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措施(共12篇)(共12篇)
1.盘点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措施 篇一
儿童意外烧伤后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意外烧伤的发生率非常高,尤其是儿童更易发生。小儿发生严重烧伤或烫伤后如果治疗处置不当,常会出现严重的瘢痕,引起损伤部位的功能障碍及难以纠正的挛缩畸形。为防止意外烧伤,除在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保护和防护教育外,家长还应掌握一些早期自救的方法。为此,254医院的健康专家姚庆君主任向大家介绍几种烧伤后的自救方法――
一、尽快给烫伤部位实施冷疗,最大限度地减轻损伤。冷疗是指用温度较低的水对烫伤部位冲洗降温,一是能减轻热力导致的继续损伤,二是能抑制血管的早期炎症反应,减轻肿胀与疼痛,减少因肿胀而引起的继发性缺血缺氧性损害。有自来水的地方可直接用自来水进行冷疗,对无自来水的地方或不方便冷疗的部位,如头、面部等,可采用湿毛巾冷敷或用水盆间断性地浸泡等方法进行冷疗,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目的是降低烫伤区局部的温度。对于烫伤面积比较大的小儿,可一边对重要部位进行冷疗,一边向医院转移,以免因冷疗带来休克,危及患儿的生命。
二、保护创面的完整性,使创面损伤不要加深。烫伤发生后表皮组织已坏死,但这层坏死的组织在损伤早期对深部组织具有保护作用,不要因惊慌失措及搬动引起表皮剥脱。冲洗去掉创面的污染后,可简单用衣物或布单加以保护。
三、不要相信土方、偏方,不要到没有医疗资质的机构进行治疗,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进行综合处理,避免创面的进一步损伤,促进创面愈合,最大限度地恢复功能与外形。对于早期未能及时到专业医院治疗、且已出现伤口不愈或感染的患者,更应尽早前往正规医院,针对全身及局部进行处理,需要手术治疗的必需尽早接受手术治疗,以预防严重瘢痕增生及引起畸形的发生。对于瘢痕已愈合的小儿烧伤者,也需到正规医院就诊,以免因瘢痕挛缩、皮肤相对缺损,在小儿生长过程中导致骨、神经、肌腱畸形生长,失去修复的最佳时机。
儿童意外烧伤后如果能够及时处理的话,可以把伤害降低30%左右,对后续的治疗效果起到非常明显的作用。
2.盘点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急救措施 篇二
1流行病学特征
1.1男童的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女童
有研究表明[4], 创伤性伤害的男女性别比大概是3∶2, 而跌落伤的性别比则是2∶1。美国调查显示儿童意外伤害男女性别比为1.53∶1[5]。爱尔兰儿童意外伤害的男女性别构成分别为66.1%和33.9%[6]。澳门地区儿童意外伤害男女比例为2.44∶1, 我国中小学生儿童意外伤害男女比例为 (2.05~3.34) ∶1[7]。综上, 研究均认为男童更易发生意外伤害, 且随年龄增加逐渐增大。究其原因可能与男孩生性好动、活动频率高、范围广、喜爱尝试新鲜事物和爱冒险的个性有关。
1.2家是儿童伤害发生最多的地方
黄兆胜[8]研究发现2~4岁组儿童伤害56.94%发生在家, 公路/街道占24.71%, 这与邵丽文[3]的调查结果相同。家是儿童、家长认为安全而又容易发生伤害的地方, 因此, 家长应对容易引起儿童伤害的因素予以重视。
1.3儿童意外伤害常见的原因
浙江省2007年的监测结果显示, 受伤原因前几位分别为:交通伤、跌伤/坠落伤、钝器伤、硬物击伤[9], 这与欧丽君[10]对宁波儿童的调查结果类似。有研究显示[11], 5岁以下儿童, 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化, 致伤原因和类型也在发生不同的变化, 排在前3位的致伤原因依次是烧 (烫) 伤占19.04%、跌 (摔) 伤占16.55%和锐器伤占14.41%。总之, 伤害最严重的是由于跌倒和坠落引起的挫伤擦伤及锐器刺伤等开放伤。分析其原因与小儿自身的防范能力不强, 家庭和托幼机构的教育、管理及看护不够有关。
1.4儿童伤害与季节有关
武汉市向兵[12]的调查结果显示儿童意外伤害以秋季多发, 夏季次之。在夏秋季节, 尤其暑假期间, 农村家长重点要预防儿童溺水, 城区家长重点预防孩子车祸和坠落。有研究表明[11], 溺水、交通意外亦容易导致车祸和坠落。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家长放松警惕, 允许小儿从户内走到户外, 增加了接触水 (粪) 池、水井和在河边玩耍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因为城镇经济发展、交通发达, 小儿在公路旁玩耍的机会增多, 而看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 小儿不能及时规避危险, 导致此类意外伤害增多。
2 2~5岁儿童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分析
2.1儿童自身因素
2.1.1生理因素
儿童发生意外伤害与自身的生理发育密切相关。2~5岁的儿童生理功能发育尚未完善, 骨骼弹性大而硬度小, 所以, 不易骨折而易变形;肌肉发育尚未完成, 呼吸器官娇嫩, 呼吸道的黏膜容易受损等生理发育特点, 极易发生吸入性窒息、跌落伤等意外[13]。
2.1.2心理因素
儿童易发生意外伤害与心理发育程度密切相关。有研究结果显示[14], 气质、情绪、性格与意外伤害的发生密切相关。儿童气质与生俱来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个性特征, 是儿童在日常生活表现出的行为反应方式[15]。主要表现在行为、速度、强度、灵活性和指向性等方面。Thomas和Chess将儿童气质分为3种类型:难养型气质、易养型气质、启动缓慢型。其中, 难养型以生活不规律, 对新的事物和陌生人退缩, 适应较慢, 易导致行为问题, 从而易发生意外伤害。另外, 情绪是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表现, 美国明尼苏达州大学对托儿所儿童调查研究发现, 情绪不稳、粗暴易冲动、大胆冒失、好奇心强, 富有冒险心理, 遇事有强烈的情绪反应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儿童[16]。最后, 性格常被认为是影响人态度、行为、思维方式及应对方式的关键因素。赵海萍[17]等研究显示外向性格较内向儿童易发生意外伤害。如, 冲动、任性、鲁莽、大胆冒失、易兴奋、 不稳定的外向性格的儿童易产生过激行为, 这类儿童精力充沛, 自我个性意识较强, 与社会环境接触较频繁, 情绪波动大, 好奇心重, 常忽略关注周围状况, 意外伤害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儿童。
2.2家庭因素
文献分析发现, 父母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以及婚姻状况都与儿童的意外伤害密切相关。
2.2.1监护人年龄因素
李丹[18]在其调查中发现年轻的父母为主要监护人的儿童更易发生意外伤害, 发生意外伤害的儿童平均年龄为2岁, 反映年轻父母对伤害提防意识较弱、缺乏看护经验。郑轩[19]调查发现年龄大于30岁与小于30岁的母亲相比, 在看护儿童时意外致死率会减半。瑞典的一项调查研究表明[20], 母亲越年轻, 其子女发生意外伤害的危险越大。尤其是未成年母亲, 其子女意外伤害发生的相对危险度是成年母亲子女的3.5倍[8]。
2.2.2家庭收入因素
研究表明, 不同地区低收入家庭中儿童的致命和非致命损伤比例较高。可能与收入引起的不同的危险暴露情况、健康促进因素和社会环境有关。我国有研究显示[21], 某些意外的发生率在高收入家庭偏高, 可能与父母无瑕照顾有关。
2.2.3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是儿童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 据全球儿童安全网络发布的最新针对学龄前儿童的家居用品安全专题调研报告中显示, 超过60%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中, 近80%的家长表示不清楚如何对家居用品进行安全检查。陈蓉研究发现, 厨房及卫生间是儿童居家伤害高发场所, 主要包括:儿童对复杂设施的吸引力, 洗洁剂及消毒用品摆放不当, 家电使用完未及时断电, 浴室未设防滑垫等居家危险因素。其中, 电线缠绕、桌角缺少保护套, 对2~5岁儿童易发生跌倒性伤害密切相关。因此, 家长要清楚认识家中隐藏的各种危险因素, 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如, 对容易引起儿童伤害的家具和设备要加强防护措施, 定期进行家居用品的安全检查等。
2.2.4父母的文化水平
儿童意外伤害与父母文化程度有关, 而文化程度与卫生知识水平及安全意识有关, 父母文化程度较低可直接影响父母对子女的安全卫生教育, 如, 有些家长对儿童的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强调“小心”上, 并不能对孩子进行系统的危险教育[22]。杨汉军[23]等人调查发现, 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职员、工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意外伤害发生率明显高于受教育程度高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干部子女。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更易发生意外伤害, 其原因可能与其儿童自律性差、缺乏专人看管有关。因此, 提高父母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对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有重要意义。
2.2.5父母的婚姻状况
父母的婚姻状况是否良好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有着巨大的影响。罗斯曼[24]调查发现, 单亲家庭孩子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 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所受到的意外伤害相对少于与继父母、 单亲、祖辈和亲戚朋友在一起生活的孩子发生意外伤害的概率少6~8个百分点。因此, 维持良好的婚姻状况对规避意外伤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意义。
2.2.6其他因素
子女多同样是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因素。尤其在农村, 由于子女多, 父母为忙于生计而由年长的儿童照看弟妹或根本无人照看, 容易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家长教育方式多为放任或者关心不够, 变化无常的事件较容易引发孩子意外伤害[3]。
2.3社会因素
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与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澳大利亚、悉尼调查表明, 社会经济状况与儿童意外伤害病死率成负相关[25]。良好的社会经济状况可以大大降低意外伤害的发生。全球每天有2 000多名儿童死于各种意外伤害甚至残疾, 其中95%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发展中国家[26]。而意外伤害的发生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和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更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3结语
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的特征明显, 且影响因素较多, 既有外部因素, 也有其内在规律。2~5岁儿童智力发育迅速, 接触社会事物渐多, 且缺乏自觉地防护心理和安全防范意识, 极易发生意外。研究者从儿童自身、家庭和社会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预防儿童意外伤害任重道远。如何帮助监护人有效地规避儿童意外事件的发生是当前研究的重点。通过分析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建议:首先, 要从父母做起, 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谨慎的生活态度, 培养孩子的个人安全素养, 将伤害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其次, 全社会应高度认识、关心儿童的安全问题, 加强安全防范与看护责任的推广, 加强各种安全设施的建设, 减少环境中隐患和危险因素。总之, 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控制是一项长期、 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相互配合, 以降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摘要:目的 研究国内儿童意外伤害的现状及影响因素, 为减少和规避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提供参考建议。方法 运用内容分析法, 对国内2010—2015年发表的534篇儿童意外伤害研究文献进行综合分析。结果 儿童意外伤害男高于女, 家是儿童伤害的多发地, 且儿童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与儿童自身、家庭和社会有关。结论 儿童意外伤害的特征明显, 影响因素较多, 预防与控制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相互配合, 以是降低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3.小儿几种意外伤害的急救 篇三
骨折 首先要判断有无骨折:1软组织肿胀,皮下瘀血较多,应考虑局部有骨折之可能;2骨折移位后局部会发生变形,3骨折后局部压痛最明显且集中;4骨折后因肢体失去连接与支架,功能障碍明显。
如已骨折,不要急于脱去骨折部位的衣服、鞋袜,也不要随便搬动揉擦,以免加剧损伤,如折断的骨头已露出体外,千万不要送回去。因为暴露在体外的骨折端已污染了各种病菌,容易发生感染,也不要往伤口上撒止血药粉,甚至烟灰一类不洁物,不然,不仅会给医生的处理带来麻烦,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伤口污染严重,可用冷开水轻轻冲去伤口上的脏物,再用一块干净湿纱布或手巾盖上,速送医院治疗。这一切动作都要谨慎、轻柔、稳妥,尤其是患儿脊椎骨折更要注意,不能让他走路、弯腰,也不能用軟担架护送,不然折断的脊椎骨会刺伤脊髓而引起截瘫。
其次,如骨折端已刺伤血管,引起大出血,应立即用止血带止血后再送医院。上肢出血可扎在上臂上1/2处,下肢出血,则扎在大腿中上1/2处,并注意每隔1小时把止血带放松一下,以免造成肢体缺血坏死。
闻脑损伤 颅脑损伤包括头发、颅骨、脑组织损伤,其病情特点是多变、易变、突变,因此,必须严密细致地观察病情,不失时机地进行抢救。凡伤后昏迷短暂即恢复清醒者,表示损伤不严重,医学上称为“一过性意识障碍”,恢复后不会影响智力。如意识障碍昏迷逐渐加深,则说明颅内血肿或有较严重脑挫损伤。
再从呼吸观察,颅脑损伤后呼吸变慢而浅,但规律仍正常,一般短时期内即能恢复正常,反之,如呼吸继续减慢而深,并出现不规则呼吸,头痛及频繁呕吐,则提示颅内有血肿或出血之可能,脑损伤严重。呼吸若突然变慢或停止,而瞳孔散大,都表明有后颅窝血肿,枕骨大孔疝形成,要立即进行手术抢救。孩子颅脑受到损伤后,应让其绝对安静休息,减少活动。如抢救休克,头部应垫高15°,如脑脊液自一侧鼻耳漏出,或耳出血者,头部应偏向漏液或出血一边,切忌用棉球堵塞或冲洗,应以无菌干棉球轻轻拭去,并任其流出,经常更换敷料即可,以避免细菌入颅内。根据情况,头部也可冷敷。然后要尽快用担架送医院抢救,途中应尽量减少晃动。
眼伤 被小刀、毛线针、树枝刺伤或划伤眼睛,可致穿通伤,使眼球部分破损,或全层破裂。这种外伤出血不多,但有水样物流出。这时不可扒开眼皮或用力压_迫眼部,或加压包扎,因为任何外力都会使眼内容物被挤出眼球,这样会造成失明。应该保持局部清洁,但不必还纳已脱出的眼内容物。以避免感染。可用一块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盖眼,速送医院救治。
如为急速散射金属、木屑、玻璃碎片溅入眼内,可致角膜受损,乃至击穿角膜或巩膜,此时会伴有剧痛、怕光、流泪,要除去这类尖硬异物,应求助于医生,千万不可擅自处理。
如被蒸汽、热油或石灰、火碱、氨水等化学物质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冲洗时要扒开上下眼皮,使冲洗液进入眼皮内深部,此点至关重要,如果化学物质滞留在深部组织未及时冲洗干净,等到医院再处理,眼损伤已形成,再治疗就困难多了。
烫伤 孩子烫伤是常有的事。烫伤后应立即用冷水冲洗,或浸在冷水中,可减轻疼痛。然后涂点紫药水即可,如燙伤严重,真皮受损,已起水泡,就应注意保护伤处皮肤完整,不要自行挑破水泡,对烫伤创面应加保护,不乱涂药液或其他东西。要用干净毛巾或被单盖好,速送医院治疗,对大面积烫伤,病情危重,复杂多变烧伤者,应重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如体温突然上升至39~41℃(肛),上升前伴有寒战,则应采取降温措施,多给开水,警惕败血症的可能。
4.小学生常见意外伤害的急救常识 篇四
据最近的全国抽样调查,0~14岁儿童死亡中意外死亡为第一死因。意外伤害不仅给受伤者本人带来生活和心理上的严重后果,而且给家庭生活头上阴影。如果独生子女遭遇无法挽救的意外伤害,对家庭的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因此,小学生及其家长也应当了解怎样预防意外伤害,一旦发生后如何进行急救的卫生知识。
一、小学阶段儿童容易发生哪些意外伤害?
1.在家庭内常以烫伤、药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为主。2.在家庭外,由于活动范围广,发生率相应增加,且较严重,如交通事故(外出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溺水(游泳时不注意安全)、严重外伤(体育活动时不适当的锻炼和过量运动)及毒物中毒(饮食不讲卫生,零用钱卖小摊点上的东西吃)等。
二、怎样预防药物和食物中毒?
小学生发热、感冒、腹泻,应在一生指导下用药。切勿擅自自己服用,更不能将成人的药随便服用。服药前要认真核对药瓶标签、用量及服法,对过期、变质、标签不清的药品切勿服用。特别注意将外用药误当内服药服用。
家长应将一切药品妥善保管,不让儿童随便取道而当作糖丸误服。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别存放。日常用的灭虫、灭蚊、灭鼠等剧毒药品,更要妥善处理,切勿使儿童接触。要注意饮食卫生,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不能食用。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带皮的水果最好是用刀将皮削掉再吃。一些小水果如葡萄、草莓、杨梅等用洗洁精洗净,再以自来水漂洗干净,随后用沸水烫泡一分钟左右;或用淡盐水浸泡5~10分钟,然后取出用冷开水冲淋等。
误食毒物引起食物中毒,首先出现的症状大多为呕吐、腹痛、腹泻,一般不发热。也可表现为惊厥、昏迷。突然发生上述症状而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者,应考虑油中毒可能,在送往医院之前要作以下紧急处理。
(1)迅速弄清是何种毒物引起的中毒。包有糖衣的药丸最易被儿童误服。应迅速检查学生的口袋、书包、文具盒等,是否有野果等一些想象不到的毒物存在。找到后应予以保留,以备去医院时交给医师作参考。
(2)催吐:可用匙柄、筷子或手指刺激咽后壁使之呕吐。注意保留催吐物和吐出物用作化验)。如果儿童神志不清及因腐蚀剂、油剂中毒则禁用催吐。(3)急送医院。
三、体育活动前后要注意什么?
1.准备活动:每次体育活动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活动。因为在运动开始前,内脏的活动尚处于低水平,如果突然剧烈运动,有的儿童会发生脸色苍白、心跳加快、头晕目眩等现象,有时甚至发生意外。因此必须先做做四肢的伸展和跳跃等活动,逐步增加运动量。2.内容宜多样:年幼儿童在运动中不宜长时间集中做某一项目,这样容易产生疲劳。因此,练习强度宜小,内容宜多样,活动时间不宜过长,休息次数可多些,以进行基本技能锻炼,如调、跑、平衡、游泳等活动及儿童广播操为主。
3整理活动:体育活动停止后,不能马上坐下或躺下休息,特别是剧烈运动后,因为肌肉运动停止,上下肢静脉不能很快地把血液送回心脏,而此时心脏仍保持高度活动水平,4.餐后不宜立即活动:餐后立即活动不宜于消化,有时会出现腹痛或呕吐。
5.运动后不宜立即进食:运动是体内血液比较集中于四肢肌肉,肠胃道处于相对缺血和抑制状态。故一般运动结束后应休息30分钟,胃肠道恢复正常状态,方可进餐。
四、体育活动外伤时怎么办?
体育活动时不适当的锻炼和过量运动,会引起外伤,甚至骨折。儿童一旦发生外伤出血,现场处理十分重要。如伤口小、出血少的小伤,只要洗净伤口、消毒后涂上红汞(红药水)即可,不必包扎。较大的伤口,应在局部清洗消毒后,涂上红汞或止血药物,再用消毒纱布包扎。如果出血量大,出血速度快,应在止血包扎后立即送医院。对于外伤血肿,有时为了解除孩子的痛苦,用手去揉头部血肿处,结果越揉头皮血肿越大,出血越多,疼痛也越厉害。正确的方法是立即从冰箱中取出冰块,用布包后敷在血肿处,可以减少皮下出血。如果没有冰块,用冷、湿毛巾冷敷也有助于止血。
儿童受伤后,首先要肯定是否有骨折。骨折的诊断有6个要点:①有典型的外伤过程;②局部疼痛;③功能障碍;④肢体肿胀(血肿);⑤出现畸形;⑥活动异常。
发生骨折后现场处理非常重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就地检查:迅速而又动作轻柔地检查全身情况,特别注意油物昏迷及休克。
2)迅速止血:开放性骨折常伴有出血,必须及时控制。3)伤口处理:开放性骨折一般应止血包扎,创口内切忌填放不洁之物,也不宜放消炎粉、止血粉、油膏等,以免造成清创时的困难。如果骨折端外露,一般不作回纳,作紧急包扎后,简单的局部固定后转送到医院处理。
4)固定:目的为限制断骨活动。器材选择应就地取材。5)运送:搬运时动作要轻、柔、稳、速。
要重视头部外伤,尤其当时有短暂的神志昏迷,以后及清醒。要严密观察24~48小时,在此阶段内一旦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送往医院,以免贻误诊治时机,防止悲剧发生。
五、鼻子碰伤出血怎么办? 鼻出血时千万不要惊慌。首先让同学安静坐下,头部稍向前低,嘱同学将流入口中的血液吐出,以免咽下后刺激胃部引起呕吐。老师用拇指、示指仅仅捏住鼻翼两侧压迫10~15分钟,并在儿童的前额和鼻梁上放一块冷毛巾,可使血管收缩减少出血。大多数壁出血用上法均能止住。如果松指后仍有出血,可用干面球蘸0.5%麻黄碱或肾上腺素也塞入出血侧鼻腔,待血止住后,嘱同学2~3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如果仍止不住血,应速去医院由专科医生处理。注意切不可在出血时将头抬起往后仰,试图不让血液从鼻孔流出,结果可使血液流入胃中,然后在呕出。这样做无助于止血,而且不易判断是否还在继续出血。
对容易出血的儿童,可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应多喝水,多吃蔬菜和水果。在干燥的季节可在鼻腔内经常涂一些金霉素或红霉素眼膏,以保持鼻粘膜滑润,戒除挖鼻孔的坏习惯;晚上盖被不能太多,太热后血管扩张容易出血。疑有全身性疾病应积极治疗。
六、怎样处理眼、耳、鼻异物?
异物一旦误入人体,应该及时处理,不然会造成严重后果。1.眼异物:大多发生在刮风季节,灰沙、铁屑等都可吹入眼里。异物进入眼内,使同学感到难受,有摩擦感和疼痛感,不敢睁眼,甚至出现怕光、流泪等刺激症状。
对眼异物处理一定要慎重,切勿用手乱揉。如果异物停留在睑结膜处或眼睑与眼球相连接的穹窿处,则异物较易取出。手洗净后翻起上或下眼皮,暴露出结膜的穹窿部,然后用清洁的水冲洗,或用棉签蘸水轻轻沾出异物即可。如果异物嵌顿在角膜表面,应去医院取出,切勿在家中自行操作,否则极易损伤角膜,将来影响视力。2.耳异物:
耳中异物最常见的是水,洗澡、游泳后经常会碰到。应先用干毛巾吸干耳道内的水,或用棉花签轻轻试去吸水,然后头转向患侧,用手来患侧耳朵,用同侧下肢进行独足原地跳,经多次跳后,水会自动流出。切不要用手挖耳!一旦有固体异物进入耳朵,应到医院请专科医生处理,不要盲目用火柴梗或小镊子挖,以免挖破皮肤后感染活跃挖越深刺破鼓膜影响听力。3.鼻部异物:
5.儿童乘车十大意外伤害 篇五
现在很多家长以为孩子出行,汽车代步应该算是很安全的,而武警总医院急救医学中心王立祥主任指出,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生理机能尚未完善,一旦乘车途中发生意外,大多数孩子不具备应变能力,很容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意外一:紧急刹车惯性伤害当遇有急刹车时,儿童颈部极易受到过大的惯性冲力而造成伤害。儿童与成人相比,头部的比例大,致使颈部受力更大;尤其婴幼儿的骨骼更是十分脆弱,其颈部更易受到致命性伤害。家长对策:自驾车时,为孩子准备儿童专用的安全座椅或安全座垫可以有效预防急刹车的危害。
意外二:气囊弹出冲击伤害汽车前排座椅的安全气囊对成人来说是安全的保障,但对儿童来说却非常危险。因为儿童的肌肉骨骼较成年人脆弱得多,气囊张开时的冲击力足可导致儿童胸部肋骨骨折等险情的`发生。家长对策:儿童乘车不宜坐副驾驶位。
意外三:成人怀抱挤压伤害多数家长习惯抱着儿童乘车,殊不知,一个孩子在高速撞击事故当中,产生的冲力相当于一头大象的重量。此种情况下,家长非但不能作出反应保护好孩子,反倒可能对孩子产生挤压,严重者可致孩子内脏出血。家长对策:不要抱着孩子乘车,有条件的话,尽量让孩子自己坐。
意外四:误吸零食窒息伤害孩子乘车时间过长需进食食物时,不要提供孩子颗粒状食物。当车子行经不平的路段或紧急制动时,儿童食用果冻、糖果、小饼干等零食可能误吸入气道,引发气道梗阻窒息而危及生命。家长对策:可采取将孩子抱着倒置过来压肚子的急救法,通过冲击顶压,增高孩子的腹内压和胸内压,将吸入气道的食物挤出来。如果仍不能缓解,家长要赶紧将孩子送到附近的医院。
意外五:肢体外移刮碰伤害孩子自制力和控制力较差,当车窗开启时,不自觉将肢体伸出车外,易被路边树木栅栏刮碰,更为危险的是遭遇同向急驰而来的后方超车刮碰。家长对策:有儿童乘车时,不要随意开启车窗锁,或尽量不要让孩子坐在靠窗位置。
意外六:关启门窗夹击伤害车门开启时如果推不到定位,微微回弹的力很容易夹伤孩子的手指。电动窗的简易操作更可能导致玻璃窗夹伤手指甚至头颈部。家长对策:有儿童乘车的情况时,注意不要让孩子来开门窗,有这类需要时,尽量由家长代劳。
意外七:坚硬物品戳刺伤害孩子手中拿握棒棒糖、玩具枪刀等,一旦汽车变速或紧急刹车,器物极有可能戳伤孩子。家长对策:在车内只给孩子提供毛绒类玩具。
意外八:套用系带勒割伤害由于儿童身高还不够高,如直接使用汽车后座的成人适用的安全带,有可能会使安全带越过儿童的脖子,造成勒伤或割伤。出现交通事故时,儿童还有可能从安全带中被抛出去。家长对策:儿童和成人安全带是不配套的,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车内添置儿童专用的安全增高座垫,这样,孩子坐在专用座垫上,再系成人安全带就比较合适了。
意外九:空调废气中毒伤害冬夏季长时间开启空调会导致车内外空气不能对流,尤其是在汽车停止时,继续运转空调可使发动机排出的一氧化碳聚集于车内;因儿童神经系统发育不健全,故在车内休息、睡眠时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家长对策:长时间行车途中如果发现孩子有精神不振、恶心、呕吐等症状,家长也要首先考虑到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性,同时立即开窗通风。
6.修改后儿童意外伤害应急处理 篇六
1、外伤
儿童外伤,以软组织伤为多见,以肘部、手掌及膝关节处为主,其次是骨折和颅脑外伤。
应急处理:当儿童外伤后,立即用手紧紧压迫受损部位,以减少出血。如果受伤部位是胳膊或腿,建议送医院进行专科诊疗。在发生瘀血后24小时内,应该冷敷或冰敷,禁忌热敷。瘀血24小时后,可以热敷患处,以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加速瘀血消散。
当病儿脊背疼痛疑有脊柱骨折时,应严禁让病儿走动,转运时一定用木板作担架运送。如果让病儿走动、或用绳索等软担架运送、或抱着背着转送,都可能因脊椎的活动而损伤脊髓神经,造成截瘫。
摔破头部应立即将孩子送医院专科就诊,72小时内,密切观察有无恶心、呕吐、嗜睡或烦躁、哭闹等异常现象。家长不要堵住和擦拭从耳、鼻中流出的分泌物,以免脑积液回流会造成颅内感染。
2、烫伤
发现幼儿烫伤后要立即用冷开水或者纯净水冲洗烫伤部位,切忌用生冷水。如果幼儿是穿着衣服鞋袜被烫伤,一定不要直接将衣物脱掉,更切忌用手揉搓烫伤处,而要用剪刀轻轻剪开幼儿的烫伤部位的衣物。
应急处理:Ⅰ度烫伤,要注意避免皮肤破损,以免感染。Ⅱ度烫伤损害到了真皮,大约烫伤30分钟后会起水泡。这个时候可先用冷水毛巾敷,但切记不可涂药膏、酱油等,这样容易污染伤口,因为Ⅱ度烧伤创面无菌要求高,即使到了医院首先也要清洁创面。切忌乱涂药膏或在创面上覆盖不洁的布类,以免引起继发感染。特别提醒:
l)孩子被烫伤后如果发烧,局部疼痛加剧、流脓,说明创面已感染发炎,应及时请医生处理。
2)对于严重的各种烫伤,特别是头部、面部和颈部烫伤,因为随时有可能引起孩子休克,应尽快送医院救治。
3、动物咬伤
现在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孩子与其玩耍时也容易被抓伤或咬伤。6岁以下孩子身形小,一旦被猫狗咬伤,多为脸部和颈部,要尽快送往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
应急处理:小伤口可以立刻用清水和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如果伤口过大,则不宜过度冲洗,防止引起大出血。
4、药品中毒 家中常备药,往往因放置不当,儿童误服,发生意外。如果误服了安眠药、避孕药、抗风湿药等,可引起药物中毒;误服了灭鼠药,可造成死亡;误服了石碳酸,可造成口腔黏膜、喉、食管、胃部灼伤。
7.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 篇七
一、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防范措施:
1.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没收锐利的物品,检查病房的窗户,做好防坠落措施,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2.发现患者有自杀念头时,应即刻通知主管医生,并第一时间联系患者家属,即刻向上级领导汇报。
3.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给予心理疏导。
患者自杀后的防范措施:
1.发现患者自杀,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药品奔赴现场,立即开始抢救工作。
2.抢救无效,保护现场(病房内及病房外现场)。
3.立即通知通知家属及院总值班,服从领导安排处理。
4.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5.做好各种记录。
6.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以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二、患者坠床/摔倒时的防范措施:
1.医院硬件设施配套到位,如地面防滑处理,通道无障碍铺设,病床添加护栏,拖地时快干处理,并设置警示牌提示注意地滑。
2.患者不慎坠床/摔倒,医护人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病情允许时将患者移至患者床上或抢救室。
3.进一步检查患者的情况,如测量血压、判断患者意识、查看有无骨折等外伤情况,安排并陪护患者做相应检查及治疗。
4.认真记录患者坠床/摔倒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5.通知患者家属,告知病情,如有骨折等严重情况,应向医务科汇报(夜间通知院总值班)。
三、患者自行离院时的防范措施
1.患者入院宣教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患者出院前不得擅自离院,并签字。
2.发现患者擅自外出应立即通知病室主管医生及病房护士长。
3.通知医务处和护理部,夜间通知院总值班及护理部值班。
4.查找患者和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自行离院情况,嘱其协助查找。
5.尽一切可能查找患者去向,在院内协助寻找患者、院内不见患者、家属亦联系不上时拨打110报警寻找。
6.患者返回后立即通知院总值班,由主管医生及护士长按医院进行处理。
7.若确属外出不归,需二人共同清理患者用物,贵重物品、钱款应登记,患者家属签收后交其妥善保存。
8.认真记录患者外出及寻找经过于病程记录上做自动出院处理。
四、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的防范措施:
1.立即通知医生及病房护士长,夜间通知院总值班或护理部值班人员,请会诊。
2.同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果患者出现过激行为时,应撤离同室其他患者,立即通知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以免患者自伤或伤及他人。
3.通知患者家属,医患沟签字告知患者病情需要24小时家属陪护,严密观察,并按病情考虑对患者是否采取躯体束缚与行动限制,以防发生意外。
4.专科会诊后如实记录病情,专科进一步治疗。
五、停水和突然停水的防范措施:
1.1 告诉患者停水时间。
1.2 给患者备好使用水和饮用水。
1.3 病房热水炉烧好热水备用,同时尽可能多备使用水。
2.突然停水时,白天与维修部门联系,夜间与院总值班联系,汇报停水情况,查 询原因,及时维修。
3.加强巡视患,随时解决患者饮水及用水需求。
六、停电和突然停电的防范措施: 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电动机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
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及应急电源,以备突然停电;如发生突然停电时,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
通过电话与电工组联系,查询停电的原因。
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七、失窃的防范措施:
1.发现失窃,保护现场。
2.电话通知保卫处来现场处理,夜间通知院总值班。
3.协助保卫人员进行调查工作。
4.维持病室秩序,保证患者医疗护理安全。
八、遭遇暴徒的防范措施:
1.遇到暴徒时,医护人员应保持头脑冷静,正确分析和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稳住暴徒,防止其过激行为。
2.设法报告保卫处和110, 夜间通知院总值班,或寻求在场其他人员的帮助。
3.安抚患者及家属,减少在场人员的焦虑、恐惧情绪,尽力保证患者及自己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4.暴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为保卫人员提供线索。
5.主动协助保卫人员的调查工作。
6.尽快恢复病室的正常医疗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九、火灾的防范措施: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或院内消防中心。
2.根据火势,应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撤离时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以防窒息。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7.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十、地震的防范措施:
1.地震来临,听从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值班人员应冷静面对,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热源,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发生强烈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 难场所。撤离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
3.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4.维持秩序,防止混乱发生。
8.学校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障措施 篇八
本预案是指学生在体育课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 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体操、田 径等运动项目中。
一、组织机制
(一)、组织领导:
组长: 黄明华 电话:1363813562副组长:杨毅 电话:***
组员: 有中层领导、体育老师、校医组成。
(二)、人员分工:
报警: 体育课授课教师
调查报告:校医、体育教研室组长
协调: 行政值班干部、体育课授课教师
护送伤者:体育老师、班主任、校医
二、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运动器械如单、双杠、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运动垫子不能太薄,沙坑要松软。
(三)、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四)、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五)、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三、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一)、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校医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拨打最近医院急救电话或“120” 救护电话。
(二)、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做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三)、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四)、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
(五)、事故发生在课堂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应承担责任。
9.意外伤害事件的情况说明 篇九
关于夏小明头被玻璃砸伤事件的情况说明
夏小明,男,3岁,2011年10月24号 夏小明的婶母在郑集乡卫生院做剖宫产手术,10月27号夏小明的母亲带儿子来医院探视,在室内玩耍时由于用力开关门,震掉门头上方玻璃,砸着夏小明右侧头部,耳上方处,被削掉一小块头皮(伤处大约1公分左右)医院给以免费包扎后,自己带孩子去县医院治疗,后来我院免费为夏小明治疗8天,伤处基本痊愈,事后夏小明的爷爷曾来医院说过此事,如以后需要治疗,费用先本人垫付,新农合没有报销部分,医院可酌情给以解决,当时夏小明的爷爷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现在已过半年之多,在此之前也没有夏小明的家人的亲人 朋友问及此事。在我院毫无知情的情况下上访,去卫生局反应。要医院给以各项费用3万多元,有医院对门郑天宝支部书记出面与医院协商,因双方差距太大,没能达成协议。此事还在进一步商讨之中。此事情况就是这样。
10.高中生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 篇十
参赛年级:高一年级
作者姓名:王录海
工作单位:河北省迁西县罗屯高中
联系电话:***
高中生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
授课年级:高一年级
教学目标:知道身边存在着种种诱惑,诱惑的促进作用和不良诱惑的危害。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逐步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追求科学、健康、充实的高中生活。
教学重点:追求科学、健康、充实的高中生活。
教学难点:认识和理解社会的复杂性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是你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各方面都不成熟,容易被一些不良诱惑所侵蚀,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辨别身边的诱惑,并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如何预防意外伤害:
二、学习内容:
(一)领奖台的诱惑
阅读李平的故事,讨论:
领奖台在李平的进步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
我们应该如何赢得成功、荣誉、鲜花和掌声?
通过讨论,让学生明确领奖台是我们前进的目标和动力,但必须通过正当途径和刻苦努力来获得。
(二)金钱的诱惑
讨论:联系实际,谈一谈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金钱的诱惑?
教师讲解:面对金钱,有的人说“金钱是万能的”,而有的人说“我们要视金钱如粪土”?为此,有不少的人去抢劫,偷盗,扒窃。你是怎样想的?从这个材料来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面对金钱的诱惑,王磊采取了敲诈、勒索、威胁的手段,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导致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从这个材料来看,金钱对我们都有一定的诱惑,也是现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但是我们对金钱的追求应该要取之有道,应该通过自己合法的劳动和正当的途径获得。如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合法的经营或
靠自己的发明创造去获得,而不能采取非法的手段如“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扒窃、偷盗、抢劫、诈骗、贪污、赌博等方式获得。对待金钱,我们一定要取之有道,通过自己合法劳动和正当途径来获得。
(三)游戏的诱惑
学生根据这两则文字材料进行讨论:
1、电子游戏是不是只是有百害而无一益?我们应如何面对它?(教师提问并进行讲解)小兆沉迷于游戏,最终会导致他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开始借钱,然后可能逐渐发展到抢劫、偷盗、勒索。我们自己周围也有极少数这样的同学。我们应该劝告他,让他认识到不良诱惑的危害性。
电子游戏是一种新型娱乐形式,集多种技术和众多学科知识于一体,它有利于开发人的智力,锻炼眼耳手脑并用能力。但是,由于电子游戏的画面变幻莫测,内容惊险刺激,使人一旦置身其中就得全力以赴地进入“角色”,因而对学生有一定的诱惑力。当我们休闲时,可以通过玩电子游戏来适当放松和调节自己,但决不能沉迷于电子游戏,过度、沉迷于玩电子游戏则有害无益。我们要以丰富的学习、健身、交友等活动坚决抵制这一诱惑。
2、长时间上网对高中生有哪些严重的危害?
长时间上网对高中生有严重的危害:一是长时间在网上逗留,会造成身心劳累,眼睛近视,影响学习;二是长时间费用高昂,既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又容易养成不良行为习惯,甚至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治安;三是网上信息良莠不齐,许多信息垃圾对高中生的思想冲击很大,毒害较深。
(四)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
1、教师提出问题:什么是毒品?吸毒的危害有哪些?高中生吸毒的诱因有哪些?我们应如何面对毒品的诱惑?
2、教师讲解:
毒品是指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海洛因、以及其它能使人吸食成瘾的国家规定管制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与学生共同讨论:毒品的危害性和主要因素?
(1)吸毒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一是严重摧残身体;二是使人精神颓废、意志衰退,严重影响生活、学习、生产、工作;三是使人道德沦丧,六亲不认;四是诱发多种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2)诱发高中生吸毒的主要因素有:一是觉得吸毒新鲜、好奇、刺激,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染上毒品;二是盲目从众,往往看到同伴吸毒,自己也跟着吸,以此保持与群体的一致;三是为了寻求自己的价值份量,为了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在群体中同伴的肯定。
(3)由于吸毒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因此,我们应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在吸毒的种种诱惑面前,我们要敢于说“不”。
4、教师提出问题:赌博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赌博的危害有哪些?我们应如何面对赌博的诱惑?
5、教师讲解和学生讨论:
(1)赌博是一种以一定的钱财作为赌注而进行的不正当的娱乐活动,赌博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搓麻将、打老虎、翻金花、掷骰子、抽彩票、打台球、猜号码、电子游戏等等。
(2)赌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是败坏社会风气;二是影响生产、生活、学习,造成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三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治安
(3)赌博对我们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严重的危害:一是严重影响学习,妨碍休息,损害健康;二是严重影响人际关系,赌得夜不归宿,无心与家长、老师、同学、朋友交往;三是容易诱发各种违法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因此,我们高中生决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6、教师提出问题:我们应如何面对暴力、色情的诱惑?
7、学生先讨论问题,教师总结:
(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获得信息的渠道日益增加,我们所获得知识和信息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各种垃圾信息的形式、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尤其是一些不法出版物和不法网站,充斥着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信息。这些垃圾知识和知识“海洛因”侵蚀着人的身体,毒害着人的精神。对此,我们高中生
要保持高度的警惕,绝不能去阅览那些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浏览那些不健康的网页。否则,其后患无穷。
(2)据专家调查研究表明,高中学生在阅读淫秽书刊、观看淫秽录像、浏览色情网站之后会出现以下种种不良表现:一是不想学习,成绩下降,进而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留级、退学;二是纪律涣散,不能自拔,常常以身试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深渊;三是精神萎靡,行为放荡,道德败坏,丧失廉耻之心。
8、教师提出问题:我们应如何面对邪教的诱惑?
邪教“法轮功”不仅导致很多人死亡,而且,还将魔掌伸向妇女和儿童,制造了多起惨绝人寰的自焚事件。大量的事实表明,邪教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我们学生应拒绝参与邪教。
三、课后小结:
同学们;通过上面的共同学习,我们要谨记:上面的种种诱惑和那样深刻的教训,知道它们的社会危害性和对我们的身心健康的影响;并通过学习,使我们应该懂得: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应成为一名有辨别能力和有理想、有抱负的学生。
四、板书设计;
1、导入新课。
2、领奖台的诱惑。
3、金钱的诱惑。
4、游戏的诱惑。
5、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
五、作业:课后总结我们的高中生活中除了上述诱惑和意外伤害外,还有那些诱惑?怎样预防?
六、教学反思:
11.意外伤害案例 篇十一
一、案情简介
2006年6月16日,南京春蕾幼儿园组织大班的小朋友拍摄毕业照,在拍摄结束时,张欣荣小朋友摔伤,致肱骨髁上骨折,监护人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认定为十级伤残。后与幼儿园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最终协议,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被告组织原告所在班级拍摄毕业合影。拍摄场地为水泥地,被告安排原告站在方凳上。拍摄结束,老师忽视了原告年幼的情况,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致使原告在拍摄结束后疏散的过程中,直接从凳子上摔倒在水泥地上,致肱骨髁上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要求被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鉴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人民币52880元。
被告辩称,拍摄场地是在人工草坪上。拍摄前每个班的老师都对本班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拍摄时按要求上、下凳子都是由老师一边一个逐一帮助进行的。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原告未听从幼儿园老师的指挥,抢先下凳子。故原告摔伤是一次意外事故,而非学校责任事故。被告在事发后已向原告支付了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交通费、抚慰金合计人民币5611.75元。住院期间始终由教师陪护,故护理费、精神损害无从谈起,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起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幼儿园所提供的小方凳是各自单独的,稳定性欠佳,存在一定过失,应承担相应的适当赔偿责任,法院酌定为40%。本案中,原告损失如下:残疾赔偿金24683元,鉴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营养费150元,护理费5742元,故被告总计赔偿17532元。
二、对本案若干法律问题的分析
(一)有关重新鉴定的问题
本案中,原告提出52880元的赔偿请求,关键的证据即司法鉴定所所出具的法医鉴定书,该鉴定书认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因鉴定系原告方自行委托作出的,被告对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表示怀疑,故要求重新鉴定。对于此类重新鉴定问题,各法院做法差别较大,有的只要另一方对他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表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即允许重新鉴定,有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的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
从理论上讲,笔者认为前一种做法是合理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与程序在诉讼中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同等重要的,这种程序公正的理念在法学界已成共识。在本案中,对原告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影响重大的法律行为,然而被告却在程序上无任何行使权利的机会,如鉴定时机的决定、鉴定机构和人员的选择等,这就是不公正,平衡这种不公正状态是审判机关的应有之义。后一种做法则是合法的,但对“规定”第二十八条中“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不同解读,直接决定能否达到程序公正之效果。事实上,不少学者认为“规定”第二十八条存在着值得商榷之处。王利明教授认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所作出的鉴定与法院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或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一方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并没有法院的监督,另一方也没有要求回避的机会,此种鉴定结论的证明力类似于专家证人的证明力,应当允许另一方对此提出异议,并重新鉴定。所以主张只要另一方有证据反驳并有理由重新申请鉴定的,法律就应当允许,而不一定要达到“足以反驳”的程度。笔者认为,在运用“规定”第二十八条时法官不应过于苟求,应灵活掌握,作有利于诉讼双方平衡的考量,只要另一方提出了请求或相应的证据,根据经验和常识达到了一定的可信度,为了案件的公正、顺利审理,就应准许。如果机械理解该法条,对本案被告来说,似乎只有用另一份司法鉴定书才可“足以反驳”,而检材本身及X光片等关键资料均掌握在原告手中,被告几乎不可能获得重新鉴定的机会。
(二)诉前被告对原告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性质问题
被告在事发后为原告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为其监护人报销了全部交通费,最后给付原告500元抚慰金。对这些费用,原告认为是被告对原告的一种赠与,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自行承担已支付给原告的费用。笔者认为,原告律师的“赠与说”是无法律依据的,因为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一种行为,一般说来,发生在无权利义务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而本案中被告之所以为原告承担全部费用,是为了息事宁人,不让矛盾激化。原告监护人对被告的支付行为始终接受,并在最后收取了被告给付的500元抚慰金,可以理解为原、被告之间用行动达成了一个和解的意思表示。和解是纠纷当事人自行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是没有法律约束力,后原告起诉意味着对双方先前的和
解行为的反悔,此时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应由审判机关去判定。
不过,本案法院的判决也值得商榷,法院认为:幼儿园支付给原告的500元现金,应从赔偿总额中扣除,原告要求判决被告自付,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但对被告为原告全额承担的5000余元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营养费则只是认定“均已由幼儿园支付”,在其后的赔偿总额计算中并未将此笔费用加入,则也未进行责任分担,亦即这部分费用就只能由幼儿园100%承担。对此,笔者认为,法院在最后计算被告对原告的赔偿责任时,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将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一并计入,根据责任比例,计算出被告应承担的数额,被告诉前已为原告支付的全部金额,均应从其应从赔偿总额中扣除。
(三)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
此外,本案还有如下一些问题值得探讨。一是原告对护理费的主张应否支持。笔者认为,护理费是在受害人无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特别护理时所发生的费用。依《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第3.1.1.1规定: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进食、如厕、翻身、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原告在住院期间幼儿园每天派老师陪护,出院时原告的生活自理能力已恢复正常,本案法院根据“伤筋动骨一百天”的民间说法,支持了原告有关护理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二是原告的精神损害在本案中是否还需以金钱的形式进行抚慰。精神损害,简言之,即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这是一种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笔者认为,在本案中,此种损害的救济方式对于原告本人来说,抚慰金绝不是最佳的选择。被告作为专门的幼教机构,深知受伤之后,原告身体、心理等各方面都需要恢复。为此,在原告住院期间,被告每天派其熟悉的老师全程陪护,一方面照顾原告的生活,更主要的是给原告提供专门的教育。在老师们的精心呵护下,原告不但身体得以康复,心理也未留下任何阴影。而原告之监护人代其提出高达2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于理不通,不符合民法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价值追求。三是本案原告诉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害鉴定所发生的鉴定费应否由被告承担责任。对此项费用,法院认为法律未禁止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且诉讼中重新鉴定的结论未发生变化,因此应由原告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程序公正之独立价值既已被法律界所普遍认可,则对当事人违反程度公正原则而致之损害应由其本人承担。当然从本案的处理也
可以说明,尽管呼吁多年,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程序公正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民事判决书
(2002)新民初字第802号
原告张×,女,199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口市龙昆南路太平洋小区B栋302室。法定代理人张×,男,1973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口市龙昆南路太平洋小区B栋302室。
委托代理人向开均,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口市××幼儿园。住所:海口市坡博东村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园长。
委托代理人邹×,海南国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与被告海口市××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理人张×及其委托代理人向开均,被告法定代表人李×及其委托代理人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法定代理人诉称,原告就读于被告海口市××幼儿园,2001年1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原告父母被告知原告在幼儿园被大班的小朋友推摔,手臂可能摔断。原告父母急忙赶至幼儿园,看见原告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左手托着右手哭,当时竟无一位老师在场。原告父母将原告送往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经医院放射线检查诊断为右尺骨中段骨折,并进行了石膏固定。之后,在三个月的治疗期中,原告又接受了医院六次复诊及一次住院手术。原告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伤害,是由于被告未尽到管理和保护义务造成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应支付交通费200元、营养费用2000元及原告母亲因原告受伤而长达二个月无法正常工作的误工费1600元,同时结合本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被告还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元。
被告海口市××幼儿园辩称,我方对原告受伤的事实没有异议。在原告受伤后,我方及时将情况告知原告父母,并与原告父母一起将原告送至医院。原告在治疗期间所支出的医疗费,我方已全额支付,同时还支付了130元的交通费。但我方认为在原告受伤的问题上,幼儿园并不存在过错,原告要求幼儿园承担过错责任,赔偿交通费、营养费用、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张×系被告海口市××幼儿园的学生。2001年1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原告在幼儿园玩耍时手臂受到伤害,被告将情况告知原告父母后,原告父母赶至幼儿园将原告送往海南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右尺骨中段骨折。医院为原告进行了石膏外固定,同时建议原告每周复查。同年12月18日,原告到医院复查,结果为右尺骨骨折端成角30度畸形。第二天,原告入院进行右侧陈旧性骨折手法复位术,并予石膏固定资产。同年12月22日,经复查,X线片提示:原告右尺骨中段骨折断端对位,对线可,有骨痂生长。原告于当天出院。出院时医院嘱咐随诊并加强营养。尔后,原告到医院复查四次。直至治疗好为止,原告共花去医疗费2230.55元,交通费200元。另查,医疗费 2230.55元已由被告全额支付。
以上事实有海南省人民医院的急诊病历、门诊病历、海南省人民医院放射线检查报告、医疗费收据、交通费收据及庭审笔录所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本案事件发生时,原告尚未满3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父母将原告送至被告海口市××幼儿园学习,原告在幼儿园期间的监护权已由父母委托给被告。那么,被告对在幼儿园期间的原告应担负相应的管理和监护职责。由于被告对原告监护不周,造成原告的身体受到伤害,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过错责任。
(一)关于交通费,事情发生后,原告频繁来往医院检查,共花去交通费200元,该笔费用应由被告承担。被告主张其已给原告报销了130元的交通费,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二)关于营养费用,原告因手臂骨折移位,成角畸形而入院手术,出院后医生建议加强营养,被告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营养费用,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照准。
(三)关于误工费,是针对当事人即原告而言的。原告的母亲在原告受伤后,对原告进行照顾,其只能向被告主张护理费,故其要求被告支付1600元误工费之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但被告愿意支付原500元护理费,本院照准。
(四)关于精神损失费,原告主张被告应支付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第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海口市创新幼儿园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交通费200元;
二、被告海口市创新幼儿园愿意支付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500元给原告,本院予以照准;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62元,由原告负担462元,被告负担100元。因原告已向本院预付了上述费用,故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承担的费用直接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彭柯铭
审判员 邢 君
审判员 黄在兴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王 尧
法院判决:幼儿园无赔偿责任
大洋新闻
2006年10月18日 来源:番禺日报
作者:
小男孩砸伤小女孩
法院判决:幼儿园无赔偿责任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 珠海市富华幼儿园一小男孩摔凳子砸伤一小女孩引发诉讼。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男孩的父母赔偿小女孩各种费用4200余元,但幼儿园未获判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3月27日上午,富华幼儿园一小男孩在桌面上吐口水,被保
育员批评。在保育员转身走开后,小男孩发起脾气,拿起小凳子摔了出去,把旁边的小女孩脸上砸出血。保育员立即把小女孩送到幼儿园保健室做简单处理,然后与另一位老师把她送到附近医院。下午1时20分事情处理完后,幼儿园通知小女孩家长到园。
12.如何安全防范儿童被动物意外伤害 篇十二
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每一个做父母的心愿。好不容易把孩子带到城市,为的就是让他们能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空间。
但是在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意外发生,让我们措手不及。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希望通过这节的故事告诉你一些意外事件的防范方法。故事一:
小张夫妇来成都打工有四年了,今年把六岁儿子东东带到城里来上学。一天,东东闲得无聊,逗邻居家的小狗玩,被狗咬伤了小指。当时只破了点皮,他回去跟妈妈说了,但因为工作忙,东东妈妈没太在意,只是用创可贴简单包扎了事。大半年后,一天,东东突然觉得身上有点痒,第二天便发烧出疹子,并伴随头痛、恶心、呕吐。东东的爸爸见状,赶紧将他送往医院。他不愿意吃东西,抽搐,排尿困难,并出现恐水症状。经北京儿童医院医生检查最后被确诊为狂犬病。几天后,东东因狂犬病发作,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故事二:
最近有报道称,成都市某区一小孩子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路旁的草丛中有一只小猫很可怜,于是把小猫抱回家。但是他不知道这只流浪猫携带了狂犬病毒。小明在家里玩的时候被猫抓伤了,痛得哭。当时父亲刚从工厂下班回来,小明告诉了爸爸。爸爸第一反应就是把小孩送到医院去检查。检查后医生告诉小明爸爸,幸亏送医院及时,小孩的伤口有狂犬病毒,要是等到发作,就没救了。小明爸爸听了,后怕不已。
专家点评:狂犬病毒生命力极强,人们普遍易感染。由于狂犬病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为100%,因此提高人们对该病的认识,对防止该病的发生至关重要。由于儿童身材较矮小,狂犬极易咬伤儿童面部、颈部及上肢,这些部位离中枢神经系统较劲,再加上狂犬病毒在儿童血液中的浓度比成人要高出许多倍,与成人比较,儿童狂犬病的发病率相对较高。所以儿童尤其要注意狂犬病的预防。
防范措施:
儿童一旦被动物咬伤、抓伤,应及时采取一下措施:
1.及时正确处理伤口。及时处理伤口是防止发病的关键,时间越早,危险性越小。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先将伤口挤压出血,并用浓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再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完毕后,可用碘酒消毒,涂在伤口部位。
2.孩子被动物咬伤后,不管伤势是否严重,家长都应立即带孩子到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注射狂犬疫苗。
首次注射疫苗的最佳时间是被咬伤后的48小时内。如果因诸多因素而未能及时注射疫苗,应本着“早注射比迟注射好,迟注射比不注射好”的原则使用狂犬疫苗。
3.医生建议每10年注射一次破伤风疫苗,如果上一次疫苗注射是在5年以前,而且这次伤口比较深又比较脏,建议再注射一次破伤风疫苗加强针。
4.由于儿童的免疫力比较低,容易被传染疾病,所以还是应该让孩子远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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