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作文:风景秀丽的西湖

2024-07-20

小学生作文:风景秀丽的西湖(精选11篇)

1.小学生作文:风景秀丽的西湖 篇一

西湖就是杭州最美丽的一个湖。它在杭州城的西部,三面环山,一面与城市相连,周围有许多名胜古迹。

西湖的水不深,但非常清澈。古代宋朝,苏东坡守杭时,他赞美西湖说:“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于是,西湖又多了一个“西子湖”的雅号。

清晨,湖面被雾气笼罩,三个小岛或隐或现,像三个害羞的小姑娘,看得见却看不清。

中午,太阳高照,西湖的美景倒映在湖水中,湖面上波光粼粼,“水光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要是下起蒙蒙细雨,细细的雨丝飘在湖面上,没有一丝声音,有一种安静的美。

西湖风光秀丽,无论就是居住在这里的人,还是匆匆的游客,都会被她的美景所倾倒。

2.小学生作文:风景秀丽的西湖 篇二

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是扬州市的一张名片。景区以自然风光旖旎多姿著称于世, 五彩缤纷的花卉正是这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有历史记载的万花园区域的复建 (2007年建成万花园一期, 2009年建成万花园二期) , “万花”的主题也逐渐凸显了出来。近几年来, 景区在花卉布置工作中的要求日益提升, 同时不断吸收先进理念, 全面推广花境的应用。笔者将就花境及其在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的应用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2 花境的相关概述

2.1 花境的定义

花境起源于西方, 英文Flower border一词, 译作花境或花径, 它是模拟自然界中林地边缘地带多种野生花卉交错生长的状态, 运用艺术手法设计的一种花卉应用形式, 以宿根花卉为主, 配以花灌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等, 表现植物的个体美及植物组合的群体美。

2.2 花境的优点

花坛、花丛等传统的植物造景形式中, 主要使用一、二年生花卉作为材料, 布置手法上多是规则的、模纹式的, 人工痕迹较重。而花境由于对花灌木、宿根花卉、球根花卉等不同类型的材料的引入, 大大丰富了布置手法, 可以说每一个花境的效果都是千变万化的。所以相对于花坛、花丛等传统的植物造景形式, 花境拥有色彩自然和谐、景观层次丰富、季相变化多样化等优点。

2.3 花境在国内的发展分析

随着人们对生态的关注, 对自然形式的进一步崇尚, 花境在国内的发展越来越迅速, 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 花境已经广泛的应用于风景区和城市绿地和道路绿化中, 特别以南方的部分城市居多, 如杭州、上海等。而且在花境植物的选择和应用上也越来越丰富, 早在2006~2007年杭州花境就已应用园林植物188种, 涉及62个科;应用于上海园林花境的植物种类也已有133种, 涉及44个科。扬州在这一方面起步较晚, 与发达城市存在一定的差距。瘦西湖风景区首次引进花境这个概念是在2007年, 随着近5~6年来的发展, 花境的常规使用材料已从原先的20余种增加到目前的近百种, 其发展也十分迅速。

3 景区花境的类型

花境根据不同的因素可以有很多种的分类方式。按照植物生物学特性, 可以分为草本花境 (以一、二年生花卉和观赏草等草本植物材料为主) 、混合花境 (使用多种类型的植物材料) ;根据观赏角度分为单面花境与双面花境;根据花境的立地条件不同, 还可以分为阳地花境、阴地花境、粘土花境、砂土花境、湿地花境等多种形式。结合瘦西湖风景区花境应用的现状, 可以按照园林应用形式分为:林缘花境、路缘花境、草坪花境、临水花境以及庭院花境等类型。

3.1 林缘花境

林缘花境顾名思义就是以常绿或者落叶乔木、灌木为背景, 在树林近端边缘布置的花境, 此类花境一般都是以不规则或流线型的带状分布。如瘦西湖风景区万花园的一处有起伏地形的林地, 林地内主要有朴树、榆树、桂花等乔、灌木, 景区因地制宜, 在林地的边缘以乔、灌木为背景, 利用地形起伏设置了一个花境, 这个花境不但平衡了林冠线, 还丰富了林带的背景色彩, 营造出了非常自然的景观效果。

3.2 路缘花境

瘦西湖景区在主干道和游步道旁边布置了若干的带状路缘花境, 这些花境紧靠路边, 有的单边布置, 有的夹道布置, 这些花境主要起到填充景观空白, 引导游客和连接各个景点的作用。游客漫步在道路上, 可近距离的观赏花境, 在不知不觉中到达下一个景点。

3.3 草坪花境

在景区的草坪中间位置设置花境, 多数为双面花境, 可供游客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赏。景区在草坪花境的布置中, 一般在中间区域栽植较高的花卉或植物, 边缘栽植低矮的一、二年生花卉、宿根花卉或地被植物, 再点缀以观赏草, 使整个花境能够有合理的观赏视角。景区的草坪花境丰富了草坪的色彩, 也为略显单调的草坪增添了一份活力。

3.4 临水花境

瘦西湖风景区依水而建, 水上游览线贯穿整个景区, 所以滨水景观的打造一直是景区绿化工作的重点, 而临水花境就是滨水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景区的临水花境一般设置在没有驳岸的河坡边, 用较为生态的手法将花境从坡上自然过渡到水边, 多使用野花、宿根花卉、形态自然的一、二年生花卉、花灌木等结合水生植物进行布置, 如二月兰、迎春花、金钟花、香蒲、水生鸢尾等的组合。临水花境相较于景区其他类型的花境, 更具自然野趣, 而且层次丰富, 为乘船游览的游客展现了不一样的滨水景观感受。

3.5 庭院花境

瘦西湖风景区内有多个相对围合的私家园林庭院, 俗称园中园。景区在这些庭院内大胆使用花境, 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证明花境这一从国外传入的花卉布置形式也能和中国古典园林完美有机结合。如景区的种纸山房和洛春堂, 在布置这个位置花境的时候, 景区使用麦冬、南天竹、迎春、桂花、红枫等草本植物、灌木、小乔木, 牡丹、芍药、荷包牡丹等宿根花卉、毛地黄、羽扇豆等形态自然的一、二年生花卉, 结合庭院原有的太湖石, 营造出一个略有文化韵味的小花境。同时花境与庭院园门结合, 用框景手法, 给人以庭院深深、曲径通幽的效果。

4 景区在花境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4.1 花境的布置手法还略显单一

从整个瘦西湖景区看来, 虽然花境的立地条件、形状等都不相同, 但是很多花境的布置手法和给人带来的观赏效果却非常的相似。如道路边、树林边缘的花境多是单面花境, 前低后高, 花卉以小色块的方式进行搭配, 草坪花境也多是四周低中间高的布置方法。虽然这样的布置手法有其科学性, 但是处处如此就略显呆板和缺少变化。在这点上可以学习英国园艺家William Robinson设计的岛状花境, 它从各个角度都能观赏, 景观效果很好。而园艺家Gertrude Jekyll设计的花境没有从前到后依次变高的规则, 创造出了高低错落的自然效果。

4.2 花境未能结合周边景点的主题

除了部分花境以外, 景区很多花境没有能够与周围景点结合起来, 不能突出周边景点的主题, 显得特色不足。首先, 花境应该结合周边景点的文化和内涵, 在材料选择方面有所取舍, 在布置手法上有所侧重, 符合当前景点的特色。然后, 花境在设计过程中应当突出主景, 注意对景点的烘托。

4.3 花境景观的延续性不足

首先, 在设计时往往只考虑到植物材料盛花时的最佳状况, 从而导致花境的前期和后期效果不好。然后, 花境的植物生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宿根花卉开花后有很长时间无花可看, 冬季花卉凋零, 很多植物地上部分枯萎进入休眠, 景观效果十分萧条。如何通过植物搭配来缓解这一现象, 丰富花境季相景观变化, 在这点上景区还做得远远不够。最后, 花境是一个小的群落, 其中的植物存在竞争关系, 景区的花境经常出现一种植物生长过于强势, 造成其他植物减少或死亡的现象, 如何寻求一个稳定的植物配置也值得我们思考。

4.4 花境植物的种类不够丰富

景区花境所使用的植物种类还不够丰富, 缺少多样性。目前, 花镜中使用最多的是一、二年生花卉, 其次是多年生花卉和宿根花卉, 然后是花灌木、小乔木和草本植物, 球根花卉凤毛麟角。另外, 冬季有观赏效果的植物也非常稀缺, 现有的植物种类还不能完全满足花境的使用。

4.5 花境的养护管理水平跟不上

一个花境内的植物种类往往十分丰富, 在养护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种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常见病虫害等对植物进行养护, 不能“胡子、眉毛一起抓”。同时, 随着时间的推移, 由于花境内各植物的生长势不同, 会出现局部生长过密或一些地方的稀疏, 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以保持花境的景观效果。另外, 花境的残花修剪, 宿根花卉的越冬等都是日常养护中的重点工作。花境是一种仿自然的人工群落, 只有精心养护管理才会保持较好的景观。

5 对于景区未来花境应用的建议和展望

(1) 注重对花境设计人员的培养, 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艺术素养。

一个花境成功与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设计人员的设计, 只有提高设计人员的水平, 才能从根源上使花境的布置手法更丰富, 植物搭配更合理。

(2) 更多的与花境材料的生产、研发机构合作, 丰富景区花境的材料。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花境之所以形态自然, 植物材料的丰富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只有丰富了植物材料, 才能丰富花境的景观层次、色彩和季相变化。

(3) 提升养护管理水平, 对花境实行精细化管理。

园林行业一直讲究“三分栽, 七分养”, 对于花境更是如此, 正因为花境的养护复杂性大, 才更需要提升养护管理水平, 只有提升了养护管理水平, 花境的景观才能处于最佳状态, 时间才能持续得更长久。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花境这一形式将越来越多的推广开来并被人们所接受和喜爱, 花境的应用水平也将越来越高。

摘要:阐述了花境的定义、优点和近几年来国内花境的发展现状, 探讨了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在花卉布置工作中对于花境的应用类型、所达到的效果, 分析了花境应用过程中尚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关键词:花境,优点,类型,应用

参考文献

[1]吴涤新.花卉应用与设计[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3.

[2]Richard Bird.花境设计师[M].周武忠, 译.南京:东南出版社, 2000.

[3]王美仙, 刘燕.我国花境应用现状与前景分析[J].江苏林业科技, 2006, 33 (3) :49~51.

[4]顾颖振, 夏宜平, 丁一, 等.论花境的造景形式与分类[J].广东园林, 2006 (5) :17~19.

[5]夏宜平, 顾颖振, 丁一.杭州园林花境应用与配置调查[J].中国园林, 2007 (1) :89~94.

3.风景优美西湖作文 篇三

春天的西湖。千万种小生命绽放,真是柳绿桃红、百鸟争鸣。柳树姑娘抽出一缕缕头发,在每一缕头发上都插满了嫩绿的柳芽。在远处看桃花像一朵朵朝霞,走进一看一朵朵、一簇簇的像小公主的三腮子。燕子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夏天的西湖。花开正是清香扑鼻,不仅飘进我的眼睛,更是飘进我的心胸。这湖中的一切,哪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的跟他们打招呼:你好,美丽的天鹅!你张开双翼是要我与你一起去遨游世界吗?你好,汹涌的湖水!你是要我与你一起去唱和吗?喂,欢乐的`鱼儿!你们在围成一团团是在谈着什么吗?我猜你们津津乐道的是遨游湖中时看到的好景色。

秋天的西湖。火红的一片像秋姑娘脸红了。瓜果飘香仿佛十里之外都能嗅到。这可真是“秋风萧瑟,波涛涌起。”

冬天的西湖。更是美、更是“妙”。雪花争先恐后地从天上落下来,像一只只可爱无比的小精灵在空中舞蹈。真是美呆了!漂亮极了!

如果你来到杭州的西湖。“著名十景”之一的“断桥残雪”在漫天雪地之中,你会看见这幅画。

4.西湖风景作文 篇四

我们来到荷花池旁,有许多外国人也慕名而来,热闹极了!池中的荷花虽然开得还不多,只有一两朵,有的还只是花骨朵儿,但也觉得值得一观。荷花虽然朴素,但也是出淤泥而不染。其中最让我喜欢的就是靠近房子那一边了。那一朵荷花可真大啊!我仿佛站在那里面,随风起舞!那一朵荷花开得真艳啊!它在这一池中开得最大,花瓣的尖头有粉红色,而下半部分是白色的,就好像是一位穿着红上衣,白裙子的仙女在池中散步!那一朵荷花真美啊,一阵风吹来,它就翩翩起舞,绿色的荷叶似乎都在为它伴舞,真是“接天连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接下来,我们又去了浙江博物馆,是浙江省内最大的集收藏、陈列、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人文科学博物馆,我们主要参观了越国的青铜器,越窑、龙泉窑、南宋官窑等窑口的青瓷。颜色不同,形态各异让我眼花缭乱,越往上走东西就越先进,到三楼时还有从无色、单色,最后到多色的瓷器。

5.西湖风景作文600字 篇五

踏入西湖第一步,心头的忧虑、烦恼都化为虚无,看到了周围那些“天然大伞,”一股深绿融入我的心头。看见那湖面如镜子一般平静,没有一丝波纹,我真想跳入水中,和鱼儿作伴,向那一只只小船挥手,在这清净,整洁的湖里和鱼儿比游泳。我看着这水天一色的场景,想道:谁不想在这水里生活呢?往前走,一路绿树摇曳,便出现了一大片荷花,在一个个大圆盘映衬中的荷花,是如此耀眼。难怪游客们忍不住掏出手机拍照。当我走近荷花池,看到醒目的白荷花和粉荷花在争奇斗艳呢!荷叶又像绿毯铺在水面上,遮住湖面,鱼儿躲在大伞下自由自在地嬉戏,青蛙在荷面上蹦来跳去,满湖的荷花犹如婷婷玉立的少女翩翩起舞。真是“接天作文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场景啊!蝴蝶、蜜蜂也都争先恐后地往这儿飞来。

这时,天上下起了丝丝小雨,像牛毛,像松针……连老天爷也看得如痴如醉了吗?雨天的西湖也另有一番美景:一滴雨水落入湖面时,湖面的平静被击碎,荡漾着一圈圈涟漪,有的泛起晶莹剔透的小泡泡,鱼儿不住钻出水面,呼吸新鲜空气。顷刻间,湖面热闹起来。雨越下越大,仿佛演奏起一曲夸赞西湖美丽的歌。行走在湖边的人们似乎被美景陶醉,驻足观赏,久久不愿离去。一滴滴露珠在碧绿的大圆盘中滚来滚去,远处的雷峰塔在雨雾中若隐若现……

6.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篇六

(2003年12月19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西湖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以国务院批准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并标界立碑。

第四条 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区管委会),对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实施统一管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风景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风景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实施保护和管理;

(三)负责风景区的规划、土地、房产、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风景区的环境保护、市政市容、环境卫生、林业林政、园林绿化、文物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风景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统计、审计、物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财务会计监督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六)协调、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七)负责“西湖龙井茶”基地一级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权。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参与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交通、宗教、公安、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派驻风景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涉及风景区的工作和活动,应当服从风景区的规划要求并接受风景区管委会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 建立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杭州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或拒绝。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风景区设施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制止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和风景区设施的行为。

对在风景区保护、建设和管理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风景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 划

第十条 风景区规划是风景区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的依据。

风景区规划分为风景区总体规划、风景区详细规划和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一条 编制风景区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与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

(三)保持风景区自然景观原有风貌和人文景观历史风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各项建设应当与风景区环境相协调,防止风景区城市化、人工化和商业化;

(四)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建设、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第十二条 风景区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风景区详细规划和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风景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对风景区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四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参与涉及风景区的各项专业规划和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村镇规划编制的会审。

第三章 保 护

第十五条 风景区内的河、湖、泉、池、溪、涧、潭等水体和竹木花草、野生动物、森林植被、岩石土壤、溶洞、地形地貌等自然景物以及园林建筑、宗教寺庙、文物古迹、历史遗址、石雕石刻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应严加保护。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设立必要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十六条 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侵占、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和风景区土地。

第十七条 禁止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度假区、开发区以及类似的特殊区域。

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扩建工厂、宾馆、招待所、别墅、度假村、培训中心、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医院、疗(休)养机构等,原已建成的不得扩大规模,并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外迁。

禁止在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修建危害安全、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和设施。对已有的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和设施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禁止在风景区内设置储存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堆场。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擅自进行砌石、填土、硬化土地等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确因风景区道路建设、设施维护等需要实施的,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区管委会批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风景区规划擅自占用风景区林地、湿地或改变林地、湿地性质。

第二十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做好风景区的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好林木植被和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条件。

第二十一条 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应当严格保护,禁止砍伐、移植或损毁,禁止擅自修剪。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风景区内的树木。因必要的林相改造、抚育更新及景点建设等确需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在风景区内采集物种、标本、野生药材、植物繁殖材料和其他林副产品,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同意,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指定的地点、范围内限量采集。

第二十三条 风景区内的河、湖、泉、池、溪、涧、潭等水体的水流、水源,除按风景区的规划要求进行整修、利用外,均应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作其他改变。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抽取地下水。在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的区域,禁止抽取地下水、截留地表水和开凿集水井等,现有的集水井等设施应当停止使用,予以封闭。

第二十五条 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环境污染,风景区内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应当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

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噪声污染。

风景区内现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应当依法责令其关闭或搬迁。

第二十六条 严格保护风景区内的文物。

风景区内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点)而又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遗迹(址)等,由风景区管委会公示目录,并予以严格保护,不得损毁或擅自迁移、拆除。

第二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遮掩水体、水面;

(二)开山、采石、挖沙、取土、采矿、倾倒废土等;

(三)攀折、刻划、钉拴、摇晃竹木,损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竹笋、果实;

(四)捕猎野生动物或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

(五)在景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等;

(六)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

(七)在山林内烧山、野炊等野外用火,丢弃火种,燃放烟花爆竹,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

(八)在山林禁火区或者山林防火期内吸烟、随地丢弃烟蒂,超过规定范围障愕阒虻?

(九)随意倾倒垃圾、废渣、废水等污染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废弃物或堆积焦泥灰;

(十)饲养家禽家畜;

(十一)超出规定区域布设帐篷、摆放桌椅;

(十二)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有碍景观、妨碍游览、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区内依托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风景区维护管理费。风景区维护管理费用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四章 建 设

第二十九条 风景区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应当与风景名胜有关,并严格按照风景区规划和审批要求进行建设。

已有的不符合风景区规划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逐步予以外迁。

第三十条 风景区内各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内各项建设应当与风景区景观要求相一致,不得损害风景区的自然风景。对已有的破坏景观的项目和设施,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在征求风景区管委会意见后进行整改或拆除。

第三十一条 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索道、缆车、大型体育设施和游乐设施、标志性建筑。

第三十二条 符合风景区规划要求,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重大建设项目,其选址应当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向社会公示,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符合风景区规划要求的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向社会公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办理立项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第三十四条 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立项后,其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审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风景区内各单位已有的住宅应当逐步搬迁。

风景区内的危险房屋以及因改善风景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除的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由风景区管委会统一收购。其所有权人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风景区内的建筑密度。风景区内各单位的现有建(构)筑物,依法批准改建的,改建后的各类建(构)筑物的面积不得超过原合法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建(构)筑物改建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下列建设或设置设施的,应当报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一)设置雕塑或塑造塑像;

(二)恢复或新增摩崖石刻、碑碣;

(三)建设围墙、护栏、桥梁、铁塔等构筑物及工棚等临时建筑物;

(四)设置广告、宣传、指示标牌等户外设施。

第三十八条 凡经批准在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妨碍游览。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第三十九条 风景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予以拆除。

风景区内暂时保留的建(构)筑物,不得扩建、改建和翻修。风景区建设需要拆除时,应无条件拆除。

第五章 管 理

第四十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科学管理风景名胜资源,加强对风景区内从业人员的管理,逐步完善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进入风景区的游览者和其他人员,应当服从风景区管委会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各项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四十一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科学确定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线路,根据游览的实际需要,对风景区部分地段的游览线路实行限定。

第四十二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制定风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游览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经营业户总量。风景区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风景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布局,并与周围景物、景观相协调。

风景区管委会可以根据保护景物、景观以及安全、环境卫生方面的需要,对风景区内经营的商品、服务项目、食品加工方法以及使用的燃料、包装物等作出限制性规定。

第四十四条 凡需在风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经营场所、地点和服务内容,应当符合风景区商业网点规划。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应当执行风景区商业网点规划。

经批准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和规定挠捣段谝婪ň⑽拿骶?禁止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面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第四十五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景区观光游览、养护、管理的电瓶车及其驾驶员,除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牌(证)照外,还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禁止无证营运、无证驾驶。

进入风景区内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清洁,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风景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举行。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风景区内的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数量,并依法将农村居民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建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八条 风景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风景区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风景区的清扫和保洁工作,风景区内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风景区内建(构)筑物的外墙、屋顶、平台、阳台等处不得设置、堆放、吊挂破坏景观、有碍观瞻的物品。

第四十九条 除国家已有的公墓外,禁止在风景区内新建和擅自改建、翻修坟墓。

翻修、改建革命烈士坟墓、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点)或具有一定社会、历史价值的坟墓,应当经风景区管委会同意。

风景区内现有的其他坟墓,应当深埋或外迁,无主坟由风景区管委会依法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采集物,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实际损失价值二倍至五倍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对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有第(一)项中占用、围圈、填埋、遮掩水体、水面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非法侵占的水域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二百元的罚款;堵截水体、水面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第(二)项行为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有第(三)、(五)、(六)、(九)、(十)、(十一)、(十二)项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有第(四)项行为的,没收捕猎工具、捕猎物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风景区内擅自搭棚、设摊、设点、扩面经营、超出指定地点和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的,或违反风景区管委会根据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作出的限制性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或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电瓶车未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擅自在风景区内营运、行驶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驾驶员未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擅自在风景区内驾驶电瓶车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电瓶车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可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举办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责令停止违法建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继续违法施工的,由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的机关予以制止,并拆除继续违法建设部分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六十二条 风景区管委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风景区规划或本条例规定,违法审批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无效,已进行建设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风景区管委会或其委托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负责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处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在外围保护地带的,由所在地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抗拒、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风景区资源和环境破坏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风景区管委会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风景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7.小学生西湖的作文 篇七

闻名世界的蓬莱阁就在我的故乡——蓬莱。在蓬莱阁的衬托下,阁下的小海更显得美丽壮观。五月二十四日下午,老师带着我们四年级全级部的同学去游览小海。我们虽然都去过蓬莱阁,也都见过小海,但我觉得这次游览更加愉快。

大约八点左右,我们到了小海。极目远望,蓬莱阁被雾气笼罩得像仙境一般。晨雾伴随着炊烟,织起了一层薄薄的纱幕,把群峰遮得只显露出一片片灰蒙蒙的轮廓。海面上,波光粼粼,海水晶莹透亮。这时,渔民们忙碌起来了。在这美好的晨光中,人们怀着丰收的喜悦,收获着大海的宝藏。一排排渔船,排着整齐的队伍,准备起航。这边的一个渔民,正在向大海撒下银色的渔网。瞧,他那样子多么自信,我相信他一定会捕获不少鱼。那边的渔民,正在拉网。他使出浑身的力气,拉上那劳动成果。我想这网一定很重,可是,网越重他们越高兴。’岸边的渔民正在织网。看看那细密的渔网,真不相信是他们那双粗糙的大手织出来的。

雾散云净,青山秀丽。一座座屏风般的悬崖峭壁上,涂抹着胭脂红样的彩霞。这里的山神态各异:既有泰山的雄伟,又有庐山的清奇;既有峨嵋山的秀丽,又有黄山的峻峭。终于,太阳出来了,小海也露出了它美丽的容颜。

小海里的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水面上像有颗颗珍珠在骄阳下闪烁着璀灿的光芒。小海里的水流入大海。啊!大海,天是蓝的,海是蓝的,天连着海,海连着天,浩瀚无边。我睁大眼睛仔细一看,远处和近处海面上的颜色是不一样的:有深蓝的,淡青的,还有深绿的,淡绿的,五光十色,耀眼夺目,宛如一块闪着异彩的宝石。大海远处,朵朵船帆,如同盛开的梨花;白色的海鸥在海面上翩翩起舞,发出悦耳动听的叫声。浪花不时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岸边的礁石,有的像一位年轻的妇女轻轻地拍打着怀里正在入睡的孩子,有的则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在回忆着一段段往事。海鸥悦耳的叫贰、海浪击石的响声,马达欢快的歌声,交织成一首海洋赞。一座天桥悬挂在两岸的城墙上。城阁上有一门大炮,炮口威武地指向大海,像要吞没敢于来犯的敌人。

8.美丽的西湖小学作文 篇八

春天的西湖是可爱的。你看那西湖边的柳树又冒出了新的芽儿,那芽儿是多么的翠绿,是多么的娇嫩?看那刚刚解冻的西湖正在丁丁冬冬,欢快地流着,就像唱着动听优美的歌曲。

夏天的西湖是美丽的。夏天虽然很炎热,可是夏天,西湖的荷花是美丽的。你看一朵朵亭亭玉立的荷花很美,再加上翠绿色的荷叶就更加美了;看,西湖上的一只只小船,那是游客们正在划船呢,一只只小船颜色五彩缤纷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还有粉色的……

秋天的西湖是凉爽的。一阵阵凉风轻轻地吹过,柳树的叶子就像人的头发飘动在西湖的倒影里。

冬天的西湖是寒冷的。洁白的雪花轻轻地飘了下来。看那漂亮的断桥,在冬天的冲洗下,变得雪白雪白的;所有的树、房子、山,等等的东西,全部变成了白色。

9.美丽的西湖小学作文 篇九

春天,柳树姑娘的辫子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摆。迎春花正轻轻地招手,在欢迎春天的到来。茉莉花的香威使人顿时心旷神怡。碧绿的湖水在风中泛起层层波纹。西湖的春天真美!

夏天,西湖里绿树成阴。月季花开了。粉红色的荷花在一个个“绿盘子”上绽放了,犹如一个娇艳的姑娘。青蛙在荷叶上呱呱叫个不停。西湖的夏天真美!

秋天,树叶变黄了,风儿一吹,树叶像一只只蝴蝶扇动着一对金色的翅膀落下来。有的鲜花枯萎了,但菊花却绽开了笑脸。迎面吹来一阵阵秋风,使人感到一丝丝凉意。西湖的秋天真美!

冬天,树枝上只剩下几片叶子在风中飘零。碧绿的湖面上映出蓝蓝的天空。几只小舟在湖面上缓缓地移动,几只鸭子在湖面上玩耍,嘎嘎地叫着。西湖的冬天真美!

10.小学生作文:风景秀丽的西湖 篇十

一群可爱的小鱼儿不由自主地让我驻足下来,小鱼儿时而在石头后面躲猫猫、时而在草丛中嬉戏、时而在布满小螺丝的木桩间穿梭、时而在水中悠闲地游来游去。咦!突然来了一大群小鱼儿游向我们,像是在和我们说:“您们好呀!您们来自哪里呀?”我和弟弟开心地回答说:“我们来自周总理的故乡----江苏淮安,可以和您们做朋友吗?”小鱼们在我们脚下像是异口同声地回答我们:“好呀!好呀!”

这时,我和弟弟都想把小鱼带回家天天陪着他们玩,我们借来渔网去捞鱼,我慢慢地把渔网放入水,起初鱼儿安静的不动,后来我一提网都游走,一会儿又来了,我又去捞,又走了。弟弟吵着鱼喜欢他,愿意和他回家,于是弟弟拿起渔网,一会儿说姐姐这草丛中的鱼儿喜欢他,可一捞又走了;一会儿又说大片鱼儿来了,一捞走了;一会儿又说鱼儿让我帮他取木桩上的螺丝给他们吃,但木桩边的鱼儿还是走了。哎呀!弟弟不停地叽叽呱呱,鱼儿一会来一会走,像是想和我们玩,又像是不想和我们走。我和弟弟说:我们安静地和鱼儿聊聊天吧,他们肯定喜欢自己的家就如我们喜欢自己的家一样。

最后,我们依依不舍地和小鱼儿说了再见,路上我问妈妈,您不是说假期里西湖会是人山人海的吗?妈妈回答我,先是带我们来里西湖大多游客不知道的地方散散步,一会儿去带你们看课本上描绘的西湖景象,还带你们到西湖十景之一的“花港观鱼”,没有想到你们姐弟俩为了一群小不点黑鱼呆这么久,估计到“花港观鱼”那就走不动了。

11.安徽颖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篇十一

颖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城西处,面积平方千米,年被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颖州西湖是我国唐宋时期著名的风景湖泊,北宋盛期与杭州西湖齐名,并称 “杭颖”,为我国四大名西湖之一,风景区内有众多历史人文内容,文坛巨子晏殊、欧阳修、吕公著、苏轼等先后任颖州知府,给西湖留下了众多诗篇。

颖州西湖座落在千里锦秀、渊源流长的.颖洒之畔,是淮北平原一面中原明镜,璀灿夺目,令人向往。她兴于唐、盛于宋。有会老堂、清涟阁、画舫斋、湖心亭、宜远桥等十数处建筑,并有菱荷十里,杨柳盈岸,久为游人憩游胜境,

资料

唐、宋以来,即与扬州瘦西湖、杭州西湖并称。北宋皇佑元年(1049年),欧阳修由扬州移知颖州,尤喜此湖,有诗赞曰:“菡萏香情画舸浮,使君不复忆扬州。都将二十四桥月,换得西湖十顷秋。”后欧阳修终老于此。清嘉庆后,湖面逐渐淤塞。今存有会老堂并欧阳修石刻像等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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