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共13篇)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一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决千家万户农民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之一。众星花卉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进行了大胆创新,做了大量工作,现将主要经验介绍如下。
一、边发展、边规范,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自主办社。防止盲目追求政社合一,忽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等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越俎代庖,不统包统管,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宣传、培育、引导的方法,循序渐进地促进发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按照有完善的组织机制、有合作手段、有一定规模、有明显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要求,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审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把关,把组织化程度高,制度建全,专业特色新,规模效益好,截至2013年4月,审批加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66户,使其成为农民自愿联合,经工商依法核准登记的“民办、民有、民营、民受益”的独立市场法人主体,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合作经济。
二、创新方式,完善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信用户、示范户,根据其资金实力、业务规模、信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协调农业、工商、金融等部门,切实解决社员担保难的问题,满足农贷资金需求。积极帮助他们发展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做好立项等工作,使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三、培养典型、示范带动。在发展加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把规模较大、覆盖农户率较高、运行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重点指导,作为示范社建设,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入社的好处,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广大农民尤其是能人、大户创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帮助示范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活动,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重点支持,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众星花卉合作社,水泉村位于我镇西部2公里处,为移民迁建村,全村共有172户、645口人。人口少、土地少、资源匮乏一直以来是制约
该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2006年,该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确定了利用村南土地资源发展大棚花卉产业带动村民增收的思路,村书记赵俊斌率先在自家蔬菜大棚种植花卉,并于当年获得亩均3万元的效益。自此全村先后有46户村民参与花卉种植、经营,品种以非洲菊为主,产品远销唐山、天津、北京、秦皇岛等大中城市。
截止目前,该村累计投资500多万元,建花卉大棚63个,占地200亩,年产非洲菊等鲜切花1300万枝;新修高标准道路400米、新打井5眼;从事设施花卉生产经营的农户已达46户190人,年创纯收入200多万元,全村人均3000多元。2010年,该村成立了众星花卉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新种植模式,在县政府和农牧局的支持、指导下,聘请专家实验水培花卉养植,已建设水培花卉大棚1个,年生产水培花1万盆,同时,试种露地花卉60亩。为进一步扩大面积,增加收入,今年该村在花卉大棚周边再发展以锦带为主的园林苗木200多亩,该苗木基地的建成将使全村的花卉收入实现翻番。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二
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是我国农业实现“飞跃”的首选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 由于土地是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 使得土地过于分散, 农业生产很难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在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返乡农民工增多, 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的情况下, 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进一步加强, 土地流转显得更趋坚难, 土地的规模经营更难实现。因此, 只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走“土地联合”的道路, 才能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 克服“分有余而统不足”的矛盾,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 形成规范、紧密、长久的利益联结关系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范围, 变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为组织化的大生产, 从现代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的调整、优化, 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业标准化的应用研究上入手,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健全农业产业体系, 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高效化, 推动我国农业实现“质的飞跃”。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 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捉进农村经济的转型, 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在当前, 由于少数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识认识不足、定位不清、协调不够、支持不力, 合作社内部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不协调、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账目不清楚、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运作不规范的原因, 导致了合作社管理松散, 效益不好, 群众得不到实惠, 农民参与度不高, 合作社有的成了个别人的“捞钱”载体, 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三、利用好资金、人才、资源三大要素, 借鉴国外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 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路
目前, 中国每年对农业实际补贴率为财政支出的2-3%, 大大低于对世界贸易组织8%的承诺, 为此, 必须进一步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农业投入。以贵州为例, 到2008年时, 全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65个, 不到全省人口的1‰, 农户的参与度不是很高, 财政投入也不高, 每年省财政也只能投入400万元左右, 中央投入就更少了, 支持范围小, 每年也就是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得到扶持。今后, 合作社的发展要从深化认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人才培训、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上入手, 走资金、人才、资源充分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 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实现农民生产的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 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道路, 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第一, 加强社会培训力度, 形成全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共同认知, 参与, 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共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人才培训”工程,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管理者的教育培训。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特别是经营管理者文化基础、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相对较弱, 社员素质普遍较低, 合作社很难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 既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 更要加强合作社发起人、带头人的教育与培养, 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潜力,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 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 使他们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 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 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面性与片面性, 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 整合资源, 集中资金, 发挥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 走集约经营、资源开发之路, 克服单个农户的经营困难, 把政府、个人的投农资金整合, 政府从基础设施投入上作好道路、用水、用电、通讯等的建设, 农户做好土地的规模集中, 生产投入的集中, 也就是通过加入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形式, 开发利用好本地的特色资源, 实现资源的共同开发, 集中开发, 规模开发。
第三, 政府搭台, 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品走向市场。由政府搭台, 比照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调整扶农政策支持结构, 在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 平等对待广大合作社, 实施“农超对接”工程, 为合作社宣传其产品、加强各合作社之间日常交流沟通、搞好产品与市场对接等搭建平台。
第四,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合作社快速发展。政府部门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 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 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 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 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 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 增强它们参加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五, 要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化。要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 完善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监事会和农民的监督作用, 促进合作社管理规范化, 全面推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总之, 中国的现代农业之路, 只能充分利用当前世界农业科技革命的成果, 从改造传统农业,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上入手, 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 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从拓宽农业发展的深度、广度上入手, 走产业化、规模化之路来发展农业。就地形复杂、经济发展落后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 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资源, 应当发挥这一优势, 采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方式, 走劳动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农业道路, 在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的同时, 加强农民的组织化和生产技能培训, 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 进行有效的规模经营, 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 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摘要:文章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分析了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状况、特点、作用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并对今后如何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
参考文献
[1]、金莲, 王永平, 刘良灿, 刘希磊.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路径[N].农民日报, 2009-07-14.
[2]、李学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N].金融时报, 2009-06-30.
[3]、邹进泰, 马德富, 徐峰, 刘秀清, 覃国慈, 王金华.关于加快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调查、思考及建议[Z].2009-06-30.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三
(一)解决了分散的农户经营与市场对接难的问题。
农业要建设现代化,必然要经历一个农业现代化和集约化的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最新的尝试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大市 场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规模较大的工商资本,农民要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必须走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道路。 要提高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其必然的途径就是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农业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从而使农业生产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避免了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盲目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合作社是将相同产业的农民组织起来的利益连接整体,通过对入社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科学采收,从而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渠道。
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率最有效的途径。一家一户由于生产规模小,注册商标运行成本大、品牌档次不高,难以做大做强。通过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的相同农产品统一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才能上规模上档次。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链条的扩展,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即是实现生产方式变革的有效途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由此可见,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中已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技术的示范者和传播者。
现代农业说到底就是科技农业,农业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不同季节的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直接对接,通过科技下乡、“专家大院”,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合作社通过承担科技项目,利用成员土地进行示范,不仅解决了试验场地问题,而且能让成员直接参与,亲身体验试验的全过程,农民易于接受,发挥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建设与引导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引着农民干,由点到面,进行推广,真正将农业科学技术传授到千家万户。
如何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项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制定激励发展措施
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那些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三)开展好信用合作,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并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满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推进资金互助,各级金融机构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三农”的重点,在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搭建起解决融资难题的更大平台。
(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鼓励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任职。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作者單位:龙口市兰高镇社会事务服务站)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四
本网讯9月27-28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强调要按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要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到会并致辞。
陈晓华指出,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6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超过31万家,已有2600万左右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已成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突出亮点,成为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是广大农民群众努力实践、勇于创新的结果,得益于中央的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情参与。近年来,各地在指导扶持服务合作社发展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主要包括: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促进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切实保护和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坚持政策引导推动,部门协作联动,切实形成支持合力;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增强带动能力。
陈晓华提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深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强化扶持政策,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和带动农户的能力;始终坚持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始终坚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引导农民依法办社、依章办事,不断提升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
陈晓华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指导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队伍体系。
5.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五
明政文〔2008〕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和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及省、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目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原则。农户家庭承包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必须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不得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
(二)坚持自愿民主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得强迫命令,不得行政包办。
(三)坚持多形式发展原则。在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坚持示范引导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试点示范和典型带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生产、经营和服务,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组织行为,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
(五)坚持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兴办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统一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作为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合作社发挥农民自觉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完整产业化经营链。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期,实现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有明显增加,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500家以上,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户成员覆盖面达到30%以上;有4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其成员产品直供城市超市或通过合作社连锁店销售;6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盈余分配,农户成员的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高1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产品品牌,推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格局的形成,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
(二)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产业链脱节、利益连接关系松散问题,使农民能够有效获取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
(三)围绕科技兴农,组织推广农业“五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四)围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改进农产品流通业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逐年增加,并在安排农业项目时,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对一些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带动农户作用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级政府还可以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给予扶持。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及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经营家禽、畜牧、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提供信贷支持。各级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信贷的重点,解决其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领域的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扶贫、林业等各类小额贷款应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或成员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农业担保公司也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支持其发展。有办理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险,支持其发展。
(四)做好人才保障。鼓励各级各类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并允许按贡献大小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对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集体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经农业、人事部门认定,其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同时,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人员的能力与水平。
(五)加强工商登记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要主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主动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工商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促进发展、程序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工作的指导服务,主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并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对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以及以后涉及变更、备案的,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农业、工商部门也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应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应资料。
(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种养基地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等需要的农业用地,可由农村基层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协调,动员农户采取租赁、经营权转包、使用权入股等流转方式优先予以解决;制定优惠措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参与撂荒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储藏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用地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初级加工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有关部门要按照“绿色通道”的规定,给予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在市内各类道路给予免费通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申请农产品注册商标及“三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过程中,享受和龙头企业一样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民营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组织保障。市里将成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培训、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组织要依法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抓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规范化建设,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核制度;对经营状况好,带动力强,对农民增收贡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表彰和奖励。工商部门要规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交通部门要不断改善交通条件,规范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农副产品运输渠道。财政、发改、税务、金融、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扶持和服务工作。
(三)构建服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章程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利润分配、经营状况统计等相关制度,使其规范运作。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市场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创造条件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牵线搭桥。
(四)培育示范典型。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在农产品流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择一批规模较大、带动农户多、运作规范、成员增收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试点示范单位加强指导,逐步培育具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到2010年,争取每个县(市、区)培育10个以上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里培育30个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加强示范项目跟踪指导,认真解剖典型,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示范社规范、健康发展,并通过开展抓点示范工作,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引导更多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项目 意见
市直有关单位:市农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供销社、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电业局.抄送: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6.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六
2007年04月24日
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各地要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要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增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项目资金规模,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摘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编者按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实践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条有效途径。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也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如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以新型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4月19日,本报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与河北清苑县委书记和山东枣庄的一位农民,围绕合作社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对话。
对话人———
李春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石海林:河北清苑县委书记
贺宝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合众乳业合作社主任
策划人———
李力:本报产经新闻部副主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重大而深远
李春生: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直接关系到“三农”的发展,特别是关系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也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该法开篇便明确了立法宗旨: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重大而深远。第一,它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第二,它为规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它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万余个,参加的农户达236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
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依法引导和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必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具体来讲,这部法的出台有利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也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产品质量和标准的提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农民的素质、合作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和自我服务水平的提高,最终促进农村的民主化管理,和谐社会的发展,促进整个新农村建设。
石海林: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确实体会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特别重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几年应运而生,有的发展很不规范,急需这么一部法律来规范它的发展。贺宝玺:我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后,对以后的发展更有信心了。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符合我们农民的意愿,必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是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创新
石海林:现在中央抓新农村建设,实际上核心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经济发展了,农民有钱了,许多事就好办了。现在农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这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从我们清苑县农村的情况来看,我觉得现在农民所思、所盼、所想的有四个问题:一是现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了农村的发展;二是有些地方农民最需要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等等通达不到村、不到户;三是农村流通条件不发达,农民需要的好商品难以买到;四是农村目前还比较闭塞。我们迫切希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承担起解决这些问题的任务,为农民真正办一些实事。
贺宝玺:我2003年9月开始组建合作社,在实践工作中我的体会是,建设新农村,不走合作的路子确实不行。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枣庄市山亭区上个世纪70年代建了一个乳品厂,农民依托乳品厂发展养牛业,后来乳品厂倒闭了,农民没有地方卖奶,就把牛奶倒掉,有的农民甚至把牛杀了。现在农民有愿望联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成立了合作社。我们首先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帮助农民解决了牛奶销售的问题,一下子就把龙头企业与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对接了起来。农村必须得搞合作经济组织,否则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是挣不到钱的。
李春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认为发展现代农业,应主要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以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统领农业的发展,以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的经营制度来管理农业。这里提到用现代的经营制度来管理农业,就需要有一个外在的组织形式保证经营制度的实施,这个组织形式的一个最好的载体,应该是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
在农村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这个层面上,我们做得已经相当不错了,潜力也得到了很好的发挥。但在为农服务的这一层面还比较滞后。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已经具备了发展合作社的条件和土壤,农民有需求,为什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随着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越来越感觉到这种规模细小、松散的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很难适应大市场的需求,于是就有了自发合作与联合的诉求。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重要载体,它就像一条扁担,一头担着企业,一头担着农户,既解决了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对接的问题,又解决了入社农户与龙头企业进行对话、协调,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因此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经营的重要载体,是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充实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
搞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就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贺宝玺:我们合作社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搞标准化生产,不搞标准化龙头企业就不要你的牛奶。我们计划帮助农民建养殖小区和挤奶中心,可依靠农民出资眼前还有很多困难,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扶持。建一个养殖小区大约需要投资50万元左右。
石海林:50万不够,我们县建一个养殖小区需要投资130万元左右,一年建了11个,一个小区的容量设计是800头—1000头奶牛,一个小区养殖500头奶牛只能获得微利,养殖800头奶牛才能获利。有了标准化才能真正保障农民的权益。
李春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有一个很好的外部环境。
刚才大家讲到标准化问题,我们供销社有一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政府对此还有些扶持。靠一家一户确实很难搞标准化生产,而专业合作社搞标准化生产有很大的优势。目前许多国家也是通过各种合作社来推广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例如,现在我国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人民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利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能更好地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也能更好地保证食品生产的质量。同时,从流通环节入手,发展流通类型的合作社或现代流通网络,严格市场准入,对于做好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发展专业合作社方面有诸多优势
石海林:在新农村建设中包括在现代农业的建设中,需要供销社系统发挥优势,找出自己有所作为的平台和切入点也是个关键。
李春生:你说到点子上了。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一直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和办社方向,推进自身改革,积极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专业合作社方面有诸多优势:一是网络优势。供销合作社已形成遍布全国城乡的庞大网络,全国有基层供销社2.2万多个,综合服务社14万多个,农村经营服务网点40多万个,省(市、区)、市(地)、县都设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是经济优势。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系统具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达到1604家,发展各类商品生产基地8300个。去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489亿元,利润79.5亿元,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三是政治优势。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一直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在广大农民群众中享有比较好的信誉,可以说对农民具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四是经验优势。
通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到2006年底,全系统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3万多个,共吸收各类成员610多万个,分别占全国的22%和26%。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带动力和规范化程度都远高于社会平均值。五是人才优势。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大量长期从事合作经济研究与实践的人才。
目前,我们正发挥上述优势,积极实施“两大工程”。一是“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也称“新网工程”,主要是通过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致力于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体的沟通城乡、“双向流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二是“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主要是每年从全系统选择1000个规范的专业合作社,根据产业优势和地域特点,塑造10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5年时间,扶持5000家专业合作社,塑造500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每个专业合作社平均带动社员1000户以上,通过此项工程直接带动500万户农民,实实在在地帮助农民实现增收。
目前,我们首先着重抓的是“新网工程”,用现代的经营方式整合、改造好我们传统的网络,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系统有35%的经营网点纳入了连锁、配送体系,商务部搞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家店中,65%左右是供销社的网点。按照国家的标准,我们设想在3年至5年内,通过连锁配送经营实现的销售额占全部商品销售额的比重达到50%以上。“新网工程”目前正在申请立项。其次,我们要突出抓好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们不仅仅自己创办专业合作社,而且要搭建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向他们提供服务,依法通过民主、自愿的原则,扩大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资源。第三,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这项工作做好了,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就充分显现了,而且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许多好的典型,如山东日照供销社搞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效果非常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农民欢迎,政府满意,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因为它是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去运作的。
石海林:供销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中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这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供销社是老合作经济组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建立,它有非常好的基础和非常好的网络;二是供销社有一大批素质非常高的经营人才;三是农民非常信任供销社,一个大村有几个商店,挂供销社的牌子和不挂供销社的牌子,老百姓认可程度不一样,经营额也是不一样的。我认为在建设新农村中供销社肩负着重要使命。
我们县供销社目前主要抓三项工作:第一,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我们县成立了38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形式各异,有些是供销社干部下去领办,有些是退休的老同志组织的,有些是在职的干部组织的,有些是农民、经纪人组织的,有些是龙头企业的企业主组织的。
第二,建立农村流通网络。我们发挥供销社联合合作的优势,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构建三大流通网络。一是农资网络,县社以金桥农资配送中心和绿农农药配送中心为龙头,通过发展农资商品直营连锁店和加盟连锁店,整合原有的农资经营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的农资流通网络格局,已发展连锁配送网点196家,统一配挂了清苑县供销社农资连锁加盟店的牌匾。二是日用消费品网络。县社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利用供销社的老场地和老能人,请他们出来当业主,有的利用农村的新能人,建立对老百姓负责的、安全的、高质量的超市。而且我们每建一个超市补贴3000元。三是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以清华果菜有限公司为龙头,以18家农副产品购销型专业社为基础,构建农副产品购销网络,沟通农民生产与销售市场。
第三,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我们县有290个村,在87个村率先试点搞村民中心,主要以供销社的老框架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原有大队部为场地,建立村民中心,为农民提供的服务包括法律服务、计生服务、伤残老人的服务、育龄妇女的保健服务、少儿服务,主要以服务“三农”为主。
我们县供销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等不靠,而是根据农民的需求,不断拓宽经营渠道,建了许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促进了县供销社整体实力的增强。现在我们县里农村门脸最漂亮、实力最雄厚的商店是供销社。
李春生:你们县通过基层社的改革和体制创新,通过对供销社老网络、老网点的整合、改造,使供销社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既然适应了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现实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也能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把供销社作为依托和信赖的一个抓手。
贺宝玺:搞合作社离不开供销社系统,我们刚刚组建合作社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在当地供销社指导和帮助下,知道了怎么去组织,怎么去规范,怎么去发展。合作社今后的发展也离不开供销社。我们合作社刚成立时,入社的农户只有18户,现在已经有200多户
了,还带动周边4个县的农户加入合作社。现在我们合作社的社员越来越多,要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配种改良等服务。我们下一步还要搞标准化生产,建养殖小区,需要政府在土地、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这就需要供销社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目前我们山亭区已经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列入了区供销社管理。
为了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趋势就是走向联合李春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依法自愿组织,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发展起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标志着长期困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缺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一个规范、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当然,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还不强。从长远角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会走向联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在农民基础上的合作,在合作基础上的联合”。合作社通过联合可以增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可以解决单个专业合作社解不好、解决不了的问题。
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正发挥着积极作用,各级供销社联合社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和组织,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业务指导、法律维权、产品营销、政策协调等服务,深受会员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肯定与支持。目前,部分省区市和226个地(市)、1000多个县依托供销社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合作社的事业是一个朝阳事业,国外也是这样,合作社的发展历史悠久,而且势头很好。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合作社的发展,这已成为人们广泛的共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社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实践,对发展合作社的认识会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其发展会给予更多、更好的扶持。合作社发展的环境会更为宽松,合作社一定会有一个更快的发展。
合作社的理念内涵非常丰富,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与我们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一致的。从这点来看,合作社既是一个奉献者的事业,也是一个有光明前景的事业。我们有了这样的认识高度,就应该对这项事业充满信心。
贺宝玺:听您这么一讲,我们发展合作社就更有信心了,感觉前途更光明了。山东省威海市供销社立足服务“三农”,坚持以所属各农资公司为主体,以连锁配送为核心,以科技服务为手段,充分发挥全市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图
为威海市荣成滕家镇农民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选购优质种子。王佳琛
7.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增收,产业化经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作用
1.1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使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围绕人参、水果、蔬菜等特色产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
1.2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搭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得小打小闹的分散经营得到整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取得了一定的集约化、规模化效益,农民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1.3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发挥本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优势,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促进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1.4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农民增加了收入,改变了观念,使农民意识到组织起来加强合作的巨大力量,增强了他们致富的信心。
2集安市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
集安市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培育本土特色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使辖区专业合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三个方面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取得实效。
2.1培育本土特色经济,壮大产业链条
针对辖区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帮扶成立一批特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惠丰人参专业合作社、小江南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冰葡萄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的成立既解决了产品卖难的问题,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像这样针对本村特点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很多村实行,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在加强合作社队伍建设的同时,注重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并多次组织人员发放宣传单、相关法律文件等形式进行入社服务,集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朝着特色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前行。
2.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帮扶措施
集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主动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资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每年都争取到省政府扶持资金,如为开发区隆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经济开发区福田养猪专业合作社争取了省级项目资金30万元。同时以建行为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业务开通,多措并举进一步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争取资金的同时还为农户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在集安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领导下,各乡镇农经站为第一服务点,近距离、无保留地帮助和指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并为其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咨询等服务。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适当降低登记准入“门槛”,使农民尽快的组织起来,走合作之路,让农民真正触摸到实实在在的效益。
2.3加大“典型社”宣传,提高辐射带动作用
选取部分组织完善、独具特色、经营规范、效益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宣传,使广大农民亲眼看到“典型户”的发展及其收益,激发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同时加强对各合作社的账务指导工作,帮助收集相关致富信息及相关惠民政策,为他们提建议、想点子,及时化解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据统计集安市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15个,加入农户15 750名,带动农户1万余户。
3今后发展方向
3.1提高认识、加强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载体,市委、市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2典型带动、全面推进
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必须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做好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推广工作,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以此来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目的。
3.3规范管理、创新机制
要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合作社的规范工作,在发展和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运行机制,指导合作社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济共同体,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艳芳.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兴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例[J].农业经济, 2010, (5) :82-83.
8.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八
【关键词】 专业合作社 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生产方式改革发展的方向。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开始实施,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使其摆脱了“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局面。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在经济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另一方面也标志着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组织的权利得以确认和伸张。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必须以执政党的思维,大力支持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走向成熟。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我们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问题解决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就会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它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也必将为先进思想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传播文明风尚提供强大动力。
搞好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技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和目标。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对农民进行培训,为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提供了便利条件。农民足不出村既保证了生产劳动时间,又学到了迫切需求的技术,解决了现实问题,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培训工作中,除培训先进的科技成果、实用技术外,内容还涉及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文化教育、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等内容。其培训形式的时效性、多样性、灵活性易被农民群众所接受,渐成为农村科技文化生活创新的载体和手段,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位科学文化和精神文化需求。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新风尚的形成,焕发了农民群众投身农业产业的激情。实践证实,农民自从加入合作社后,想事、谋事、干事的多了,打牌、闲扯、无所事事的少了,乡风文明和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显著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2、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合作社是一个曾经在共和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生产互助形式,但是它的发展之路却是不平坦的。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全面推行农业合作化,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实行了以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政社合一的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彻底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三十年过去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显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家庭的经营,面对大规模的工商资本,农民要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必须走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道路。摆在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扩大家庭的土地经营面积,实现内在生产规模的扩大。由于人多地少等客观的原因,这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极其困难的。另一条就是从外部入手,建立农户之间、农户与产前、产后各部门之间的共同经营组织,通过交易联合扩大经营规模。这就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大市场风险的最好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民增加收入的最好途径。
3、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办社原则,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它的最大特点是“民管”二字,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髓所在。它的办社原则,造就了它独特的社会历史地位和作用。正是它的民主自治原则,才体现了其公开、公平、合理的特性,进而赋予了它坚强的生命力。一方面,合作社社员的劳动生产行为受其章程规范和制约,而章程又是由全体社员依宪法、农村基本组织法集体酝酿、讨论产生的,因而更具亲和力,可操作性强。章程作为准则把每个社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使利益、权利、职责、义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治理水平,彰显了其生命活力。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联动,企业成功的治理模式、方法也影响着社员的自治行为,企业先进的治理经验通过与合作社的相互作用也会不断融合到合作社治理工作中,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这充分实现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民主治理的要求。合作社制定有合作社章程、理事监事会职责、社员代表大会职责,以及培训制度、财务治理办法等治理制度,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集体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合作社在新形势下创新了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和经济制度,继而必将促进新农村新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必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建议
1、广泛宣传,积极培育
要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刻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自觉、自愿、自发地组建合作社。
2、积极引导,努力推动
一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 “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形成干部、大户、“能人”与广大农民在共建合作社新优势中“共享”发展成果,在“共享”中促进更快发展的好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育,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经纪人开发产品市场,拓宽专业合作社的销售渠道。依照专业发展的要求,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充分利用合作社农产品的资源优势与经纪人的市场优势,促进合作社与经纪人、合作社与合作社、经纪人与经纪人的合作。四是运用商标手段,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抓紧进行商标注册,组织有一定基础的合作社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集体商标,引导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品牌合作社,运用商标开拓营销,通过提高合作社的品牌意识,带动产品品质的提高和市场占有率的扩大。
3、正确促成,规范发展
政府部门要端正政绩观,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切忌揠苗助长,用行政的手段、外界的影响来造就表面的繁荣。既要积极主动发展,又要防止刮一哄而起之风;既要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切不可急于求成;要真正了解农民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愿望,适时适地促进农工联合、农商联合,以促成大规模、多功能、能适应市场变化、可促进生产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要做到介入而不陷入,引导而不诱导,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4、发挥职能,合法准入
要遵循“简便易行、方便农民、扶持发展”的登记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前移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其申办合作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从名称预先核准到设立登记做到优先服务;二是对新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做到提前介入,从申请表格填写,设立所需条件、组织机构建立、章程起草的注意事项,直至合作社顺利领取营业执照实行主动服务;三是针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为农民成员,文化程度较低的状况,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和材料的填写,现场解决登记中出现的问题,把服务、指导工作做实做细;四是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资料,当日受理,当日核准,实行高效服务。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探讨在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提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
5、跟踪服务,资金扶持
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营销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开展试验、示范、培训等。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完善、分配机制合理、影响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用于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加工、专业市场建设等方面的贷款,各级财政可给予贴息扶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扶持的办法建立专项担保资金,扩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规模。
6、完善法规,促进发展
9.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九
议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这两种经济组织形式。它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更好地迎接WTO以及建立中国-东盟贸易区的挑战,增加农民收入,以及稳定农村等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一、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区各地日渐发展起来,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据广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55个,其中规模较大、运作比较规范的有210个。年农产品交易在亿元以上的有灵山县果蔬生产协会(2.5亿元)等。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日渐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重视,由自发、无序性向规范性过渡。全区现有经工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组织151个,民政部门登记的57个,农业部门登记的45个,其他部门批准登记的27个,共占全区总数的26.5%。自治区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发展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关于经营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初步理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管理的问题,为其发展创造了宽松、良好的外部环境。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农户共闯大市场,增强了农民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全区专业合作组织共计带动农户81.66万户,约占全区农户总数的9.13%。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把农民、农户联合起来,大大增强了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受社会生产力水平制约,各地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和不少乡、村目前仍为空白。经济相对发达的桂林、钦州、贺州等地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规模较大;而河池、原南宁地区等地区则发展缓慢、数量少。
2.经营性专业合作社少,中介性专业协会多。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集中在种植业和畜牧业这两个产业,而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产后加工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初级阶级”,以松散型为主,对农产品加工增值和农业产业化的作用有限。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力不足。除了受生产力水平较低所影响之外,发展动力不足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缺乏政府的有力扶持,政府的发展动力不足,政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少。二是农民缺乏实力和积极性,农民的发展动力不足。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三是专业合作组织经济技术力量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如何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几点建议
1.从稳定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广大农民抵御国内国际市场风险冲击能力的战略高度,加大政府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随着加入WTO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创建进程的推进,广西农业的弱势会日渐凸现。如何保护影响面广且关系到广大农村稳定的弱势农业,是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颗。政府应把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项突破口和着力点。及早制订、出台具体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实施方案。建议政府组织农、林、水、工商、税务等部门实际工作者,同区内外专家一起,共同研究探讨适合国情、区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取向和目标、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股金制度、保护政策、金融政策、经济援助、奖励制度、监督管理等问题,形成共识,并最终转化为政府行为。政府扶持不宜“一刀切”,应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扶大、扶优、扶强”是当今各行各业的一种普遍的 政府行为,它容易“扶出”成效。但它忽略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桂东南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发展较快,而桂西北等贫困地区较慢。如果都按统一的“高标准”,只能是“富者”能享受,对落后地区则是“花架子”,起不到真正扶持、树榜子的作用。为此,在制订全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政策时,40多个贫困县的扶持条件应同其他市、县有别,适当降低标准。
2.探索“龙头企业+专业经济组织+农户”的新路子,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积极作用。龙头企业按照合作制原则或组织加盟形式,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可以使龙头企业和农户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也使“龙头企业+农户”这一组织形式得到升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容县鸿大绿色饲料有限公司近年先后牵头发展了5个种养协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又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内外结合,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部门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力量进行经营管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市场开拓能力。政府部门要做好专业合作组织同大专院校、科研究所之间开展技术合作的沟通、协调工作,为专业合作组织做好“引智”、“借脑”服务,促进专业合作组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其科技实力和服务功能。开拓专业合作组织融资渠道,解决它们规模小、资金短缺的问题。建议增加各级农村金融部门农业信贷资金规模,减少审批环节,深化信用贷款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信贷的多种渠道和途径。玉林市新楼农民协会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小额信贷”解决了农户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各专业合作组织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健全组织章程,完善组织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入股分红制度等。实行税收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产自销农产品实行免税,对合作组织经过简单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税收优惠。鼓励专业协会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又向股份合作社发展,增强会员、社员凝聚力以及合作组织的经营功能。应抓好这方面的试点工作。
10.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十
现代农业中,这些规模化生产是如何组织起来的,进而弄清合作组织的作用
1.本课题国外、国内(或省外、省内)研究现状。2.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3、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4、课题研究的方法。
5、课题研究的重点。
6、课题研究的难点、7、主要观点。
8、课题的创新点。
9、研究成果的预期价值。(限4000字内)
时代背景:贵州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市场经济、国际化全球化、当前贵州农民组织化中的新问题进行创新研究;
交易成本经济学、企业理论、农业多功能视角,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与现代农业关系分析。
合作社在农业领域不断发展壮大,占有重要地位。农业合作社在欧盟和北美常常占有30%-70%的市场份额(Nilsson,1999)
Sexton((1986)指出,合作组织成立的原因之一是其以业务扩大带来规模效益。Sexton,R.J.The formation of cooperatives:A game-theoretic approach with implication for cooperative finance,decision making and stability.Ameir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86(68):423-433
Boehkje(1996)认为,合作社的特征与其所处的农业特征是一致的。新一代合作社的出现就是针对现代农业变化对其自身的一个有效调整。转引自徐旭初 26页
有专家指出,世界农业现代化历程表明农业现代化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农业现代化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出了现实的需求,提高农民组织化程能有效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推动农业现代化 ——“现代农业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讨会”综述 程庆新吴震 中国合作经济2011年1期:45-4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对完善农业市场化、专业化的运营机制,从而有效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有着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立足于江苏省苏南地区,阐述现代农业视野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经验,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基于现代农业的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探析——以江苏省为例于水 农村经济2008年第12期116-120
引者,借鉴国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经验,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改革中的一项制度创新。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改造传统农业,是河南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2007 年 7 月第 15 卷 第 4 期刘瑞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现代农业建设。
创新新农民经济组织 发展现代农业张晓山;新视野 【出版日期】2007 【期号】第6期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刘振敏,孙秀坤,刘维进,苗 锋,李志欣,张立树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中国特色农业合作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着重 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背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种模式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起到的作用和产生的效果。中国农学通报 第23卷 第10期2007年10月 326-328
金刚 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逐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基础。,分析了合作组织的作用、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发展措施。发展合作组织 建设现代农业 江苏农村经济, 2010年 04期
我省农民合作组织组建方式不同,主要由政府涉农部门、龙头企业、农村大户等组成,这就使普通农户在合作组织中占据不利地位,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课题组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2010 年 4 月中 共 石 家 庄 市 委 党 校 学 报2010第 12 卷第4 期
目前,我省农业整体上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基本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实力,具备了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能力。数据
但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小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人散”、“地散”和村集体收入低、农民致富能力低的问题,全省农户数量,主要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劳动力外出占比%,农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比例逐年下降数据,导致农户合作组织发展止步不前。财政支农资金更是因为缺乏有效承接载体年年“撒胡椒面”却“广种薄收”,现代农业具有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特征,农户的分散经营无法与之对接,于是,将农 户组织起来并代表农户利益的合作社成为最佳载体。
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的类型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选择--《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由于在现代农业中,组织化程度高的农户在降低资产专用性程度、实现规模经济、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加快市场化进程以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因而合作是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同时,农业生产又具有自我雇佣的优势,因而又适宜于家庭经营。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在现代农业中采用分散的市场型组织结构和紧密型的层级组织结构都不是农业生产组织的最优选择,混合型组织结构是农业发展中微观组织结构创新的必然选择。
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 庄小琴,刘勇2009年第3期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8-53现代农业是高度科技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强调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协作能力的增强,一般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市场反应和抗击风险的能力 ,提高农副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营制度与实现现代农业的要求也是极其不相适应的。
向东梅 陈 德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思路和模式选择,农村经济2006年第6期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
1.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区农民协会模式,股份合作模式。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基本思路:专业化生产促进、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社区合作。118-119
但是基于合作组织效率的考虑,对合作组织对农业的作用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公司农场:中国农业微观组织的未来选择?
何秀荣 中国农村经济 2009.11期,4-16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国际经验比照和发展趋势判断讨论了几种农业微观组织形态。结论是: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国际化进程中,促进农地经营权向种田大户集中、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行政策只具有局部性和短期性作用,不具有摆脱小农缺陷和建立起现代农业的总体性和长期性作用。以企业为母体的租赁式公司农场和以农地股份制为基础的公司农场将成为中国未来农业微观组织的重要形态。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形态能够以低交易费用快速有效地扩 大农场规模,从而使其在国内产业竞争和国际农业竞争中具有比其他农业组织强得多的经济抗力。
政府应当引导条件适宜地区自愿发展公司农场,营造和规范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适合公司农场发展的配套环境。
一、立题依据
1.发展我省现代农业的需要
组织和管理成为继劳动、资本、土地以后的重要生产要素,对实现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时期现代农业建设是全省农村加快发展的经济基础,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在现代物质条件、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经营形式等农业生产诸要素的有机组合,使之有现实的可靠的承载载体。发展经济学家基于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框架的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中要求农业经济组织的同步跟进。农民自组织的专业合作社,由于其价值观、组织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这一组织的外部性与现代农业的要求基本吻合。
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滞后,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农村劳动力流失、生态环境制约,但同时我省也具备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社会化生产,日益要求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顺应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两欠”地区,经济发展体现了强政府弱社会的特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尤为突出。农业自身特点、实施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发展现代农业都需要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而适应农村生产力水平,通过合作组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无疑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2.深入研究我省当前现代农业发展中合作经济发展规律的需要。
一是加快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慢、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组织治理水平和竞争力都亟待提高。而针对我省独特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合作组织发展是否有特殊性,如何推动合作组织的建设进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都需要深入研究。
目前省内对合作组织建设规律研究不是很深入,与其它省份比,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工作都有待加强,有必要对我省合作组织建设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比较研究省内外合作组织现实发展中的经验,尤其是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合作组织发展规律,提高业务部门的理论水平和指导能力。
二、研究内容
1.农民合作组织与现代农业发展互动作用研究
一是农民合作组织对贵州省发展现代农业的作用及作用机理研究(如何发挥作用)。
二是
三是现代农业发展对农村经济组织的要求分析。从历史、理论视角分析现代农业发展的不同特点,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组织形式,探讨适应我省现代农业要求的合作组织形式。
2.我省农民合作组织成长条件与环境研究(国际规则与贵州特点)
通过比较国内外、省内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较好地方的经验,分析农民合作组织健康成长的条件和环境,农民合作组织对建设现代农业需要的条件、影响因素研究。合作组织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以此为标准,分析判断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条件与环境及其对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提出创造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的条件和环境的对策建议。
研究经济发展阶段、农业生产条件、农村文化传统等对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
3.我省农民合作组织有效治理研究
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组织治理机构虚化或流于形式,合作组织受外部力量(如大户、能人、企业等)影响较大,治理不规范等,有必要加强组织治理研究。如借鉴交易成本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企业管理等理论,把企业治理理论应用于分析合作组织,研究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如何进行有效治理。
具体内容有资本结构与组织治理、利益相关者与组织治理、组织控制与治理等,如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现有组织(如村委)、龙头企业、基层政府、农村带头人(技术能手、市场经纪人、生产大户等)如何处理关系,合作组织的结构特征及其行为结果等。
4.创新我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运行模式、运行机制研究。
借鉴省内外甚至国外合作组织尤其是合作社运行较好的模式、机制,如决策机制、利益联结、激励机制等,比较不同运行模式的优缺点及适应条件,为我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借鉴。
加强对合作组织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使之尽快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5.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扶持政策研究。
针对合作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加快合作组织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科技及管理政策等。
三、预期目标
1.提出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和环境对策,为政府支持合作组织发展提供借鉴。
2.总结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模式、运行模式及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等,提出适用的对策和建议。
1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十一
一、提高认识,拓展工商职能,努力开创监管与发展统一的新局面,全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和国家根据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确立,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的产物。
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更加紧密,农民对生产资料、实用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市场机制对农民的资金实力、文化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因此,扩大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就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当务之急,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增加土地面积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二是通过广大农户的合作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使增加土地面积十分困难,更现实、更有效的办法就是走合作生产经营的道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的独立经营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现阶段,绝大多数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在生产环节仍然以户为单位,在流通、加工等环节进行合作,将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和所需要的服务集聚起来,以规模化的方式进入市场,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农民群众总结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形象地说明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决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完善和创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发生巨大转变,使以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合法身份,真正确立了市场主体地位。在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三十个年头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展与创新的轨迹始终站在经济改革浪潮的前沿,始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密切相联,始终与党中央在各个历史阶段的方针路线息息相关,在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作用的同时,始终不遗余力地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初期,工商人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搞活城乡流通,促进经济发展,为实现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最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今天,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摆在当代工商人面前,那么如何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进一步聚集农村的生产要素和生产的诸多资源,转化成资本,进入市场,使农村的生产要素进一步资本化,使农村各种生产要求,按照市场发展的要素、规律和内在要求进行组合,形成一定的规模,参与市场竞争,这是一个涉农工商分局责无旁贷的工作和责任。
二、立足本职,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开创监管与服务统一的新通道,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弱势人群在弱质产业中联合起来的弱势市场主体,无论是经济实力、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加工能力、运输手段、交易方式还是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等,都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制约着自身的发展。行政监管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监管是本职,服务是理念,服务寓于监管之中。因此,要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
(一)突出服务抓机制,建立好“一个通道”、“两个协调”、“三个促进”的工作机制
在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席制度,在各成员单位建立一站式办公,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协调政府部门和乡镇基层,做好信息传递、职能宣传及农民需求的反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壮大工作。促进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的高效、便捷;促进合作社商标广告战略支撑体系的建立:促进合作社合同进一步规范。保障合作社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突出服务抓指导,建立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站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存在着组织形式相对松散、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产品小而全、规模效应不强、产品供应量不足、生产信息不对称、销售环节薄弱、争创品牌、发挥品牌作用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但最根本是技能培训、市场营销两大阻力。一是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站,加强行政指导。及时对合作社的商标、合同、消保维权、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行政指导,合理组合农村生产要素、人力资源要素,使农民充分就业,使农业产业链在增“殖”的过程中,让农民都得到实惠。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登记注册大厅建立合作社推介栏,公示合作社发展信息和主打产品。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接受咨询,建立全程跟踪服务机制。
(三)突出服务抓扶持,立足工
商职能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是按照各种权利要求建立的,市场行为是有一定限制的,仅限于农产品、种植养殖方面的生产和加工。一是发展规模小,质量不高:二是专业合作社间缺乏有效的联合:三是经营管理水平低:四是合作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五是内部运作机制还不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就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在政策扶持上做让步、技术支撑上搭金桥、信息共享上当红娘,实行一站式服务,“零”门槛费用,打消农民想合作怕合作的顾虑。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平台、年检绿色平台、合同助农绿色平台、商标富农绿色平台,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新生主体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改善民生,努力开创监管与维权统一的新领域,全力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刚刚诞生的市场主体,其民事权利是受限制的民事权利,无论从规模、经营方式、抗风险能力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更需要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工商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保障合作组织及社会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监管促维权,把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整合执法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维权能力。
(一)强化合同助农抓维权,努力营造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
要坚持把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合同化、支持订单农业发展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把主体资格关。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严格审查与农民签约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二是严把订单签约关。以“规范农业产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开展行政指导,要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合同》,有效保障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使农民得到实惠,专业合作社得到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实行合同备案建档到户制度,发现合同内容不完备的。及时下达修正通知。三是严把订单合同履约关。建立回访和跟踪制度,由工商所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化解矛盾,督促依约履约。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着力改善民生抓雏权。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奔小康
要积极鼓励农民采取不同方式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落实国家在市场准人、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改善农民生活。并且要积极做好引导规范工作,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推荐会,实现农民增收、奔小康,促进社会稳定。
(三)突出规范抓维权,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外部发展空间
一是成立私个协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会,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在各工商所私个协分会的基础上,专门成立私个协农民专业合作社分会。积极吸收各专业合作社参加,重点是利用协会的职能,组织交流、调研。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拓宽经营思维,创造良好的外部交流空间。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实行挂账式量化信用管理,进行黑、红名单对照,要加强行政指导。对违规行为及时发布警示公告。
四、深化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开创监管与执法统一的新方向,全力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市场监管是工商的基本职能,行政执法是履行职能的手段,脱离了行政执法。监管的目的就难以达到:脱离了监管。行政执法就会失去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刚进入市场的弱势群体。工商局要通过履行职能,时刻把服务和执法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做到“忠于职守不越位,监管到位不缺位”。
(一)以推行细化行政执法职责为抓手,着力培养责任意识、制度约束和依法监督
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队伍法制教育,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化。增强行政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束权”执法监督、不断增强广大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选择责任心强、素质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有一定经验的市民为“调研员、宣传员、监督员、维权员”,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行政指导,突出抓好日常巡查
在深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巡查,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责任制,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日常监管网络。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加强科、所联动指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经营,扩大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注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
1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十二
一、建立运行机制
在运行中, 合作社做到了“一化八规范”:
1.“三会制度化”。
“三会”, 既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规定:成员大会分别在年初、年末召开, 临时大会另行决定;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全部记录在案, 以备查询。到目前为止, 共召开成员大会12次, 理事会10次, 监事会10次。
2. 规范章程制度。
按照《登记管理条例》和《示范章程》要求, 结合自身实际, 认真规范本社《章程》, 并制定了社员管理、决策议事、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档案管理等六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合作社办公室、技术培训部、市场营销部、生产检测部、人力资源部、信息交流部等八项岗位职责。同时建立了《盈余分配》《社员管理》《财务账目》等十二类档案资料, 从而规范了档案管理。
3. 规范股金设置。
规定: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20%, 作为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 并以记名方式对社员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所占比例等情况进行登记。社员间股金转让必须按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4. 规范机构设置。
规范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照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理事会、监事会分别由3人组成, 严格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做好日常工作, 保障专业社正常运行。同时设置了综合办公室、技术培训部、市场营销部、信息交流部等 (五部一室) 内部管理机构, 具体负责本社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
5. 规范社员管理。
根据章程规定, 社员加入本社要履行以下手续: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交理事会讨论、理事长签字后, 颁发社员证予以确定。自愿认购股金的, 要在规定时间缴纳, 并发放专业合作社出具的出资证明。
6. 规范决策议事。
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实行一人一票, 不设置附加表决权, 形成的所有决议接受全体社员监督,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7. 规范财务管理。
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进行建账核算, 并实行月结季公开制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财务公开日) , 定期向本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财务人员持证上岗, 做到了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8.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在东北农业大学的大力帮助下, 合作社制定了五味子、黑木耳和西红柿生产技术规程, 由各社生产检测部负责组织实施, 并逐步实行产品追溯制度。同时投资35.5万元, 正在建设集收购、加工、储藏及办公于一体的专业社场所, 进行安全生产和经营, 逐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利益共同体。
9. 规范盈余分配。
年终盈余在提取2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 作为当年的可分配盈余。从可分配盈余中提取60%作为社员二次盈余返还, 其余40%作为出资分红。
二、开展统一服务
各社自成立以来, 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以成员为主, 做到了“四统一”服务。
一是统一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2009年, 在产前统一组织为五味子种植户提供磷肥、复合肥等各种肥料130余吨, 提供乐果、杀虫快等农药100余件, 为社员节省资金2.4万元。投入品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 并将供应品名称、数量全部记入社员账户中。
二是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在工作中, 合作社成立了由10名农民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服务队, 并配备了3具大型喷雾器和20套专用修剪工具, 具体负责社员的果树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并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同时在区农业局和乡政府的大力帮助下, 向社员提供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2009年共修剪举办技术培训班3期, 受训350余人次。
三是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申报注册了“北五味子”等牌商标, 同时正在申报“日新西红柿”牌系列商标, 并制作了统一的产品包装。2009年在产后积极为广大社员找销促销, 以蔬园乡为中心, 共设了3个收购点, 组织收购各种产品196万斤, 销售额达235万元, 产品销往市内及周边地区。
1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 篇十三
验示范工作总结
“MsoNormal” style=““ align=“center”>**市供销合作总社 “MsoNormal” style=““ align=“center”>2010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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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oNormal” style=““>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继续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全市65个科学发展模式之一,并由试验层次转为了示范层次,市农合联、**南县农合联被列为示范点。对此,我社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2010年科学发展模式
试验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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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
“MsoNormal” style=““>今年以来,市供销社、市农合联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做到了“七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市供销社主任、农合联会长李元新同志任组长,市供销社调研员、党委副书记刘桂芹,市供销社副主任、农合联副会长张树勤,市供销社副调研员、农合联秘书长杜九如为副组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二是动员部署到位。召开了由各县区农合联会长、秘书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市供销社主任、农合联会长李元新在会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进行
了动员部署。提出要增点扩面,重点抓好两个层次:示范层次确定**市农合联、**南县农合联为示范点,重点抓好工作规范、服务提升工作;试验层次为其他县区农合联,重点抓好组织规划、加快发展工作。三是任务分解到位。制定并印发了《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同时对模式试验示范工作任务按月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四是考核奖励到位。制定印发了《**市供销合作总社科学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标准、等次确定及奖励措施。按照“优秀、一般、较差”确定等次。综合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60分以上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年终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序,选出前三名,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每个给予2万元现金奖励。五是档案管理到位。建全完善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资料档案并责
成专人进行管理。六是专家咨询到位。建立了专家指导咨询机制,聘请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社团管理部部长陈文宝、**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刘家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刘玉祥为专家组成员。定期进行咨询交流,解决疑难问题,从技术层面上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七是县级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农合联也都按照市供销社、市农合联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力铺开了模式试验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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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MsoNormal” style=““>为了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的宣传,市农合联工作做到了“五个加强”:一是加强典型宣传。组织编印了《20家市级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500本,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
认知。二是加强媒体宣传。6月11日,市农合联副秘书长王贵顺、市农合联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经理陈川应邀做客**省电视台《阳光访谈》节目,以“农产品怎么卖不伤农”为主题,向全省农民朋友介绍宣传了**市县农合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组织农超对接的经验和做法,节目播出后反响良好。**电视台“农村大视野”栏目也多次播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情况的新闻短片。三是加强图片宣传。制作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图片集,图文并茂,进行直观宣传。四是加强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农合网”进行宣传,将模式试验示范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在网上进行了登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社会宣传。今年以来,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深入广泛的宣传,农合联在社会各界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与日俱增,各级党委、政府对农合联的认可程度也越来越高。市农
合联的发展和运行经验,已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多家媒体的多次报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仲明在全市科学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调度会上对农合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管理部部长李殿平、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元宗二次来唐就举办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及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省社主任张彦惠也来唐就农合联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4月26日,市农合联副秘书长王贵顺在**举办的全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典型发言,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认同。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还把发言内容制作成了视频片,在协会官方网站“谷雨网”上进行宣传推介。6月1日,**市供销社、农合联,组织各县区供销社主任、农合联会长及重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共28人来唐
学习考察了**市、县农合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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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工作,成效初显
“MsoNormal” style=““>市、县供销社、农合联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发展方式,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模式试验示范工作,取得了“七个新成效”: “MsoNormal” style=““>一是农合联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农合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在继续完善提高市县农合联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上半年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农合联分会,使全市农合联分会总数达到了79个,约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4%;全市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个,涉及种、养、加及农机服务等各个领域。目前,全市农合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已发展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10个。
“MsoNormal” style=““>二是“农超对
接”取得新成效。市农合联创办的**市农合联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等县区30多个专业合作社建立了合作关系,发展生产基地3万多亩。公司把专业合作社产品经分拣、加工、包装,标注“农合联”品牌标识后,配送到**市各大超市及**华润万家18个连锁超市和**家乐福5个连锁超市,今年以来已实现配送额近3000万元。2月5日,市农合联参与筹备了在锦绣香江商务酒店召开的“**市农产品产销对接联谊会议”。组织了市内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参会。会上展示了各类名、优、特产品200余种。并与市内各大超市、机关单位、企业、医院、学校等采购商进行了洽谈对接。会上,共达成产销合作意向120个,涉及金额1.65亿元,现场签约涉及金额9500万元。3月14日,市供销社、市农合联组织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了在**县举办的“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暨第四届**农业生产资
料农产品产销对接大会”,会上共展出了包括瓜果、蔬菜、粮油、肉制品、水产品等共计400多个品种的名优农产品,共达成长期产销合作协议50个,各种农产品交易总量近2000吨。“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大爱无疆新时期道德模范”宋志永携**县宋志永专业合作社也参加了此次对接会。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县农合联通过组织“农超对接”、培育发展农产品型龙头企业,帮助农民推销各类农产品35亿元,助农增收6亿多元。“MsoNormal” style=““>三是农产品品牌培育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市、县农合联把打造品牌作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增加产品附加值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涉农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培育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市、县农合联今年以来已培育注册特色农产品品牌4个,全市农产品注册品牌总数已达89个。品牌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日益显现。**县农合联把打造品牌作为工作重点,引导专业合作社树立品
牌意识、商标意识,20个板栗专业合作社,除“**板栗”、“紫玉”地标商标可共享外,还注册了“喜峰口”、“胡子”、“华冠”、“栗之花”等20个商标,其中8个商标已成为**省著名商标。**县农合联培育的秋利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的“第一斗”大米畅销京、津、**、蒙等地。今年,“第一斗”有机大米在**世博会浦西中国企业馆演绎大厅展示,这是**市唯一一种进入世博会的食品类产品。
“MsoNormal” style=““>四是信息服务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合联以网站、会刊为载体,全方位为会员和广大农民开展信息服务,共发布政策法规、科技知识、市场行情等各类信息近5万条。特别是通过在网站、会刊上设置的供求信息、名优产品展示、交易大厅等板块,为农民发布各类农产品信息2万多条,为广大农民搭建了快捷、高效、顺畅的农产品交易平台,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产品销售,增强了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市农合联创办的《合作经
济资讯》进行了改版,使封面更加精美,内容更加丰富,受到了会员单位的欢迎。市农合联还对“**农合网”中的“产品推介”、“交易大厅”等农产品展示交易板块及时进行更新充实,为会员和农民发布各种类农产品供求信息500条,网站点击量已达84万次。**县农合联在重点蔬菜、果品产区设立的10家蔬菜视频医院分院,在帮助农民提高农技水平,减少病虫害损失,助农增产增收等方面作用明显,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当地农技人员不足,诊断不及时的问题,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县级农合联已有8家建立了网站、会刊,为广大农民发布了大量农产品供求信息,成为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MsoNormal” style=““>五是农民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市、县农合联及各涉农协会积极参与市政府“百万农民大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讲座、网上科技讲堂、实地巡回指导、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共培训会员及农民 2.9万人。
其中市农合联与省、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县联合举办了合作经济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班,54人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取得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6月22日,市供销社、市农合联在**县喜峰口会所举办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各县区供销社主任、农合联秘书长、20家市级典型示范社理事长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葛书院处长、**县副县长马海廉、**县喜峰口板栗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国华从不同角度讲解了国内外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政府在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作用以及如何当好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等知识。与会人员均感受益匪浅,对规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提高运行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MsoNormal” style=““>六是金融服务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市、县农合联不断探索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县农合联领办
了有金、昊宏、吉利、爱家4家农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市农合联把筹建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启动试点工作,由主要领导带队到**、**等地学习考察。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在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县农合联积极配合县农业银行,在专业合作社成员中推行“金穗惠农卡”,今年已办理“惠农卡”25000张,对1060户予以银行授信,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260万元,免费安装转帐电话60部。**区农合联、**县农合联成立的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运作良好,面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提供贷款担保2696万元。“MsoNormal” style=““>七是典型选树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农合联大力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
用,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市农合联在全市专业合作社当中了选树了20个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市级典型示范专业合作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了命名表彰,并给予了每个典型示范社3万元的现金奖励。各县区农合联也分别选树了3—5个县级典型示范社,分别给予了数额不等的现金奖励。“MsoNormal” style=““>
“MsoNormal” style=““>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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