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2024-08-09

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精选13篇)

1.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一

建筑施工员考证的重要知识

1.施工员是最基层的技术和组织管理人员。

2.施工员的主要任务是:结合现场施工条件,把参与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科学地、有序地协调组织起来。

3.主要任务具体在以下几点;①施工准备工作:技术准备、现场准备、组织准备②施工任 务交流③施工中的具体指导和检查④做好施工日记⑤工程质量与验收⑥搞好工程档案

4.施工员职责、施工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总平面图常用比例1:500、1;1000、1:2000、1:5000

6.标高数值以M为单位,一般注至小数点后三位数(总平图中为两位数)

7.在建施图中德标高数字表示其完成面的数值。

8.绝对标高是指以我国黄海海平面作为零点而测定的高度尺寸

9.混泥土耐久性包括:抗渗性、抗炭化性、抗腐蚀性、耐磨性、抗冻性、碱骨料反应及风化性能

10.混泥土外加剂一般不超过水泥用量的5%

11.石灰的特点:①凝结硬化慢,强度低②耐久性差③吸湿性差④保水性与可塑性好⑤干燥收缩大

12.建筑石膏的特点:①凝结硬化快②孔隙率大、体积密度大、保温、吸声性能好③强度较低④具有一定的调温调湿性⑤凝结硬化时体积微膨胀⑥耐水性、抗渗性、抗冻性差⑦防火性好但耐火性差

13.石膏的应用有:室内抹灰及粉刷、制作石膏制品

14.强度:材料抵抗荷载作用下得变形保持原有形状不发生形变或抵抗破坏的能力

15.水泥的主要指标有;密度、强度等级、凝结时间的细度、体积安定性

16.密度是指水泥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影响密度的主要因素为熟料矿物组成和煅烧程度、水泥的贮存时间和条件,以及混合材料的品种和渗入量;水泥的强度是评定其质量的重要指标,规定的方法制成按40×40×160mm的试件,通用的水泥的标准稠度一般在23%-28%之间

17.细度是指水泥颗粒的粗细程度,它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强度、需水量和安定性有较大的影响,是鉴定水泥品质的主要项目之一

18.体积安定性不良的原因是由于其熟料矿物组成中含有过多的游离氧化钙和游离氧化镁,以及粉磨水泥时掺入的石膏超量所致

19.体积安定性检验有试饼法、雷氏法、沸煮法、压蒸法;煮沸的目的是为了加速游离氧化钙的水化

20.混泥土的性能包括两个部分:和易性、强度、变形性能、耐久性

21.混泥土的和易性指的是混泥土拌合物在拌和、运输、浇筑、振捣等过程中,不发生分层离析、泌水等现象,并获得质量均匀、成型密实混泥土的性能

22.流动性是指的混凝土拌合物在自重或外力作用下,能产生流动并均匀密实地填满模板的性能

23.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可采取坍落度、维勃稠度来测定

24.影响和易性的因素有水泥浆数量和水灰比的影响、时间和温度和的影响、组成材料性质的影响(水泥浆的稠度、骨料、砂率、外加剂)

混凝土的强度包括抗压强度、抗弯强度、强剪强度、与钢筋的粘结强度等

25.缓凝剂是指的是能延缓混凝土凝结时间,并对混凝土后期强度发展物不

利影响的外加剂;缓凝剂的主要适用于大体积的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炎热气候下施工的混凝土、大面积浇筑的混凝土、避免冷缝产生的混凝土,需较长时间停放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自流平免振混凝土、滑膜施工或拉模施工的混凝土及其他需要延缓凝结时间的混凝土。不使用于5℃以下施工的混凝土和有早强要求及蒸养要求的混凝土

26.房屋结构的可靠性有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结构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要保证所建造的结构安全使用,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满足各种预期的功能要求,且经济合理

27.民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确定

28.房屋结构的耐久性要求有哪些:①结构设计使用年限②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德环境类别

29.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是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它包括结构构件或其连接因强度超过而破坏,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而失去平衡,在反复荷载下构件或连接发生疲劳破坏等

30.在相同条件下,材料的强度高,则结构的承载力也高

31.房屋结构的耐久性是指的是结构在规定的工作环境中,在预期的使用年限内,在正常的维护条件下不需要进行大修就能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32.基本烈度是指的是本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烈度

33.地震设防烈度的口号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34.抗震结构的概念设计考虑的因素:1.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避开不利的场地。不利的场地一般指软弱土、易液化土、山嘴孤丘、陡坡河岸、采空区和

土质不均与的场地2.建筑物的形状力求简单、规则,平面上得质量中心和刚度中心尽可能可靠近,以避免地震时发生扭转和应力集中而形成薄弱部位3.选择技术先进又经济合理的抗震结构体系4保证结构的完整性5选择抗震性能比较好的建筑材料6非结构构件应与承重结构有可靠的连接以满足抗震要求

35.建筑传热的基本方式有传导、对流和辐射

36.绿色照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生产、工作、学习效率和生活质量,保护身心健康的照明

37.

2.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建筑工地民工。

1.2 方法

采取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安庆城区5家建筑工地作为现场。集中健康教育前,在各调查点随机抽取40人头共200人进行基线调查;集中教育2天后,在各调查点再随机抽取40人共200人调查。根据调查目的,自行设计调查问卷,现场发卷、答题、收卷,要求调查对象独自匿名填写。

1.3 调查内容

对调查对象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获取知识途径和易接受的防治传播方式进行调查。

1.4 集中健康教育干预方式

知识讲座、宣传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

2 结果

干预前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4份,回收率97%,干预后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9份,回收率99.5%。

2.1 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干预前共调查194名民工,其中:男性185人(95.4%),女性 9人(4.6%);年龄20-岁组20人(10.3%),30-岁组92人(47.4%),40-岁组拉82人(42.3%);已婚181人(93.3%),未婚13人(6.7%);高中及以上学历17人(8.8%),初中学历142人(73.2%),小学及以下学历35人(20.0%)。干预后共调查199名民工,其中:男性186人(93.5%),女性13人(6.5%);年龄20-岁组占7.5%,30-岁组占49.2%,40-岁组占49.2%;已婚188人(94.5%),未婚11人(5.5%);高中及以上学历20人(10.0%),初中学历140人(70.4%),小学及以下学历39人(20.6%)。干预前后被调查对象基本特征间(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分别为0.666,0.936,0.236,0.410;P值均大于0.05)。

2.2 干预前后被调查对象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情况比较

通过开展AIDS专题知识讲座、宣传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干预措施后,被调查对象干预前后AIDS相关知识调查除“目前艾滋病能治好吗?”、“打针输血会传播艾滋病吗?”两个问题问答止确率无统计学意义外,其它9个相关问题问答正确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2.3 被调查对象获得艾滋病相关知识途径和期望接受的宣传方式

调查发现:被调查对象获得艾滋病相关知识的途径主要是“听别人谈论”(47%)、“报刊杂志”(23%);通过这次集中健康教育于预,民工普遍认为这种方式花费时间短,获得知识信息量大,通过与专业人员面对面的沟通,获取的信息准确、可靠,45.7%的被调查者期望接受这种有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组织的“集中健康教育”方式,其次,23.6%的被调查者期望从电视中获取相关知识。见表2。

3 讨论

3.1 调查发现民工对“日前艾滋病能治好?”、“艾滋病会传染”、“打针输血能传染艾滋病”、“艾滋病孕妇会把艾滋病传染给胎儿”等知识知晓率较高,这与近几年来广泛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有关,但民工对日常生活、工作接触不会被传染艾滋病等知识知晓率较低,与徐永芳调查结果相似[3]。说明容易使艾滋病传播途径扩大化,促进人们产生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歧视艾滋病病人,不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4]。应加大艾滋病非传播途径知识宣传力度。

3.2 宣传教育与于预是控制艾滋病流行的主要策略[5]。通过于预民工对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有明显提高。建筑工地民工生活工作环境较差,与外界接触不多,通过媒体接受知识受限。调查发现集中宣传干预成为民工期望的主要宣传方式,鉴于民工的社会生活环境以及艾滋病相关防治知识的缺乏,集中宣传教育费时少、获取信息量大、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组织开展信任度高,不失为—种有效的宣传方式。

参考文献

[1]卫生部.2005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与防工作进展[M].北京:卫生部,2006.1.

[2]马骁.健康教育学[M].北京:人民卫生山版社,2004.52-57.

[3]徐永芳.南宁市建筑民工艾滋病知识、态度、行为调查[J].中国健康教育,2007,23(2):157-158.

[4]胡连鑫,陈燕燕.杭州市开发区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效果分析与评价[J].中国健康教育,2007,23(6):431-433.

3.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三

关键词: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设计要点

一、建筑结构设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结构设计是指建筑结构设计师和工程师将各种建筑结构要素进行不同的组合,用图纸绘制出能体现用户需求的过程。总体来说,建筑工程中的结构要素主要包括梁、柱、板、地基基础以及大样等内容,工程师运用建筑系统知识对它们进行组合构成各种不同的建筑结构从而形成建筑结构体系。建筑结构中的防震设计是指根据地震对建筑结构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负面效应,并对建筑结构破坏过程进行分析,在建筑结构设计时中加入不同的元素以减轻可能发生的实际问题。针对民用建筑,工程师进行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建筑结构的总体布局,而且要关注建筑结构的细节问题,尤其是关键部位的细节问题,从而达到抗震防震的作用。另外,工程师需要着重考虑建筑的受力结构体系、结构设计模型的选择和地基基础设计,从而达到建筑高层化的要求。

二、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一)不当材料的使用

目前,在建筑行业中,由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取材容易、耐久性、可塑造性以及整体性等优点,施工单位对其的应用越来越广。但是为了建筑物的整体美观,施工过程中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留下的伸缩缝隙较小,加上其本身特点中的抗裂性差,导致建筑物容易产生裂缝。一般而言,一旦建筑物产生裂缝,就会对其防水抗冻、防腐蚀能力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会很不利于建筑物的美观。为有效补救钢筋混凝土结构带来的负面效应,目前建筑行业中出现了膨胀加强带以及后浇带等方法。

(二)建筑结构的受力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初级阶段,工程师没有关注它的具体细节而是建筑结构的空间组成特点。建筑物的地基设计对建筑物结构的竖向以及水平稳定起决定性作用,由于现代建筑物都是由笨重的大型材料组合而成,而且建筑结构的的重力都是向下的,所以建筑物结构必须要将其自身质量转移到地面。工程师必须要掌握建筑结构体系中向下的作用力和地基承载能力的关系,从而对建筑物中核心的主心柱和主要承重墙的分布图进行绘制。对于不同层高的建筑物,横纵向结构体系设计原理大致相同,但是竖向结构设计却又很大的不同,这是因为较高的建筑物侧向力会产生更大的倾覆力矩和剪切变形,需要更大的承重柱、承重墙和井筒。

(三)建筑结构中的抗震设计

我国《建筑抗震实际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建筑结构的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其上方部位的砌体抗震墙和底部设置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当相互之间对齐或者基本上对”。但是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没有遵循这一要求,一些设计师为创造更大的底层空间,减少了砌体抗震墙的面积,这样会导致上部的抗震墙和地底下的抗震墙或建筑框架难以对齐,最终使得总体建筑结构内部无法起到规则化传力的作用。相关部门对这些现象都应该加以严格控制,另外建筑物的总高度也应该收到严格的控制。

(四)建筑结构中的地基设计

作为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较重要的环节,地基设计不仅会影响到建筑结构的后期设计而且是整个建筑工程造价占据比例最大的部分。所以,在地基设计阶段如果出现问题就会造成较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建筑的地基应该选择质量好、承载能力强、并能够均匀沉降的基础。如果建筑物过高,可以设计地下室来减小地基的沉降量,这样不仅能帮助承受地面压力而且能够保持地上建筑物结构的稳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进行地基设计的时候要深入的学习建筑物所在地方的相关地基设计规范,避免由于不规范设计影响到项目的后期工作。另外,地基的位置选取很重要,建筑物应该建在平坦广阔、地质密实、远离河岸的地方,应该避开曾发生过断层、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段。

三、建筑结构设计的要求

(一)合理利用竖向空间

目前由于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高层建筑在民用建筑中得以应该应用,民用高层不同于其他的高层建筑,其要充分考虑到业主对建筑功能性的需求。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户型的南向采光问题、卫生防疫性能问题、共享空中庭院问题等,众多需要考虑的功能性要求,使设计人员开始在民用高层建筑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所以目前出现了结构连体、大底盘多塔及错层等多种复杂的结构形式,随着结构的日益复杂,需要设计师不断的更新自己的设计理念,设计是进行技术性的创新,同时还要更好的实现对结构设计软件的利用。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所设计出来的高层民用建筑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建筑材料

经济的增长带来物价的上升,建筑工程中土地、建材都不可避免的受到波及。要想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设计师就要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掌握的资源从宏观上对建筑整体结构系统进行把控,在工程前期对比分析各类结构部件、审核计算结果,从而达到结构体系的整体性能最优。建筑结构的设计要保证建筑物安全适用、有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新型技术和材料,并确保设计方案的价格最低、经济效益最好。

(三)更高的抗震设计要求

现代化的建筑工程都会增加抗震功能。建筑结构设计时,工程师不仅要分析建筑物在正常使用时的竖向荷载和风力荷载,还要建筑物具有防震抗震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商业价值。地震效应和建筑物的重量成正比,减轻房屋的重量能有效提高建筑结构抗震的能力,因此,结构设计人员应该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在设计工作中尽量合理布局,使用新型复合材料,减轻建筑物的重量,从而有效提高建筑的抗震能力。

四、建筑结构设计要点优化

(一)选择科学的结构方案

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必须有一个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结构形式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具备受力方向和大小明确、传递时简捷等特点。同一结构单元应该用一套结构体系,地震区应该遵守平面和竖向的结构规则。施工单位必须明确工程的设计要点,综合分析材料质量、地理环境、施工条件等情况,并和各供应商协商,在多种结构选型方案中选用最优方案。

(二)选择合适的结构计算简图

结构计算是依据计算简图进行的,如果选用了不合适的计算简图,会导致结构计算错误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选用合适的计算简图是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实际的建筑物结构中不存在纯粹的刚结点和铰结点,但计算简图的误差与实际结构的误差应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还必须要有对应构造措施的保证。

(三)有效分析计算结果

目前,计算机技术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结构设计中也不例外。但是针对建筑结构设计的软件多种多样,也就导致了计算结果也五花八门这是,建筑工程师就应该对这些软件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进行全面的了解。设计师对于软件中出现的人工输入或程序本身错误所导致的误差应该进行科学的分析,认真校对,最终做出判断,选择有效的计算结果。

(四)结构设计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建筑結构设计中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要注意建筑材料的延展性、注意建筑设施中薄弱的地方、分析钢筋的执行段锚固长度而且要考虑到温度对各种材料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黄景勇.城市公共建筑外立面改造建筑风格研究[D].南昌大学,2012.

[2]任玉兰,寇贤庆.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要点分析[J].华章,2012(22):333.

[3]郭晓霞.关于建筑结构设计成本优化的研究[J].门窗,2013(06):213-214.

4.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四

课程名称

号1 Linux系统管理

与shell编程 课程内容概述 Linux系统安装,vi编辑器的使用,Linux系统管理命令如:mkdir,mv,cp,ls,tar,man,vichmod等命令;Linux用户管理,Linux网络配置;Linux软件包管理;shell编程嵌入式Linux系统下C语言强化

训练

Linux系统调用3 与高级编程Linux网络编程 C语言基本语法与程序设计;C语言数组的高级使用,C语言函数的高级使用;C语言结构 体的高级使用;C语言文件操作等。文件及目录、标准I/O、进程及进程间同步和通信的机制(信号量、管道、命名管道、共享内存)、信号的使用、Linux多线程编程。Linux系统环境下如何进行网络应用开发,包括:网络基础、套接字、TCP编程、UDP编程

无需昂贵的服务器或台式电脑。只要将嵌入式网站系统接入实训项目1:嵌入通过嵌入式设备构建网站平台。便可以提供稳定的网站服务。适合中小型企业及个人用户建立式Web服务器 并设置网站相关功能及样式,嵌入式Linux系统平台下C++语

言强化训练

Linux系统平台7 下QT程序设计

Qt嵌入式系统应8 用开发 C++语言基本控制语句,C++语言类与对象,C++语言特点:数据封装,C++语言特点:继承语言特点:多态。Linux系统下Qt程序开发环境如何搭建;Qt程序中的信号与槽;Qt程序常用组件,布局,库,多线程,网络编程以及相应工具的使用。嵌入式GUI编程包括QtEmbedded安装以及相关配置,Qte库的移植,Qt程序的移植;嵌入库开发包括嵌入式SQLite数据库的使用以及移植等。

网络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满足企业对员工信息的交流以实训项目2:企业之间随时与企业保持良好的通讯功能,设计企业网信息通讯系统,该系统采用C/S模式开9 网信息通讯系统 户端可以是pc机,手机,或者移动手持设备,可以随时随地与企业进行信息交流,文件传

且能与本公司员工进行及时的信息交流,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嵌入式Bootloader原理及作用、嵌入式Linux系统内核配置与ARM体系结构与嵌入式Linux系统构建过程、Linux系统构建 嵌入式根文件系统构建、如建嵌入式Linux系统开发环境原理 11 Linux内核与驱

动程序 Linux内核讲解,Linux内核模块概述,内核组成部分,字符设备驱动,块设备驱动,网络动,音频设备驱动,LCD液晶显示器驱动,PCI设备驱动等。

在消费电子领域,移动存储设备、移动播放设备已经悄然走进人们的生活,为满足个人消实训项目3:移动12 研发移动pmp播放系统,该系统功能包括,电子书籍,移动相框,移动播放器,移动影音PMP播放系统 远程媒体播放,异地存储等功能。

5.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22 篇五

(一)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2、监理文件

3、施工文件

4、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二)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

1、各主要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文件(1)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建设单位还应当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2)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归档

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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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列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列人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件,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1)验收组织 1)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3)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4)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2)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

(1)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2)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3)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4)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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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2)验收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验收要求 1)项目档案验收会议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2)档案质量的评价

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3)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的主要内容 4)档案验收结果

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个月前完成。(09真)A、1 B、2 C、3 D、4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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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税法(0分;1分;1分)

(一)熟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特殊情况下延期纳税的权利和收取完税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的义务。包括依法纳税义务、出境清税义务和纳税人报告义务。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不按时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滞纳金。(10真)A、万分之五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三 D、千分之三 【参考答案】A

(二)了解税务管理的制度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管程序中的基础性环节,主要包括三项制度,分别是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和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注意纳税人必须持证办理的事项。

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等。

二十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3分;2分;4分)

(一)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民事责任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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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两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其区别主要体现:

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适用侵权责任特殊构成要件和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其中,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为有: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③建筑物及地上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例: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10真)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害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参考答案】A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

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例1:下列法律责任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11真)A、警告 B、罚款 C、支付违约金 D、没收财产 【参考答案】C 例2:民事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11真)A、赔偿损失 B、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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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定金制裁 D、精神损害赔偿 E、赔礼道歉 【参考答案】ABC

(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和行政处罚程序

1、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 行政处罚

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而言,行政处罚是更为常见的行政责任承担形式。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例: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10真)(注:此题超纲)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参考答案】B

结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种具体行政处罚种类,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处分也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行政处分。即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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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例: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09真)A、没收财产 B、罚金 C、撤职 D、责令停产停业 【参考答案】D

2、行政处罚程序(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一般规则

1)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程序种类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普遍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于除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责令停止执业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2)、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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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三)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

1、刑罚种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注意:最轻的主刑是管制。拘役与管制的区别。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注意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2、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的构成

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例: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整栋建筑倒塌,12名工人被砸死。该行为涉嫌触犯()。(09真)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D、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C

6.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六

1、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职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

4、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5、宪法是每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宪法>f法律>行政法规

6、与工程建设活动最密切相关的人身自由权利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8、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9、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内容任何一方发生变化都成为法律关系的变更。

10、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

理和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任,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不允许转让代理权,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紧急情况。

11、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债因以下事实而消灭: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

12、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

1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1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15、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特殊诉讼时效,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6、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8、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19、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20、属于无效合同的,对合同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职称;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1、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2、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权限和义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3、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子啊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少于三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应力,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 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洗衣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没有富有联合体合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该成本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成本。

27、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9、以下情况被作为废标处理: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那一个有效,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啊的除外;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30、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子啊对实质上相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

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表明排列顺序。

32、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定力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定力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4、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以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货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35、对于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

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36、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37、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入。自投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额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9、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工作。4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4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3、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只是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44、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4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7、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

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8、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49、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0、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俊东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5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2、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53、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极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极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5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55、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56、施工到哪玩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扇子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金牛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7、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简爱你是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8、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范围及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个子对应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9、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定,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0、政府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博阿获赠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61、《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6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3、销售者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

64、监督机构:建设项目规划审

查机关,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

65、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影帝昂填报环境英雌那个登记表。

6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子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67、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8、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69、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70、合同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71、合同生效要件: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72、无效合同的原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7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人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75、不安抗辩权行驶条件: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76、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待遇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77、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78、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79、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有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

80、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下列单位不能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的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81、定金的定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的额的20%。

82、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83、民事诉讼特征: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84、调解形式:民间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85、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86、一般认为证明过程由举证,质证,认证组成。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认为案件事实的依据。87、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理制度,两审终审制度。88、采取讼前保全须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由厉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89、对裁决不服,提出上诉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天。

90、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没有仲裁协议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

91、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法定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92、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3名仲裁员做出仲裁裁决,当仲裁庭成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在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7.针对绿色建筑设计的相关研究 篇七

1 绿色建筑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

1.1 气候条件

绿色建筑考虑气候条件, 需要根据气候的特点, 设计出低耗能的建筑。在目前很多的绿色建筑中, 都体现了这点。例如由于浙江夏季高温、潮湿、多雨, 冬季阴冷的气候特点, 在浙江的建筑设计中, 会根据气候特点, 在建筑中采取相应的措施, 蒸发冷却措施、增强通风措施等, 减少气候对建筑的毁损, 同时还能够利用气候特征进行绿色设计[1]。

1.2 材料节能环保

绿色建筑能够与环境相协调, 是一种可调节的设计系统。在对绿色建筑进行材料选择时, 环保节能性要求较高。一方面对建筑的外层材料和结构, 要能够进行能源的转化, 防止能源的浪费, 同时外层的材料选择还有调节气候的功能, 以此缓解气候变动, 使室内气候能够稳定。其次对于油漆、胶水、地板等的材料选择, 在性能良好的基础上, 要避免毒性物质的存留。

1.3 尽量选择可再生能源

在绿色建筑设计中, 将空调冷凝热作为生活热水的辅助能源, 利用太阳能和热能产生的热水作为生活日常中的热水等一系列设计都表明在绿色建筑物的材料选择上, 都选择一些能够循环利用, 能够再生的资源。同时绿色建筑的外部形式也要重视能源的收集和再利用, 建筑的外表层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将建筑外部与内部有机融合, 不再成为互不关联的两个空间, 实现能源的充分利用。

1.4 要有确切的绿色设计目标

绿色建筑理念的提出, 需要落实到真正的建筑当中去, 因此在实际中, 绿色建筑设计有具体明确的设计目标。首先要针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适当的绿色安排设计, 有一定的个性化设计, 这种设计不仅仅是体现在节水、节能、控制空气污染上面。其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对绿色建筑设计的一些构想进行事先的模拟, 模拟成功后再进行实际运用, 避免浪费和污染。

2 绿色建筑设计的重要性

2.1 绿色建筑设计是支持国家环保理念的体现

随着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 我国提出了环境保护政策, 力求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 改善环境污染现状, 提高人们生活环境质量水平, 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建筑设计理念的提出, 符合环保政策的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设计过程中, 将绿色环保观念融入其中, 进行环保建设、节能建设。这种观念使国家政策有了企业支持, 使环保工作更容易开展。同时也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2.2 绿色建筑设计能够避免过多的能源消耗

绿色建筑在设计过程中重点考虑的是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 从建筑本身出发降低能源消耗, 融入绿色环保理念。这种绿色理念会对设计的具体问题产生影响, 避免盲目选择材料的现象发生, 同时会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选择, 以能源消耗最低为目标。例如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 例如门窗、屋顶、墙体都会选择最环保的材料, 进而实现降低能源消耗, 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2]。

2.3 对人们的生活健康产生积极影响

绿色建筑在设计过程中会充分考虑人们的需求, 设计较人性化, 尤其是对人们的健康方面予以更多的重视。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 也使得建筑师将建筑重点向健康方向转变, 在建筑过程中, 会运用健康的建筑材料为人们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通过一些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 优化建筑结构, 使建筑环境更加的符合健康需求, 绿色需求, 环保需求。

2.4 符合市场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企业越来越容易受到市场导向的影响。在当今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以及加强环境保护的情况下, 市场上对于绿色产品的需求逐渐增强, 这一理念也影响到建筑企业, 绿色建筑设计应运而生。绿色建筑设计是顺应市场发展的必然产物, 是满足市场需求的重要行为。

3 绿色建筑设计环节应该重视的三个问题

3.1 整体性

其设计理念要求我们将重点放在建筑设计的“绿色”上,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掉建筑设计的其他环节, 应当重视建筑设计的整体性。建筑整体对绿色建筑的性能和成本产生影响, 因此在绿色建筑设计中, 要结合建筑所在地的地理环境, 气候特征, 风俗等, 不能盲目照搬其他好的绿色建筑设计, 也不能只注重某一方面而忽略了整体效果。在设计中, 只有树立整体意识, 才能够有全局意识, 将绿色理念恰到好处的融入到建筑设计中[3]。

3.2 避免垃圾污染

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 总是习惯将垃圾直接倾倒到大自然中, 不进行任何环保处理, 产生的垃圾污染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重要的消极影响。在进行绿色建筑过程中, 防止垃圾污染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 在建筑过程中, 会出现很多的垃圾, 包括原料、木材等, 这些不经过处理都极易形成垃圾污染。因此绿色建筑要进行垃圾处理举措, 将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垃圾处理, 同时要设立中央吸尘系统, 减少粉尘等小颗粒物的污染。

3.3 设计观念要灵活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建筑师有灵活的头脑, 对突发的状况能够灵活掌握。在绿色建筑设计中, 要灵活运用当地的特点, 要灵活进行建筑材料的选择, 要灵活应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不能思维固化, 将一种设计概念运用到多个不同特点的建筑设计中, 要根据实际情况, 同时避免照搬其他的建筑设计[4]。

4 结束语

绿色建筑设计符合时代的发展需求, 符合市场的发展需要, 是一种极具环保价值的理念体系。绿色建筑设计要考虑相关因素, 注意在绿色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才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 实现企业效益, 满足人们要求。

参考文献

[1]刘煜.面向建筑师建立绿色建筑设计决策支持工具的思考[J].南方建筑, 2010 (05) :14-16.

[2]叶大华.北京绿色建筑指标体系及规划实施途径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 2012 (02) :4-9.

[3]张雷, 姜立, 叶敏青, 于贵有.绿色建筑预评估系统相关技术的计算机实现[A].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C].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5.

[4]王梦林.新国标下绿色建筑设计软件工具的设计与研发思路[A].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论文集——S02绿色建筑智能化与数字技术[C].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 2014∶9.

[5]宋晔皓, 林波荣, 姜涌.绿色与建筑[J].时代建筑, 2008 (02) :6-11.

8.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八

【关键词】限流型断路器;多级多孔插座;辐照交联电缆;电容分补偿

1.限流型断路器的应用

在配电室中越来越多使用大容量的变压器,为了保证配出线的动热稳定性,对配出线截面规格有一定要求。例如2000kVA的Uk=6%变压器支路出线规格最小要35mm2 YJV型电缆才能满足热稳定性要求。但是,很多小电流长配出线回路如果都使用35mm2电缆,造成浪费。熔断器保护的回路可以不用校验热稳定性,但配电柜使用熔断器,不利于自动化操作,维护更换熔断器困难。为解决这一矛盾,可选用限流型断路器(作用同熔断器),来保护这样的细配出线回路。限流型断路器可在极短时间内切断短路电流,在短路电流出现最大值(t=0.01s)前动作,避免出现短路电流的最大值。

2.多孔多级插座的应用

现代建筑中,随着电器数量的增加,插座数量开始不够用,在此情况下,多数用户使用插线排来扩展插座数目。插线排的质量参差不齐,无名小厂制作的线径不够,插排的插孔本身容易落灰尘,有安全隐患。可在新建项目的设计中,插座偏多布置,并使用多孔插座,如现在开始流行的二二三7孔插座(86盒),9孔,甚至二二三三10孔插座(86盒)。减少未来用户使用插排的数量,方便用户使用同时,也减少安全隐患。

3.辐照型交联电缆电线与化学交联电缆电线的区别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高,规范已经要求在高层建筑使用低烟无卤素电缆和电线。例如:WDZ-YJ(F)E、WDZ-BYJ(F),以上两种均为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电线,(F)为辐照型标识。还有的无卤素电缆电线型号是WDZ-YJY,BYJ,这两种为温水交联或化学交联聚乙烯绝缘。辐照交联和化学交联的区别是,辐照交联有更高的耐热温度,一般可达到125℃或135℃,所以有更高的持续载流量,但价格稍贵,制造成本高。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电线,耐热温度一般为90cC,持续载流量不如辐照型的高。WDZ-YJY载流量和YJV持平,但BYJ(90℃)电线要比700C的BV电线的载流量高。建议干线电缆使用辐照交联型电缆,大线径铜缆的单位面积的载流量小(因为肌肤效应和散热不利),辐照型电缆可一定程度弥补这点不足,增加回路的抗过载能力。

对于屋内的照明和插座回路,使用温水交联或化学交联型电线BYJ,替代70℃的BV电线,有更高的载流量,环保无卤素、火灾时少毒烟,也降低造价(和辐照电线相比)。考虑到很多室内配线的管材不是金属管,而是塑料管,耐热温度就100℃,WDZ-BYJ(F)的耐高温、高载流量的性能发挥不出。

4.新型JDG管、PP管的应用

对于电气配线的保护管,很多设计图都标识sc钢管,不太经济。现在新建筑,钢管要求是热镀锌的钢管(镀层可达40-50μm),冷镀锌钢管耐腐蚀性差不使用。地下室配线管,要对抗潮湿的环境,建议使用热镀锌SC管。地面二层以上的可使用JDG紧套型钢管,施工方便,不需套丝扣;成本低,SC管壁厚一般2.3mm以上,JDG管壁1.0或1.2mm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对于敷设塑料管,通常是使用PVC管,但PVC管(聚氯乙烯管)含卤素,不环保,火灾时会产生毒烟。一些暗敷设的塑料管,可尝试使用阻燃PP管(聚丙烯管),聚丙烯管无卤素,耐高温150c℃,但不耐紫外线。PP管也分很多种,使用含较多玻璃纤维的硬管较合适。

5.进户配电箱和配电盒的选用

住宅的进户配电箱多是表面透明塑壳铁箱,但商业建筑内的每户配电箱是使用铁制面板还是塑壳面板配电箱,视情况而定。一般商业建筑的走廊和一些人流出入频繁的区域,使用带锁的铁制面板配电箱较合适,对于独立写字间的屋子,使用透明塑壳较好,便于观察和维护。现在有的建筑墙面只有200mm厚,对于在这样的墙上安装配电箱,塑壳面板的配电箱(l00mm深)一般没什么问题,但铁质面板的配电箱一般较深( 150-180mm),需要加厚墙体。

6.电容混合补尝的应用,以及未来用电的功率因数趋势

配电室的低压电容补偿柜,现在开始使用三相共补偿和三相分补偿柜组成混合补偿电容柜。有人认为补偿电容容量设置大一些好,未来的用电量趋势是增加的。但无功功率不一定按比例增加,电容柜是补偿感性无功功率的,空调和电冰箱为节能使用变频器控制电机,经过变频器后,电感性负载变为容性了;日光灯以前多用电感镇流器,现在使用电子镇流器灯、LED灯都是容性;计算机等电子产品使用的开关电源同样是电容性负载。未来的趋势是电容性负荷增加,电感性负荷相对减少了。

7.高次谐波的处理

由于非线性用电设备的使用,产生了大量高次谐波。3次谐波电流会在中性线(工作零线N)上叠加加强,而不是相互抵消,严重时会使中性线电流过载。目前有在配电室配电柜加装滤波器来消减谐波的,这种消减对于变压器和电容柜的保护较好,但同时滤波器成本高,还消耗一定的电能,有的只是对特定次数谐波有效。不同环境产生的高次谐波次数也不尽相同,有是3次谐波过多,有的是5次7次甚至更高次谐波多。建议先放大支干线电缆线径,各主分支回路工作零线N都和相线等截面,避免了工作零线N因3次谐波电流而过载,同时降低了线路电阻也降低了负载端的谐波电压,还为以后用电量的扩大预留线路余量。必要时可先在配电室预留专门的滤波配电柜,待确定谐波的次数和值超出允许值后,再安装对应的有源或无源滤波器。

8.电缆两端的D-C特性断路器保护组合

一根电缆的前级断路器额定电流要大于等于电缆的后级断路器,否则会穿越跳闸。但是如果单纯为了切断动作的选择性,把一根电缆的下级断路器(靠近负载端,一般为现场配电箱的总开关)设置定格电流明显小于上一级断路器(靠近电源端),会使电缆的载流量受到人为的限制。要是电缆前后两端的断路器完全一样,又没了选择性。有人使用隔离开关(无短路和过载保护)作为现场配电箱处的总开关和上级断路器配合来保证选择性,但恢复供电不方便,需要去闭合电缆的前级断路器,不太安全。以上面的例子,建议此电缆的上级使用D特性断路器,下级断路器使用相同电流定格的C特性断路器,就拥有了短路时的部分选择性,同时不限制电缆载流量的发挥,因为相同电流定格的C和D特性断路器的长延时脱扣特性相同的,避免电缆线径浪费。

9.为未来电动车的充电桩预留回路和电量

对于有地下停车库的建筑,电气设计时应考虑变压器留有一定余量,为以后充电桩的安装和电动车的使用预留回路。

【参考文献】

[1]电气工程师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9.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九

200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科目的考试共有试题80道,均为客观题;其中,单选60题,每题1分,多选20题,每题2分,卷面满分100分。

二、建造师俱乐部题库的对比

1.在此次考试中出现的试题中,中国建造师俱乐部题库与考试真题的覆盖比例为80%,其中,原题相同方式比例为24%,知识点相同方式为56%。

原题相同方式中包括单选题12道,多选题6道(分别为:第1、2、3、5、9、11、16、17、20、21、31、35、69、71、73、75、77、78题);

知识点相同方式中包括单选题36道,多选题10道(分别为第4、6、7、8、12、13、15、18、19、22、23、24、25、26、27、28、29、30、32、33、34、36、39、41、42、43、45、46、47、48、50、53、55、57、58、59、61、62、63、64、65、70、72、74、76、79题)。

2.在此次考试的试题中,中国建造师俱乐部题库中没有覆盖的比例为20%,其中,单选为12道,多选为4道(分别为第10、14、37、38、40、44、49、51、52、54、56、60、66、67、68、80题)。

三、与考试大纲要求的对比

在此次考试出现的试题中,大纲要求掌握的比例为84%(其中,单选题48道,多选题18道);熟悉的比例为10%(其中,单选题6道,多选题2道),了解的比例为6%(单选题6道)。

四、真题的章节分布情况

1.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所占分值比例为73%,其中单选题43道,多选题15道;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部分中,考题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2z201010中,所占比例为4%,其中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

2z201020中,所占比例为4%,其中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

2z20103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z201040中,所占比例为5%,其中单选题3道,多选题1道;

2z201050中,所占比例为3%,其中单选题1道,多选题1道;

2z201060中,所占比例为1%,其中单选题1道,无多选题;

2z201070中,所占比例为5%,其中单选题1道,多选题2道;

2z201080中,所占比例为5%,其中单选题3道,多选题1道;

2z201090中,所占比例为7%,其中单选题3道,多选题2道;

2z201100中,所占比例为13%,其中单选题7道,多选题3道;

2z20111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z201120中,所占比例为9%,其中单选题5道,多选题2道;

2z20113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z201140中,所占比例为3%,其中单选题3道,无多选题;

2z201150中,所占比例为1%,其中单选题1道,无多选题;

2z201160中,所占比例为3%,其中单选题1道,多选题1道;

2z20117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z20118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2z202000合同法律基本制度所占分值比例为27%,其中单选题17道,多选题5道;

合同法律基本制度部分中,考题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2z202010中,所占比例为9%,其中单选题3道,多选题3道;

2z202020中,所占比例为6%,其中单选题6道,无多选题;

2z202030中,所占比例为2%,其中单选题2道,无多选题;

2z202040中,所占比例为4%,其中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

2z202050中,所占比例为4%,其中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

10.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十

1.下列选项中( )不是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a.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b.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c.投标人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d.投标人以高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2.根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是( )。

a.联合投标 b.共同投标

c.合作投标 d.协作投标

3.在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中,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属于( )。

a.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c.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4.下列选项中( )不是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表现。

a.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b.投标时递交虚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

c.以行贿方式谋取中标

d.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标,中标后提供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虽然也是《招标投标法》所禁止的行为,但不属于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范围,这种行为没有骗的概念

5.在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中,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属于( )。

a.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c.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6.下列选项中( )不是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a.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b.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c.投标人以高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d.投标者之间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7.下列选项中( )不是关于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a.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b.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c.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d.投标人以高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8.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类的是( )。

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c.工程勘察专项资质 d.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9.关于联合体各方在中标后承担的连带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退还

b.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c.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中标的联合体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下列关于连带责任的叙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

a.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

b.负有连带责任债务人可以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履行债务

c.连带债务人中一个或者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义务即行解除

d.对连带债务人内部关系而言,根据其内部约定,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当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11.关于共同投标协议,说法错误的是( )。

a.共同投标协议属于合同关系

b.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详细、明确,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c.共同协议不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d.联合体内部各方通过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在中标后要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

a.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就中标项目各自独立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d.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各自独立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13.下列选项中( )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体各方资格的规定。

a.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b.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程设计资质分类的是( )。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c.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d.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15.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 )三个序列。

a.施工总承包 b.专业承包

c.专业分包 d.劳务分包 e.劳务承包

16.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中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 )。

a.特级 b.一级

c.二级 d.三级 e.四级

17.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是( )

a.中标无效

b.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c.吊销营业执照

d.重新招标

11.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相关问题的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给排水设计;生活水池;室内消火栓;阀门设置;水池的卫生防护

引言

建筑给排水工程是建筑设备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用户的日常生活。在实际工程中,除了设备、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控制等因素之外,影响给排水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就是给排水工程设计。本文对设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1生活水箱(池)设置

在建筑给排水工程中,生活水池是极其重要的部位。为保证生活用水的水质,大多数工程中已将生活水箱的材料由混凝土结构换成了食品级不锈钢钢板。但在混凝土水池中常设的水池吸水井在不锈钢水箱中往往被忽略,影响了不锈钢水池容积的充分利用。在生活水箱中,由于水泵吸水管设置的原因造成了部分无效容积,即在水泵正常工作时此部分的水是无法被利用的,见图1(a)。这是因为在生活水箱处于低水位时,水泵吸水口产生旋流作用,水面上的空气经旋涡漏斗被吸入水泵,对水泵造成损害而导致其无法正常工作。因此,水泵吸水喇叭口或吸水底阀应有最小淹没深度,通常取值为500~1000mm。GB50015–20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规定,吸水喇叭口低于水池最低水位,不宜小于0.5m,吸水喇叭口至池底的净距,不应小于0.8倍的吸水管管径且不应小于0.lm。生活水箱由于未设集水井而产生的无效水容积,造成水不能被水泵吸上而长期滞留在池底,因而对生活用水的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当生活水箱设置了集水井且深度足够时,见图1(b),水箱本体部分就可以不考虑此无效水容积。

如某中等小区的地下室设生活水池,占地面积50m²,若不设集水井,则其无效水容积为50m²×0.6m=30m²:不锈钢箱造价按1500元/m²计算,则由于未设吸水井而造无效容积浪费1500×30=45000(元)。可见,设置吸水井对于节约投资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如果客观条件不允许设置吸水井,也可以在吸水喇叭口上装防止旋流器,见图1(c);或在吸水喇叭口上增设水平防涡板。防涡板直径为喇叭口缘直径的2倍,其无效水深可减至300mm。对比图1中的生活水池无效水容积大小,显然V1>V2>V3。因此,在实际工程中设置吸水井比设置防止漩流器更为有效和经济。

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

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由两部分组成,即水带长度及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具体按(1)式计算:

式中:R―消火栓的保护半径,m;

K―水带折减系数,宜依据水带转弯曲折情况取值,一般为0.8~0.9;

Ld-―水带长度,一般取25m:

L1―水枪充实水柱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水枪倾角按450计时,L1=o,71Sk,S1,为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

按(l)式计算出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后,某些设计人员就简单地以此保护半径画2个圆圈认为相互重叠处就有2股充实水柱到达,并认为能够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实际上,在工程实际中如此布置消火栓,常常会出现某些房间无法有2股充实水柱到达的情况。例如,某办公楼在A、B两点均布置了消火栓(见图2)。以A、B两点圆心,30m的保护半径(水带长度为25m×0.9=22.5m,充实水柱为11.4m)为半径画圆,C点所在的房间己在两支水枪的保护半径内,认为已经满足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的要求。而实际上B点距C点的直线距离已超过22.5m(25m的水带折减后的长度)。因此,C点的房间内不可能有2股充实水柱到达,不满足消防要求。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是将充实水柱和水带均认为是可以转弯的。所以,在消火栓的平面布置中,除了应根据建筑平面情况,按水带的实际行走路线进行布置之外,还应按充实水柱长度和水带拆开长度进行复核,消火栓系统设计作为居住小区设计的重要一环,也要相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3消防水箱水位的自动控制

在大部分地区,设在屋顶的水箱基本上是消防水箱。对于多层建筑的消防水箱,市政水压能满足进水要求的多采用遥控浮球阀控制水箱进水;在市政水压不足或高层建筑中,通常的做法是将消防水箱与生活供水系统联用,在生活变频加压供给水设备的立管末端引出消防水箱进水管来供给。在某些工程设计中,由生活变频机组供消防水箱的进水方式也错误地采用遥控浮球阀来控制,导致遥控浮球阀因受变频泵频繁地启动、停泵的冲击而损坏,遥控浮球阀损坏后又导致无人用水时变频泵也处于工作状态,造成电能及水资源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在每个水箱的进水管上设置电动阀和水位传感器,通过水位监控实现消防水箱水位的自动控制。

4水箱止回阀的设置

止回阀是建筑给排水工程中使用范围较广的一类水力控制阀,其主要功能是起单向流的作用。选择止回阀时,尤其要注意各种止回阀对安装方式的要求。立式止回阀不得安装在水平管路上,卧式升降式止回阀、阻尼缓闭式止回阀及多功能阀只能安装在水平管上,其他止回阀均可安装在水平管上或水流自下而上的立管上。

水流方向自上而下的立管不应安装止回阀,因其阀瓣不能自行关闭,起不到止回作用。尤其是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中,为防止火灾发生消防水泵启动时水流进入消防水箱而导致消防水量损失和水压不足,一般应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止回阀。在有些设计图纸中,错误地将止回阀设在消防水箱出水管的垂直管段上,导致止回阀不能关闭,影响了火灾的扑救。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对止回阀工作原理缺乏了解而造成的。止回阀的阀瓣或阀芯在水流停止流动时,应能在重力或弹簧力的作用下自行关闭,即重力或弹簧力的作用方向与阀瓣或阀芯的关闭方向应一致,才能使阀瓣或阀芯关闭。因此,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应设置在水平干管上,以保证止回阀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此外,高位水箱出水管上的止回阀是依靠水箱静压开启的,一般静压只有几十千帕,故选用的止回阀一定要有开启压力小、关闭快等特点。

旋启式止回阀是最适宜的选择。

5生活饮用水池的卫生防护措施

生活饮用水池(箱)作为供水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其卫生防护措施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生活饮用水箱的本体构造要求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盖,以防地下水内渗而污染箱内饮用水。但工程中却存在着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例如水箱的入孔、通气管、溢流管等,应有防止昆虫爬入水池(箱)的措施,入孔盖与盖底应吻合紧密,并使用富有弹性的无毒发泡材料嵌在接缝处:通气管、溢水管上应设铜丝网网罩或其他耐腐材料制作的网罩;溢水管排水方式宜采取二次排水方式,即水先流至地面水沟,再经过水沟流入集水井内,通过空气隔断的方式防止污秽气体经溢流管返回水池而污染饮用水。水池内壁及池内管道、金属附件应采用对水质无污染的材料。生活饮用水池(箱)的清洁和维修也要考虑,清洁周期 一般一年不少于两次,对于商场、办公楼设置的周期可长点,对于医院、住宅、饭店、学校 、宾馆设置的周期可短点。贮水池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清洁和消毒,初次水应放空。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施工图中,应着重说明防止水箱水被污染的措施。

6结束语

12.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十二

消防设计是建筑设计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整个消防设计中,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无疑是重中之重。为此, 必须对该环节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 应对以下几点问题加以注意:其一, 应当充分认识到电气消防设计并非是一个可以独立完成的专业, 在具体设计过程中, 需要各个专业之间的紧密配合, 如暖通专业需要提供排烟阀和防火阀的位置及其工作原理;给排水专业需要提供喷淋系统及消防系统的额定容量;建筑专业需要提供相应的管道井及设备间等等, 若是各专业之间配合得不到位, 势必会给建筑电气消防设备埋下安全隐患;其二, 在进行建筑电气消防设计的过程中, 必须合理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按照我国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一类建筑应按以及负荷要求进行供电、二类建筑则应按照二级负荷要求进行供电、高度超过50m的厂房应按一级负荷进行供电、堆场以及储罐应当按照二级负荷进行供电。除此之外的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均统一采用三级负荷用电;其三, 按照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建筑发生火灾后, 应当能够立即切断相关部分的非消防电源, 这就要求在进行电气消防设计过程中, 配电回路必须满足这一要求, 同时, 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 配电回路应不跨越防火分区, 所带的配电箱应在一个分区内设置多个回路, 以确保火灾发生切断电源时, 不会引起大范围停电, 造成现象人群混乱, 而且这样的设计还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其四, 在进行消防电气供配电系统设计时, 若是某一路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 该机组的实际容量必须按照消防用电设备的总容量进行确定, 借此来确保火灾发生时, 消防回路能够维持双电源供电, 并且在正常停电时, 也可以确保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要求。这样设计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提高机组的利用效率。在满足这一要求的基础之上, 可在配电箱柜内出消防回路之外的其余回路上加装失压脱扣器, 以此来调整用电负荷, 防止机组过载运行。

2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要点

2.1 建筑照明系统消防设计要点

按照我国GB50016-98中的相关规定, 建筑发生火灾后, 应当能够将起火位置处的给消防电源切断。基于这一规定的要求, 大部分建筑在进行电气消防设计的过程中, 都将普通照明系统一并切除。但是, 在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下, 充分的照明能够使人们保持一个稳定的心态, 不至于出现混乱的现象。在建筑中, 由于应急照明系统和诱导照明系统与普通照明系统相比, 有着非常之大的悬殊差异, 如果普通照明系统被突然切除, 而单纯凭借应急和诱导照明系统提供照明的话, 极有可能引起现场人群的紧张和慌乱, 特别是在一些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 如电影院、商场、火车站、飞机场等等。所以, 为了进一步确保火灾现场的人群能够得到快速安全地疏散, 在火灾发生后, 不应立即切除起火层的普通照明, 而是应当尽可能延长一段时间后在对其进行切除, 这个延长时间可以按照该建筑的具体性质、面积大小、人流密集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在这里需要阐明的是, 建筑普通照明系统虽然不可在火灾发生时立即切断, 但在设计中也无需对其进行力保, 因为照明并非是消防设备, 它的存在只是为了稳定人心。

2.2 消防配电设计要点

在整个消防过程中, 若是外电源突然之间中断供电, 应急柴油发电机必须能够带动全部消防电气设备自行启动, 并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然而, 由于柴油发电机自身的功率特性, 使其最大限度只能带动建筑内50%左右的负荷启动, 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 那么发电机在刚刚启动后便会自动熄火, 这样会造成消防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启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应当在设计时, 让消防电气设备分批起动。但需要注意的是, 若柴油发电机组的总容量是按照平时的负荷进行选用的话, 容量比消防负荷大一倍以上时, 则不可采用分批延时启动。

2.3 线路敷设要点

目前, 很多建筑电气设计消防设计采用的都是穿PVC管的方式对线路进行保护, 并且这些线路大部分都是从吊顶上走线。我国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 消防联动控制、通信应急照明、自动灭火控制等线路, 必须采用穿金属管的方式对线路进行保护, 并且应当暗敷与非燃烧体结构之内, 保护层实际厚度不得小于30mm, 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采用明设的方式进行线路敷设时, 应当在金属管上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然而, 这一点却被大多数设计人员忽视。为此, 在具体设计中, 相关设计人员应对此点予以足够重视, 但凡新设计的建筑, 都必须按照规定中要求对线路采用穿金属管或是阻燃效果好的PVC保护管, 并在墙体等位置处进行暗敷走线, 若是进行工程改造, 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暗敷时, 必须对保护管进行防火处理, 可以采用防火涂料喷刷等方法。

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设备需要安装在自动配水系统设备附近时, 应当做好防水、防潮处理。雨淋报警阀开启有以下两种控制方式:其一, 由系统保护区就近的烟感、温感探测器构成与门, 当其动作后, 便可通过控制电路开启报警阀;其二, 有喷水灭火系统内任意一个探测器进行报警, 当确定发生火灾后, 报警控制器便会发出信号开启雨淋报警阀。通常情况下, 在没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 应当尽可能采用第二种控制方式。这是因为在保护区内无人值守的情况下, 由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才是最及时、最有效的。

3 结论

总而言之, 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增多,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给人们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必须做好电气消防设计。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现行的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规范, 并掌握电气消防设计要点, 尽可能不要在设计过程中留下安全隐患。只有这样, 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 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日益增多, 其中不乏一些高层建筑和智能建筑。在这些建筑当中都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 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 其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做好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点, 本文首先阐述了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要点。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安全性

参考文献

[1]胡卓人.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若干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1 (32) .

[2]龙高军.高层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A].2010年四川电气联合年会论文集[C], 2010 (5) .

[3]林伟.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探讨[J].科技信息 (学术版) , 2008 (9) .

[4]刘兴顺, 吴襄军, 余少萍, 肖恺, 邱雪华.关于民用建筑中消防设计问题的分析[A].2011中国西部建筑电气与智能建筑展览会暨城市与建筑照明高峰论坛论文集[C], 2011 (3) .

13.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知识 篇十三

(二)P160(重大改动)

2015年8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P184

三、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关紧要)《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2)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3)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4)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1)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2)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3)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4)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5)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7)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8)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9)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3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行为之一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1项、第2项、第5项、第9项行为之一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2)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P187(增加一句话)

《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P201(无关紧要)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P205(增加段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P206(增加段落)

2014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规定,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P206(无关紧要)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P209(增加段落)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规定,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P210(换了表述而已)

(三)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和负责上报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P211(换了表述而已)

(一)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二)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紧急避险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P213(增加段落)

(一)“安管人员”的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还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为“安管人员”。“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P218(无关紧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无关紧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P2018(无关紧要)

2015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刑法第135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1)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2)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3)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4)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实施刑法第132条、第134条第1款、第135条、第135条之

一、第136条、第139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注: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施刑法第132条、第134条第1款、第135条、第135条之

一、第136条、第139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注: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实施刑法第132条、第134条至第139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3)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4)1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6)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7)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P220(增加段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

P221(换了表述而已)

由于施工作业的风险性较大,在地下施工、高处施工等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应根据周围环境和季节、气候变化,加强季节性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雨季和冬季施工应对道路采取防滑措施;傍山沿河地区应制定防滑坡、防泥石流、防汛措施;大风、大雨期间应暂停施工等。至于造成暂时停止施工的原因很多,责任方可能是施工单位,也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还有不可抗力或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施工等。一般来说,除不可抗力要按合同约定执行外,其他则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费用。但不论费用由谁承担,施工单位都必须做好现场防护,以防止在暂停施工期间出现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并为今后继续施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P222-(增加段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规定,基坑工程施工安全要点:(1)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要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支护必须进行专项设计。(2)基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超范围从事基坑工程施工。(3)基坑施工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基坑施工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5)基坑施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基坑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安全。(6)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7)基坑周边应按要求采取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8)基坑施工必须采取基坑内外地表水和地下水控制措施,防止出现积水和漏水漏沙。汛期施工,应当对施工现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9)基坑施工必须做到先支护后开挖,严禁超挖,及时回填。采取支撑的支护结构未达到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支撑。(10)基坑工程必须按照规定实施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指定专人对基坑周边进行巡视,出现危险征兆时应当立即报警。

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1)脚手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2)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3)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4)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脚手架材料进场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6)脚手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7)脚手架外侧以及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当封闭严密。(8)脚手架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剪刀撑和连墙件。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严禁在脚手架上超载堆放材料,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9)脚手架搭设必须分阶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10)脚手架拆除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当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模板支架施工安全要点:(1)模板支架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组织专家论证。(2)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从事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作业。(3)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4)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模板支架材料进场验收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6)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7)模板支架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和剪刀撑;立杆顶部自由端高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严禁超出专项施工方案要求。(8)模板支架搭设完毕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铺设模板。(9)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应当指定专人对模板支架进行监测,发现架体存在坍塌风险时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10)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拆除模板支架。模板支架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

P224(换了表述而已)

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中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P239(增加段落)

2016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无关紧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2016年7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2002年5月颁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增加段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增加了第四点)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三、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实施(P240换了表述而已)《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规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P240无关紧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P240,做了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7)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P245(无关紧要)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4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2)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4)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5)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6)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7)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P246(无关紧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P311(换了表述而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P315(换了表述而已)

2017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P316(做了改动)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P317(做了调整)

《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P317(做了调整)《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P320(换了表述而已)

诉讼文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可以对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外的诉讼文书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P328(增加段落)

3.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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