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8篇)
1.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篇一
农超对接的工作汇报
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超对接以来,田森超市集团作为此项工程项目的一员,从2009年—2011年分为三期实施了农产品的采购、物流、零售、配送、批发、深加工的工作。
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3月份正式进入筹建,购置土地40000平方米及厂房,截止2009年底该项目累计投资4000万元,年农产品交易额(销售额)达到4000万元,2009年享受扶持资金100万。
二期:工程已于2010年7月底完成投入运营,冷链设备、加工机具、物流配送设备、农产品检测设备及基础设施初具规模,通过“农超对接”带动农户1000多户,与农村合作社签订合同60多份,农民增收金额8000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两期投资累计达到7000万元,年农产品交易额(销售额)达到1.5亿元,日交易量68吨,完成利税612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个。主要购置设备有供电、自备井、冷链设备、常温/低温冷藏车、不锈钢分拣包装台、地秤台秤、滑升门、化验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
三期:2011年3月-12月正在进行农产品深加工:蔬果系列、畜产系列、干货系列、熟食系列、主食系列、中式面点系列、豆制品系列、西式面包系列等1000多个品种。主要有改建车间10000平方米,购置设备有冷链设备1500平方米、常温/低温冷藏车5辆、恒温空调净化系统、进口的先进生鲜加工设备蔬菜清洗机、蔬菜切丝、切丁机、鲜肉吊轨、分割线作业台、切丁机、切片机、锯骨机、绞肉机、真空滚揉机、制冰机、热水回转式杀菌釜、蒸箱、万能蒸烤箱、烟熏炉、蒸汽回转锅、全自动压面机、刀切馒头机、旋转炉、不锈钢分拣包装台、地秤台秤、滑升门、化验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三期累计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农产品深加工100吨/日,交易额(销售额)2亿元,交易量150吨/日,完成利税1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800个。
根据农超对接的精神,田森超市集团围绕晋中市销售市场的整体目标定位,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紧密联系,在保障自身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流通环节所带来的损耗,使农产品消费卫生安全得到保障,让利于民。
2.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篇二
1现行“农超对接”运作方式存在的问题
1.1空载问题悬而未解, 运力浪费严重
现行的“农超对接”模式中, 一直存在空载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运力浪费严重。由于是“大市场”和“小生产”的对接, 双方的资源需求水平是不对等的。由农村向城市运送农产品时, 需要大量的运输车辆和其他物流设备设施;但由城市向农村运送消费品时, 并不需要太多的运力, 由此造成了大量运力被浪费的现象。学术界曾提出双向配送等方案, 即运输车辆前往农村时, 运装大量日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 以弥补运输车辆在“城市-农村”这一过程中的运力浪费。但农村的消费能力显然无法与城市对等, 而且生产资料的需求具有很强的季节性, 因此大量的运力空白未能填充, 空载问题无法根除。
1.2规模经济问题突出, 中小超市与合作社全面落败
现行的“农超对接”运作方式中, 大部分是以超市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体, 他们拥有自己的运输车队, 频繁往返于城乡之间, 保证了农产品的充足供给。虽然自建车队耗资巨大, 而且还要付出高昂的运行维护费用, 对于实力雄厚的大型超市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而言, 显然不是大问题。但是, 对于资金匮乏的中小超市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他们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实力, 运输车辆的建设成为他们发展的短板, 在市场竞争中全面落败。
1.3服务终端覆盖面小, 广大市民难以受益
现阶段有能力开展“农超对接”的皆为一些大型超市, 而真正服务于广大市民的中小超市和便利店无力开展。由于大型超市覆盖范围小, 服务对象有限, 其高昂的售价亦令广大市民难以接受。市民们只能延续以往的消费方式, 前往大大小小的蔬菜批发市场购买, 为繁杂的流通环节买单。广大市民无法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 “农超对接”的初衷没有实现。
1.4未纳入标准化轨道, 无法满足现代市场的需要
我国大部分农产品产区, 一直沿用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 几乎没有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观念, 无法生产出符合现代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而传统的经销商、批发商等也很少拥有农产品标准化的概念, 致使中国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标准化水平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 由此也在食品安全等领域造成了诸多问题。
1.5信息化未能实现, 无法满足流通和追溯的需要
现阶段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主导的“农超对接”运作方式, 由于受到自身条件、能力等方面的限制, 很大程度上无法实现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在供应阶段, 无法满足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 流通过程只能低效进行, 现代的供应链管理理念也全无用武之地。在追溯阶段, 所需要的各类信息均处于空白状态, 无法为追溯活动提供相应帮助。
1.6加工程度低, 无法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现行的“农超对接”运作方式, 几乎都是将田间地头采摘的农产品原封不动的运达消费者, 这种传统的农产品处理方式, 可以满足大部分普通消费者。但在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 众多消费者提出了更为多样的需求, 诸如门到门服务、农产品的组合销售等。面对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超市需要对农产品进行多样化、差异化营销, 同时也对农产品的加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2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农超对接”运作方式构想
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应地建设一定规格的中转中心, 此中心既要承担农产品的集货、散货、流通加工、检验、检疫等功能, 又要承担企业运输货物的中转功能。物流企业将“农超对接”运输业务统一到企业现有的物流网络中, 统筹规划, 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农超对接”运行方式, 既可以是一家物流企业开展, 也可以构建物流企业联盟, 加强行业合作, 在更大的区域内展开, 提高区域跨度和服务水平, 降低物流成本, 扩大消费市场, 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农超对接”中来。
“农超对接”发展到一定阶段, 借助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 完全可以与电子商务相结合, 将服务对象扩展至机关学校食堂, 街头巷尾的小饭馆, 甚至直达消费者, 使整个社会享受到“农超对接”的巨大优势。
与不同主体合作时的业务如图1所示。
3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农超对接”运行方式优越性分析
3.1统筹区域内物流业务, 最大限度解决空载问题
物流企业将“农超对接”业务纳入到自己这个区域内的业务活动中, 从整体角度进行统筹规划, 实现整个区域的物流活动最优化, 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其他运行方式造成的运力浪费。同时, 提高了整个区域内的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节能减排, 有利于绿色物流的实现。
3.2解决了弱势主体的运输短板, 突破了规模经济的限制
物流企业承担全部的物流业务, 甚至可以根据需要承担流通加工、包装、配送等业务, 实力较弱的参与主体, 不必担心高昂的物流费用和自建车队的建设维护费用, 从而利用有限的资源, 全力发展自己的核心业务。此外, 还可以借助物流企业提供的运输配送服务, 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拓展, 扩大服务市场。在商品方面, 可以借助物流企业提供的流通加工和包装等服务, 实现产品的多样化, 开拓新市场。
3.3服务终端扩大, 造福广大市民
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自己较低的物流成本优势, 为超市提供个性化的运输服务, 同时可以借助自己在城市内的配送渠道, 将农产品配送至城市内的中小超市甚至街头巷尾的便利店, 使“农超对接”的服务区域由“点”扩展到“面”, 为整个城市提供服务, 使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 真正实现开展“农超对接”的初衷。
3.4纳入了标准化轨道, 满足了现代市场需求
物流企业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和严格的标准化运作理念, 既可以在农产品生产、收货等环节对农户、农业生产合作社等进行指导, 又可以在接收农产品后对农产品进行一系列标准化处理, 使其在后续环节中满足标准化需求, 全面纳入标准化轨道。
3.5实现了信息化, 满足了流通和追溯的需要
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自己先进的信息化理念和较高的信息化水平, 为各参与主体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服务。既能实现农产品在供应环节的高效运输, 又能在农产品的追溯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 进而督促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提高生产水平, 为市场提供绿色无公害食品。
3.6加工水平提高, 产品丰富多样
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可以在物流企业的技术指导和设备支持下, 农产品初级加工物流企业也可以依托自己的中转中心, 对农产品进行加工, 提供多样化的农产品, 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为超市扩大销售市场、开展差异化营销创造有利条件。
摘要:从现行的“农超对接”运作方式入手, 认为传统农超对接存在运力浪费严重、规模经济问题突出、信息化和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 进而提出发展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农超对接”运行方式, 并阐释其操作业务和强大优势。
关键词:农超对接,物流企业,中转中心
参考文献
[1]段宝国.“农超对接”物流体系运作模式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4) :21430-21431.
3.农超对接项目实施方案(最终版) 篇三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机户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依靠集体的力量,提升了服务能力,拓宽了服务能力,发展成为当今我国农机化的主要力量,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中级阶段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当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作社资源难以优化使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时,少数农民以资金形式入股,大部分农民以物化形式入社,包括农机具、土地、房屋等。合作社是经营主体,社内成员从中分红。在这里,设备资源的所有者是社员,而合作社充当设备资源的使用者和经营者。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尽管合作社采取民主化管理,但不可能统一每位社员的经营意愿,也就是说合作社的经营者只能采取民主集中的方式来经营。由于设备资源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分离的,一旦出现意见分歧,就会使设备资源难以得到合理的利用与有效的保护。例如:农机具的养护是必须做的工作,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合作社认为是农户的机具,应该由农户养护,而农户认为已经将机具入社,应该由合作社负责养护。
1.2 合作社服务成本与风险增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能保证为合作社的社员服务,同时还能够跨区作业,开展对外作业服务,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然而,在作业服务过程中,一般根据土地承包合同上的耕地面积来计算作业的土地面积,但是,土地承包合同书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签订的,在联产承包分田到户时,很多地区都存在由于土地类别的不同而打折的情况。虽然,已经做过几次面积核对与完善合同,但是,从很多地区的实际情况看,作业实际面积与土地承包合同上标注的面积不符,一般情况下,实际面积都会比合同书标注的面积要大,因此,实际导致合作社的作业成本和服务量增加。例如:一般在施行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时,专业合作社需要提前与农户签订合同。一般,合作社为了调动农户参与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的积极性,会承诺如果达不到防治效果就按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具体作业时,专业合作社会依据农户提供的作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详情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6789-288
业面积进行施药,因此,如果面积出现误差,就会达不到防治效果,合作社就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1.3 合作社发展壮大与现实条件存在差距
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目的是整合农机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创收水平。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三大难点:一是融资难。开展跨区作业服务,需要一些别人买不起、市场真需要的农业机械,如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等,这些作业机械用处广,可以开展异地流动性跨区作业。但这类机械价格偏高,动辄上万或十几万,即使有农机购置补贴,也需要自己花费很大财力。合作社要想发展壮大,必须增加新装备,满足不同的作业要求。农户自己能买得起的农业机械,合作社拥有这样的机具再多,也无利可图。要想获得资金,一方面来自社员的股金投入,另一方面需要银行贷款,但这两条渠道都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二是作业条件改善难。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机化作业的发展方向,而我国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难以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加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条件并未从根本上改善,要实现农机社会化大生产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是管理、技术、服务水平提升难。虽然政府出台了各项政策鼓励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但要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感召力,还需要进一步努力。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班底,一是依托基层的经济组织和农业站所,组织农户,投入和自筹一些资金,搞经营;二是依托农机大户,集聚大量机具,搞服务;三是依托公司企业,进行一些土地的流转,搞开发。四是依托农户的积极性,组建一个团队,任其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要使管理、技术、服务的水平提升上来很难。2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对策
农业机械化的大发展,离不开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建与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显着提升了农机化综合装备水平,真正体现了农机化的高效增收作用,是现有农村经营体制下我国农机化发展的根本途径。必须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
2.1 完善合作社运行机制
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克服形式主义,真正建立健全民主的管理制度,既保证集
体的权力得到尊重,又保证社员的利益不受侵害,这些制度和管理办法要由合作社来详细制定并实施。要坚持“民办、民管、民负责”的原则,建立起高效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合作社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2.2 对土地面积加以核实
土地面积误差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合作社的运营成本,还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应该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核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按土地面积计算的各种利益关系、统计数据等,这项工程应该由政府部门来做。
2.3 多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4.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篇四
农超对接军需特供良河牌胶州大白菜走俏京城
大白菜收获季节,一般大白菜的`批发价每千克在0.4元,一棵大白菜能卖2~3元.但是山东省胶州市里岔镇薛家河村的“良河牌”胶州大白菜,整成净菜后,系上红头绳,两棵一组装进包装箱,运到北京.每箱能卖到60元,价格是普通白菜的10倍还多.
作 者:赵宗明 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里岔镇宣传办公室 刊 名:农业知识(瓜果菜) 英文刊名:AGRICULTURAL KNOWLEDGE 年,卷(期):2010 “”(1) 分类号: 关键词:5.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篇五
安徽省位于长江下游, 处在华东地区腹地, 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先天区位优势。且拥有大片平原, 土壤肥沃。优越的地理条件加上雨热同期、光热充足的气候优势使安徽省成为农业大省, 也为特色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虽然农产品品种丰富、产量充裕, 但能否真正顺利到达消费者的“菜篮子”才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因此, 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经之路, 也是安徽由农业大省迈向农业强省的必然选择。
一、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概况
(一) 特色农产品的界定
特色农产品主要是指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和环境条件下形成的农产品。一般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优良品质和特殊功效。是一个地区特有的品种资源或优势品牌, 也是非此种特殊环境或特殊技术的农产品所不能模仿和生产的。因此, 特色农产品的内涵特性体现在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为维护特色农产品的独有性、差异性和地域性, 特色农产品相比一般农产品更需建设区域品牌。农产品品牌策略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又能反过来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二) 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
近年来, 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及“农超对接”的平台下, 安徽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有了较快发展。部分企业在传统地域品牌的基础上注册了企业专属品牌, 形成了“企业品牌+地理区域+产品种类”的品牌模式。例如, 詹氏宁国山核桃、漕溪黄山毛峰等品牌带动了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以合肥市为例, 2013年合肥市新增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等“三品”认证数量达到51个;农产品“地标”5件。目前, 全市农产品“三品”总数发展到672个。合肥市获得国家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共计8个, 分别为巢湖银鱼、巢湖白虾、大圩葡萄、金坝芹芽、黄陂湖大闸蟹、肥西老母鸡、长丰草莓、巢湖麻鸭。截至目前, 合肥市共有农产品注册商标3946个, 其中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13个, 省著名商标85个;长丰草莓、巢湖三珍、燕之坊粗粮、金润大米、丰乐种业、丰大面条等农产品品牌享誉全国。
二、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一) 经营主体素质偏低, 品牌意识淡薄
安徽省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基本都是农民, 不可避免的存在品牌意识淡薄、对建设品牌没有信心的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大量青壮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 造成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接受能力较差, 对“农超对接”、特色农产品品牌等新事物的认可程度较低。因此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运用新科技、开发高附加值农产品的效率。
同时, 无论是农业企业还是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农村能人大户、经纪人、批发商、村干部和地方农技服务人员, 都缺乏现代市场意识, 品牌营销能力薄弱。并且其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现代化组织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 容易导致农村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松散, 阻碍特色农产品对接超市的进程。
(二) 产品科技含量低, 精深加工不足
安徽省目前的农产品普遍科技含量较低, 附加值不高。主要体现为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的程度较低, 通常以蔬果及畜类禽等鲜活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主进入市场, 品种单一且同质化严重, 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因此, 落后的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制约安徽省创建特色农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
由于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基本处在低层次低水平的重复加工状态, 技术含量较低, 资金投入和技术储备不足, 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程度不够, 加工和包装技术落后, 品牌性、营养性还未进一步开发。同时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病虫害问题不能控制的现象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了特色农产品的品质。
(三) 物流体系不完善, 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
安徽省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 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农产品的保鲜期很短, 需要以高效、快速、保鲜的物流配送体系为基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胡定寰教授曾指出, 中国约有35%的新鲜食品因配送不及时导致的腐烂变质而失去价值。在“农超对接”的过程中, 虽然会使新鲜农产品的损耗大幅下降, 但必须以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为依托。如何保证新鲜农产品快速运送到超市、降低损耗, 考验着整条供应链的配送水平。而安徽省农产品物流体系却发展缓慢, 加工、保鲜、冷藏、配送整个过程发展不平衡, 冷链物流设施落后, 物流安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
此外, 安徽省特色农产品还处在品牌建设初期, 品牌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质量不达标现象时有发生, 没有一套完整的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四) 龙头企业规模偏小, 缺乏品牌战略规划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 很大程度上是由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的。而与其他农业强省相比, 安徽省龙头企业还普遍存在规模小、现代化程度低、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产品附加值低, 使农业企业和农户的生产无法满足大型超市批量化、多样化的采购需求, 无法适应“农超对接”的大背景及其带来的发展机遇。
而正由于龙头企业规模小, 也使其缺乏对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战略规划。部分龙头企业甚至仅仅依靠促销、降价等低级手段来维持市场占有率, 而没有对特色农产品进行供需分析, 做出长远的品牌规划。
三、农超对接下安徽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策略
(一) 强化品牌意识, 深挖品牌文化
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 “有名品、无品牌”的农产品仅依靠单纯的降价策略无法适应市场要求。只有以农产品质量为依托, 以特色农产品品牌为立足点, 才能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的高要求落实到安徽省特色农产品的生产之中, 力求培育出省内外、国内外都认可的优质品牌农产品。有了品牌支撑, 农产品就有了向深加工发展的基础, 扩张产品线, 向中高端市场辐射, 摆脱低价竞争, 提高盈利能力。
同时, 应当注重品牌文化, 深刻挖掘徽文化内涵, 如黄山市推出的“名山、秀水、黄山茶”名优农产品推介活动, 就是利用传统文化精髓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典范。
(二) 开发精深加工能力, 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农超对接过程中, 由于超市具有大批量和年均衡采购的特点, 一方面对货源要求比较稳定且不能断货, 另一方面超市经营品种多样, 拒绝单一。因此, 农民合作组织及涉农企业等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进行规模化、多样化生产。同时, 要注意创新卖点、抓住商机。将农产品深加工成医药、保健食品后, 其产值可以倍增。可以通过改善设备、技术等条件, 在产品品质提升、形式更新、工艺改进上“深”下功夫。只有提升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 才能赢得市场。
(三) 科学营销, 扩大品牌影响力
一方面, 农产品生产企业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积极与超市开展订单式农业。利用整合营销传播理念,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品牌宣传, 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充分利用网络时代信息灵活、快速的特点, 拓宽农产品品牌在市场中的流通渠道, 增强品牌效应。
另一方面, 培养农产品营销主体, 引导农户和农产品企业走向规模化生产, 获取规模效应, 发展会展经济, 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 提高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在省内外农产品市场的份额和知名度。
(四) 建立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 健全特色农产品流通体系
行业协会应代表广大关联企业和农户, 与政府进行对话, 争取政策扶持、资金支持, 税费优惠等, 以促进特色农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农户参与程度, 强化服务职能, 为广大农户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业调整、品牌规划等服务。
同时, 本地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超市供货具有运输距离短、运输成本低等先天优势, 如果能加强短途物流能力建设能进一步压缩运输成本, 与超市外地直采相比更具竞争力。因此, 为实现短时间、高保鲜、低损耗的运输, 应当划拨专门资金加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 支持合作社购置运输工具, 兴建仓储场所, 建立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增强加工配送能力。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运输设施投入, 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 实现按质、按时、按量实现“精确直供”的目标, 让“菜园子”顺利对接上“菜篮子”。
(五) 增加特色农产品资金投入, 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
应增加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资金投入, 重点做好优质名牌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及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体系的建设, 扶持龙头企业开发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产品。把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示范社作为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主体, 集中财力, 重点扶持。
从产业链发展需求, 支持农户提高技术水平, 实施标准化生产。在产前环节, 政府应加强特色农业品种、农药、化肥等的经营管理。在生产环节,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 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 提高农产品品质。
参考文献
[1]饶华.江西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 2008 (12) .
[2]曹慧娟.安徽特色农产品的名牌战略研究[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01) .
[3]范莹莹.安徽省农产品品牌建设问题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 2011.
[4]曹慧娟.安徽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名牌建设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3 (11) .
6.农超对接 篇六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优质农产品需要寻求更广阔的市场, 农超对接由此诞生。农超对接, 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 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农超对接模式不仅可以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 同时, 还可减少流通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 通过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 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2008年12月11日, 为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积极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 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 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 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自2009年起, 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联合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开展“农超对接”试点项目。
截至2011年底, 据农业部门的数据显示, 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规模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已逾800家, 从业人员200余万人, 与超市对接的合作社已突破1.56万个, 社员总数超过100万。据了解, 开展“农超对接”, 使超市降低约10%的生鲜农产品经营成本, 使合作社社员年均增收4000元。尽管如此, 我国农超对接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 美国80%以上的生鲜农产品实现了超市直销, 而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生鲜农产品自超市直供直销比例仅15%左右。按照商务部的规划, 到“十二五”末力争这一比例达到30%。
7.“农超对接”爱你没商量 篇七
“农超对接”,实质是农产品供应链条的优化。超市利用自身在市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物流配送、信息咨询、产品销售等一整套服务。它与传统流通模式的最大区别是超市直接参与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对于“农超对接”这样一种新模式,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自然不肯轻易放过,纷纷试水。
物美:蔬菜80%来自基地
在北京市新街口物美超市,记者看到很多顾客都在围着从山东寿光蔬菜基地运来的果蔬挑选,大有抢购之势,不时地还会从中听到“这菜真新鲜”、“这西红柿应该是刚摘下不久的吧”之类的赞叹声。正在选菜的白阿姨笑着对记者说:“这菜很新鲜,感觉还带着从地里刚出土的那股气息。咱们这种‘农超对接’真是件利民的大好事啊,让咱们市民很方便地就吃上了新鲜蔬菜。”
2010年7月22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与物美集团联合举办的北京市2010“农超对接”工作推进会在物美华北配送中心举行。推进会上,北京市30多家大型连锁超市、餐饮企业和北京市12个郊区县的40家左右骨干农业合作社组织共同就“农超对接”模式进行了探讨。
物美超市负责人吴坚在推进会上说:“‘农超对接’方式既可以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又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使同品质的果蔬价格一般要比市场价低20%以上,促销商品的价格更要低40%以上。同时,也缩短了运输周转时间,北京市民可以买到更新鲜的农产品。”吴坚表示,目前,物美日均售出的150吨蔬菜中,80%来自基地。因此,物美蔬菜价格始终具有竞争力,且质量可靠,供应量平稳。
据了解,目前北京300多个物美卖场集中给配送中心下订单,配送中心再将各个单店的订单合并,形成统一的订单,通过网络发给山东当地农业合作社。合作社根据订单要求,组织农民采摘。基本上每天下午五六点钟收集完,连夜运往北京,晚上一两点钟到达物美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再根据单店需求,保证早上五六点钟运到超市。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李薇薇表示:“农超对接”使产地农民、超市与居民三方受益,由此受到各方的支持。因此,北京市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并对符合“农超对接”项目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20万元的补贴。今年,北京市非常支持像物美这样的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和郊区县骨干连锁企业的农产品生鲜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等。
家乐福:从30%到50%
2010年7月23日,家乐福与上海市农委签订了“农超对接”战略合作意向书,与政府层面合作大规模农超对接项目,这在国内尚属首例。家乐福上海总经理施德明表示,家乐福希望将农产品直购比例从目前的30%提高到50%。
根据意向书,家乐福将在今后的经营中,依据市场需求加大对上海农产品采购力度,并在相关服务费用、采购价格、结算方式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和便利,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则为家乐福提供合作社及农产品的资料。
提到这次与政府层面的合作,施德明表示,通过与政府合作,可免去自己去找的环节,政府能够组织更大规模的合作对象。施德明透露,在签约仪式后,上海农委组织嘉定、松江、青浦、宝山等郊区150余家蔬果农民合作社参加由家乐福安排的培训,符合一定的筛选标准后方可进入家乐福的供应商体系,包括从生产区而非批发市场发货,出具零税率销售发票给家乐福。其实,在与上海农委合作之前,家乐福已与几家上海合作社展开了合作。
施德明说,这种与政府层面合作建立的“农超对接”的模式还将进一步复制到其他一线城市。自2006年家乐福开始推广“农超对接”模式以来,家乐福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开展了对接,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家乐福门店30%的在售蔬果是由农民直供的,施德明告诉记者,“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将直供比例提高到50%”。
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认为,过去,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赢利模式主要是出租场地和向供应商收取入场费,现在正是商业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零售商开始尝试新的赢利方式,直购农产品增加自营比例,而家乐福制定的50%的直供比例也属于比较高的。
除家乐福外,沃尔玛、乐购、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都已在中国逐渐加大农产品直购力度。
沃尔玛:第34个基地诞生
2010年6月10日,沃尔玛在中国启动的第34个“农超对接”基地揭牌仪式在辽宁省大连市荞麦山村举行。
沃尔玛中国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耀昌先生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沃尔玛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农超对接’项目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之一,不仅促进了产业链优化,提高了食品安全水平,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商品价格,最终实现企业、环境、顾客、农民及地方经济的多赢局面。”
在仪式上,陈耀昌还重申了沃尔玛今年“农超对接”项目的三个工作重点,即建设鲜食配送中心,以保障生鲜食品的新鲜与美味及食品质量;建设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中心,以保障食品安全;“农超对接”培训师计划,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计划到2011年年底培训200名“农超对接”培训师。
据了解,自2007年起,沃尔玛中国公司携手大连兴业源在大连市筛选符合条件的樱桃采购基地,建立了绿色“大樱桃”基地种植示范园,与基地农户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在这一过程中,沃尔玛和兴业源组织技术人员对基地农户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
对于与沃尔玛的合作,大连兴业源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岩说:“通过合作,我们将实现科学化农业管理和生产,力争建立‘从农场到餐桌’的可追溯运作模式,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樱桃。同时也使得当地上万果农受益。”
大连市政府周洲副秘书长也表示:沃尔玛“农超对接”樱桃直采基地落户金州,打通了樱桃等农产品进入全国沃尔玛商场的直通车,不但能为本地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将有力地促进当地特色经济发展。
沃尔玛“农超对接”项目始于2007年。截至2010年6月10日,沃尔玛中国公司已先后在全国14个省、直辖市建立了34个农超对接基地,面积超过30万亩。沃尔玛计划到2011年年底,将有100万农民参与并受益于沃尔玛“农超对接”项目,沃尔玛超市内三分之一的蔬果类产品将来自定点直接农场。
8.农超对接的SWOT分析管理论文 篇八
关键词:市场外流通,农超对接,运行机制
1 农产品市场外流通体系
日本政府1971年公布了新的《批发市场法》, 在改造和整顿批发市场的同时, 为了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费用、稳定物价, 大力发展和创建了不经过批发市场的流通渠道, 即市场外流通渠道。对此, 日本政府引导农协组织和生产者, 进行计划生产、计划出售, 成立集配中心, 与生协组织等消费者团体或超市、零售店对接, 形成产地直接的市场外流通体系。为了促进生产和销售直线结合, 日本政府制定出台了“蔬菜价格稳定对策纲要”、“农产品直接交易推进措施”、“产地直接补助法”和“共公设施许可”等政策措施, 有力地推进了市场外流通体系的建设。
市场外流通的主要形式有契约交易和产地直接两种形式。契约交易形式主要包括加工原料农产品的契约交易, 农业资本和农外资本的农畜产品的预约交易, 农畜产品契约交易等三种形态。产地直接方式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易, 生产者和消费者团体直接交易, 生产基地——集配中心——消费者团体或生产基地——集配中心——超市的直接交易, 生产基地和公共机关集会所的直接交易等四种形态。
2 蔬果市场编制与农超对接
2.1 主产地形成与专业化、规格化生产
1960年《农业基本法》实施以后农业生产选择性扩大的进展下, 日本各地兴起了生鲜蔬果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1966年的“蔬菜生产销售稳定法”的颁布进一步巩固了蔬果生产的产地形成。到了1970年代, 蔬果生产已实现了设施化、专业化、规格化、商品化, 为农超对接提供了稳定的商品供应保障。
2.2 农协共同销售体系建设
日本农协组织是面对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 生产者应对农产品市场而产生。这种农民组织的协同行动,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专业化、单作化生产的深入发展, 逐步形成了农产品销售行动的组织化、集团化、共同化性能的农协共同销售体系。1961年《农业基本法》实施和流通现代化政策, 使农协组织的共同销售体系更加完善, 进一步提高了标准化、机械化程度。1972年, 全国农业协同组合 (简称全农) 成立, 标志着农协系统三级组织共同销售体系的建立。农协系统三级组织共同销售体系采用商流和物流分开方式, 全农负责商流、县经济联和单位农协 (系统农协) 负责物流形式组织全农“集配中心”, 形成与大型产地、大型批发公司、大型超市相结合的生鲜蔬果销售体系。
2.3 现代化物流建设
1960年代到1970年代, 日本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流通现代化政策, 对于流通主体的组织化、合作化建设和经营方式的机械化、规格化进行改革。大力推进物流设施与技术革新活动, 大力建设道路、港湾、仓库等物流设施和导入低温流通技术和电子化信息系统、现代包装、管理、保管技术。从此, 农产品的远距离输送条件为基础的广域流通体系形成, 为农超对接提供了物流条件。
2.4 连锁超市网络形成
1970年代, 以大城市为重点的各大超市, 把分店扩展到全国各地的中小城市, 形成了日用百货与食品蔬果销售的网络体系。据通产省统计, 1964年的3620个连锁超市, 在1974年发展到120304个店铺, 零售业全体销售额的比重从4.7%提高到10.6%。这些连锁超市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 结合批发市场和零售业的商业功能, 以采购与保管的集中管理进行生鲜农产品的购销活动, 形成遍布全国各地的零售业销售网络。
2.5 政策支持与流通体系改革
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1970年前后, 因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和货币投放量过多而引起的物价飞涨, 通货膨胀引起了农产品价格上涨, 生产过剩而价格波动激烈等问题, 直接影响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稳定农产品价格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因此, 1971年修订《批发市场法》进行中央和地方批发市场的整顿、改造的同时, 颁布《蔬菜价格稳定法》对于农超对接采取鼓励和资金、设施方面的支持, 积极推进生鲜蔬菜的批发市场外流通体系建设, 为农超对接提供了发展机遇。
3 农超对接模式及其运行机制
3.1 农超对接模式
1970年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超市与农业生产直接对接的经营, 成为日本生鲜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其主要对接模式是以蔬果专业化生产的单位农协组织和超市对接模式;任意组合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模式;个体生产农户与超市对接模式以及全农集配中心、县经济联合会、农业生产基地、企业直营农场和其他生产销售组织与超市对接等模式。其中全农集配中心规模大、样品多、设施齐全等优势, 设置在东京、大阪、横滨附近, 主要针对大城市圈超市销售的蔬果供应;县经济联收集的生鲜蔬果主要针对中央批发市场或全农集配中心, 一部分进入区域内超市;农业生产基地和企业直营农场生产的生鲜农产品主要供应加工企业原料, 少部分与超市对接。
3.2 农超对接运行机制
农超对接模式的运行机制有多种形式, 有些大型超市自己拥有集配中心或委托关联企业、物流配送中心采购生鲜蔬菜水果。以产地直接对接的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3.2.1 价格决定方法
农超对接的首要理念是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参与价格形成。价格决定方法主要是根据批发市场价格变动进行价格决定占半数以上, 考虑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决定来看, 水果多于蔬菜。另外, 根据生产者生产成本和超市单方决定价格明显少于前两项。主要原因是超市方面很难掌握生产成本, 也无法独自实施价格决定, 只好参考市场价格决定生鲜蔬果产品价格。
资料:御園稀薄、宫村光重, これからの青果物流通, 家の光協会, 245.
3.2.2 产品规格要求
农超对接的第二个理念是消除批发市场流通的过剩包装、复杂而严格的规格标准和等级, 并严禁非价格竞争和铺张浪费。但是超市采购生鲜农产品的规格要求, 无规格品和规格外产品只占全体生鲜蔬果的蔬菜2.5%、水果10.6%, 根据批发市场规格要求和超市独自要求占水果89.4%、蔬菜97.5%的高位。无规格或未能达到标准的蔬果产品无法进入超市, 农民只能自家消费或废弃。
3.2.3 输送手段确保
降低流通费用, 追求经济效益是农超对接的第三个理念。农超对接实际运行中超市承担生鲜农产品的输送和费用极少数, 水果只占10.7%、蔬菜17.8%。输送责任和费用的承担80%以上被落在生产者或生产者团体、集配中心, 超市方面的低成本采购意向极其强烈。
3.2.4 容器利用方法
生鲜蔬果产品的保鲜、安全卫生也是农超对接追求的一种理念。生产者或集配中心等使用专门包装和输送简易保鲜箱按时送到超市。容器利用方面使用纸箱较多, 并且要求多次使用。专用保鲜箱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水果和高级蔬菜产品运输过程中, 无容器输送只占4.4%~11.5%, 保证了蔬果产品的鲜度保存和卫生安全保护, 不仅节约了流通经费, 还减少了输送过程中的损失。
4 日本农超对接的经验与启示
4.1 建立健全市场外流通体系
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1970年代, 遇到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混乱时, 采取了积极批发市场外流通体系建设。在原有的早市与集贸市场的基础上, 鼓励发展农协组织与生活协同组织以及超市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中参与, 建成了与批发市场并存的市场外流通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流通不合理现象和物价不稳定因素。我国目前也面临着农产品价格不稳定, 通货膨胀、供求不协调等局面。应借鉴日本经验大力培养大量消费团体和农民组织, 鼓励参与生鲜蔬果流通领域, 并鼓励和规范原有早市、集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重点培养作为大众消费场所超市的各项设施建设和生鲜蔬果流通功能, 建设以多种经营主体组成的市场外流通体系。
4.2 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
众所周知, 农业协同组合是日本发展农业的一种法宝。战后, 日本政府对农协组织基地进行改革, 消减零散弱小的农协组织进行合并、重组后, 1960年代建成了以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形同农协组织。197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 进一步改造农协系统, 建立了系统农协——县经济联——全农的三阶段共同销售体系, 组建全农伞下的“集配中心”, 有效地进行了“农超对接”, 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合理化和现代化建设。我们应借鉴日本经验, 努力培养以农产品销售为中心的农民合作组织, 尤其在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地区建立农民合作社为主、其他流通企业为补的生鲜蔬果销售的集配中心, 基于区域经济规划, 形成农产品流通圈, 搞活生鲜农产品流通, 消除农产品供求不平衡, 稳定农产品价格。
4.3 鼓励多元化农超对接模式
日本农超对接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 真正发展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农超对接模式多种多样, 70年代发展阶段是采取了对接对象的多元化模式。80年代, 超市采购生鲜蔬果主要依靠全农“集配中心”。全农“集配中心”运行时采用商流和物流分离经营, 全农负责各地超市的订单、结算、信息交流等, 县经济联和单位农协组织负责产品收集、包装、分类、向各地的各大超市输送等业务。我国农超对接刚刚起步阶段, 分清“农超对接”与“超农对接”模式, 应先采取对接模式的多元化形式, 积极培养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基地, 进行“农超对接”。
4.4 完善农超对接运行机制
日本农超对接模式采取多元化形式, 其对接运行机制有以下特征。价格决定因为无法掌握生产者生产成本, 所以超市方70%以上产品参考批发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决定;产品规格也参照中央批发市场规格要求;产品输送基本上由生产者或其他团体承担, 很少部分由超市方承担;容器大多数由超市方提供, 进行纸箱或专用容器进行包装, 并且为减少费用多次使用。我国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或农民合作社对接时也可以借鉴日本农超对接模式的运行机制, 采取参考批发市场的价格和规格, 避免独自定价, 损伤一方的做法。超市应在采购生鲜农产品时选择多次用容器进行购货, 货物输送交给其他物流部门承担, 可以降低购货费用, 减少成本, 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廉价产品。
从日本的“农超对接”可以看出, 对接的关键在于政府的指导作用。仅仅靠超市和农业生产者是不理想的, 单靠超市方更是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必须创造农超对接的市场环境和物流条件, 组织运行机制才能实现降低流通环节, 减少流通费用、稳定物价的目的。日本经验还告诉我们“农超对接”时过于强调产品规格化和标准化, 不但不能减少流通经费和降低产品价格, 反而会增加费用, 增加农民和农业生产销售组织的负担。
参考文献
[1]贾敬敬, 王喆.中国农产品加工发展战略[M].科学出版社, 2005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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