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

2025-02-02

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14篇)

1.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 篇一

虽然评语虽只寥寥数语,但也要写的入木三分。那么你要怎么去写法学专业实习鉴定评语呢?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学专业实习鉴定评语,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法学专业实习鉴定评语

1.某某同学,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2.某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3.实习鉴定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4.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5.勤奋好学,遵守厂规厂纪,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工作能力及专长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自己以认真敬业,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得到了各实习单位的认可。

6.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7.某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某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8.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9.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勤于思考,勤于实践,能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给本单位留下良好的印象。

10.该生在实习过程能够积极主动探索未知,发现问题,团结同事,互助协作。此间表现优秀,体现出了应有的精神和风采,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

法学专业实习鉴定建议

1、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深厚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实习态度极其认真,工作积极、细心、踏实,能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运用管理方法与技巧。全身心投入班级管理。能较快地熟悉班情,独立妥善处理班级日常事物。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特别注意了学生的个别教育,效果良好,班级各项考核均居年级首位。因此深受学生爱戴。被师生一致认为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实习班主任。

2、教学实习:表现高度热忱,讲解钜细靡遗,能兼顾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亦能根据学生反应及教师指导调整板书、速度、教学方式、内容……,努力求得学生最大利益。批改作业认真,评语多样、丰富而恳切。上课秩序掌控得宜,收放自如,优秀稳健。发现问题能主动提出讨论,讨论中自然流露极佳学养与见识。该实习生实习期间认真负责,能独立处理教材,备课完整。课堂教学组织严密,应变能力强,能根据学生反应及教师指导调整板书、内容,教态自然,优秀稳健。批改作业仔细、正确,并能注意学生共同的错误,晚自修期间能下班辅导,具备了一个教师应有的素质。经验。通过担任助理班主任,使我们认识到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和辛苦,也了解和积累了一些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经验。通过与学生的接触,对现今中学生的思想和观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体会,对今后从事教师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实习生活的感悟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使我们的理论知识得到检验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了教学技能,提高了自身素质,从指导老师身上学到了不少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同时也感受了高中课堂教学的实际状况,引发了我们对新的课程观和教学理念在高中课堂如何贯彻的思考。新课程改革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方式给我们很大出动,并深深觉得现代教育需要不仅仅是这样的想法,更需要这样的实践。除了了解本专业课程以外,同学们还与办公室其他老师沟通以了解各学科目前所面临的具体情况,为全面了解当今中学教育状况积累了实际经验。通过担任助理班主任,使我们认识到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和辛苦,也了解和积累了一些班主任工作的方法和经验。

3、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4、该生在院期间,遵规守纪,做事踏实认真,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所交代的工作任务,积极上进,有自己的主见观点,善于思考,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帮助我单位完成大量实践工作,深得我院领导一致好评,是一名优秀的法学毕业生!

5、贵校某某同学于某某时间来我单位某某部门实习。在实习期间,该同志总体表现优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安排。为人谦虚、认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人员。经过(多长时间)的学习、实践和锻炼,能将所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善于思考,举一反三。总的来说,经过实习期间的工作和学习,该同学基本上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法学专业实习鉴定意见

XXX同学任务积极自觉仔细,好学肯动脑,尊敬师长,一年来实际水平操作技术都有很大提高,盼望今后连续努力争取更大提高。

**同学在实习时期,十分出色的完成了教诲实习方面的任务。详细展现有以下几点:首先,思想上对教学实习任务十分重视,认识到位。从末尾实习第一天起就全身心参与到任务当中去,顺利地完成了从先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其次,谦虚好学,肯于探讨,关于指导教师的意见谦虚吸收,听课积极仔细。愈加难得的是**同学乐于深化到先生当中,与先生交同伴,以亲身阅历向先生教授学习经历,资助先生处理学习当中遇到的难题,真正做到了先生的良师益友。另外,**同学仔细学习教材、教法,备课当中不故步自封,勇于创新,英勇尝试探求实验的教学形式,并在授课当中展示了较强的操纵课堂的才能和优秀的教员根底功素养。总而言之,经历这次教学实习任务,信任**同学已然具有了做为一名教员的根底素质,使得我们完好能够期盼,在不久的未来,他肯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员。

XXX同学在联想实习一年时期,不断在仓储处综合效劳组任务,紧要从事物料吸收与发放任务。XX同学在任务时期一向积极自觉,仔细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刻里就控制 了任务的要点与技术,并把他们合理的运用在任务中,并能自觉向老员工学习补充本身的不够,在其担任的IQC物料交接业务任务中作到了严厉、仔细、高效失掉了部门的好评。吴海园同学圆满完成了实习义务。

XXX同学在联想团体北京厂实习时期,可以严厉恪守并实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积极自觉的配合其相关相邻工位同仁调和完成各项消费义务。在所从事的包设备料岗位上,刘巍同学可以探索更优秀的任务办法,以提升效率,在车间内的备料竞赛中曾获第一名,在其它工位的学习中刘巍同学也展现出积极的态度并经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多能工,在团队生活中失掉指导及同仁的相同好评。

**同学在本校实习班主任时期,能坚持每日全程跟班,自觉与班主任交流班级状况,与同学谈心,实行一般指导。仔细听取教师的意见,并谦虚学习,积极自觉参与班级管理与运动,做先生的知心同伴和“大哥哥”。在此时期,独立掌管了一次班会,组织了一次课外运动,参与组织了校运会的准备、组织和管理。经过“家长接洽本”用笔谈的办法与每一位同学交流、指导,遭到先生的好评、欢送!该生有较高的素质、激烈的责任心、真诚的爱心,给我们留下了深化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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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 篇二

关键词:法学本科教育,专业实习,改革

一、专业实习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

高等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在于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 为法治建设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和后备力量。尤其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竭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 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扩大, 而高校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却面临找不到工作的尴尬局面, 供需之间出现严重脱节, 归根结底, 原因在于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现实需求之间出现了严重脱节, 表现在法学专业毕业生通过四年的学习, 绝大部分学生尚没有培养起缜密的法律思维, 对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认知, 毕业之后, 面对司法案件依然无所适从。.

法学是一门实践科学, 具有职业教育的特征, 这决定了只有在专业实习中才能真正消化和吸收知识。以国际经济法为例, 学生普遍觉得这门课程难懂难学, 不好理解, 甚至觉得学了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原因在于课本文字与社会现实离得太远, 用僵硬的文字去解释什么是“FOB”, 什么是“CIF”, 永远都是晦涩难懂的, 包括教师本身在内, 如果没有从业经验或者切身体会, 他的讲解也仅仅只能停留在照本宣科的层面, 他的知识也是死的, 是不自信的, 是接受不了实际检验的。相反, 用笔者已经毕业的一位学生的话来讲:“只有当我真正地看到大海, 看到汽笛鸣响的货轮, 真正成为外贸公司的职员时, 我才真正了解到什么是‘FOB’, 什么是‘CIF’。这句话让笔者和很多同行深感震动, 法学教育的失败不能简单的归结于老师能力或学生素质的问题, 我们已经竭力去探求课堂教学如何生动、全面, 如何适应职业需要, 但是却忽略了更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 即专业实习, 这一环节是法学教育的关键, 书面的知识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有生气,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专业实习是法学教育成败与否的关键。

二、法学本科教育中专业实习的现状

(一) 专业实习时间过短, 达不到培养法律技能的目的

目前, 大多数高校的法学专业实习都安排在第七学期, 为期一个月到二个月, 这一实习期显然过短, 一件民事案件的处理少则需要三个月, 多则半年;而刑事案件亦是如此。学生在一到二个月实习过程中, 根本无法全过程处理一宗案件, 实习效果将大打折扣。

(二) 专业实习不受重视, 往往流于形式

很多高校都并不从思想上重视法学的专业实习, 因为, 从浅表层面上看, 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并不和实习有所联系, 相反, 考研率、司法考试通过率更多的能够体现教学效果, 由于, 现阶段研究生考试和司法考试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 因此, 书本上的东西成为学生能否通过的关键, 学校、教师和学生都把重点放在了课堂教学上, 专业实习则成了流于形式的东西。再加上很多高校将法学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 这一安排本来无可厚非, 因为参与实习的前提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已经授课完毕。冲突的是, 这一时间段恰逢学生毕业找工作、复习考研和复习司法考试的关键时期, 很多学生的注意力无法放在实习上, 对于实习, 只是敷衍了事。

(三) 实习单位接受毕业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

实习单位接受毕业生实习的积极性之所以不高,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实习单位从接受实习生上得不到足够的收益, 一方面, 学校实习经费紧张, 无法给实习单位支付足够的费用;另一方面, 也是更重要的, 学生实践能力差, 知识不牢靠, 在实习期间不能够很好的独立胜任分配的实习任务, 甚至由于实践经验的和处事能力的不足, 会给实习单位“越帮越忙”, 因此, 实习单位接待的热情不高, 指导老师怠于提供有效的积极地指导, 由此也进一步影响到学生的实习热情, 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四) 学生无法全过程的参与案件的处理, 实习效果不佳

法学专业的实习单位以法院和检察院为主, 实习单位往往采取把学生分配下去, 一位指导老师带一到多名学生的模式, 这样的实习模式会带来一个严重的不足, 就在于学生没有机会全过程的参与到一宗案件的完整处理, 无法全面地了解实践社会, 更无法深刻体会到课堂理论与实践社会所存在的差别。学生对其他部门的办案程序毫不了解, 对本部门的司法程序运作, 由于前述的时间有限, 往往也只是一知半解, 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实习目的无法实现。以检察院实习为例, 学生分别分配在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监督检察等等各个部门,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 并不变换岗位, 那么分在反贪污贿赂部门的学生只能对承办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而对于审查、批捕、起诉等司法程序无所认知, 分在各个部门的实习学生都是如此。更有甚者, 有学生被分在非业务岗位, 专门负责捆扎案卷, 整理案卷, 这样就更是与实习初衷有所背离了。

三、法学本科教育中专业实习的改革

法学专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比如学生实习兴趣不高, 懈怠应付会导致实习单位不愿意接受, 指导老师不愿意带, 实习效果不佳, 实习目的难以实现, 从而又使得学生能力得不到培养, 学生从实习过程中无所收获, 学校和学生都不重视, 如此下去, 就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而无法自拔, 笔者认为, 要从这一怪圈中跳出来, 就必须对专业实习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建立起“全程式”的是法学专业实习模式。所谓“全程式”的法学专业实习模式, 是指让学生在充分有效的时间内, 全过程的了解实习单位各个职权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司法运作程序, 能够切身地认识司法实践与课堂理论联系和差距的一套实习模式。笔者认为建立这套模式的关键有以下几个:

1.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

笔者在这里不提学生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而是强调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综合素养, 是因为这才是学生在实践当中最缺乏的东西。很多大学生具备不少知识, 却不具备与人相处和沟通的能力, 不具备遇到问题沉着应对, 合理解决的能力, 不具备面对社会问题足够的兴趣、热心和洞察力。这样的学生在实习单位中, 不能准确领会指导老师、单位领导的意图, 不会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 创造最为有利的学习空间, 不能和其他人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甚至有的学生不能够独立的书写司法文书, 错别字、病句满篇。因此, 应该从学生入校起, 就抓学生的素质教育, 不能功利仅仅开设和专业有关的课程, 应当增加选修课的种类和门次, 比如艺术赏析、心理学、伦理学、史学、哲学等等, 建议把大学语文作为必修课。

另外, 应当丰富化、合理化学生的评价标准, 鼓励有健康心态、创新思维的学生, 而不只是以单一的卷面成绩衡量学生, 要重视和尊重学生的差异和个性。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 脱离了社会就失去了生机, 法律人应当具备广博丰富的知识、热情强大的内心、建立起博雅的人格和高尚的审美情趣。笔者认为这一点是要靠积累的, 但也是最为重要的, 模式是死的, 人才是活的, 模式总有弊端和缺陷, 优秀全面的学生却能够扬长避短, 得到最大的收益。

2.变一次性终结性实习为分阶段全过程实习

实习时间的有限性是实习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在临近毕业时期安排长时间的实习又不现实, 笔者建议把实习过程分散开来, 改变大多数院校的一次性终结性实习模式, 开展分阶段全过程实习, 这里的全过程指的是让实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 贯穿法学本科教育的四年学习时间, 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观察性实习, 安排在大学一年级, 这个阶段学生刚刚接触到法律, 在学习一些基础课程的同时, 可以安排学生到实习单位观察、体会, 与法律从业人员交流、座谈, 书写心得笔记, 时间可以分散于课余时间或固定在每周一两天, 可以由教师推荐、学生自主联系, 也可以进行统一安排。

第二阶段:体会性实习, 安排在大学二、三年级, 这个阶段主要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完整的司法程序, 了解实习单位各个部门的职能和运作, 体会司法实践与课堂理论的联系和差距。这一阶段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使学生能够尽可能的到各个职权职能部门工作体会一定的时间。

第三阶段:针对性实习, 安排在大学四年级, 这个阶段学生临近毕业, 有了一定的就业意向, 同时也完成了基本课程, 由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兴趣选择实习部门, 学校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这一阶段学生有针对性地接受指导老师的专业指导, 完成实习任务, 书写具有一定水准的实习报告。

以上三个阶段, 随着学生认知水平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而一步一步加强实习深度, 第一阶段重在观察了解, 第二阶段重在体会认知, 第三阶段重在实际演练。

3.全程式式实习要还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至少全面完整地处理或协助处理过一件案件

3.法学本科毕业实习的反思与探索 篇三

关键词:法学本科;毕业实习;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8-0080-02

法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都很强的学科。在中国,毕业实习作为高校法学院(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目前,毕业实习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形式化”和“走过场”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

1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

中国法学院(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毕业实习。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毕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毕业实习学分是必修学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在方式上,多采取集中实习(即由院(系)负责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和分散实习(即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实习方式;实习时间多安排在学生完成法学主干课程后的第7、第8学期,为期6周~10周;在实习地点选择上,一般为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在实习内容上,主要是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操作规程、工作技巧,协助解决公司、企业的具体法律问题,了解中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实习成绩一般由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实习鉴定意见、学生《实习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予以综合评定。

通过毕业实习,许多学生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效结合起来,提高知识的应用能力并检验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完成从课本知识到社会实践,再从社会实践回到更高层次理论认识的过程。

2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虽然对培养合格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等制度的变化,毕业实习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2.1 实习人数急剧增加,组织安排困难

从1999年本科扩招开始到2009年,全国各法学院(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招生规模的扩大导致法学院(系)定点实习基地远远不能满足实习的需求。于是,很多法学院(系)不得以改变了以往集中实习的统一组织模式,允许更多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这不仅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而且为“虚假实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2.2 实习时间的安排不尽合理

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此,法学院(系)大多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8学期。但这一时间正好同毕业生考研、就业、撰写毕业论文甚至准备司法考试时间相冲突。许多同学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甚至根本不去实习,严重影响了毕业实习的质量。

2.3 实习前及实习中业务指导不够

各法学院(系)在实习前的动员中偏重纪律上的要求而忽视业务上的提前指导,以致学生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进行有效对接。此外,部分实习单位没有具体、深入的指导计划,对实习生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所有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的实习效果。

2.4 部分院(系)对毕业实习缺乏有效管理

参加实习的学生往往受双重管理。一方面,作为在校学生要接受院(系)的管理;另一方面在实习单位,要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然而,表面上的双重管理常常导致实质上的无人管理。此外,许多法学院(系)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效果测评体系。学生在实习结束时经常是自己拿实习鉴定表找指导老师写评语和评分,以致实习成绩普遍偏高,几乎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都是“优”。

3 改进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探索

当前中国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遭遇的困境和问题并非是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中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在实践中加以强化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3.1 明确毕业实习目标

为什么要实习,实习将要达到什么目标,这关系到毕业实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是否到位,毕业实习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

3.1.1 以培养法科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针对目前法科学生受到多方面挑战的现状,毕业实习应以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这种法律人才应该是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能从事各项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3.1.2 以培养法科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

毕业实习的培养目标应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自我进取、全面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法科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增强对毕业实习重要性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法学院系而言,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必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才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这一教学环节。

3.3 建立科学、稳定的实习基地

进入怎样的单位实习,实习单位能提供什么样的实习环境和条件,是关系到实习质量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从笔者指导毕业实习的经验来看,基层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应当是毕业实习基地的首选。这是因为这两类机构受理的案件数量多、种类全,学生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接触尽量多的案件,得到较多的锻炼机会。

此外,可以考虑将法律援助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设在各法学院(系),这样既能缓解中国当前法律援助人员短缺的局面,也可以为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提供稳定的场所。

3.4 合理安排毕业实习时间

为取得毕业实习的理想效果,笔者建议将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期末~第7学期前4周,加上暑期共12周左右。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经过近3年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毕业实习所应具备的知识基础;第二,可以避开实习时间与考研、找工作等的时间冲突,使学生能够安心实习;第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可以利用最后一个学年弥补原有知识的不足。此外,毕业实习应与不定期的专业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感性认识,为毕业实习进行必要的准备。

3.5 加强实习宣传和实习前的指导培训

在学生实习前,各院(系)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外,还应加强毕业实习的宣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对毕业实习的兴趣。同时,还应当做好实习前的指导培训工作,包括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优秀实习生详细介绍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实习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实习体会,帮助实习生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新环境。

3.6 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针对分散实习呈上升趋势的情况,院(系)应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监督与管理:第一,严格分散实习学生实习前的申请审核,得到批准后方可实习;第二,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建立实习小组,尊重学生的自主管理;第三,召开实习中期经验交流大会,集中对前期实习情况进行总结,探讨后期应注意的问题;第四,严格带队教师监管职责,杜绝双重管理带来的无人管理。

3.7 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

法学院(系)应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内容应当包括:①政治思想表现方面;②业务能力表现方面;③工作能力方面。以上3方面的细节内容由法学院(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充实。实习成绩的考核由实习指导老师、带队老师、实习小组3种评定形式组成,并在三者之间确定不同的比重,优秀率应控制在实习总人数的30%以内。

3.8 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总结是毕业实习不可缺少的部分,具体包括3个内容:①毕业实习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与体会;②实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③未来的打算,即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采取哪些改进措施。笔者提倡在院(系)举行毕业实习总结大会,以起到鼓舞和激励低年级学生的作用。

我们相信,通过认真反思中国法学教育界20多年来毕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为法学教学积极探求新的实践途径,必能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有所裨益。

Introspection and Exploration of Undergraduate Course Graduation Field Work of Law Science

Chen Kai

4.法学实习自我鉴定800字 篇四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作为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

第一,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

第三,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卑不亢。

在实习过程中,我意识到,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宣传中国法制的重任。

5.法学实习自我鉴定表 毕业生 篇五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大学生实习自我鉴定300字

2.大学毕业生实习自我鉴定

3.大学生实习期转正自我鉴定(集锦篇)

4.实习自我鉴定范文300字(5篇)

6.法学专业实习日记 篇六

【摘要】:在校大学生只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才能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锻炼适应能力和社交能力,从而积累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走出成功就业的第一步,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4年5月7日 晴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们两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时间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迈县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都说在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实习,学到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也不假,在农村地区,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但这些案件却相对复杂。农村人维持交际的很多东西是不能拿到纸面上的,有许多信任和道德观念而成的习惯作为基础,一旦这些习惯延续下来,但信任和道德破坏了,那么这些问题是很难拿出来被证明的。生活事实更难恢复,法律事实更难认定。这样的结果就是案件的高难度性和复杂性,并且其中纠缠了多种人际关系因素,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这实在难为法官了。

而曾庭长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诉我们在法院最常见的不是开庭,而是当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法官要苦口婆心,说话要有理有据,让他们不断反思,最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驯服”的,很多该说的都说,该谈的都谈了,他们就不愿意配合,期望尽早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还有一些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打官司就是为了争口气,他们当然不可能同意调解。这就要看法官的调解技巧了。

调解的方法技巧确实是一门学问,听说老城法庭的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看来我也能够借此机会多跟庭长和其他的法官们多多学习一些调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获还是不少的,希望往后的日子能够继续加油,让这次毕业实习成为我本科学习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2014年5月9日星期一 提审

今天是来到检察院的第三天,在大家看来繁琐的整卷工作是那么的无味,可我还在那有条不紊的干着,和我相处时间久的人都会知道,我这人不喜欢抱怨,一旦自己着手做了,不论是难是易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完成它,也许你觉得我傻,可我就是这样的人。科室里的人大约看出了我的脾气说要让我放松一下,决定带我去提审。

虽不是第一次实习,也不是第一次去提审,但是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兴奋劲儿。还是像往常一样,提审前先仔细的阅读卷宗,拿到卷宗,看到封面上写着某某故意伤害,让我联想到也许是因为打架而被刑事拘留,可仔细阅读了卷宗却不然,明明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怎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请逮捕呢,于是我仔仔细细的抠着每一个细节,最终我发现在卷宗的最后附着公路管理部门的道路封闭通知,而恰巧这起交通肇事案就发生在这段封闭道路上。于是我仔仔细细的询问办案人员这样定罪原因是否是自己认为的那样,结果是肯定的,可这样的案例在学习中却很容易被误导为交通肇事,虽然这两个罪名的惩罚程度相当,但这全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么好的案例也许只能在实习中发现。

来到看守所,看到犯罪嫌疑人是个身强体魄的中年男性,这一得知他应该是家庭的顶梁柱,而如今却由于一时的疏忽沦落到此程度,让人不禁为他而惋惜,等他坐下后我才发现他在瑟瑟发抖,在工作人员的讯问过程中,他不停地在怨恨着自己的疏忽大意,可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挽回,孙姐告诉他如果家里愿意给死者家属陪一些钱的话是很有可能判缓刑的,可他低下头很诚恳的说,我一辈子农民,没有这么多的钱,而且让我倾家荡产老婆孩子也会跟着我受罪,我不如就在这里判刑,家里的钱还够他们花一阵子的,等我出来后我继续挣钱养活家里,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会连累家人的,我认罪,你们就判我吧!几句话说的我很心酸,法律在任何人面前都是无情的,即使他在无辜,法律依旧会按他之前的规定走下去,毫不留情面,这就是法律。

2014年5月能20日 庭审现场

今天说来自己很幸运,本在侦监科实习应该是没有开庭机会的,就是因为寒假在公诉科实习跟科里的李哥很熟悉,想让他带着我去看看庭审现场,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兑现了。

由于自己之前从未见过庭审现场,所以就一直向在公诉科实习的同学打探旁听的规范,我一直觉得我们不是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坐在公诉席上的,可就在今天,让我吃惊的一幕发生了,这位李哥却把我从旁听席上喊了上去让我坐在公诉人的旁边,一下子所有人的目光扫向了我,从没有这么威风过,自己心里还美滋滋的,心想我只需在这里好好地享受着这次威风,随着审判长的一声令下,“开庭“!期待已久的庭审现场开始了,就在我享受这一刻的时候,李哥从旁边拿出了起诉书,让我宣读,一下子我有点蒙了的感觉,案情是什么样的我都不知道,更何况去宣读这张从未见过的起诉书,李哥的这一个要求让我不知所措,也只好答应,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好,这是我一贯的做事风格,在这么庄严地地方宣读真的是第一次,但是我告诉自己,要放松,稳住,张会雅很棒的,就在我思考的功夫,该轮到我宣读起诉书了,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放松,然后我用普通话大声的读了起来,刚开始难免有些紧张,可读到中间自己竟然没有感觉了,读着读着竟发现马上要读完了却那么的不想让这一刻结束,终究我还是很流利的读完了起诉书,那一刻自己别提有多么的兴奋,李哥点点

头说,很好,字正腔圆,珠圆玉润,哈哈,当然听到这话我们满足,李哥说,第一次像这样的经历是值得珍藏的,当你以后回忆时,你会觉得很难忘,是的,我记得自己的这次经历。今天也许我终生难忘,可这背后我要感谢一个人,那就是给我这次机会的李哥。

2014年6月20日星期一 独立接案

这几天办公室的董姨因为家里的事情在忙碌,因此一些简单的小案子都会交给我去办理,再交给我之前,董姨就告诉我:“不要紧张,细心办理,通过这几天手把手的教你,这样的案子你是可以完成的”。

7.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 篇七

1建设法学专业校外实习基地的意义

(1) 是学校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明确提出了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把法学教育的重点强调为两个方面, 即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要实现这一目标和要求, 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必须重视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 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独立学院从建立之初就把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因此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当格外重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训, 而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规划将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障。

(2) 促进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完善。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实现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有机结合。随着将毕业实习纳入本科教学计划, 作为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 毕业实习也称为专业实习, 由过去毕业实习只是使学生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操作, 到专业实习旨在促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训练法律能力, 并强化专业思维和职业伦理修养, 极大地强化了实践教学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同时根据法学教育规律提出并论证了实践教学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不是将实习作为一个孤立的教学单元或环节, 而是将其视为法学本科教学的有机部分和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

(3) 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 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因此, 建立一批比较稳定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 将为学生迅速将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学实践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台, 而且也有利于锻炼和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同学们真正进入到实务工作中去, 不仅可以锻炼他们的实务工作能力, 同时可以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对将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有一个实质性的了解。而且可以让他们重新认识理论知识学习的必要性。

(4) 有利于缓解学生就业压力。

学生通过法学校外实习基地这一平台可能对自己将来的就业获得机会。学生在实习基地的优异表现, 给实习基地单位如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实习基地也有用人需求, 那么实习基地单位和毕业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 最终把实习基地变为就业基地。

2法学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1)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管理缺乏科学性。

目前大部分学校在实习基地的管理上缺乏规范性, 很多法学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多半是流于形式, 往往就是签一份协议书, 挂一块牌子了事, 至于双方如何去规范建设、如何去规范管理、如何选派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等都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划, 后续建设工作严重滞后。甚至出现学校与学院间管理脱节、管理人员频繁更换、实习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实习基地的管理上没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方法, 这导致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混乱, 影响实习质量。

(2) 师资力量不强, 指导教师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众多高校并不缺少法学理论课教师, 但较为缺乏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指导教师, 绝大数教师不太熟悉法律实务。法学实践指导教师需要同时具备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 既能精通理论, 又能热练、规范地进行法律执业, 但现阶段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师较为短缺。在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方面, 为节约教学成本, 高校较少设置专职的法学实践教学岗位, 多采取专业教师或辅导员兼任的方式, 即使有部分高校设立了专职的法学实践教学岗位, 但相关人员的实务能力也不强, 很难完成专业的指导。实践教学教师在人员数量上和质量上都不足, 加之未能科学地计算实践教师工作量, 容易打击实践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缺乏有效指导, 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的后果。

(3) 学校与实习基地单位间缺乏互动, 合作单位参与积极性不高。

目前, 学校与实习基地之间的合作仅限于学生单方面实习, 内容比较单一, 没有互动。在法学校外实习基地共建过程中, 虽然合作双方关系较为友好, 相关合作单位也能给予一定关心与支持, 大多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 但有的协议过于简短, 双方权利义务不够清楚、明确, 缺乏长效的互利共赢机制;有的则完全流于形式, 合作单位参与建设积极性不高, 没有全面实施签订的合作协议。相较于重点大学, 独立学院在这方面比较薄弱, 无论是资金优势还是学术优势都不具备。一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仅仅依靠领导、专业教师和合作单位相关人士的个人情宜来维系, 一旦发生人员更换, 实习基地便难以为继同, 从而严重影响实习教学基地的稳定性。

(4) 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得不到保障。

实习基地尤其是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是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 因为实习基地需要相关的办公场所、设备、生活设施和管理费用等, 特别是在离学校较远的地区实习, 学生的住宿、就餐等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独立学院学生实习经费和基地建设经费更是显得捉襟见肘, 而合作共建单位一般为财政拔款单位, 缺乏专项建设资金, 对实习基地建设在经费上支持也较为有限。由于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经费得不到保障, 就无法保障学生正常的实习, 其实习效果就大受影响。同时, 经费投入不足也不利于学校与实习基地之间合作的稳定性。

(5) 实习时间的安排不尽合理。

实习时间设置也有待改善, 实习时间过度集中, 接收单位不堪重负, 因此不愿意多次接收实习生, 而且大多数学校安排的实习周期较短, 实习生往往刚进入角色, 实习时间就已结束, 而一个完整的法律程序的进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 大部分法学院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8学期, 但这一时间正好同毕业生找工作、考研、司考时间相冲突。许多同学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司考, 毕业实习敷衍了事, 甚至存在“虚假实习”的现象, 这样根本无法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3法学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创新研究

(1) 严格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管理。

实习基地的管理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目的和效果的实现。首先, 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又很具体、细致的工作, 要做好这项工作, 学校应该有相应的结构和岗位来承担。一般来讲, 这项工作可以作为一个岗位来管理, 必须有专人负责。其次, 要制定一套健全、切时可行的实习基地规章制度, 为实习工作和基地建设的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 并督促落实。最后, 学校要加强和实习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以保证学生实习时这些规章制度能得到实习单位的支持, 保障实习每一环节的顺畅。

(2) 重视与校外实习基地关系的良性运行。

在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过程中, 学校和合作单位应该努力探求双方利益的共同点。法律院校教师的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的优势和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的优势应该互相弥补。对于大部分的独立学院来说, 不存在这样的资源优势, 无法为合作单位提供很好的帮助和支持, 相对于知名高校, 一般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但是独立学院也存在一定的优势, 就是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强, 因此对于大量需要实习生的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单位, 我们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更多的关注。针对独立学院来说, 可以采用一些新型方式, 如请离校近的实习单位法院把一些简单的案件放到学校模拟法庭开庭, 让学生感受真实的法庭审判, 这和同学们自己所组织的模拟法庭有实质上的区别。通过真实庭审的观摩, 同学们对审判的程序、法律的权威性等都会有更加深刻地人体会, 同时这也为法院进行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供了机会;或者聘请合作单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为学生作实务专题报告, 参加学生毕业论文答辩;也可以让实践基地的工作人员承担一部分实务性课程, 由专任教师和实践基地客座教授相结合, 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 重视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保证实践性教学任务的完成。

法学实践性教学工作要求指导教师即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要有娴熟的实践操作技能。一般说来本校教师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但实践经验较缺乏, 学校应创造条件, 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二是从合作共建单位聘请学历层次较高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本校的兼职指导教师。这些人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高超的司法技巧, 不仅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实习, 而且还可以向本校教师传授实践经验和对实习教学基地建设提供有力帮助。目前独立学院普遍存在经费紧张的情况, 对本校法学教师进行实践环节的专门培养存在一定的难度, 因此最可行的途径是直接聘请校外实习基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本校的兼职指导教师, 但从学校的长远利益来看, 应当将培养自己的“双师型”教师作为重要的工作计划。

(4) 将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

在强调基地实习的同时不能忽视校内实践的重要性。学生在进入检察院、法学和律师事务所实习之初, 因为校内实践活动的效果没有实现, 一部分同学对基本的审理程序完全不了解, 不能胜任法律文书的书写, 相应的实体法知识掌握的不够熟练, 这些同学大约得经过二个多月的时间才能进入实务状况。反之, 那些在学校积极参与模拟法庭、法律服务的同学不论是在审理程序、法律文书的书写以及实体法的运用方面都有更好的表现, 他们能主动顺利地进入司法程序, 实习结束时收获往往比较大, 也能得到实习单位老师的肯定, 为将来的就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因此应当将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部分结合起来。

(5) 合理安排实习教学时间。

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包括: 案例教学、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毕业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应根据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精心设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首先, 为防止“虚假实习”现象, 在安排学生实习时, 应尽可能避开与学生司考、考研、找工作等相冲突, 有些实践性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其次, 因法学校外实习基地主要集中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 这些单位往往容量有限, 一次安排的学生不宜太多, 因此在在时间和人数安排应尽可能分散, 否则接收单位会不堪重负。再者, 应适当延长毕业实习时间, 鉴于法务工作的特殊性, 如果实习生要完整地参与一到两个案件的全过程, 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建议毕业实习的时间保证在三个月以上。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学合作教育分会.必由之路: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操作指南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8.法学专业实习的自我鉴定 篇八

关键词: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机制

收稿日期:2010-10-12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课题“财经院校法学教育模式研究”(湘教通[2010]243号序号:461号)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刘建发(1971-),男,湖南衡阳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一、模拟法庭教学对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一)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特点

财经类院校的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财经法律人才,即培养德智体美技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技能、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能够运用法理和法律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律实务中的问题的高级财经法律专门人才。从思想素质来看,具有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维护正义、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从法律知识结构来看,侧重掌握民商法、经济法等与经济有关的法律及法学理论与技能;从综合人文知识结构来看,较多的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从人才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来看,是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思维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模拟法庭教学对财经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意义

第一,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我国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是听教师在课题上讲授书本知识为主。在这种模式中。教师直接向学生灌输某一法律领域的原则、原理和具体规则等,学生只担负“听”和“记”的任务。这种教学模式,因教学手段落后,往往很难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统一起来。而模拟法庭则会给学生提供一个模拟的场所、一个“真实”的案件,使每一个参与者“身临其境”的置身于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身份中,将平时学到的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使学生设身处地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大大缩短教学和实践地距离。

第二,让学生熟练地掌握诉讼程序与技术。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主要讲授法学理论知识。但理论知识需要通过对具体的案件事实缜密分析与辩论之后才能掌握和灵活运用。同样的事实材料,法官、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对其会有不同的解释。学生作为一方的律师,从当事人处接过案件的事实材料之后,首先要对之进行筛选,找出有利于自己的诉讼或答辩意见的材料,把程序法与证据法和实体法相结合,通过归纳和分析,形成向法院陈述的事实和法律意见。诉讼程序应是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但“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我国却普遍存在。模拟法庭教学显然可以使学生更直接地体会新的庭审制度给当事人所设置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因材施教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人的潜能、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使不同资质的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由于学生的生活环境、经验积累、知识能力与思维方式的不同,在接受与理解教学内容必然存在着差异。传统的教学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全体学生是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很难实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而模拟法庭教学,注重设置问题情景,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活动,制造学生内心的认知冲突等。同时还可以有效地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使不同的学生得到不同的发展。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

二、国外模拟法庭教学借鉴

模拟法庭教学方法,重在培养学生实务能力,在国外法学院被普遍使用,现简述下:早在14世纪的英国,律师学院的学生在夏季和冬季法庭休庭期间,除听讲诵师讲课外,主要的学习方式是参与模拟法庭,研讨审判主管委员和讲诵师为他们编制的案例。当前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综合性大学进行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教育,为期三年。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法学院进行的实务教育,为期32周。

美国的法学院的教学方法比较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如今,美国法学院的教师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用着“模拟法庭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这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评判性思维”,使他们毕业后能很快适应工作,成为优秀的律师。

德国学生在经过至少为期3年的法学教育之后,要参加第一次国家统一考试。教师注重模拟法庭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通过后要参加为期二年的职业研修的预备期,目的是“使学生熟悉司法与行政的实际任务和工作方法,深化与补充原有知识,培养独立工作、独立判断和责任意识”。然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后才可以获得“候补文职官员”的资格,申请法官、检察官、高级公务员或律师。可见,德国法律教育周期长、考试严格,并且非常重视法律实践。

三、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所选案例典型性不够

由于选取财经类法律案例典型性不够、不精,情节平淡无奇,事实清楚,毫无法律争议地案例,很难调动学生作为参与者地兴趣,更难以留下自由发挥地空间。导致模拟法庭操作先天不足,参加者仅针对所争议的问题发表辩论意见之后,就再也没有其他可进行的内容,整个活动显得单调乏味。

(二)教学目的单一

模拟法庭教学由诉讼法专业教师自行组织,受教学目的、授课时间、人员设备等限制,教师只关注审判程序“走”得如何,诉讼理论掌握得如何,而并不注重学生如何组织,怎样适用实体法,如何全面总结,因而整个活动虽然能达到熟悉掌握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而学生也因此孤立地看待模拟法庭教学,重程序轻实体、重专业轻素质培养的思想普遍存在。

(三)过分注重庭审程序

教学环节缺乏完整性,只注重庭审环节而不注重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环节。教师对模拟法庭的庭前准备不加以指导或指导很少,对庭后的总结形式单一,范围狭窄,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开庭审理这一环节上。而在司法实务中,法庭审理阶段仅仅是案件审理的一个环节,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具体的庭审技巧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庭后的总结对于提高审判的质量也非常重要。因此,借鉴司法实际,模拟法庭教学也应注重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用多种形式完成教学环节,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四)导致教师的指导不到位

在模拟法庭的实际运行中,法学专业教师主导地位体现不够,教师的指导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教师平时工作太忙,对模拟法庭的工作完全放开不管,到开庭时匆匆去讲几句空话、套话;二是有的教师本身法律实践很少,平时上课纸上谈兵的多,指导起模拟法庭来很吃力;三是有的教师只对自己所教课程了解比较深入,综合素质不高或者对其他相关的课程则了解不多,无法适应模拟法庭综合性的特点。

四、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模拟法庭教学的措施

(一)精选典型的财经类法律案例

这是成功开展模拟法庭的前提和关键,选取到典型的财经类法律案例就等于为模拟法庭教学奠定了良好地基础。典型案例是指案情比较复杂,通过举办模拟法庭,能够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分析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培养学生的实际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案例。教师应从有关报刊讨论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登载的案例等方面进行收集、筛选和积累。在此基础上,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删知识点,设置争点,这是模拟法庭开展的前提条件。

(二)合理分派角色,讨论案例

作为案例主要提供者的教师,一般只需要提供案例情况、双方证据即可,而不应将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资料交给学生,以避免模仿照抄、重复案例情况的出现。学生拿到材料后,可在教师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生自行把握。根据案情可以将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原告组)、被告和辩护组(被告组)、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以插入分组。在角色分派时,要特别注意审判长角色的选任,因为这是法庭开庭程序的主持者,对整个模拟法庭的正常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要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学生担任。

(三)精心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之前,把预先编印好的《法庭审判程序》(模拟法庭操作规程)、《如何组织法庭调查》、《证据的使用问题》等有关材料分发给学生(人手一份)。学生应被要求精心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书、辩护状等)传递给对方。一般应要求学生准备多种方案,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发挥。判决书本应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组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可由审判组预先写好草稿。

(四)充分准备,正式开庭

开庭前可发布公告,把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案由以公告的方式在校园内公布,欢迎学院领导及广大师生参加旁听并予以指导。后勤保障工作要求深入细致,一切应及早准备,反复检查,如服装、道具等要提前准备好。从发布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作出判决均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过程中,尤其要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实体公正的基石是程序公正,这是一基本信念。

(五)及时点评,全面总结

点评是模拟法庭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庭审结束后,要到本次庭审活动进行点评,采取以下方式:一是由模拟法庭各组派代表与其他同学就庭审中的问题发表看法,并开展交流;二是指导教师作全面的小结,教师作为整个模拟法庭的指挥者和这种教学活动的实施者,要从肯定教学成果,解决教学难点;三是也可以创造条件,邀请法官来旁听,之后,对庭审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对学生的庭审表现发表看法,提出建议,相比而言,法官点评更具有说服力。在点评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从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庭审材料、文字和语言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配备高水平的指导教师

应当为模拟法庭的开设配备专门的教师,使他们有专门的时间用于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工作。从事模拟法庭教学指导的教师必须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并要求该能力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同步发展提高,可以采取的方法,除教师从事兼职律师职业外,可与有关司法机关达成协议,让教师能有机会到这些部门去工作一段时间,获得最直接、较充分的实践经验,以利于提高其指导水平。

参考文献

[1]许步国,王凤民.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探索与研究[J].绥化学院学报,2005,(6).

[2]杨云霞,郭慧敏.模拟法庭教学改革模式探索[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8,(8).

[3]杨萍.模拟法庭教学评价内容和方法的探索与思考[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9,(5).

9.法学专业实习目的 篇九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实习目的(二)

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

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

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实习目的(三)

法律系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几率。

实习目的(四)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10.法学专业 实习报告 篇十

在四十几天的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法学实务知识,亲身体验了法官的工作内容。对法学专业本身、法学实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实习作为一扇通向社会的大门,让我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感知。更重要的是对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有了比较明确的方向,这也是实习的收获。

一、在实习中学到的知识

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我在武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说实话,一开始我对立案庭的态度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满意,认为没什么好学的。我也一心想去民庭、刑庭,可是一段时间下来发现,事实不是想象中那样的,自己有点想当然。立案庭的法官都是法院资格老、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没有一定的工龄是不能分到立案庭工作的。原因在于立案庭的工作专业性强、法律涵盖广泛,对法官的法律修养、沟通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同时,在立案窗口更有利于接触社会,基础更广泛的实务工作。在实习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填写法律文书

听起来这个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会写字就可以胜任,其实不然,法律文书的填写有许多注意事项,下面民事案件流程表为例。表头是“案由”,案由的确定是考察一个法科学生能力工作,没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做基础,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准确的定位,对案件进行分类,以完成对其他事项的填写。案由的填写很有利于培养人的归纳总结能力与分析能力。在确定了案件的案由之后就要填写当事人的信息,将案件归入相应的类别之中,写明其来源。最后计算案件的受理费用,在确定了诉讼标的后,按相关的比例对受理费用进行计算,然后将案卷转档。还有其他法律文书要填写,不过基本没什么难度,比较多的是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文书的填写工作就这么多,每天的部分时间就是在文书的填写中度过的。

(二)参与案件的处理

参与案件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和法官一起讨论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查看当事人的立案条件。二是接听电话,独立解答当事人的法律问题。

在课堂上我几乎没听老师讲过关于立案的相关程序与材料证据准备,但是在法学实务中,立案的作用很大,它像一扇通向法律殿堂的大门,而证据材料就是进门的通行证。实习的时候才知道立案的时候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而不是只有在开庭时才需要提交证据。立案时的材料有以下几类:起诉状、证明原被告主体身份的证据、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关系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这几项要素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它的具体构成要求也不同。很多当事人或代理人又是因为很小的问题而无法立案。有时候是因为诉状的格式不正确或诉状的份数不够,最终因为一点疏忽无法立案。被告人及相关的证据取得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有当事人因为证据的问题与法官大吵,因为当事人不知道相关规定,他以为是法官有意为难他。其实,正如一位法官对当时说的:“我又不认识 1

你,跟你没冤没仇,我为什么难为你?”所以说程序正义是有其局限性的。

二、实习的见闻思考

法学实务工作不是教科书上的寥寥数语,而是一项很具有综合性的工作。可能今天我们以为关联性不大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产生很大的作用,甚至会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立案庭实习是最容易接触社会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当事人来立案庭咨询、立案。当事人的人群分类很多,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各个性格类型,各个阶层的人都有——老态龙钟者有之,年少轻狂者有之;温和沉稳者有之,天性刚烈者有之;机关人员有之,无业游民有之;家富财大者有之,贫苦百姓有之。总之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可以感受到,法官对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态度也能感受到。当然,对各种律师的业务水平也能有比较明显的感受差异。

(一)实务工作是在社会上做的之所以强调“社会”这个工作环境,是因为它是完全不同于课堂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对社会的接触不多的学生而言,社会的感觉是非常强烈的。以前一直以为法学实务工作是无聊的,实务工作者是严肃的、不苟言笑的,但是事实上,法官也只是一个人而已,他也是在人的基础之上的工作者。既然是人,那就会有个人情绪,况且法官的地位高,所以自然会时常有很激动的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普及。工作在社会中进行,那么就少不了社会交际,而吸烟这一全球公认的危害便成了社交礼仪的开端,吸烟与否不在于自己,更重要的是打开与法官沟通的大门。

在实务工作中,有两种人办理立案比较顺利:一是熟人,二是交际能力强的人。我们的社会就是熟人社会,所以熟人办事自然就顺利得多,这自然不必多说。所谓交际能力强就是让法官放下他的高高在上的气势,能和他相谈甚欢。不过,不管是熟人还是交际强人,能让法官顺利受案的前提是他们的业务水平比较高,也就是说他们准备的立案材料比较充分,即使有瑕疵,也基本不妨碍立案审查。也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法官心情不错,不论男女老幼,如果来立案他都会耐心解答,立案就会比较顺利。这很正常,因为法官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脾气、有情绪的正常人。

(二)司法不是人人平等的实习的时候会很明显的感觉到人是自利的,各种案件都有,有父子反目的,有夫妻成仇的,有合作破裂的,有好友相伤的,到头来都是为钱。从一方面说,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治的进步,人民越来越多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性的冷漠,至亲之人可以对簿公堂,亲情、友情都可以撕裂,真的是在利益面前亲人不如一个路人,这也是社会的悲哀。当事人自利,法官也一样,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因为业务量而攀比。实习中明显感觉法官之间的关系不是很融洽,除此之外,涉案标的大的案子容易立案,这其中的利益关系不是很清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却造成了司法的不公。有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婆婆家离法院比较远,加上由于车祸她行动不是很方便,但是她来法院四次,一直未能立案,这其中有她个人的原因——没文化,不识字,交流困难。但法官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她没耐心,不能细心的讲解。知道我实习结束这位老婆婆来没能立案。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程

序正义的弊端。

(三)我国立法是不平等的我实习期间发生过一次集体大闹立案庭的事件。当事人共16个,他们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公安局不作为,由于证据不足法官不予立案。当事人律师要求法官出具书面材料以便向武汉市中级人法院起诉,但是法官坚持不出具,并要他去中院起诉。可以说法院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是作为向上级法院起诉的证据,但法官为避免担责任最终没有下发裁定。导致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后到立案庭大闹,要求依法立案。双方僵持不下,当事人口出恶语,但法官一语不发,就是不予立案。最后由庭长出面草草地解决了,不了几日后,当事人又将庭长打骂,找院长上访。

其实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不予立案是有依据的,不出具裁定书也是有依据的。当事人气不过,感觉没有王法,法官枉法,没处说理,所以来法院闹。这其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不公平的,关于立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必须有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证据,即要求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申请相关法律文书,但是公安机关不予下发,就像法院不予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一样,那么当事人自然没有办法进行下一个程序。于是乎,环环相扣,政府机关违法,但是当事人没证据,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上访!所以,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上访人群,维稳经费也居高不下。原因在于最底层的人民没有立法参与权,从立法根源上就不平等,司法上就更难平等。立法保护的是参与立法者的利益,法律不能很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约束政府机关的权力,成了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工具。由此可见,法治进程,任重道远。

三、职业规划

大二是一个很尴尬的学年,不大不小,不忙不闲,但是很烦恼——大三要司法考试,大四就要决定何去何从。我们每天各种幻想,幻想大三怎么过,大四怎么活,不过,奋斗的方向很模糊。实习之后这个方向渐渐清晰,渐渐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学,该朝哪个方向前进。

我问过我的一个法官老师律师和法官哪个更好?那位老师说,社会很现实,还是做律师好,收入高;做法官呢,虽然地位高,但是收入很低。所以他建议我可以先做几年法官,再转行做律师。原因有三:一是做法官的时候先熟悉一下法院里的规则,做律师的时候就很容易掌握要领;二是有做法官的背景,工作不愁,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三是有比较广泛的人脉,容易活动。

既然如此,好好上专业课就是必须的了。除了专业课,多学一点其他方面的知识也很有必要,我想多读一些著作,但不限于法学范畴,一方面拓展视野,一方面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下基础,毕竟法学不是孤立的,要有其他学科的辅助才能更好地学习与工作。

四、结语

11.法学少数派专业 篇十一

▲家政学:家为邦本,本固邦宁

▲推荐院校:吉林农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等

2010年9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家政服务业,家政服务行业迎来春天的同时,家政学也逐渐成为了“香饽饽”。

家政学的教学和专业培训,其实在美国、北欧各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很早就开设了。目前,在美国1600余所高校中,约有760所高校设有家政系。在日本这个很注重生活艺术国土更是十分重视家政学。我国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燕京大学、震旦大学等十余所高等院校相继开办过家政系,后来又撤销了这个专业。吉林农业大学在九十年代率先设立家政学专科专业,之后陆续有高校也开设了家政学专业。家政学现在不仅招收本科生,还设有硕士、博士的招生点。

邱瑞杰是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家政学专业2007级学生。他在大三的时候就被上海人人家政服务公司“买断”了,谈到今年8月1日就要加入上海的家政服务业,他除了兴奋、自信,还有点紧张,不知自己能否很快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步伐。2007年,邱瑞杰选择家政学专业时,工薪阶层的父母并不是很赞成。提到家政,家人更多想到的是农村辍学的女孩到城市做保姆,做些简单劳动。到学校后,老师问他们对“家政”了解多少,为何选择这一专业时,很多学生的回答是“出于新奇”。

“在学校的这四年,也是我逐步认识‘家政’这一行业的过程。如果把自己的专业看得过低,那永远得不到提高。”邱瑞杰如是说。四年间,除了公共课程,邱瑞杰与同学们还学习了美学、家政学、社会学、艺术欣赏、茶道花艺、医学与保健、室内设计、办公自动化、幼儿教育、酒店与物业管理等30多门专业课程。这些课程,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艺术,学习起来并不会让人感到枯燥乏味。

除了努力学习专业课程外,邱瑞杰和同学们还积极考取了汽车驾驶证、秘书证、物业管理员证、家政员证等专业资格证和技能证。据西安家庭服务业协会专家说,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家政员是需要持证上岗的,即家政员证。“但西安市持有家政员证的家政员只占所有家政员的20%。”所以,在校期间,就应该努力考取家政员证书,这样一来,毕业后从事家政服务时,你不仅可以拿到更高的薪酬,而且雇主也更愿意选择持证上岗的家政员。

家政学属于宽就业口径专业,学生毕业后不仅可以选择继续攻读社会学、管理学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更可以成为家庭服务业管理、儿童用品产业开发设计、家庭用品产业等领域的高级人才。当然,良好的就业前景不一定意味着高水平的薪酬,报考者要懂得“钱是手段,而生活本身才是过程和目的”。

▲经济犯罪侦查:亮剑出鞘,剑指黑幕

▲推荐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等

无论是虚拟的福尔摩斯、柯南,还是真实的狄仁杰、包青天,相信大家都对他们耳熟能详,他们的断案能力与自身细致的侦查是分不开的。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是公安院校为适应公安行业对经济犯罪侦查(通称“经侦”)专门人才需求而设置的专业。伴随我国商贸经济的迅猛发展,劳动力、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各种专业市场日益庞杂、繁多。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复杂多变,在相关规则、制度与机制尚未健全的前提下,违法犯罪行为不可避免地衍生,新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传销、操纵证券价格、洗钱、恶意逃欠薪等犯罪形式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复杂不断演变。各地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与控制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与经济安全的重任,因此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经侦专业的性质决定了经侦人才必须是一个复合型人才。经侦专业知识结构涉及经济学、法学、侦查学等多个学科。大学所开设的专业课程除了法学、经济学的基本课程之外,还有一些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痕迹检验、笔迹学、文书检验、刑事照相等。

经侦专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实习很多,也很有趣,不过这些实习都是技术活。就拿跟踪来说,首先得心理素质好。徒步跟踪,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再者,要有判断能力。比如说,开车跟踪,一个红灯后把我们堵在后面了,怎么办?就得根据跟踪对象的生活习惯,判断他会去哪儿……跟踪是最基本的调查手段,我们也会用到一些工具,比如针孔摄像头,我们常用的是钢笔型的,别在衣服上,在外面走一圈,全都录下来了。如果在街上取证,我们大多装作行人,边走边打手机,路过调查对象身边,就拍照取证。不过拍照时要注意,切忌开闪光灯。如果有人说,你随随便便写的几个字,已经泄露了你的性格、你的气质,甚至你的经历,你会相信吗?这就是笔迹学。它是经侦专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门课程。笔迹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握笔紧、下笔重、书写速度快,造成手部肌肉运动张力大,易疲劳,反映出书写者行为迅速敏捷,冲动急躁。当然,这只是最粗浅的分析。其实,笔迹学需要运用到心理学、计算机、生理学等知识,更重要的是善于仔细观察。

经侦专业的学生就业面较窄但比较稳定,主要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监狱学:铁窗内外,正邪交锋

▲推荐院校: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政法警官学院等

监狱,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都是冰冷而且黑暗的地方,铁窗内是待救赎的灵魂,铁窗外、高墙内则是不苟言笑的狱警。《监狱风云》和《越狱》等监狱题材电影的热播,使得监狱逐渐为人们所了解,虽然影片中对监狱管理者的刻画并不是很准确,但至少高墙内的神秘面纱被慢慢地掀开了。

监狱属于国家暴力机关,理所当然的,监狱学就是为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监狱管理理念,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和研究罪犯心理的业务能力,适合监狱管理需要的人才的一门专业。

目前开设监狱学专业高校并不多,主要是一些政法类学校。笔者这里重点介绍一下上海政法学院。该校的监狱学是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学科,监狱学专业由学校和上海司法系统合办,并联合招考,考试采用公务员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并轨的方式。聘请监狱、劳教系统的专家承担部分授课任务,主要课程有:法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监狱教育学、狱内侦查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比较监狱学、法律文书、劳动教养学、刑事照相、审讯学、计算机技术、射击技术等。大学期间的实践环节,大都在监管场所进行。被录取的学员经过两年的专业学习,毕业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经考核符合监狱人民警察要求的,将定向安排到上海司法系统所属的监狱和劳教所工作,担当狱警。

狱警的工作性质,目前也存在一些非议,有些人认为狱警的工作环境差,工作压力大,而且还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些确实不可否认,但是狱警肩负着教育人、改造人的任务,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改过自新,把社会中的消极力量变成积极力量,这与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是一样被人们尊重的。

说到这里,可能还有一部分人会因此担心监狱学就业面太窄。其实从另一侧面来讲,这也是本专业的优势,进入监狱系统,享受公务员待遇,工作稳定、待遇中上,也是很吸引人的。

▲外交学:舌战群儒,纵横捭阖

▲推荐院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四川外语学院等

无论是舌战群儒的诸葛孔明,还是合纵连横的苏秦、张仪,他们无不是能说会道的外交家,引得古今中外人士竞折腰。古语有云: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一个举止稳健、进退有度的外交人才,不仅为国家寻找盟国,更能维护国家的尊严。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历了50多年的国际风云变幻,这五项原则依然显示着它极其强大的生命力。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优秀的外交人才不是与生俱来的。精湛的专业知识、娴熟的语言技巧、快速反应的大脑、得心应手的外语,这些都是一名优秀外交人员必须具备的。

外交学主要学习国际关系理论、当代中国外交、国际政治导论、国际关系史、当代国际政治与多边外交、外国政治制度、宗教与国际政治、谈判学等课程,是一门“去法学化”的法学专业。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有意报考的同学,外交学除了学习这些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外,本专业对语言类课程学习要求是比较高的,一般的外交学院在课程设置上,有三分之一的课程为英文课程,甚至有些外交学专业课会用英文授课。

当然,严格的语言技能要求,对提升自身素质是有很大帮助的,这在无形中就拓宽了自己的就业渠道。外交学专业就业率相对法学的其他专业而言是较高的,但是由于外交事关国家整体形象,一名合格的外交事务官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的,一般只有少数毕业生能够进入外交部当上外交官,大部分毕业生是从事外贸跟单、外资企业行政事务、报关员等相关工作,虽然大部分时间是在外漂泊,但与此相对应的,薪酬水平也是不错的。

同时,外交学专业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也是较高的。一般开设该专业的学校都会在注重扩展学生知识面的同时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比如,外交学院举办的“模拟联合国”大赛和外交外事礼仪大赛等活动,在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和示范作用。

至于就业前景,因为我国外交事务人才相对紧缺,加之外交学专业一般实施精英教育,学生素质普遍较高,就业形势喜人,所以很多开设该专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4%以上。毕业生除了在外交部门从事实际工作,还可以到外资外贸企业从事外贸工作,或者是从事国际问题的研究工作,或者成为教学(或培训)工作的外交学高级专门人才。

12.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篇十二

一、基本技能模块

培养学生最基本的技能是基本技能模块的任务。它包括口才技能训练、社会调查、学年论文、疑难案件评析四大课程。

1、口才技能训练课程。

从事法律职业需要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能力, 所以开展口才技能训练课程是必要的。这个课程意在培养学生写作、语言表达速度、形态、语调、理解力、灵敏度和辩论技巧等能力, 经常组织演讲比赛或辩论赛, 可以巩固学生的语言基础。这类课程适合在大一第二学期开。

2、社会调查课程。

社会调查课程安排在大一暑假是最恰当的。把学生放到乡下、政府或者工厂, 加深学生对法律和现实之间差距的认识。它包括指导学生选择调查对象、帮助学生起草调查提纲、调查中教会学生如何解决问题和及时修改计划、调查完成后整理调查结果四大阶段。旨在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 多接触和认识社会上各种人和事。

3、学年论文课程。

开设这门课程是为了教会学生如何挑选题目、寻找资料和掌握论文写作技巧, 为学生写好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做铺垫工作。大二下学期开设即可。

4、疑难案例评析。

该课程的作用是将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融会贯通, 培养学生处理复杂问题的紧密逻辑思维。把案例教学和疑难案例评析结合起来教学, 学生是评析的主要参与者, 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教师指出学生有待改进的地方, 教会学生把握评析案件中的重点和方法。疑难案例评析在课内课外都可组织进行, 最好在大二下学期开设。

二、专业技能模块

专业技能模块是通过参与法庭审判过程、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和实习等课程来提高学生利用所学专业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同时可以检测出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解决法律事务的能力高低。它可以进一步巩固基本技能模块所学知识。

1、法庭观摩。

该课程分为民事审判观摩和刑事审判观摩两大方面。旨在让学生了解法庭审判流程, 认识到律师、当事人、证人、法官等诉讼参与人对待案件的严谨和公平性。教师负责安排具体观摩事件, 在观摩结束后给予学生适当的指导。大二下学期组织民事审判观摩, 大三上学期组织刑事审判观摩。

2、模拟审判。

该课程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学生对法学的专业程度高低和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审判分为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两大部分。在法庭观摩后组织进行, 教师挑选出经典案件, 审判人员、参加人和诉讼当事人都由学生扮演, 学生按照自己查找的相关资料并按法庭流程进行审理判决, 教师给予评价和引导。该课程安排在庭审观摩后即可。

3、法律咨询。

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学生在运用所学知识的同时扩宽法律知识面, 这是理论和实践互相结合和提高的绝佳机会。学生在学习掌握了主要法学知识后开展即可, 时间安排在大三上下学期最佳。

4、专业见习。

把学生安排到司法事务部门, 帮助办案人员分析和处理案件, 学习案件处理的流程和技能。企业法律部门、检查机关等机构都是合适的见习环境, 为期三周即可。在大三暑假组织最好。

三、创新实践模块

开设创新实践模块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可以分为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援助、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四大模块。

1、诊所法律教育。

这是一门把巩固法律知识、学习职业技能、塑造职业道德融合在一起的课程。通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例中的问题, 培养专业的法律技能。这个模块的开展需要学生有稳固的专业知识基础。大三任一学期开设都可以。

2、法律援助。

通过学生这个主体来为贫困和特殊法律事务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把所学法律条文、法学知识和案件本身联系起来, 在老师的指点下独立处理案件。这门课程要求学生的专业知识较扎实, 并且需要学校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大三下学期和大四上学期安排即可。

3、毕业实习。

通过诉讼事务的学习来掌握办案的技能。它可以检查出学生大学四年所学的真材实料有多少, 让学生在步入社会前了解下处理社会法律事务的办事程序。旨在提高学生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 学会在社会上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在司法机关部门协助办案或顶岗实习的方式即可, 时间必须在两个月以上, 大四下学期就可以安排实习事项。但是目前受到学校经费和学生就业压力的影响, 实习的作用并不明显。

4、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涯最后一个流程, 它融会贯通了大学所学的全部法律知识, 能够检测出学生大学四年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认知程度。该课程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为学生步入社会做准备工作。大四下学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即可。

本着教学实践的发展规律和法学本科的教育目标来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加大实践教学在教学中的比例, 培养学生在真实案件中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条文和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把创新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下去。

参考文献

[1]江军辉:《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安康学院学报》, 2009, 21 (3) 。

13.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十三

此次实践我是进入临邑县检察院实习,为期一个月。在实习的一个月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做到将自己所学的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同事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下面我就列举其中的一例作为本次实习报告的内容。今年3月份的一天下午,临邑县理合乡村民陈某因琐事与同村的薛某发生纠纷,争吵中陈某在地上捡起半块砖头砸向薛某,没砸中薛某,却将前来劝架的薛某的妻子李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的右眼失明,伤情为重伤。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陈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陈某要伤害的对象是薛某,其主观上并没有想伤害李某的故意,对于造成李某重伤的结果,只应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的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陈某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认定的理由有分歧。一种理由是:虽然陈某主观上想伤害的对象和客观上实际伤害的不是同一人,但其具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只是打击的客体错误,不影响故意伤害罪的成立;另一种理由是:陈某对于薛某存在直接伤害的故意,而对于李某则具有间接的故意,同时造成了重伤的结果,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我同意第二种意见。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是指因主观上的过失而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在犯罪的主体方面,两罪都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犯罪主体,但是对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十四周岁;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客体相同。在主观方面,前者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后者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在客观方面,故意伤害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过失致人重伤除了实施了伤害行为,还要求必须发生重伤的结果。从本案来看,首先陈某作为一个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完全应当预见到其扔砖头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其次陈某扔砖头的目的是为了对薛某产生伤害,其主观上具有了伤害薛某的直接故意;对于李某而言,陈某没有伤害的直接故意,只是因为扔的时候方向没掌握好,伤到了一旁劝架的李某,但在其实

施的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及打击范围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陈某对该危险结果的发生持了一种放任的心态,最终正是陈某的行为致使李某受重伤。根据上述分析,本案中的陈某的主观心态既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不宜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是一种间接的故意。对于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者在认识上都对危害结果有预见,也都没有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但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即结果发生与否都不在乎,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的是否定的态度,即危害结果的发生时违背行为人意愿的。本案中的陈某在扔砖头的时候根本没有去考虑后果,正是这样一种放任的态度导致了李某的重伤,所以陈某的行为对李某构成故意伤害,而不是过失致人重伤。

最后要说的是,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都要求造成一定的后果才能定罪处罚。间接故意不处罚未遂,即间接故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同样,过失犯罪也是如此,过失致人重伤即要求一定要产生重伤的后果方可定罪。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半小时蕴藏着永恒,一粒沙包含着千千大千世界。同样,处处留心都是学问。当然,在实习期间我还做过其他很多事情,也留下了深刻印象,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早晨刚来时开电脑,开空调,开窗户,浇花,烧开水,整理前一天报纸,给同事们收拾桌面等等很多事情。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在做每一件事时我都战战兢兢,谨慎小心的去做好,用海尔张总裁的话说是如履薄冰。人间万事,白驹过隙。实习的流光好似花

14.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总结 篇十四

(一)证据甄别: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在此了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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