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目标考核办法

2024-07-25

医院目标考核办法(精选12篇)

1.医院目标考核办法 篇一

医院药械科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我院药械科(包括中、西药局,煎药室)的服务质量和劳动纪律,为了更好地落实院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实施。本着公平合理、科学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力求以此来增强科室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更好的为医疗一线服务。

根据《xx市xx医院工作制度》、《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xx市xx医院浮动工资分配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xx医院药械科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总体原则:

1.涉及医院的劳动纪律的有关事项。

2.涉及浮动工资二级分配的有关事项。

3.有关服务质量与道德修养的考核细则。

4.设计医疗差错方面的有关事项。

5.涉及年终考评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未及违反医院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

二、操作办法:

1.本办法的执行牵头人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执行本办法时要严肃认真、严格,并及时把本科室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药械科主任报告。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除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执行本办法,根据考核情况与当月浮动工资挂钩。

3.全科工作人员有权监督科主任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带头行为。药械科主任的“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医务科汇报;具体科室主任的“违规”行为可向药械科主任汇报。

三、主要内容:

1.劳动纪律方面

依据:《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2)上班溜号、不按时签到、不签到、代签到一次罚款10元。

(3)空岗位一次罚款50元。

(4)休假超过5天(不含5天)扣除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注: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包括公假、存班。

2.服务质量与职业道德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医德医风管理条理》

《xx市xx医院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放心药房建设规范》

(1)服务态度生硬、顶撞病人,产生不良影响者,一次罚款50元。

(2)职工之间吵架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干私活、打扑克等罚款20元。

(4)上班衣帽不整,不佩带胸卡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质量与医疗差错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药械科工作制度》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办法》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处罚标准》

(1)窗口单位计价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多退少补部分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2)窗口单位投药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损失。

(3)药库药品质量把关不严,不合格药品流入一次,保管员、质检员、科主任各罚款20元。

(4)煎药室未完成一次煎药任务,罚款当班人10元。

(5)煎药室煎药当日下午3:30时前所抓汤剂,务必当日煎出,否则一次罚款10元。

4.执行政策方面

依据:《医院管理规范》

(1)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不到位或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2)不服从领导和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罚款10元。

四、执行本办法的程序

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各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每月25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拟定好各有关事项、内容和基本意见的综合汇总,报药械科主任签字后执行。

五、本办法做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医院目标考核办法 篇二

1 指导原则

1.1 实行关键行为量化与全面平衡相结合的原则

以平衡计分卡为基本框架, 结合目标管理、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工具, 构建以财务、患者、内部流程、学习和发展四个维度的综合目标体系, 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 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力求目标体系科学合理。

1.2 实行医院-职能科室-临床医技三级管理负责制的原则

医院建立综合目标体系, 分解为职能科室管理目标, 再将目标层层分解转化为科室指标, 把工作中的关键行为进行量化考核, 使科室及个人目标与医院战略保持一致, 将医院的远景目标化, 目标行为化, 行为成效化, 促进医院战略的实现。

1.3 实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的主任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第一责任人, 职能科室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临床医技科室负有执行完成的责任, 实施以目标为准则, 严格考核、客观评价、监管到位、定期反馈, 奖惩兑现。

1.4 实行综合目标、分类考核、综合权重评价的原则

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为主要考核内容, 实施职能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中层管理人员责任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分配为主要考核形式的分类考核方法。建立综合权重评价体系及重点学科评价为主要手段的评价机制, 依据综合权重评价结果进行业绩排名, 对于业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 对于业绩平庸、原地徘徊的实行管理问责制, 创造一种激励的环境和积极向上的氛围[1]。

1.5 实行有目标、有执行、有监管、有评价、有反馈的管理循环原则

依据不同的考核方法, 不同的考核周期定期进行评价反馈, 使各级各类人员能够得到有效地反馈信息, 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 符合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的要求, 达到动态管理。

2 综合目标

2.1 财务维度

实现业务收入指标;实现收支结余指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指标;百元收入材料支出水平指标。

2.2 患者维度

包括患者信任度和缺陷管理。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指标;门诊和住院患者均次费用增长指标;全年造成经济赔偿的医疗纠纷指标;年度有效投诉指标。

2.3 内部流程维度

包括医疗质量和医疗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指标;甲级病案率指标;处方合格率指标;医院感染现患率指标;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指标, 入组后完成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指标。

2.4 学习与发展维度

主要包括人员构成和发展创新能力。每百人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指标;每百人获院级科研及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指标;重点学科市局级以上科研攻关项目指标, 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指标;在职员工每年脱产进修、学习的人数指标。

3 具体措施

3.1 以责任书为载体, 强化责任制管理

执行科主任负责制, 科主任是科室综合目标管理的责任人。院长与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签定年度目标责任书, 将医院的综合目标分解转化为科室指标, 强化管理者在综合目标管理中的驱动作用。

3.2 以责任制管理为抓手, 实施动态管理

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工作, 负有监管、协调、促进的责任, 应当把综合目标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控制手段, 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 检查各项目标进度及各项工作质量, 并通过各种统计、月报、质量督查进行定期考核, 运用根因分析方法分析未落实和未完成目标的原因, 提出整改措施, 保证目标的顺利实施, 做到有计划、有跟进、有分析、有效果, 并作为职能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2]。

3.3 突出重点环节考核, 推进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所在, 就是通过各种管理方法和手段将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精细化、数据化, 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效率[3]。在兼顾一般指标考核管理的同时, 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的考核, 管理精细化。

3.4 提高职能科室效能建设, 实行目标管理问责制

职能科室的效能建设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建高效型、服务型、学习型的管理队伍, 是医院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关键所在。将目标分解指标为己任, 切实履行职能科室的监督管理职责, 签订责任书, 明确责任, 严格考核, 保证目标的顺利实施。

3.5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通过以工作量考核为基础, 质量考核、技术要素、材料管控等生产要素参与的分配模式, 引导员工自发提升工作意愿, 实行“多劳多得, 优劳优得”。

4 评价机制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 变事后处置为事前管理。做到月有反馈、季有分析, 运用根因分析和失效模式相结合的问题分析方法, 形成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信息双向流动, 通过及时、有效地沟通反馈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确保目标的达成。

建立评价反馈机制, 打造可视能力管理。一是以综合目标管理组合权重系数、经营管理能力次序系数、年度中层干部考评分值组成的综合权重评价体系, 实行考核结果排名的可视能力管理, 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二是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和横向比较, 衡量各学科的发展现状和综合实力, 通过差异化促进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逐步完善精益管理。过程评价就是对目标管理考核系统的诸要素和各环节进行的评价;结果评价就是每半年和年终进行的综合评价。通过过程评价改善管理过程中走过场、形式化、人浮于事的不良工作行为, 促进结果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 促进医院管理精益化。

只有将综合目标与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相结合, 注重考核结果的落实与反馈, 才能使管理水平在PDCA循环中不断进步。实践证明, 从医院实际出发, 推行综合目标管理, 实现绩效考核是符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同时也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所采用的考核方法和运行体系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参考文献

[1]杜鹃.医院行政职能科室考核方法的探析[J].经济师, 2012 (05) :233.

[2]黄桂珍, 翁滔华.医院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改进方法探析[J].医药与卫生, 2009 (08) .

3.林业站长的“考核办法” 篇三

原任职务:定西市通渭县什川乡林业站站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

被判刑罚: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赃款8万元。

案件回放:

2012年11月16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联名举报信,12名护林员指控什川乡林业站站长金殿荣贪污护林员补助金。经该院反贪局调查取证,金殿荣涉嫌贪污的作案过程被清晰地呈现了出来。

金殿荣出身贫苦农民家庭,幼年丧父,初中毕业后家里无力供他继续上学,16岁就承担起了家里所有农活的重担。1984年10月是他命运的转折点,他成了陕西武警技术学院的一名军人,1989年退役后在什川乡林业站工作。工作之初,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风格,为人憨厚耿直,做事干净利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各项工作都干得有声有色。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推动,通渭的大量山坡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林木管护成了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县林业局依照国家规定在各村选聘一名护林员,并给护林员发放一定的补助。从2005年开始,金殿荣担任什川乡林业站站长,专职负责全乡的林木管护和护林员管理工作。

起初,护林员补助由乡林业站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数额,以现金方式发放。因此,担任林业站站长的金殿荣,手中有了权力:护林员的考核、更换都由他说了算。护林员为了年终有一个好的考核结果,主动和金殿荣套近乎、拉关系,给金殿荣提烟送酒,有的甚至直接送现金。对此,金殿荣从开始能够坚持原则、坚决不要,到后来思想慢慢发生了变化,认为“护林员平时下的功夫少,只是顶个名、白领钱,我是乡上的专职护林员,骑摩托车跑的路多、干的活多,他们领来的钱给我分上点也合适。”于是金殿荣有了自己的“考核办法”:给他送钱物送得多的,考核成绩好,不扣补助金;送得少的,工作成绩差,克扣补助金;不送的,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发补助金,甚至除名更换。这样下来,护林员的补助金有三分之一被金殿荣“考核”到了自己的腰包。

2009年,上级林业部门察觉到了基层林业站克扣护林员补助金的情况,改用银行卡的方式,按统一标准发放,对护林员也不再进行考核。金殿荣的“考核办法”再也无法实施了。然而,金殿荣家共有五口人,大儿子没有工作,二儿子还在读书,家里所有的支出都靠他一个人的工资,家里并不宽裕。接二连三的麻烦事困扰着他,先是妻子得病住院,后是大儿子结婚需要大笔礼金,二儿子上学要生活费。这时的金殿荣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而是握着手中护林员的银行卡不放,大量从卡里取现,通过各种理由扣取补助金,用于个人和家庭的开销。两年时间,全乡三分之二的护林员补助金被金殿荣侵吞,有的护林员甚至没有拿到过一次补助。

多行不义必自毙,护林员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联名举报了金殿荣。2006年至2012年间,金殿荣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护林员补助金9万余元。在法庭上,金殿荣当庭认罪。

比贫穷更可怕的是超越法律底线去改变贫穷。“因为家里贫穷,拿护林员的钱,没想到家里变得更加贫穷;因为妻子有病,拿公款治病,没想到不但没有把妻子身体的病治好,反而给妻子增添了精神上的疾病。”一个乡镇干部48岁时在法庭上的认罪、忏悔,警示我们每一个干部始终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廉洁这条底线,用正当的方式去呵护自己的家庭。

4.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四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分公司各部门、车间、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3.1 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目标运行、控制部门。

3.2 监督部门:提供责任部门所需数据信息,提示责任部门指标运行趋势,并提出改进建议、指令部门。

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负责与各责任部门沟通并下达公司目标管理各项指标,并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

4.2各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目标管理指标的分解,监控指标完成情况,并对提供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4.3各监督部门提供责任部门所需数据信息,提示责任部门指标运行趋势,并提出改进建议、指令。

4.4 各部门具体负责的目标,详见《2012年分公司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表》。

4.5责任部门负责的目标管理各项指标,必须按公司归口部门要求进行分解并落实责任人,编制《目标责任分解表》,每月填写《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完成)卡》,对指标异常的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6各部门分管的目标,计算方法按股份公司2011《指标辞典》规定执行。有疑问或不理解计算公式的内涵时,必须随时与公司归口职能部门沟通,确保分管目标管理指标的落实;目标管理指标需要自行计算的,涉及的数据不能低于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数据,公司归口部门有明确指标的,由责任部门负责申请指标并通知综合部联络员,由综合部联络员转化为本公司指标。考核办法

5.1 各责任部门负责的指标,涉及到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按《分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5.2其它指标在公司进行的“目标管理运行结果评价”评比排名中名次不能低于第3名,否则视情况通报批评或进行经济处罚。

5.3公司管理评审提出的整改项,各部门无条件整改,否则视情况通报批评或进行经济处罚。

6相关文件

6.1股份公司2011运控字3号《股份公司2011年目标管理实施指导意见》。

6.2股份公司2011运控字3号附件:《指标辞典》。

6.3《2011年分公司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分解表》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7.1 《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完成)卡》保存期 3年

5.目标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篇五

目标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各项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执行力,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标计划管理

(一)分管领导负责公司目标计划管理执行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构建公司目标计划管理体系及制定实施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目标责任书及经营目标草案;负责将各部门编制的二三级工作计划汇总分析后,协同总经理将公司目标分解到各部门;负责汇总、复核各部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报总经理批准后转发到各部门。

3、负责复核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月度计划执行情况跟进、检查,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事项上报总经理及时解决。

4、复核各部门的及月度工作计划调整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新的计划跟进及检查。

5、组织目标计划管理相关的会议,参加部门例会、工程协调会、营销分析会等。

(二)综管部: 负责根据部门考核结果和各员工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工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并及时在公司QQ群或公司公告栏上张贴发布;负责对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存档,作为各级员工年终奖发放、职务晋升、调薪考核的依据。

三、目标计划管理考核部门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组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对各部门月度及目标的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其他员工的月度及目标考核。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先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面谈后仍有异议可到总经理申诉,最后由目标考核小组复核决定。

2、员工当月工资的20%作为考核工资额度。

3、员工当月实发工资为考核后工资。

四、目标计划管理考核

1、考核原则及考核时间区间。公司的所有考核均以目标计划达成的效率和质量作为结果导向,以量化目标作为考核基础。月度考核以计划完成率为主要依据,考核以目标结果为主要依据,项目周期考核以贡献大小作为考核依据。如有周计划制度继续执行,作为月度工作计划的执行依据。

2013以部门月度考核作为主要控制点,本部门所有工作计划内容均为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计划考核项目。

2、考核指标权重。月度考核中计划工作内容占70%,部门配合占20%,团队建设占5%,临时工作占5%;考核办法另增设最高20分值的加减分项目,由绩效考核小组以部门目标达成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项目周期考核办法以项目周期工作时间和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在发放前制定细则。

3、考核跟进措施。每月全体被考核员工的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由综合部在公司QQ群或者公司公告栏张贴发布,并将考核结果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每个部门和员工。未完成的工作,考核人需对计划执行人填写的未完成工作的原因、改进措施予以确认并追踪落实。部门负责人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面谈,力争做到部门奖惩有理有据,员工被罚口服心服。

4、考核人员范围:除公司总经理、保安保洁外的所有员工。

5、考核额度:

1)、月度考核:考核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员工以签约月薪中的考核工资作为月度计划考核的总体额度。公司层面以部门负责人作为奖惩对象,考核小组最终评分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得分;分管领导以分管部门得分和总经理评分的平均分值作为考核得分;部门负责人以各岗位员工作为奖惩对象,具体体现为部门负责人对各员工《员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各项分值的具体落实,部门负责人最终评分作为员工的考核得分。

2)、考核:以年终奖作为考核额度。年终奖发放额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目标达成等情况,以集团公司批准的金额为准确定。

6、奖惩办法:

1)、月度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属于公司级节点的,当月未完成的工作按照当月权重比例如实扣款。提前完成公司重要节点的或有重大贡献的,可向绩效考核小组申请总经理特别奖,考核完毕当月兑现,重大贡献另可在考核中重复体现。

2)、考核: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确定。原则上未完成目标按同比例扣款作为惩罚额度;如有目标责任书以外的对公司目标达成有较大贡献的事项,可向绩效考核小组申请奖励额度,具体反映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的加分项目中。

3)、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奖发放、评优、职务晋升和调薪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综管部需提醒所有员工及时提交工作计划。两次以上无法完成工作计划的,直接上级可向公司分管领导申请对该员工进行换岗或辞退。

7、考核表格格式:参照附件《目标计划管理表格》——部门表及员工表。

8、考核结果计算:

1)、月度考核:根据《部门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中的部门得分计算部门考核工资。

A、部门负责人实发考核工资=部门考核得分÷100分×考核工资额度;

B、(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实发考核工资=员工考核得分÷100分×考核工资额度。

2)、考核:原则上参照月度考核计算方法。

五、月度工作计划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本部门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本部门下属员工的本月计划完成情况。并将当月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和下月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发送至分管领导进行初步总体复核。

2、每月第一周的周二(遇节假日提前),分管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月度计划工作例会”,总结及考核公司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定稿各部门当月月工作计划。

3、每月第一周的周三(或“月度计划工作例会”结束后次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将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增减月度例会中的内容后)、《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经各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并转发综管部一份进行存档、计算工资及发布考核结果。

六、周工作计划

1、每周五中午12点前,部门员工将《周工作计划表》上报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上报的《周工作计划表》根据部门月工作计划进行进行审核,并与部门员工沟通,确认后转发综管部存档,作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工作计划表填写:参照目标计划表格目录中的填表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如下:

1、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制定计划时必须注意计划的严谨性和合理性,月度计划必须与计划(含调整项)相吻合。月度工作计划分为重点工作和日常类工作两大板块。重点工作定义如下:

◆各部门当月应当启动(或完成)的工作;

◆工作完成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互动配合的工作;

◆各部门对公司项目关键节点有重大影响的工作;

◆工程、预算、营销、开发四部门的部门级项目控制节点;

除月度重点工作外,各部门应将为履行工作职责每月所应开展的日常工作作为基本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内容与日常基本工作内容的权重比例分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业务性质及当月工作内容的组成合理分配;

2、员工(除部门负责人外)工作计划:以部门负责人核定为主,作为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必须补充。

3、不合格部门计划:遗漏重要事项、编制过于复杂或简单以致难以量化考核、工作权重配臵明显不合理的,视为不合格计划;战略运营部有权对不合格计划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作计划作为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4、在月度计划中应将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明确界定,描述工作内容时同时量化为工作结果;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必须指出具体配合事项、完成标准及完成时间等。

5、需要跨月完成的工作,应明确本月所应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具体工作内容,同时战略运营部有权查阅或要求该部门制定该项工作的明细量化计划,并作为完成比例的量化指标。

八、计划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对各部门有可能影响公司总体目标的计划延误事项,有权跟进某主责员工的具体工作计划,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要求落实整改。

九、计划调整

各部门工作计划经月度计划工作例会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调整;确因发生不可抗力、基本执行条件重大变化、公司战略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计划延期或延误,执行部门应在原因出现后两天内提出调整计划的申请,填写《计划调整表》,在每月的月度计划协调会上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综管部和分管领导各一份备案。计划调整后,按新计划执行和考核。

十、资金计划:

1、各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7日之前(遇节假日提前)将本部门下月拟用资金内容填写《资金计划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2、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送交财务部,以备财务部做好下月资金准备。

3、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计划表》必须严谨、仔细,资金用途必须明确、合理。

4、如有调整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书面告知财务部。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试行。

附件:《目标计划管理表格》

*******公司

6.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六

一、目的与宗旨

为了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

二、实施原则

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单学期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 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党章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教学成绩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

2、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

1、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组织观念强,及时交纳党费。(10分)

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0分)

2、群众基础方面。

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10分)

3、积极参加团体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能够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0分)

4、专业学习方面。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本处室、教研组良好学习风气,教学成绩突出。(20分)

5、行为自律方面。

在考勤上,没有缺席旷工记录,并能在其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10分)

带领本处室教研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考核,办公室、卫生区整洁,能够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10分)

平时生活作风良好,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

六、考核程序

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

2、每学期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成绩及名次、每次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

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各处室教研组中民主推选出5-7 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

七、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2、对在党员考核中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若有学期的考核总分不合格,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本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

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 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A.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江东城管报》或其它刊物上及江东城管网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市、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2分/篇、3分/篇,国家级加6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社区联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局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人/次,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办公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办公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上级领导批评的,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的评定为优秀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4、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党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指依托新版党务系统,结合《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附件一)和《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附件二),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参加“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党员党性锻炼、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情况和服务群众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全部量化为分数,再以评星定级的方式体现考评结果。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海门市的所有在册党员、流动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总)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记实管理、积分考评范围(党员不纳入记实管理申请书见附件三)。

第四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以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晋位升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

第五条 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具体操作,强化记实管理的针对性,本办法对党员记实管理的共性内容和积分种类进行了设置,各区镇党(工)委、机关部门党(委)组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对不同类别的党员另外增设记实内容和积分分值。第六条 对党员记实管理及积分采用单次录入、合并计算的方式。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主要包括:党员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满分80分)、民主评议记实积分(满分20分)、正向激励记实加分(附加分10分)和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等,每年年终计算综合得分。

第七条 党员日常管理记实内容及积分分值(80分)

(一)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重大事务决策、发展党员、评议党员等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积5分;

(二)自觉参加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无迟到、早退现象,每次积3分;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事先请假,每次积1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36分;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视情按月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四)按时缴纳党费,无催缴少缴情况的,积5分;

(五)年初作出党员承诺,并积极工作兑现承诺的,积5分;

(六)经常性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情况,全年汇报达4次以上的积4分;

(七)主动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江苏先锋”微信易信、“党建手机报”、“江海先锋”、“东洲先锋”微信等多媒体党员教育平台的积3分;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积6分;

(九)经常联系周围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可视情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6分;

第八条 年终民主评议及积分分值(20分)

(一)年终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主要对党员理想信念、履职尽责、作风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出评议,具体流程和要求根据每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

(二)为全面了解党员的日常表现,在职党员的民主评议也可以采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党组织共同进行的方式,一般单位党组织占80%,社区党组织占20%;

(三)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得分计入党员个人总积分;

第九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内容及分值(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等作斗争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能奋不顾身、铤身而出的,每次积2分;

(二)积极参加防汛抗台、灾害救助等突发性事件和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专题性、阶段性服务项目的(工作岗位要求,本应履行相应职责的除外),积1-2分;

(三)参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务、爱心捐款、微心愿捐赠等公益活动,积1-2分;

(四)主动承担党组织赋予的长期性工作任务,(如“党建服务站点”、“党员中心户”等负责人)积2分;

(五)党员日常表现突出,受到区镇党委、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分别积1、2、3分,同一内容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按照级别最高的积分;

(六)有党员日常行为义务清单(附件六)情形的视情加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分;

(七)可以计入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党员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内容及分值

(一)一般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组织核实的,每次扣5—10分,同时启动党内预警制度,党员在预警期内仍不改正的,按照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

1、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因工作变更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组织关系从原单位开出后不在有效期内到新的党组织报到,成为“口袋党员”达3个月以上的;

3、党员外出流动连续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外出流动连续6个月以上未及时办理流动党员证,或办理流动党员证后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组织活动的;

4、工作态度消极,服务意识不强,模范作用发挥不好,自身形象较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观的;

5、在事关发展稳定和民生利益等大项工作任务中,不执行或消极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规定,散布负面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6、民主评议党员时,“合格”票数未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60%或“基本合格”、“不合格”票数达到30%以上的;

7、有党员日常言行负面清单(附件六)情形的并形成恶劣影响的;

8、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要求,行为或情节尚达不到除名条件的。

(二)否定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经组织核实后,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同时启动党员“出口”机制,作出组织处理。

1、理想信念缺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组织、策划、支持、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非法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3、宗旨观念退化。在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拒不执行党组织决议;服务意识差、在为民办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消极懈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务实效,造成重大影响;不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法治意识淡薄。不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道德行为不端,因受贿、酒驾、赌博、作风不检点等被公安机关刑拘的。

6、可以列入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记实积分的管理及应用

第十一条 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活动时实行签到制度,对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进行记实并在《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中给予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一是党组织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情况,及时作出组织鉴定后直接给予加分;二是党员根据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相关内容进行个人书面申报,经组织审核同意后,给予加分。

第十三条 党员出现反向警示记实扣分,党组织必须认真调查,经过核实后进行扣分。

第十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必须将记实与积分情况给予公示;每个季度及时将记实与积分情况告知党员;每半年就党员记实与积分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于记实中有情节较重的违纪问题、积分明显偏低的党员及扣分党员,要落实措施,重点帮教。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年综合分数低于80分的或有反向一般性记实扣分的,应延长预备期6-12个月,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帮助整改提高。预备党员因个人原因出现反向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发展。

第十六条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日常管理记实积分管理(不列入民主评议对象),其得分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总分80分)低于65分,或有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党员记实积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市委组织部将会同独立年报单位党委适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积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晋位升级机制

第十八条 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和积分情况进行“星级党员”评定,积分情况定期公布,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激发党员晋星升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十九条 党员星级评定分五个等级: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二星级党员和无星级党员。二星级及以下为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直接被列为无星级。

第二十条 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为五星级党员(原则上比例为党员总数的10—15%);在85分(含)至94分(含),为四星级党员;在75分(含)至84分(含)的,为三星级党员;在65分(含)至74分(含),或者有被一般性记实扣分的,为二星级党员;64分(含)以下,或者被否定性反向记实扣分的,为无星级党员。

对于二星级及以下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关于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委组发〔2013〕63号)的相关要求,指派专人帮教转化,力争早日实现晋星升级。

第五章 积分考评激励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重在过程管理、重在日常教育、重在警示激励。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活动,促进党员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优化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结果运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党员星级晋位;

(二)推荐各类表彰;

(三)评先评优;

(四)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7.小学岗位目标督查考核办法 篇七

XXX小学岗位目标督查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如下:1、教师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记笔记,无故不参加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检查,连续两次不参加的给予警告。、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注意学生品行培养,加强班级管理,对由于教师教育不当或未进行教育而使学生在学校、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该教师要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学不参加评先、选优、晋级。3、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的,学校停发其工资。、要认真备课,及时批改作业,对不备课就讲课、未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要提出批评教育。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影响极坏的教师,要在大会上作公开检查,学不参加评先、选优、晋级。、认真执行课堂教学要求,凡坐着讲课、在课堂上聊天、看小说报刊、使用通讯工具、吸烟、酒后上课、上课会客的教师,如被发现(或群众反映且属实的),取消当节课节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教师要遵守作息时间和教学时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都要扣出勤奖。7、要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残疾生和困难生的教师,学校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下岗或追究法律责任。、举止不端、谈吐不雅、行为不轨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思想不健康、相信伪科学、打卦算命和搞其他封建迷信的教师,要写出书面检查,严重的做下岗处理。、对留染怪发、穿奇装异服、过度化妆和过度佩戴首饰的教师,需限期纠正。11、对不讲卫生、破坏环境、乱堆、乱贴和随地吐痰、乱扔、乱放垃圾的教师,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利用职权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乱办班、乱补课和乱售资料;违背上级规定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和用学生干私活;在分班、调座、选用学生干部和评先选优中搞不正之风;参加由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吃喝玩乐活动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教师,做出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令其限期改正,严重者做下岗处理。、对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得到学生、家长、社会三方面一致赞许,结合其他考核,确定各级先进教师。

8.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篇八

***中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自实施“四制”改革以来,学校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学期开始后,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纵三横一体化”管理,为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根据“****第9号”文件精神,以乡教委《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

从个人工资中津贴部分每人每学期扣出250元 学校勤工俭学的一部分。

二、量化考核的考核内容:

目标量化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它们的比值为:德:10;能:15;勤:25;绩:50。

各部分的内容及权重:

(一)、“德”指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

人师表等方面,占10。具体内容与权重(分值):

1、政治立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政治、业务学习:1。A、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无缺勤旷会

现象;B、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3、敬业爱岗:1.5。A、热爱本职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

B、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4、生活作风:0.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关心学生:1。A、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B、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不得分。

6、团结同志:0.5。A、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B、待人谦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典型事迹:0.5。A、默默工作,勇于奉献。B、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的作用。

8、尊规守纪:1。A、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B、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9、带头作用:0.5。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

10、社会公德:0.5。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1、公益捐献∶1。相应号召积极主动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劳动,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为人师表:0.5。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13、计划生育:0.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4、其他:1。根据具体情况得分。

考核办法:

对“德”的考核,利用表格形式,有三级评议组成:(1)年级组长-2-

只评议本组教师占20;(2)学部成员只评议本楼教师,得分占40;(3)校长及后勤、政工评议全校教师得分占40,另外根据平时的有关记录、资料酌情加分,但不超过10。

(二)“能”指学历、论文、教研成果,优质课、示范课、优秀教案、荣誉称号、继续教育等,占15。

具体内容与权重:

1、上课(主要指授课水平),占5左右。本学期内无人听一节课不得分;拒绝听课一次不得分,多次拒绝加倍倒扣分。

2、论文: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两篇以上每多一篇加1分;市级最高加2分、省级最高加3分、国家级最高加5分。在学习报之类的文章及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最高得分分别为:0.8、0.4、0.2、0.1分;无论文不得分。

3、示范课:(可累计加分)校级一节0.2分,乡级一节0.3分;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

级别

百分数

项目

乡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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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篇九

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森林防火是事关国家和人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的考核(35分)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5分)

2、镇与村委、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了对“五类人”的监管工作(要有登记卡和责任状)。(5分)

3、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5分)

4、发生森林火灾,镇领导赶赴火场组织扑救。(10分)

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每次控制在5公顷以下。(5分)

6、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0以上。(5分)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5分)

1、根据本辖区各时期的工作要点,各镇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5分)

2、各镇中、小学开展了防火宣传教育。(5分)

3、各镇建有永久性防火宣传牌15块以上,各村委会刷写30条以上宣传标语。(5分)

三、野外火源管理(15分)

1、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重点防火期及时发布“禁火令”。(10分)

2、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要有名单和查处台帐。(5分)

四、扑火队伍和扑火工具(10分)

1、各镇建立有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要有花名册),有规章制度。(5分)

2、购置了二号扑火工具100把、砍刀50把以上。(5分)

五、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10分)

六、重点防火期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实行了火灾报告制度。(5分)

七、全年无发生森林火灾。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本项为止。(10分)

10.仓镇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十

关于制定《镇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加强制度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率,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镇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请遵照执行。

中共定远县仓镇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仓镇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原则:

科学管理、符合实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综合考核。

二、考核的对象:党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的内容:出勤、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情况、目标达成综合能力

四、考核办法及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出勤情况占20分,中心工作情况占20分、业务工作情况占20分,目标达成综合能力占40分。每项考核内容先根据实际情况赋于相应的分值,最后按所占比例折算最后分值,将这些分值累加即为个人考核结果。

(一)出勤情况的考核:由党政办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工作制度对全体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具体包括上班签到情况、开会到位情况、临时工作安排到位情况、请假情况、值班情况等。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上班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1分;

2、开会迟到3分钟的一次扣1分,迟到5一10分钟的一次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一次扣10分;

3、开会缺席的一次扣20分;

4、因事请假的每天扣1分;

5、不按规定到位值班的一次扣2分;

有下列情形者加分:

1、镇党委、政府组织部分干部完成重大临时任务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5—10分;

2、镇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干部加班工作的视具体工作量大小一人一次加1-3分。

(二)中心工作考核:是指党委、政府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任务目标明确,有完成时间要求的。此项考核以所挂村为单位,对党委政府部署的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挂村工作队就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如不分解则该项工作考核取平均分,具体的每项工作的考核标准由各分管领导拟出并报主要领导审定,年终统一折算。

(三)业务工作考核:主要是对政府各站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下列情形的扣分:

1、因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部门批评的一次扣5分;

2、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的一次扣10分;

3、上级检查工作时不过关的,一次扣10分;

有下列情形的加分:

1、内获得县级表彰的一次加15分;

2、内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一次加20分;

(四)目标达成综合能力考核:采用干部互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底前,党委政府组织干部召开评议大会,下发《干部综合能力考核表》,每人对照表内各项内容分别给其他干部打分,最后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累加得出每人的评定结果。

五、奖惩办法:

本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年终福利挂钩,按考核结果从高到低定出若干档次。镇班子分管领导的考核基础分取所分管的部门、挂村干部的平均值。

六、考核组织和程序

成立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组成,负责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

11.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篇十一

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乡镇(业主)。

二、考核内容

(一)通畅工程: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市、县下达的年度通畅工程项目任务(20分)。

(二)公路养护:完善养护制度,做到有路必养,路畅其流;注重养护质量和效益(50分)。

(三)农村公路建设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0分)。

(四)农村公路建设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10分)。

(五)农村公路建设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10分)。

三、责任内容

(一)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

用民主的方法放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确保按期完成2011年建设目标。

(二)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实行乡镇负责制,由乡镇根据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社。

(三)乡镇及有关行政村负责农村公路的工程质量控制、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把农村公路建成“民心路”、“德政路”。

(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一体化发展,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投入,同步实施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促进运输发展,真正使农民群众“坐得上车”、“坐得起车”。

四、考核方式

对各有关乡(镇)的考核采用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月考核分数占全年总评分的30%,年终考核分数占全年总评分的70%。对有关乡(镇)的年终考核工作由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组织实施。

五、奖惩办法:

1、有关乡(镇)当月考核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在达标的基础上对乡(镇)按得分高低取前3名,由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奖励。连续三次月考核得分在后二名的,由有关乡(镇)长向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

2、对有关乡(镇)在全年总评时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经考核未100%完成任务的乡(镇),由乡(镇)长向县政府作出书

面检查,乡(镇)长和分管领导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并取消该乡(镇)公路建设项目的各项奖励。

3、对有关乡(镇)的全年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工作年度考核及各乡(镇)长、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12.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篇十二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1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9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是指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当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负责。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逐年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涉及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按照《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及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确定。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研究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大事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第五条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一)耕地保护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⒈县级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面积低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

⒉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面积低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

⒊县级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后,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执法监察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5%。

⒉未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⒊被国家直接立案查处或者挂牌督办的。

(三)未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不得参与耕地保护考核奖项评定。

第六条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包括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土地执法监察等四大项考核。

第七条 考核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一)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自查,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

(二)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根据自查、抽查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根据自查、检查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各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或在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九条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各县级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行政区域,由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对其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各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强对耕地、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情况动态监管,对上报的考核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订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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