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法律规定(精选4篇)
1.不定时工作制法律规定 篇一
我公司直营店受到销售季节性的影响各季节销售业绩不均等,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有客人忙无客人闲。因此为了保证减少企业的额外支出和为了预防劳资纠纷诉讼案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建议向区劳动局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理由: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 489号的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三条和我公司直营店的实际状况可向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制度的特点
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出36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是在工作总时间不变,工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的“闲与忙”来调节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例如,闲的时候,一天工作时间可能只有6小时,忙的时候可能是10小时,工作时间总数没变,工资水平没有变,也没有加班费的困扰,这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发来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规定一天必须、只能工作8小时,如若加班,加班费另算,这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因为工资只有加,而没有减。在我公司直营店特殊的行业环境下,“不定时工作制”显示出了比“8小时工作制”更加灵活、科学的一面。
综合所述,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每天的工作时间进行了摊薄,而不是集中在8小时之内,决定权的重心落在了公司而不是落在了员工的身上。并且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员工来说体现了多劳多得少老少得的规律。在保证了员工收入的同时也保证了企业不会因频频加班而支付过多的加班费用,同时明确了薪酬,减少了由此产生的劳资纠纷。
不定时工作制执行计划:
1、更改韩影宫直营店员工劳动合同(已完成)
2、更改现有的员工手册。
3、规范加班制度(加班均需主管签字批准并备案。)
4、对工资发放方式进行更改(调整为工资条签收后发放工资)
工资条注明:员工姓名,基本工资、奖金、补助、加班费等明细。
5、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比合同期长,员工辞职时企业可减少损失)
6、向区社会保障局申报不定时工作制。(获得批准后)
7、直营店员工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及培训等协议。
按照北京每店8个员工加班2小时每小时20元计算,北京共有25家店,日支出加班费用为8000元,按照每月24天工作日计算月支出加班费用为19万2千元。
2.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篇二
你单位于xxxx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事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结合你单位实际情况,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操作工2426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管理、销售、后勤、驾驶员等1236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上述岗位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有效期限为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其综合计算周期为一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以方案为依据,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3.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书 篇三
我公司是XX有限公司在XX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后面写点公司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条款,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照这一规定,我们公司已在绝大部分岗位中严格按该法规执行。但是,根据我们公司管理系统的运作特点,其中司机、驻外厂检验员、管理人员(主管级或以上)、仓库搬运工难以按此规定执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机
1、司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接送客人、货物运输、车辆保养。
2、工作时间是根据公司的出货、送货时间而定。现行公司较长的运输时间因定为星期一、三、五,一般为6小时左右,特殊情况可能7-14小时,该送货工作由三名司机轮流负责。其余周一至周日根据情况接送客人、短途运输,在没有货物运送的情况下,公司允许其在宿舍或厂区附近休息。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5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4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津贴+话费补贴,平均月工资为22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4天。
二、驻外厂检验员
1、驻外厂检验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公司外发产品的电镀、磨光的检验和测试。
2、工作时间根据公司需外加工的产品量而定,无法掌握固定的工作时间。并因是驻外厂的特殊性,公司无法掌握其准确的考勤时间和真实性。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3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2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公差补贴+伙食补贴,平均月工资21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4天。
三、仓库搬运工
1、搬运工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仓库物料的收发、装/卸车、储位摆放。
2、工作时间根据货物运输的情况而定,而运输时间是不定性的,没有货物来往时,则可在办公到休息等候。每天周一至周六固定的上班时间是8小时,根据货物的来往情况,经常会在下班后需要装卸货(时间不定),时间在1-3小时。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3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2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平均月工资为16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4天。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主任级、经理级。
1、管理人员比一般员工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比较难于界定在8小时之内。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实行相对的弹性工作时间,公司相信员工具有良好自觉性。公司从来没有明确要求管理人员加班,通常有一部分管理人员拖迟下班时间,是他们个人的工作责任心强,自愿留下加班工作。虽然,从主观上我们不排除公司是否给了超额的工作量,但是由于公司近几年业务的迅速发展,也给每个管理人员提供了个人发展的机会,有许多管理人员都希望主动地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锻炼自己。
2、平均月工作时间大概230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大概12小时。
3、工资结构为:底薪+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平均月工资4500元。
4、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确基础上,采取轮休制,保证每人每月休息4天。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希望贵局同意以上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以便我们公司继续保持原有管理运作系统。
XX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 再附上申请名单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书 篇四
(示范文本)
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邮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事实和理由:(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劳务派遣职工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具体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详细事实和理由;
(3)用人单位上实际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不定时涉岗员工的上年工资收入情况说明;(4)申报具体岗位及职工人数;(5)保证职工作息安排的具体规定;
(6)用人单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如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等等)
实行期限:(00年0月0日至00年0月0日,期限最长为一年。)
此致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盖章)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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