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应急指南(精选10篇)
1.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xxxx煤业有限公司
目 录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急演练目的 应急演练原则 应急演练类型 应急演练内容 综合演练组织与实施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演练资料归档 11持续改进 展开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急演练目的 应急演练原则 应急演练类型 应急演练内容 综合演练组织与实施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演练资料归档 11持续改进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下简称应急演练)的目的、原则、类型、内容和综合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其他类型演练的组织与实施,可根据演练规模和复杂程度参照本标准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所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
编辑本段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函〔2009〕62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应急预案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3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4事故情景accident scenario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或有害因素而预先设定的事故状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特征、波及范围以及变化趋势等)。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预警行动、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等活动。
3.6综合演练complex exercise 针对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3.7单项演练individual exercise 针对应急预案中某项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3.8现场演练field exercise AQ/T ××××—2011 2 选择(或模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设备、设施、装置或场所,设定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演练活动。
编辑本段应急演练目的 应急演练目的主要包括:
a)检验预案。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b)锻炼队伍。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c)磨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协调配合能力;
d)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完善准备。完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其适用性和可靠性。
编辑本段应急演练原则 应急演练应符合以下原则:
a)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
b)切合企业实际。结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组织开展演练;
c)注重能力提高。以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主要出发点组织开展演练;
d)确保安全有序。在保证参演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的
条件下组织开展演练。
编辑本段应急演练类型
应急演练按照演练内容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分为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不同类型的演练可相互组合。
编辑本段应急演练内容 7.1 预警与报告
根据事故情景,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预警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信息。
7.2 指挥协调
根据事故情景,成立应急指挥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等相关资源,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7.3 应急通讯
根据事故情景,在应急救援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进行音频、视频信号或数据信息互通。
7.4 事故监测
根据事故情景,对事故现场进行观察、分析或测定,确定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变化趋势等。
7.5 戒管制
根据事故情景,建立应急处置现场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
7.6 疏散安置
根据事故情景,对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和安置。
7.7 医疗卫生
根据事故情景,调集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并开展卫生监测和防疫工作。AQ/T 9007—2016 7.8 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情景,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部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
7.9 社会沟通
根据事故情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事故情况通报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7.10 后期根据事故情景,应急处置结束后,开展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原因调查、事故现场清理和相关善后工作。
7.11 其他
根据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所包含的其他应急功能。
编辑本段综合演练组织与实施 8.00演练计划
演练计划应包括演练目的、类型(形式)、时间、地点,演练主要内容、参加单位和经费预算等。
8.2 准备 8.2.1 成立组织机构
综合演练通常成立演练领导小组,下设策划组、执行组、保障组、评估组等专业工作组。根据演练规模大小,其组织机构可进行调整。
a)领导小组
负责演练活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负责审定演练工作方案、演练工作经费、演练评估总结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等。
b)策划组
负责编制演练工作方案、演练脚本、演练安全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宣传报道材料、工作总结和改进计划等。
c)执行组
负责演练活动筹备及实施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工作组的联络和协调、事故情景布置、参演人员调度和演练进程控制等。
d)保障组
负责演练活动工作经费和后勤服务保障,确保演练安全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e)评估组
负责审定演练安全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评估
方案并实施,进行演练现场点评和总结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
8.2.2 编制文件 8.2.2.1 工作方案
演练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 应急演练目的及要求; —— 应急演练事故情景设计; —— 应急演练规模及时间;
—— 参演单位和人员主要任务及职责; —— 应急演练筹备工作内容; —— 应急演练主要步骤;
—— 应急演练技术支撑及保障条件; —— 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8.2.2.2 演 练脚本
根据需要,可编制演练脚本。演练脚本是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具体操作实施的文件,帮助参演人员全面掌握演练进程和内容。演练脚本一般采用表格形式,主要内容包括:
—— 演练模拟事故情景; —— 处置行动与执行人员;
—— 指令与对白、步骤及时间安排; —— 视频背景与字幕;
—— 演练解说词等。8.2.2.3 评估方案 演练评估方案通常包括:
—— 演练信息:应急演练目的和目标、情景描述,应急行动与应对措施简介等;
—— 评估内容:应急演练准备、应急演练组织与实施、应急演练效果等;
—— 评估标准:应急演练各环节应达到的目标评判标准;
—— 评估程序:演练评估工作主要步骤及任务分工; —— 附件:演练评估所需要用到的相关表格等。8.2.2.4保障
针对应急演练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演练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演练保障方案应包括应急演练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责任部门、应急演练意外情况中止条件与程序等。
8.2.2.5 观摩手册
根据演练规模和观摩需要,可编制演练观摩手册。演练观摩手册通常包括应急演练时间、地点、情景描述、主要环节及演练内容、安全注意事项等。
8.2.3 工作 a)人员保障
按照演练方案和有关要求,策划、执行、保障、评估、参演等人员参加演练活动,必要时设置替补人员。
b)经费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明确演练工作经费及承担单位。
c)物资和器材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明确各参演单位所准备的演练物资和器材等。
d)场地保障
根据演练方式和内容,选择合适的演练场地。演练场地应满足演练活动需要,避免影响企业和公众正常生产、生活。
e)安全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参演、观摩等人员以及生产运行系统安全。
f)通信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采用多种公用或专用通信系统,保证演练通信信息通畅。
g)其他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提供其他保障措施。8.3 应急的实施
8.3.1 熟悉任务和角色
组织各参演单位和参演人员熟悉各自参演任务和角色,并按照演练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应的演练准备工作。
8.3.2 组织预演。
在综合应急演练前,演练组织单位或策划人员可按照演练方案或本组织桌面推演或合成预演,熟悉演练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
8.3.3 安全检查
确认演练所需的工具、设备、设施、技术资料以及参演人员到位。对应急演练安全保障方案以及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保障方案可行,所有设备、设施完好。
8.3.4 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指令后,参演单位和人员按照设定的事故情景,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直至完成全部演练工作。演练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演练总指挥可决定中止演练。
8.3.5 记录
演练实施过程中,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等手段记录演练过程。8.3.6 评估准备
演练评估人员根据演练事故情景设计以及具体分工,在
演练现场实施过程中展开演练评估工作,记录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收集演练评估需要的各种信息和资料。9;30 结束
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参演人员按预定方案集中进行现场讲评或者有序疏散。
编辑本段应急演练评估与总结
9.1.1 现场点应急演练结束后,评估人员或评估组负责人在演练现场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口头点评。
9.1.2 书面评估人员针对演练中观察、记录以及收集的各种信息资料,依据评估标准对应急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客观评价,并撰写书面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重点对演练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演练目标的实现、参演人员的表现以及演练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评估。9.2 总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等材料,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演练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可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等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分析。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演练总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 演练基本概要;
—— 演练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教训; —— 应急管理工作建议。编辑本段演练资料归档
10.1 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应急演练书面评估报告、应急演练总结报告等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归档保存。
10.2 对主管部门要求备案的应急演练资料,演练组织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编辑本段11持续改进 11.1 预案修订完善
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1.2 应急管理工作改进
11.2.1 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1.2.2 演练组织单位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2.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二
近年来, 我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 如果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将会显著减小事故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例如。2006年12月12日14时, 在浙江海盐县境内发生了一起装载丙烯的槽罐车侧翻事故。当地政府立即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依据应急救援预案和调查了解到的车辆装载情况以及丙烯理化特性和危险性, 迅速实施安全警戒, 制定和实施了分步救援方案。在近百名救援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奋力救援下, 于当晚18时成功处置了事故, 有效避免了丙烯的泄漏。反之, 如果应急处置不当, 不仅会加大事故损失, 还会威胁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据有关资料, 2006年全国一共发生了25起因应急管理水平低、指挥施救措施不当而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在这25起事故中, 原本只有41人遇险, 但是却有59位救援人员因为处置不当而牺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 如果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将会显著减小事故危害范围和影响, 为此, 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方面, 还缺少权威、适用的指导书。
加拿大运输部 (TC) 、美国运输部 (DOT) 、墨西哥运输及通信部 (SCT) 和阿根廷紧急化学资讯中心 (CIQUIME) 共同制定了《应急救援指南 (2008版) 》, 该指南每四年修订出版一次。2009年3月30日, 中国交通运输部与美国运输部签署的部门间《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合作项目的安排》及其《行动计划》中, 把开展中美在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包括编译《ERG2008》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为此,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专家对《ERG2008》进行了编译。在编译过程中, 编译人员从我国实际需要出发, 以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为依据, 结合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 在吸取《ERG2008》精华的同时, 注意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合乎国情的适当修改和补充, 还增加了我国部分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中毒控制中心及各地分中心、各地化学品中毒抢救中心的联系方式, 从而形成了这本《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指南 (2010版) 》。
本书主要使用对象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疾病控制和中毒救治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也是制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的重要参考工具书。
3.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三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一、前言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公安部门针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城市应急管理是十分需要和必要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协调,对于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把握和统筹,应对与措施方案,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需要予以足够的关注与重视,将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相关事件做好应急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立有效应急管理体系的对策和措施
1.居安思危的防范意识
美国危机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说应急管理应”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所以在管理方面应该预防、化解和处置并重。除了研究应急预案、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以及一旦事件发生如何有效处置外,更要做好平时日常工作和源头防范。最有效的危机处置是避免事件和危机的发生,应急处置毕竟是一种被动的、回应性的行为,损失在客观上难以避免。将应急处理与常规防范结为一体,形成一个有条不紊、权责分明的管理机制。
2.建立权威并及时的应急指挥及组织体系
引发突发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陈旧的因素外,随时会加入一些新的风险因素,城市越大,相应的安全隐患也越多。一旦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各个环节都要做到高效运转。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是协调各级应急处置力量”有效行动”的关键,是处置行动的核心和灵魂。此刻,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公安系统内部需要统一的整合与指挥体系,统筹全局,给予高度上的指挥。权威而及时的指挥及组织体系是有效应急公共安全事件的基础与前提。因此,面对突发的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统一而有效的及时指挥必不可少。
3.培养并建立應急执行精英队伍
突发事件事先难以预测,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分为各种种类及情形,对于不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方式及策略也不尽相同。建立精英的执行队伍,便是有针对性、有分类的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面对不同类型的情形,有专门并专业的组织队伍进行应对和执行,力求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减少损失。与此同时,支持执行团队工作仍需要专业而规范的策划“智囊团”。幕后团队通过分析研究以往经验及教训,从实践中总结知识,将理论应用于实际,有预见性的编制出适用于实际问题的客观评估预案。通过历史数据的分析、模拟场景的训练、以外评估标准等方式,建立起系统化、科学化的“幕后建设”。
只有通过“台前”与“幕后”的默契及紧密配合,才能真正形成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精英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有效整合各部门力量协同合作
公安系统中拥有各方面的力量及资源,在宣传、调度、执行、评估等方面都需要大力的配合。对危机的不当处理会影响政府的权威,建立事故问责制很有必要,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从而建立起政府的公信力,赢得公众的支持与信赖。只有将责任到各个单位、部门,做好科学合理的分工,增强协调能力,才能够在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应急处理,确保在第一时间集合起充分的资源,在“协同作战”的过程中,形成联系紧密的联动应急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在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应急管理中充分发挥公安系统的重要作用。
5.打破临时观念并建立应急长效机制
虽然公共安全问题多为突发状况,但公安系统长效机制的建立不可忽视。摒弃突发状况临时应对的陈旧观念,建立起长期准备的应急长效机制,用开放的思维和全新的视觉审视和思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状况发生的第一时间能采取有效行动,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形成长期准备的完善机制。这种快速反应的实体,便是长效机制建立的目的与效果,在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做到快速反应。
6.突破惯性思维并创新应急体制
在面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应急管理方面,通常会受到之前惯性思维的影响,如层级的审批、被动的参与、固定的应对方式等。建立创新的应急体制,则是要抛开惯性思维的束缚,吸收各种供专家及社会力量,鼓励各领域人士献言献策。用创新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与时俱进的理念来处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点且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推动事物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结束语
4.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四
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资源共享、反应灵敏,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等。要求简洁明确。
1.3 编制依据
列出主要依据或参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负责直接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参与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其他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明确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按照各处室工作职能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处室应急工作职责。
2.2 事故现场工作(督导)组职责
事故现场工作(督导)组是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发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明确事故现场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3应急救援专家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专家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信息报告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本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和企业之间常规信息、预警信息、重大事故信息接收和报告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会商评估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明确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与内容,一般包括上级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事故预警信息等。
3.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内容、方式和途径等,以及需要采取的预警行动和响应措施,包括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信息跟踪、专家咨询、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应急救援装备调运、派出工作组和应急准备检查等。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关部门请求、省级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处置的事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指导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4.2 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应重点描述事故发生后本部门应急响应的工作程序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信息上报与跟踪、专家咨询与决策、应急队伍和装备准备与调动、现场救援与督导等,做到职责明确、反应灵敏、工作有序。
4.3 现场处置措施
按照事故类型,明确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工作程序,分门别类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
4.4 信息发布
明确信息发布原则、内容、单位和格式,以及审查、发布程序等。
4.5 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救援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后期处置
明确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总结的部门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清理和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人员安置补偿、保险赔付、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各部门应急值守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可以调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信息有效。
6.3应急专家保障
明确可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家名单,确保信息有效。
6.4 应急装备保障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可以调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内容。
6.5 应急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措施等。
7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和具体要求。
7.2预案修订
明确预案更新修订部门和具体要求。
7.3 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生效时间。附件
8.1 相关应急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8.2 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分事故类型详细列出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8.3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详细描述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开展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4 危险性分析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类型。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总则
明确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要求简洁明确。
适用范围根据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明确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各有关科(处)室的职责。预防与预警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明确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方式方法,重点防护目标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3.2 信息报告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本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和企业之间常规信息、预警信息、重大事故信息接收和报告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明确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与内容,一般包括上级部门、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等。
3.3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内容、方式、途径和责任人,以及需要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信息跟踪、专家咨询、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应急救援装备调运、派出工作组和应急准备检查等,详细列出预警信息发布专业部门联络方式和信息发送单位。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标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指导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4.2 应急响应程序
明确本部门事故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和具体内容,详细规定事故信息报告、事故核实与跟踪、现场指挥协调、事故信息沟通等内容,并落实到各科室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反应灵敏、工作有序。
4.3 现场处置措施
按照事故类型,明确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工作程序,分门别类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和具体处置方案。
4.4 信息发布
明确信息发布原则、内容、单位和格式,以及审查、发布程序等。
4.5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救援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后期处置
明确开展事故应急评估总结的牵头部门、程序和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清理和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人员安置补偿、保险赔付、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各部门应急值守电话和通讯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可以调用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相关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确保信息有效。
6.3应急专家保障
明确可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家名单,确保信息有效。
6.4 应急装备保障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可以调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6.5应急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措施等。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和具体要求。
7.2预案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更新修订部门和具体要求。
7.3 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生效时间。
8附件
8.1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及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8.2 应急救援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的专家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8.3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详细列出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开展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4危险性分析
主要阐述职责范围内可能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分布、主要风险分析以及事故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和波及范围。
以上内容可用事故危险性分析图表、重大危险源分布或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的形式列出。明确重点行业、事故类型、可能发生的地点、现有应对措施和应急能力等。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 总则
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要求简洁明确。
适用范围应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明确本部门负责各类事故应急处置的科室和工作职责。
3预防与预警
3.1 重大危险源管理
明确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方式方法,重点防护目标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3.2 信息报告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以及向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的内容、时限和要求。
3.3 预警行动
明确预警信息主要来源,包括上级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重大危险源监控发现的预警信息,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等。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向辖区内可能受事故影响单位或人群传递事故预警信息的方式和责任人。详细列出预警信息发布专业部门联络方式和信息发送单位。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明确接到事故报告后,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与企业或相关单位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展开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和基本内容。
4.2应急处置方案
按照事故类型,明确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法和内容。应急资源数据库
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建立相应的应急资源数据库。主要包括: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各种大型装载、挖掘、运输装备的品种、数量以及调用联系方式)、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和联系方式)、应急救援专家(包括应急救援专家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预案管理
明确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和具体要求,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确保相关信息有效。
7附件
7.1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单位)及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7.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详细列出针对不同事故开展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
7.3 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
详细列出可调用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7.4危险性分析
主要阐述职责范围内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分布、主要风险分析以及事故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和波及范围。
5.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篇五
1.1 基本情况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个,已建成自来水厂十座,日公共供水设计能力136.5万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网覆盖面积约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输配水主干管总长1400余公里,供水服务人口250余万。现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昆明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
1.2 编制目的迅速、有效、安全地处置好城市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3 编制依据
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05]19号)、《自来水经营授权书》或《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威立雅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法律文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务区域处置因人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城市安全稳定供水和对社会经济稳定构成危害和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供水安全的事态变化启动应急预案或转入正常供水工作。有关部门、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要求,负责影响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2、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职责
2.1决策指挥机构: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安监、公安、监察、卫生、城建、环保、消防、防震减灾、供电、财政、商务、工商、发改委、水利、民政、节水办、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紧急处置、救援工作。
2.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门分管
领导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协调,措施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3应急队伍组成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防震减灾、公安、卫生、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监管、部队、节水、水利、供电等部门组成,并按各自职责负责完成突发事件处置时的专业应急抢险工作。
(2)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和财政牵头,供水企业、民政、商务、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征用应急物资、运输、设备、食品、药品、场地等组织、调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3)事故调查与评估组,由市安全监管和公安牵头,卫生、监察、环保、保险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调查确定安全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牵头,市政公用局、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理遇难者遗体;理赔、救助捐赠等
工作。
3、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和影响的严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应急响应分为4级。以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表示。与之对应的四个预警标识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1一般性(IV级)事件:
(1)城区DN800以下管线、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由于管道负压回流、管道施工、管网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网水质交叉污染,影响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当出厂水水质、管网水质受到轻度污染,主要感观指标超过1倍以上;用户反映水质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局部地区每天超过20项次;管网局部地区用户末梢无余氯、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3)供水能力5万吨/日以下的水厂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导致水厂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城市安全供水;
3.2较大(III级)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线、供水干管遭到损坏;
(2)原水水质受到污染,现有净水工艺难以解决,对出厂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用户反映感官性指标(嗅味、外观)异常,每天超过100项次以上;
(3)各类灾害事故导致供水能力5—10万吨/日水厂停产,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2—5万人停水超过48小时的事件。
3.3重大(II级)事件:
(1)供水能力10—20万吨/日(含10万吨)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
(2)0.5吨液氯瓶发生严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项毒理学、放射性指标超标;管网水质超标导致群体性用户出现不良反应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3.4特别重大(I级)事件:
(1)供水能力20万吨/日以上水厂、供电和供水系统遭到严重毁坏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用水人口5万人以上停水超过48小时;
(2)水厂氯库发生意外导致严重泄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统遭到人为投毒,导致严重后果。
4、应急处置原则、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处置安全供水突发事件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服从调遣、处置迅速;协同应对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则。”
4.2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
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要渠道。事件发生,要求按规定按时限逐级上报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早报告、快处置、定性质、保安全、快恢复”。
4.2.1信息报送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需在1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需在4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3)发生重大(II级)突发事件,需在2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供水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
4.2.2处置程序
(1)发生一般性(IV级)突发事件,由供水企业按内部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发生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下述影响城市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时,办公室和各应急队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现有供水生产工艺不能确保水质达标时,供水企业应果断停止供水生产,由供水主管部门协调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决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质恢复正常后,或通过改造、完善制水工艺能使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该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间,通过多水源供水调度措施,取用备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车送水或调用瓶装水的方式解决群众日常基本生活用水问题;
(2)当供水输配水管网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供水企业应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闸门、抢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减少并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彻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间,供水企业通过供水调度或用送水车等方式向停水区送水,确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对供水设施(含二次供水设施、自建供水设施等)遭人为投毒引发的水质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发的水质突发事件,产权单位和用户应及时报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储水,对被污染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经取样分析化验,水质合格后,恢复供水。停水期间,供水企业用送水车送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应急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水厂事故、输配水管网事故、电力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导致城市大面积停水,各应急队伍应按各自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决各类事故,并使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企业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源分配计划,制定供水调度方案上报供水主管部门,针对停水区域和水厂分布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厂提供源水,导致各水厂停产,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应及时启用城市地下水,并积极组织调配桶装水和瓶装水供应,解决必要的饮水问题,同时,应加大、加强节约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须应采取限时、限量、分片供水等应急措施。
5.3发生漏氯事故的应急处理
(1)自来水生产用氯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几个环节,发生大面积漏氯应采取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原则;
6.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六
一、《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资质证》(以下简称“《资质证》”)申办所需的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1、《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简介;
4、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7、系统质量管理制度(原件及复印件);
8、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9、技防系统业绩证明(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合格证或者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质证》的申办:
1、各级公安机关技防办从2010年5月1日后开始受理《资质证》办理申请。
2、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直接向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技防办”)申请办理。
3、其他从业单位向所在市(州)公安机关技防办提交申请,由所在市(州)公安机关技防办初审,省公安厅技术办批准并颁发《资质证》。
4、四川省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协会于2010年4月1日后不再办理《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资质证》。持《四川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资质证》的从业单位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各地公安机关或者省公安厅技防办换发《资质证》。
5、省外单位在我省承接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等相关业务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原件验证后退回)到省公安厅技防办登记备案: ① 《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 企业概况;
③ 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证明公函(原件及复印件);
⑤ 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驻川办事机构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⑦ 技防工程管理、维护保障措施和制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质证》等级划分:
《资质证》的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待定级,具体划分条件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
四、《资质证》换发和变更:
7.构建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 篇七
目前我国财政体制中应对公共危机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各级财政的危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一是从危机处理机制来看, 危机发生后, 从危机的预警、资金筹集到财政政策手段的运用, 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持和制度化保障, 各级财政基本上仍然延用的是计划经济下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至上而下的危机处理办法。一方面, 容易导致一些财政政策和财政行为不透明、不规范, 不符合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另一方面, 使各级财政在危机处理中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 公共财政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二是财力不足特别是地方财力不足;目前, 由于各级财政尚未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基金和应急预算制度, 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主要依靠年初预留的财政预备费。而按照我国《预算法》规定, 各级财政的预备费为本级政府年度预算支出额的1%—3%, 应对一般性的自然灾害尚可, 面对像SARS这样大范围的突发事件就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应对。更有甚者, 由于地方财政的紧张, 预备费的提取仅仅是形式性的或根本没有提取。这是由于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虽然大大增大了中央政府的可控财力, 强化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但由于地方财权上交但地方责任并没随之调整, 反而越来越多, 从而导致地方财政特别是中西部地方政府财政的窘境和无奈, 面对越来越频繁出现的大大小小的公共危机地方财政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在突发事件面前, 迅速建立起一套合理、高效的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 构建完整的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更新观念, 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首先要更新观念, 提高认识。从财政发展战略来看, 最重要的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 这是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必不可少的;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分析, 最重要的是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 它蕴含于财政运行的整个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因此, 风险管理意味着整个财政管理模式的转变, 也就是说, 财政管理要以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为出发点和归宿。从而从思想上重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必要性, 突发事件不会天天有, 但应急反应机制不可一日无。
二、建立公共财政危机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危机预警机制, 对公共危机状态及其变化过程中的政府收支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反馈, 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的流动过程, 企业、单位和居民等各行为主体的反应, 以提高政府与社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异常情况的应变能力。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评价体系包括四个方面:1、根据财政收入增长率、主要税种的增长率与原预算的契合程度, 以及增长趋势, 建立财政收入汲取能力评价标准, 2、根据财政支出增长率与原预算的契合程度, 以及增长趋势,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3、根据财政赤字、赤字余额、赤字率及发展趋势建立赤字控制评价标准;4、根据国债发行量、债务余额、国债负担率、国债偿还率及发展趋势建立国债控制评价标准。通过对四个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后, 把财政运行的不同状态分为若干安全级别进行甄别, 从而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从具体操作上来说, 如果某项评价标准到达一定限额时, 即触发预警系统, 政府财政部门将自动启动应急预算或动用预备费, 激活整个应急反应机制。
三、完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
1. 增强预备费的稳定功能, 实行基金式管理。
预备费是最常规的应急手段, 对于数额不大的突发性支出, 一般运用预备费即可解决。在公共危机的初始阶段, 预备费是首位的应急手段, 只有当危急状态超出了预备费的能力时才需要动用其他的应急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 预备费这个应急手段的强弱决定了是否需要启用其他应急手段, 以及其他应急手段启用的时间。在预备费很少的情况下, 可能一有风吹草动就需要全面调整预算, 这不利于财政运行的稳定, 而且由此带来的操作成本也很高。因此, 强化预备费的功能就显得很有必要。但我国现行的年度预备费制度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实行年度预算, 可支配金额限于《预算法》规定的比例 (甚至不足额提取) , 一旦重大应急事件发生, 预算储备费常常不足;2、政府一般会在年底加快预备费余额的消耗, 导致预备费使用边界的模糊, 支出约束软化。为缓和以上矛盾, 建议一是在《预算法》修改以前, 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提取预备费, 而不论预算是赤字还是盈余。二是对预备费实行基金式管理。每年安排的预备费, 在当年没有突发性支出的情况下, 或者用于突发性支出后的余额, 不得用于其他预算开支, 应进入预备费基金。在性质上, 预备费基金属于风险准备金, 与银行的准备金功能类似。三是扩大预备费基金的来源, 如预算盈余、预算超收收入, 原则上应进入预备费基金, 不应用于追加其他的预算支出。
2. 建立政府间财政补偿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初步建立了适度分权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做了原则性划分的基础上, 按税种粗略划分了各级政府的收入范围和可用财力。这场以集中财权、下放责任为主要特征的体制变革, 确实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可控财力, 强化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然而, 与中央财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一级财政的窘境与无奈。像SARS等重大流行性疾病, 一旦由于地方财力, 物力的不足而无法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援等原因而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的话, 就会迅速演化为全国性公共风险。而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是否顺畅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施政能力, 公共应急财政的投入不能各自为政, 中央、地方财政应该上下一体、相互协调, 中央政府应当妥善处理地区之间的财政关系, 在平时应加大对这些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力度, 地方财政之间要加大横向联系, 相互渗透、实现应急资源储备共享。建立起政府间财政公平补偿机制, 同时应加快建立公共危机应急转移支付制度, 一旦某地区发生公共危机而地方无法自行承担时, 应迅速启动应急转移支付制度, 利用中央政府拥有全国性的强制分配权, 具有在非常时期快速集中动员和调度公共资源的巨大能力做到“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 从而把危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3. 构建社会、民间资金应急筹集机制。
政府在实施公共财政供给的同时, 平时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 提倡公民发扬互助精神, 呼吁企业、民间团体、公民之间相互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社会氛围, 同时应完善和公开社会资金捐助渠道, 通过民间资助, 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等方式, 并形成制度化。在面临危机的时候, 能及时, 有效的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 弥补公共财政供给的不足。如在抗击“非典”中, 众多企业捐款、捐物、做到群防群治, 防微杜渐, 从而使疫情得到了快速有效的控制。
四、建立应急预算制度
建立应急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的核心环节, 其内容是公共危机状态下的公共收支安排, 包括可能的突发性支出和应急的收入来源。应急预算的编制应建立在深入分析和谨慎评估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突发性支出基础上。应急预算的性质应属于预案, 平时正常状态时编制, 在公共危机来临时启动。在形式上属于滚动预算, 每年编制, 根据情况变化滚动修改。一是各级政府应编制两套预算, 一套为平时状态下执行的正常预算, 另一套为专门化解公共危机的应急预算。二是应急预算应与预警机制相对应是多级次预算, 级次的划分根据危机风险程度来决定。
五、建立执行、事后监测评估机制
当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启动后, 其直观的表现就是财政资金、物资的具体流动, 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 而资金、物资的实际使用效益如何, 政策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如何, 就需要建立专门的执行监测评估机制, 对用于危机的财政资金、物资, 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门监控, 评价其使用效果, 并根据公共危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 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对危机发展进程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而提高整个应急反应机制的效率。同时在危机过后, 需要对危机处理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 并对应急预算进行相应的修订, 作好下一轮的化解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
六、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公共财政的应急应机制的启动必须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应急机制自然是突破常规, 但这不等于不要“规矩”, 而是在危机状态下建立一种新的“规矩”, 对各个法律主体在公共财政方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做出新的规定, 这样, 一方面可提高应急反应机制实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提高约束力, 另一方面, 与其他法律相衔接, 避免操作规程中的法律障碍。
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 还面临着许多问题, 难以一蹴而就, 要找准突破口和结合点, 扬长避短, 少走弯路才能尽快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 构筑防范公共危机的防御之墙。
摘要: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是典型的公共产品, 政府理应是这项公共产品的投入主体。本文旨在通过对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预警机制、完善资金保障等方面对构建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给出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思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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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八
《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当前,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处在关键时期,《条例》的公布施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起,成为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打赢非典型肺炎防治这场硬仗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家电等132种商品首批强制认证5月1日起必须贴3C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包括家电、汽车在内的19类132种商品一直以来使用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标志)都将被一种新的质量标志所取代,即CCC标志,它的中文名称叫做“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保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贸易的发展,它是和国际接轨的一项规范和健全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措施。5月1日起,这132种商品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这也就意味着,到5月1日,这132种商品还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还没有加贴3C标志,就不能出厂、进口和销售。
经过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获得统一的认证证书和代表中国强制认证的“CCC”标志。
这次的3C强制认证工作中,国家认监委一共指定了76家。据国家认监委最新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有两万多家国内外企业拿到了“3C”的产品的认证证书,占需要通过产品认证企业的70%以上。
新政策:申请科技项目要定知识产权目标
今后凡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都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
虽然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意识有所提高,但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具体措施,责任落实也不到位;在科技计划实施中缺乏一支既懂科技又懂得知识产权的专门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管理在制度和实践上没有实现有效结合。
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共有16条,其中指出:各类科技计划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明确提出技术指标要求的重点领域,应委托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包括主要国家和地区、主要研究机构和企业等)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制定发布指南的依据和确定项目研究开发路线的参考,避免研究开发的盲目性和重复;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事务,有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专门经费,并为应用开发类申请项目指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调员。
我国失业新标准出台工资低于当地低保视同失业
“就业”与“失业”概念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新界定。
“就业”与“失业”的一般概念。
1.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2.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以下列形式实现就业的,均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人数:
1.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享受了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4.未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已从事比较稳定的(如三个月以上,具体由各地定)有合法收入的劳动,并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九
下附应急预案全文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2.2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2.3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2).CN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4.监测预警 4.1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4.2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4.3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4.4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4.5预警响应
4.5.1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4.5.2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2)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小组;(3)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4)要求相关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4.6预警解除
部应急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权限重新发布;经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风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黄色、蓝色预警后,应及时向部应急办报告。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分别对应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5.2先行处置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尽可能减少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的证据。5.3启动响应
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由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启动,由部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
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应急办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部应急办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部应急办工作;视情在部应急办设立应急恢复、攻击溯源、影响评估、信息发布、跨部门协调、国际协调等工作组。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部应急办。5.4事态跟踪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事发单位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监测,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处置进展情况、相关舆情报部应急办。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立即了解自身网络和系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事态跟踪研判。5.5决策部署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领导小组或部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紧急应对措施,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和原因,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对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要求事发单位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用户减轻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减轻危害的措施。
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况由部应急办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提供支援。视情况向外国政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协助。
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突发事件情况,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部应急办同意,各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中需要其他区域提供配合和支持的,接受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可报请部应急办予以协调。5.6结束响应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结束,并报部领导小组;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结束,并报部应急办。6.事后总结 6.1调查评估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经过、责任,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汇总并研究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按程序上报。6.2奖惩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基础电信企业有关情况纳入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7.预防与应急准备 7.1预防保护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7.2应急演练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要积极参与电信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并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情况要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7.3宣传培训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应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面向本单位员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竞赛。7.4手段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建设统一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汇集、存储、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单位规划建设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7.5 工具配备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应加强对木马查杀、漏洞检测、网络扫描、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鼓励研制开发相关技术装备和工具。8.保障措施 8.1落实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8.2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手段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开展。8.3队伍建设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等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应急队伍,提升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支持网络安全企业提升应急支撑能力,促进网络安全应急产业发展。8.4社会力量
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从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选拔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形成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库。8.5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建立国际合作渠道,签订国际合作协议,必要时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鼓励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电信主管部门备案。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解释。9.3预案实施时间
10.公共安全应急指南 篇十
运输及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道路旅客运输突发灾难性事件应急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方正县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事件主要包括营运客车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客运站、客运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利用营运客车、客运站进行恐怖活动;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凡发生上述事件的,本预案自行启动,按此预案立即组织施救处理。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时间。县站、乡镇分站、运输企业和客运站都要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义务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立即向事发地和车属地运管(机构报告。由事发地和车属地运管机构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报告,向哈市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报告应在10小时之内,向交通厅和运管局报告应在12小时之内。事件处理结束后,事发地运管机构应形成书面材料按上级要求的时间上报。
(二)报告内容。非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事件原因的初步认定,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车辆的车型、车牌号,核定载客定额,载客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认定,事件原因的初步判定(仅限于事故现场),救援情况,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般事件由当地运管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重大事件上报 运管局。
应急处理总的原则: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基本程序:首先抢救伤员。接到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急救中心120出动,同时报告公安110。
(一)营运客车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
1、司乘人员应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或车主,积极组织疏散旅客,指导旅客开展救援,并向过往车辆、行人以及附近的住户、单位求救,单位或车主要按照客车张贴的监督电话向车地运管机构报告,由车籍地运管机构通知事发地运管机构。
2、客车驾驶员应将客车熄火,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协助乘务员救援和疏散旅客工作。
3、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运管人员如在途中发现营运客车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4、事发地运管机构、事发单位或车主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度指挥车辆输送旅客,协助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客运站、客运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处理程序
1、客运站、客运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现作人员应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灭火,打开站(场)内所有消防疏散通道,组织旅客、车辆有序撤离。
2、事发地运管机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将客运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发车站点,输送滞留旅客。
(三)利用营运客车、客运站场进行恐怖活动的应急程序
1、驾驶员要寻求报警,尽量分散恐怖分子注意力,拖延时间。
2、客运站要设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以便第一时间内发现站内的恐怖事件。
3、恐怖事件发生后,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的处理程序
1、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发生后,当地运管机构要按照行业政策和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运用各种措施、方法、手段防止事态扩大化,使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小程度。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现场的协调解决工作。
2、发生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道路中断1小时以上或严重影响到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时,当地运管机构要按照要求向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管局报告。
四、应急车辆保障
(一)公务用车。应急预案启动后,总站车辆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二)营运车辆。应急预案启动后,就地优先征用事件发生地所在的营运车辆,如数量不够,可征用其它县市的营运车辆,所需费用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应急预案结束后统一支付。
(三)其他车辆。如应急事件需要,可借用其它车辆,所需费用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应急预案结束后统一支付。
五、应急通讯保障
(一)电话联系网络。总站、分站保证上班期间有人接听电话。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 机。
(二)传真网。总站、分站做到24小时开机,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传真件。
六、组织领导
方正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宋洪飞 *** 副组长:吴士友 *** 谢玉福 *** 成 员:纪兴辉 *** 于长江 *** 齐占东 *** 张延臣 *** 李景玉 *** 杨宏宇 *** 李京伟 *** 杨晓明 *** 张崇华 *** 王 巍 *** 王金才 *** 吴佳音 *** 王艳敏 *** 闫忠辉 *** 丛殿涛 *** 于长忠 *** 张春生 1379623600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特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要临时指定专人负责。
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延臣(兼)*** 成 员:杨宏宇 *** 杨晓明 *** 联系电话:57118440 57118874 各运管分站要成立相应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通讯联络、调度车辆、疏散旅客等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事件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责任追究
对紧急事件实施救助,是运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本预案启动后,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贻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处。运管人员要取消执法资格,清出运管队伍;从业人员取消从业资格;营运客车取消经营权。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方正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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