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精选13篇)
1.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一
德州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第351号令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保证医院各项诊疗工作正常有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并及时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事故),减轻医疗纠纷(事故)的损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许建东 副组长:毛泉报 王红英
成 员:窦博文 于立波 刘希德 刘洪伟 管金龙 刘 静
二、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主要措施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医院不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助理医师及试用期人员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不超范围执业。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3、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按要求,认真及时书写医学文书并妥善保管好病历资料。不涂改、伪造、隐匿病历资料。
4、加强“三基”训练。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历讨论制、会诊制、危重患者抢救制、手术分级制、术前讨论制、死亡病例讨论制、分级护理制、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5、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6、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交班制度,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值班时间脱岗。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岗位纪律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7、医院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定期检查医疗服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1、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或事件),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报告。
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科应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当事医务人员和本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将病人的病历及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使用的剩余药物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并交医务科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案及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
4、医务科组织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有关人员接待、安抚工作,解释、陈述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并认真听取患方对此事件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向其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5、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通知其家属,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6、患方同意我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由医务科负责协商处理手续。如患者不同意可告知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7、患者或其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由保卫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8、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终结后,医务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事件性质、产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并对医疗事件中相关责任,按照《医务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9、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纠纷(事故)统计,并按要求上报进行总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制定改进措施。对发生纠纷(事故)的科室和个人规定整改意见、并在全院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2.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二
病理学是医学的基础学科, 是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桥梁。病理诊断仍是远远优于其他诊断的最可靠的诊断手段之一及疾病的最后诊断, 它关系到病人尤其是肿瘤病人治疗方案的选择与预后的评估。长期以来病理诊断被认为是一个“金标准”, 在医疗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其他任何检查都不可替代的权威性[1,2,3]。所以, 建立、健全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体系, 切实落实安全医疗制度, 不仅是为了病人能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也是每位病理工作者最根本的责任和义务[4]。本文试图找出我们病理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努力防范的医疗纠纷问题, 以达到提高病理质量的目的。
1 病理工作者必须严守执业法规
依法行医是社会对医务人员的新要求, 它对医务人员严守执业法规, 防范医疗风险有了更大的约束力, 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要求更高。病理科作为形态诊断学科, 它的工作过程, 结果的重要性、责任性以及它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的特殊地位都显得十分重要。规范强化病理医师培训制度和逐步实施病理医师资格认证制度将会提高病理医师队伍综合素质。
2 提高诊断准确性, 是防范的根本
病理诊断对临床诊治起着决定性作用, 病理医师必须清楚病理诊断中的误诊、漏诊都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既给病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又要担负直接的法律责任, 同时也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产生医疗风险程度高。科室内部开展有效疑难病理讨论制度, 每个人的知识面是有限的, 有效开展科室内部疑难病理讨论, 集思广益, 一则可以有效减少病理误诊, 二则是通过讨论可以交流和丰富病理诊断经验。因此, 可对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以降低风险提出更高要求, 提高每一个诊断的准确性, 是防范医疗差错与事故的根本[4,5,6]。扎实的专业素质是病理报告准确性的有效保障, 病理医师应该坚持学习, 夯实基础, 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更新理念, 特别是对一些新的诊断标准、新的分类系统、新的病种描述都必须及时学习和掌握。正确应用诊断方法, 勤于实践, 不断总结与提高, 是提高诊断准确性的关键。
3 加强责任心, 杜绝各个环节、程序的失误
病理科与放射科、检验科等其他医技科室有所不同, 病理技术工作, 内部处理流程、环节繁多, 程序、关系复杂, 从标本的接收、登记, 到标本处理的各个程序, 以至到封片、写号、发报告, 稍有不慎, 哪一个环节, 哪一个程序, 都可能出现错误, 所以病理质量控制要求高, 管理难度大。因此, 加强工作责任心, 使每一个环节, 每一个程序都做到准确无误, 才能有效地杜绝各种失误的发生[7,8]。
4 手术中的冷冻切片的诊断必须谨慎
冷冻切片诊断是医院病理科主要工作之一, 在手术前病变性质难以确定或手术中所见与原来预诊不完全一致时, 外科医师往往要依靠手术中的冷冻切片诊断来确定手术方案。在这种情况下, 病理医师的责任很大, 诊断失误就会导致手术方案不当, 因而易引起医疗纠纷, 甚至诉诸法律。这就要求医院病理科除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外, 针对冷冻切片会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 积极面对各种难题, 勇担风险责任, 在每一环节上, 严格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病理医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将可能出现的差错减少到最低程度。
5 重视病理科与临床科的衔接
重视病理科与临床科的衔接保持诊断的一致性。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通常是一致的, 病理诊断支持临床诊断, 并对临床治疗起指导作用。当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一致时, 因病理诊断是定性诊断, 常常也以病理诊断为主, 但有时因临床表现的不典型, 使得两种诊断相差甚远, 这时最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因此, 病理科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积极参与到临床各科的病理分析诊断中去, 为临床释难解疑, 与临床科室一起, 共同努力, 加强病理科与临床科之间的衔接、沟通与联系, 寻求和保持诊断的一致性, 就显得十分重要。
6 强化沟通意识, 讲究言辞的准确性
6.1强化沟通意识。病理科人员要以负责的精神, 用热心、诚恳、宽容、和谐的语言, 把深奥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术语通过深入浅出让人易懂的科学方法, 圆满答复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并做到有问必答。
6.2强化服务观念。要把握新时期医患关系特点, 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教育, 强化服务观念, 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 优化服务流程, 优化服务环境, 提高医疗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 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6.3加强“谨慎”服务观念。病理科人员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对待每一个病例, 最大限度减少误诊、漏诊。
6.4外院病理切片会诊必须谨慎。会诊医师必须十分注意言辞的准确性, 尽量不要轻率地否定别人的诊断或埋怨别人、甚至故意指责别人, 以抬高自己。又要对原单位诊断做出客观分析, 千万不能火上浇油, 推波助斓。在这个问题上, 一句经意不经意的话, 往往足以引起原单位不可开交的纠纷与损失。
6.5一旦病人及家属对医疗和服务有意见, 科主任要立即到场及早解决, 努力把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6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误解, 要以理服人, 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 化解矛盾。
笔者在基层医院病理科工作30多年, 深感此工作的艰巨、光荣而严肃, 培养一个合格的病理医师并非易事, 一个高水平的病理医师是经过医院长期培养, 个人长期经验积累和知识不断更新的结果, 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胜任的, 有必要总结出来, 告知后者。我也诚心告诫同道门, 虚心请教, 切不可妄自尊大, 否则会遗恨终生。并针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寻找发生原因、明确责任、总结教训, 改进工作, 公平、公正的处理好医疗纠纷。综上所述, 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往往是多种因素和原因所造成, 但从自身角度来讲要把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降低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Silverman JF.Recent trends in quality, patient safety, and error reduction in non gyn cytology.Adv Anat Pathol, 2010, 17 (6) :437-444.
[2]刘红刚, 张盛忠, 李明.当前我国医院病理科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及其解决的对策[J].中华医学杂志, 2002, 82 (14) :1007-1008.
[3]邓云特, 叶红.基层医院病理科的现状与对策[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2003, 2 (2) :115-116.
[4]孙荣超, 杨树东, 杨国仪等.江苏省无锡市医院病理科建设及质量控制的经验和体会[J].中华病理学杂志, 2012, 41 (7) :501-502.
[5]Nakhleh RE, Coffin C, Cooper K.et al.Recommendations for quality assurance and improvement in surgical and autopsy pathology.Hum Pathol, 2006, 37 (8) :985-988.
[6]Raab SS.Improving patient safety by examining pathology errors.Clin Lab Med, 2004, 24 (4) :849-863.
[7]Nakhleh RE.Patient safety and error reduction in surgical pathology.Arch Pathol Lab Med, 2008, 132 (2) :181-185.
3.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篇三
摘要: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与此相反,广大医护人员在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知识却显得比较欠缺。为有效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护人员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能力,现将我院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提供给广大医院管理同行,以供交流、借鉴。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处理
一、目的1、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成员及职责
1、医疗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由医院医务科长担任
成员:由分管医疗及护理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各科主任、保卫科主任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组成。
2、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为医疗质量监控及管理部门,具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定期检查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改进措施。
3、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医疗争议防范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2)受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投诉和申请;
(3)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
(4)组织有关专家调查相关事项;
(5)认定当事人应承但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6)提出处置方案;
(7)反馈处理意见;
(8)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
1、总则
(1)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
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2、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酒后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自费、经济困难无亲人照看的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知情谈话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患有多种疾病,与多科室有关患者;
(10)有违法犯罪或打架斗殴前科的患者;
(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由于交通事故或打架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合并精神疾病的患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艾滋病、有吸毒行为的患者;
(17)本院职工的熟人、关系复杂的患者。
3、常规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科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不得预防性使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用于18 岁以下人群。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6)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乙肝系列、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
(7)各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生化检查项目2小时内)。
(8)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4、特殊要求
(1)各手术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诊疗常规,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前向患者(家属)尽充分告知义务。
(2)凡我院新开展的手术和项目,必须书面向医务科申报,批准后用于病人。
(3)本院职工的熟人,严禁擅自简化诊疗程序或常规。
5、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凯里市人民医院病历书写要求》以及《凯里市人民医院病历管理办法及奖惩措施(修正)》的规定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A、住院病历
(1)病历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病历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质量负责,病房主治医师对在架病历质量负责。
(3)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首次病程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
(4)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5)急诊病人入院3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天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6)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我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7)主治医师对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
(8)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历归档前完成。
(19)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10)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由第一助手书写,术者应审阅记录并签字。
(11)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各种检验报告、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3)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和涂改以致责任不清。
B、门诊病历
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1)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两次就诊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门诊部主任协调会诊工作。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定。
(3)门诊病历及检查、图像资料由病人保管。
(4)节假日(周末)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诊及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6、收治病人
(1)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自借口拒收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7、三级查房及会诊
(1)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生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查
房制度。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两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杜绝重术前、术中,轻术后的现象,对于术后病人,主刀医生应及时查房巡视。
(5)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6)各科必须保证对急诊科医师的技术支持。
(7)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8)涉及多科室的急诊抢救病人,在局部情况与全身情况治疗产生矛盾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抢救生命,服从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的协调。
8、术前讨论
(1)中等以上住院择期手术必须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3)同一次住院、同一疾病的二次手术或两科以上同时上台的术前讨论必要时要通知医务科参加。
9、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l)目前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并发症、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出血及麻醉意外等。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2)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的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有创性操作的实施。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分娩方式的选择。
(9)对于女性患者需切除乳房、子宫及其附件、男性患者因接受治疗对生殖功能影响者。
(10)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11)输血、造影、介人、气管切开、化疗等。
(12)新生儿颅内出血、早产儿今后生存质量。
(13)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均应有文字记录以及患者或受权人签字。
10、护理记录
(1)要体现相应专科疾病的护理特点。
(2)应用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的患者,不再使用一般患者记录单,但两种记录单应紧密衔接,避免遗漏和脱节。
(3)根据患者情况决定记录频次。一级护理(指一级护理病情稳定的患者)每班至少记录一次,二级、三级护理病员每周至少记录1--2次;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以上记录频次要求如遇有病情变化则需随时记录。
(4)护士记录后及时签全名。
(5)护理记录内容原则上不应与医师记录的过程有大的差别如临床症状体征变化,病情描述处理过程等。
(6)要据客观实际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符合实际,严禁不巡视病房,未查看病人,不了解情况想当然做记录。
四、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一)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启动本预案。
2、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3、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4、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当事科室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医务科,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解释病情。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5、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由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办理。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事故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后果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报告院长。
6、患方同意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对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解决结果需报告院长。重大事件应与患方签署终结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事件的性质或共同认定的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7、患方不同意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对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为避免矛盾激化可报请院长批准后,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8、由医务科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9、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务科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10、如患者死亡,必须要求作尸解以明确死因,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拒绝作尸解,应要求家属签字。
11、如患者需转科、转院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12、遇家属或病人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条例办理。
【处理流程】当事人→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或门诊部主任→向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向分管副院长汇报→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院务会决定。
(二)处罚
1、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处理终结后,医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事件性质、产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并对医疗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四
为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保障我院医疗、护理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及病人合法权利,结合我院具体工作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措施
(一)必须严格遵守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学习制度,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1—2次法律、法规培训,对新录用的医务人员进行岗前法律法规学习。
(二)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书写及管理要求,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性。
(三)在医疗活动中完善告知义务,病人享有知情权。知情范围: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预计费用。在病人或家属充分知情的条件下自愿做出同意选择,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新技术等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无法签字的情况下,可有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在病人就医过程中病人或家属选择拒绝治疗、拒绝检查、自动出院,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说明其后果的严重性,并履行知情签字手续。
(四)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有关政策法规,社会知识和医学心理知识,能恰如其分的实施相应对策,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使纠纷得到合理解决。
(五)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发现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汇报,医务科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汇报。
(六)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的损害。
(七)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应在医务科长主持下对病历及有关输液、输血、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实物进行封存、保管、送检。
(八)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建议在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原因。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处罚规定
(一)科内自行协商解决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之一,也是首选方法。
1、发生一般医疗纠纷,科室及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主动和患者进行协商,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化解矛盾。
2、科内解决问题,涉及到有关财力、物力,由科室及当事人承担。
3、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及医务科,并将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连同协议书共同上报医务科备案。
4、凡科室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医院不再给予科室及当事人任何处罚,但科室及当事人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医务科备案,科室应给当事人适当的处罚。
(二)院级解决医疗纠纷程序及处罚意见
1、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协商解决未果或重大医疗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进行院级解决,院级解决纠纷途径有院内协商解决;盟市、自治区级医疗鉴定、各级法院诉讼三种渠道。
2、院级协商解决:在主管副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护理部在科主任、护士长的积极配合下,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必要时可召开院技术委员会进行医疗护理技术分析及鉴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技术分析鉴定结论,实事求是向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取得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与患
者达成协议,如需对患者进行适度的经济补偿时,应与患者签署协议书,并对当事人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凡医院协商不妥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应上报盟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主任级当事人积极进行有关材料及应诉准备,参加各级医疗事故鉴定会。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不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应根据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给予患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对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五
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有效地防范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试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科室、各部门、全体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试行)、《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努力防范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二条 定期进行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第三条 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师外出会诊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遵循诊疗常规。第五条 严格执行我院有关的医疗技术管理规定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方案,按规定报告不良医疗事件。
第六条 加强全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按照我院医疗质量院科两级质控方案,定期对全院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反馈、整改、奖惩,促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七条 加强医疗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患者过程中,应以爱心、热情、真诚、体贴的心态对待患者;不但努力治疗患者的疾病,而且要从经济、情感等多方面给予照顾,努力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 做好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工作。病历是处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证据,必须保证病历资料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严谨、准确、及时的书写,避免遗漏重要的症状和体征,谨慎地为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处理等并如实地记录。病历字迹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二、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护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临控、医疗纠纷调查处理人员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必须严格按照我院《病历资料复印管理规定》执行。外单位和个人需要借阅病历的,必须通过医务部批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九条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
一、在临床工作中要加强医患沟通,及时解答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以及预后等方面的信息如实告知患者。尤其要注重对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各种有创性检查和手术操作前的谈话与签字,必须在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签字后方能进行。
二、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能否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应当从患者所患疾病、患者心理承受能力、治疗疾病大概所需医疗费用等方面客观考虑。
三、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或不愿意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十条 实行防范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责任制,建立个人对科室负责、科室对医院负责的防范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责任制度,做到逐级负责、逐级控制、逐级考核。质控科每季度对全院医疗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予以通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当事人和全院医护人员受到教育,强化其防范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意识。对于确实存在医疗过错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调查,妥善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十一条 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应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二、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以及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科室主任。
三、科室主任接报告后立即向医务部(节假日向医院总值)报告。
四、医务部接报告后,在向分管院长报告的同时,与当事科室一起对该病例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初步判断,必要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以备处理医疗事故或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情况。
五、对有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重大事件或可能引发恶性事件者应及时向医务部(节假日向医院总值)、保卫部和110报告,同时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于12小时内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专业、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四)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务部/医院总值班立即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1.医疗机构名称;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3.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件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八、医疗事故争议或重大医疗事件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局医政科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争议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争议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执业许可的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医疗事故争议或重大医疗事件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务部在协商(调解)解决后七日内向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六)对当事医务人员执业许可的处理建议;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协商不成,应建议患者或其家属循法律途径解决医疗争议。
十、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务部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局医政科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执业许可的处理建议;
6.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六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共调查基层医疗机构132所,其中一级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单位卫生所29家、个体诊所42家、村卫生室41家。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表,集中培训调查人员,统一方法和标准。现场使用试纸对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快速监测,含氯消毒剂用G-1型消毒剂浓度试纸进行检测,戊二醛消毒剂使用2%戊二醛测试纸进行监测。使用紫外线辐照计(校正合格)按照规定进行紫外线辐射强度监测,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进行;调查和监测数据,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组织制度管理
132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均未设专人进行管理。20家一级医院中,有医院感染组织的仅为3家,有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的有17家,10家医院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其他类型的112家医疗机构均无医院感染组织及其各项制度。调查有72.30%的工作人员将医院感染与消毒隔离混为一谈,概念不清。
2.2 医务人员接受医院感染和消毒管理的培训情况
一级医疗机构接受过培训的有12家,卫生服务站或单位医疗机构接受培训的有3家,个体诊所有1家,乡村卫生室没有一家接受过培训。
2.3 消毒灭菌管理
2.3. l空气消毒
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如手术室、人流室、治疗室等大多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只有4家医院手术室使用臭氧或甲醛进行熏蒸消毒。对132家单位的209盏紫外线灯辐射强度进行监测,合格161盏,合格率77.03%;一级医院、卫生服务站(含单位医院)、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合格率分别是86.89%、74.29%、57.14%、81.69%,经x2检验,4类医疗机构紫外线灯辐射强度监测合格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3.76,P<0.01)。132家单位有紫外线灯消毒记录的为21家,占15.91%;记录较完整的有11家,占8.33%,实行紫外线灯强度自行监测的只有3家(均是一级医院)。
2.3.3 消毒液的使用
使用高效消毒剂2%戊二醛的有44家,占33.33%,其中一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较高,达到95.00%,村卫生室的使用率仅为12.19%,4类单位戊二醛的使用率有显著性差异(x2=145.42,P<0.0001)。(表1)
在使用更换方面,调查90家使用“84”消毒液的单位,消毒液更换时间1天~1周不等,每天更换的合格单位有41家,合格率45.56%;一级医疗机构合格率较高,达到86.67%,其他均在40.00%以下。在消毒液配制方面,检查104家单位,按照《消毒技术规范》配制消毒液的有7家(占6.73%),按说明书配制的有86家(占82.69%),随意配制的有11家(占10.58%)。消毒容器的使用,一共检查120家单位,使用消毒容器的有84家,占70.00%;其中有防尘盖的有40家,占47.62%。消毒液的现场监测,检查中现场对使用2%戊二醛消毒液的39家进行监测,合格率为61.54%;使用“84”消毒液的72家单位进行消毒液浓度监测,合格率仅为44.44%,其中一级医院、卫生服务站(含单位医院)、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的合格率分别是75.00%、20.00%、37.50%、48.28%。
2.3.3 压力蒸汽灭菌器配置和使用情况(表2)
2.3.4 消毒供应室
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49家医疗机构应设消毒供应室,实设18家,占36.73%,其中2家有供应室但不使用。其中18家单位三区(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分开的有5家,占27.77%(均为一级医疗机构)。现场检查37个无菌包或容器,有化学指示胶带的有26个,占70.27%。
2.4 口腔诊疗
查13家设口腔科的单位和牙科诊所,其中使用高压灭菌消毒设备的有5家,占38.46%;使用不合格消毒设备有6家,占46.15%,还有2家没有任何高压灭菌器。在使用化学消毒剂方面,使用2%戊二醛、“84”消毒液、新洁尔灭消毒剂的分别有9、2、2家。
2.5 一次性医疗用品和消毒品的管理
132家医疗机构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索证率为17.42%,消毒用品索证率为14.39%,其中一级医疗机构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用品的索证率分别为78.95%、60.00%,但城市诊所的索证率均为4.76%以下,农村卫生室无一家索证。119家医疗机构(占90.15%)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了处理。(表3)
3 讨论
3.1 缺乏重视,认识不足
调查发现,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缺乏重视,认识不足,组织制度不健全。这反映出医院感染管理意识和法律淡薄,同时对工作人员缺少一定的约束力,因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状况不理想。疾病控制应当和卫生行政部门一起,从技术指导和行政执法两个方面强化医院感染意识,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的基础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规章制度。
3.2 基层医院对医务人员感染专业知识培训不够
加强基层医院感染专业知识培训亟待加强。本次调查发现,医务人员接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少,对医院感染了解甚微。培训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医院感染知识空白和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分级培训制度,由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进行行政约束,区疾控中心培训一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对诊所和村卫生室再进行培训,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毒员应持证上岗,或者借鉴国内学者推荐的实行医院感染例会制度进行定期学习、交流[2]。
3.3 基层医疗单位的消毒以及管理状况令人担忧
集中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1)在空气消毒方面,紫外线灯监测合格率不高,并且实行紫外线灯消毒登记和自行监测的少。(2)消毒液的使用方面,使用高效消毒剂的较少,有的使用过期的消毒剂,有的检查时竟然找不到任何消毒剂,有的认为现在都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不需要用消毒剂。(3)对消毒剂的使用也缺乏规范,更换不按时,配制消毒剂随意性大。(4)消毒硬件设施缺乏,大部分医院均未设独立的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配置也不足。132家医疗机构有近一半未配置压力蒸汽灭菌器,有的竟然用家用餐具消毒柜代替。基层医疗单位消毒以及管理状况差的原因,一方面为经济利益,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感染消毒知识的空白和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反映出卫生执法力度的薄弱。因此,要改变现状,首先应增加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如增置压力消毒灭菌器、无菌物品存放柜、紫外线灯、高效低毒的消毒液、浸泡消毒的容器、消毒液测试纸等。其次,要培训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消毒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软件建设。最后,应加强监测和行政处罚力度。医院感染和消毒监测(包括自我监测)是评价医院感染管理和控制好坏的重要依据。
3.4 口腔科消毒工作比较差
查13家牙科诊所,只有5家使用高压灭菌器,使用中、低效消毒剂的有4家。口腔科的消毒一直是重中之重,要求从业人员有强烈的消毒意识和责任心,如果消毒不严格,极易造成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等传染病传播的危险,因此对一些缺乏硬件设施的牙科诊所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严格把住新诊所执业许可的审批关。
3.5 一次性医疗用品索证以及使用后处理不规范是基层医疗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
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几乎不执行索证制。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大多是一个医生既看病又买货,并且哪儿的货便宜买哪的,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约束和管理机制,让其自觉索证只是一纸空文。调查发现有超过20.00%的单位对医疗废弃物当做生活垃圾扔掉或当做废品卖掉,只有10.08%的单位有处置记录。目前,蚌埠市对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尚没有统一的要求,医疗垃圾的处置较为混乱,基层医疗机构普遍没有按规定进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3.6 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模式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督查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督导组织,成立区级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3],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目标考核,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考核标准,定期考核。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小型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院感染、消毒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此外,可出台一个消毒与灭菌的量化评价标准,如国外学者Rutala WA等采用的14个指标的评价指南[4],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消毒和灭菌进行全方位的量化评分,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总之,探索基层医疗机构新的管理模式,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日常管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抓重点单位和抓关键环节相结合,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给患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医疗场所。
摘要:目的了解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现状,提出改进措施。方法采用统一的问卷调查、现场查看和现场快速监测方式对132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包括组织制度及管理、消毒灭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处理情况进行调查,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组织制度不健全,消毒设施和消毒液的缺乏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医疗垃圾的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结论应强化培训,加大投入,提高认识,加强卫生监督和处罚力度。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消毒,对策
参考文献
[1]徐国利,彭子奇,贾氢,等.当前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3):2182-219.
[2]胡贤军.医院感染例会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 10(13):957.
[3]程治馨,袁瑞玲,袁爱丽.我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做法[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0,16:541-542.
7.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七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纠纷与事故的损害,加强临床各科室医务人员的责任心,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发生纠纷后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并及时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如:有关证人的证言,病人打砸的现场,医务人员被打伤的诊断证明及医疗单据等。这对通过法律保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分有用。
二、做好病历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临床医生和护士要严格按照《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并保管好病历资料,防止架上的病历被人不正当抄录、复印、窃取。如果不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常常在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医生千万不要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篡改病历,按有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各临床科主任、护士长要严把运行病历的质控关。
三、医务人员要提高与病人的沟通能力,加强医患沟通。大部分医务人员愿意在临床能力上下功夫,却普遍缺乏与患者的沟通。沟通能力强的医务人员,病人感到很有亲和力,对
其特别信任,发生了纠纷也能够多一份理解,解决起来也容易得多。
四、科室主任要加强低年资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
五、凡遇病情危重病例要及时报告业务院长;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病例、治疗效果不佳病例,均应及时报医务科,以便组织院内会诊讨论。否则,发现1例罚科室200元。
六、建立知情告知制度,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如病危通知书、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同意书等。
七、医务人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不接受病人的红包,防止病人对立情绪的产生。同时,也避免在今后纠纷发生时使事情复杂化,将医师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八、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要结合本科实际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狠抓重点制度的落实,加强质量管理,牢固树立抓质量就是抓效益的质量效益观,力争医疗事故零指标。
九、院内医疗纠纷与事故处理规定: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属医务人员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赔偿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除外保险公司赔偿院方的金额,剩余部分由医院、科室、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医院承担40%,科室承担30%,个人承担30%,个人承担金额以壹万元封顶,超出部分由科室承担。
8.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八
安全风险防范及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局会议精神,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城管、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
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卫生及安全:
1、认真学习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并及认真履行《教育局善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2、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
3、严格监测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在疫情发生时期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早晨
接受体温测试。
4、卫生教师重视学校卫生工作,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做好教师及学生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5、关注师生健康状况,对于发热、腹泻、过敏等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群体交叉感染。
6、严格“手足口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随时启动“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二)、校外活动安全:
1、事先对活动场地进行勘察。
2、制订详细活动方案(行程、集散时间及地点、食品供应、安全防护措施、带队方式、活动内容等)。
3、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告知家长。
(三)、交通安全:
1、要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时间及站点设置必须科学、合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学生事故处理及报告: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3、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事故相关的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接到报告的区教育局应在2小时内书面向市教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
事件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布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公布。
6、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属校方责任的不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五)、应急措施:
如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学校风险防范及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
1、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得知事故发生,必须到现场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收集事故的有关证据、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的保存工作。
3、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办公室、综合教育科及事故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4、①食物中毒事件必须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②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及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③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事故原因要根据有关权威部门认定的信息方可公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6、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7、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不推卸确属校方的责任。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不随意公布。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公析、总结、存档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善后
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1)、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2)、将安全工作有机地纳入学校自主发展规划之中。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上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3)、对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2、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学习《教育系统安全责任风险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学校安全责任和防范方面的知识。
3、确保安全防范经费投入和使用:
教育局下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学校的安全、防病及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用于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使用。
***第二中学
9.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九
1 典型案例
案例1患儿男, 13岁。因左上侧切牙畸形并在邻位有一形态相似的多生牙而就诊。X线检查示侧切牙畸形加邻牙多生。当天接诊医生建议拔除多生牙, 家长说考虑一下。第二天换了一个医生接诊, 因临床经验不足, 把畸形牙与多生牙一块儿拔除, 引起纠纷。
案例2患者女, 45岁。因龋齿要求拔除右上第二磨牙。接诊医生检查见右上第一磨牙残冠、第二磨牙残根, 于是将右上磨牙全部拔除, 引起纠纷。
案例3患者女, 38岁。因拔一颗左下磨牙, 患者反复诉“左侧半个头痛, 左侧颞颌关节疼痛”。反复到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 没有结果。患者认为疼痛因拔牙所致, 引起纠纷。
案例4患者女, 65岁。因左下第一磨牙牙髓炎, 下牙槽神经阻滞麻醉下行根管治疗, 半年后诉左下唇仍麻木、无知觉。反复到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 被诊断为麻醉后遗症。
案例5患者女, 51岁。因食物嵌塞而就诊于某个体诊所。接诊医生给予上下全口烤瓷固定修复。修复后患者诉无法嚼碎食物, 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案例6患者女, 49岁。右下龋齿补牙, 手术过程中, 有二次颞颌关节脱位, 医生让患者靠墙坐在地上复位。患者在半年后诉右侧颞颌关节疼痛、右侧半个头痛, 多次去上海、杭州大医院诊治, 无果。
案例1至4都以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适当经济补偿解决。案例5由消费者协会调解, 适当经济补偿解决。案例6提请地、省两级医疗事故鉴定,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 分析
案例1与2都是误拔牙齿, 手术时未签署知情同意书, 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认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案例3与4因为在上级医疗机构多次诊治无法明确诊断, 这对于基层牙科医生来说是医疗技术水平所限和临床经验不足, 无法解决情有可原, 体现医患沟通不到位。案例5由于个体医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淡薄合理设计理念, 有过度医疗之嫌, 造成患者不满意。案例6因医生操作不尽合理, 使患者总体感觉医疗不当所致。
3 讨论
3.1 基层牙科医生易引发医疗纠纷的隐患之处
(1)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是规模小、科室设置不全, 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某些方面的规定, 基层医疗机构根本无法做到。如某些突发病例基层牙科医生无法有效抢救而发生意外, 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2) 由于基层牙科医生技术力量相对较弱, 且平常以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与慢性病为主, 医生容易形成经验主义, 而不注意仔细观察、辨证分析病情及其细微变化, 这样就容易误诊或延误患者及时治疗。
3.2 基层牙科医生易产生医疗纠纷的直接原因
(1) 工作责任心不强, 不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及管理, 病历书写潦草、随意涂改。对一些易引发医疗纠纷的环节记录不全, 甚至个别案例无任何记录, 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疑难病例会诊、讨论等各项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了病历开放制度, 将病历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依据。因此, 业务科室病历缺损、涂改等直接影响到病历在法律上的证明效力。基层牙防卫生机构很可能仅仅因为一份病历问题, 而输掉一场本不该输的医疗官司[2]。 (2) 法律意识薄弱。在临床工作中, 不按照诊疗常规操作, 常会出现无诊疗记录、无手术记录、无检查报告单的“三无”现象, 导致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因缺乏重要举证材料而陷于被动局面。 (3) 技术水平不高, 忽视“三基”培训。部分医生临床基础理论薄弱, 专业知识匮乏, 知识面及思维狭窄, 临床经验缺乏, 对临床上疑难杂症不能很好的鉴别以致漏诊误诊;技术不熟练基本功不扎实, 造成对患者身体的损伤。 (4) 医疗告知不当。医生交代病情不及时、不充分, 未能用患者及其家属能理解的语言进行沟通;没有详细地向患者说明疾病的诊断及预后;没有向患者告知可能选择的治疗方法及各种方法的优劣;对手术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估计不足, 不能详细说明与告知;意外情况须改变治疗方案时, 没有告知患者, 致使患者一旦没有得到预想的治疗效果, 就会以剥夺患者知情权为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3 基层牙科医生防范医疗纠纷的基本措施
(1) 全面提高基层牙科医生的法制观念, 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信法开展医疗活动。依法严格准入, 医生执业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上岗。 (2) 提高业务素质及服务质量, 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事故的关键所在。 (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只有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和责任心, 才能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是防范医疗事故最基本的措施。严格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涉及诊疗活动很多环节。下医嘱、处方或治疗时, 应坚持三查七对;用药前要询问过敏史, 尤其是使用毒麻药品时更要反复核对。严格执行首诊负责、三级检诊、会诊等制度, 可以大大减少误诊、漏诊等。 (5) 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病历是医务人员对医疗活动的真实、全面、客观的文字记录, 是医疗举证的法律依据, 又是进行医疗鉴定和调解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平时应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可减少医疗纠纷。 (6) 加强医患沟通, 详细向患者说明疾病的诊断及预后;告知可以选择的治疗方法及各种方法的优劣、价格和手术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始手术。 (7) 加强医护质量监控, 重点是对工作流程的质量监督, 监督的内容包括医务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诊疗操作常规、职业道德情况等, 并对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明确各科室及人员的具体职责, 落实事故防范的具体措施, 减少医疗过失的危害后果。
综上, 笔者认为基层牙科医生的医疗纠纷大多是可以避免的。
参考文献
[1]王传益, 李博.最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实务全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8:466-649.
10.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十
为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制度的规定》,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保障我院医疗、护理安全,保护医务人员及病人合法权利,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医疗事故处理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务科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业务副院长进行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自治区医调委报告。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医疗纠纷领导小组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7、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护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安全保卫科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伊犁州卫生局医政科报告。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填写《登记表》并告知答复时间(7个工作日),而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详细书面说明书(3个工作日),反馈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定性,上交医疗纠纷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医学会鉴定后解决;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医疗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流程。
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须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五、医疗投诉登记处理程序
1、医疗投诉由医疗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2、接待者告知患者或家属写清个人基本情况、事情发生经过、投诉要求和建议记录在医疗缺陷整改追踪表上,并告知答复时间。
3、将医疗缺陷整改追踪表交给当事人写出书面陈述后,交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写出定性结果于3日内交回医务科。
4、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院领导或医疗纠纷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有不同意见,同时告知其它解决途径。
11.医疗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篇十一
为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规范各类医疗服务行为及服务流程,更有效地防止医疗缺陷发生,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医疗安全工作,根据区卫生局关于世博期间加强医疗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原则:
以“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具体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为准绳,及时发现、排除影响医疗质量及安全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合理处置各类医疗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世博会顺利召开为目的。
二、成立世博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医疗救治小组
1、医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谷
副组长:顾志辉
组员:朱建锋马文燕徐萍韩彩华沈坚谢含刚唐咏萍李金红吴燕红顾志君周建忠陈萍
2、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顾志辉
组员:马文燕徐萍谢含刚韩彩华唐咏萍李金红周洁丁秀书曹艳红张春蕾陈杰
三、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诊疗操作水平。
以“世博会”召开为契机,切实加强全体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与医德、医风教育,积极引导全体职工开展“服务世博、奉献世博”活动,以09全国卫生系统四件医疗纠纷案例为警示,提高医务人员责任及风险防范意识。在医务科组织下,积极开展医疗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及其他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操作水平。
四、切实加强中心内部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流程,积极预防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
1、成立中心医疗护理质量监督小组,每季1次督查中心整体医疗护理质量,重点对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制度执行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并落实到个人,提出整改意见,考核成绩与当季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2、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特别重视对十二项核心制度的执行。建立医疗安全预警机制,采取分级预警原则,全面落实“病人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全面落实院内感染控制各项措施,避免各类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对发生医院感染事件应及时按有关规定报告。
3、认真做好用药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抗菌素使用分级管理,及时完成处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不合格处方及时予以通报并整改。加强中心毒、麻、精类药品的采购与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五专”管理并进行日销登记,避免非正常流失现象发生。
4、加强对重危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的救治及转诊工作,规范抢救与转诊流程,及时完成抢救记录书写,对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院部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抢救室内部管理,做到抢救设备完好,抢救药品齐全,在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基础上,应重点加强急诊室人员的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各类应急处置能力。
5、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编《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学习,严格各类病历及医疗文书书写工作,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以确保病历客观性及真实性。做好病历日常保管,防止各类病历丢失与盗窃。
6、严格首诊负责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各类特殊检查、治疗及病情变化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患方告知,以取得患方的理解与支持。
7、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做好日常排班工作,严禁脱岗、离岗等现象发生。严禁推诿病人及延误病情。
8、做好各类医疗仪器的日常维护与保管工作,重点加强对检验室硝酸、放射科球管的保管。加强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规范生物安全柜维护、检测工作,确保生物安全。
9、根据疾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各类传染病的“联防、联控”措施,特别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转诊疾病的早期隔离与传报、疾病的流调、社区宣教等,防止交叉感染发生。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建立与完善医疗安全事故处置流程,健全投诉处置机制。
1、由中心行风政风建设负责人朱建锋具体负责中心各类投诉与医疗纠纷处置工作,医务科协同参与各类医疗纠纷与事故的处置,实行“首诉负责制”,切实提高首诉一次答复满意率,实事求是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与整改措施,及时答复投诉人。定期汇总、分析各类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
2、对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与生命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各临床科室应第一时间向院部报告并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中心根据所制定的《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置预案》做好相关纠纷与事故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根据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立即口头向区卫生局报告,并与事发后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对中心判断尚未构成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事故的,但患方与中心已形成较大矛盾的,患方情绪较平稳,无过激行为的,中心要立即开展调查,对患方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患者情绪激动并有过激行为的,中心应在报110的同时以电话形式报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医疗事故处理办,随后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办,24小时内将详细的调查情况与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区卫生局。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应在7日内向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并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的,应当在协商解决后7日内向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经
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的,应当在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协调书或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3、严肃医疗纠纷及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人员处罚力度。对发生医疗纠纷与事故的责任人员,中心在充分调查经过及原因基础上,经过班子讨论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罚,并与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活动、职称评聘工作紧密结合,在全院进行通报,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举一反三,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涉及到责任过失或重大医疗过失的重大医疗事故造成群体事件,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医疗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科
12.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十二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废弃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废弃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以及市,区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指挥本单位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作出决策。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长具体负责,成员由医务科、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保卫科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预防控制措施
1.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医务科,院感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抽查,院感办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2.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控制措施
(1)发现包装袋破损发生泄漏时,应及时增加包装袋层数,若是漏入储存桶内,必须到规定的地方对储存桶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若是漏入运送车内,必须将车推到规定的地方清洗并进行消毒处理。
(2)发现储存桶破损或车厢破损,应立即更换或修补。
(3)发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应立即增加包装层数或更换容器。
(4)发现医疗废物撒漏到地面,应先清除撒漏物,然后对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5)在进行泄漏事故处理时,严禁工作人员用手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6)若发生运送车翻倒,医疗废物大量泄漏现象,应及时通知周围人员远离,控制污染区域,以免扩大污染,并及时清除,清洁、消毒,事后应对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7)运送车上要有备用医疗废物储存桶、包装袋、及包扎带、消毒和清洁工具。
(8)医疗废物运输单位有备用运输车辆。
(9)工作人员应在加强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事故处理。
(10)对事故进行登记和报告制度。
4.报告流程
(1)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务科、院感办。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院感办、医务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保卫科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4)医务科、院感办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7)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汇医资料,并完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处罚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弃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21.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应急指挥室成员。
2.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职责。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室成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各组组长:负责灭火、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全场职工: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事故发生后,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指挥部应经常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让每个职工都应按应急预案要求接受应急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事故时能采取正确及时的行动。
3.污染事故现场防范措施
对已确定的风险源和污染隐患,首先从设计、安全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采取防范措施,这是减少环境风险的基础。然后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1)对已确定的风险源和污染隐患,企业在考虑厂内职工和厂外敏感目标的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规定确定厂区的总平面布置:
①将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处生产装置区分离设置
②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处与生产设备保持适当距离。
③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处与集中办公区分离。置在非主导风向。
④临时存放处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2)设置1000m3事故池。危险废物进入水体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泄漏源进行保护,同时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水导入事故池。
(3)警示标识
在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处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由风险区所在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4)事故排水应急措施
企业设置应急事故池1000m3。为了控制和减少事故情况下毒物和污染物从排水系统进入环境,本项目的污水、清净下水、雨水排水系统等在排出装置前设立闸门,对清净下水、雨水排放管前设立缓冲池和切换设施,事故时切换至事故池收集处理,杜绝事故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设置地面围堰,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水全部收集至事故池。
危险废物进入厂内污水管网后,首先切断污染源,根据泄漏点区域及时收集或回收污染物料,关闭雨水和清下水外排阀,含汞废水进入本厂事故池,经活性炭过滤器吸附,监测达标后再排入厂内污水设施。
4.水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危险废物进入厂内污水管网后,首先切断污染源,根据泄漏点区域及时收集或回收污染物料,关闭雨水和清下水外排阀,含汞废水进入本厂事故池,在分析事故废水含汞浓度后,经活性炭过滤器吸附,监测达标后再排入厂内污水设施。
废水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在危险废物进入厂内污水管处,离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最近管网阴井、出现超标的雨水排放口、污水调节池或污水处理装置的尾水排放口中,视事故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事故废水监测点和监测因子。
5.应急预案的分级与响应
5.1应急预案的分级
根据可能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分级的应急预案是必要的,应急预案分级体系与事故分级对应也包括3级:
Ⅰ级(厂外级)应急预案
Ⅱ级(厂级)应急预案
Ⅲ级(车间级)应急预案
分级的依据主要是事故的大小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5.2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将事故分为I、II、III级。
(1)一级事故:是指后果特别重大,且发生后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依靠厂内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地方救援力量才能控制的事故。
(2)二级事故:是指后果重大或特别重大,且发生后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依靠车间内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厂部或相关方面救援力量才能控制的`事故。
(3)三级事故:是指依靠车间或现场就能控制,不需要救援的事故。
5.3应急响应
5.3.1在发生危险废物进入水体等环境污染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岗位带班长要按照车间事故预案的要求,立即上报车间调度和公司调度,同时组织当班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将危险废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5.3.2公司调度接到报告后,立即要求化验人员对危险废物泄漏的区域进行分析化验,同时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当班人员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将含x废水导入事故池。
5.3.3污水处理设施当班人员根据化验人员化验事故池中含汞浓度,用活性炭过滤器吸附其中的x,达标后,再将事故池中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5.3.4如果出现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危险废物进入水体事故,企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厂,以便污水处理厂采取应对措施。
企业平时应备足备齐各项应急物资和制订周密的对策方案,在不可抗拒事故(暴雨、洪水等)发生时,采取疏导和构筑围堤等方式,防止企业产生的污水逆流影响京杭运河。
6.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火警:119
治安:110
急救电话:120
电力公司:
消防中队: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医疗废弃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3为了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解决防范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防范制措施
(一)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由医院废物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医院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建立医院突发医疗废弃物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各科室发生医疗废物处置事件后,应立即报告院长,由办公室在48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环境保护局。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个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医疗废物处置事件不许隐瞒、缓报和谎报。
3、医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突发医疗物处置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措施
(一)接到突发医疗废物事件情况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对泄露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三)发生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由污染轻区域向污染重区域进行。
(四)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有防渗透性的口罩、防护眼镜。
可能污染身体时,应穿防渗的隔离衣。(五)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六)如果有人员被艾滋病污染的医疗废物伤害,专家组应根据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13.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预防医疗纠纷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切为患者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各科室要组 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种诊疗、护理常规。
2、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3、认真执行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
4、强化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三基三严”培训、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全程医疗监督。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加强实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好带教与培训工作。
6、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行医。认真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规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完善诊疗科目,杜绝超范围执业现象。
7、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重视患者投诉,及时化解矛盾,对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积极整改。
8、当发生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上报科主任和医教科,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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