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第一中学年级组自主管理条例
1.东胜区第一中学年级组自主管理条例 篇一
东胜区第一中学教职工自主管理自我评价 暨优秀园丁奖评选方案(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教职工自主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东胜区第一中学教职工自主管理自我评价暨优秀园丁奖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我教育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职工自主管理的导向、规范、激励作用,以评促建,促进教职工自主管理、自我评价、自我完善、自主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评价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教职工要全面依据《评价方案》进行自我评价,力求全面,克服片面既能看到优点,又能发现不足,力求补齐偏差,规范自我,提升综合素质。
(二)客观性原则。
自我评价客观事实为基础依据,对照方案对自己进行客观的体察、分析和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克服主管认定,盲目评价。
(三)过程性原则。
自我评价要关注自身工作学习的过程,注重细节,及时整改,自我完善。
(四)发展性原则。
自我评价既要注重及时据实评价,又要以《评价方案》为导向,促进自我更新,自主发展。
三、评价方式
采用自评方式,结合量化考核成绩及评审组考核。
四、评价内容
由于当今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远远超过社会对其他职业,角色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教师必须在许多方面做出比其他职业人员要有更大的奉献。因此,教师素质的提高是基础和关键,是当务之急。为了更好地发挥激发教师自主管理的意识和效能,对教师从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出勤守岗、业务学习与能力提升、常规教学、教研教改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附:《教师自我评价量表》
五、评价激励
自我评价的成绩在学校评审组的考核下作为评选优秀园丁奖的主要依据,自我评价分值占百分之二十,量化考核分值占百分之六十,校领导打分占百分之二十(行政教辅人员、没有考试科目的教师按照量化考核成绩以及比例核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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