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

2024-09-07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共10篇)

1.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 篇一

近年来,威信县依托煤炭资源优势,立足做好“黑、红、绿”三篇文章,着力扶持以煤炭产业为主的黑色经济,切实做到科学定位、有序开发,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有力促进了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煤炭资源开采力度的加大,地质灾害、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矿群纠纷等问题也日益凸显,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和谐

因素。

一、煤矿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威信县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是云南省15个重点采煤县之一。远景储量达40亿吨,全县10个乡镇均有煤炭资源,分为新庄、石坎、马河、洛旺四大矿区,其中新庄矿区已列为国家规划矿区。目前,已投入勘探资金1.85亿元,探明境内有可开发的煤炭资源15.6亿吨,煤层气资源量400亿立方米。当前,全县煤炭产业已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行业管理体系、安全规范的原煤生产体系、运转灵活的销售体系和组织严密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40对整合保留矿井已形成年产原煤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年外销煤炭150万吨左右,煤炭产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因煤炭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峻。随着各煤矿企业加大开采力度,煤矿开采区山体崩塌、地表塌陷、地裂缝等灾害日益增多,煤炭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直接导致了群众房屋受损、地表水源枯竭和地下水位下降、部分土地不能耕种。

(二)矿群矛盾激化、矿群纠纷急剧增加。在调研过程中,不少煤矿业主反映群众将输煤要道挖断、堵断,阻碍业主方施工,严重影响煤矿企业的正常运转,而矿区群众又反映煤炭开采导致房屋开裂,地基不稳等问题,明显感受到煤矿业主和矿区老百姓之间尖锐的对立情绪。

(三)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不断发生。据调查了解,群众由于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不能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已引发多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给全县综治维稳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

(四)少数矿区周边村民受利益驱动制造事端,由于煤炭产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利润行业,少数矿区周边村民受利益驱动,想不劳而获,找种种理由和借口向矿方施加压力,或煽动群众引发事端,严重影响了一方的社会稳定。

(五)因煤矿管理不善带来的安全问题。少数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较大的损害,同时也给社会维稳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舆论压力。

(六)煤炭运输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因煤矿运输、销售导致交通拥堵,路面货车流量增多,给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带来极大的压力。

三、对策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风险,为切实解决好煤矿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以下对策意见:

(一)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煤矿自身监管责任体系,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极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可极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煤矿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并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定期对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业场所、设施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隐患管理。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力度,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大隐患现场检查,跟踪监督监察,对不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加大处罚力度,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三)认真抓好煤炭产业发展的风险评估

煤矿产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直面的客观问题,煤炭资源开发造成的植被破坏、水源和土壤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干群、矿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非正常上访或越级上访问题等。因此,在做大做强煤矿产业过程中,要切实抓好社会稳定评估工作。一是对新增布点煤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凡是存在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严重破坏环境、广大人民群众不支持的,坚决不予立项通过。二是对现有布点煤矿,在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重大技改过程中,也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加强监督,煤矿企业要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对环境的污染是一个不可逆的破坏过程,若是以破坏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我们的子孙后代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对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隐患。所以煤矿企业要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在生产环节和运输环节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大气、河流污染进而影响到矿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五)强化宣传教育,让煤矿业主致富思源,关注矿区百姓、主动开展公益活动,

2.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 篇二

一、行为安全管理模式简述

1. 行为安全管理模式概念

在进行行为安全研究的工作中, 大多数企业均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方面, 但却忽略了员工在进行行为安全研究工作中自身出现的相关错误, 所谓行为安全管理是建立在行为安全分析理论上的一种安全管理办法, 通过纠正人们自身的不安全行为, 促使人们养成安全的行为习惯和意识, 从而提高相关企业或组织的整体安全水平[1]。

2. 行为安全模式应用于我国煤矿安全领域中的现状

近年来, 行为安全模式应用于我国的煤矿安全管理中已取得了初步的进展, 引进基于行为安全模式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的企业, 其安全事故也在逐年减少, 在行为安全模式建立的过程中, 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仍存在较大的误区, 在实际生产中, 大多数煤矿企业过度地重视无事故目标, 而对于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却不具备相应的重视程度, 在缺少了“防大于治”的生产理念的情况下, 阻碍了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同时也为实现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阻力。

3. 煤矿员工安全行为管理分析

煤矿员工的关键行为对于煤矿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所谓关键行为是指在员工从事生产的过程中, 可能导致不安全的、危险的煤矿事故的相关工作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了可能引发较大安全事故的工作行为以及在事故中不利于较少相关损失的行为。因此, 通过对煤矿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分析, 可以有效地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2]。

交流安全行为是指企业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 对具备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员工进行适当地奖励和表扬, 并将其相关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分享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性的具体措施。通过对员工在不同生产环节中的行为进行分析, 可以使煤矿企业详细地掌握员工的综合安全意识和和具体的生产行为, 从而保证煤矿产业得以健康发展。

二、基于行为安全模式的煤矿安全管理措施

1. 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加强煤矿生产企业中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首先, 煤矿企业需要定期开展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从而为其煤矿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其次, 煤矿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安全管理现状, 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 对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要进行详细分析, 使员工对相关的危险源具备深入的了解, 从而使其能够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危险性较高环节的作业[3]。

2. 加强煤矿生产现场管理

加强煤矿生产的现场管理是将行为安全模式应用于煤矿安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煤矿企业中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需要通过对煤矿生产或施工现场进行定期视察, 并对于员工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操作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从而确保煤矿生产的相关工作可以再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另一方面, 对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自身而言, 在定期对煤矿生产的相关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 从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提供的良好的技术和设备支持的同时, 也需要不断丰富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通过提高自身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相关能力, 从而使得煤矿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进行。

3. 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考核体系并完善煤矿企业的奖惩制度是将行为安全模式与煤矿安全管理进行有机结合的必要措施。首先, 煤矿企业应该对现有的人员晋升和考核制度进行分析, 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 从而为煤矿员工的发展与晋升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其次, 煤矿企业应该建立并完善其自身的激励制度, 通过一些列的激励手段来调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从而使员工内部形成对企业的向心力, 共同为煤矿产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4]。

4. 建立新型煤矿安全文化

所谓企业文化是指在企业内部由价值观、信念、仪式或处事方式形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企业文化从根本上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动力, 对于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 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建立新型的安全生产文化, 从而提高自身在行业中的影响力。通过建立以“安全第一”为主要思想的企业文化体系, 不仅可以从提高员工安全行为意识方面促进煤矿生产的有序进行, 同时对于整个煤矿产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行为安全管理模式的概念进行分析, 并结合行为安全模式在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从加强煤矿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煤矿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考核体系以及建立新型煤矿安全文化等方面对基于行为安全模式的煤矿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研究, 可见, 未来加强行为安全模式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力度, 对于促进我国煤矿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吴同性.基于文化塑造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 2012.

[2]赵淑梅, 贾明涛.基于行为安全模式的施工安全管理研究[J].建筑安全, 2008, 2 (11) :41-43.

[3]蔡林沁, 谢阅, 李凤保.基于Web混合模式的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J].工业控制计算机, 2002, 8 (2) :7-8.

3.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研究现状浅析 篇三

关键词: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煤矿生产

0引言

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管理,是管理者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治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治发生事故,避免各种损失,最大限度的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提高安全效益,推动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煤矿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工人时刻受到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五大”煤矿灾害的威胁,近几年的煤矿事故中,几乎都是管理上的疏漏。因此,煤矿安全管理对煤矿的生产和效益是非常重要。

1煤矿安全管理的本质

1.1效益性。惟利是管理的出发点,效益是管理的终结。安全管理的效益最直接的表现是经济效益。优秀的安全管理不仅能大大减少事故损失,还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煤矿企业的飞快发展。

1.2长期性。煤矿安全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始终,只要煤矿进行生产,就存在安全问题,就须进行安全管理。所以,安全管理在煤矿的生产活动中是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1.3科学性。煤矿的生产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在人们的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寻找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将其运用到生产实际中,保障生产活动的安全性。

1.4群众性。煤矿安全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和职工的行为紧密相连。所以,安全管理不是少部分人的管理,而要发挥广大职工的力量,实行职工的自我管理。

1.5预防性。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所以,要将安全管理放在煤矿日常生活的首位。

1.6强制性。煤矿安全管理就是要将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化的行为强加到被管理者的日常工作中。不强制就不能约束被管理者的无序状态,而这种无序状态往往危及着职工自身生命和健康。

2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2.1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各部门管理与职工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制。没有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是行不通的,容易造成走过场;建立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事故包干到个人的制度,避免在管理中出现管理空白区;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和安技术教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各阶段的计划。

2.2生产中的安全管理鉴于煤矿工作的特殊性,加之有大型设备的使用,加剧了煤矿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所以,要加强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对井下的危险源做到清晰辨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2.3安全信息工作要从其他煤矿企业和本矿区发生过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系统。提高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对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的搜集、整理、反馈等工作。

3当前我国煤矿安全存在的问题

3.1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倒置安全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始末,没有安全就不能正常的从事生产活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把生产放在第一位,重生产而轻安全。虽然经济效益是所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且的,煤矿也不例外,但是,如果不重视安全,煤矿的经济效益将是带着血和职工生命的效益,所以应坚持安全与效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3.2煤矿工作中存在多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隐息由于煤矿自身自然条件的复杂性,以及开采条件的多变性,再者,在开采过程中,伴随着瓦斯、火灾和水灾的威胁,使得煤矿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和作业场所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事故发生。

3.3安全技术及装备无法适应当前的开采需要随着矿井向深部延伸,之前没有的灾害也有可能发生,比如,以前非突出矿井成为突出矿井,地热严重等等,目前的技术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些灾害对矿井生产的危害,还没有研究出完全有效的防治措施。虽然煤矿装备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装备的可靠性差,适应性不强的特性仍存在,且有些装备的更新速度过慢,无法适应当前的煤矿生产速度,更跟不上高效高产矿井的脚步。离开了新装备,高水平的管理只能是空谈。

3.4煤矿工作环境依然严峻国家近几年一直在推行矿并质量标准化建设,但是,由于煤矿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一些工作环境还没有改变,比如,工作空间狭小,照明条件差,工作场所煤尘弥漫,顶板淋水等等严重危害着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因此,应彻底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

3.5工人对自己生命的漠视煤矿事故,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如违规作业。工人往往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对自己和别人生命的不重视,明明知道存在危险,还违规操作。所以,煤矿企业要加大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只有重视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在操作时考虑到安全因素,才能按规章操作。

4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

煤矿生产是一个有机系统,煤矿安全管理就是使这一系统中的各个要素达到高度的协调,使煤矿生产这个有机系统正常的运行。影响煤矿安全,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以,要杜绝煤矿事故,就要规范人的作业行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4.1加强对人的管理,杜绝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要以人为主体,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让工人参与到管理中。同时要加强人的安全化。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意识的训练和教育;对于一些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要进行特殊的培训和教育;定期进行文化学习和专业训练,提高工人的文化技术素质;在各种作业培训中要加入安全的内容,培养工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心。只有工人清晰的认识到不安全因素,才能在行为和技术上做到预防、消除隐患。

4.2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不可能发生事故。所以,要引进先进设备。先进的设备是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先进的装备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安全管理趋于更高水平,更完善。要定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将不安全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合理安排物质的堆放、整理,将危险物和有害物集中存放。

4.3创建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我国的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空间受地质条件的限制。井下环境照明普遍不足,环境和物体对比度低,分辨困难:工作场所存在矿尘、有害气体、振动和噪声的污染:有些矿井还存在温度高、湿度大的危害。这些环境因素直接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煤矿工人的作业可靠性。因此,为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必须创建安全、舒适的作业环境。

5结论

4.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 篇四

摘要:我国是用煤产煤大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不断发

展的背景下,作为能源主体的煤炭生产持续快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矿难事故不断发生,死亡人数居高不下。本文重点分析了矿难事故频发背后官煤勾结的原因,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与监督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我国每年的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0%,但矿难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80%。某位学者对我国煤炭工人有句评语为“有一种工作叫生还”,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煤炭生产领域所存在的重大问题。我国矿难事故严重,其中有76%发生于小煤矿,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大量小煤矿的存在。而许多证照不全、安全生产不达标、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仍然可以继续生产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煤老板与某些地方官员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官煤勾结为许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提供了继续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与空间。近些日子以来,苗元礼案、郝鹏俊案和湖南省郴州市51名官员涉嫌违规入股案等案件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官煤勾结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官煤勾结的主要内容。

官煤勾结是官商勾结在煤炭行业的一个具体表现,指的是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法制不太健全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社会现象。煤矿的矿主们跟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串通起来,结成了利益小集

团,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不惜牺牲矿工的生命,也不惜损害国家的利益。

2.官煤勾结的主要形式。

官煤勾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和五种“形式”。一个“方面”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另一个“方面”就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违法、非法生产的矿主提供保护,谋取私权。官煤勾结主要五种“形式”包括:官员入股(包括明股、暗股、干股),滥批卖证,直接受贿,亲属开矿,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

三、官煤勾结现象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

1.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官煤勾结创造了条件。

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是依靠消耗传统能源的粗放、外延模式。由于市场对煤炭的需求越来越大,煤炭价格不断上涨,这无疑使得煤炭行业存在的巨大的利润空间,让某些官员与煤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适度规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策略。不合理的生产使得矿难频发,矿工的生命安全时常受到威胁。

2.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的问题。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早就作出了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但官煤勾结的长期存在充分说明了国家在立法,特别是在执法方面依然存在问题。我们对已发现的官员查处和打击力度不够,总是“以罚代法,以罚代管”,达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而且一些落马官员几年之后还是会异地升迁

或就职。另外,执法人员的独立性也不能保证,他们还要承受着来自当地官场的种种压力。

3.监管机制上的缺陷。

在我国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了煤焦行业中“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体制。然而,这一体制是不合理的,监管机构属于政府内设机构,当一些地方官员成为煤矿的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或是煤矿的保护伞时,地方监管很难监管,或是不敢监管。

4.社会舆论监督的缺位。

在官煤勾结这一恶劣现象中,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未能真正发挥出它们的作用。一方面,一些记者由于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敢讲真话。另一方面,一些记者为了私利在矿难发生之时向矿主索要“封口费”。

四、关于消除官煤勾结现象的建议

1.建立现代化大型企业,提高规模效益,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安全隐患。

国家可以牵头对国有和私有煤矿进行整合,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使大批小煤矿彻底走向消亡。当煤矿整合为大集团大企业时,企业内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运行也会非常规范,无需与地方官员发生私下交易,官煤勾结自然就没有了生长的土壤和温床。这样的整合剪断了官煤勾结的链条,净化了官场环境,也将会给地方带来巨大的税收利益。

2.法律法规的设定要与时俱进,因地而异,并且加大执法力度。可以考虑让劳动者参与立法过程,使得制定的法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更能解决实际问题,改变其原来许多时候只是“摆设”的状态。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纪的官员进行有力的查处,并给予严重的处罚,使其吃一堑长一智,警示后人。并且建立官员复出制度,限制落马官员随意上任,通过法律法规净化公务员系统环境。

3.将监管机构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成立多个独立监督主体,确保监督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在这一点上,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督系统,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国有和私有小煤矿的监管作用,在各地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分局,县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站,企业内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形成一个包括上下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组内监督在内的监督系统,将安全生产监管权进行合理、适当的转移与分配,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利益。

五、结论

很多因素使得官煤勾结这一问题得以产生,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做好很多的工作,克服很多困难。同时,消除官煤勾结也并不是代表着矿难的消除,这还要以生产设备不断改进,矿工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等作为保证。只有当硬件、制度、劳动者素质和精细化管理都具备时,矿工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注释:小煤矿:主要是指生产能力不超过30万吨/年的乡镇煤矿,同时包括部分国有煤矿小井和私营煤矿。

5.煤矿安全管理 篇五

(二)作者简介 姓名:李永昆

毕业院校: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采矿 学历:大专

工作单位:昆明钢铁控股集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时间:2001年至今(13年)

现任职务: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科科长

(三)通讯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大法召村委会五一煤矿

(四)联系电话

***

煤矿安全管理

【内容摘要】针对我国煤炭行业的现状,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着眼于煤矿安全生产中如何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论述了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突出了要强化精细化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进一步加强对人的管理。提出了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分析方法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新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关键词】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现场管理;体系;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成为安全生产的主题,我认为煤炭安全生产最主要的环节是现代化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

1、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更好地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还比较普遍,造成事故几率也会增加。在当前煤炭市场不好的形势 2 下,煤矿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更应当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做到无论市场环境如何变化,抓安全的决心始终不动摇,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现场,才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运行过程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2、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安全意识在安全防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对自已所处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方式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认识;其次,对于隐患有一定的防范措施;最后,这些意识始终在人的大脑里跟随。在进入工作场所后,这些意识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从而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意识对客观事物属性的认知程度如何,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要让安全驻足于人的意识中,必须依靠安全教育培训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只有清晰地感知到井下的客观环境,才能为排除不安全隐患奠定认识基础。同时,只有矿工意识到不安全隐患才能在行为上、技术上做到预防,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煤矿安全文化的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安全行为及员工安全行为的价值理念。首先,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控制和最大化降低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目标应定位于“使人们牢固树立安全观”。其次,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根据实践经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应确定为“以人为本、坚持和树立安全发展思想观、将安全文化这一看似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有实用价值的指标”。最后,构建煤矿安全文化的运行机制和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安全文化的内容、目标、重点、原则、方针及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有系统的了解。制订安全文化的建设规划,不断总结,逐步形成有煤矿特色的安全准则、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有形与无形的安全氛围的影响,达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控制。

4、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落实搞好煤矿领导班子全面抓好安全的工作、建立健全煤矿领导班子跟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积极引用现代安全技术装备等,煤矿安全现场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措施。标准化作业对搞好现场管理很有必要,工人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应注意什么,要以程序固定下来,使各类人员严格按程序操作,就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4 搞好现场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抓不住、抓不好这个关键就搞不好安全生产。煤矿在抓现场管理上狠下功夫,大做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生产岗位责任制,矿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四位一体”现场跟班管理作业,加强班组管理,努力实行狠抓质量标准化,反“三违”现象、现场查隐患的指标、措施得力、落实到位的管理体制。

必须认真分析煤矿的现场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疏漏和不足,发生的事故就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例如:少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较差,麻痹大意,对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跟班领导干部有迟下早上的现象,甚至还有空班的现象;部分职工技术素质不高,自主保安意识差等,这些都是制约煤矿现场管理水平提高的直接因素。要提高煤矿的现场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全面抓好矿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工作,煤矿现场管理的大量工作要靠矿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中的管理来完成。从当前情况看,仍然有安全员脱岗的现象,少数人有不安心本职工作的想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这样几种倾向:一是工作应付差事,马虎凑合,不负责任;二是老好人,怕得罪人;三是麻痹思想,存在侥幸心理。这都不利于煤矿的现场管理。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中具有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搞好现场管理,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员的工作,使安全员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对安全员要加强管理,严格安全员的工作,发现有脱岗、睡觉、当老好人、对工作不负责的,要严于重处重罚。同时,还要做好安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创最佳安全员活动、夺旗争优活动来提高安全员的工作热情。其次,要搞好安全员技术业务培训,5 在提高安全员的素质上下功夫,使安全员说能说在点子上、卡能卡在要害处,胜任本职工作。再次,安全员中老工人多,文化程度偏低,要适当调整安全员队伍,充实新生力量,提高安全员的工作力度。另外,应适当调高安全员的工资奖金待遇,以稳定安全员队伍。因为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一线跟班现场指挥作业相比较而言,对现场作业人员有号召力,能够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处处按章作业,给工人做出样子,能够勤检查、勤督促、勤提醒,狠抓工程质量,严格管理,那么,现场管理工作就容易搞好。

煤矿几年来实践证明,“四位一体”抓现场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坚持“四位一体”现场管理工作,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做好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领导干部、安监干部、业务科室有关人员等就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检查安全情况实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加强了对井下存在有隐患和危险作业区的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不但要有量的要求,而且要有质的要求,安全监督检查员不能仅限于提出问题、查出隐患,还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问题,处理隐患。另外,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整理分类,及时向领导汇报,向有关业务科室通报,并召集责任单位进行五定方案,限期处理。

5、推行精细化管理。

推行精细化管理,进而提高职工的质量标准化意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意识。这样一来职工与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增大,学标准、干标准活的思想意识普遍形成,职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促 6 进企业的发展。

首先,在生产管理上推行精细化管理矿及各基层单位制订精细化管理文件,在全矿范围内形成精细化管理体系。精细化体系文件的建立是管理控制体系形成的体现,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方法、活动、程序等内容的体系整理和总结,使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活动,都能得到充分而有效的控制。科学的体系文件建立,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中“有法可依”有了工作的标准,减少了以往在安全生产中的随意性,杜绝盲目蛮干,做到正规上岗,上标准岗。精细化管理的推行在管理上实现层次化、制度化,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使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实现预定的目标。

其次,在环境上推行精细化管理对生产环境特别是井下生产环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狠抓工程质量管理,狠惩“三违”,切实有效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方针,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其中,在现实工作中,一提到安全工作,一些人总不以为然,认为那是领导和安全员的事,与自己无关,或是关系不大。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形成这种认识误区的根源在于没有搞清楚,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这种认识的职工主观上产生麻痹,思想上警惕性放松,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对安全心不在焉,能应付则应付、能走“捷径”则走“捷径”,这就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抓安全工作仅仅依靠领导和安全员是远远不够的,领导和安全员其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了解生产现场,班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获取安全信息,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但是生产单位,员工多、生产面广、危险源点多,不可能派专人一 直“关照”每位员工,因此说,抓好安全工作更应该靠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只有依靠自己,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其实依靠自己抓安全说到底就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实现这一转变就能使广大员工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讲标准、讲规程、查隐患、反违章,时时事事保安全”的思想,从而真正做到工作上“三不伤害”。“三不伤害”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了一个“我”字,企业就是由许许多多的“我”组成,假如我们每一个职工都能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

最后,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力度,以粘贴标语、、电视、座谈、等各种形式大力广泛地唱响安全文化,为企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的安全氛围。

6、加强安全心理培训。

通过培训来提高矿工的素质,但强调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和身体素质,往往忽视了心理素质,教育形式与效果的关系,安全生产,教育开道,思想先行,培训为本。实现安全教育形式与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的关键。然而,煤矿还有程度不同的存在形式与内容、与效果严重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只注重形式上的花样百出,而忽视实效性,使其成为“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这样的安全教育非但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反而容易让职工反感,产生副作用,因此必须处理好安全教育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做到虚工实做,虚实结 合。安全是一项系统工作,贵在管理,重在落实。虽然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不可少,但都要受心理素质的制约,必须要以心理素质作为共同基础。实践证明,在紧张、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心理素质强会激发斗志、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员工的技术素质就会得到更好地发挥,处理好险情,只要我们准确把握并正确处理好其中的各种关系,把握其规律性,赋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矿工安全心理和安全态度的形成,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自觉学习的过程。对矿工进行安全心理培训,就是要运用心理学这个手段,建立矿工安全心理模型,形成安全心理定势,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从而使员工在生产中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应性的反应,用心理指导行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矿工安全心理培训是一个新内容、新任务。培训工作要采取逐步展开的方式,内容从简到繁,方式由易到难,做到经常化、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的进行。通过培训使员工自觉地控制心理活动,指导好自己的工作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大力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采掘工艺和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更是非常必要的。总之,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任重而道远,只有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煤矿的安全工作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安全工程学,中国矿业大学版社

[2]煤矿安全规及程操作规程

6.煤矿安全管理论文 篇六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矿工兄弟的安全,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大局。我根据自己的现场工作经验、结合企业的特点,谈几点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一、把安全 预防 落到实处

安全预防“补牢”未必为“亡羊”,只有使得预防工作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安全工作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一)、做好“安全理念”的思想预防。生产过程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诸多事故的祸首。只有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预防工作搞好,才能把事故后处理变为处理后无事故,避免企业因预防工作没做到位而造成事故,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二)、做好“安全文化”的行为预防。预防就是防患于未然。在事故发生前或刚有事故征兆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在行动上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造成事故隐患。避免有对工作不尽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一些小的隐患、缺陷心存侥幸心理,往往会把一些小事搞大、大事搞砸。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做好“安全管理”的技术预防。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做好预防工作,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煤矿生产 地质 环境 复杂,包容面广。对技术环节薄弱的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安全法规、制度执行不力的,要敢于加大管理力度;设备有缺陷的要舍得投入资金进行革新改造。从设备质量、人员技术力量上做到预防。

二、安全管理必须务实

抓安全管理必须务实、任何的不务实、不作为和乱作为都有危害、都不可取。安全上一时的疏忽、侥幸,虽然可以在突击、蒙骗、辩解下脱逃责任,但却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极易让人养成懒情的惯性心理。这种作风用来来抓安全,轻则懒惰了自己,重则成了一种惯性,就会危及安全工作效率,影响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安全事大,关乎生命,人人有责。

“临时抱佛脚”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但却经不起明眼人的审查、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问题与隐患能隐藏一时,却也能在不经意时爆发,它若爆发,随之而来的,会是可怕的事故。对安全与隐患,轻易地相信自己的经验判断,而没有及时地采取措施,热衷于临时突击,当问题被查出,本身受到处罚,心里才明白平日里的不重视、不作为是多么地危险,然而此时的后悔与叹息,又有何用呢?

“没有铁打的基础,撑不起高楼”。安全工作,只有一点点地日常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人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是日常的、扎实的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自然能够在“万变”地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面前从容淡定、游刃有余。

三、安全生产要强化细节管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安全管理的细节,殊不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精益求精的细节管理。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人手,想在心理、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个神经。

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乏备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日常工作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心思缜密地注重细节,宝贵的生命就这样在疏忽中失去。

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需要每个细节很完美很难,但只要一个细节没注意到,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细节不是空喊出来的,它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关系着我们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

四、警惕不良习惯酿灾祸

在煤矿企业里,众多的职工有着不同的行为习惯。其中有些是有害的。如有的地面职工见到熟人喜欢打打闹闹,骂大会;有的井下个人工作间隙喜欢躲在巷道一角打瞌睡;有的干起工作毛手毛脚等等,这些都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记得在我的工作中,在一个掘进工作面,亲厉了这样一事;一天夜班,有名入矿不久的新个人工作闲暇时身子习惯地歪在巷道帮上打盹,脚伸到了轨道上,谁知 运输 车过来了,索幸有一位老师父路过这里,见此险情,猛然用脚将打盹的新工人踢醒,才避免了一场事故。班后这名新工人挨了批评,却深深感谢这位师傅。

其实,工作的过程中说笑打闹也好,干活毛手毛脚也好,都容易出现偏差酿成事故。一些企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岗位行为规范 教育 以及“手指口述”操作,就是为了纠正各种妨碍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习惯,保证职工在岗位尤其是在要害岗位上正规、集中精力操作,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随时都会出现,职工不论在什么岗位,工作时都有规规矩矩,执行制度、规范上岗,切不可死守自己的***惯、坏习惯,那样会误了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毁了生产的安全。

五、安全工作靠大家

在现实工作中,一提到安全工作,一些人总不以为然,认为那是领导和安全员的事,与自己无关,或是关系不大。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形成这种认识误区的根源在于没有搞清楚,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这种认识的职工主观上产生麻痹,思想上警惕性放松,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对安全心不在焉,能应付则应付、能走“捷径”则走“捷径”,这就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

抓安全工作仅仅依靠领导和安全员是远远不够的,领导和安全员其职责主要是监督、检查,了解生产现场,班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获取安全信息,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但是生产单位,员工多、生产面广、危险源点多,不可能派专人一直“关照”每位员工,更何况8小时以外呢?因此说,抓好安全工作更应该靠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其实依靠自己抓安全说到底就是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实现这一转变就能使广大员工自觉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讲标准、讲规程、查隐患、反违章,时时事事保安全”的思想,从而真正做到工作上“三不伤害”。“三不伤害”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了一个“我”字,企业就是由许许多多的“我”组成,假如我们每一个职工都能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那么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

六、安全工作需要强化闭环 管理

发现了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最终将安全隐患消除掉,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安全闭环管理,就是为了对安全隐患全部、干净、彻底消灭之,不留后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地单位在闭环管理方面做的还不够。处理起隐患来不是拖泥带水,就是不够果断,以至于旧的还没有解决,新的安全问题又接踵而至。

抓好安全闭环管理,其重要意义在于强调对待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不能遇到问题就绕道走或者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一项工作如果只有开始而不收好尾,那这样的工作肯定是有缺陷的。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也经常遇到。在 调查 事故起因时,往往会发现事故是隐患处理不彻底、留下的尾巴而致。等到人们大梦初醒时,一切都已悔之晚矣;一些安全检查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查出了问题,开出一张罚单或整改通知书,然后就万事大吉了,至于隐患有没有整改,整改到什么程度,好像已经不在关注的视线范围之内了。这样长期下去,不出问题才怪呢?

有则故事颇能给我们以启发;过去有一个猎人,同时去追几只兔子,结果追来追去,什么也没有捞到,最后落得个空手而归。这个故事的教训告诉我们,要集中精力做好一件事,不能旁顾左右心分散。处理安全问题也是这样,要一件一件地去解决,要盯在现场,要有一种不处理好誓不罢休的决心。大家都这样去做了,安全隐患作威的空间必然就会越来越少。抓安全要有始有终,对安全隐患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真正做到安全闭环管理,只有如此,我们的安全生产才会有可靠的保证。

七、安全应多一些“自律”

说起安全的重要性,道理谁都懂。但能够坚持数十年如一日做好安全工作,却很难。

确保安全生产,除了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外,更需要职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律己慎独的良好心态。如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险因素,即使没有安全员在现场检查监督,也决不能图省事存侥幸。要多做些准备,要坚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没有人监督时,个别人往往会放松安全弦,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敢贸然干。其实那些安全措施不是“秀”给检查人员看的花架子,即使一次侥幸违章行为逃避了处罚,也鼓励了冒险作业者的胆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加强自律是做好安全的关键。

做善于自律的人,首先要有一颗关爱安全的心。不仅表现在自己的小组和团队成员之间,也应对不熟悉的人的安全多一些关心。这样.面对安全事故就会多一些警醒,少一些麻木;对他人的危险作业行为多些提醒,少些漠视;对自己的作业行为多些理智清醒,少些盲从糊涂。

做善于自律的人,会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安全检查,只要安全措施得当,按章作业,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检查不检查都是一个样。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只有实实在在地坚持制度,狠抓落实;只有从预防抓起,从细节抓起;只有全员参与,共同营造;强调自主管理;注重日常基础工作,我们的安全工作才会更安全。

7.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理论框架研究 篇七

煤炭是中国主要能源,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国计民生。然而, 中国煤矿安全事故在工矿企业事故中最为严重[1]。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监管体制, 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 制定了70多项涉及安全生产的国家级法律法规。但是,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仍然频频发生。煤矿重特大伤亡事故调查结果显示, 大多数事故与煤矿内部管理不善有关, 与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不力有关[2], 根本原因在于煤矿安全管理能力低下[3]。煤矿生产系统是人、机、环境及管理活动组成的动态系统, 生产过程包含人的行为、设备状态、环境状态, 以及管理活动。煤矿安全管理必须确保人的行为安全、设备及环境安全, 进而保证整个煤矿生产系统的安全, 这是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目前, 学术界多从煤矿外部环境治理、安全管理模式、安全评价、安全文化等各种角度研究煤矿安全管理[4,5,6], 针对煤矿安全管理基础——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研究相对较少。刘铁忠 (2006) [7]从一般企业的角度出发, 将安全管理能力定义为一种累积专有知识, 并基于组织学习理论提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增长机制;衣冠勇 (2008) [8]、张宏 (2008) [9]、刘铁忠 (2008) [10]进一步将此理论加以应用推广。事实上, 做为一种复杂技术-经济系统[11], 煤矿安全生产受制于人、设备、环境、制度等各种因素。其中, 人是管理主体, 设备和环境是管理对象, 制度是管理手段[12]。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设备、环境和制度形成的安全保障系统, 是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应从人、设备、环境、制度等要素出发构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理论框架。

参考以往研究成果, 可以给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概念如下: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是煤矿对由人、设备、环境、制度组成的安全生产体系进行协调控制的过程中, 与安全生产相关诸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蕴含在煤矿内部的一种企业管理能力, 本质是一种累积专有知识的集合。

2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构成要素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做为一种累积专有知识的集合, 煤矿安全生产系统中具备知识属性的“人、设备、环境、制度”形成了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构成要素, 设备和环境是硬件要素, 而人和制度则是软件要素。

(1) 人员要素

复杂多变的煤矿井下作业条件, 使得矿工安全素质与煤矿安全关系密切。现代煤矿安全管理, 应体现为以人为中心综合管理[14]。因此, 煤矿人员累积专有知识直接体现为人员安全素质[13], 这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安全素质包括安全意识、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第一, 安全意识是人在生产过程中, 对安全环境综合反映出来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在煤矿安全管理中, 安全意识使管理者和操作者能够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是煤矿管理者实施安全管理行为的基础。第二, 业务能力指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力、事故排查经验等在安全生产中体现出的综合能力。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欠账和超能力生产, 反映出煤矿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知识知之甚少, 不顾矿工生命一味追求产量和利润进行超能力生产, 埋下不安全隐患。第三, 工作态度反映出煤矿管理者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认知和情感。工作态度决定管理者责任心, 责任心决定安全管理执行力度。

(2) 设备要素

当前, 煤矿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 但由于煤矿生产条件与生产环节的复杂性, 有效使用设备、以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保设备安全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煤矿设备累积专有知识体现为设备的配备情况[15]。一是煤矿生产设备机械化程度, 这是衡量设备要素的重要指标, 机械化程度越低, 人员越密集, 不确定的因素相对增大,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 死伤也比较多;二是安全监测设备, 这是煤矿安全系统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 主要包括安全监测系统及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及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及装备、防灭火灌浆系统及装备、防尘系统及装备、生产安全警告显示装置等。

(3) 环境要素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 既需要硬件环境建设, 也需要良好的软件环境建设。环境累积专有知识体现在作业环境、资金规模、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 其中作业环境对煤矿安全管理更为重要[16]。一是瓦斯预防经验——我国煤矿的瓦斯含量较高, 一半以上是高瓦斯和有瓦斯突出的矿井, 是否能够及时掌握瓦斯控制知识是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二是顶板预防经验——我国多数大中型煤矿顶板局部不平、裂隙比较发育, 顶板事故预防经验是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三是水害知识——水害是煤矿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水害知识是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四是煤尘爆炸经验[17]——煤尘爆炸是煤矿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我国大多数煤矿是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掌握粉尘爆炸知识异常重要;五是煤层自燃性知识——煤炭在一定的温度和氧气含量条件下会发生自燃起火, 这种明火在煤矿井下是非常危险的, 不仅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煤矿井下工人窒息死亡, 而且可能引发瓦斯或煤尘爆炸, 因此煤层自燃知识也是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构成因素。

(4) 制度要素

企业安全管理, 制度是保障。制度累积专有知识体现为煤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结合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以煤矿名义起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18]。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也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二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通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企业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企业生产中的一些重大安全问题, 使企业劳动条件的改善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避免盲目性和被动混乱的现象;三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煤矿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必须不断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努力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将之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这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是煤矿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3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影响因素

煤矿生产系统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制度的不安全条件是产生安全问题或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些方面的因素都会对煤矿安全管理能力产生影响。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 由于人因失误或人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伤亡发生率就占70%以上[19]。人的不安全行为指危及安全的人的行为过失, 往往体现在思想意识上的失衡, 行动上的失准, 管理上的明显违章违规。对我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资料表明, 工伤事故产生的原因有75%以上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与物的客观因素相比, 人具有更大的“自由度”, 人的行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

(2) 设备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状态一般用于描述导致事件发生的物质条件。设备不安全状态指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等由于安装、配置、运行等不当所引起的安全隐患。近年来, 煤矿的机械化水平逐渐提高, 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但矿井环境潮湿、灰尘等客观因素影响着设备和各种防护装备的使用。根据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分析, 由于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3)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主要是指生产 (施工) 场地环境不安全的条件, 包括通风、照明、温度、湿度、场所混乱狭窄、地质环境等不安全条件。矿工在人为开拓的作业空间内, 操纵机械进行采煤活动, 顶板、水、火、瓦斯、矿尘、噪声、冷热、潮湿等环境因素影响着煤矿安全。矿井环境条件具有恶劣、多变等固有特性。如果疏于对环境条件的控制与管理, 则可能会使环境变得更为恶劣, 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制度的不安全条件

制度引起的不安全因素虽然是间接不安全因素, 却直接影响到人、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制度不安全条件指制度的缺失或过时、制度执行不力、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培训不力等客观情况。需要煤矿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制定出一系列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 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 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4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演化模型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是煤矿对安全生产系统进行控制的核心技能, 实质是一种累积专有知识:人、设备、环境、制度等要素知识的积累形成潜在的煤矿安全管理能力, 构成了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基础;人、设备、环境、制度等要素知识的耦合形成现实的煤矿安全管理能力, 构成了显现的煤矿安全管理能力。与此相应, 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条件和制度不安全条件将对人、设备、环境、制度等要素产生不良影响, 成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因此,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构成要素与影响因素之间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互动关系——构成要素越强则影响因素越弱, 导致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越低;构成要素越弱则影响因素越强, 导致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越高。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的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的分析, 构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演化模型, 如图1所示。

5 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研究意义

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是能力建设。研究煤矿安全管理能力, 对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 是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只有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能力, 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强化提升自身素质,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免疫能力, 才能实现煤炭安全生产, 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 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我国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欠账大、安全保障程度低、超能力生产、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差。研究煤矿安全管理能力, 就是从存在的现实问题出发, 以人、机、环境和制度为着眼点, 构建具有人的安全特质、具有设备、环境和制度安全特质的安全型矿井, 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逐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8.煤矿安全目标管理研究论文 篇八

关键词:煤矿行业 安全生产管理 对策

据统计,2011年我国煤矿发生事故85起,死亡359人。虽然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9.0%,但与美英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有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差距,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依然严峻。通过对我国近几年煤矿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在安全监管、安全认识、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及建议。

一、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不到位

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或者存在收小费、敷衍塞责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不能防患于未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虽已建立,但是监管执法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交叉,有些地区将煤矿监察机构和煤矿生产管理机构合并,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关系复杂,同事关系、领导关系、朋友关系、亲属关系等关系网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渠道的畅通和执法力度,严重影响监察形象和检查效果。

(二)安全认识不够

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处理好安全、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也能创造效益、创造利润,没有理解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致使矿井安全存在缺陷,给矿井的安全生产带来一定隐患。同时,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绝大多数在初中以下,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知识接受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大,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安全生产技术落后

当前我国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在“一通三防”,矿井深部地压,冲击地压,煤矿热害等方面存在许多技术难题,严重威胁着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矿井火灾、透水、顶板冒落等多种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在这些事故中瓦斯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大,人员伤亡最多。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检索,2011年煤矿死亡事故85起,死亡359人,其中因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事故38起,死亡228人。由检索结果可知,瓦斯事故占44.7% ,因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63.5%。

二、防范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监察队伍建设

对于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政府监察部门要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个别企业胡干乱干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条令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且不定时地组织进行抽样调查,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同时,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的安全监察人员队伍,对于保证井下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在监察过程中要严密防范,彻底消除麻痹和侥幸心理,拒绝一切不规范、不安全操作行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向职工灌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能够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使职工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一是分操作层、决策层、管理层等3 个层面,制定不同阶段的学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二是招收新工人严格把好素质关和培训关。三是对新工人的培训必须系统化,培训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检查、考核、验收制度。四是对培训工作必须常检查、常考核。五是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重实际操作、全能培训、重在对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检查处理上,应建立起一套对管理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安全隐患等能力的考核办法。六是对班组长的培训必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在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能大打降低煤礦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对于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大支持范围和力度。大力支持研发先进技术装备,为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安全技术示范工程,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研发、集成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安全生产技术使用上可以效仿美国的做法:地面救护人员使用电磁式语音和编码电报通信系统与井下被困矿工联系;矿工逃生时使用自给式氧气呼吸器;采用临近探测器技术;采用计算机维护系统检测和报告电机温度等。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房晓飞.我国中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现状调查与对策[J].煤炭技术,2009(10).

[2]张龙昆.对当前国有煤矿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反思[J].中国煤炭工业,2008(4).

[3]张齐尧.煤矿安全管理学[M].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

[4]张生温.当前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J].煤矿安全,2000(5).

9.煤矿爆破安全管理 篇九

煤矿生产、建设离不了爆破。尽管目前的煤矿生产已大量使用了综采、综掘,但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和煤层中的夹矸存在,需要用炸药爆破来处理。还有大量小煤矿需要用爆破进行掘进、采煤。又由于爆破材料为危险物品,对它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爆破材料安全管理

(一)爆破材料储存与保管、销毁

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总库专对地面分库或井下爆破材料库供应爆破材料,禁止从总库将爆破材料直接发给炮工。

地面总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一年生产用量。

地面分库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所供单位三个月生产用量;起爆材料不得超过所供单位半年生产用量。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煤矿安全规程》308条规定:“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破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爆破材料的保管工作主要任务是防止爆破材料受温度、湿度影响和与其他物品作用而引起的变质失效;因炸药本身分解引起的燃烧、爆炸以及被盗等等。实践证明:保管期间的温度逾高,湿度逾大,则保存期逾短;在同一温度条件下,因湿度情况不同,保存期限相差6—8倍。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以下内容:

1、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材料是否受潮、受热或分解变质。

3、经常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

4、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5、防雷设施是否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309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破材料销毁制度。”

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期超限,导致爆破材料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

销毁必须在专用空场地内进行。销毁场地应选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周围50m内要清除各种可燃物。当不具备天然屏障时,要考虑销毁时爆炸冲击波对周围单位、民用建筑、铁路、高压线等设施的影响。

销毁的方法一般采用引爆、化学处理、烧毁、溶解等方法。性质不同的炸药不得混在一起销毁。销毁时必须有公安、安检等相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登记、签名、备案。

(二)爆破材料的运送安全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310条规定:“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煤矿安全规程》314条规定:“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黑龙江省某矿,爆炸材料管理混乱。特别是背药工人未培训,炸药雷管混装,无证领药长达三个月之久, 领导早有所见 , 未加制止.1982年11月9日16:10, 未经培训的工人将领来的81公斤炸药, 280发雷管混装在麻袋和尼龙袋中, 背药2人与同行1人, 行到工作面出口处, 背药人放下炸药袋, 触及漏电的电缆,引爆所背回的全部炸药雷管,3人当场被炸身亡。

内蒙古自治区某矿,在井下私自建造炸药库,违法购买、贮存、使用在井下禁用的散装炸药、黑火药,炸药库明火照明。井下炸药库门前堆放炸药、包装炸药,黑火药散落严重。此前曾发生过黑火药事故,未能引起重视。四轮车一直停放在井下炸药库附近,井下工人吸烟和明火取暖等现象严重。1998年11月22日5:25,明火引起炸药库的炸药爆炸,死亡16人,重伤2人,轻伤7人。

1984年11月1日9:10,黑龙江省某矿,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工人用电瓶车运送炸药、雷管时,途中另一修风钻工人将10多kg修钻工具和配件也扔进车中,结果砸响电雷管引爆车中炸药,又引爆瓦斯、煤尘,死亡7人,伤3人。

作为煤矿管理人员,不但要教育工人和监督工人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而且要为工人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提供合格的分装分运炸药、雷管的容器,工人也就不会混装运了。

二、矿用爆破材料的正确选用

矿用爆破材料的正确选用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作为煤矿管理者,对爆破材料的选用应严格过问、检查,至少应清楚怎样选用。

破碎的介质(煤、岩体)强度不同,则需要用威力(爆力和猛度)不同的炸药;对于瓦斯矿井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所选用炸药的安全等级要和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在有水的条件下,所选用的炸药要有一定的抗水性;同时由于煤矿使用量大,矿用爆破材料的选用还要考虑成本问题。

《煤矿安全规程》320条规定:“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在雷管选用方面规定: “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顺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含水炸药包括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这两种炸药中都含有水,故称含水炸药。它们和铵梯炸药相比,具有突出的优点: 原料来源丰富,制造加工简便,成本低,抗水性强,爆轰感度高,爆炸和传爆性能好,无熄爆,爆燃现象。在同等安全等级条件下,比煤矿铵梯炸药更安全。

1990年4月3日18:30,四川省某矿,爆破材料管理特别混乱,井下炸药、雷管乱甩乱放,甚至在井下发现有已插入雷管的炸药卷(引药)。该矿在井下放炮时,由于炸药不合格,突然爆炸引起煤尘爆炸,死亡12人,伤4人。

1996年3月19日,湖南省某矿,用2号岩石炸药放炮采煤(该矿为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23人,伤2人。

1999年4月2日11:40,河南省某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使用劣质炸药。在掘进头装右侧底眼炸药时,炸药突然爆炸,引起煤尘爆炸,死亡30人,伤3人。

从上述三例事故我们不难看出,表象是工人操作引起事故,但是深层原因是煤矿管理者管理失误造成,如炸药的选用是违章的,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三、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爆破人员及作业的安全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315条规定:“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本规程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316条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工必须由20周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和初中以上文化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资格证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炮眼深度、角度、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联线方式和起爆顺序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对爆破基本安全操作的要求

在井下所有爆破工作面,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按矿井瓦斯等级和相适应爆破材料的安全等级合理选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都不得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爆破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杂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变化异常、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时。

5、采掘面无风、微风时。

除上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时,爆破工也不得装药、爆破:

1、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后,附近20m巷道内未洒水降尘。爆破前机器、液压支架、电缆等,没有移出工作面或加以可靠保护的。

2、爆破前,靠近迎头10m内支架未加固时;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护之间,未使用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顶作业时。

3、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不畅通,在爆破地点及上下出口5m内,支架不齐全牢固;采煤工作面没有一定量的备用支护材料;爆破与放顶工作执行平行作业,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距离时。炮眼应封足炮泥,禁止用煤块等杂物当炮泥。

(三)关于执行爆破操作规程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324条规定:“炮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机电设备和导电物体的地点。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324条规定: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曳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曳脚线,应将成束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金属导电物体的爆破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做引药。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量为限。

2、做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从药卷非聚能穴端插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孔。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将脚线扭结短路。

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煤、岩粉末,再用竹、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内,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炮眼必须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脚线必须扭结悬空,严禁脚线、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外及可能进入的所有入口处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有可靠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出应设警戒牌、拉警戒线(绳)等标志。煤矿井下爆破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掘进爆破时,母线应随用随挂,禁止使用固定母线。只准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管网、水、大地等作回路。爆破前,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发爆器的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炮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的钥匙孔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除,摘下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爆破前,脚线的联结工作可由班组长协助炮工进行,母线与脚线联结、线路检查和通电工作,只准炮工一人操作,其他人员禁止参与。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炮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炮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起爆。

装药的炮眼必须在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可将未爆的炮眼在现场当面移交给下班炮工。

(三)关于“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煤矿安全规程》316条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一炮三检”。”

“一炮三检”是要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检查瓦斯浓度,就是放一次炮要检查三次瓦斯浓度。而“三人联锁”放炮制是放炮时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员、班组长三个人同时在场参与放炮。爆破工的责任是坚持自联自放操作;瓦斯检查员实施“一炮三检”;班组长负责保护工具、设备、清点人数和在各入口处设人、牌、线三道警戒。

“一炮三检”是煤矿井下安全爆破作业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预防爆破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基本措施之一。这个制度虽然是现场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具体执行,但其执行的好坏,反映了该矿的整体管理水平与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成度。由于未坚持“一炮三检”制度而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1993年10月11日19:05,黑龙江省某矿,掘进工作面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母线裸露,短路产生火花引爆瓦斯,死亡70人。1996年9月17日0:30,山西省某矿,工作面放炮时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6人,伤3人。

1998年10月28日19:20,江苏省某矿,采煤工作面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炮眼未封炮泥,用电钻电源放炮,引爆瓦斯,死亡11人。

1999年11月5日19:50,辽宁省某矿,上山掘进工作面,因瓦斯检查员脱岗,未执行“一炮三检”,母线与放炮器虚接产生火花,引爆瓦斯,死亡60人。可见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是何等的重要。

(四)关于毫秒爆破

《煤矿安全规程》321条规定:“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毫秒爆破又叫微差爆破,是一种延期爆破。迟延时间间隔仅为几毫秒到几十毫秒。由于前后相邻炮眼爆炸时间间隔极短,使前段炮眼爆炸后瓦斯还来不及涌出时,后段相继爆炸结束,这样就避免了前段炮眼爆炸后涌出的瓦斯被后段爆炸火焰引燃引爆的可能性。所以毫秒爆破也是一种很安全的爆破方法。

毫秒爆破的优点是很突出的:

1、可减弱爆破地震效应和空气冲击波的影响。

2、可增大一次起爆炮眼数目,减少爆破次数,也就减少了顶板被反复震动的次数,从而维护了围岩的稳定。

3、由于先爆的岩块在落下之前,与后爆的岩块互相碰撞,使得矸石块度均匀,大块率低。

4、爆堆形状整齐,爆堆比较集中,有利于提高装岩效率。

5、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可实现全断面一次起爆,缩短爆破和通风时间,提高掘进速度,并有利于工人身体健康。

6、减少爆破工联线、爆破次数,降低了爆破工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在掘进工作面使用毫秒爆破,为实现全端面一次起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采煤工作面使用毫秒爆破就更为有利:

1、顺发爆破占用时间长,每茬放炮时间长达2.5h—3.5h或更长;而毫秒爆破仅用半小时就可放完。

2、顺发爆破放炮次数多,反复震动易破坏顶板和支架,顶板不好时易冒顶;而毫秒爆破放炮次数少,反复震动少,对顶板、支架破坏小。

3、顺发爆破装煤率低,增加人工攉煤工作量和时间,而毫秒爆破自装率高,放炮不停刮板输送机。

4、顺发爆破放炮次数多,放炮安全距离不易保证,有时炮工为了少跑路而不顾安全,被炸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而毫秒爆破放炮次数少,爆破安全距离易保证。

其实,在采掘工作面应用毫秒爆破,只要坚持使用煤矿安全毫秒延期电雷管就可实现,并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和较大的投入。

(五)关于采煤工作面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煤矿安全规程》321条规定:“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由于未能一组装药一次起爆,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1991年3月7日10:50,湖南省某矿,在巷道掘进中,采用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放炮前未洒水,放炮引爆煤尘,死亡35人,直接经济損失128万元。

1995年6月23日0:16,安徽省某矿,在炮采工作面,放炮未坚持“一炮三检”,放炮时瓦检员不在场,采用一次装药,分次放炮,导致瓦斯爆炸。死亡76人(其中救护队员15人),伤69人,直接经济损失327.8万元。

可见必须坚持 “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的规定,绝不能“一次装药,分次起爆”,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关于炮泥

炮泥是煤矿井下进行安全爆破的必备材料。由于不装炮泥,封泥不足,炮泥材料不合格或用杂物(可燃物)当炮泥的危害是我们在煤矿工作的人员深有体会:这就是残眼多,进尺少,倒支架多,炮烟多,特别是喷火,由此而引发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惊心动魄的。

1975年5月11日8:11,陕西省某矿,井下放炮不装炮泥,用煤块、纸屑等杂物当炮泥,一次装药,分次放炮,引爆瓦斯煤尘,死亡101人,伤15人。

1993年11月11日17:40,河北省某矿,一贯用煤粉当炮泥用,无泥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26人,伤3人,摧毁巷道600多米。

1995年3月1日23:30,山西省某矿,井下放炮没装炮泥,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16人,重伤5人,轻伤17人。

《煤矿安全规程》328条规定:“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或用不燃性、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炮泥一般采用粘土和砂子按1:3的比例和成。特别强调一定要有砂子。水炮泥是用塑料水袋内装200ml水制成。这些东西都是简单材料,不需较大投入就可实现。

在现场实践中,不装炮泥、封泥不足,用杂物当炮泥放炮,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工人故意违章,而是工作面无合格的足够的炮泥可装。这就完全是煤矿管理者的问题。

《煤矿安全规程》329条规定:“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深度为0.6m—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眼深度超过1.o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6、工作面有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要落实上述规定,工作面必须具备足够多的、合格的炮泥,才能实现。

三、特殊条件的爆破安全规定

(一)巷道贯通放炮

两巷贯通时,涉及到两个工作面的安全,很容易发生事故,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108条规定:“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3、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为了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贯通爆破前必须加固贯通点支护。距贯通点相距5m时,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超前探眼,其深度要大于炮眼深度1倍以上,眼内不许装药。有瓦斯的工作面,爆破前用炮泥封死探眼。若到应贯通而未贯通时,应立即停止掘进,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1983年3月20日10:05,贵州省某矿,在掘进机巷和切眼贯通放炮时没有检查瓦斯,装药量过多,抵抗线过小,引爆瓦斯,死亡84人,烧伤19人。

1996年5月21日18:11,河南省某矿,切眼贯通区域通风混乱,风量严重不足,放炮引起瓦斯爆炸,死亡84人,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 984.45万元。

(二)放炮处理溜煤眼堵塞

《煤矿安全规程》330条规定:“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溜煤(矸)眼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溜煤眼堵塞,容易在上下口空洞积存瓦斯,溜煤口附近煤尘积存较多,一旦爆破,很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放炮处理时除了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现场有相关领导协调指挥。

1970年3月15日3:12,辽宁省某矿,放炮处理溜煤眼堵塞时,无安全措施,炸药放置不固定,在炮响时炸药掉入放煤漏斗中,炸飞的漏斗碎片砸伤炮工头部,当场死亡。

1989年11月9日9: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矿,处理溜煤眼堵塞时放明炮引起煤尘爆破,死亡17人,伤3人。

(三)遇老空区爆破安全

第45条规定:“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老空区也称老塘,是井下采空区和报废巷道的总称。由于老空区内往往积存有大量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爆破时穿透老空区易发生涌水、人员中毒和瓦斯涌出等事故。所以接近老空区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注意下列安全问题:

1、爆破距老空15m前,必须打探眼、探钻探明老空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以及水、火、瓦斯等情况,必须依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准装药爆破。

2、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出水异常,煤、岩松散,工作面温度变化异常,瓦斯大量涌出等异常情况,说明工作面已临近老空区,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不许装药爆破。

3、揭露老空爆破时,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在无危险地点起爆。只有经过检查证明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4、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不准装药爆破。

(四)接近积水区的爆破安全

由于水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渗透性,当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和采空区位置不明,或测量不准确,以及过去小煤窑的存在,往往在爆破时误穿积水区导致大量积水涌出,造成冲毁设备、伤亡人员,甚止淹没全矿等严重事故。透水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因此在接近积水区时,必须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在接近溶洞、含水丰富地层(流砂层、冲积层、风化袋等)、导水断层、积水的井巷和老空,打开隔水煤(岩)柱放水等有透水危险的地点爆破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已探明的情况进行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放水设计,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严禁爆破。

3、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汽、谁叫、顶板来压、顶板淋水加大、地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煤岩变松软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炮工停止装药、爆破,及时汇报,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若情况紧急,必须发出警报,立即撤出所有受危害人员。

4、打眼时,如发现炮眼涌水,要立即停止打钻,不要拔出钻杆,并马上向领导汇报。

5、合理选择掘进爆破方法,在探水眼严密掩护下,可采取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以利煤体的稳定性。

(五)放浅眼小跑

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爆破。

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5、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风、水管路,电气设备及其他设施,以防崩坏。

6、爆破时,必须布置好警戒并有值班长在现场指挥。

(六)放震动炮

《煤矿安全规程》210条规定:“采用震动爆破措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爆破参数,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2、震动爆破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畅通的回风系统,爆破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必须设置2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回风系统相联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3、震动爆破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员在指定地点值班,爆破30min后矿山救护队员进入工作面检查。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恢复送电、通风、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4、震动爆破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电雷管的联接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达到其引爆电流的2倍。爆破母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可能减少接头,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控发爆器。

5、应采用挡栏设施降低震动爆破诱发突出的强度。

6、震动爆破应采用一次全断面揭穿或揭开煤层。如果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包括掘进煤层和进入底(顶)板2m范围内)必须按震动爆破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七)放炮处理机采工作面夹矸的安全要求

一般情况下机采工作面(尤其是综采、综放工作面)是不允许爆破的,以免炸坏机电设备和炮烟腐蚀液压支架的镀层。但机采工作面遇有坚硬的夹矸时,《煤矿安全规程》条规定:工作面遇有坚硬的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用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因此,采用松动爆破方法处理机采工作面坚硬的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只能能采用松动爆破措施处理,采用松动爆破时的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夹矸的厚度、硬度、性质等情况,制定松动爆破的炮眼参数(包括深度、眼距、角度及装药量和封泥长度)核对设备保护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爆破区内的液压支架,电缆等用挡帘挡牢(或给液压支架立柱穿上裤套),把采煤机开出爆破地点30m以外,否则不准爆破。

3、按措施中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封满炮泥,以达到将夹矸或黄铁矿结核震裂、破碎的要求,所规定的炮眼眼距应能使炮眼之间的夹矸发生贯穿裂缝,眼深一般是机采进度的两倍。起爆应采用顺发电雷管或毫秒电雷管一次起爆。

4、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超限时,严禁装药、爆破。

(八)突出煤层松动爆破安全

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向煤体深部的高压力带打深孔炮眼,装药爆破松裂煤体、消除煤质软硬不均并卸压和释放瓦斯的措施。

1、掘进工作面松动爆破(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突出煤层中平巷掘进,应采用超前钻孔、松动爆破、水力冲孔、前探支架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止突出措施;采煤工作面可采用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等措施,并应尽量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2)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一搬在工作面布置3—5个孔(不少于3个),孔径42 mm左右,孔深8—10m(不少于8m);孔底超前工作面不少于5m.(3)装药前清干净孔内煤粉末。每孔装药量3—6kg,把药卷绑在竹片上一次装进,炮泥不少于2m。

(4)为防延期突出,炮后等20min,方可进入工作面。一般在松动爆破后,工作面停止作业4—8h。撤人和放炮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

(5)松动爆破时,必须撤人、停电、警戒、远拒离爆破、反向风门等措施。

深孔松动爆破适用于煤层赋存稳定,无地质变化,煤质较硬,顶板较好,突出强度较小的突出煤层。

2、采煤工作面松动爆破

(1)在有突出危险煤层中采面采用松动爆破时,其炮眼可布置在煤质松软、有突出预兆地点和分层内,炮眼与工作面垂直,沿采面每2—3m打一深2m的炮眼。

(2)装药前,清干净孔内煤粉末。每孔药量450g,封泥附合规定,最小超前距不小于1m。(3)松动爆破时,必须做好撤人、停电、警戒等工作。

10.煤矿安全管理论文 篇十

关键词:行为安全;煤矿;安全管理

0引言

近年,中国煤矿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安全形式,为了改善煤矿生产的现状,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国家加大了对于煤矿企业的整治力度,通过对近年来煤矿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分析发现,行为管理不到位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从煤矿企业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来说,中国大部分煤矿企业还未形成完善的行为安全管理体系,不具备针对性与系统性,难以真正落实到实际的煤矿生产中,管理人员缺乏经验是行为安全理论贯彻与落实的主要障碍。而行为安全理论的有效落实是控制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实现企业高效生产的必然选择,因此,加强对行为安全理论可靠性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行为安全理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1.1监督与考核体系的不足

煤矿企业的监督与考核体系是影响员工工作行为及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原因,而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比较注重数据统计结果,管理人员大多实行突击检查,缺乏对于煤矿生产全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导致管理理论与实践相背离,未建立员工安全行为与考核结果之间的紧密联系。煤矿企业认为仅通过检查与制度管理就能够提升工作人员安全行为能力,这种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难以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使事故在防不胜防的情况下发生,对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对于某些缺乏经验的员工来说,为了能及时完成工作而不按照相关具体流程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产生一系列安全隐患[1]。

1.2员工积极性不高

煤矿行为安全理论有效落实的根本出发点是员工,而煤矿安全管理主要依靠管理人员随机抽查,导致大部分工作人员放松警惕,未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行列中。管理人员忽视员工积极参与的重要性,难以改进安全管理的现状,无法激发员工参与的活力。大部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约束员工行为,员工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在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后,只要未产生安全事故也不用承担相关惩戒处理,这类现象不仅不利于激发员工的活力,同时也难以实现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

1.3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制定奖惩制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预防矿井生产事故方面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仅是奖惩制度还远远不够,奖惩管理方式促使员工将个人精力主要集中于避免惩罚,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分析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通过相关控制制度的建立激发员工落实安全行为的动力。在安全检查过程中,管理人员与煤矿生产人员的身份相对冲突,而安全检查的局限性及管理人员不适当的管理方式均是阻碍行为安全理论落实的主要原因。

2行为安全理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2.1行为安全管理的准备

a)成立行为安全管理团队。安全管理团队是保障管理模式顺利实施的基本,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理论专业知识及丰富的煤矿开采经验,才能保障对员工行为安全的有效指导,保障行为安全管理的实用性;b)煤矿企业应当对行为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培训,使其充分掌握模型分析的基本方法及行为安全管理的根本内容。管理人员深入了解行为安全管理的要点后,才能对员工的生产行为进行评估与更正;c)煤矿企业安全行为评估。在实施行为安全管理措施前,管理人员应当深入了解煤矿的基本情况,通过对矿井地形、地势等基本环境的了解,与员工深入交谈,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水平及影响安全的根本因素进行评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更准确、更完善的管理措施,明确采纳员工的建议与意见,为行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

2.2行为安全的实施观察

a)分析行为安全的情况。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行为制定行为安全管理制度观察表,按照安全行为规定、煤矿事故调查报告及各个生产岗位的具体职责记录与评估员工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员工安全行为的评估不仅指矿井开采的各项流程,还应当包括员工从进入矿井至工作结束离开矿井的整个工作流程,如矿工是否按照规范化的标准执行各项工作、各项设备系统的运行是否顺利、工作环境的各项气体检测是否符合标准等;b)安全行为与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人员只有明确行为安全的基本准则才能够掌握自身的工作需求,所以管理人员应当将安全行为的措施传达至每位员工。而管理团队则根据评估标准审核员工的具体行为,使员工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养成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降低事故突发率。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应当统一员工的评估标准,只有公平、公正的管理模式才能够得到员工的认可[2]。

2.3行为安全管理的干预与反馈

a)行为检查及引导。在员工基本了解行为安全理论后,管理人员应当定时检查该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各种不安全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教育与引导,利用自身行为纠正员工的错误。同时,管理人员应当针对不同工作岗位所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讲解,使员工认识到不规范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b)管理人员在进行行为检查及引导后,应做出总结与归纳,通过数据分析与统计,发现行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策略。而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企业应当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使其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鼓励更多员工参与到行为安全建设中,以积极的态度保障行为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c)员工行为的适当调整。管理人员应当适当调整员工煤矿开采环节中的各项行为,如在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员工应当提高注意力,实时检测瓦斯的浓度,严格控制煤尘的基本情况并严禁带入火种。而对于某些并无实际意义的行为规定则可以清除,使员工能够清晰地掌握重点工作流程,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将事故高发区的基本情况通知至每一位员工,提高全体成员的警惕性。

3行为安全理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保障机制

行为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管理人员有效、持续的执行才能实现管理的系统化,使该管理工作落实到煤矿生产中,形成一套全面、完整的行为安全管理保障机制。

3.1健全行为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行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有关人员应当意识到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实际考察与分析,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中健全安全行为目标评价制度、安全监督与监测制度、行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行为调查统计制度等,并充分发挥其价值,以此推动行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同时,煤矿企业也应当制定行为监管制度,通过对矿井工作人员的实时监控与监督,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引进信息化技术进行煤矿开采。企业也可以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转变员工以往被动接受的管理模式,通过对违规行为的举报与严惩,能够进一步提高员工对行为安全的重视,有利于员工积极主动规范工作流程,充分体现员工的主体地位。

3.2完善行为考察机制与激励体系

完善行为安全考察机制与激励体系,将员工作为行为安全管理的中心,并将煤矿生产过程作为考察工作的重点,树立正确的行为安全管理观念。另外,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行为制定一定的激励制度,改变以往行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大对员工生产行为的控制力度,从根源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采取激励体系控制工作人员的根本行为,通过不断创新与思考,用正确、高效的模式作为强化手段,在强化管理过程的基础上,统计行为安全的实施数据,通过对结果的干预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能力。而在煤矿生产行为安全制度中制定违规违纪的处罚机制,并给予员工申报权利,充分体现行为安全管理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通过奖惩情况的及时通报与公布,使工作人员相互学习,强化彼此之间的交流,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

3.3建立行为安全培训平台

目前,许多煤矿员工受自身文化条件的约束,并未全面了解行为安全的基本理论,而有的员工由于自身缺乏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在生产过程中无法严格要求自己,这些情况均阻碍行为安全理论顺利实施。因此,煤矿管理人员应当加大对员工培训的力度,建立员工行为安全培训平台,比如,企业可以定期组织员工到矿工培训基地,通过专家的现场示范与训练,使其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强化行为安全理论的印象。企业将行为安全培训与行为安全管理有效融合与统一,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使员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训练安全生产技能,通过矿场火灾、爆炸的虚拟演示与演习,使员工产生一定的敬畏感,进而养成安全生产的行为习惯[3]。

4结语

行为安全管理理论在中国研究利用的起步较晚,并且大部分煤矿企业并未涉足行为安全管理模式,到目前依然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改进与完善。研究分析表明,煤矿企业将行为安全管理理论运用到煤矿生产中,能提高煤矿生产的工作效率,有关人员应当积极分析行为安全理论在煤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措施。通过行为安全理论的有效运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奠定企业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禹敏,李月皎.行为安全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煤炭,,3(22):118.

[2]师小永.行为安全理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4(15):31.

上一篇:第十二册第二单元备课下一篇:家长会上的家长简短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