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挂靠协议书

2024-09-20

项目挂靠协议书(共11篇)

1.项目挂靠协议书 篇一

项目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甲方将其承揽的 工程交由乙方进行项目承包,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4、工程范围:

5、工程开工时间:

工程竣工时间:

6、质量标准:

7、项目经理:

二、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扣除项目管理费后将其余资金全部交由乙方支配使用并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由乙方承担该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合同、成本及工程造价、人工、材料、工期、进度等全面负责并承担经营风险,实行项目独立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

三、管理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如乙方违反施工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做出停工整顿的决定并直至解除本协议,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如下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发包方对承包人的表现表示不满,书面要求更换的;工程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未妥善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而导致甲方被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列为黑名单的;一个或多个本工程分包单位、材料商针对甲方提起诉讼的。合同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即生效。

2、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派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派出人员的工资等有关费用由项目中予以支出。

2.1派驻人员规定:(如无派驻人员忽略不计)

(1)专管员一人: 元/月,由乙方支付。负责项目部资料章的管理、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检查,差旅费及工地补助由乙方承担。

(2)项目管理人员: 元/人/月,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需要驻场。以上工资标准为最低标准,驻外地需另行补助。

(3)建造师(不驻场):使用一级建造师风险金 元/年,每次出场费用为 元;借用二级建造师 元/年,每次出场费用为 元;建造师到场过程中,所有差旅花销由乙方支付。

3、甲方将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10%提留,作为乙方的履约担保金,待工程质安全文明、市场行为无缺陷后,甲方向乙方逐步拨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自主经营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乙方经营不善所造成的亏损或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结束,乙方完成各种税赋后,所获得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4、乙方应自行解决经营活动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乙方自行组织施工队伍、材料采购、项目商务洽谈、经济签证及工程款的催收等方面的工作。

4.1乙方应优先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安装队伍,并与该队伍签订单项工程劳务合同。对于没有劳务资质的队伍,应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完成一定施工任务的短期劳务合同。开工前为所有施工人员缴纳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

4.2 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可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人员证件,所产生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工艺及规范组织施工,应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处理和解决,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采购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品质并符合合同、招标文件、图纸等规定,或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使用。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向甲方备案。

7、该项目全部工程款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7.1只能用于该项工程的各种材料、税金及劳务费等各项开支。7.2工程施工过程中资金不足时由乙方自筹。

7.3乙方不得拖欠材料费、工费等情况,如每出现一次因此对甲方的诉讼或举报等情况,甲方罚乙方 元/次。

7.4建设单位工程款付至90%时,甲方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待乙方提交由建设方或监理开具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各供应商、施工队开出不拖欠证明后,甲方将剩余资金及时拨付乙方。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及时负责与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甲方应积极配合。

9、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负责整理全套竣工文件,送交甲方备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开工许可证、投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图纸、竣工结算书、施工过程报验资料等。

10、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或提供担保;不得单独与发包方结算,不得放弃结算利益或签订损害甲方利益的协议或事实。

(三)结算规定

甲乙双方结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且符合施工合同和国家规范的要求;甲方与发包方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发包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已全部到位;本项目不存在开发商、材料商针对甲方的未决诉讼;在前述条件全部满足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甲方不得扣留或拒付,如因甲方扣留或拒付工程款所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印章管理规定

如果工程需要,由甲方为本工程项目部刻制项目资料报验专用印章。印章由乙方管理使用。工程结束后,甲方收回。

1.乙方因本工程施工所需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并加盖甲方印章方为有效,未经甲方盖章认可的合同不得履行;

2.合同作为乙方向企业领款的凭据之一,未按双方约定合同管理程序签订的合同不得作为领款凭据。

(五)管理费提取

工程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甲方提取该工程决算审计总造价 %的管理费。管理费的支付方式:从建设单位每一次拨付工程款中按上交管理费的比率由甲方直接扣留。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除拨付的质保金外,在建设单位最后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应将本工程全部管理费支付给甲方,建设单位退还的质保金甲方不再扣除管理费。

(六)财务制度管理

1.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款项必须进入甲方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必须必须委派财务人员积极配合办理拨付手续。

2.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按照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在工程回款后 个工作日内,足额拨付给工地的劳务班组、材料商等与本工程有关的用款单位,剩余的工程款,甲方必须在工程回款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支付该项目其他费用,甲方不得挪作他用或无理由扣押。

2.付款时乙方需填写付款申请并附上领取款项的合同、工资单或票据,经各部门负责人及经理审批方可提款。

3.如乙方需前期垫付款项,乙方需将款项付给甲方指定收款账户,由甲方代为支付;工程回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乙方前期垫付款支付给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回款时,必须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不得支付给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七)税收及费用管理规定

1、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乙方足额缴纳各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后,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乙方承担招投标及建筑市场各项行政收费、施工现场及各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招待等各项费用。

3、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乙方交纳的各项押金均为乙方所有。

3.1如乙方需前期垫付款项,乙方需将款项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工程回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前期垫付款支付给乙方。

3.2工程竣工、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索要,甲方配合办理,资金到账后,甲方及时给乙方办理支付。

4、根据国家税务局营改增后的各项税法规定,乙方需提供符合税务局要求的正

规票据。

4.1乙方需缴纳的税款以乙方实际提供的正规发票和费用支出结算后为准。4.2乙方需在要求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之前提供甲方要求的各种票据,并由甲方上传税务局认证后方可使用。

(八)安全管理规定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到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安全责任到人,所发生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2、安全资料与施工资料同步。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如甲方检查中发现工地混乱,有权暂扣2%的工程款,直至整改完成。

2.2乙方在施工中或施工后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公司将甲方提取本项目的利润的20%作为对乙方奖励,获得《省级文明工地》公司将甲方提取本项目的利润的30%作为对乙方奖励。

(九)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和工程所在地规定建立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对检查发现的施工现场 脏乱差 现象及 环境破坏污染 现象,工程部有权责令承包人进行改善。对于改善不合格的或者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工程款2%的处罚,直至改善完成。

3、施工现场所有的 安全帽,工作服 必须由统一 公司提供,并印有公司字样。费用由承包人一次支付。

4、施工现场出入口形式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式样制作,不得擅自制作其他式样。

5、承包人必须在出入口规定的位置设置“ 七牌两图 ”。

6、施工现场必须按找规范规定设置 消防器材 及 设施,并保证完好 有效。

7、对于施工所涉及到的各类管理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必须做牌上墙(办公司或者会议室),挂在显眼的位置,要求整齐美观。

四、其它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期起生效,至该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且甲乙双方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2、该协议内容甲乙方须遵守保密承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如因泄密所引

发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泄密方承担。

3、本协议如因甲乙双方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直接申请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

乙电日6

方:(签字)话: 期:

2.项目挂靠协议书 篇二

一、母子公司体制下的项目工程核算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备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资质,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必须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其自身的建筑资质而中标的,则该工程项目显然是通过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会计核算,子公司直接与建设方或甲方进行决算,所有的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在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是以母公司的资质进行中标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项目,由于自身资质不够,必须以母公司的特级资质进行中标的。对这种工程项目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总的核算原则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采用纯建筑劳务分包(或叫清包工)的形式进行处理。具体核算建议如下:

(一)建设方或甲方与母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决算,母公司给建设方或甲方开建安发票,收入在母公司进行核算。

(二)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费用由子公司开建筑劳务发票给母公司进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劳务收入的账。

基于母公司根本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运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订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没有施工成本的考虑,子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租赁各种建筑设备,必须要求材料供应商和设备租赁方开具以母公司为抬头的材料发票。也就是说,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诸如业务招待费用、评审费用、咨询费用等)必须开母公司的抬头发票,至于人工费用,子公司应该视同建筑劳务分包,给母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劳务收入的账。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总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开一张抬头为建设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发票,同时开一张抬头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发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相当于分包方)扣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在给子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时进行抵扣。

案例分析:母公司乙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丙,以其母公司乙的资质从甲公司投标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完全由其子公司丙公司承建,其中人工费用为2000万元,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等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母公司——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丙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并把所有开具以母公司名义抬头的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发票,交给母公司时

(2)收到甲公司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3)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0%=180(万元)

(4)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5)与分包方子公司——丙公司进行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6)向子公司支付人工费用时

(7)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8)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2.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

(1)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费用时

(2)将母公司扣缴的人工费用的营业税计入成本时

3.有关材料款支付问题

由于母公司没有参与施工,是子公司全权进行施工,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应该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事项,所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必须从母公司账上打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

二、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核算

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因此,实践中的总分公司之间的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的,建设方或甲方只认总公司而不认分公司,即在工程结算时,建设方或甲方只与总公司结算而不跟分公司结算。在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核算,在实践中因分公司是否财务独立核算而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所谓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是指,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总公司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分公司对项目的核算制度要求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总公司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案例分析: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特级施工资质的总公司,于2012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全部由其分公司乙公司承建,该施工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3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总公司的账,假设至2012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全部由总公司支付给其分公司乙的账上,总公司与建设方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2年的财税处理如下:

1.总公司甲的会计核算

(1)收到预收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

(2)缴纳预收账款的营业税时:

(3)登记发生成本时:

同时,

(4)年底确认收入时:

(5)提取收入的营业税金时:

(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时:

(7)2013年9月完工,总公司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

(8)2013年收到结算款时

(9)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2.分公司乙的会计核算

(1)收到总公司拨付的工程款时

(2)登记发生成本时:

当然,如果分公司要反映收入,则必须总公司与甲方必须商量好,甲方同意把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上,分公司以自己而不是总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结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但到年底,总公司还是要编制汇总财务报表,按照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报税。

(二)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对于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很简单,总公司在各分公司所在地设立银行分账号,对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分公司承建总公司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以总公司的名义建账,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而且可以考虑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派遣,即实行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派遣制度。

(三)实行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由于子公司具有建筑资质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所以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情况不是很经常发生,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建议在子公司所在地再注册一个分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制度。即母公司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公司在一起办工,一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只是多了一套以母公司名义建立的账本。凡是需要以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通过财务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核算,即按照上面(二)项所过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挂靠体制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工程可以实行以下两种财务核算办法。

(一)报账制

挂靠工程财务核算功能在被挂靠企业范围内进行施工,挂靠方作为一个普通的项目管理部提供核算的原始单据,最终的财务核算经营成果是合同管理费。

案例分析:某“挂靠施工”工程造价10000元,发生合同成本8000元,营业税费率3%,双方商定的管理费率2%,工程质量保证金(尾款)500元。不考虑期间费用。被挂靠方核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

1.被挂靠方的会计核算

(1)发生工程成本支出(收到挂靠方转来的材料发票等)

(2)工程竣工结算

(3)收工程款9500(暂扣工程尾款5%)

(4)剩余利润=工程造价-管理费-合同成本-工程造价×营业税率=10000-10000×2%8000-10000×3%=1500(元)

(说明:此剩余利润为已扣除承担的营业税费的净额。挂靠方开具建筑劳务发票缴纳的营业税费,应由挂靠单位自己承担。)

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时

(5)支付剩余利润(暂扣尾款质量保证金500于工程保修期满支付)(=1500-500尾款)

(6)收取建设单位工程尾款,支付挂靠方尾款质量保证金

(7)确认收入、费用、营业税费用、计算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9500-300=200(元)(实行报账制度,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用自然就形成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

(8)缴纳营业税费

(9)建造合同完成,冲销“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2.挂靠方的账务处理

挂靠方在所有的该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并交给被挂靠方进行报账。

(1)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的工程款时,处理为:

(2)挂靠方将成本票据(含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结算单交付被挂靠单位时,凭签字认可的票据结算单处理为:

(3)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支付的剩余利润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时

(4)收到被挂靠方从建设方转来的质量保证金时

(二)总分公司制

挂靠工程作为被挂靠企业的项目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被挂靠企业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最终财务核算经营成果就是合同约定的管理费;项目分公司的核算制度要求与被挂靠企业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被挂靠企业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3.项目挂靠协议书 篇三

甲方:

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名称:

证件号码:

鉴于为了乙方便利及安全性考虑,为确保乙方车辆的安全,便于车辆的账号和数据管理,乙方自愿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将乙方自有车辆挂靠至甲方处(以下简称为“挂靠车辆”或“车辆”),委托甲方将所购的挂靠车辆抵押给贷款人,为保障各方权益,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所指挂靠车辆信息如下:

品牌

,型号

,排量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二、在挂靠期间内,乙方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

三、乙方自愿在挂靠期间将其购置车辆挂靠至甲方处,甲方在此期间不收取乙方挂靠费用。

四、甲乙双方仅存在挂靠关系,除与车辆相关的规费、税费、保险费、信息服务费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费用属于乙方自愿同意承担外,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也无须支付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将自行购置的挂靠车辆抵押登记至贷款人,甲方同意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挂靠期限,自

日起至

****年**月**日止,挂靠期限结束后,如双方无书面约定的,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挂靠,乙方同意在30日内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确需仍然挂靠至甲方处,双方需书面另行约定。

七、双方权责:

1.甲方责权

1)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的指定人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2)甲方应协助办理车辆各项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3)甲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不合理使用车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向贷款人如实报告乙方的不合理使用车辆情况,同时,不论挂靠人是否因此要求乙方提前结清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请解除挂靠关系。

6)挂靠期限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7)除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因挂靠关系要求乙方支付挂靠、管理等任何费用。8)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或任何经济损失,相关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未履行相应义务的,经区域平台管理人通知,甲方有义务协助区域平台管理人收回挂靠车辆,并交由区域平台管理人处置。

2.乙方责权

1)为确保挂靠车辆安全,便于对挂靠车辆的管理,乙方自愿将车辆在挂靠期间挂靠至甲方处。2)挂靠期间,车辆由甲方统一按照区域平台管理人的要求办理保险、缴交各项税费等,乙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

3)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由使用挂靠车辆。4)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和使用人,负责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靠期间的养路费、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5)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6)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7)在挂靠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纠纷,须甲方配合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的全部相关合理支出,由乙方负责。

8)挂靠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9)挂靠期限满后30日内,乙方须积极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将车辆从甲方名下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车辆过户后,车辆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除甲方故意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外,逾期未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的,因乙方原因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直至办理完过户手续为止。10)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期限: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之外,本挂靠协议时间同附件中的《借款合同》相一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章)(盖章)

日期: 日期:

4.证书挂靠协议书 篇四

乙 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二级建造师工作,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聘用待遇:

1、聘用金: 元/年(元整)

2、协议莶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即把注册证,执业章等转注资料寄给甲方。

3、按上述第一条的协议期限, 签定合同之日(即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确认材料无误注册成功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和招投标使用,如甲方用乙方的执业证书参加投标时,若需要乙方到场参加或拿身份证原件备查,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和差旅费等其它合理费用也应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且累计30天内出勤不超过2天。

2、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费用及用于维持本证书正常使用的其它各项年检、培训、继续教育等各项费用。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如发生遗失或污损,由甲方负责及时申请补办。

4、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个人材料

2、注册建造师职业印章(或ic卡)均由乙方保管。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4、乙方不参加任何甲方要求的与本证书无直接关系的考试及培训(如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试等);

5、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

6、乙方在聘用期内不得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协议时间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在聘用期内如甲方超出协议约定时间30天仍未能支付乙方兼职工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外,并赔偿乙方 万元;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的,或乙方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费用;

3、若甲方在使用乙方的证书过程中,由于甲方的管理不当致使乙方被市级(含市级)以上质量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甲方在通报下达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万整;

4、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吊销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外,并赔偿乙方伍万元;

5、协议期限内,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无需退回本协议期限内兼职工资;

6、乙方不得提前要求解聘,否则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兼职工资;

7、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的全部兼职工资。

六、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续聘金不低于 元/年(仟元整),并于续聘期初一次性支付。若不续聘,甲方必须在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及时配合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若迁出时间超过协议时间,则按本协议期满之日起甲方以 元/月(大写: 元/月)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为乙方购买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包括在聘用工资内;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若乙方有除注册二级建造师以外的其他建设部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需变更至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注册便利,但不另外支付费用给乙方,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

4、甲方不得在借用乙方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时,用于办理其它与本协议内容中不相关事宜,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相关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5、除本协议以外,甲、乙双方未签订其它任何合同或协议。

七、附加条款:

转注册办理完毕后甲方应及时将除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外的原件交还乙方(期间甲方不得用以上证件办理与建造师注册无关的任何事宜),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存放在甲方单位。

本协议为甲、乙方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聘用期满及证书成功从甲方单位变更转出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甲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5.挂靠分包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就永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消防工程(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广播系统、漏电系统、水泵房等)挂靠在乙方企业之下,从事乙方经验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据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B.乙方有权甲方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

C.乙方的义务

A.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

营许可。

B.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银行账户和相关财务支

持和票据支持。

C.乙方向甲方提供承接工程所需的公司资质,在消防验收时,提供相关资料

并签字盖章,消防验收中有交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D.工程施工内资料及竣工资料有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指导,如需乙方协助其费

用另行协商。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A.甲方以乙方名义自主经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B.甲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润归一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C.以乙方名义签订的工程合同,甲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

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2.甲方的义务

A.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B.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甲方自主负责解决。

C.认真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内部人事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有甲方完全负责。若由此乙方造成不必要的讼累及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D.自觉维护乙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E.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管理费。

F.甲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乙方经营许可规定的范围,如超过乙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若违法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导致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概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若由此给乙方造成不必要的讼累及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四条甲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方办理。

第五条管理费支付方法

成本费用合同签订后付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正,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后由乙方公司开具收据寄给甲方,如需发票其税收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结清自动失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6.证件挂靠协议书 篇六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住址: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第一条 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两年。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贰万元作为定金,在注册成功后定金充抵聘用工资。

第二条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

1、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2、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3、再教育培训证明

4、身份证

5、原单位解聘证明及职业道德证明

6、原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转出证明

7、大学毕业证书

8、乙方一寸彩色相片10张。

第三条 聘用工资

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两年万元整(¥:万元整)作为聘用工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证件材料并经当地省厅受理申报后,贰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两年聘用工资。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完成一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网上公示确认后,应于5日

内将第二条中的第1.4.7项的证件交还乙方。甲方应把新领取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于通知领取日起2日内交给乙方。

2、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必须由乙方本人参加,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差旅费(包括往返机票及车票),住宿费;若乙方无时间参加甲方有义务派人代替乙方参加,甲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限满后的下一注册乙方能够达到继续注册的要求。并确保乙方有足够的设计业绩,保证有效登记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注册章的项目必须由乙方同意并审核。甲方应按照正常的审核费用另外支付给乙方。

4、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开出其生活和在外单位任职所需要的有关证明和材料,证明和材料在乙方提出要求的第贰天内提供或者用快件方式寄出。甲方允许乙方与其任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5、乙方的壹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转入和转出)手续和遗留问题的解决均由甲方负责办理。协议期限满后、未能够成功转入和协议期中途终止协议的转出手续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办理。如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应派专人积极协助,办理时的有关费用(含乙方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甲方承担。

6、乙方的执业印章、证书、文件及复印件除用于甲方资质申报及年检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不会引起责任问题,否则对由此影响到乙方的利益按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第3项“赔偿”执行。

7、聘用期满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材料,否则对由此影响到乙方的利益按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第3项“赔偿”执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为甲方的壹级注册建筑师,在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再接受其它单位聘自己为壹级注册建筑师。

2、甲方在办理转注和自己企业的资质申报和年检时若需要乙方的资料或者原件(如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时乙方应在贰天内提供或者用快件方式寄出。

3、乙方以前的社保关系和档案、户口不转到甲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

处理。如果因此引起与壹级注册建筑师有关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但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如事情紧急,需乙方本人亲自送达的,由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 解聘

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应提前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今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的安全、有效、正常转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问题):(1)聘用期满后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将自己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关系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2)在本协议期限内因甲方的问题乙方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被取消、或者发生资格被取消的原因;(3)在本协议期限满后的下一注册乙方不能达到继续注册;(4)因国家或地方的政策改变影响到本协议执行和乙方的注册资格,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或者没有保护好乙方的注册资格的。则甲方应该在本协议到期日内按本协议违约责任的第3项“赔偿”执行。

2、(1)协议终止后乙方提出变更注册或者注销,如果甲方没有在第贰天内按乙方要求提供变更注册或者注销和解决遗留问题所需要的证明和材料;(2)或者甲方没有在乙方提出要求的第叁天内按乙方要求提供或者用快件方式寄出其生活和在外单位兼职所需要的有关证明和材料;(3)或者甲方不能在本协议终止时全部退还乙方的原件材料及执业印章;(4)或者甲方未将新领取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于通知领取日起伍日内交给乙方。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拖延金,拖延金额按每天五百元计算,并且当日结算。拖延起算日定为:乙方向甲方提出要求的第叁日或者是已经规定的日期起算。当拖延天数多于玖天时,则甲方应该在拖延的第拾天内按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第3项“赔偿”执行。

3、赔偿:当天向乙方支付壹百捌拾万元整,若未能按时支付,拖延壹天增加陆百元,并且当日结算。拖延天数起算日自应该支付的当日起算。

4、如果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单方面注销或变更注册,或者因使用与自己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的材料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该做相应赔偿,但最大

赔偿额不应超过本协议中乙方得到的劳动报酬。

5、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损毁,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应交付乙方的期限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如下:

1)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萬元整;

2)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其中任意一项发生丢失或损毁,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萬元整;

3)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任意一项发生丢失或损毁,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萬元整;

4)如发生上前3项丢失后补办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因国家有关部门延迟处理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需退赔给甲方任何费用。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

1、甲、乙方双方向对方提供的所有原件材料均应该写借条,用完后应该在拾伍天内归还或者用快件方式寄出,在收到归还的原件材料时应该把借条交还给对方。本协议到期时,所有原件都应该归还物主。

2、续聘: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3、如果协议期内因国家或地方的政策改变影响到本协议执行和乙方的注册资格,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未能够签定补充协议,则本协议终止,乙方退还按照协议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劳动报酬。计算方法为:

退还金额(分摊金额)=[协议期尚未履行天数÷(2×365)]×协议期内劳动报酬

协议期尚未履行天数由甲方通知乙方的当天起算。退还时间定为任何一方不再想继续协商解决办法后的第五天至第十五天内,由甲方到乙方的居住地退还乙方提供的全部原件材料,乙方同时向甲方退还分摊金额,并双方签定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终止文本。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终止,乙方退还金额参照本条执行。同时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的第5项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

7.资质挂靠协议书 篇七

甲方(开发商): 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商):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曾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下称该项目)签署了《 总承包施工合同》,现甲乙双方就签署合同文件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

2、工程地点: 省 市

4、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二、承包范围:甲乙双方签订备案的总承包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

三、经营范围及具体承包方式:

1、经营范围:以乙方的营业执照和一级总承包资质等级及乙方现有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业务范围为准。按甲方开发节奏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照,乙方须按要求配臵足够的人员及相应的证件。

2、具体承包方式:对乙方所承揽的甲方 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 建设工程项目,由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备案完毕并结清相关税费及办妥甲方资产回收手续之日止。

3、计税方式: 计税方法。

4、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甲方按当地政策标准缴交,乙方负责按当地政策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返手续,所退返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划返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该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划回等额金额,另追加20%作为违约金。

四、收费标准:

1、本项目乙方的总承包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收费标准以总承包合同结算总价为基础的 %计取,开具外经证前甲方支付外经证开具金额的 %给乙方,后续的款项按每次开具的发票金额

3、工程内容: 工程

方进行总承包经营。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按实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调整变化,则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双方根据新颁税收政策协商调整。

2、该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抵扣(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乙方开具发票当月内提供,应缴纳增值税的税负率暂定不能低于合同不含税金额的3.5%),如甲方不能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按照工程结算总价的13%缴纳税款(该款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述税款以甲方向税收行政部门实际缴纳的发票金额为准。预缴的增值税由甲方在乙方开具发票前在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返还代为缴付税款。

3、由甲方根据办理的施工许可证按每证每年10万元支付给乙方证照费。若因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报建人员因该项目办理社保的,则办理社保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证书持有人到现场指导工作、协助各种检查的,乙方需要支付建造师2000元/人天,其它人员500元/人天,并支付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关于开设甲方专用项目部账户

1、①对于该项目,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设专门的项目部账户,项目部账户由甲乙双方共管,甲方负责操作使用,乙方负责授权确认,甲方使用该项目部账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限制、使用该项目部账户。(注: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执行)

六、融资配合说明

当甲方因该项目建设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时,乙方同意给予配合,若金融机构需乙方提供《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声明》的要求,乙方配合提供,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反担保。

七、发票的开具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该项目的需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当税务局政策有变动致使税费增加,则按新政策执行。

2、甲方有权选择分包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涉及的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确保分包合同涉及的发票流、资金流与合同流一致。该等分包合同所产生的损益均归甲方,不计入实际施工范围;同理,甲方选择以乙方名义采购材料的,除甲方书面明确由乙方实际支付材料款且乙方实际支付了款项的外,均视为甲方供应的材料,所有权归甲方。

3、甲方有义务尽量多的提供真实有效的成本发票如税务机关对该项目进行清算,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齐该项目成本发票。

八、甲方承诺

1、该项目的 的实际施工承包人由甲方指派,工期、进度款支付方法、工程造价结算办法(详见附件)等具体条款由甲方与实际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并将这些条款列入甲方与乙方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乙方与实际施工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甲方担保实际施工承包人履约)。甲方承诺后续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施工。

2、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债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相关事宜按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担保声明书》和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乙方承诺

1)、根据甲方该项目的需要承担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乙方合同之外的专业分包项目的合同签定及竣工资料用章等配合事项。

2)、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的融资贷款、房管局监控户放款办理手续。

十、纠纷处理与诉讼约定管辖

1、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当上述无法解决需付诸法律诉讼方式解决时,双方约定由东阳市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开发商): 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2017年

乙方(承包商):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2017年

8.车辆挂靠协议书 篇八

甲方:

电话(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号的车辆挂靠甲方,现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1、车辆挂靠经营期限:按国家规定止车辆报废期,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车辆保险

1、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20万元,及车损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为40万。

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或终止合同。

四、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保险费、运管费、车船使用费等。

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发生的费用。

3、车辆转户时所发生的转户费用。

五、协议期满

挂靠协议期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车辆申请报废,如乙方不申请报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甲方在车辆挂靠经营期间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视甲方违约。如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物损坏、被盗等,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处理。

七、免责条款

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抱歉不构成责任。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根据各种政策变化,经过协商达成新的经营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字:身份证号:

电话:

9.公司挂靠协议书 篇九

身份证号码:

被挂靠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挂靠乙方经营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愿共同恪守执行。

【分公司设立】

第一条 xx甲方以乙方名义于xx省市xx县xx区xx镇xx街xx路xx号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xxx,经营范围为xxxx。

【费用负担】

第二条 xx自分公司设立至分公司注销整个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政府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

【经理委派】

第三条 xx为便于甲方对外经营,由分公司经理由甲方指派xx为分公司经理,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经理负责对外经营,但不得与乙方利益有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资源或乙方已经投入开发市场,甲方不得接触或进驻等。

【管理费用】

第四条 xx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资源,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依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个委度管理费为xx元,第一季度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xx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费用xx元和保证金xx元,如无违反本协议,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无息退还;第二个季度管理费用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xx日前交纳。依次类推。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管理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在第二个季度开始前仍未交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自负盈亏】

第五条 xx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范围】

第六条 xx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应当依分公司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规、当地政令禁止或限制经营的行业或项目,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商誉保障】

第七条 xx甲方负有维护乙方商誉的义务,在经营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应当以乙方利益为重,及时采取措施和妥当之办法化解纷争,维护乙方商誉,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诚信保障】

第八条 xx甲方为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因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增加乙方负担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愿以xx作抵押担保,在分公司注消后并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前,无任何负担对第三方债务时,担保终止。但若甲方隐瞒或因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未及时主张的,在法律给予支持下,甲方仍应承担清偿或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xx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债权、债务清算、赔偿和法律责任。

【生效与终止】

第十条 xx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办理完毕抵押担保生效,本协议自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并无任何法律诉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诉讼、仲裁、执行等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xx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号抑或其他资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xx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代为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费用、双方诉争或第三方诉争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十三条 xx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避免诉争,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xx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年xx月xx日

乙方:

10.挂靠购买社保协议书 篇十

甲方:广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请求甲方以参保单位的名义挂靠购买社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4)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5)由于乙方并不属于甲方的员工,乙方在甲方购买社保期间,乙方所有的社会、法律、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如果乙方的言行对甲方的经济、声誉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责任和后果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在以甲方为参保单位期间,若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及退休条件时的前2个月,甲方为乙方办理停保手续,而推向社会化管理办理退休,并由乙方自行办理退休手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8)本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协议各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向除甲乙之外的第三方披露其中的任何信息。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若甲方因经营原因,随时可以办理停保,不需挂靠单位负任何责任,一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指模)及甲方为乙方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加指模)

****年**月**日

11.社保挂靠协议书 篇十一

一、甲方为乙方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购买保险,乙方须自行承担所有的保险费用(参保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保缴费基数按照乙方要求基数,并不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每年须补缴的社保费基数差额由乙方在下一个交费周期交齐,具体费用以当期缴费明细为准。

二、自____年____月开始缴费,如未按时缴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三、每月缴纳社保缴费金额:________。

四、服务费每月100元。

五、如乙方需要报销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需要提供社保要求的资料,并另付500服务费。

六、乙方在购买保险期间,需持社保卡去就医,本单位不负责医疗保险报销事宜。

七、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八、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九、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化,乙方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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