准值2006年实现值城镇登记失业率%<5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60001950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3031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1820社区卫生普及率%≥90100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100
②凡涉及2007年及五年统计的数据均为预计数,以下同。
③三大产业:科技信息业、文化旅游业和商贸商务业。
④3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分别为省软件创业服务平台、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动漫设计与制作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⑤和谐社区评价标准:把社区工作分为8个方面、35项、86子项,总分为1000分。由专门机构进行分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⑥和谐社区幸福指数评价标准:结合《和谐社区千分制评价标准》,从居民安定幸福感、生活幸福感、民主幸福感、成就幸福感、康居幸福感、学习幸福感、友爱幸福感、身心幸福感、亲情幸福感和期望幸福感等十个方面,制定区域性、时段性、动态性的“和谐社区幸福指数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共38个类别47项内容,量化出群众幸福指数1000分。幸福指数=综合测评值×30%+居民测评值×70%。
⑦一家管、两班运、三清扫:“一家管”指全区环卫保洁工作统一由环卫所负责;“两班运”指垃圾早、晚分别清运一次;“三清扫”指除早、晚两次外,再增加夜间清扫一次。
3.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三
富政办〔2011〕123号
转发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关于富阳市建设工
程
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局、市建设局拟订的〘富阳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富阳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意
见
(市发改局、市建设局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省经贸委等六部门〘转发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2007〕34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宣传工作。使用预拌砂浆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费用,改善劳动强度和工作条件,减少粉尘排放,保护生态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减排、推进环境立市的重大举措。市建设局、市发改局等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重大意义,提高各单位和个人应用预拌砂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市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负责预拌砂浆建筑工程应用资格认定工作,编制和发布预拌砂浆的定额指导价格,负责对施工现场预拌砂浆的应用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在应用资格上的处理,定期发布取得工程应用资格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
三、市发改局负责做好禁止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预拌砂浆生产、运输和物流配送等全过程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具体工作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
四、本实施意见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经搅拌站(厂)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车辆运至使用地点的砂浆拌合物。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五、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富阳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以及主城区范围外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已在建但未进入主体结构施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第二阶段自201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六、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的通知〙(建设发〔2010〕210号)要求及有关规定,持〘杭州市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到市建设局对其生产的预拌(干混)技术(产品)进行登记。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局会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审查同意,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一)建设工程需使用特种砂浆或有其他特殊要求,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目前尚不具备生产供应条件的;
(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预拌砂浆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三)建设工程砂浆使用总量在50立方米(100吨)以下的;
(四)因其他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
八、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作为必备条件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范围。
九、招标文件备案时,市招标办应对使用预拌砂浆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核查建设工程招标人是否将使用预拌砂浆作为必备条件列入招标文件,是否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范围。市招标办应定期发布预拌砂浆定额和造价信息。
十、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情况的监理,对必须使用预拌砂浆而没有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行政处罚,作为不良行为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
(一)建设单位未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或明示、暗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
(二)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在现场搅拌砂浆,或未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进行施工的;
(三)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未予制止的、未及时报告的;
(四)设计单位对应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项目,未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相关使用要求的;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设计文件中未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项目,出具图审合格意见书的。
十二、预拌砂浆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进场复验)按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201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执行。预拌砂浆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该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等。
十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现场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并作为绿色工地和优质工程评选的依据。
十四、根据〘浙江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0〕59号)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应自建设工程决算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工程决算报告、预拌砂浆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发货小票原件等有效证明,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手续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其办理。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建设单位预缴的专项资金不予退还,缴入国库。
十五、本实施意见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群众团体,市各民主党派。
4.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四
青政办发[2008]78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青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韩幸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永福 成 员:赵长海刘玉栋 张锡武 赵凤鸣 李 丽 刘学军 冯 波 郑 伟 王效友 李洪顺 李国华 张明岗 张中温 吕晓燕 徐立香 赵荣贵 曾宪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旅文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玲珑山生态林场管委会主任、林业局局长 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局局长 市委副秘书长、保密局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 市人事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书记 市人民办事中心主任 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市残联理事长 市老龄办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钟安钢 市计生局局长 刘 环 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增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正福 市民宗局局长 张丕民 许新益 刘廷栋 许志勇 赵江田 邱家茂 冯万义 高树贞 郭志荣 李新国 杨爱东 赵益亭 宋执湖 王委臣 付学农 侯春涛 孟庆广 王志方 市科技局局长 市文化局局长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市档案局局长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市新闻信息传播中心主任 市体育局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市民防局局长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市外事与侨务局局长 市经济贸易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市贸易局局长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学礼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利军 市粮食局局长 孙国明 市统计局局长
刘玉成 国家统计局青州调查队队长 薛剑军 霍存华 郝兴珠 燕连深 李新安 王学军 崔德森 冀学平张连祥 田怀森 张大鹏 赵传璋 刘 伟 郝传谋 程立亮 徐洪起 苏文清 张同庆 市物价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农机局局长 市农经局局长 市畜牧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房管局局长 市环卫局局长 市园林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路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安全局局长 温汝友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袁 敏 市金融证券办副主任 张明元 市国税局局长 董邵文 市地税局局长 王汉鹏 辛卫东 孙士军 刘长生 张明伦 贾化川 郭生友 杨 中 吕耐彬 庄新江 刘国银 郭文明 李晓红 褚兴春 赵宏伟 刘 宏 陈 进 高乐江 市工商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州办事处主任市药监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盐务局局长 市邮政局局长 王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益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门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弥河镇镇长 王坟镇镇长 庙子镇镇长 邵庄镇镇长 高柳镇镇长 何官镇镇长 东夏镇镇长
王鸿光 谭坊镇镇长 赵延福 黄楼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刘永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刘学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须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办理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事宜,并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调调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市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市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ΟΟ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政务
信息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五
为完善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和《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合政令[2007]134号)、《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08]4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对象
凡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金补贴。
(一)申请家庭申请保障对象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二)申请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市财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的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柘皋、烔炀镇居民曾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可继续作为保障对象申请。2012年我市保障对象家庭为年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标准
租金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2012年巢湖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7元/平方米/人/月,低保户家庭为9元/平方米/人/月,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人。
三、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家庭到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巢湖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收入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资清单,纳入社保的提供社保存折,临时用工人员由雇主出具证明);
3.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租住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明及房主联系电话(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家庭成员拥有车辆(轿车、客货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可认定为家庭收入超过保障标准。
(二)社区受理申请5日内,将申请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15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完成对材料的初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材料报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材料30日内进行复审,并会同民政、公安、人社、残联、房屋登记中心、工商、税务等部门完成终审(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户审查,公安部门负责户籍及家庭成员车辆审查,人社部门对家庭成员享受社保进行审查,残联负责残疾等级审查,工商、税务部门对家庭成员经营性活动进行审查,房屋登记部门对家庭房产情况进行审查),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年度确认,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的家庭按年度每年申请一次。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四、监督管理
(一)在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资格,3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已享受廉租住房租金保障的,查实后取消保障资格,追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
(二)在申请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事项
6.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六
大防安办字[2010]9号 签发人:王立国
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 消防英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2010年宣传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动员,把握时机,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活动期间至少推选出一名人员并及时将评选人员材料上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宜请见附件。
联系人:刘晨;联系电话:***。
附件: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1-附件:
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
消防英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展示首都各条战线在消防工作方面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电视台《警法目录》、北京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新浪网、北广传媒城市电视联合举办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危机事件”为切入点,深入发掘和大力宣扬“消防英雄”事迹,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展现首都消防部队的精神风采,同时在社会上唱响“参与消防宣传、关爱生命安全”的主旋律,形成宣传英雄、崇尚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风气,营造学习科学自救逃生知识、掌握自防自护技能的社会氛围,展现首都人文精神,为实现“平安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电视台《警法目录》、北京晚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新浪网、北广传媒城市电视共同主办,北-2-京世纪开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承办。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子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副组长:骆原(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张晓(北京电视台总编)、亢亚志(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张明飞(北京晚报副总编辑)、张国伟(新浪网视频总监)、罗燕(北广传媒城市电视副总经理)、颜大明(北京世纪开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评选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谭林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张先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副部长)、王立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宣传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旭东(北京电视台《警法目录》制片人)、延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主任)、霍雷(北京晚报政法部主任)、孙卓(新浪网视频市场活动主管)、郭熠(北广传媒城市电视市场部副主任)、孙远(北京世纪开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三、职责分工
(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统一宣传口径,安排采访,提供启动资金;组织协调各媒体对“北京骄傲”人物进行采访;局属各单位配合提供有价值人物线索,收集整理人物前期视频材料。各消防支(大)队至少推荐一人参加评选。
(二)各主办媒体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活动,参选人物一经确定,各主办方媒体记者要积极参与报道,在各主办媒体同步刊发与播出,为活动造势,形成宣传效应。
(三)北京电视台《警法目录》栏目,要明确制定专门编导人员,全程参与节目策划,保证每两周播出一期“北京骄傲”人物事迹;制作相应的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参与在北京电视台演播厅录制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颁奖晚会的筹划和组织工作,为颁奖晚会制作、播出提供保障。
(四)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要组织采访“北京骄傲”人物,制作相关专题,开辟专门时间段对“北京骄傲”人物进行宣传。
(五)北京晚报要组织记者对确定的“北京骄傲”人物进行采访,开辟专栏对人物进行报道;年终对参评的“北京骄傲”人物进行专版宣传,为投票评选“北京骄傲”人物提供保障。
(六)新浪网要推出专门视频点播专栏,全程关注“北京骄傲”人物评选活动;要全程参与“北京骄傲”推介活动,实现各场推介活动网上现场直播;要参与“北京骄傲”人物投票工作,制定专门评选网页,在网上进行投票。
(七)北广传媒城市电视要专门开辟专栏,及时播出活动的推介人物事迹和活动进展情况,制作播放宣传片,配合人物评选活动。
(八)北京世纪开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要全程参与策划“北-4-京骄傲”评选活动,并为各次推介活动和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颁奖晚会提供资金保障。
四、参选条件和范围
(一)参加第二届“北京骄傲”评选活动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等危急事件中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等危急事件中奋不顾身、挺身而出营救他人;
3.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等危急事件中,身处险境却能够利用科学的方法和聪明智慧救人救己。
4.在防范火灾、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业绩明显。
(二)第二届“北京骄傲”候选人范围是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消防英雄人物。人物评选以“危急事件”为载体,从“事件”中找“人”,不分行业、职业、人群,只要其行为符合“北京骄傲”的评选标准即可推荐参评。其中“危急事件”的时间范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
五、时间安排
(一)策划发动阶段(2010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主办单位共同印发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各个方面工作职责,并以公益广告形式在北京电视台、北京交通台、北京晚报和新浪网上宣传“北京骄傲”评选活动,发动市民参与评选。
-5-2.在首都消防部队内部动员部署,做好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宣传推介阶段(2010年4月1日至9月31日)1.主办单位举办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在五家媒体同时推出首个参选“北京骄傲”人物,设立热线电话(***),印制宣传海报,启动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
2.由消防局各部门以及各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按照管辖和分工,推荐“北京骄傲”人物,留存、收集视频资料,同时借助区县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北京骄傲”候选人物的形象宣传。推选本区县的优秀英雄人物报送参加第二届“北京骄傲”人物评选,力争每两周在媒体上推出一名参选人物。
3.主办单位结合评选活动进程举行各种推介活动,如送锦旗、开表彰会等,或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以区县为单位,在各地区开展第二届《北京骄傲---北京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的宣传推介活动。
(三)集中评选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主办媒体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展播、刊发英雄事迹,在新浪网开展网上评选活动,并邀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对征集到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评选,最终选出6—10位第二届“北京骄傲”英雄人物。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0月16日-10月30日)
-6-以北京世纪开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冠名举办第二届《北京骄傲---北京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颁奖晚会,拟邀请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市公安局领导以及新闻媒体领导出席晚会,为“北京骄傲”人物颁奖,11月9日在北京电视台播出晚会实况,并在全市各系统、各区县举办“北京骄傲”人物专题报告会。
六、奖项设置
(一)节目在运行过程中,开展线索有奖征集活动。每条被采用的线索,奖励相当于1000元的奖品。
(二)参选人物的事迹一经播出、刊出即入围第二届“北京骄傲”评选,并获得优秀奖,奖励相当于2000元的奖品。
(三)当选“北京骄傲”人物,颁发奖杯,奖励相当于3000元的奖品,局内部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四)活动中将视各区县支(大)队工作情况,产生最佳组织奖、最佳人物奖、最佳活动推介奖,届时将颁发奖杯及奖金。
七、活动要求
(一)第二届《北京骄傲—百姓心目中的消防英雄》评选活动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定专人全力配合媒体做好各项宣传、推介工作。
(二)各支(大)队要做好工作动员,基层单位要把握时机,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的优势和特点,组织好出警时的拍摄工作,掌握第一手视频资料。
(三)各合作媒体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活动的报
-7-道,共同做好“北京骄傲”候选人物的采访、制作、刊播等工作。
主题词:消防 北京骄傲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委政法委 区综治办 发: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7.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七
常政办发〔2007〕64号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利用矛盾的普遍性,借鉴万能八条。(内外因分析和多角度分析的写照)
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组织协调,形成机制。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监督,全面落实。
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面认识。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和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辖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辖市、区的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007年12月30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辖市、区要每10天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通报。
(二)组织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此次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都要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一线检查人员队伍,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要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各劳动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电话为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动和依靠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不仅要坚决有力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更要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要督促企业清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落实好经济补偿。对受伤或受职业病伤害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医治救助,并确保其平安返乡。对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救助。在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工作。对经查实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按照法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主义和谐的气氛。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要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的问题,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用工管理,落实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公安、工商、国土、安监、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和万能句式
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面认识,认真制定方案和措施,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8.北京市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八
文件 北京市宣武区总工会
宣劳社资[2009]51号
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
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3月至5月在全区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同时于4月2日至4月30日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宣武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共同开展好“春暖行动”和“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全力推动和谐宣武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十七大提出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
者权益”为目标,巩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外
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非公有
制企业和30人以下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结合我区
特点,以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和非公
企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加
大对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指导力度,增强用人
单位的法律意识,减少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死角死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续订率,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单
位的创建评选活动,力争到今年年底,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普
遍签订劳动合同。
三、活动安排及工作职责
(一)开展“春暖行动”期间,在建筑业、餐饮服务等
重点行业,由区劳动保障局监察牵头,工资、仲裁配合开展
2至3次农民工维权服务专场咨询活动,各街道三方组织到
街道社保所或者企业聚集区开展2至3次现场咨询活动。
(二)4月2日,上午9:00-11:00,区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成员单位代表在大观园南门广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统一启动我区“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各劳动保障工作站结
合各自情况,在单位集中地区、街道政务大厅或社保所开展
现场咨询活动。
(三)4月中旬,与区私个协共同组织10户规模以上
用人单位,召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座谈会。由区劳动
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动监察(科)大队
参加,针对企业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宣传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
(四)召开宣武区2008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总
结表彰大会,向和谐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并发放办理劳动
保障业务绿色通道服务卡,由和谐单位代表介绍典型经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创建工作。
(五)年内举办不少于10期的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
培训近两年之内发生劳动争议败诉以及被依法查处的企业
法人及人力资源干部。
(六)就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
和经济补偿等规定,编写《劳动合同法》宣传问答,通过《宣
武报》、宣武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制作法律、法规宣传板
在春风行动现场咨询活动中展出。
(七)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建好包括农
民工在内的基础台账,准确掌握用人单位户数、职工人数及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四、活动要求
(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春暖行动”和“劳动
合同宣传月”的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宣传咨询、监督检查等
各项活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以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劳
动合同法,规范企业(特别是30人以下非公企业)的劳动
用工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大力
推动我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三)6月1日前,各街道工作站、工会,分别将宣传月
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和区总工会基
层部。
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武区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劳动关系农民工通知抄送:市劳动保障局
9.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九
陕政督办“2010”4号
关于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
316工程”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16工程‛实施一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截至2009年12月底,全省共督导评估学校6067所,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316工程‛在促进教育管理者和广大教师树立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健全教育管理制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已初见成效。各级政府以及教育系统对‚316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了进一步总结一年来的‚316工程‛实施工作,完善‚316工程‛指标体系和学校评估工作,使我省当前的教育督导工作更加适应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于3月份分别召开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五个指标体系修订研讨会,各市也召开相应座谈会,广泛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316工程‛指标体系和学校评估工作形成了补充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各类指标体系的修订情况
(一)对部分指标体系的说明
1.小学、初中、高中指标体系第5条,‚制定消除大班额(55人/班)、超大班额(65人/班)的措施,基本消除大班额,无超大班额。‛评分标准:无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的学校,此项得分。
2.学校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制定学校章程应包括以下10项基本内容:(1)学校名称、校址;(2)办学宗旨;(3)办学规模;(4)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5)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6)教职工管理;(7)学生管理;(8)经费来源、资产和财务制度;(9)章程的修改程序;(10)还可规定校训、校徽、校歌、成立纪念日等内容。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2)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3)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4)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学校其他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5)具有特色和创新,反映学校在教育思想、管理制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成果。
制定学校章程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1)成立专门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2)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意见后,完成学校章程草案;(3)章程草案在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审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名,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4)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章程制定程序完毕。由学校将学校章程公告周知。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积极帮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订章程,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小学、初中指标体系第23条,普通高中指标体系第25条‚寄宿制学校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餐厅等后勤用房;应寄宿学生全部住校并在学校用餐;寄宿制学校后勤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和餐厅项目可以得分,其他酌情给分。
4.语言教室。若学校将计算机教室改装语言设备,计算机教 室兼有语言教室功能,视作达标,但计算机教室的数量应相应增加,计算机教室和语言教室总量不得减少。
5.电子备课室。若学校给任课教师均配有笔记本电脑,视作达标。
6.多媒体教室。学校普通教室或实验室配备有多媒体设备,不视为多媒体教室,须有专用多媒体教室。
7.民办学校督导评估中还应考察:
(1)办学方向: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省《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
(2)办学条件:若有租赁期限的,合同应合法,没有矛盾纠纷。
(3)财务管理:考察有无财会制度,财会人员有无上岗资格,收费、退费是否规范。
(4)管理队伍:校长和业务副校长的选聘符合校长任职资格,选聘符合程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8.民办和公办学校、幼儿园的聘任教师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若落实了住房补贴,视作达标。
9.小学指标体系第44条、初中指标体系第44条、普通高中第50条,‚每年有2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此处论文成果为领导班子集体。
10.中等职业学校第32条,‚双师型‛指经过市级两个以上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教师。
(二)各类指标体系综合修改意见
1.小学、初中、高中指标体系‚教育科研‛二级指标中,将‚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和网络健全,做到规划、制度、人员、经费、时间‘五到位’‛修改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规划、制度、经费‘五到位’,教师全员参与校本科研课题。‛‚五到位‛和‚全员参与校本科研课题‛赋分各一半。
2.小学、初中、高中指标体系第4条,‚不歧视学困生‛修改为‚关爱自主发展困难学生‛。
3.小学指标体系第22条、初中指标体系第22条、普通高中指标体系第24条、中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第15条后增加‚部室、教室、餐厅、宿舍以及楼道等地方安全设施配备到位,照明设施配备到位,按需使用。‛评分标准,小学、初中、高中总赋分不变,单项分值调整为3分;中等职业学校总赋分不变,结构、功能符合规定6分,安全、照明符合规定2分。
4.小学指标体系第34条、初中指标体系第34条、普通高中指标体系第40条,第一项:小学修改为‚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教职工(教职工与学生比:城镇1∶24,农村1∶23;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不超过9%)‛;初中修改为‚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教职工(教职工与学生比:城镇1∶17,农村1∶18;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不超过15%)‛;普通高中修改为‚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教职工(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1∶14,县镇1∶14.5,农村:1∶15;教学辅助人员 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不超过16%)‛。
(三)初中指标体系修改意见
1.第61条,‚上好思想政治课‛修改为‚上好思想品德课‛。2.第64条,‚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修改为‚重视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第74条,‚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修改为‚学生无犯罪行为‛。
(四)普通高中指标体系修改意见
1.第4条,‚建立正确的教师、学生评价机制,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生、教师、班级的做法,不歧视学困生,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修改为‚建立正确的教师、学生评价机制,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生、教师、班级的做法,关爱自主发展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不设重点班、实验班。‛评分标准:评价机制正确6分,不设重点班、实验班4分。
2.第74条,‚重视预防中学生犯罪,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修改为‚重视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学生无犯罪行为”。
3.第76条,‚有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设有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心理问题要早发现、早预防,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修改为‚设有心理咨询室;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对学生心理问题要早发现、早预防,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过程性资料详实,记录规范‛。评分标准不变。4.第50条,‚每学期校长听课不少于20节,每周上课不少于2节;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听课40节以上,每周上课4节以上‛修改为‚每学期校长听课不少于20节,近三年应有教学管理或德育工作方面的研究,至少有一项市级以上研究成果;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听课40节以上,至少带一个教学班一个学科的课程‛。
(五)中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修改意见
1.第6条赋分改为6分,第7条赋分改为12分。
2.第8条‚按规定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修改为‚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说明: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不含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短训班学生)。
3.第35条,‚制定本校专业教师轮流到企业实践的实施方案‛修改为‚制定本校专业教师轮流到企业实践的实施方案,记录详实‛。
4.第36条修改为‚制订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良好;有教师校本培训;形成骨干教师梯队,成效显著‛。评分标准:前两项3分,后一项4分。
5.第62条,‚学生精神面貌良好,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近两年犯罪率为零‛修改为‚重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六)幼儿园指标体系修改意见
1.第6条,评分标准‚有举报不得分‛修改为‚有举报酌情 扣分‛。
2.第12条,将‚饲养角‛删除,‚水池‛改为‚戏水池‛。评分标准,有运动场5分,有与规模适应的大型活动器械7分。
3.第20条,在‚防寒降温设备‛后增加‚关键部位有应急照明灯‛。
4.第25条,‚消防设备符合要求,消防通道畅通‛修改为‚消防设备符合要求,消防通道畅通;有消防疏散图和安全监控系统‛。评分标准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得2分,有消防疏散图和安全监控系统得2分。
5.第35条,‚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15天,业务副园长不少于35天‛修改为‚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及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3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50次‛。
6.第42条,将‚能随时供给幼儿饮用水,保证幼儿随渴随饮‛改为‚要按时定量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保证幼儿随渴随饮‛。
7.第52条,‚教育科研机构健全,有经费,定期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发挥课题研究的引领作用,积极探索研究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模式;有县级以上课题,科研成果能有效推动保教工作‛,修改为‚教育科研机构健全,有经费;积极探索研究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模式,重视小课题研究,一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年参与一个本园安排的小课题,且有论文,科研成果能有效推动保教工作。‛评分标准:机构健全、有经费各得2分;一半以上教师参与课题研究8分。
二、督导评估工作的要求
1.严格督导评估程序。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按照‚316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督导评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对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布局调整中拟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由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将学校评估工作下放乡镇教育组评估。科学规划学校评估计划,各类学校的评估工作应在开学一个月以后进行,不得将评估工作放在期末进行。
2.建立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估队伍。要吸纳教学科研人员、教育管理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督导评估工作。督导评估组人员组成要相对稳定,人员替换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以保持督导评估尺度的公正和统一。
3.对存在问题要分清责任。督导报告的撰写要实事求是,要基本分清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管理者的责任。评估报告应主送被评学校,报告同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抄送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有关办学单位。关于办学条件和周边环境以及校长教师队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将一个县区的问题汇总印发有关县区政府进行整改。对属于学校举办者方面的责任,由县区督导机构督促举办者整改。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督导评估报告,应建议市级人民政府统 筹辖区内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各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以优化教育资源。
4.关于自查整改和落实。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高度重视学校评估前的自查整改和评估结束后的整改落实,要建立过程性督导检查制度和跟踪回访制度,指导学校更新理念,积极帮助协调有关方面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管理。凡是纳入‚316工程‛范围的学校和幼儿园,均应按相应的指标体系和标准要求进行经常性自查整改,不得等待正式评估内才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学校健康发展的机制。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根据县区督导报告中反映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定期督查,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及时整改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督导 评估 通知
抄送:国家教育督导团。
各市、县区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
打印人:山世英 校对人:刘瑞芝
10.沾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篇十
沾政办发„2008‟65号
沾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沾化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和 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沾化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沾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沾化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
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滨州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滨政办发„2008‟72号)精神以及《沾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沾政发„2008‟15号)要求,确定建立沾化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沾化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8项,分别是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4项,分别是服务业规划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县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2个):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县工商局、县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引导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
2.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结构和环境等问题,积极培育物流业龙头企业,推进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4.组织实施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物流分类与评价等工作,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5.承办县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规范落实、发展 — 4 — 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汇报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二、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经贸局。
3.组成部门(12个):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统计局、县服务业办公室、人行沾化支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局、县地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编制落实《沾化县县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2.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3.督促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创优环境,解决影响发展的难点和问题,推进商贸流通企业集约化、集团化发展;4.加快商贸流通业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为重点的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5.承办县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商贸流通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商贸流通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及商业网点布局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领导小组报告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三、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王守泽县长助理。2.主管部门:人行沾化支行。
3.组成部门(15个):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外经贸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人行沾化支行、县银监办、农发行沾化支行、工行沾化支行、农行沾化支行、中行沾化支行、建行沾化支行、农信社。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大力发展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金融市场,建立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高效安全的现代 — 6 — 金融体系;2.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和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地方金融业;3.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沾化发展;4.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5.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6.承办县新兴产业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金融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金融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金融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金融政策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金融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业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四、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崔洪凤副县长。
— 7 — 2.主管部门:县科技局。
3.组成部门(12):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县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2.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强化自主创新建设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要求,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媒体、制造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数字社区、信息化远程医疗、数字旅游”八大科技示范服务,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3.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4.大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科技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发 — 8 — 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科技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五、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7个):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动农业、制造业和研发设计、中介服务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3.大力推进信息服务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促进信息技术服务向高端领域发展,推进传统工业企业向现代制造企业转变;4.积极促进重点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推动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与发展;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 9 —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
六、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文化产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 崔洪凤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文体局。
3.组成部门(14个):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广电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2.研究提出并督促落实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措施,做强做大文化产业,进一步繁荣我县文化市场,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 — 10 — 求;3.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领域重点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4.推动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的建设与创新;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文化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文化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七、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旅游产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旅游局。
3.组成部门(24个):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
— 11 — 渔业局、县外经贸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广电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把握全县旅游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2.积极推进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旅游统计、旅游产业发展考核、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等工作;3.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旅游度假载体,扶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4.协调有关方面,提升沾化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县内外、省内外区域合作,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建设;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旅游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八、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王立忠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建设局。
3.组成部门(8个):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人行沾化支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2.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3.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4.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发展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房地产业发展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房地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房地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 13 — 3.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房地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九、服务业规划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规划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10个):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公路局、县供销社、县工商局、县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指导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编制服务业各专项规划,引导全县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2.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为全县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强力推进全县服务业“三大载体”建设及服务业产业链延伸,促进全县服务业尽快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编制细化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
— 14 — 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规划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规划有关问题。
2.服务业规划工作衔接制度。在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建设、服务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现代物流、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维护服务业各项规划的严肃性、一致性。
3.服务业规划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规划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规划编制及落实情况。
十、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服务业办公室。
3.组成部门(8个):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经贸局、县外经贸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人行沾化支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县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 15 —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3.推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县服务业;4.以“三大载体”建设和产业链延伸工作为抓手,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发挥投资效益;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投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投资有关问题。
2.服务业投资工作衔接制度。围绕服务业投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促进服务业投资增长的合力。
3.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投资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投资形势。
十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 16 — 1.县政府分管领导:刘庆敖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统计局。
3.组成部门(19个):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体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人行沾化支行、县国税局、县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2.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3.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4.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5.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调度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问题。
2.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会议,围绕服务业主要产业发展指标、运行情况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 17 — 3.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制度。适时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会,交流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分析预测主要行业发展趋势。
4.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
十二、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组 1.县政府分管领导:王信峰副县长。2.主管部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3.组成部门(16个):县发改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劳动保障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制定并督促落实全县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2.积极推进全县服务标准化工作;3.协调指导服务业地方标准制订、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以及服务标准化相关机构的筹建运行;4.承办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 — 18 — 分管副县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
2.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衔接制度。围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情况交流会,交流服务业标准化制定和实施情况。
4.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标准化相关工作。
主题词:经济管理
服务业△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19 — 沾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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