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教师2011-2012年个人工作总结(职称评选1)

2024-07-23

职校教师2011-2012年个人工作总结(职称评选1)

1.职校教师2011-2012年个人工作总结(职称评选1) 篇一

重理工团发〔2012〕6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重庆理工大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科协、青协、学生社团: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争一流、创品牌,努力工作,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三)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四)先进团支部

(五)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六)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八)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九)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十一)甲级社团

(十二)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15名。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15名。

8、“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9、“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参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效果好,社会反响大,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健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10、“甲级社团”

所有参评社团要求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活动组织效果好,在校园内有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组织建设好,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11、“优秀社团干部”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热心社团事业,从事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协、青协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提名,应评选出有突出优秀事迹的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应在先进团支部、各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干部中进行评选。

3、“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名单,并应征求学院党总支的意见,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条件申报,校团 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分别评出3个“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

5、“甲级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按《重庆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社团分级评定细则》实施。

6、“优秀志愿者”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干部中评选,并经各团总支审核后,由各学院统一上报;各学院在“优秀志愿者”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候选人。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由各团总支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贫困生中评选;各学院在“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1-2 名“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8、“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条件推报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各学院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科技活动标兵”、“十佳文娱活动标兵”、“十佳体育活动标兵”候选人,再由校团委进行综合评审。

9、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候选人应上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先进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甲级社团”应上报详细材料。

四、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优秀社团干部”必 须在各类学生社团中产生,机动名额由各单位组织评选。

3、各单位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团员的比例必须推荐、评选相应数量的研究生,校团委审核时,经查出不合格,名额作废。4、3月底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始评选,各学院于4月20日(周五)前将各项材料及名单汇总表报校团委,并将五四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qt@cqut.edu.cn,校团委审批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附件:名额分配表、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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