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共11篇)
1.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一
2006年7月**市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市,第一批挂钩试点共分5个项目区,涉及28个行政村,拆旧面积128.5公顷(1927.5亩),**市建新面积98.5公顷(1477.5亩)。项目区指标归还计划分三年完成(2006年—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确保
社会稳定、循序渐进、典型带动、全面铺开的原则,截至目前,有21个村的拆迁安置全面进入拆迁程序,其中7个村的拆迁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其余14个村的拆迁安置工作已经完成工程量的70%。2007年底将完成21个村的拆旧任务,完成103.5367公顷(1553.0505亩)旧村址的复垦工作,占计划任务的127.1%。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保证了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拆旧建新挂钩试点没有一条成熟的路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区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乡镇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审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公安、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拆旧建新领导小组,制定了分工协作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拆旧项目区所在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小组。为更好的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国土资源局组建了由整理中心、储备中心、规划站、财务科等科室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明确规定项目区旧村址拆迁复垦工作由整理中心负责,项目区的建新工作由储备中心负责,指标管理由规划站负责,资金的收取与监管由财务科负责。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提高了各级干部对挂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责任,有效的促进了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抓住关键,明确重点,确保拆旧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挂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抓住关键环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工作进行。
(一)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定试点村。在拆旧项目区的选择上,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仔细对**市农村居民点潜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压煤搬迁、整理建新、合村并点、“城中村改造”等四种类型,通过实地踏勘、走访调查、充分征求拆旧项目区群众意见、对拆迁的难易程度和复垦工程的难易程度进行反复研究、综合筛选,确定拆旧试点村,认真编制了项目区规划。同时为保证项目拆旧工作的顺利实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社会稳定。做到在拆旧工作实施前,要求所有拆旧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决议,通不过的不予以立项,将拆旧工作由村两委的决议变成全体老百姓的意愿,叫老百姓被动拆变为老百姓主动拆,将上级的文件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群众思想意识中来。同时,国土资源局同乡镇、乡镇同拆旧村分别签定了实施协议,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保证了整个拆旧工作的顺利建设。
(二)查清核实,摸清底数,为拆旧安置打好基础。对确定的拆旧区在项目安置、拆迁实施前对区内建筑物、树木等附着物进行了详细的丈量摸底,对土地的权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将有关资料登记造册,由项目区的群众对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签字认可。同时,对拆迁项目区内住户的家庭情况、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摸底。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理顺了实施思路,保证了工作进展有的放矢,为项目顺利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详细测量,科学规划,确保拆旧复垦科学合理。为真正把拆旧项目区建设好,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的有关求,在项目拆旧复垦实施前,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项目区进行了详细的地形测量;聘请了有资质、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写规划、设计和预算,详细指导项目区安置、拆旧、复垦等工作的建设。另外,为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邀请了山东农业大学、民政局、新农村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评审论证,保证了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在论证的基础上,在2006年选取了**镇北僧台村、**镇村2个村治理面积13.5456公顷,作为先期试点村进行实施。目前##镇村已经全面完成拆旧任务,旧村址的复垦工程已完成80%##村的安置拆迁正在进行中。在典型带动下,又陆续铺开##镇&&7村,#####等19个村拆旧安置工作,2007年底能全面完成。剩余7个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拆迁协议、房屋树木清点等项目实施必备的复杂工作也都完成,正在进行村民安置和复垦前的准备工作。
(四)严格制度,多方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严格推行了招投标制度,根据项目建设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林网建设等工程的技术含量,划分了不同的施工标段对外进行发包。建立了“三级监督、一级监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有监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国土资源局不定期对拆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调度解决部分施工中的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
定期对项目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邀请了拆旧项目村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检查监督队伍,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多方监督体系的建立,有效的保证了项目规划设计的落实,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五)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使用效益。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每亩1.8-2.2万元的收费标准,其中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每亩收取2.2万元;占用一般农田的收取1.8万元。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单独开设拆旧项目资金专户,并予以监管,**市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审计,**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对于拆旧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实行乡镇国土所、局整理中心、财务科、分管领导、局领导会签。申请工程资金拨付时,村集体、施工方、监理单位必须签字认可,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将项目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或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项目资金拨付至工程施工费的80%,其余部分经工程审计、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拨付。
三、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顺利开展了安置补偿工作
在拆旧项目区的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村民自愿、适当补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根据试点村的不同特点采取了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一是村解决一点。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条件许可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兑现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差的可以挂账处理,在搬迁户搬迁至新宅基地时给予一定的优先选择权进行补偿。二是分级负担一点。对于拆迁区内的困难户、五保户,按照国家有关民政政策,实行“各级财政承担,集中供养”的原则予以安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由镇里统一协调,集体纳入镇敬老院供养,镇村分级负担。不能纳入的,由村在拆迁区外协调解决房屋,集中供养,以解决其居住、日常生活问题。三是以奖代补解决一点。我们采取以工程补助的方式,把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群众可自行组织的工程,由村统一组织,群众参与施工,并且房屋搬迁复垦后的土地优先交由原住户耕种,3—5年内免收承包费,这样既解决了实际困难,又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四是采取“以房置房”的原则进行农村房产流通解决一点。对于拆旧项目区内的不愿搬迁或是没有经济能力搬迁的,由村集体组织出面协调,在拆旧项目区外协调有意搬迁的农户采取置换房号的办法进行解决,搬迁户的原有房屋根据房屋结构、使用年限的不同进行作价置换给搬迁区内无能力搬迁的农户,以便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矛盾突出。挂钩试点工作虽然促进了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推进了土地集约、高效、节约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用地供需矛盾,但就目前来看规模小,周转慢,不太符合一定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需求。**市2006年共申报批次用地6次,建设占用耕地64.6041公顷(969.0615亩),而此次挂钩试点**市3年内可使用建新指标98.5公顷(1477.5亩),平均每年使用32.8333公顷(492.5亩),因此用地缺口还是比较大,国土资源管理的耕地保护任务还是十分严峻。
(二)部分单位认识上有偏差,造成建新与拆旧步伐不一。由于对拆旧建新政策的理解程度不一样,造成个别乡镇或是村组织对待建新和拆旧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差别,又因为拆旧区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造成建新快,拆旧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旧任务的完成。
(三)拆旧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造成收取的资金无法满足拆旧区建设需要。由于拆旧区的形成历史原因,拆旧区内树木多、附着物多,加之原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手段薄弱,拆旧区内农户自主经营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拆迁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目前没有明确的拆旧区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在运作实施的拆旧项目建设中,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范围只能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支出范围,造成拆旧区部分水利、道路工程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个别村庄的拆迁、安置等前期费用较高,收取的资金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
(四)缺乏明确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和办法。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有地面附着物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但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必须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对收回和退出的宅基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但是对宅基地依法收回的程序、谁来申请、适当补偿的标准、有偿使用的标准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如果不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怎么处理等问题,没有出台详细的管理办法。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挂钩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城乡挂钩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从思想上、心理上排除障碍。让各级领导、乡镇、村,特别是老百姓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完善体制,加快进度,扩大规模。总结各地市近一年来挂钩试点的运作实施先进经验,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并加以推广,以促进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同时缩短计划指标周转运营周期,并不断扩大挂钩规模,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建设占用同耕地保护的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加大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力度。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我们感到加强挂钩工作的实施力度,在新农村建设与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挂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助推器。目前,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而农村建设用地闲置浪费又十分严重,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建议加大挂钩实施面,进一步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挂钩试点工作要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积极探索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议上级出台有关政策,对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标准部分、村内空闲地、原户口迁出造成宅基地空置的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通过经济手段促使其把超占宅基地及闲置宅基地交归集体统一管理,推动拆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扶持。建议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从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扶持资金,以解决有关村的拆旧费用和整理复垦区的资金问题。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拆旧工作产业化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拆旧项目,这不仅能成建设用地指标储备,而且形成补充耕地储备。有效的解决因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2.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二
一、浦东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1. 方案主要内容
浦东合庆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方案主要内容为:首先, 由政府土地部门对益民村计划迁出的共计4幅用地 (涉及6家危困企业) 的性质、权属和面积进行确认。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 对所在地块的企业进行货币搬迁, 并将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一次性流转出让, 企业继续发展事宜由企业自行解决, 而流转完成后的原4幅用地则进行基本农田复垦。其次, 由已规划了旅游休闲建设项目的春雷村承接益民村转出的建设用地指标, 其后将春雷村所在的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交付旅游休闲建设项目的主体公司进行开发利用, 以帮助解决其建设用地的瓶颈问题。主要工作环节包括:“土地确权——规划编制———搬迁评估———协商确认———方案公示———指标和实地流转——土地复垦”, 以上操作环节所涉及的成本, 包括益民村6家企业的搬迁费用、益民村企业搬迁后的复垦费用和春雷村与益民村的集体收益等, 初步测算共计3000万元。
2. 具体实施进展
一是完成了两村的土地调查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计划启动以来, 合庆镇规土所已经完成了对指标流出地益民村和流入地春雷村的土地状况调查。目前, 两个行政村已经分别举行了土地预备会议, 张贴了“集体土地调查确权、登记通告”, 并进行了指界人推举培训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同时, 镇政府委托市规划设计院,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标准等要求, 从试点村的实际出发, 编制完成了益民村和春雷村的村庄规划, 以及春雷村拟落地旅游休闲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目前正按程序报新区规划部门审批。
二是完成了搬迁企业的资产评估和初步协商。由镇政府牵头对益民村土地流转所涉及的6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 对搬迁成本进行了核算, 并以此为基础对益民村土地指标出让的单价进行确定。在搬迁方式上, 初步明确了与6家搬迁企业的交易支付方式, 即先予以书面承诺, 在土地指标流转成交之后再予实际支付, 以缓解试点方案启动的资金压力。
三是完成了对益民村地块复垦立项与春雷村农民安置的成本测算。通过努力, 目前指标流出地益民村的4幅土地整理复耕项目已经上报并纳入了上海市整理复耕系统, 复耕面积为2.5公顷, 约37.5亩。同时, 镇政府、镇劳保所协同春雷村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与劳动力比例、劳动力安置成本等进行了测算, 为后期合同拟订奠定了基础。
四是完成了各类协议文本的编制工作。其中包括企业搬迁合同以及指标流转、劳动力安置、地块出让等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本。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 关于合庆镇两村试点项目。具体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阻碍, 使得接下来的入市交易和项目推进工作难以加快:一是目前的试点工作仅仅依靠镇、村一级政府来操作, 缺少区级政府层面的统一组织和协调, 整体推进力度较弱。二是由于企业动迁、村民安置等项目先期启动需要一笔费用, 开发企业既要全部承担前期搬迁和补偿款项, 又要承担春雷村旅游休闲项目的建设资金, 负担较大。而镇、村级政府的财力目前也难以垫付, 进而造成启动资金无法到位而延误后期手续的办理。三是有关农用地转用的立项工作。根据已确定的政策口径, 拟出让地块要完成“农转用”手续后方可出让, 然而由于目前集体土地的“农转用”手续尚无明确政策规定, 立项部门和审批部门无法予以明确, 接下来手续办理的难度加大。
第二, 关于新区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整体工作。就目前运作情况看, 还存在着一些局限:一是操作覆盖范围小。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范围仅限于工业、仓储用地, 而对于大量存在的宅基地, 现在还没有允许上市流转。二是建设用地流转交易平台不完善。目前,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还不能像国有经营性用地一样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造成供求信息不对称, 利用效率低下。三是操作模式单一, 需要进一步创新。虽然与全市其他试点区域比较, 浦东合庆镇试点项目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环节, 但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上市规范操作还缺乏突破性的尝试, 如建立“综合性的城乡统一土地交易平台”。
二、改进浦东试点工作的建议
1. 加大政策支持, 提供制度和资金保障
一是应建立区级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构,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资源整合, 以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二是在政策上给予试点区域比较宽松的规划控制和行政审批环境, 在相关程序办理上进行突破, 简化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的程序。三是在管理制度方面应予以完善, 合理界定流转范围、确定流转形式、明确收益分配和强化规划管理提供指导, 如制定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的管理政策等。四是在资金保障方面, 由于镇、村启动资金不足, 政府部门可以考虑给予试点项目一定的借款作为启动资金, 使企业搬迁工作能够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加快工作进度。
2. 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 尽快在全区面上推开, 并且扩大流转范围
目前浦东新区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处于局部试点阶段, 建议加大推进力度, 尽快总结试点经验, 以利于在全区尽快开展。同时, 希望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 在流转范围上, 尝试对农村宅基地的盘活、流转。在具体操作上可以考虑以村为单位集中修建多层住宅, 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还可以跨村合并, 加强集约利用, 鼓励集中建设农民居住用房, 富余的居住面积可用于对外社会化租赁, 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同时, 对于区位好、配套成熟的农民居住房, 可以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公共租赁房源。
3. 做好产权登记, 完善流转平台
在试点的基础上, 制定和完善浦东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和合同文本, 为面上推开以后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保证。重点做好土地产权权属确认和土地流转前后的权属登记工作。尽快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直接纳入国有土地市场交易, 在全区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平台, 实现“两种产权、统一市场管理”。
4. 加快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服务体系
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三
见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要求。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二)挂钩试点的规模控制和管理,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来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耕地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三)挂钩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以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结构调整;
2、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3、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
4、以制度改革、机制创新为基础,促进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6、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四)挂钩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研究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思路、原则和方法;积极探索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激励措施;研究提出挂钩工作的组织方式、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监管手段,为全面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五)挂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开展挂钩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调查,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和可行性;
2、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探索实行挂钩周转试点区域的规划思路、原则、方法,立足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结合用途管制分区,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
3、依据规划,按照建新与拆旧必须挂钩联动的原则, 统筹安排项目区,在同一项目区内落实拆旧地块与建新地块;
4、研究制定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管理办法,包括挂钩周转指标的规模、使用范围、运行周期、归还办法、监控措施等;
5、提出项目区实施管理措施,包括项目区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成果验收等;
6、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产权研究,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制度;
7、研究提出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经济机制和政策措施;
8、研究项目区土地整理所涉及的土地确权登记的内容、程序、方法等。
(六)挂钩试点应落实规划先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实现规划引导。挂钩试点的规划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试点区域和项目区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挂钩周转指标和项目区的管理
(七)挂钩试点的规模按国家和省(区、市)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控制。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
(八)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并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区的设置要便于实施和管理,规模适度,建新和拆旧地块在地域上要尽可能接近,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并避让基本农田。
(九)试点市、县要在调查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预测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安排建新区的城镇村建设用地比例,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
(十)挂钩周转指标分别以行政区域和项目区为考核单位,两者的用地规模都不得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对各项目区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归还进度等,要独立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点市、县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归还进度等,要综合行政辖区内的所有项目区进行整体考核和管理。
(十一)挂钩周转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试点市、县及项目区情况提出申请,报国土资源部核定。
挂钩周转指标下达试点省(区、市)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项目区分解下达到各试点市、县。
(十二)挂钩周转指标由下达至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各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试点市、县,根据项目区实施规划,制订分指标归还计划;每年对各试点市、县和项目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核定归还指标。
三、挂钩试点的相关配套政策及管理
(十三)挂钩试点涉及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调整、互换、使用,必须统一纳入项目区,按项目区整体审批。对未纳入项目区、无挂钩周转指标的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十四)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应是国有土地。项目区内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并依法给予补偿。
(十五)项目区内建新地块中增加的经营性用地,一律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供地。
(十六)通过开展土地评估、界定土地权属,按照同类土地等价交换的原则,合理进行土地调整、互换和补偿。根据“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要求,创新激励机制,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促进挂钩试点工作。
(十七)项目区竣工验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挂钩试点的工作组织
(十八)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试点省(区、市)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试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十九)试点省(区、市)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省级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单位、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组织管理、工作进度、实施措施等。省级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二十)试点市、县负责制定试点实施工作计划和项目区实施规划,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报批程序和要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
(二十一)省级或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对试点行政辖区及项目区进行检查考核,并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作出报告。项目区实施完成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验收时项目区需提供1:1万或更大比例尺的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必要的遥感影像资料,与实施前留存的同类图件和资料进行比对和核查。
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四
江泽民同志指出:“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这是研究土地平衡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前提。土地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资源。土地是重要的国家资源,也是农民安身立命的谋生载体。统筹城乡、惠及农民、和谐发展,必须做足土地文章,建立有效、可靠的农地占用利益回流机制。由此,本文提出“跨区域捆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地转用,让消耗土地者为农民买单”的粗浅设想。
5.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23号)和贺州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现就深入推进福利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自治、政府主导、社会协调”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我镇农村实际,以“六个有”为抓手,大力加强农村幸福社区建设,为打造“生态、美丽、幸福”新福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村级党建为指引,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完善管理服务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扶贫攻坚等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打造一批“六个有”农村示范社区,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2016年以花坪村委茅厂屋社区为试点,2017年逐步铺开,力争三年内实现11个村委试点工作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3月)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广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目的和作用,扩大社会影响,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村民积极踊跃参与,为农村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落实督查阶段(2016年4月—11月)
试点村要按照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制定时间进度表,因地制宜制定试点规划,有序推进试点,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站所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分工,做好指导、统筹协调,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首先各试点村先自行组织查验,其次镇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督查,最后迎接上级验收。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全乡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小组
建立由镇人民政府李军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唐雪辉为副组长,各站所与村党支部书记为组员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镇政务服务中心。
(二)明确职能分工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站所要根据考核细则,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1)党政办指导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2)维稳办指导农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农技站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和绿色有机生态农业发展;(4)国土村规安监环保所做好农村社区建设政策统筹协调,指导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的制定,贯彻落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建设标准;
(5)妇联负责村妇联主席培训工作;
(6)文广站负责指导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和农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7)司法所指导农村社区平安建设;(8)社保所指导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是一项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中。
(二)加强氛围营造。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大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村民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激发他们投身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和谐农村社区。
(三)加强督查指导。镇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试点村检查督导工作,加强对全乡农村社区建设的业务指导,切实帮助各村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全乡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附件:福利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福利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唐雪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杨 军 党政办负责人
邓 媛 镇妇联主席
石新科 农技站站长
唐庆生 国土村规环保安监所所长
杨 顺 司法所所长
廖芳福 社保所负责人
唐月妹 民政办主任
林芳龙 罗丰村党总支部书记 林桂军 花坪村党总支部书记
陀新甫 水头屯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芳勋 福利村党总支部书记
林树权 毛家村党总支部书记
奉得胜 浮田村党总支部书记
盘训强 白竹村党总支部书记
奉吉文 务溪村党总支部书记
唐神文 洞池村党总支部书记
孔祥东 红岩村党总支部书记
徐芳来 香草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6.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篇六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第二合同
编制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2010-2-10
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第二合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目录
一、项目简介……………………………………………….2
二、临时用地的用途和选址必要………………………….3
三、临时用地基本情况…………………………………….3
四、土地破坏程度分析评价……………………………….4
五、复垦目标及计划安排………………………………….4
六、复垦方案及主要保障措施…………………………….5
1、复垦方案…………………………………………...5
2、质量保证措施…………………………….………..6
3、组织措施………………………………….…….….6
4、地表耕植层保护措施…………………….………..6
5、节约用地保证措施……………………….………..7
6、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7
7、复垦保证措施……………………………….……..9
8、安全保障措施……………………………….……..9
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第二合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一、项目简介
1、工程概况
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2”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常熟至台州并行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中的第二个通道,同时将也是浙江省内第一次一次性建成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
本项目路线全长16.018km,工程起点为嘉绍跨江大桥终点,设计桩号为K53+398.5;终于杭甬高速公路与上三高速公路交叉处沽渚枢纽,设计桩号为K69+416.233。
本项目土建工程共划分为5个合同段,本合同段为第2合同段,路线起讫桩号为K58+600~K62+400,路线长度为3.80km。
本合同主要工程项目为桥梁和路基(大部分是软基)。
2、主要工程数量
(1)、路基工程:路基挖土石方635m3,桥台等二次开挖7172m3,路基填筑178656 m3,砂砾垫层18949 m3,预压、卸载76942 m3,塑料排水板120230m,土工格栅60270m2,EPS颗粒混合轻质土35203 m3。
(2)、改河、改渠、改路工程:挖土石方1181 m3,借方填筑8373 m3。
(3)、涵洞通道工程: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42m/3道,钢筋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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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箱涵44m/1道。
(4)、防护及排水:混凝土梯形边沟3384m,U型槽边沟304m,浆砌片石改沟、改渠铺砌1565m,浆砌片石挡土墙1140m3,预制混凝土块护坡1838m2。
(5)、桥梁工程:大中桥976.24m/2座,分离立交桥1176.04m/1座。
二、临时用地的用途和选址必要性
为按期、顺利地开展嘉绍跨江大桥南岸接线的施工。
三、临时用地基本情况
1、K59+150处以西,84丘面积为1.24亩土地做为滨海新城高架桥主桥施工场地;
2、嘉绍跨江大桥南岸接线K60+700~K60+800以西稻田。东:嘉绍南接线,南:为我标段扩建的存梁区,西:施工便道,北:稻田。借用面积合计12亩。
3、嘉绍跨江大桥南岸接线K60+800~K60+900以西麦田一处,借用面积为21.8亩做为我标段存梁区。其中靠路6亩只借不用,农作物的影响不作任何补偿。
4、施工场地一处(1)水田
东:嘉绍大桥南岸接线,南:机耕路,西:机耕路,北:机耕路;借用面积22051平方米,合计33.08亩。(2)机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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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耕路一条,西直1580米,北横225米,总长1805米。借用面积1805米X8米=14440平方米,合计21.66亩。(3)杂地3.5亩
总计借用面积58.24亩。
四、土地破坏程度分析评价
拌合站负责本标段约1.3万立方混凝土生产,计划配置一座HZN90型搅拌站、皮带输送机上料。拌合站平均长为120m,平均宽为100m,占地12000m2,料仓占地2500 m2,分别设置中砂、5-16mm碎石、16-25mm碎石、5-31.5mm碎石共6个料仓,拌合站场地换填压实后全部采用25cm厚混凝土硬化。工程完工后,可凿除混凝土,还原地表,耕种植被。
钢筋加工场:针对我管段内钢筋用量较大,以及桥梁分部情况,共设4个钢筋加工场,1#钢筋加工场位于滨海新城高架桥北岸;2#钢筋加工场位于滨海新城高架桥南岸;3#钢筋加工场位于七六丘中桥;4#钢筋加工场位于东西区连接线分离K62+175处。钢筋加工场地换填压实后全部采用10cm厚混凝土硬化。工程完工后,可凿除混凝土,还原地表,耕种植被。
驻地:根据我管段全长3.8km,设置工地试验室1个位于k61+180右侧,占地面积约8000m2,路基、桥涵施工生活用地沿线布置,占地约25000 m2。
五、复垦目标及计划安排
1、复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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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周围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2、复垦计划安排
我部于2010年3月中旬开始使用土地进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5月中旬开始使用土地进行便道修整。2011年9月28日工程完工后,开始土地的复垦工作,为了使土地复垦工作顺利、保质完成,我部成立土地复垦工作小组,配备专一业技术人员两名、安全工程师一名,环保工程师一名,负责复垦工作,全过程监控,同时配备挖掘机2台、推土机1台、自卸汽车3台、装载机1台、人力30人。在技术、机械、人力、资金各项资源工作全面到位的保证下,复垦工作在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2年1月前,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复垦方案及主要保障措施
1、复垦方案
对于拌合站的复垦,应与当地土地部门确定其今后用途,如果留有其用,应给其留下。但是如果必须恢复原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用机械把原来附着在地面的混凝土清理完毕,还应回填种植土,以保证其原始用途,还应充分考虑到其防洪排水的设施,且防洪排水的设施必须与周边的自然水系相结合。
对于钢筋加工场的复垦,应当与当地土地部门确定其今后用途,如果其用途与钢筋加工性质差不多,应给其留下,免得恢复以后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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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但是如果必须恢复原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用机械把原来附着在地面的混凝土清理完毕,还应回填种植土,以保证其原始用途,还应充分考虑到其防洪排水的设施,且防洪排水的设施必须与周边的自然水系相结合。
对于驻地的复垦,在驻地施工前清除的表土,将按制定的“地表耕植层保护措施”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地方存放,驻地拆除后,将表土恢复保证土地的利用。
2、质量保证措施: 我部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依靠科技,合理配置资源,开展标准化作业,加强管理。细化措施,安排专人,全程监控,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勤检查,保证复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组织措施: 我部在土地租用期间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原则,预防对土地资源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对此,我部成立了土地复垦工作小组,组长:王平,副组长:王冬成,成员:王小飞、张爱军、丁志云、钟云根、卜建华、曾常春、黄磊、李智存、林水松,确保技术、机械、人力、资金各项资源全面到位。还制定了一系列保证措施。
4、地表耕植层保护措施: 坚决贯彻业主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对所租用的农业用地,在建设临时设施前,按要求对所有农用地的地表至下30cm范围内的耕植土进行提前清表挖取,并指定专门区域堆积存放。耕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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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堆放场地四周采取修筑高80cm,宽40cm的挡墙,沿挡墙下修砌宽30cm,深30cm的排水沟,以防止耕植土流失;堆积土的坡面采取种植草皮或覆盖彩条布等手段,防止旱季大风时节,风力吹散;加强对定点堆放耕植土的检查和监控,并做好相关检查、监控与问题整改记录。
5、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编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事求是地进行施工优化组合,人力、物资、设备各种资源精打细算,做到有标准、有目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二次搬运,节省工时和机械费用。临时设施尽可能做到一房多用,减少面积和造价,并尽量利用废旧材料,将临时设施费用降下来,部分临时设施租用民房以降低费用。
6、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向业主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进入现场施工;按照设计统一规划,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2)、临时用地区域内,设置隔离网、接线桩等标志,避免干扰临近地区。
(3)、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生产区和生活区种植树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4),临时工程的设置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合理布置,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占用数量。
(5)、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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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6)、对混凝土搅拌站场地采取硬化排水、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建立生产、生活垃圾集料一池、沉淀池。设立专职环保工程师,采取专人管理,专用车辆输送。所有废水、废物排入指定允许地点。
(7)、施工便道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和公路等。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一要求控制,做到既能保证公路施工需要,又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
(8)、混凝土搅拌站内砂石料场。在地方既有砂石料场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方料场,减少临时用地数量。
(9)、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
(10)、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驻地住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流和渠道。施工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污染周围环境。
(11)、在施工时,对天然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12)、冲洗拌合站废碴、沉淀池中的废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案为:集中弃往指定的弃碴场。
(13)、拌合站、工程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便道和生产、生活区道路采取硬化处理,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
(14)、施工中,要争取景区或水域管理部门的配合并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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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确实保证不污染周围环境。
7、复垦保证措施: 临时用地结束后,妥善存放和处置设备和剩余材料,进行场内临时设施的清理,并运走所有设备、材料、残物、垃圾等;对临时工程中的地面嵌入物采取挖移处理工作。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满足农作物种植要求。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7.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背景与意义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2005年10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挂钩试点工作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确了相关政策和管理方式,确定了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8个试点省市。2006年3月,安徽省发改委和国土资源厅把我市港口镇确定为全省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之一。不久,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此项工作有关政策与要求作了具体规定与部署。为支持此项工作开展,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2006年全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周转计划84700亩,其中﹡﹡市2000亩,专项用于补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以缓解各地建设用地需求量过大的压力。目前全省已批准168个项目区,申请周转指标128000亩。
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可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利用周转指标,可以弥补建设用地计划不足,确保各类重点建设用地。为此,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着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一)、挂钩试点工作的内涵
所谓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个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结构和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二)基本要求
1、挂钩试点规模控制和管理方式
通过下达一定的挂钩周转指标(即农转用计划指标)进行规模控制与管理。规划不得突破下达的周转指标,并在3年内用拆旧区复垦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面积归还省国土资源厅。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挂钩项目建新区,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管理。
2、挂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规划控制规模,引导用地布局与结构的合理调整。
(2)以挂钩周转指标控制建新区用地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3)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与管理。(4)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
1(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6)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与农户土地等合法权益。
三、我市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对策(一)农村建设用地现状
我市大小农村居民点共计2000多个,总面积5460.215公顷,人均占地174.76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呈现农居点规模大且分散的特点;同时废弃工矿用地、空闲建设用地较多,土地利用率不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巨大。根据《﹡﹡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预测分析,全市可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2475.1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可增加农用地面积1135.5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501.3公顷。
(二)建设用地供需形势
1997-2004年,全市新增各类建设用地4339.34公顷,扣除港口湾水库特殊项目用地外,年均新增建设用地215.46公顷,其中年均占用农用地69.2公顷。2004年以后,我市新增建设用地递增率呈上升趋势。1997-2004年省下达我市农转用计划2654.8公顷,实际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突破计划39.8公顷,且计划缺口逐步加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同时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把土地作为调控主要闸门,土地供应更加趋紧。因此,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利用用地周转指标弥补用地计划不足,是依法合理用地,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途径之一。
(三)挂钩试点工作对策
1、成立组织,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该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一项建设任务,更是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人力、物力、财力较多,社会影响面广,因此必须成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加强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它又是一种政府行为,单靠国土资源部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议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城建、财政、农业、交通、国土、环保、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抓具体事务,形成政府抓,抓政府,政府协调、部门配合、乡镇实施的强有力组织实施体系,以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2、开展调查摸底。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废弃地等具体情况不清,规划方案难以编制,试点也难以确定与实施。为此,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办事处开展了农村居民点整理情况摸底,上报了农村居民点整理试点情况调查表和相关图件,通过汇总分析,全市现阶段拟可拆旧复垦的农村居民点总面积为108.79公顷。其中可复垦为耕地80公顷,扣除用于安置区安置占用耕地外,可用于城镇建设新建项目挂钩占用耕地60公顷。拆旧重点地区主要集中在港口、汪溪、梅林、中溪、仙霞、方塘等乡镇。拆旧地块地类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废弃工矿用地。拆旧地块主要为煤矿塌陷区、易洪易涝区、地质灾害区、新农村建设拆迁区。
2006年,计划在汪溪办事处、港口镇、中溪镇开展首批挂钩试点,拆旧区总面积51.37公顷,可复垦面积48.11公顷,规划用于拆旧安置区耕地12.17公顷,可用于城镇新建项目挂钩耕 2 地35公顷。安置区充分运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15公顷,做到尽量少占耕地,尽可能多的腾出指标用于城镇新建项目。目前,首批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正在编制中,准备尽快组织报批。
3、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及省政府要求,本着摸清家底、整体分析、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及本次调查摸底和分析情况,制定全市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的、方法、步骤与要求,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后下发执行。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要尽快开展废弃工矿用地、废弃农村居民点,废弃乡村公共公益设施用地补充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潜力,为今后编制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和分步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4、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众参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与手段,向领导和当地群众积极宣传此项工作有关政策,使之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赢得广大干群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认真吸取专家对项目实施规划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尊重并听取村组农民对项目区建设的建议,使项目实施规划更具操作性。
5、广泛筹集资金,谨慎务实推进工作。要多方筹集资金,多渠道整合财力资源,形成资金合力,共同投入使用。一是加大城镇建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征缴力度,将此类资金全额用于该项工作。市财政部门应在历年征缴的上述两类规费中,切出一块用于此项建设。二是对安置区和城镇建新区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将所得净出让金全额用于挂钩试点工作开展。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区综合整治项目,多头争取项目资金,用于拆旧补偿与复垦、安置区建设。四是利用市本级财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安置区基础建设。五是从市级财政土地出让金中提取部分资金支持项目区建设。六是吸纳企业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区开发建设。七是乡镇村农户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建设。
8.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八
黄挂指文„2011‟4号
黄冈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黄冈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各项资料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资料存档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黄冈市范围内各级机关、部门在挂钩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料是指各级机关、部门在挂钩试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第四条 黄冈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挥部负责对整个资料管理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资料移交。挂钩试点工作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
移交。各级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移交挂钩试点工作档案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建立台账,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资料,可以申请延长移交的期限,但应当提交资料明细表。
第六条 市级挂钩试点工作资料分类和归档范围:
一、文件类资料
(一)省国土资源厅以上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出台的文件;
(三)市挂钩试点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出台的文件;
(四)市国土资源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出台的文件;
(五)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文件,包括:
1、向省国土资源厅所作的挂钩试点工作汇报、挂钩周转指标申请及批复等文件;
2、向市委、市政府所作的挂钩试点工作汇报、争取支持的请示及批复等文件;
3、对所辖县(市、区)相关申请所作的批复以及其他指导性文件等。
二、制度类资料,包括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市挂钩试点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制定的、市国土资源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挂钩试点工作相关制度。
三、业务性资料,包括挂钩试点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各项资料:
(一)挂钩周转指标相关文件,包括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到我市、市国土资源局分解到各县(市、区)的指标分解文件;
(二)各县(市、区)挂钩试点工作潜力摸底调查资料,包括调查摸底情况表等;
(三)各县(市、区)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批复、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承诺函等;
(四)各县(市、区)挂钩试点项目区踏勘资料,包括踏勘表、踏勘报告等,踏勘表应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
(五)各县(市、区)挂钩试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验收意见汇总表、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六)其它相关资料。
四、县级上报的相关资料
(一)县级党委、政府及其办公室出台的挂钩试点工作意见或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等文件;
(二)县级国土资源局出台的文件、制度以及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台账;
(三)县级出刊的简讯、简报等信息宣传资料;
(四)县级上报的先进做法及经验;
(五)县级国土资源局关于挂钩试点工作的年终总结;
(六)其它应当上报的资料。
五、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六、考察学习资料,包括考察报告、收集的先进经验资料等。
七、市级信息宣传报道材料,包括简报、简讯等。
八、反映挂钩试点工作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九、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 各县(市、区)、乡(镇、办)挂钩试点工作资料分类和存档范围,参照市级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
第八条 资料归档要求。管理员接收挂钩试点工作资料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系统、准确。
三、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原件。
四、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五、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六、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
第九条平时归卷制度。各级机关、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挂钩试点工作资料,交由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条 资料管理员制度。各级机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挂钩试点工作资料的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挂钩试点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各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立卷完毕后,应定期交由管理人员归档,统一管理。
资料管理员负责挂钩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做好档案保护工作和档案借阅利用工作,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服务。
第十一条 资料归档后的借阅、使用和归还。
一、各级机关单位及其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借阅档案的权利。
二、查阅档案,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密件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不得随意折叠或拆散档案。严禁对档案随意涂改、挖补。
四、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经办公室主任审批。
五、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清点手续,并按期归还,不得丢失、损毁。严禁擅自抄录、复制、公布档案。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六、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后方可办
理调动手续。
七、违反档案查阅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增减挂钩 资料管理 制度
9.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篇九
方案
按照《县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西北部3.2公里处,距县城19公里,迓大二级公路穿境而过,村域面积14375亩(含田420亩,土555亩),有5个自然寨,561户,2089人,2009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982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性,建设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村白果坝区位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2、尊重民意原则。以群众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
3、突出特色原则。保留纯真的少数民族风情,突出苗族传统特色。
(三)发展目标
新农村试点建设应达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有四好五提高”整体目标。
三、建设内容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百果坝作为2010年村新农村建设试点,1年后再扩展到该村其他组。白果坝新农村建设主要有以下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
1、完成1500米主干道和880米连户路硬化、美化和绿化,在进组路口修建一座具有盘信民族风格的寨门;
2、修筑河堤1500米,并在河堤上建防护栏;
3、修建自来水池1个,并安装进入45户;
4、完成“一池三改”(“一池”即“沼气池”,“三改”即“改水、改厕、改拦”)45户;
5、修建垃圾收集中处理点 1处;
6、覆盖45户电视网络、通信网络,并建立互联网网络。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
1、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水稻、经果林、蔬菜等种植业。二是倡导规模化生产模式,大力培育种殖大户,建设种植基地1个。三是推广新型种植技术。
2、发展特色产业。
依托白果坝自然风景、农作物观光资源以及便利的交通条件,结合本地的民族风情,打造一个集观光、休闲、餐饮、娱乐与农事体验为一体的农家乐休闲旅游山庄。
一是沿着河流修建亭台4个,作为观光、休闲、钓鱼之用;
二是把全寨45户住房全部改造成为具有苗族特色的小康型住宅;
三是开发古银杏树的“神话”价值,三是开发苗家妇女刺绣技术。组织热爱刺绣的妇女进行刺绣技术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刺绣技术精湛的女能手。并结合本地民族特点,仿照古代绣楼建筑模式,在小河汇流处建造一栋绣楼。
(三)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不断提高农民合作医疗参合率。在2010年底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所,积极动员全村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使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一是继续抓好基础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成标准化篮球场1个,建设包括农家书屋、信息中心、文化广场等村民活动中心。
(五)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1、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党员富民工程等活动,落实党支部、党员承诺制度。加强对党员先进性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走强村快富之路,切实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2、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引导农民树立法制观念,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0年3月底前)。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新农村建设,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二
是按照县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完成试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0年4月—2012年11月)。依据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完成试点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4-5月
6-7月
8-9月
10-11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全面总结在试点建设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化试点成果,推广试点经验。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加强协作,整合一切力量、资金、资源,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科学规划,分期组织实施。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合理规划布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试点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10.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试点工作方案 篇十
一、基本情况
上关乡地处陕甘两省交界处,位于华亭县县城南部,距县城22公里,东接神峪乡,西依西华镇,东南部与陕西陇县接壤,到县城42公里。交通便利,乡内公路四通八达,现有通村水泥路4条15.9公里。全乡总面积115.12平方公里,共有11个行政村53个社,2446户10772人,其中农业人口占10547人,2008年全乡农牧业生产总值达到4947万元,粮食产量达到1100万公斤,农民纯收入达到2022元。
上关乡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境内山川兼有,林丰草茂,森林覆盖率达50%,属典型的林缘区乡镇。境内环境优美山清水秀,小川水库坐落其间,生态环境良好,自然景观秀丽。有规模宏大的北魏时期石窟石拱寺和神奇的海龙洞,乡政府所在地距陕西旅游胜地龙门洞仅3.5公里,这里生物资源丰富,木本植物有52科89属202种,草本植物更多,植被良好,有关山天然林和人工林地,其中,天然植物主要由乔木、灌木、草本和苔藓类组成,人
工植被主要为栽植的树木和种植的各类作物和饲草。本地年平均气温8.8℃,年降水量660㎜,平均海拔1868m,气候高寒阴湿,河流交叉纵横,汧河、黑河源于境内。该乡适宜于农、林、牧综合开发,现有耕地4.9万亩,人均4.7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为主。盛产核桃、药材、大豆等农副产品,素有核桃、牛肉之乡的美称。饲草留床面积2.5万亩。基本形成核桃产业和草牧产业的格局。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步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全乡的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科技支持体系和运行体系,努力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 5年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运行管理机制、政策法规体系,农业面源我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20元,为我乡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1、2010年1月—3月:宣传动员阶段:充分利用各种
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发动。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报等方式,深入实地细致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农民群众认清循环经济建设在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以及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对循环经济建设认识。
2、2010年3月—8月:组织实施阶段:
(1)沼气池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沼气池建设充分体现“三结合”原则,与农村改厕、改圈、改厨、改水、改后院等公益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建设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跟踪管理、统一专业人员施工。加强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要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做到计划到户率100%、资金到位率100%、“一池三改”建设成功率100%。同时指导和督促各项目乡镇将沼气灶具及其关键配件发放安装到项目户,确保所有项目户均使用中标产品。
(2)核桃大田密植及荒山造林:在上关、塄坎、半川、陈家河四村新增大田密植核桃3000亩,同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计划荒山造林800亩,做好树苗的运输、分发及新植苗木的管护工作。
(3)蔬菜大棚建设:计划在早阳、水联两村新建无公害蔬菜大棚1200座,做到统一放线规划、统一技术标准,做好大棚建成后菜苗发放及大棚管理工作。
(4)王家沟村整存推进项目: 通过基础设施、人饮工程、村文化卫生培训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村庄脏、乱、差现象,优化美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达到“美、洁、绿、畅、亮”的标准;通过基础设施、人饮工程、村文化卫生培训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村庄脏、乱、差现象,优化美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达到“美、洁、绿、畅、亮”的标准。
(5)卫生厕所改造:在上关、王家沟、水联、早阳、陈家河五村实施卫生厕所改造项目,共计200户,做到统一施工标准、统一改造类型。
三、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责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发展循环经济不仅要求上关乡的每一个领导能够切实领会其中的内涵,同时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上关乡循环经济建设中的每个具体项目的建设中。成立循环经济示范乡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每个项目的实施和督促检查,做到各司其职、统一行动,扎实项目建设。领导集体要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循环经济的进展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地解决,做到项目的进度与规划一致。
3、扩大招商力度、争取资金投入。上关乡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量大,任务艰巨,资金、技术、人力资本投入多,必须加强与市、县各部门的沟通,争取项目资金的落实。除了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之外,要把人力、财力、物力、技术更多的投入到重点项目中。以重点项目为中心,配套实施其他项目,妥善处理项目之间的关系,做到有条不紊。广泛吸取社会资金,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将自己的优势、资源、政策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洽谈会,争取企业、项目落户到上关,拉动整个上关乡的发展。
11.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篇十一
(范文)
一、项目简介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但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压占、施工等造成了土地的破坏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了及时地对破坏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为确保
项目正常开工,在土地手续完善的情况下,我单位进行了临时用的申请,申请临时用地
亩,之中
亩用于
工程。
亩用于
工程,根据“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做出复垦方案。
二、复垦目标
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垦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复垦计划安排
工程完工后,开始土地的复垦工作。为使土地复垦工作顺利,保质完成。我单位成立土地复垦工作小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名,安检人员
名,环保工程师
名,负责复垦工作,全面监控施工过程。同时配备挖掘机
台,推土机
台,自卸汽车
台,装载机
台,人工
名。
四、临时情况及相应复垦方案 大型临时用地如拌合机组及其他临时用地如施工驻地、便道、钢筋加工场等场所的复垦工作,应事先与当地土管部门联系,确定其今后的用途。如留有其用,应给予留下。如需恢复原状,则安排机械将施工遗留的混凝土及其他建筑材料清除干净,并回填种植土,厚度约60—70cm,以保证其原始用途。还应考虑其防洪排水的设施,且防洪排水的设施应与周边自然水系相结合。在山坡较陡或容易产生滑坡的地方还必须设置边坡防滑设施,还需考虑山洪的排洪设施。
五、取、弃土场的复垦方案
对于取土场在开采表面时应充分考虑到以后的复垦作业。在取土 时,清除的表土应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地点。并做好防护,以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杜绝妨碍当地农业生产的建设。在回复取土场时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恢复后应与周边的地势相协调。2.恢复后应考虑边坡的稳定性。3.恢复后土地的用途应与当地土管部门的规划用途相同。鉴于以上几个方面,复垦方案应根据周边的山地曲线,粗略平整以缓和和其他山体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其次回填以前清除的表土,回填的种植土原则上应在60—70cm,在无法稳定的边坡上建边坡防护措施。然后修筑防洪排水设施,并与水系相结合,最后应种植植被,以防止水土流失。
六、其他主要保护预防措施
1、管理措施
我单位在土地租用期间严格执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按照“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原则,预防对土地资源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对此,我单位成立土地复垦工作小组,确保技术、机械、人力、资金各方面全部到位。
2、地表耕植层保护措施
坚决贯彻供地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对所租用的农业用地,在建设临时设施前,按要求对所有农用地的地表至下30cm范围内的的耕植土提前进行清表挖取,并指定专门的区域堆积存放。耕植土堆放场地四周采取修筑高80cm,宽40cm的挡墙,沿挡墙下修砌宽30cm,深30cm的排水沟,以防止耕植土流失。堆置土的坡面应采取种植草皮或覆盖彩条布等手段,防止旱季大风时节,风力吹散。加强对定点堆放耕植土的检查和监控,并做好相关检查、监控与问题整改的记录
3、节约用地保证措施
编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事求是地进行施 优化组合,人力、物资、设备各种资源精打细算,做到有标准、有目标。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二次搬运,节省工时和机械费用。临时设施尽可能做到一房多用,减少面积和造价,并尽量利用废旧材料将临时设施费用降下来,部分临时设施租用民房以降低费用。
4、预防土地破坏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向供地单位提出土地使用申请,经批准后进入施工现场。按照设计统一规划,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2)、临时用地区域内,设置隔离网、界线桩等标志,避免干扰临近地区。
(3)、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生产区和生活区种植树木花草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4)、临时工程的设置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合理布置,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占用数量。
(5)、临时工程设施的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6)、对混凝土拌合机组场地采取硬化排水,降尘、防尘措施,建立生活、生产垃圾集料池、沉淀池,设立专职环保工程师,采取专人管理,专车运输,所有废水、废物排入指定允许地点。
(7)、施工便道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和铁路进站道路等。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既能保证施工需要,又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
(8)、混凝土拌合机组站内砂石料场,在当地既有砂石料场且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尽量利用地方料场,减少临时用地数量。
(9)、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
(10)、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驻地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流和渠道,施工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不得污染周围水环境。
(11)、在施工时,对天然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12)、冲洗拌合站废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弃往指定弃渣场。
(13)、拌合站、工程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便道和生产、生活区道路采取硬化处理,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
5、复垦保证措施
临时用地结束后,妥善存放和处理设备和剩余材料,进行场内临时设施的清理,并运走所有设备、材料、残物、垃圾等;对临时工程中的地面嵌入物采取挖移处理。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满足农作物种植的要求。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如不能复垦或经复垦后不能会恢复原用途的,由建设单位比照永久征地补偿费和有关规费给予补偿。
6、质量保证措施
我单位严格执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依靠科技,合理配置资源,开展标准化作业,加强管理,细化措施,安排专人,全程监控,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复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7、安全保障措施
我单位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施工技术交底时编制安全交底,配备专职安全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七、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八、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九、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十、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十一、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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