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供货合同

2024-06-20

汽车配件供货合同(11篇)

1.汽车配件供货合同 篇一

编号:

*****医院

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 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规

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保

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

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相一

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

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同

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标准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

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一次性

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

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

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报

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

量好、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

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

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到

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

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因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证照、质量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

或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用、手术

费用、材料费用、赔偿病人或其亲属的因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

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合格证》、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对实物

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

过72小时内送达甲方)。

3.器械、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行

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供产品价格有误

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

效、积压现象发生。

3.甲方在乙方所供产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票

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天内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

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

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2.汽车配件供货合同 篇二

一项目概况

随着汽车行业在中国的高速发展,汽车主机厂及零部件公司的产能也呈现出指数级增长。世界上排名前十的汽车主机厂和汽车零部件企业都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这些著名公司带来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制造流程,产能的不断扩张要求其拥有能与之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以适应大批量、快节奏、高效率等生产要求,汽车零部件的仓储、运输环节也是其中的重要节点之一。

JIT (Just in time,意为“及时化”、“准时化”),即为只在必要的时间,生产客户需要的产品,并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JIT都是实时的,对物流、场地、运输时效、原料、成品、半成品、工具供应、工位送料取货等方面的时序、节拍等都有很高要求。汽车柔性化生产需要在以上方面都满足要求,否则JIT就会因为各种原因达不到应有的生产率与合格率。JIT生产模式主要关注的是实物的移动而非实物的储存,它对仓储的要求是能保证物料从最初的采购到加工转化的不同阶段直至最终用户的全程畅通。

延锋江森是全球著名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之一,中国汽车座椅行业的领军企业,为中国主要汽车制造商服务。其下属企业盐城江森对客户承诺的座椅总成供货的最大延时为两小时。如果盐城江森不能在两小时内将座椅总成送到整车厂的装配线座椅缓存区,其客户的汽车组装线将无法及时安装座椅或可能安装供应节拍错误的座椅,从而造成组装线的组装不成功甚至有不合格产品出现,进一步影响整车交付。

基于汽车行业JIT供货的特殊性以及对延锋江森其他工厂的指导意义,盐城江森最终选择与上海冈村家具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冈村”)牵手,在新工厂内共同开发设计符合自身汽车座椅总成的成品仓储与发货自动化系统。上海冈村是日本株式会社冈村制作所(OKAMURA)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依托母公司先进的产品、成熟的经验和优秀的技术,为众多行业的客户成功设计并实施了物流系统。此次完成的盐城江森成品仓储与发运自动化成套设备项目,再次显示出上海冈村丰富的物流系统规划、工程实施与项目管理经验。

仓储发货系统由1套货架系统、3台堆垛机、3台穿梭车、4台提升机(1台单工位,1台双工位,2台双工位三方向)、2套双层排列库及1套具有输送、拆盘、旋转、空托盘堆回收等功能的倍速链积运输送机系统组成。该系统吸取了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和技术,并进行了自主开发创新,采用了穿梭车、堆垛机与输送机、倍速链积运输送机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了运输节拍与效率的问题,并采用了双层、双出口的模式,既可以应对不同的客户现场,又可以作故障互备。

二仓储发货系统的物流流程

1. 入库物流路径

(1)从客户处运回的空托盘堆经倍速链积运输送机,搬送至拆盘机工位,由拆盘机拆出单个空托盘。

(2)根据装载要求,由旋转台自动调整托盘的方向。

(3)调整好方向的托盘将被搬送到生产线的前座椅装载工位上。

(4)操作人员将前座椅码放到托盘上,并通过RFID (或条形码)采集前座椅的信息,将之与托盘进行关联并绑定到数据库中。

(5)关联好托盘后按“完成”按钮,托盘被搬送到生产线的后座椅装载工位。

(6)操作人员将后座椅码放到托盘上,并通过RFID (或条形码)采集后座椅的信息,再与托盘进行关联。

(7)用打包带将前后座椅都固定在托盘上。

(8)按“完成”按钮,托盘继续向前搬送,读码器读码并将座椅成套信息发送至数据库。

(9)由立体仓库系统的WMS (仓库管理系统)按照读取到的条码信息,综合考虑出库速度、品种分布等因素进行货位的分配。

(10) 1#穿梭车经WCS (仓库控制系统)调度,将托盘搬送到WMS指定的巷道入库输送机处。

(11)堆垛机按WCS的指令将托盘入库到指定货位并上报WMS。

2. 一楼、二楼出库物流路径

(1)盐城江森MES (制造执行系统)实时向立体仓库系统的WMS发送出库座椅属性。

(2) WMS按座椅属性匹配合适的托盘,并按照堆垛机可用状态以最优方式安排3台堆垛机将要出库的任务进行预分配。

(3) WCS按照预分配给堆垛机的任务顺序,下发出库任务给堆垛机。

(4)堆垛机将托盘从货架上取出并送到出库站台。

(5) WCS将按照WMS给定的特定顺序,调度2#穿梭车或3#穿梭车(2楼)将出库站台的托盘搬送到出库校验区1或出库校验区2 (2楼)。

(6)托盘经过出库校验区1或2时,系统自动读取该托盘条码,并与WMS安排的发货顺序进行比对,一致则放行,不一致则停下报警,等待人工复核并手动处理。

(7)托盘经过出库校验区1或2校验条码并符合发货顺序后,继续被搬运到出库旋转台1或出库旋转台2 (在2楼的托盘需先经单工位提升机从2楼下降到1楼,然后再到出库旋转台2)。

(8)经出库旋转台旋转后,托盘进入双工位三方向提升机3或双工位三方向提升机4 (对应2楼的托盘)。

(9)三方向提升机每放上两个托盘就启动上升(单个托盘若超过1分钟也启动上升),先排满双层排列库的第一层,再排满第二层。

(10)双层排列库的两层都排满后,等待专用卡车来取走托盘。

(11)专用卡车到位后,切换模式为“排空”,将空托盘堆经三方向提升机逐堆排放到出库旋转台。

(12) 2#穿梭车将空托盘堆搬送到空托盘堆回收线。

(13)空托盘堆完全排空后,再转换到“装车”模式,先后完成1、2层的装车。

(14)装车完成,转换到“自动”模式,开始双层排列库的新一轮集货。

3. 生产线直接出库物流路径(JIT路径)

当有加急订单需要成品直接出库或者仓储区在维护时,可直接从生产线上立即安排生产座椅,并按序进行出库作业。

(1)产品及前后座椅装载路径同入库路径,一直到读码完成。

(2) 1#穿梭车经WCS调度,将托盘搬送到JIT线上的输送机。

(3)托盘经JIT线上的盘点工位读码确认后,直通1#双工位提升机。

(4)经校验后,2#穿梭车按WCS调度要求,将JIT托盘搬送到出库旋转台。

(5)后续流程同出库路径直到完成装车作业。

4. 盘点

仓储发货系统支持定期自动或人工触发的盘点作业。

WMS确认的待盘点的托盘,由WCS下发任务给堆垛机,将该托盘搬送到入库区的出库站台上,经入库穿梭车(按到达出库站台的先后顺序)搬送到盘点区域进行人工盘点。盘点完成后的托盘经双工位提升机搬送到1楼或2楼,再经2#或3#出库穿梭车送至WMS指定的巷道入库输机上,再由堆垛机送达指定货位。

5. 紧急入库物流路径

当入库区的堆垛机在入库端口出现故障时,可从出库区的1楼或2楼入库端入库。

(1)产品及前后座椅装载路径同入库路径,一直到读码完成。

(2) 1#穿梭车经WCS调度,将托盘搬送到JIT线上的输送机。

(3)之后托盘按盘点路径完成入库。

三周密措施应对各种故障

上海冈村在进行仓储发货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盐城江森业务运作的特殊性以及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管理系统及设备故障,并提供了在各种故障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1. 上位系统中断,即MES与WMS之间通信中断。

对应措施:MES生成纸单,WMS按照纸单的指令,手工录入信息,保证系统能够对应相应的流程。

2. WCS与设备之间通信中断。

对应措施:WCS生成纸单,操作人员按照纸单指令操作设备,通过半自动或者手动方式完成该指令作业。

3. 堆垛机故障

对应措施:3台堆垛机中的1台发生故障时,WMS可以通过另外两台堆垛机进行出入库作业,由于库存采取均匀分配货位的策略,系统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满足功能要求。

若3台堆垛机中2台以上同时发生故障时(概率很小),考虑到此时的设备并不能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可以通过系统紧急流程JIT线出库。

4. 入库穿梭车故障

对应措施:用备用穿梭车整机更换故障设备。

5. 出库穿梭车故障

对应措施:用备用穿梭车整机更换故障设备,或者通过任务切换,由另一层的穿梭车临时兼顾其任务。

6. 装车系统故障

对应措施:2套装车系统其中一套出现故障时,可通过任务切换,由另外一套装车系统临时兼顾其发货任务。

四系统特点与应用效果

结合被搬送货物的特点,仓储发货系统具有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亮点:

1. 严格排序出库的最优设备安排与灵活切换。

2. JIT供货模式下的独立出库流程。

3. 立库设置在中间,倍速链输送系统环绕立库运行。

4. 完全采用日本机械、电气技术的国产堆垛机,在缩短加工制造周期、降低成本的同时,具有日本原产堆垛机的各项机构机能和优良指标,如天轨辅助刹车、认址片的双重定位保护。

5. 针对负责主要入出库功能的穿梭车,采用整机备用的方式,实现故障穿梭车半小时内更换,为立库正常运转提供保证。

3.沙、石料供货合同 篇三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供货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一、供货项目及范围

1.河沙、2-4碎石、石粉、PC325水泥,双方约定,乙方承诺所供应的以上材料必须符合业主方或者建设方的技术要求,运输的材料和提供的原始样品必须始终如

一、严把质量关,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和运输时间段上改、选用劣质的强度不够、不洁净的产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2.除双方己签定的供货项目外如另需增加的项目,双方到时再议。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河沙的价格为81.5元/立方(含运费);2-4 碎石的价格为52.5元/立方(含运费);石粉的价格为30元/立方;水泥的价格为385元/吨。以上价格为最终的价格(从工程开始至工程结束,不因市场的波动或其实因素的调价而波动或调价),含税或者不含税

三、供货材料结算及拨付

河沙、2-4碎石、石粉等任意一种材料每供货至800立方为一个结算单位进行结算,一次结清500立方的价款,款项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支付,剩余300立方进行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

PC325水泥在每拉至100吨时结一次结清,如因双休日或者其实原因可以顺延到周一或周二结清。

四、结算依据

1.结算依据为:甲方在乙方供货时按供货的数量所开据的给乙方的一式三联收据中的其中一联和甲方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由甲方开据一个阶段或者双方约定的一定量的总方数给予结算。

五、材料质量要求

1.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图纸要求和高尔夫球场建造的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材料质量要求“良好”标准,且要得到甲方、业主的一致认可。

六、材料验收

1.材料由甲方指定的专人来验收,要二人或者二人以上的人员签字为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所有材料的质量、数量、品种等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有权拒绝劣质的业主不认可的材料进场,有权拒绝业主方不认可的其它品种材料进场,并且监督、监管好所有材料 2.验收标准: 业主方认可的材料标准(以原始的样品为基准)

七、安全供货

1.供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国家现有的有关安全规定,重视供货过程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2.一旦发生重大的伤亡事故,乙方须自行解决,一切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事情均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赔偿逾期付款额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补偿。(3)、因甲方责任造成供货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供货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运输,如果乙方拒不运输,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或从该项工程的余款中扣除。

(2)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如断货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结算清工程款之日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方: 供货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4.黄沙石子供货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为甲方工地提供黄沙、石子,黄沙价格元/m³、石子价格元/m³长期用货,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为保障供应和维护甲、乙各自的利益,特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

1、根据工地需要及时送货;

2、保证黄沙、石子的数量和质量;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卸货场地,做到卸货及时;

2、负责协调工地卸车等有关事宜;

三、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每供货m³,七日内结清贷款一次,工程竣工后,10日内付清全部材料款。如违约按总贷款%收取违约金。

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和终止合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5.涂料工程供货合同 篇五

涂料工程供货合同范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装修工程购买丽水市兴凯涂料有限公司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并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订货、运输

甲方提前 天向乙方下达书面订货通知,乙方收到货款后 天内将产品送到工地,由甲方收货代表及时点清数量。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或企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已调色产品不允许退货)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订货通知,按进货计划按时提供产品。

3.乙方将产品送到协议收货地点交甲方验收。

4.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施工指导。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货物验收人是:

2.甲方须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在运作过程中因其他原因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诉讼地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其法律效力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涂料工程供货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采用乙方产品有权享受乙方的特惠价格和相关优惠或奖励。

3.(1)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传真或电话信息的形式先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型号、颜色、数量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按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完成后单月结清所欠乙方的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货款,甲方需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的权责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为: 品牌: 产地:代理商:广州良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及其他有关资质文件资料。乙方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4.(1)乙方产品结构调整(如新产品上市),或销售模式调整时,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报告有关情况

6.如乙方价格发生,乙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作出补充协议,调整价格的执行以正式书面文本之日期时间为准;

7.乙方应与接到甲方订购单后一星期内将甲方订购的产品送至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如因乙方原因照成时间延误,乙方每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该批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如因招到不可抗力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8.如甲方在施工中遇到重大技术难题,乙方应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第三条、供货和结算方式

1.常规产品由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要提前预定,并由甲方支付30%的预定款。

2.结算方式:乙方送货后由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结算时间以每个月为结算周期,月底30号对单,次月6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总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如对乙方的货物有质量异议,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货物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退换货的要求,否则视为产品质量合格。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的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欠货款总额的3‰计算支付。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的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

第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并免除双方责任。第六条:解决争议和其他事项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付清乙方货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涂料工程供货合同范文3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涂料品牌:涂料

2.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295吨.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大写):人民币(¥)7375000.0 元。

3.防霉涂料数量(暂定)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大写).人民币(¥)1575000.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大写).人民币(¥)8950000.0 元。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施工次序;

3)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

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6.长期供货合同 篇六

甲方(买方)[单位]:或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住所: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规格:

柴油:规格:

2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

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 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

输损耗

8.4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7.柴油供货合同 篇七

甲方:福州骏杰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约,甲、乙双方必需遵照执行。

一、供货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0#柴油,供货价为6700 元。双方协商后,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供货期间如遇价格变动(发改委统一价格变动),按发改委的调整而增减。

二、供货方式:1、2、3、4、5、6、7、8、在甲方的货物到达之前,乙方有权重新修定货物的数量; 甲方必须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验收货物的各种规定,按实际过甲方供货必须准时、保质、保量; 甲方所送物品,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后,以实际收货数量签定协议前,甲乙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磅重量验收; 开收货单,甲方不得由异议; 证等复印件;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第一批货款叁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第二批进油验收合格后,乙方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货款。合同期满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预留款。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收据或发票作为收款收据。

四、操作流程:

1、甲方提供货物若出现短斤缺两,规格不符、品质不合格、甲方必须无条件接收乙方退货,并在乙方规定时间内给予补足货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3、4、甲方送货不准时或未经乙方同意停止供货,乙方有权终止乙方收货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恶意诽谤甲方,甲方有义务乙方付款不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支付1‰的滞纳合作关系或从其他渠道进货,并没收甲方合同履约金。举报乙方收货人员的不良行为; 金,以作补偿。

五、合约终止、变更:

1、甲、乙双方任一方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违约。

2、经双方协商而中途解除协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按时与甲方核对货款,按时支付,不得恶意欠款;

3、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双方同意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同等效应。

七、本协议期限暂定叁个月,自 2008年4 月6 日起至2008 年7 月日止。若双方合作满意,可延续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8.酒水供货合同1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 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供产品为。甲方必须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甲方承诺假一罚十,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范围内的合法经济责任。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约定价格的方式与乙方真诚合作;(具体约定价格详见附表)2、甲方提供乙方进场费;

3、乙方保证每年保底销量万元,乙方每销售10万元,甲方将以返点或返酒的形式给予乙方奖励;

3、甲方所供酒品遵循市场价格,如出现厂家价格调整应提前10 天通知乙方,并提出书面通知,经乙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新价格。

三、结款方式:三十天为一个结账期,甲乙双方约定在每月 20 日前对清帐款,次月 1 日为结算货款日,即乙方转账至甲方指定开户行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拖欠货款则甲方有权停止货物供应并结清货款。

四、配送方式:乙方订货需提前 12 小时以传真或电话告知甲方,12 小时内送达乙方指定地点确保及时供应,(如遇厂家临时断货和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出现乙方临时紧急要货,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时到货,避免影响乙方销售。如甲方人员下班确无法配送 即顺延至次日送达。

五、货品验收:

1、乙方指定专人对甲方货物进行验收。

2、甲方货物经乙方确认验收后,乙方收货人 在收货单签名交甲方送货人。

3、货品经乙方验收后无质量问题的不准退货,如乙方在销售中有滞销货品,需在包装完好无污染,且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在90日内的,甲方可协助乙方调换酒水。

六、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满双方协商续签下年合同。合同期内如因乙方经营问题影响到与甲方合作的,乙方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货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9.分批供货合同 篇九

(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长期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 %。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长期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分批合同)。在分批合同中,具体的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3)本合同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之前,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后市场价格变动的,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4)对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2、本合同签订或分批合同签订后,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之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税金、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分批合同及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3、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同意承受甲方延期付款的最长期限为。

5、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5%以上(含本数)时,乙方必须在2天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保修(质)条款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质量问题进行免费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合格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六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还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在分批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中另行约定。

2、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

交货日期前 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书。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上要求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 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外观、数量、型号进行验收,并予以签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篇二:03、购销合同(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一次性供货合同)珠投集团范[2009]zi03 编号:

(总合同-其分批合同为一次性供货)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以各分批合同具体约定为准。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本合同价格为乙方标准定价下调 %。当甲方需要合同范围外的乙方其他产品时,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价格须下调不少于前述下调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产品供应商订购。(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与乙方在本合同基础上分别签订分批合同。

(3)本合同签订后, 任一分批合同签订前, 经市场调查表明,如同类产品市场价降幅≥5%或当乙方给第三方的售价低于中标价5%以上,或同类产品市场价升幅≥10%时,甲、乙双方应协商相应调整未供部分货物的价格,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供货商。分批合同签订后市场价格变动的, 该批产品的价格保持不变。

(4)对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栋号)仍未完工,乙方应按原合同价格继续供货至该工程(栋号)完工。

2、本合同签订后,分批合同签订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包装、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大包干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已包含了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因市场行情、生产要素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 按实结算, 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及相应的产品资料与证书。

3、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

4、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甲方。若不及时通知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最新的价格将合同期内的产品同乙方结算。产品价格下降前甲方已超额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在未付款项中抵扣。

5、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甲方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在贮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任何因货物的安全问题造成甲方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此引致的一切损失,而不论赔偿数额是否超过合同价款总额。若甲方因此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含侵权)或质量瑕疵,如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且该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或确认而豁免或减轻。

7、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产品保修(质)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且保修期自各分批合同的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先从保修(质)金或由甲方从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五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如为国家对行业有认证要求的产品,还须提供相关认证资料。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在分批合同中另行约定。

2、交货日期:具体交货日期在分批合同中另行约定。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由责任方承担。

6、产品在甲方验收合格且移交甲方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分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 %作为定金,定金在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抵作货款。

2、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分批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0%。

3、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办妥结算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该分批合同篇三:采购合同书(范本)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

甲方因生产需要采购本合同约定之货物,乙方承诺有能力按本合同之约定提供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在五珠科技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额增值税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本合同价格不受原材料价格涨跌因素的影响,不进行任何调整。

第二条 货物标准及技术要求

货物标准及技术要求,就符合以下标准【3】(请选择):

1、国家标准:。

2、双方商定标准:。

3、以样品为标准:双方对样品予以封存,在乙方交货时,以样品质量进行验收,但样品本身有瑕疵的,并不免除乙方交付适合合同目的货物的义务。第三条 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四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为以下的第【3】种(请选择):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

2、【】年【】月【】日之前。

3、甲方指定人员电话或书面通知的时间。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以下的第【1】种(请选择):

1、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固戍二路固戍地铁站a出口新中泰商务大厦5d】

2、甲方指定人员电话或书面通知的地点,但甲方提前【】日通知乙方。第五条 运输方式

乙方自行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输,并将标的货物送到约定地点。

第六条 交货方式和验收方法

1、因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如有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者少交、多交货物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前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且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货款结算期限与乙方结算。

3、每次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以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货物合格证明、货物质量保证保修证明、货物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货物自检报告书随货技术资料及配件、随货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请据实确定!)

5、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3】日内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甲方提供给乙方货物样品的,以甲方样品质量性能为验收标准;甲方采取抽样验收的,不能视为乙方货物全部质量合格,以甲方在装配乙方所供货物在甲方产品上时为验收最后期限。如甲方发现乙方货物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且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顺延因乙方耽误时间支付乙方货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乙方每次交货质量合格和数量合格完成证明以甲方授权代表在出具的书面货物验收报告或验收单中签字确认为准。

第七条 货款结算

经充分协商,货款按以下第【1】种约定进行结算:

一、对于一次性交货的,按以下的时间及方式进行结算:

1、第一笔货款:在乙方交货完成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50】%,即人民币【】元。

2、第二笔货款:余款【】%,即【】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全部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并在质保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二、对于分批交货的,按以下第【】种约定结算:

1、在每批货物交付并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批货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2、在分批货物全部交付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批货款的【8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经乙方提请付款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如乙方未能收到甲方修理通知后【】日内完成修理工作的,甲方可以自行委托第三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的总额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保期为【24】个月,自以下第【1】种约定起算:

1、自乙方交货之日起算。

10.供货合同 篇十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三、质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凭电报、传真确定)。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最后营业日)。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九、价格:凭双方函电确定;如乙方在________把向甲方购得的该批糖再卖出,则以乙方再行卖出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_____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_____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__________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________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吨或者全额货款的_________%(按高者执行)。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之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______的酬金(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2.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发生______所称提前交收情况,有关业务即中止执行,甲方委托______按其提前交收办法与乙方结清货款br> 3.如乙方不能如期按上述付款方式足额支付货款,有关业务即行中止。甲方根据________的交易管理办法请求________中止乙方在_______的买卖资格,由______代乙方提前交收。已付货款在弥补______损失之后,余额返还乙方,不足弥补的,由______向乙方追索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时如数交货,可以委托________结清相应款项之后退还乙方剩余货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一份备案。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11.钢材供货合同 篇十一

1、技术质量条件,验收标准及方法按钢厂标准。

2、产品提出异议期限:自买受人收到货物起10日内。

3、计算方法:无特殊规定的均按钢厂标准执行。

4、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代办运输到铁路限制地区的,须注明非限制地区的二到站及收货单位,一并在合同中注明。

5、出卖人代办运输,产品均参加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运费、运输保险费及运输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收,买受人应按实发车钟承付运费。

6、自提合同预期不提,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收费标准按钢厂约定条款执行。

7买卖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重新协商,签订变更合同。

8交货公差按钢厂标准执行。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出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地:鞍山

11货物所有权自买货人交付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12其余未尽条款按合同法特国家现行有效的法规执行。

供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到站:

收货单位: 结算单位: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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