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整治方案(10篇)
1.扫黑除恶整治方案 篇一
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 扫黑除恶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汨罗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市、区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校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凌学生的恶势力,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消除校园内欺凌霸凌学生的现象;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校园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顾
问:吴宏基 组
长:黄哲 副组长:黄吉林
组
员:全体行政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知良 办公室副主任:熊后军 组
员:苏勇武
仇赞、保安
四、打击重点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校园内外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校园欺凌行为;
(四)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积极协作。学校各部门在学校领导的组织部署下分工协作,统一思想,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为了明确责任,学校于2018年3月7日召开行政班子会议、2018年3月8日召开班主任会议和各部门会议专门布置此项任务。
2: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学校于2018年4月份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在五月份,学校组织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电子屏标语、校园广播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径,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学校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微官网等家校沟通的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家校互通的良好渠道。
3:摸底排查,杜绝隐患。学校在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的基础上,鼓励师生、家长行动起来通过举报电话(5871073、5872912)、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同时,在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的三个月的时间中,学校不断进行多种方式的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4: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学校积极与公安等部门积极主动联动,将摸排掌握的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安等部门,并请公交等部门加强校园内外巡逻,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维护校园内外的安全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工作不能放松,为了学生的安全,为了校园的安定,为了社会的和谐,学校必须每时每刻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对发现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
2018.6
2.扫黑除恶整治方案 篇二
县长 李 兵 2008年9月28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当前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政法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专干以及白山镇6个社区的党支书;县公检法司中层以上领导;县直、中直、区直驻县各单位主要领导。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五项:
一、罗安平副县长传达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
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显术作动员部署;
三、县公安局局长赵彧表态发言;
四、递交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责任状;
五、县委张光廷书记讲话。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罗安平副县长传达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大家欢迎!现在,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显术就我县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作动员部署,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县公安局局长赵彧表态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签订递交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责任状。首先,请各乡镇向张书记递交责任状。
下面,请各乡镇派出所向县公安局赵彧局长递交责任状。
现在进行会议第五项议程,请县委张光廷书记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罗安平副县长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谢书记就我县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县公安局局长赵彧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张光廷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县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家收获很大,非常受鼓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各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把它贯彻落实到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中去。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会后要及时传达这次会议的精神,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明确任务,密切配合,重拳出击,确保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打出成效。这次会议对全县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作了全面部署,任务已经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重拳出击,确保对全县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实行严厉打击,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对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要逐个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严密措施,搜集证据材料,及时坚决予以打击。政法机关一定要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加快办案进度,快侦查、快批捕、快起诉、快审批、快判决,形成合力,真正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展现法律的强大震慑力,显示党委、政府建设平安马山、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决心。
三、要严格责任倒查追究问责,在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中整顿队伍,教育干部。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验。今天的会议各乡镇向县委张书记递交了责任状,各基层派出所向县公安局赵彧局长递交了责任状。我们要全面落实问责制和倒查制,严格执行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明晰肩负的工作责任,自觉加压。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按照会议的要求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要通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教育整顿干部队伍,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能力得到提高,促进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作风建设得到改进,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3.扫黑除恶整治方案 篇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部署我县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刚才,*副县长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对我县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县公安局
局长*就公安机关履行职能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各乡镇、各部门递交了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责任状,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呈现发展蔓延之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绝不能允许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为非作歹。9月8日,公安部对我市*县*乡*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县区、各开发区对辖区内的黑恶势力予以坚决打击,决不允许有黑恶势力存在,同时还对全市公安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乡*村*暴露出来的涉黑涉恶势力违法案件,充分说明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危害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的存在,是引发刑事犯罪高发的罪恶温床,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毒瘤。如果任其滋生膨胀、称霸一方、危害社会,人民群众将永无安宁之日、社会秩序将永无安宁之日、共产党执政将永无安宁之日。因此,这次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行动,十分及时,非常必要,对于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县有没有黑恶势力存在呢?我看不但有,而且气焰还比较嚣张。去年“11·27”**交通事故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今年“2·14”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都有黑恶势力在幕后兴风作浪,推波助澜,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只有严厉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才能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才能净化我县治安环境,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遵照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地担负起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责任,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采取严厉措施,排除各种干扰,集中优势兵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真正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在我县滋生蔓延发展,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保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主动进攻、打小打早、综合兼施、除恶务尽”的方针,整合力量资源,采取综合手段,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坚决实现“三个绝不能”和“四个无”的工作目标。“三个绝不能”是:绝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绝不能出现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出现黑恶势力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商家正常营业的情况。“四个无”是:无持枪持械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公共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引发媒体渲染报道的事情。
一要深入摸底排查。必须立足“打小打早”,按照市里确定的八个方面打(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击重点,通过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明察暗访、秘密进驻等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力争把辖区内的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摸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成员摸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摸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活动规律摸清楚,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摸清楚,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要紧密协作配合。公、检、法等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必须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严格依法办案,正确执行政策,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能贻误战机。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坚持稳、准、狠,把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起来,提高工
作效率,加快办案速度,增强打击实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对黑恶势力做到有的放矢、精确打击。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
介入,并一直盯到移送起诉、审判。要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治安“失控”地方结合起来,大兵压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老巢”。对黑恶势力分子,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保证从重、从快、从严处罚。对为首和骨干分子,要坚持“首恶必办”,依法重处;对犯有多种罪行的,必须彻底查清犯罪事实,确保全部受到法律追究,不给黑恶势力分子以漏网之机。对于被蒙蔽、欺骗参加黑恶犯罪组织的人员,如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可以依法区别对待、从宽处理,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对看押中的黑恶势力分子实施假释、保外就医等措施要从严掌握。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院、法院要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形成高压态势。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大造扫黑除恶的舆论声势,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与政法机关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加强对现有战果的宣传。要通过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有关部门要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不断完善“有奖举报”等机制,大力宣传公安民警和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英勇事迹,表明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坚决铲除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恶势力的决心和能力,鼓舞群众斗志。要注意把握好“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适当宣传”的原则,黑恶案件原则上在宣判前不进行报道,确实需要宣传报道的典型案件,不要过分渲染犯罪情节,以防止炒作。
五要彻底深挖。扫黑除恶不能仅仅满足于侦破一两起案件和打击处理一两个犯罪分子,必须从已有战果入手,顺藤摸瓜,深挖犯罪线索,防止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要做到“四个不放手”:基本事实不查清不放手,主要案犯不抓获不放手,幕后人物不查清不放手,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手。政法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经济三条战线要联合出击,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严惩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害群之马。
六要严密防范控制。要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和构建防范控制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利用公安机关实施“三基”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把防范、控制黑恶势力的责任落实到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身上,以过硬的基础工作,及时发现、打击黑恶势力。要从源头、从基层抓起,加强对治安乱点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其他高危人群的管理,加强对容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筑牢预防黑恶势力犯罪的防线,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和发展的环境和土壤。
三、严明纪律,令行禁止,确保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扎实推进
一要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贻误战机的,将从严追究。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该讲的绝对不讲,不该透露的消息绝对不透露,任何涉及办案的细节、黑恶分子关押场地等均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并指定专人保管涉黑涉恶档案资料。统一行动时,对所有人员,尤其民警实行统一管理、封闭办公,做到绝对保密。
二要严明队伍管理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必须恪尽职守,严格自律。发现充当“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部门和哪一级领导,都必须彻查,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同时,要注意区别正常接触和非正常接触两种不同情况。纯属正常工作关系或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某些黑恶人员偶然发生过联系的,只要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就不要抓住不放,避免伤及无辜。
三要严格执法纪律。黑恶势力犯罪表现形式多样,触犯罪名较多,查证犯罪事实、收集固定证据的工作较为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严格依法办案的难度。因此,必须强调坚持“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保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于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既要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又要注意严格把握政策法律,防止随意增加打击面;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对待,也要防止为“扩大”战果而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拔高处理。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保一方平安、为民造福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摸排责任制和涉黑查处责任制,实行办案全程跟踪制,建立群众举报查证制,完善办案质量责任制、纪检监督责任制等制度。要加大督办力度,对重大案件,要一抓到底,全程跟踪,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县委政法委要主动出面协调,统一思想认识,督促扫黑除恶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包破案的“三定一包”措施,限期侦结。对隐瞒黑恶势力实情、工作失职致使黑恶势力犯罪滋长蔓延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问责制和倒查制。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是一项极为艰巨复杂的任务,要将硬碰硬的责任追究制度贯穿到整个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全过程,提出硬性指标和刚性要求,通过硬目标、硬纪律、硬措施,形成工作压力,激发队伍活力。要在工作目标上划定“最低线”,全面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坚决实行“三个追究”:凡是辖区内有黑恶势力,各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没有发现的,要严肃追究辖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的责任;发现黑恶势力后没有及时组织打击或打击不了又未及时上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局接报后,没有及时组织力量打掉的,要严肃追究公安局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黑恶势力久打不掉的,或者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要受到严肃处理。
在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中将实行三项责任倒查制度:
实行领导责任倒查。凡因领导不力和工作失职,对辖区内黑恶势力熟视无睹,不查不管,致使其蔓延发展,形成黑社会组织,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敢抓或自己侦办有困难又不向上级报告,视情况追究当地派出所及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
实行摸查责任倒查。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留有死角死面,对本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故意瞒报、漏报,或者对群众举报、上级通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不调查、不核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实行办案责任倒查。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交办及挂牌督办的案件,故意降低案情严重程度,或弄虚作假久拖不查,或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以及在工作中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要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督查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组织好对各有关部门的督查,每次督查活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一项督查重点。各部门也要认真搞好对本系统的督查。要通过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明确思路,同时,要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执法保障。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侦办案件的人力、装备、经费等投入都很大。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加强保障,切实保证办案需要。同时,政法机关内部也要进一步树立节俭观念,进一步增强效能意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对扫黑除恶工作给予适当倾斜。
4.扫黑除恶整治方案 篇四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内容很重要,主要目的就是安排部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全县建设行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号召、党中央和国务院直接部署、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扫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彰显了党中央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决心和意志。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善于谋划施策,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明确重点,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住建系统点多面广,多项工作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很容易滋生黑恶势力。根据住建领域的特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我归纳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最容易涉黑涉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三是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四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五是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盯以上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摸排,摸清底数,深挖隐藏在末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日常执法检查、受理举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三、强化领导,夯实扫黑除恶工作基础
局里已经成立由我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积极宣传政策,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重点领域,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一抓三年,一抓到底,为全县建设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州安排部署,我局精心筹划,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对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州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司法所于8月底前,在乡镇人群集中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小分队、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流动音箱播放扫黑除恶音频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新媒体宣传活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宣传。各司法所要协助乡镇在明显地方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
(五)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宣传。相关业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适时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股室处所要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司法所要积极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5.**村扫黑除恶整改方案 篇五
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
三、整改内容及主要措施
(一)政治站位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观音桥派出所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村部设立举报箱。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
责任领导:观音桥派出所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观音桥派出所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观音桥派出所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深挖彻查
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派出所
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村综治中心
6.扫黑除恶实施方案(推荐) 篇六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 学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
军
(校长)副组长:杨向伟
(党支部书记)
卢江保
(副校长)
成 员: 王菊梅
王亚军
王嘉宝
杨万仓
赵四有 郭长生
朱明彦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杨向伟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 奖励办法》、通过电子屏、专栏、主题班会、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甘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目前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的十二种表现、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县教体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商丘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安【2018】129号)文件精神,《睢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安【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校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校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学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教育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学校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学校对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重点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欺凌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一)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十二)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师生报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学校要充分利用流动字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收集线索。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办公室对上述线索分析迅速组织核查后,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专项斗争期间,学校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专项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
附件
睢县第三初级中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闫圣举
副组长: 卢娟 刘文良 孔波 徐飞 成 员: 李世臣 罗国强 马守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中安稳室,孔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掌握学校工作情况,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分析学校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布署。
(二)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争取各部门支持,协调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减少和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
(三)研究、制定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四)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巡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或上报配合学校整治。
(五)总结、推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检查,及时整改,迅速报告,建立追究责任制。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教育系统形势,检查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负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
8.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乡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彻底扫除黑恶势力,保障邹家村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从现在起到2020年底,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活力、生态、魅力、和谐新杜村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力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富有成效,成立邹家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
组长:李强
副组长:石月、王珏 成员:柯红霞、富桂萍、田兆香、李铁义、陈荣谦、孙绍文、邹吉佣。
三、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三个决不能”,“四个无”,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做大形势,决不能让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出现黑恶势力营养正在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情况下,无持枪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人员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印发媒体负面报道的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狠抓落实,初见成效,努力营造人人喊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严格按照县乡统一部署召落实工作要求。开动员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度,提高训中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的积极性,最大范围掀起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斗争,村两委和全体党员自身做好表率作用,当好监督员,宣传员,切实把宣传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发动广大群众力量参与宣传,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人人参与。
第二阶段:2018年至2019年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黑恶势力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二十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占运输市场、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管“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的黑恶势力;
9、盗据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在交通运输线路上,拦路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12、采取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13、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非法上访人;
14、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15、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法不犯、恶习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16、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7、黑恶势力“保护伞”;
18、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跟随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手段,给院方施加压力从中牟利,严重妨碍医疗秩序的人员;
19、采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或者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人员;
9.扫黑除恶整治方案 篇九
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以下是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提供的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材料范文,更多详细内容,尽在东星资源网,欢迎大家阅读!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发展宗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组织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职责分工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深入排查,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镇综治办:负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加强对派出所、司法所及各行政村等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派出所:负责全镇黑恶案件的发现、掌握和打击。坚决打击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决打击欺压群众、祸害百姓、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坚决深挖“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司法所:负责组织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注意从调解矛盾纠纷等日常工作中发现黑恶犯罪线索。
其它部门: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线索。
四、工作重点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有下列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
(一)通过非法途径或采用不当手段,谋求农村基层政权,或者把持、控制农村基层政权的“两委”人员,以村集体或村民名义出现,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建以及欺行霸市的,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
(二)在各种集贸、批发市场、行业等商品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占地盘,强行收取保护费和专职受雇于人,替人看场子、充当打手,为人催款讨债,帮人壮声势撑场子,插手解决纠纷的行为。
(三)在建筑、房屋拆迁、征用土地、项目招标、拍卖等活动中强行承揽工程和在运输行业,非法控制、垄断客运及货运线路,争抢客源、货源,殴打、谩骂其他从业人员以及在道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强行收取费用及带车绕行收费站,逃避交费,从中牟利的行为。
(四)以合法注册的私营公司或者委托关系为外衣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利用硬暴力或者软暴力等手段进行非法收车、催收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五)长期游弋于医疗卫生部门、场所周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类医托、职业医闹的行为。
(六)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发放高利贷,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七)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行为。
(八)涉砂涉矿,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活动为期三年,时间从20xx年8月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精心组织,积极发动。一是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制定下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部署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彩页、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等宣传形式,宣传标语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等,使我镇辖区内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情报信息和黑恶势力底数,为接下来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打击,除恶务尽。2018年6月17日,我镇白庙村三社吴爱珍、覃桂华二人横行社里,强行霸占易地扶贫搬迁点房屋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审查。对已经摸清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打击,发起凌厉攻势,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犯罪。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严治。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开展专项打击。从已破获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入手,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
二是深挖黑恶组织的经济来源和“利益链”。要深入查证黑恶势力通过违法犯罪和其它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的证据,依法收缴全部违法所得,取缔其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深挖打掉其“利益链”,防止死灰复燃。对涉黑资产要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三)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扫击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一是建立信息研判机制。要建立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在容易滋生黑恶霸痞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滚动排查。二是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新形势下黑恶霸痞犯罪特点规律认真总结,形成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各部门、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政府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上来,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辖区黑恶势力犯罪形势、特点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措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自觉积极的参与攻坚行动,要主动联系、沟通信息、协作配合、主动工作,切实推动扫黑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统一扫黑除恶的思想和行动,督促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格局,健全重点环节防范监督体系,健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排查整治黑恶势力容易滋生发展的重点地区,及时打击处理,督促尽快改变治安面貌。要把专项斗争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加强联查联防联控,及时打击邪教人员犯罪活动,挤压邪教组织发展空间。
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区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的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摸排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二十二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利用高利引诱、弄虚作假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组织、操纵、教唆、利用“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等利益诉求群体,采取堵塞交通,围攻党政机构办公场所等极端恶劣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5.组织、经营地下赌庄、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涉赌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16.组织开展“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操纵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8.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9.组织、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20.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2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的黑恶势力。
22.有关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摸排方式
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力情报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22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逐网格、逐户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刑事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检举揭发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工作。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
10.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篇十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龙凤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20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
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镇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网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领头雁”,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
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党政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
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扫黑除恶整治方案】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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