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2024-06-09

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共12篇)

1.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一

XX小学营养改善

计划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出纳参加。

二、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要走向公开化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设在办公室前公示栏内)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内容为:

(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二)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四)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教职工、家长反映的营养改善计划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月的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二

1 关于农村财务公开现状的描述

财务公开具有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财务混乱现象, 规范农村经济秩序, 减轻农民负担, 促进干部廉政建设, 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发展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作用, 是村民自治、化解农村矛盾的良好途径。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 影响着财务公开作用的发挥。目前财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程序和反馈方面不规范、不到位。苏爱萍 (2006) 在对山东胶东4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调查后, 总结出村务财务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重形式、轻实效, 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潘自强 (2007) 经调查认为, 在农村财务公开中存在很多问题, 极端的包括个别村存在财务不公开现象;财务公开内容避重就轻;财务公开不能适应新农村发展的需求, 没有反映新情况增加新内容;财务公开内容不真实;财务公开被当做一种形式消极应付。李龙彬 (2008) 、余清平 (2010) 认为财务公开中存在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和反馈等不规范问题。公开内容不真实, 只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是村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却没有单项详细公布;公开时间不及时, 没有严格按财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布, 如每月公布一次财务收支事项, 年初和季初公开财务预算, 年末和季末公布财务决算, 对重大事项也没做到及时公开;公开形式单一, 单纯地利用公告栏的形式, 很少同时采用其他的辅助方法, 如广播、明白纸、会议等;财务公开后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没有做好财务公开后续工作, 没有及时收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也没有及时作出针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处理。代玉萍 (2010) 根据云南省的财务公开情况指出当前农村财务公开中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 公开程序不严格, 有些村公开的财务资料没有经过负责人签名就张榜公布;有些村财务监督小组没有对财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甚至有的村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财务公开地点不符合要求, 有些村公开栏没有设在村里的中心地带或村民经常集聚活动的地方, 只设在村委会或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 不能让群众能够随时看得见。许晓峰 (2010) 通过组织河北省井陉县农工委组织工作人员, 深入多个乡 (镇) 村采取“听、查、访、谈”等形式, 对全县村务公开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 总结认为农村财务公开进展不平衡、运行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群众满意度较低。

2 关于农村财务公开不能顺利开展原因的分析

农村财务公开在农村社会发挥的作用是明显的, 有助于落实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 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有助于促进农村和谐健康发展和充分调动农民参加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但由于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农村财务公开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只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才能对症下药。主要的原因是施政者或者直接的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着财务公开的质量。江鹏 (2000) 、潘自强 (2007) 、刘玉香 (2009) 、余清平 (2010) 等认为村干部思想上的觉悟和认识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财务公开工作不规范不到位与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偏差存在着直接的关系。而潘自强 (2007) 更多的从村干部身上寻找原因, 如村干部自身行为不端, “集权”观念强, 害怕公开会影响形象和削弱权利;而且经常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县政府或业务往来部门发生关系, 如实公开怕有后顾之忧;干部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 在财务公开上不能及时增删财务公开内容和项目, 没有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符。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此外李龙彬 (2008) 、刘玉香 (2009) 还认为这与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较低, 工作敷衍塞责也有很大关系。很多财会人员都不是专业的财会人员, 甚至有些只是村里村长委任的, 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 没有专业的知识和持证上岗, 造成账簿设置不全, 记账混乱, 使财会资料不能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

但财务公开质量的好坏更多的是受到体制制度的制约。江鹏 (2000) 针对长汀县的具体情况总结认为农村财务公开之所以存在很多问题很大原因是监督措施和奖惩制度落实不到位。群众和村干部的监督意识差, 很多乡镇没有严格执行落实制定的奖惩方案。苏爱萍 (2006) 认为这与政治上受镇村两级监督缺乏机制保障的制约和经济实力弱也有很大关系, 经济实力强的村部村民的意见比较少, 因为经济好的村民享受的福利费会比较多,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的满意度。周洋 (2010) 认为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财务管理不善, 包括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不规范, 财务账簿和记账程序混乱;外部和内部监督乏力, 内部主要是由于财会人员和理财监督小组素质较低使得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得到保证, 外部监督部门力量有限, 也不能保证公开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张瑞琼 (2010) 认为这也是农村财务公开中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拥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村部所占的比例很低, 部分村的制度条文虽然很健全, 但执行情况差, 甚至有些村的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 形同虚设等原因导致的。张大强 (2010) 认为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 导致干部和村民法律意识薄弱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范玲 (2010) 认为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直接的法律支撑, 在财务公开中无法做到“依法”公开。

3 关于农村财务公开建议的探讨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财务公开的作用,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 国内各界学者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可以归纳为提升素质和完善制度两个方面。

3.1 提升素质方面

只有通过提高施政者和直接工作人员的素质才能保证公开的质量。吕萍 (2004) 在针对辽宁省的具体情况提出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是农村财务公开发展的方向, 可以大大提高财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所以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增强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提高乡镇的电算化水平, 使电算化得以普及。赵兴华 (2007) 针对村干部和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现象, 提出要提升村干部的文化水平, 同时也要加强对村民的培训, 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提高村民的素质, 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 培养民主意识, 加强村民监督的力量。沈亚东 (2007) 认为继续教育是提高财务公开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 法规政策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所以要对农村会计人员实行继续教育, 对新法规、新政策要及时组织学习, 使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能不断适应新的法规政策, 做到与时俱进, 能更有效地为农村经济服务;民主理财人员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监督力量, 所以也要及时对其进行财务指导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 使他们成为真正强有力的监督员。李龙彬 (2008) 认为要通过加强对村组财会人员及理财组织成员的培训, 提高财务公开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3.2 完善制度方面

财务公开必须从建立制度入手, 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使农村财务公开做到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陈惠华 (2003) 针对楚雄州的具体情况认为, 农村财务公开要方便村民及时有效监督, 对一些时间比较长金额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应该根据工程的进度适时公开, 还应将审计部门对一些重大工程的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在公开前村级账务必须由理财监督小组严格审核把关, 公开的内容要报乡 (镇) 农经站备案, 作为备查的依据;要严格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 定期对村组账务检查、审计, 分清责任;财务公开要实行多形式结合的公开方式, 如采用“明白纸”分发到户, 召开会议宣传, 经济好的村部还可以设立网站方便村民实时了解, 以便村民更好地了解和理解, 提高村民的满意度。邹宏伟 (2007) 针对财务公开不规范的情况提出要加强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规范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地点;完善以村民理财小组为核心的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监督体系。赵兴华 (2007) 认为财务公开要在监督中进行, 建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预警纠错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接受村民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还要组建综合协调机构, 逐步形成完善的村务公开监管网络体系, 增强各方面监督的力量, 保证财务公开质量。李龙彬 (2008) 认为可通过设置“村长接待日”和设置意见箱或设立公开电话, 建立及时有效的财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 更重要的是村干部要端正认识, 正确及时处理相关的问题。俞校明 (2008) 认为农村财务工作可引入社会审计监督。在经费来源有保障、条件符合的地区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 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承接新农村涉农资金的审计业务。在条件不符合的地区试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援助制度”齐友发 (2008) 、邹宏伟 (2010) 都认为开展农村财务公开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具体做法是该乡 (镇) 范围内的财务工作由乡 (镇) 党委、政府总负责;而该乡 (镇) 农村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由乡 (镇) 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并把各乡 (镇) 的农村财务公开情况纳入乡 (镇) 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进行量化考评。为促进农村财务公开的全面进行, 还要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如与民政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计生部门等加强联系与合作, 使财务公开工作深入到每个部门的日常活动之中, 使财务公开的各个项目都可以在其他部门的某些活动中得到印证。崔荣芳 (2009) 认为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村账乡镇代理工作、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严格控制村级开支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来加强财务管理, 夯实农村财务公开基础。

4 农村财务公开相关文献的简要评述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和研究, 可以发现农村财务公开是农村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在维护农村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 关系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也直接影响着村民的积极性, 影响着农村稳定和谐的大局。政府、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文献研究, 提出目前农村财务公开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程序和反馈方面不规范,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从从业人员和执政人员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也都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对策, 但对农村财务公开的研究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待进一步深入和提高。

4.1 可以结合定量分析方法做进一步细致的分析

现有的文献对于农村财务公开的问题主要是基于定性的理论研究, 很多学者是根据工作的经验和对农村财务公开问题的考查和总结做出的研究, 有些只是泛泛而谈, 缺少具体可靠的数据和案例佐证, 使相关研究缺乏科学的严谨性和说服力,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财务公开问题的纵向深入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农村财务公开问题的研究比较广泛和全面, 但基于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如主成分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法等构建数学模型来分析影响因素的寥寥无几, 使这方面的研究缺少相关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缺乏说服力。这应是国内学者接下来对于该问题研究的方向, 只有把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 才能使农村财务公开的研究更科学。

4.2 研究的角度有待进一步拓宽

3.规范农村财务依法村务公开 篇三

关键词:农村财务;新农村;财务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9-0041-1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农村财务管理已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依法开展村务公开,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1 现状

1.1 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 费用结报不及时 少数村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原因,账面无资金,导致有关费用不能及时结报,造成已支费用无法兑现,有的达一年以上未报,日积月累,不能真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反而形成新的债务。

1.1.2 资金代管不全面 村级财务制度不能严格执行,少数村未能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未能交镇“双代管”中心统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坐收坐支现象。有些村非生产性开支较大,報刊杂志征订费用超标,用工管理混乱,无用工明细,单个用工支出证明成千上万元,有的甚至以用工的名义掩盖招待费支出;少数村的经济合同签订不严谨,存在履约不到位和随意减免合同标的的现象。

1.1.3 村务公开不按期 主要体现在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有的村把财务公开代替了村务公开,只公开村级财务方面的内容,群众特别关注的内容不公布;村务公开的档案资料严重缺失,民主理财记录簿记载不全面,张贴内容多年未清理、新旧不分,不便于群众观看和监督。

1.1.4 票据使用不规范 大多数村收入或支出使用收款收据,有的甚至用“白条”入账,很少使用税务发票;发票手续不齐全,有些发票缺经办人、证明人,有的没审批就直接入账。

1.2 财务管理不规范产生的主要影响

1.2.1 班子成员不团结 个别村党组织书记政治意识不强,“家长”作风严重,不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大额资金,不召开村两委会,不与其他村干部商量,就私自签字报账,对此班子成员意见很大,班子很多矛盾也由此产生;另外,有些村干部常将收到的本应入账的款项作为己用,并常为款项归属而相互指责,工作起来相互扯皮、相互拆台,班子凝聚力不强。

1.2.2 干群关系不和谐 有些村主要负责人民主意识、财务意识、法律意识不强,直接插手经管财务,村会计形同虚设,变成人人都是会计,个个都有收据,历年账目移交、结账不清,村级财务管理极为混乱,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1.2.3 农村社会不稳定 村级财务不清,村务不公开、不民主,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出现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的现象,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隐患。

2 原因

2.1 法制观念不强

一是少数村党组织书记尤如小皇帝,独霸一方,平时既不注意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能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限额审批制度不力,对上万元的支出票据既无相关人员签字,又不经集体讨论,就直接审批了;有些村把普通收款收据作为正式发票审批,还有的用材料纸、白纸写的支出证明也批了。二是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由于会计人员更换频繁,多数村会计尽管经过一定的业务培训,但业务水平较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2 财务监管不严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职权行使不到位。二是财务公开不全面。三是审计监管不到位。

2.3 查处力度不大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市委农工办要求对农村财务实行“两年一轮审”。近年来,通过审计确实也发现了不少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了一些涉案的人和事,但还有部分难以得到及时处理,有些问题也不了了之,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导致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3 建议

3.1 完善农村账务管理制度

切实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认真编制和严格财务预算方案并报镇经济服务中心备案。全年财务收支做到“先算后用,专款专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不得超支。二是制定费用限额管理制度,对报刊费、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补助费等村级支出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完善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村领导班子成员在财务管理上的责任,各负其职,相互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账款分开;建立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所有收入必须及时缴镇“双代管”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收入不入账、账外账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3.2 强化财会人员培训教育

通过委托培训、专业培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做好农村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他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需要。严格把好农村财会人员选拔任用关,选用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后劲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农村财会队伍,并保持农村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3.3 加大农村财务监审力度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意识,指导他们依法对农村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坚决纠正“流于形式、走过场”“未公开、假公开”等现象,真正使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理顺管理,切实解决镇经济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不足和专职干部不专的问题,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开设业务知识讲座以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农经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促使他们切实担负起对农村财物的监管职能。

3.4 加大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

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在审计过程和村级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加大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对于涉嫌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移交纪检、司法等部门处理。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不认真履责、敷衍了事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处理,切实解决查而不管、查而不究、究而不严的问题。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依法开展村务公开,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必由之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给村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

4.村财务公开制度 篇四

(一)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经济收支明细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租赁情况;村公共基建和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以及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村干部报酬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有关财务报表;理财清帐报告;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镇政府或上级要求公开的有关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必须做到“四化”:即地点公众化、设备橱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专项化。公布的资料必须符合事实,并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公布。

(二)村务、财务公开的办法

1、每月15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村委会要在公开日前按上述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公布。村委会的有关人员要在每月提前把有关的公开资料报送给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审核确认后要督促财会站长及时进行公布。

5.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我市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到2006年底(根据已电脑录入的142个村(居)统计)全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额已达到1.16亿元,村均81.57万元,村级实有货币资金2355万元,村均16.58万元。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农村干部肆意挥霍浪费集体资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村务公开不彻底等现象,引起基层群众的不满,造成党群关系紧张,农村财务问题成了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因素。为有效解决农村财务中出现的问题,我市于2006年底借鉴浙江省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在十年来陆续推行的“村账镇建”、“会计委托代理制”、“会计电算化”等制度的基础上,着手筹建全市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积极探索用科技手段和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来强化监管,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来预防村官腐败和维护村集体及村民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在我市建成使用半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深化了村级会计代理制度。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成后,我市农村财务的会计核算彻底从手工记帐转为网上记帐、电算理财,通过网络的监管功能,市业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对各村的财务结报、乡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账务处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确保了农村结报和代理会计账务处理的及时性;通过在网上设置全市统一的二级会计科目,进一步规范了各乡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业务操作口径,使各乡镇能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搞好账务处理,使农村会计核算更加规范性,会计监督更加到位,同时也增强了农村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和可用性,从而使会计代理制更有生命力。

二是规范了村级财务公开,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通过监管网络系统中制作生成全市统一的农村财务公开表式,并且大部分财务公开数据直接由网络系统自动生成,做到了逐笔明细公开,确保了财务公开内容的客观、真实、具体、规范;通过网络快速制作生成财务公开资料和每期财务公开情况的网上督查,保证了我市的村级财务公开时间由按季公开顺利转为按月公开,增强了财务公开的实效性;通过实行在村务公开栏中上墙公开和网上同步公开,增强了财务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从而使我市的农村财务公开真正实现了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的“四规范”。村干部不敢乱做主了,群众放心了,上访少了。去年底以来,我市未接过一起反映财务公开是财“雾”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不真实的举报,切实保障了村民群众民主管理“四权”的落实,及时消除群众对干部的一些猜疑,避免发生上访,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是压缩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促进了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我市利用网络实行对农村招待费实行逐笔上墙、上网公开以来,由于必须对农村招待费的招待日期、招待对象、招待事由、招待金额等各项内容全部公开,使一些过去常利用职权要求农村招待的单位和个人不敢再开口,使一些想慷集体之慨来编织个人关系网、挥霍集体资产的村干部也不敢再乱招待,一方面大幅度地压缩了农村招待费的开支,促进了农村实行误餐补贴、零招待的改革;另一方面,也大力促进了机关干部和各站、办、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了市镇及部门之间的配合与监督。我市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成后,市委市府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电脑均联入网内,不仅实现了农村财务数据、农经管理数据的共享,提高了信息资料的利用效率,为各级决策、管理提供了方便;而且增强了领导、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联系和配合,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虽然我市在农村财务网络监管上起到一定的成效,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认可,广大群众的赞许,但各乡镇对这项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网络监管系统的作用还没有更好地发挥起来。为进一步发挥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的作用,有效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惩防各类腐败,下阶段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延伸监管网络,进一步提高网络应用水平。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的建成,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村财监管力度。但目前仅在乡镇一级可进行监管,为极大方便村干部、报账员、村务监督小组人员以及村民对本村财务、资产和经济往来情况的查询了解。下阶段我们除了在秦屿镇农业村进行村级的试点外,还要扩大试点村的范围,通过电脑触摸屏不仅可以随时对本村某一时间内的凭证、账簿报表进行查看核对,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村财务、资产和经济往来的真实动态情况,而且还可直接查看并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财务公开报表,实行农村财务收支的按月逐笔公开,确保财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和正确性。通过网络,试点村还可以与乡镇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联系沟通,有效地防止了会计业务处理上差错现象的产生,促进会计核算的进一步规范。

2、优化监管配置,进一步深化农村财务公开。半年来,通过依托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从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等方面实现了农村财务公开的规范,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基层群众的肯定,但由于实施时间还比较短,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如网上同步公开问题,不少地方因人员操作、软件设计等原因等做到还不尽人意,没有完全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因此,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调整系统配置、开发完善软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检查考核等各方面工作,来进一步做好财务公开的深化完善工作,使我市的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效、群众更满意。

3、充实监管内容,进一步强化集体资金监管。农村集体资金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核心资产,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的总量越来越大,因此其使用管理情况更为广大村民群众关心和关注,但由于以前主要依靠实地监管、事后监管为主,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加上一些乡镇在集体资金管理上没有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民主理财,于是公款私存、多头开户、滥支乱借、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问题不断暴露,不时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不少村干部因此被查处法办,因此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从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基层干部不犯少犯错误,还需强化日常监管,通过监管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网络做好农村集体资金每月自查、每季检查、每月公开工作,并切实加强与市农村信用联社合作,建立银行存款月报制度,依托各自的网络系统,进一步强化对集体资金进出、大额资金异动的监管,尽可能实现信息共享、尽快形成合力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时刻关注集体资金的一举一动,切实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实时动态监管,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4、引进审计监督软件,进一步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开展审计,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措施,但要使审计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是要能准确及时审出问题,另一方面是必须切实抓好审计意见的处理落实工作。因此,下阶段我们将按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百村财务审计”的部署,在开展重点村农村审计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重抓好审计意见的处理落实工作,引进审计监督软件发挥监管网络功能,查看各村审计意见处理落实到位情况,定期对审计村的收支进行检查,重点看村级是否已按审计意见要求将所有应该收缴、清退、追偿的集体资金、集体资产全额收归到位,对未能及时处理落实到位的,要不断督促直至落实到位,以严肃审计纪律,发挥审计的最大效用。

6.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六

为切实规范我校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公开行为,健全学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政风、行风和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学校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四公开,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全面真实、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勤政廉政”为目标,逐步推动学校“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规范、公正的权力运行机制,凸现教育事业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设廉洁高效班子,建和谐文明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本校和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开内容

除党和国家机密以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和开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以及社会对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党务公开

1、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2、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常规、重点工作目标;

3、党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推荐、考察、任职的情况;

5、学校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6、领导干部民意测评情况;

7、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8、党员发展情况;

9、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0、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

11、学生评议教师、家长评议学校、社会评议学校情况。

(二)政务公开

1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情况;

13、学校职能处室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

14、学校招生政策、计划与录取情况;

15、教师招聘的职数、学科、条件、程序与结果;

16、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17、拔尖人才申报述职、展示材料与民主推荐情况;

18、教师进修培训的方案、程序、结果与经费使用情况;

19、教师综合表彰的评选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三)财务公开

20、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21、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咨询、举报电话;

2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23、学校工程项目招投标、变更、决算、审计情况;

24、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25、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26、学校公有房产出租情况;

27、学校招待费使用情况;

28、学校公车管理使用情况;

29、学校债权、债务情况;

30、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对象与标准;

31、社会实践活动费、代办费收支结算情况。

(四)教务公开

32、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情况;

33、高考加分、优录对象;

34、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35、艺术特长生的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36、先进学生评选条件、程序、推荐与结果;

37、教辅资料征订及收费情况。

三、公开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媒介形式: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通过书面下发资料、校刊、广播、电子屏、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发布。

(二)会议、文件形式: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团代会、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离退休教师座谈会,下发有关文件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三)访谈形式: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安排校长访谈日等形式进行接待访谈;

(四)其他形式: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党务、政务、财务和教务“四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

(二)“四公开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制定“四公开”计划,精心选择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7.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七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 农村财务公开和委托代理记账工作已经上升到国家规范性制度层面, 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和有效推广。近年来, 中央纪委等12部委印发《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纪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一、农村财务公开和委托代理记账概念

(一)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指在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前提下,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委托乡 (镇) 经管站或会计服务中心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 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 实现乡 (镇) 、村两级的双重监督。

(二) 、财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具体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通过设立公开栏、广播、电视、会议、明白纸、明白卡等形式, 将集体的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行为。

二、财务公开与委托代理记账的关系

(一) 、农村财务公开是委托代理记账的基础。

首先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这种会计专业化服务, 要尊重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在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其次,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 必须在村集体全面清产核资, 清理债权债务, 在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及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基础上, 采取书面委托形式。

(二) 委托代理记账对农村财务公开是有效促进。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后, 需要对各村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建立严格的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 将村级的理财权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权适当分离, 使会计中心更好地依法行使会计职能, 从根本上确保了农村财务收支的公开、公正、真实, 形成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委托代理记账与财务公开结合的意义

委托代理记账承担了核算、监督、分析、评价、报告和改进等任务, 是农村财务公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就管理范畴看, 财务公开已成为委托代理记账的主要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参与财务公开不仅为委托代理记账自身提供了发展契机, 而且作为村集体组织内的一种独立、客观的核算和监督活动, 委托代理记账是财务管理必要和有价值的组成部分, 能够在财务公开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无论是委托代理记账还是财务公开都能从双方的整合中提高效率, 创造价值。

四、委托代理记账在财务公开中的作用

委托代理记账在财务公开中的核心角色是就村集体组织财务公开的有效性和充分性提供客观保证, 以帮助确信财务公开的有效运行。因此, 委托代理记账在财务公开架构中首要角色是监督, 包括对财务公开流程的评估和保证。委托代理记账的专业服务, 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的核算和监督服务。

五、农村财务公开与委托代理记账的协同效应

委托代理记账的会计服务中心是相对独立的。但这并不等于委托代理记账中心与的财务公开相脱节, 事实上, 如果委托代理记账能够充分利用财务公开的相关信息, 最大限度发挥与财务公开的协同效用, 将会取得更好协同效果。那么, 如何充分发挥委托代理记账与财务公开的协同效应呢?

(一) 、农村财务公开与委托代理记账可以实现信息共享

毫无疑问, 农村财务管理, 要坚定不移地相信和依靠群众, 只有这样, 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干部群众的主人翁作用, 把村集体财务真正管好。村的重大财务事项, 由村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这些财务公开内容在委托代理记账的记录、核算中进行验证、核对, 并确认其合规性、合理性和发现存在问题。因此, 农村财务公开与委托代理记账进行了信息共享。

(二) 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效率优先

委托代理记账可以实现专业化服务与信息技术结合, 人技结合, 真正使信息更加灵通, 管理更加及时, 监督更加有力, 全面提升会计服务的技术含量, 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利用会计电算化定制生成的财务公开报表, 及时、准确、有效的实行财务公开, 提高了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通过固化的程序和内容, 不但提高了财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更提高了委托代理记账的会计服务中心的公信力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 、实现委托代理记账与财务公开的有机整合

把财务公开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相结合, 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程序表决后, 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理本村账务, 每月定期把各村的财务情况向群众公布, 加强了对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提高了公开的质量。

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必须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真正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让群众看得明白, 消除群众疑虑, 赢得群众认可。

充分发挥委托代理记账和财务公开的协同效应, 共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有效促进财务规范化。

参考文献

8.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八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国外政府官员财务公开制度

美国:在众多实行财务公开的国家中,美国可以说是制度最为完善的一个。美国国会《政府行为道德法》(1989年修订为《道德改革法》),其中规定行政、立法和司法3大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公开个人财务:①在立法机关,参众议员要在每年的5月15日或该日之前,申报上一的财产情况。在大选中如果有人成为议员侯选人,那么他必须在成为候选人之日起的30日内或者当年5月15日或该日之前申报其财产状况;②在行政机关,总统、副总统(包括他们的候选人)以及凡是其基本薪金在联邦薪金级别GS-16级以上(包括16级)的官员和雇员,都必须在每年的5月15日或该日之前,申报上一的财产情况,另外,邮政总局局长、副局长、美国邮政理事会理事以及基本薪金相当于GS-16级的邮政总局和邮资委员会的官员和雇员以及特殊行业从事秘密工作或具有制订政策性质工作的雇员也必须报告个人财务情况;③在司法系统,要求法官和法院的高级雇员都必须公开财务情况。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七部分:1.收入。前一从任何来源取得的收入以及收到价值为100美元或超过100美元的酬金。2.馈赠和补偿。前一收到积累价值在250美元以上(含250美元)的礼物和补偿。3. 权益与存款。在前一中,对于买卖或交易中的财产持有的任何权益,或者对用于投资的财产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以及个人账户中累计为5000美元或高于5000美元的所有存款。4.买卖交易。前一金额超过1000美元的有关不动产、股票、公债、期货以及其他形式的证券的买卖和交换情况。5.债务。本人及其配偶和抚养子女任何超过l万美元的债务,含申报期间从l万美元降到1万美元以下债务,非公经营所负债务也不例外。6.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7.对未来聘用事宜、报告人

担任公职期间的离职许可、除美国之外的前任雇主继续支付报酬以及继续实施的职员福利方案应予以说明。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部门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l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在美国,不仅制度完善,而且对制度的执行也非常严格。在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就因为违反财产公开的相关制度而提出辞职。

法国:法国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的数量、来源、增减等情况向指定的监察机关作出报告,以接受审查和监督。特别是在《政治家生活资金透明度法》中,对公务人员财产公开制度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根据该法,总统及其候选人、国民议会议员以及中央政府组成人员和特定的地方官员,包括大区区长、海外省议会议长、居民达3万以上城市的市长、地方议会主席以及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主要指主管2000套以上低租金住房的机构和年营业额500万法郎以上的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国际经理)都必须报告个人财务情况。总统候选人在正式竞选开始前,必须将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资料以密封函件的形式交给宪法委员会,这些资料的内容包括财产状况申报单以及任职期间新增加的财产报告以及书面凭证。宪法委员会确定并宣布总统选举结果时,对于当选的总统候选人,必须同时公布他的财产状况。总统在任期届满前1至2个月内重新申报其财产情况;如果是辞职,则应在辞职时或最晚在其辞职后的一个月内重新申报其财产状况,重新申报的财产状况应当在递交后的一周内在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开。国民议员在上任后的15天内,必须向所属议会、议院办公厅提交财产申报单,在任职期间届满前1到2个月内国民议会议员重新申报财产状况。政府官员被任命或上任后15天内,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财产状况的清单,每3年对这些政府官员的财产变化情况作一次报告,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在实际工作中,财产来源往往成了查获官员职务犯罪的先导。

韩国:在1993年2月20日,金泳三将自己和直系亲属的全部财产公开,并于同年5月20日向临时国会提交并通过了以高级公务员财产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此法于同年7月11日生效。该法规定进行财产申报和公开的公职人员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总统、国务总理、国务委员、国会议员等国家政务职的公职人员;地方自治团体的负责人和地方议会议员;四级以上的担任一般职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及报酬与此相当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四级以上的外务公务员和国家安全企划部的公务员;法官和检察官;大将以上的将校及与此相当的军务人员;教育公务员中校长、副校长、大学院长、学长及专科大学长和与大学相当的各种学校的负责人以及总警以上的警察公务员、消防正、地方消防正以上的消防公务员等。申报的财产包括本人、配偶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出嫁的女儿、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除外)的不动产的所有权、地上权、传世权;矿业权、渔业权和其他准用于不动产的权利;总额超过1千万元以上的现金、预金、有价债券、债权和债务以及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黄金和白银、宝石类、古董和艺术品等;合名、合资及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申报的时间包括任职时、每年定期和退职时三种:任职时,申报人员应该在任职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财产申报;每年定期申报是指公职议员必须在每年的一月份申报上一财产的变化情况;公职人员在退职后的一个月内应申报本1月1日至退职这段时间内的财产变化情况。韩国的财产申报制度使得很多的公务员因无法说明自己的财产来源而被迫辞职。

新加坡:为了使公务员做到廉洁自律,新加坡制定了《财产申报法》、《公务员纪律条例》、《公务员指导手册》等。根据这些法律,每个国家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此后,每年1月2日申报上一的财务情况。申报的内容包括自己的动产、不动产、贵重饰物、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同时还包括配偶、依靠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情况。财产如有变化,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写明变动原因,及时改换原财产清单。各部门常务次长对每一份财产申报书进行评估,当发现公务员的投资情况与其担任的公

9.中小学财务公开实施意见 篇九

实行财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财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防止学校乱收费、乱开支、引发不廉洁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规范学校收费和支出的关键所在。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实行学校财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的根本利益,必须将其作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增加学校凝聚力的重大举措,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载体明确、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上下齐心,形成合力,以促进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共建和谐邵庄教育。

二.财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经费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学校经费审查小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法人代表、财务、教务、工会、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拆、举报电话等;并公示代管费的支出明细及结算情况。收费公示的内容应随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二)向学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收入情况。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收入、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收入、学生食堂收入、门面出租及其他收入等分类公开。

2、学校支出情况。按支出项目分明细公开,即按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基建工程建设费等分类公开。零工工资、对学生服务性支出和学校用车、通讯费等开支也须分别公开。

3、学校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投标、预算、决算情况。

4、代收各年级学生作本费费用

5、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6、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审批情况。

四.财务公开的形式

(一)学校设制财务公开栏,面向学生的代管费(作本费)支出明细及结算情况应及时公开、公示,并长期保存。面向学生教职工公开的内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二)学校校长每学期至少一次(期末必须有一次)在教代会、教代会上作财务公开专项报告,全面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在校内张贴公布(公开内容必须按上述要求进行,要让教职工看得见,读得懂)。教职工对具体的收入、支出有疑问的可咨询,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四)利用职工政治学习,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

(五)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和校长信箱。

五、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校长提出财务公开方案,总务处提出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经财务公开领导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公布,并备案。

(二)学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及时通过学校的意见箱、电话举报、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每次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要答复教职工、学生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三)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学生意见。

(四)将公布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六、有关责任追究

10.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方案 篇十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事厅《关于统一组织我省新增教师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我区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招聘人数20人

常太中心小学2名(党坑小学语文、莒溪小学英语各1名);

华亭第一中心小学3名(五云小学数学、隆兴小学语文、宫利小学英语各1名);

华亭第二中心小学1名(樟林小学语文);

灵川中心小学8名(青山小学英语、桂山小学英语、柯朱小学美术、东进小学美术、硋灶小学语文、榜头小学音乐、云庄小学语文、山门小学体育各1名);

东海中心小学6名(坪洋小学语文、坪洋小学数学、上图小学语文、大埔小学音乐、西厝小学英语、西黄小学英语各1名)。

三、面试与选聘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方案详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择优竞聘实施方案》。

1、面试项目: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撰写说课稿和说课两部分,撰写说课稿60分钟(分值30分);说课15分钟(分值70分),撰写说课稿和说课按同学科抽签顺序进行。

音乐学科加试专业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其中撰写说课稿和说课75分钟(分值70分),技能考试10分钟(分值30分)。技能考试内容为清唱歌曲一首(10分)和自选技能(唱歌除外)一项(20分)。钢琴由区教育局提供,其他自备。

2、课题范围:从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3、成绩公布与选聘:面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成绩,并按照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直到各岗位满额。教师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77566,联系人:陈国富。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11.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和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中小学校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广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务公开活动。

第三条 中小学应当履行校务公开的义务。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其他公民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依法享有本规范设定的应当公开的中小学校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第五条 中小学校长(园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校务公开工作,要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各学校必须成立工会组织,由学校工会组织负责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校内公开的内容:

(一)规划及制度。学校办学理念、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校园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学校各类规章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等。学校行政、党组织、工会组织、团队组织等机构负责人姓名、职责及联系方式,学校各内设机构名称、职责、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三)学校经济管理情况。学校经费预、决算情况;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支(招待费必须单列)情况;设备添置、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学校固定资产情况;学校食堂、小卖部、设施设备等租赁、承包、转让、竞标、经营情况;国家财务规定和发放标准执行情况;

(四)学校基建管理情况。各类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验收以及决算、审计等;小型基建项目的内部审核情况;

(五)学校收费管理情况。收费的政策文件依据;收费的项目及标准;收费的程序及手续;收费的解缴及管理情况;代办代管费结算清退情况;捐资、集资、择校费的收缴情况;教职工个人纳税、社会保障金等收缴及管理情况;教职工及学生各类捐赠资金明细及资金流向;

(六)学校招生管理情况。招生政策、程序;招生计划;招生收费标准;招生结果;

(七)学校干部管理情况。学校干部(含后备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八)教职工管理情况。教职工聘任的岗位指标、条件、程序、结果;教职工评优、职评和年度考核情况;教职工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等情况;临时人员任用的岗位数、条件、程序、结果、待遇等情况;

(九)学生管理情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结果,以及评先评优,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费减免的学生姓名、人数、金额及减免的政策依据或原因,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十)其他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家长普遍关心的事项。

第七条 学校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的收费依据、标准及使用情况;

(二)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与择校生招收情况;

(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学生各类资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五)学生报名、转学、休学、复学等事项办理和规定、政策依据及流程等;

(六)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按照本规范应当公开的事项,法律、法规或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开方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明确要求公开方式的,由学校按照方便相关对象知晓和监督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二)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

(三)在内部资料、校刊、广播等校内媒体发布;

(四)运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凡有校园网的学校,都应建立网上校务公开专栏,并全面推行网上校务公开;

(五)定期召开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会议;

(六)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除以上形式外,还可采用发送书面通知、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

(七)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第四章

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内容,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按本规范的要求提出,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并经校长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一般应在校务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学校难以确定密级的校务,可暂缓公开,但应在该校务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报请主管部门确定校务的性质和密级后,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暂缓公开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应当公开的分别按本规范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三条

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整体利益、影响学校发展或者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职能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教职工公布,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后,再做出决定,并正式公开。

第十四条

依照本规范享有校务知情权的人员和组织发现有应公开校务而未公开或者公开内容不实的,该人员或组织有权要求学校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或在3个工作日内纠正并公开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应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一)校务公开内容;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五章

校务公开的监督

第十六条

市、区(市县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组织对辖区内的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教育工会组织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一)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或考核;

(二)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三)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或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反规定或失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或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要成立由学校党组织指派人员和工会、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社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

第六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对所属学校组织一次校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考核,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对直属学校校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和对区市县学校的抽查。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学校及校长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 学校实施校务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纪检监察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直接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追究;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违反有关规定不实施校务公开的;

(二)违反本规定中关于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的;

(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故意不予真实公开校务或在校务公开中故意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二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个人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由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12.农村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篇十二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干部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调动和发挥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统计局成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人员担任。

三、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

1、党支部研究重大事项决定、决策、责任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2、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党支委成员分工的情况和工作职责。

4、对干部的考核考评考察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5、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6、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

7、重要情况通报和重要事项报告及各种制度、规定执行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9、党员发展、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10、其它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

1、统计机关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3、统计专业考核评比办法。

4、局内重要规章制度。

5、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

1、单位预、决算执行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四、公开的形式及范围

1、公开形式

(1)公开专栏:适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公开内容。

(2)会议:通过党支部会议、局业务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

2、公开范围

局全体党员干部或全体职工、退休人员。

五、党政涉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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