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遗产作文

2024-11-29

中国遗产作文(精选16篇)

1.中国遗产作文 篇一

大家好!欢迎来到我美丽的家乡—重庆大足。我是你们今日的导游李沐曦,下头就由我来带领大家参观大足最美的风景—大足石刻。礼貌出行,欢乐随行,请大家不要乱扔垃圾,紧跟队伍,注意安全!

大足石刻规模宏大,艺术精湛,资料丰富,可与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齐名。其中又以北山摩崖石刻和宝顶摩崖石刻最为出名,它始建于晚唐,兴于两宋,于12月1日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目》。我们此刻所在的地方就是面积最大、佛像最多的宝顶山摩崖石刻。

大家快看,我们面前的就是被称为人间一绝的“千手观音”。“千手观音”雕刻于南宋中后期,距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这尊佛像雕凿在88平方米的崖面上,高7。7米,宽12。5米,刻有1007只手,其上下、左右、前后都伸出了手,有的手里拿着斧头;有的手里拿着宝剑,千姿百态,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千手观音,被誉为“天下奇观”。这尊雕像集雕塑、彩绘、贴金于一体,状如孔雀开屏,金碧辉煌。

关于这尊千手观音,在民间还流传着一个动人的故事。相传千手观音是妙庄王的三公主,因献一眼一首为父王合药治病,佛感其孝行,赏还他千手千眼。千手象征其法力无边,能拯救众生,千眼象征其智慧无穷,能明察秋毫。

下头请大家自由参观这尊佛像,十分钟后我们集合去下一个景点。多谢!

2.中国遗产作文 篇二

关键词:文化遗产,考古,文物保护

0 引言

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最古老历史文物的国家中,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有着5000年历史文化长河而且从未间断的国家。殷墟的甲骨, 商周的青铜器, 绵延万里的长城, 气势恢弘的秦始皇兵马俑, 唐墓的壁画, 皖南的民居……这些遗留下来的历史赋予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传统, 构成了我们这文明古国绚烂而独特的文明景观。

1中国文化遗产现状

中国人的祖先留下的众多多彩灿烂的文化遗产, 从而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 成为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一部分。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这个名族的文化国土, 文物象征着文明的佐证, 传承的载体。然而民族文化的遗脉在面临危机。从圆明园被毁, 丝绸之路大量文物被劫, 众多国宝流失海外, 到今日的各种文物被盗窃, 盗掘, 走私的现象。再一次警示我们抢救和保护文化遗产是第一要务。面对这些数量大、种类繁多的文化遗产, 我们值得关注得首先是要对濒临损毁和消失的孤品进抢救。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 文化的开发也有突飞猛进的程度, 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 中国文化遗产现状也越来越引起我们的思索。遗产本身保留下来已经很不容易, 由于人们的过度开发加剧了文化的迫害程度, 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许多。所以首先要关注的是文化遗产的现状。

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 往往认为会忽略了对文物的保护, 把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放在了对立的面上, 其实笔者认为大可不必, 运用新技术。目前文物的非法盗掘、走私现象非常严重, 文化犯罪分子已经形成集团化。他们对文物的破坏性很巨大, 谁去取文物、谁去藏文物、谁去销文物, 速度非常快。效率非常高。

2面临的危机

面对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的严峻性, 不得不令人担忧。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的出这是一项社会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事业, 但是由与历史的原因, 使得中国国内在宝物遗产的社会基础和专业技术都很薄弱。从历史发展现状我们不难看出, 面对新的挑战出现了许多应对危机。

策略危机。主要体现在政府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之间的关系认识的不完善, 在个人、团体利益的推动下, 政府制动的政策超过了文化遗产开发力度的极限, 出现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丧失, 居民利益受到损坏等结果。

管理危机。主要体现在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在管理历史文化遗产权责不明, 分工不明确, 导致产生的矛盾很多。

规划危机。主要体现在传统的保护规划偏重宏观控制, 缺乏操作性, 缺乏和管理手段的衔接, 缺乏进一步实施的具体技术指导。

技术危机。主要体现在对种类甚多的建筑物在维修, 整治技术的研究和实践的欠缺, 比如出现许多画龙点睛的案例, 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赝品。

在这个既充满生机又有危机的年代里, 不具备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的情况下, 保护文化遗产非常关键。

3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随着21世纪伊始, 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从文革期间的毁灭性破坏, 全盘否定。到现在乱世藏金, 盛世藏宝的普遍共识。有识之士指出, 我们应该辩证的来看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 实现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双赢。

从国家角度来看, 我国已经出台了较为完善的一系列保护文物的法律政策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做到文物保护有法可依。全国馆藏文物的保护状况调查已经完成了, 对哪些是需要进行抢救的, 哪些是需要预防性保护的都进行了分类工作。每一件文物都记录了保存现状, 如陶瓷类的、纸质的、纺织品类的、金属类的等等。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国家做了很多努力, 比如说文化遗产管理方面, 有为期四年的强制培训。还有举办各种培训班、办学校。最近在开展中外合资培训方面有一些进展, 比如设立在中国西安的国际古迹理事会。其次是科学技术保护方面, 我们做了两项重大科技的研究, 一项是指南针计划, 另一项是夏商周断代中国文化起源的研究。对文物保护要建立起长效机制, 面对工程建设、环境污染、文物犯罪三大破坏文化遗产的因素来有针对性的加强文物安全的保护, 博物馆的建设使一些文物得到很好的保护, 对各个地区的博物馆文物进行风险达标的评审工作对文物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出, 每年列一批国家级的文物破坏案件进行查出。

近几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的比较顺利。有世界性的文物保护盛会, 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如温家宝总理就曾协同文物局与相关国家签订文物保护双边协议。并形成良好机制, 每当一个考古工作结束之后都会有一个相关的报告产生。

在这个现代化国家, 人们对于后文化遗产的设想与展望的追求越来越明显, 人们衡量一个城市文化品位的标准贯穿民族文化、时代精神等。首先要关注历史性城市文明的建设思路, 来缓解城市人口、城市规模等相对集中的压力。比如说通过区域规划来缓解保护历史文化城市的压力。从长远的眼光来看,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不仅存之着矛盾的一面, 还有一致性。文化遗产保护的越好, 对观光游览者吸引力才越强, 旅游事业才能更好的发展;旅游业的猛速发展同样可以促进对遗产的保护。把旅游的一部分收入用于修复与保护文物, 许多相继失传的文物或者文化都以复活并完好的保留, 打造铜器、烧制瓷器、民族服饰等手工业也获得新生而逐渐壮大, 现在一蔓延成一种行业, 供给人们增加收入, 发展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的是认清遗产的本质, 合理产业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 完善管理体制。

保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是每一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应尽的责任。由于把历史文化遗产当作是一种商品, 逐步实现了“商业化, 城市化, 人工化”的生态环境,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而使国内的文化遗产的开发力度超过了一定限度, 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原有的价值。为此, 人们必须站在保存人类文明, 对历史认真负责的态度上, 认清遗产本质, 合理遗产的产业布局, 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并由国家成立专门的世界遗产管理机构, 制定相应法律, 完善管理体制, 正确处理目前存在的保护和利用的矛盾并使中国的文化遗产得以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胡馨婷.保护传统文化的“箱底”[N].嘉兴日报, 2007-10-13.

[2]杜晓东.文化遗产也要打假[N].中国文化报, 2008-03-23.

3.中国土司遗产 篇三

何为土司?

要想了解中国土司遗产,就不能不先明白“土司制度”。在2013年热映的《木府风云》中,很多人知道了云南丽江木氏土司家族血雨腥风的故事。那土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说通俗点就是,它是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以夷制夷的措施。因为古时少数民族地区大多远离当时的政治中心,天高皇帝远,而且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民俗习惯各有差别,所以统治者们选择了这种制度。

土司的地盘,五代时置二十州,包括沉、酉流域的南、北两江。宋初无变化,至宋太宗淳化以后,南江诸地各自向朝廷入贡,只北江(今永顺、保靖、龙山、古文、花垣等地)保其原地。元代对西南各部族的大姓,因其请而以土司之职。明袭元制,凡结族来附者,均以原官,并加以重用,土司便成为统治王朝倚重的疆吏,甚至同于藩国。明代,土司与朝廷的关系甚为密切,土司制度更为完备。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在经济上表现为“纳贡”与“回赐”。

土司必须服从封建王朝的征调。土司所领之兵,原来只有守土之责,“无事则荷末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随着土司制度的完备及与中央王朝关系的密切,在明代,土兵成为朝廷的主要兵源之一,朝廷每次征战,土兵几乎无役不从。

土司在其辖区内具有无上权威,其实是名符其实的“土皇帝”,自设总理、家政、舍巴、土知州、土中军等。自宋代开始,所辖最小行政单位为洞。洞与洞之间有固定地段,一般以山坡河流为界,颇与今日的区、社相似。洞下为旗,旗是土司政权兵民合一的组织,有事则调集为军,以备战斗,无事则散处为民,以习耕凿。湖南永顺司所屏的三州六长官司,其下有五十八旗。土司统治等级森严,用等级确定权力和地位,主仆身份十分严格。土地按等级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一块“份地”。各级土司过着奢侈豪华的糜烂生活。土司修有热洞,凉洞,为保暖避暑之所。其中设有林泉、花园、钓鱼台等,专供游玩。

直到清康雍乾盛世时期,国力强盛,中央政府已经有足够的力量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即由中央政府选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务,“改流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其投献为上策,敕令投献为下策。”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政府对边疆的统治,也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土司遗产的底牌在哪里?

中国土司遗产分布于南方多民族聚居的湘鄂黔三省交界的武陵山区,现存的主要遗址类型包括土司城遗址、土司军事城址、土司官寨、土司衙署建筑群、土司庄园、土司家族墓葬群等。土司遗产的系列遗存以历史时空、社会背景、文化内涵、遗产属性、物质遗存等方面的典型特征与相互关联,共同反映了中国土司制度历史及土司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特征,见证了多民族统一国家“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传统理念。

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

“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这是清朝贡生彭施铎在《竹枝词》中对湖南永顺老司城繁荣景象的生动描述。关于老司城,史书有云: “城内三千户,城外八百家”,“五溪之巨镇,万里之边城”。

1995年至今,湖南省考古所先后三次对老司城遗址考古发掘证实,彭氏世袭溪州刺史(元朝改为土司)始于公元910年,止于公元1727年清“改土归流”,世袭27代,共35位刺史或土司,历经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宋、元、明、清9个封建王朝,历时818年。

老司城建在地势极峻峭的山地之上,依山傍水,与外界沟通的唯一通道是灵溪河上的木桥,易守难攻,实现了自然地形与军事防御的完美融合。在长达800年的岁月里,老司城一直是一个孤独而逍遥的城池。这得益于中国古代特殊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历代封建王朝通过分封少数民族地方世袭首领、统治当地百姓。土司王除了承担贡赋和征徭,一切军政事务皆由其自治。土司王朝执行“蛮不出洞,汉不入境”的禁令,土司王由家族世袭,父子或嫡兄弟相传。无论中央王朝如何改天换日,老司城中的土司王始终过着华美日子。

清代雍正初年,“改土归流”的政策一出,全国2000多个土司政权末日来临。永顺土司王成为流官,繁华的老司城也渐渐废弃。如今的老司城已成为永顺县麻岔乡的一个小村,村中尚有几十户人家居住,城内的宫殿木楼、城墙和祠庙等建筑虽然萧条,但仍能让人感受到古城昔日的雄浑气势。

老司城遗址核心区域约30平方公里,地上地下文物遍布。土司内宫、寝宫、乐宫、地宫、御街和城墙、城门、烽火台、摆手堂、演兵场、土王祠、祖师殿等,建筑格局完整。祖师殿、摆手堂等至今仍然是土家族的纪念碑性建筑,与老司城一起构筑了土家族群的集体记忆。

湖北唐崖土司城遗址

唐崖土司,覃姓,世代居宦,相沿18代,历时460余年。元时建制,功授宣慰使司;明洪武四年(1371年)因过降为长官司,永乐二年升授安抚司,并颁授活龙、苍蒲二副司。天启年间,覃鼎奉命征讨,战功卓着,蒙四川右布政使朱燮元提奏,授宣慰使职,朝廷赐皇令二道、牌坊一座,上书“荆南雄镇”、“楚蜀屏翰”八个大字,清康熙十八年又降为长官司,直至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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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崖土司城是一座带有军事战略意义的堡垒式建筑,从背靠陡峭的玄武山,前临奔腾的唐崖河,到随时待命出征的石人、石马,再到镌刻“荆南雄镇、楚蜀屏翰”的石牌坊,以及左右营房、靶场、跑马场和东、北、南三面修建的城墙,从不同侧面传送着英勇善战的土司城重视军事防御的历史信息。三街一十八巷三十六院烘托出的昔日繁华的景象,显示出土司城社区自给自足的封建农奴制经济。专门为土司子弟学习汉文化而开办的书院,证明了唐崖土司学习汉文化的风气比较浓厚;专门为覃氏家庭修建的覃氏宗祠,也昭示着他们盛行祖先崇拜的宗族观念。在宗教区修建的几大寺庙,无不显示着这里曾也流行佛教,香火旺盛。

400多年前的唐崖土司城曾是方圆几百公里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现今则是全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具民族特色的文物遗址,具有非常的历史地位和学术研究价值。如果要想研究土家族,就不得不研究唐崖土司,要研究西南地区的民族文化,就不得不研究唐崖土司城遗址。

贵州播州海龙囤遗址

唐朝时,以当今遵义为中心的“播州”广大地区被“南诏国”彝人占领,公元876年,朝廷派杨端前来平乱。事平后,命杨端“世袭”播州,建立了持续700余年、共29代的杨氏土司政权。

政权初建,为“设险以守其国”、并作“保固之根本”,于州治西北15公里之“龙岩山”建“龙岩囤”,平时练兵,战时当作行政、军事中心。南宋末年,为防“元兵”来犯,扩建加固,增修“养马城”“养鸡城”等形成体系,又与附近的“娄山关”、“鼎山城”形成纵深防御系统。明朝时又重修。

明朝末年,杨氏29代“土司”、骠骑将军、播州宣慰使杨应龙与川、渝地方发生矛盾,后激化为军事冲突、演化为叛乱。1600年,国力衰竭的明朝廷最后倾全力调8省24万军队分8路发动“平播之役”。战争初期,北面川军3000人在娄山关全部被歼、片甲不留,南面的乌江之战,消灭联军3万人马。相持两月,播州各地关隘相继失守,杨应龙只好带领1.7万人马退守海龙囤,各路官军围而攻之。由于守军有天险可凭,有积储足恃,有悍勇苗兵可用,囤下河谷中官兵死伤颇众。几经努力,苦战114天,官军终于爬上“后关”,攻占了这座“坚不可摧”的军事要塞,“斩级22687颗”,“招降播民一十二万”。“龙岩囤”被焚毁,后又被易名曰“海龙囤”。意为“龙困于海,不能再兴云复雨”。播州从此“改土归流”、分为两府,一曰平越府,划与新建的贵州省;一曰遵义府,隶属四川省。

海龙囤群山环峙、孤峰挺立,形如细颈葫芦,北、东、南三面临湘江河之主源“白沙水”,全是绝壁;后为一蒂,仅羊肠小道通到“白云台”、“金鼎山”一带的深山大箐。当初杨氏于囤东侧山下设三关:铁柱关、铜柱关、飞虎关,及“天梯”形成前沿防御体系;囤上再设三关:飞龙关、朝天关、飞凤关;囤后又设三关:万安关、西关、后关。关墙重重叠叠,先后建有月城、土城,囤上有三道城墙环绕,其沿山蜿蜒的雄姿,酷似万里长城。

土司文化的核心,是治国理政的德政思想,它既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资源。中国土司遗址清晰地展现了在土司制度“齐政修教、因俗而治”的管理智慧下,中央政权和地方族群在民族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方面的价值观交流。传承和弘扬土司文化资源,需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

4.中国文化遗产作文 篇四

从塞北的长城,蜿蜒千里,如腾蛟般附在群山之间。古往,她守护着祖国的疆土;今来,她展示着炎黄儿女不可一世的雄才。

走进西安的秦始皇陵园,一个个形态逼真的陶俑,一匹匹急欲驰骋的骏马,一道道设置巧妙的机关,他们不仅仅是秦始皇的陪葬品,他们更是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珍品啊!

寻访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品味江南水乡那一丝悠悠情愁,那一段离情别恋,那一曲跌宕的小调,那一壶香醇的美酒,那一首淡雅的诗词,畅游绿水、红瓦、蓝天之间,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

名山大川,高楼大厦,词曲名段,琴棋诗画,数不胜数,数不胜数啊,可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您这位华夏儿女知其几何呢?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又有多少呢?

据调查,竟有13.3%的市民人不知道遗产有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分,近50%的市民认为家乡的文化遗产保护不到位,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据啊!

朋友们,金山银山也有其耗尽的一天,我们的中华文化再不加保护,也会有其消逝的一日啊!古罗马、古希腊作为先导警示着我们,不要让有锡变为无锡啊!

也许,一个国家,太过广大,引起不了大家的共识,那我们从家乡说起,我想很少有同学知道阜宁是中国散文之乡;建湖是中国杂技的窗口;城郊的那海盐博物馆是国务院批准的唯一的国家级海盐博物馆……

也许在座的每一位又要扪心自问,我们——一位高中生,为遗产保护做了多少。保护遗产不是要大家抛头颅洒热血,其实当您向一位不了解该遗产的介绍他,就是最好的保护啊!

5.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五

西安的秦始皇兵马俑,它被称为世界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位于西安市骊山旁的秦始皇陵。据说兵马俑是这样发现的,1974年几位农民再打一口水井时,偶然发现一个陶制的人偶!后来一查居然是一个古代的人物。刚出土时他们是彩色的,后来因为时间长了,所以现在变成了灰色的。甚至有些已经损坏了。

秦始皇兵马俑共有三个坑,一号坑占地面积13000O。二号坑占地6000O,三号坑占地520O,他们共出土有800多件文物,战车18辆。马100多匹,有车马俑、立射俑,跪地跪射俑和战士俑等。车马俑外披铠甲,手中拿着武器,好不威风。兵马俑在世界影响很大,曾经有人说没见过兵马俑。就不算到过中国,这生动形象的兵马俑被称为世界成为第八大奇迹。

古代工匠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

6.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六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经常使用,有缓解头痛,治疗失眠,醒脑,聪耳,明目之保健功效。而且用梳篦梳头养生、古已有之。经常使用梳篦进行梳头能起到治病健身、健脑长寿的作用呢。

梳篦又称“栉”,是我国古代八大发饰之一。谚云:“扬州胭脂苏州花,常州梳篦第一家”。常州梳篦始自晋代,迄今已有1600余年的历史了。听了这么多后,想必大家应该对梳篦有一定的了解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梳篦的起源吧:轩辕黄帝第二妻室名叫方雷氏。她所掌管黄帝宫20多位女子,她们经常蓬头垢面,一遇到重大节日,她总要把这些女子叫来,逐人用她自己的手指把每个女子头上蓬发一一捋顺。有时,连五个手指都捋破了。方雷氏为这些事经常发愁。后来,她受到鱼刺的启发,制作出了一把木质的梳子。这就是最初的梳子。制篦业的.祖师是陈七子。春秋时期,陈七子为吏,因罪入狱。因狱中生活条件极差,陈七子头上生满虱子,奇痒无比。一次,陈七子被狱卒用毛竹板痛揍后,发现毛竹板裂成了一条条篦片。陈七子将其整理扎压后,用其清除头上的灰垢和虱子。这就是最初的篦箕。

7.中国文化遗产如何走向世界 篇七

中国的文化遗产如何走向世界, 需要我们把它当成一种思考。要把中国的文化遗产和文创联系起来, 需要我们结合一些案例的操作实践。在此之前, 我们首先应该先剥离伪文创。

文化创意现在已经处于一个大热、特热、过热的状态, 仿佛每一个人都谈文创, 甚至都认为只要跟文创沾上边, 就可以创造巨大的财富。以前在影视圈、电视台流行这样一个笑话, 说的是山西的煤老板投资拍摄电视剧, 被一个主流媒体奉承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头羊。可奇怪的是有好长时间影视圈的人都不敢谈文创, 为什么呢?因为主流媒体, 把煤老板的这种行为称为文创产业。其实煤老板是觉得拍电视剧挣钱, 人家会高看他一眼, 他实际上是寻找生财之路, 作为一个商人也是应该的。但是他作为一个电视剧的投资者, 大量混淆了我们对于文创、对于影视产品本身的品格要求。在其所投资电视剧中, 选题、定位全部都是打打骂骂, 非暴力下的暴力, 这种电视剧迄今为止还是非常的多。

这位煤老板投资的所有电视剧的主题表现的是没钱则没位, 有钱就该任性, 那么任性到非常放肆的时候, 就会给社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在经常看到媒体新闻里, 一些人开着豪车在高速公路上撞价格低廉的车, 或者欺负为他服务的人, 其性质推崇的都是财富第一、人格低下。普通人需要素质提高的时候, 相反地这些影视作品却给普通人引导的是“我目前就是这么低贱”, 那么这就应该被人家欺负, 甚至成为一个社会暴力的牺牲品。

所以作为影视工作者或者影视产品的管理者来讲, 有责任来矫正人们对文创的定位, 对它的走向进行引导。如果单纯以煤老板的行为来参与到影视产品当中, 将会极大的破坏我们国家的文化稳定, 我们国家文化的形象, 最终会破坏我们的文化市场。因此, 我们谈文创的时候需要严格界定的就是伪文创。

我们剥离了伪文创, 让人们重新认识文创, 知道其真正的文创是推崇让社会养成彼此尊重、彼此包容关爱、彼此获得富有情趣的生活信仰。这也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里包含的东西, 这才是当下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提的, 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价值。不仅如此, 文创还是满足普通人的精神归依, 满足人们市场化的休养生息。我们的文化遗产普遍都是存在不被人能够完全解读这样尴尬的问题, 在加上能够存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古城、古镇、古村落也渐渐消失, 随之消失的还包含了信仰, 没有信仰这个文创也会很快消失。

二、中国的文化遗产如何向世界推广

关于文化遗产的定义, 一种是物质文化形态, 如重庆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另一种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就比如大足石刻独特的石刻造型技艺, 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地道的中国文化遗产, 与外国的文化遗产大不相同。例如, 石刻与罗马石刻、古希腊的石刻、捷克的石刻相比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最关键还不是以上两个方面的遗产存在, 那些石刻、那些手工, 仅仅是一种媒介、是刻体, 而不是人为的本息, 而文化创作就是作者自己的思想和对世界、对生活的看法, 这才是本息。我们就是应该存在于这些有形的媒介中, 如大足石刻就是古代中国, 唐宋时期的巴渝人看世界的方法, 看宗教与自然、宗教与人性、信仰与生存法则的关系, 这就是大足石刻真正的核心价值、大足石刻的精神所在。在宝鼎山、北山、石篆山我们看到的是古人的文化包容, 大足石刻以北山和宝鼎山为代表, 实际上我们通过石刻可以看到, 有西域和波斯人活动的证据, 有西域的圣僧。所以这就是异域文明与中华文明的融合。这是大足石刻最有价值的地方。

所以说, 我们对世界文化遗产的理解不能单纯地从它的造型和技艺上来看, 我们要看到它的核心价值和内在的内涵, 这才是今天让中国文化遗产走向世界的正确思路。我们的文化遗产怎么向世界走?怎么走?

首先, 从思想上来说, 我们走向世界不能仅仅是对古人创造的膜拜, 应该是对生生不息的人间和谐、凡人与神灵的和谐, 自然和天道的和谐, 这种对大美的彰显, 也是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悠久的中华精神价值说体现。同时, 我们的电影展、各位演艺等定位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定位, 才能够被第二世界、第三世界的那些国家的普通民众接受。

其次, 世界需要中国文化遗产内涵宽广、包容的气质, 是用具有我们中华气质的人文情怀来给世界送去长久的和平和友善的祈愿, 这是我们的头等使命。当然, 我们走向世界不能是简单的政府行为或者是商业行为, 而是要跟着当下“一带一路”的政策之下, 结合不同国家, 不同地区共同完成。

三、大足石刻与文化创意

谈到中国文化遗产还是要回到我们自己熟悉的地方。讲文化创意, 大足石刻的体现最为充分。例如, “孝道的因果报应说”, 通过石刻造像最通俗的方式表现出来, 这其中包含了形而上的佛教教义, 也包含了形而下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人与人的教化, 所以他的定位不是针对达官贵人, 而是巴渝老百姓。那么文创体现的媒介就是用老百姓最喜欢的色彩斑斓的彩绘和故事化的石刻、造像, 进行不同篇章的形象化演绎, 摆脱了抽象的说教, 打破了普通人的精神诉求。这一点, 大足石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也弘扬的是中国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

大足石刻的创造启示着今天的文化创意之路, 是信仰和人间内在需求的互相依存。设想, 在南宋时期, 要完成大足石刻这一宏大的工程, 资金从何而来?今天我们要思考的是, 为什么这么多人愿意投资来做石刻?这不仅仅是信仰的问题, 也不是完成投资以后的爱好而已, 这是我们现在当下都要解决创意的来源和产出的最后结果。

在现今社会讲文创, 不仅仅要考虑文化创意的目标是什么, 如果只是商业的谋划, 而不是针对人的心灵安定和释放日常情怀的内在需求的文化贯通, 文创生命力是值得怀疑的。在反观大足石刻的赵智凤和《天工开物》的作者, 他们是最典型的文化创意者, 所以我们现在在探讨文化创意的时候, 应该参考前人的思想, 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实际上我们的文化遗产就是文化创意, 文化创意未来也是文化遗产。现在大足石刻的推行是软硬、有形、无形、金融等综合体的构建, 来使大足石刻走向世界。例如, “一展一会”的架构, “三个一”品牌推崇, 都是围绕这四个方面来让大足石刻产生世界影响, 我们要直接进入到最普通人的文化消费当中。

(本文由陈婵根据现场录音整理)

摘要:重庆有一张名片就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大足石刻, 这也是我们古代经典的文创产品。它们要在当下焕发生机, 走向世界, 这是一种怎样的思路?怎样才能走出世界?

8.遗产税的中国难题 篇八

在中国,遗产税的脚步声似乎越来越近。据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的条款将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这或许说明,在不久的将来,遗产税将真的敲响富裕家庭的大门。

脚步声近

遗产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可溯及古埃及和古罗马。400年前,荷兰确立了现代法律意义上的遗产税。

在中国,1938年南京国民政府曾颁布《遗产税暂行条例》。新中国成立伊始,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中列有遗产税,但因富裕阶层当时已然消失,也就没有开征的必要。

改革开放后,允许社会财富在市场中流动,贫富分化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开征遗产税进入国家议事程序。1997年中共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开征遗产税”,2004年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10年对此《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但未改变《草案》属性。

去年11月,深圳市统战部长张思平在公开场合透露,深圳将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机,试点征收遗产税,引起一片哗然。深圳保险机构借机大做文章,宣传买保险避税。很多富豪为了逃避交遗产税,开始大量购买保险,一时涌现出令人咋舌的天价保单。一位不到40岁的富商投保了一张1.7亿元的巨额保单,动机就是为了规避遗产税。试征遗产税消息传出不到一个月,深圳保险机构的大额寿险业务量较前提升了三分之一。今年1月,深圳市长许勤急忙澄清,指“深圳将试点遗产税”一说是“空穴来风”。

然而,仅仅过了两个月,来自北京的一则报告,在征收遗产税传言的热火上又浇了一勺油。3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了《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发布中期成果报告。该报告认为,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

报告指出,在世界上188个国家中,有114个国家已开征遗产税,美、日等国近年来加大了对遗产税的征收力度。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可鼓励后代自强自立,缩小贫富差距,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维护市场平等竞争。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报告认为我国已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和条件。据保守估计,在中国高收入群体中,资产总量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富人超过一千万,他们的财富将成为遗产税的税基。

报告提出了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00万元。其计算方式参照个人所得税的高收入人群,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三口之家年收入为36万元,15年即为500万元。

报告分析称,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遗产税收入一般可达税收总额的1%~2%。鉴于我国此项改革是从无到有,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10万亿元,此项即能增收2000亿元。

废立争议

在中国征收遗产税,必先解决的理论前提是财产私有制,遗产是财产私有制的产物,在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之后,这个长期纠结的问题已经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确立而化解。现在的专家学者谈起遗产税的意义,已经无须寻找政治正确的合理性,而是直奔公平和效率的主题。

应不应当征收遗产税,亦落脚在公平和效率这两个问题上。支持遗产税的人表示,遗产税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平。一个人的财产,是他个人所有,同时又归社会所有,在他离去后,全部传承给他并没有对创造财产付出的后人不太公平,而假如征收遗产税,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财产交还社会,体现了一种社会公平。此外,遗产税也体现了效率原则。因为富人的后代并不一定会将继承下来的财富在再生产中创造财富,将之交还社会还有可能创造更多的财富,惠及大众。

而反对遗产税者则认为,遗产税是对私人产权的侵犯。对遗产税持批判观点的经济学者胡释之表示,文明的政府应对私人财产加以保护,而非强制充公。“没有对私人财产的尊重,就没人敢在活着的时候进行储蓄和投资,没有对私人遗产的尊重,就没人敢对死后的事业进行储蓄和投资,这(财产税)显然对所有人都是灾难。”他说。

胡释之的极端观点固然和者甚寡,但是这种逻辑却容易引起公众共鸣。征收遗产税主要有两项功能,平衡贫富分化,增加财政收入。在现实中,后者会被认为是假法律之名对私人财产的掠夺,尤其是在一国财政收入吃紧的时候。上溯到古埃及,法老为了修建金字塔和对外战争,国库空虚,遂征收遗产税以充国帑。我国目前养老金缺口日渐扩大,此时征收遗产税,就有人揶揄道:“每年多收2000亿遗产税,正好弥补养老金亏空。”

在现实中,世界各国和地区对遗产税的态度亦十分纠结。2005年,香港在施行遗产税90年后,停止了该税种的征收,理由是“吸引投资”。尽管取消遗产税令香港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收入,但香港面临的更严峻问题却是,富人为了规避遗产税,会将资金转移到不征收遗产税的国家,于是,经济全局的效率考量暂时占胜了社会公平。

美国1797年首次征收遗产税是为了充实海军军费,于1802年废止。南北战争时又重新开征,战争结束后又被废止。1916年又开始征收。2001年小布什曾废除遗产税1年,但遭众议反对,次年又恢复。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反对废除遗产税者,都是诸如比尔·盖茨的父亲、沃伦·巴菲特、洛克菲勒等富豪。他们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们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

中国难题

在世界各国,遗产税都属于小税种,仅占税收总额的1%~2%。但由于税制复杂,征税成本较高,历来存在争议。

天津财经大学的刘北辰教授表示,遗产税是美国公认最复杂的税种,仅遗产税纳税申报填写说明书就有20多页,纳税报表有40多页,两者合计共60页,正确填写需要一个月。所以大多数纳税人都聘请专业人员来完成纳税申报。复杂的税制提高了征税成本,以1998年为例,遗产税收入为230亿美元,而征税成本为480亿美元,其成本高于税收收入250亿美元,可谓得不偿失。

不仅美国如此,英国、日本、德国等也面临这一难题,可谓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关于征收成本难题,近年来只有一个特例:台湾当年仅对台朔集团创始人王永庆一人征收的遗产税,即完成全台湾一年的遗产税征收目标。王永庆遗产总额为600亿新台币,扣除夫妻一半剩余财产的免税额后,遗产净额度为200亿。按照当时50%的最高税率,缴纳100多亿新台币。而当年台湾编列的遗赠税预算只有62亿新台币。这种特例并不多见。在美国和欧洲,富翁的大部分财产在生前就捐赠出去,或在去世前3-5年以赠与的方式转赠他人,以规避征税。

现在看来,中国大陆同样面临征收成本高的难题。刘北辰建议中国采用总遗产税制,不宜单独设立赠与税。总遗产税制采用“先税后分”,即先缴税,再分配税后遗产,可减少征税成本,便于征收管理。而单独设立赠与税要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监控体系作为依托,而在中国是无法在短时期完善上述制度的。所以不应单独设立赠与税,而应将其并入遗产税中。

在研究者看来,中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的复杂性,甚至大过美国。刘北辰表示,美国现行遗产税的现状提醒我们,尽管在理论上可以建立一个合理的遗产税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问题是难以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不动产的转移难以核查。尽管美国有较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但转移不动产的问题在美国也没有解决好。相比之下,中国尚未建立较好的财产登计、财产评估和财产监控体系,对不动产的税前监控更是难上加难。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亦曾表示,“遗产税近期不能实现的原因,首要一点是中国个人收入透明度不高,政府难以掌握。”

9.介绍中国文化遗产作文 篇九

它始建于十六国的前秦时期,后历经北朝、隋、唐、五代、西夏、元等历代的兴建,形成巨大的规模,南北全长1680米,现存历代营建的洞窟共735个,分布于高15~30米的断崖上,上下分布1~4层不等。洞窟最大者200多平方米,最小者不足1平方米。洞窟形制主要有:禅窟、佛坛窟、涅槃窟……

洞窟像蜂窝一般排列在高低不平的墙上,壁画4.5万平方米、泥质彩塑2415尊。

敦煌石窟的壁画多种多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成百上千的飞天。壁画上的飞天,有的臂挎花篮,采摘鲜花;有的怀抱琵琶,轻拨银弦;有的倒悬身子,自天而降;有的彩带飘浮,漫天遨游;有的舒展双臂,翩翩起舞。

敦煌石窟的彩塑更是个性鲜明、形态各异:有慈眉善目的菩萨;有威风凛凛的天王;有强壮勇猛的力士。

10.中国文化遗产作文500字 篇十

远观,气势雄伟,震撼万分,方圆百米;近观,精致生动,刻画精美,各具情态。有长胡的老兵,有厚实的壮汉,更有健壮的后生,形态各异,生动楚楚。再观他们动作,有手持长刀,满面严肃;有外披铠甲,头戴巾帻,神采奕奕;有手持弯弓,束发挽髻,腰系革带,精神凝重。

再仔细观察其中一位,身着战服,头上带冠,身高体宽,腰间佩戴一柄短剑,气势凌人,好一军吏武将,好一秦兵马俑!

静下来,眼前浮现了秦国当年的繁盛。百万秦军驰骋在沙场上,引得黄土飞扬,尘土四起,战车飞驰,阵阵马蹄踏破天边的云霄。一转身,弓弩手严阵以待,一声呵下,万箭齐发,密雨般落下,气势恢宏,震撼人心。

再看一柄青铜宝剑,剑身通黑,冷酷的外表。遥想当年,秦皇手持佩刀,霸气外露,虽过千年,但还是难隐它的锋芒。更另人惊讶的是它表面光亮如新,剑刃十分锋利,一剑可划透12层报纸。兵器的表面有一层含铬化合物的氧化层,具有防腐抗锈的良好性能。这些兵器虽藏在地下余年仍然无锈,光亮如新。

11.关于遗产:一个中国女孩在美国 篇十一

一曲浸满回忆的《茉莉花》,陪老人度过了最后一个夏天

2003年3月,21岁的我凭着优异的成绩,接到了来自美国密歇根大学全额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2003年8月,我终于坐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

学校里每个月都会给我大约2000美金的奖学金,除去税款,我也能过上比较舒适的日子了。为了有一个舒适一点的居住环境,我没有住到学校的宿舍,而是经朋友介绍租住在一个名叫马小琴的华裔老太太的屋子里。

老太太是个性格有些怪癖的人,整个房子只有她和一个名叫桑娜的菲佣一起生活,平日里她总不怎么和人说话,只是有时候会盯着我一个劲儿地看,看得我毛骨悚然,要不是她的房子环境又好价格又便宜,我真有点住不下去了呢。

和她关系的改善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事情。那天是我母亲的生日,我打回电话祝母亲生日快乐。挂断电话,一股浓浓的思乡情包围了我,我找出了那柄从中国带来的二胡,拉起了我母亲最喜欢的曲子——《茉莉花》。一曲拉毕,我突然发现忘了关的门外竟然站着泪水涟涟的马老太太。她激动地拉着我的手,问道:“这首曲子是《茉莉花》吗,再拉一遍给我听听,好吗。”那天晚上,我拉了很多遍,直到老太太在我的床上疲倦睡去。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老太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我下楼的时候,闻到了很香的粥味,马老太太正从厨房里出来,热情地叫我和她一起吃早餐。就这样,我和老太太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

和老太太的关系越密切,我也慢慢地知道了一些关于她的事情:1949年,她和丈夫随着国民党的残军败将溃退到了台湾,20世纪70年代,他们又移民到了美国,从白手起家开始创业,直到成为资产过千万的富商。因为她的生理原因,没有生育子女。十几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又和一位美国男人结了婚,这个男人在和她结婚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儿子。前几年,她的美国丈夫也因病去世。

马老太太常常不开心地对我说:“我现在虽然已经算是很有钱了,可我过得一点也不开心,我很想念家乡,约翰(她的美国丈夫)的几个孩子和我都没什么感情,来看我也不过是想找我要钱。可惜我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要不然,真想回中国去看看。还有,你拉的那首《茉莉花》是我以前的丈夫最爱的歌了。听着它,我就像看到他又站在我面前……”

在马老太太家住的日子里,我只看到过她的美国儿子来过两次,而且每次来,我总听到他们在为钱和马老太太争执。有一次,我看到马老太太的神情很憔悴,她叹着气对我说:“如果不是她的美国丈夫对她一直很好,临死前又希望她能照顾一下他的孩子,她早就不想和这种人来往了。

对于马老太太的遭遇,我非常同情,但我也无法帮她解决这些烦心事,只好尽自己的能力宽慰一下老人的心。一有时间,我就会回到家里来陪伴孤独的老人,因为知道她喜欢听《茉莉花》,就一遍一遍地为她拉响那首动人的《茉莉花》。马老太太常常听得如醉如痴,有时还会忍不住唏嘘起来。

一天,我和同学一起到一家中国医馆看病,我竟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茉莉花香,我想到马老太太很喜欢茉莉花,就花了10美金,买回了一盆缀满花骨朵的茉莉花。当马老太太看到我手中的茉莉花时,感动得老泪纵横。

在那片淡淡的茉莉花香里,我又一次拉响了那首浸满回忆的《茉莉花》,但我没有想到的是这竟会是老人最后一个夏天。

2003年10月,当秋风无情地吹过那盆茉莉花时,我突然听到楼下桑娜恐怖的叫喊声:“安妮小姐,求你快帮帮我吧,老太太昏了。”我冲到楼下,看到马老太太正倒在那盆日渐凋零的茉莉花旁。我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同时,在老人的房间里找到他两个儿子的电话,通知他们老人生病了。让我没想到的是,一直到老太太送到医院,她的两个美国儿子也没有出现。

为了尊严,我要和他们把官司打到底

在马老太太送到医院后仅仅5个小时,就因为这次突发的心脏病不治去世了。想到短短两个月来与马老太太间温馨的回忆,想到她在异乡漂泊了大半辈子,临终前还没有回过生她养她的故乡,想到自己以后再也吃不到她煮的家乡粥,我不禁悲从中来,蹲在医院走廊上痛哭失声起来。

马老太太的大儿子雷诺和小儿子吉姆在听到她去世的消息后,不到1个小时就赶到了医院。在医院里,他们对老太太的死似乎并不关心,脸上没有丝毫悲痛的表情,还没有离开病房,我就听见他们在为老太太未记名遗产的分配争执不休。

我为老太太感到悲哀,在这个人情冷淡的美国,她就连死了也没能得到她期盼的亲情。我回到家,准备收拾东西另寻栖所。没想到,我刚刚回到家,就听到雷诺和吉姆在楼下大声吵闹。在他们愤怒的叫喊里,我听到了一个无法相信的事实:老太太在去世前立过一份遗嘱,在遗嘱里她竟然决定把这幢价值40万美金,也就是约人民币300万的房子留给我。原来,急着想知道老人去世后会得到多少遗产的两兄弟,还来不及处理医院里老人的遗体,就马上打电话给律师询问老人的遗嘱。当他们得知老人把房子留给我时,认定这是我的阴谋,吵闹着要我给他们一个交待。

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老人会把这幢房子留给我,但我的解释对他们来说显然是不可信的,他们气愤不已,并且嚷嚷着要去鉴定遗嘱的真伪,吉姆甚至朝我叫嚣道,你们中国人,全是强盗、骗子!

吉姆最后的那句话,让我心里的愤怒一涌而起,我流着泪对他们反驳道:“你们凭什么侮辱中国人,你别忘了,你们继承的是一个体内流淌着中国人血液的母亲的遗产,你们根本没有理由瞧不起中国人!”说完,我头也不回地冲上了楼,我不打算接受老太太这样的馈赠,我自己的奖学金足够我度过在美国求学的日子了。

可没想到的是,第三天,我却接到了吉姆的律师给我打来的电话,他们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以欺诈的手段骗取了老太太的遗赠。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这么做,简直是对我人格上的侮辱。正当我准备告诉律师,我不打算要这笔遗产时,医院打来电话,说马老太太的尸体一直没有人来处理,他们就按照我当时留下的电话打来问我,希望我能尽快到医院办好手续,安葬老人。我气得不知说什么才好,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两兄弟竟然没有去处理母亲的后事,而是关心着还有一笔遗产没有落到他们头上。

他们对我人格上的侮辱和对马老太太感情上的淡漠,让我再也无法忍耐了,为了尊严,我决定和他们打这场官司,我发誓要找他们讨回一个公道!

让傲慢的美国人瞠目,我要用百万成就一个老人的梦想

虽然按照美国的法律,继承遗产不一定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但由于当时马老太太的身体状态不太好,他们认定我是以欺诈的方式让老太太立下这样的遗嘱的。所以律师建议我,要打赢这场遗产官司,首先要使法官确信以我的经济状况,并无意于马老太太的这笔遗产,同时,还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让法官相信,我和老人的关系相处得非常融洽,这份遗嘱确实是老太太自己的意愿。

正如律师所言,法官对我的陈述提出了疑问。我当庭作了解释:首先,我出具了我在中国家里的经济状况,完全没有任何负担;同时,学校为我出具的全额奖学金证明,也足以支持我不需要其他的经济来源的证明。然后,我向法官解释,我和马老太太的这种中国情结,并推断这就是老太太为什么会将这笔遗产留给我的原因。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2004年3月,法院的第一次开庭并没有采信我的理由,首席法官希克斯指出,我的辩驳不适用不可抗力法则,但他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适用。因此,陪审团经合议后,决定暂时休庭,择日再进行庭审。

离开法庭的时候,吉姆用傲慢的眼神看着我,说:“你们中国人就是这样,处处都想占便宜,你以为这里和你们那里一样,我告诉你,这里讲的是法律。”这一次,面对吉姆的侮辱,我没有落泪,是的,也许我一直是一个柔弱的中国女孩,但如果事关尊严,我的泪水不会轻易流下。我握紧拳头,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一定坚持!”

事后,我的律师告诉我,希克斯法官近期曾有歧视亚裔当事人的不良记录,按照美国法律程序,他不再适合担任涉及亚裔的案件审理,所以重新开庭时我可以申请更换法官。当然,只有这条理由还不足以打赢官司,我必须寻找一些强有力的证据。

就在我辛苦地收集证据的时候,我竟意外地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马老太太的一个好友苏琳娜打来的。她说她从朋友那里知道了我和老太太的儿子打官司的事,告诉我,在马老太太生前,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经常打电话和她聊天,她去世前的两个月,经常向这个朋友提起我。她说,她很喜欢我,和我在一起生活得很快乐。苏琳娜打来的这个电话,让一度陷入绝境的我找到了一线生机。律师马上到电信部门打印出老太太这两个月来的电话记录,里面果然有很多是打给苏琳娜的,这样就可以证明苏琳娜的证言非常可信。

2004年5月重新开庭时,我以无法辩驳的人言证词让吉姆兄弟一败涂地。陪审团的法官合议后终于作出了判决,我享有遗嘱上登记的马老太太的遗产的继承权。就在法官一锤定音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有一个新的决定,是的,我不需要这笔遗产,哪怕它价值三百万。可马老太太这份浓浓的思乡之情,我不能辜负呀。我记得老太太曾经说过,她的家乡正是开满茉莉花的江南,我何不把这笔钱捐给她家乡的亲人,让更多的中国孩子受到好的教育。想到这里,我低语向律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律师先是怔怔地看着我,显然,他无法相信,我竟然要把这价值几百万的遗产捐出去。可当他看到我坚定的目光,终于懂了这是一种什么心情时,他当即起身宣布了我的决定,并提出房子将于当月在拍卖会上卖出。律师的话在听众席里引起一片喧哗,我看到吉姆兄弟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12.中国遗产作文 篇十二

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 关于中国古代教育诗的相关研究较少, 翻阅史料可以发现, 在分类、注释、断代等方面的研究还是散见在一些著作和文章中。其中, 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古代教育诗选注》 (1985年, 陈汉才) , 是现今较为全面梳理、注释我国古代教育诗的著作。全书选取教育诗160余首, 以各个时期为历史主线,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教育家的教育诗, 收集民歌民谣以及民间歌手所写教育歌谣。所选教育诗从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我国古代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的状况, 表述了教育家的教育主张。概括来讲, 主要包括了学校制度、选士制度 (科举) 、文教政策、教学方法、爱国教育、书院教育、学派争鸣、家庭教育、尊师爱生等几大类教育诗。但除此之外, 鲜有相关的著作与文章问世。

关于古代教育诗的研究, 特别是基于教育文化遗产的视角, 是一个较为全新的领域, 因此, 明确研究目标与旨趣, 对于深刻理解教育诗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和参考价值。笔者认为, 在中国古代教育诗中爬梳史料, 必须从微观的角度揭示中国古代教育诗对于当时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呈现教育诗这种教育特殊史料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在研究视角、资料发掘、框架构建、线索梳理以及一些重要问题的分析等方面都应力求突破, 具体说来, 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研究目标:

一、完整的勾勒中国古代教育诗的发展演进历史

对中国古代教育诗的数量种类非常庞杂, 涉及面也十分广泛。目前关于中国古代教育诗发展演变虽然有一些成果, 但是线条都比较粗略, 缺乏对不同时期各类教育诗发展演变的翔实梳理与呈现。因此, 在历史演进的角度中, 后续的研究者应当在大量查询搜集整理诗歌资料的基础上, 将其发展历程划分为萌生与成熟期——先秦, 拓展与发展期——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 分化与深化期——辽金元、明、清, 即三大时期, 八大阶段, 力求对每个时期和阶段进行梳理并勾勒其清晰历史发展脉络。

二、深入的诠释中国古代教育诗的教育内涵

关注中国古代教育诗的教育因素, 而改变以往多从文学角度的研究, 其中包括教育诗与中华传统诗教关系、古代教育人士教育诗创作等重要内容, 应当以还原教育诗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作用。通过对教育诗的这些相关教育因素的深度挖掘, 力求填补以往教育诗研究的不足。

三、全面的揭示中国古代教育诗的多维价值

从教育价值、文学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四个方面探寻中国古代教育诗的价值, 着重挖掘教育诗的现代性价值, 涉及的领域之复杂、范围之广阔是以往教育诗研究少有的, 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教育史研究的视野。将中国古代教育诗的教育价值作为研究重心, 在广阔的社会场域中进行研究, 对纷繁复杂的历史过程、历史现象, 进行多方位、多角度而不是单线式的思考。这种全景综合推进的研究既是目前教育诗研究的难点, 也是重要的创新之处。

面对祖先留传给我们的如此庞大和珍贵的教育诗遗产, 我们有义务和责任进行全面的认知、整理和研究, 在继承的基础上汰劣存精, 发扬光大, 以纬延诗国的辉煌。并使之成为精神文明的生动教材, 成为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品格的宝贵动力、为复兴中华教育之崛起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陈汉才.中国古代教育诗选注[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5

[2]张涤云.中国诗歌通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6.

[3]孙多吉.中国诗歌史[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5.

[4]王红、谢谦.中国诗歌艺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

13.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作文 篇十三

这些兵马俑向全世界宣告着我国历史文化是多么的优秀,在数千年前我国就已经有着很好的陶瓷技艺。如果说中国给外国人第一印象,我想应该就是长城。

俗话说的好,不到长城非好汉。尤其是对于那些外国人来说,来到中国如果不去长城走一趟的话,那么根本就不算到过中国。长城和兵马俑一样,都已经经历过数千年的风雨。

他们都是在同一时期被建造的,那就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国家秦朝。虽然说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的时间,但是在当时建造的这些东西依然被流传了下来,并且成为我们国家的世界文化遗产之一,这种遗产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剥夺的,因为在它身上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信念和精神。

14.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作文1000字 篇十四

今天在导游的带领下,我们乘坐旅游大巴行驶了1个多小时后,我和妈妈来到了世界著名文化遗产明显陵。一下车,远远地看见红墙黄瓦,金碧辉煌,不愧是皇帝的陵寝,让我惊叹不已。

明显陵坐落于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建于15,虽说已有500多年历史,可明显陵却一直屹立不倒,非常坚固,建筑完好无损,还是那么壮观,那么气派。

大门前有一片非常明净的湖,这方水塘因为处在风水学中“外明堂”的位置,故称“外明堂”,湖水衬着大门,遥相呼应,让人们感觉到现世安稳,岁月静好。青绿色的湖水在微风中泛起层层涟漪,给静谧的大门增添了几分动态之美。我们吃力地爬上陡峭的楼梯,来到明显陵大门前,大门有数十米高,一共分为三层,第一层用砖石铺成的像长城一样的城墙,中间有一个拱形的大门;第二层用红砖拼成的墙面,亮得发光,也是有一个拱门;第三层也是用红砖瓦拼成的墙面,顶上有两个用石头雕刻的龙头,寓意龙凤呈祥。第二层和第三层可供欣赏观景,俯瞰世间万物。

我们穿过残破的古石道,来到一座单檐山式建筑新红门处。新红门是整个显陵的门户,传说起到护卫陵宫的作用,它依山而建,错落有致,东临纯德山,西接外明堂,两侧与外罗城相连,建筑四周紧密相连,真是块风水好地。

新红门没有三道拱卷式门洞,与明十三陵中朱厚璁的永陵格外相似,门前东西两侧各有一方汉白玉制成的下马碑,碑的前后都刻着“官员人等至此下马”楷书大字,是按嘉靖权臣严嵩的手书而刻,象征哪怕皇帝到了阴间,九五之尊至高无上的皇权也不容侵犯。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看到了横跨于九曲御河的三道并列的单孔石拱桥,尽管历经了500多年的风雨沧桑,石桥柱头和栏板上的雕刻依然清晰,依然漂亮。每个柱头上都有一个石狮子,它们形态各异,有的摩拳擦掌,有的欢乐摇滚,有的似乎在向我们打招呼。有的狮子身上还有幼崽在玩乐,不亦乐乎,在它们的俏皮活泼中还透露着几分庄严与神圣,让这座皇家陵寝显得更加肃穆。

历经五个多世纪的战乱沧桑,陵墓的封土上已经长出了许多橡树,这些橡树对保护宝顶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书上说大树的树冠有多大,树根就在地下占据多大地方,想象一下,这一颗拥有巨大树冠的橡树,树根在地下,纵横驰骋,交错缠绕,紧紧地扒住封土和周围的城砖,这对偌大的宝顶何尝不是一种荫庇?因此,橡树在明朝皇陵的宝顶上的出镜率极高,就像宝顶的一张名片。

傍晚的陵园内,除了我和妈妈,再无一人。我和妈妈走出陵园,站在恩门、恩殿遗址前,高大的方城明楼在夕阳下依然辉宏壮丽,四周的茂林修竹充满着生机。这绝妙的风景,为日暮下的`明显陵又增添了几分古朴庄重。面对这座陵墓,我仿佛看见了明显陵全盛时辉弘壮观的宫殿建筑,又看见了明末显陵因战乱而冒起的滚滚浓烟,听见了木梁坍塌,砖石崩裂的呻吟,这呻吟的发出者不仅是战火中即将被毁的明显陵,更是无力回天的大明王朝。

1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篇十五

1.1 基本概念达成共识

(1) 基本概念的确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兴起, 但对其概念却并未有准确的界定。1997年11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 “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确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 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确定, 使其保护与开发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与行动中来。

(2) 类型的界定。

“一个完整的‘无形文化遗产’涵盖一个很宽泛的范围。它包含了传统语言和口传遗产;传统宗教和礼仪;工艺设计和美术作品、音乐、诗歌、戏剧、舞蹈、服饰、厨艺、狩猎、园艺、纺织、医疗、处理冲突的方法等。”根据定义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一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进行归纳,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俗等十大类别。此外还有人按照非物质文化申报的标准与申报程序, 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可按等级划分, 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与县级。目前, 上述依据已基本被大家认可, 受国务院出台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分类的影响, 以表现形式、内涵为划分依据的分类方法已被广泛认可。笔者认为, 无论是内涵与表现形式划分法还是等级划分法, 都是我们整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据, 在旅游开发中应结合使用, 例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优先级的问题就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等级综合评价。

1.2 研究热点分布集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热点主要集中于开发价值、原则、方法、案例实证、影响五个方面。

(1) 开发价值、原则、影响认识一致: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价值、原则与影响, 国内大多数学者、专家的态度趋于一致。价值方面:王宁、朱祥贵、詹慕陶、一帆等诸多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审美、文化、科学价值, 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将会带来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效益。开发原则方面:陶思炎、黄丽华、谢科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其观点可总结为可持续原则、保护原则、吸引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基本保证。开发影响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影响, 学者的态度可以分为两种, 罗明义、徐赣力等人认为旅游开发将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造成破坏;马晓京、肖曾燕等人认为恰当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合理进行旅游开发将有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这种观点为大部分学者所赞同。

(2) 开发方法、实证研究日益增多。

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式来看, 日益丰富多样,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主题式旅游开发模式、实地村落式开发模式, (实地浓缩式开发) , 模拟景观式开发 (再现式开发) ,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流行的节庆式旅游开发模式 (短期表现型开发) 、公园式开发模式 (创新式开发) 。随着我国旅游规划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当前的旅游开发模式又有了更多的创新, 如近来出现的实景舞台式旅游开发模式、情景体验式旅游开发模式等等, 大大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理论。就实证研究来看, 案例日益增多, 如:王若、管宁生对云南丽江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吴承忠对鄂西土家族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的研究;张捷对九寨沟藏族民俗文化与江苏吴文化民俗旅游资源比较的研究;陶伟等对宁夏回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

1.3 开发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

旅游者需求的多样化、旅游开发模式的多样化, 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旅游开发的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以民俗旅游为例, 民俗旅游从形态结构而言, 将其开发为“民俗物质旅游”、“民俗行为旅游”、“民俗精神旅游”和“民俗语言旅游”等;就民俗分布的空间方位而言, 民俗旅游又可以分为“西北民俗游”、“西南民俗游”、“华北民俗游”、“东北民俗游”等。就民族种类而言, 又推出了 “藏族民俗游”、“壮族民俗游”、“苗族民俗游”等旅游产品, 开发的深度日益加深。此外, 查阅的文献来看, 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诞生以来,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广度逐渐加大。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外, 文学类、医药类、舞蹈类、音乐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旅游开发相继出现, 如:张艺谋策划的大型实景舞台剧《印象·刘三姐》产生了世界轰动效应, 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旅游开发提供了经典案例。

2 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科学开发理论

科学、完善、系统的指导理论, 是非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成功的保证。虽然我国已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类型, 旅游开发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也日益多样化, 但是系统科学的开发理论体系尚未建立,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方法;二是缺乏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三是缺乏科学系统开发实践理论。

2.2 品牌意识有待提高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产品, 与其它物质产品的经营一样需要上档次的市场运作, 需要有“商业包装”, 需要树立品牌, 打造成旅游精品, 这一切尚需要从深处挖掘, 进行创新。目前,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档次较低, 例如许多民俗村的民居都是房檐上挂几串辣椒, 房内摆一台织布机, 游客进门三件事:喝茶、跳舞、坐花轿。这些重复和单调的旅游产品, 既缺乏独特性, 又令游客感到乏味, 在旅游市场竞争中, 缺乏一定的竞争力, 效益也将普遍较低。

2.3 开发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型丰富、数量众多, 而当前的旅游开发仅仅集中于民俗旅游活动, 而别具特色、充满奇趣、富有审美、科学文化价值的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成为民俗旅游的点缀, 并没有深入挖掘其旅游价值, 在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上需要大大加强。

3 建议与对策

3.1 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进

须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 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分布状况, 绘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 (2) 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开发效果的评价体系; (3) 确立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资本运作理论、战略模式选择理论市场开发理论; (4) 负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进行形象设计以及宣传组织策划工作。

3.2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

人才是进行旅游开发的动力资源, 为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 应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学科项目建立设想: (1) 课程类别:国家普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课程; (2) 课程级别:本科生、研究生; (3) 课程目的: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型的文化学习实践活动, 使学生认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特点, 能够运用所学旅游开发理论, 进行科学开发, 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徐赣力.发展民俗旅游与保护民族文化[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 3:46-48.

[2]肖曾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互动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5级别硕士论文, 2005, 6:22-28.

16.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建议 篇十六

关键词:水下文化遗产;非法发掘;保护;报告告现

一、水下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资源

“水下文化遗产”顾名思义就是位于水下——包括江河、湖泊、池塘、水井和海洋等水体中和掩埋在水底下的各种文化遗产。最常见的水下文化遗产是沉船和沉物,另外还包括陷落水下的先民们居住的遗址,比如在云南澄江抚仙湖湖底发现的古建筑遗址,和在埃及亚历山大港港口5~10米深的海水下发现的托勒密王朝的宫殿遗址。依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水下文化遗产是指“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至少100年以上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该公约列举的例子包括遗址、建筑、房屋、人工制品、人类遗骸,船舶、飞行器、其他交通工具或其任何部分、所载货物或其他内容物,以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和具有史前意义的物品。

一般说来,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的特点,其作用是永续的。水下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上述特点。由于常年沉没在水下,受到人为干预的可能性较小,它们可以为考古学家提供大量可靠的考古、文化、科技等信息,可以由此推断出当时社会的军事、商业和贸易情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既可以补充从陆上遗址遗迹中获取的信息,又可以验证、佐证这些信息。比如,从山东元朝战船沉址中发现的一艘最长的古代沉船为研究古代战船的形态与结构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战舰上发现的物品成为复原和研究中国古代海军兵器组成与舰上军事生活的重要资料。震惊中外的广东阳江“南海一号”古沉船的发掘也将有力促进对我国宋元时期军事生活以及海上贸易的研究。简言之,水下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需要人们善加保护和管理,原则上应该将其视为一种公共资源,由国家妥善保管在开放性的公共场所中,供后世欣赏、研究和借鉴。

相对于陆上文化遗产而言,水下文化遗产具有特殊之处。其一,陆上文化遗产处于一国享有主权的领土之内,国家可以依据领土主权予以管辖。水下文化遗产则既可能位于一国享有主权的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内,也可能位于一国依照国际法仅对特定事项享有管辖权或主权权利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还可能位于各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内。换言之,国家对领海之外海域内的水下文化遗产提出保护和管辖主张时应当具有国际法依据。其二,所处环境的不同决定了对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保护和发掘工作十分困难,费用高昂且风险巨大,海洋中的遗产更是如此。这也使执法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二、中国水下文化遗产资源正遭受各种破坏

无论是陆上、地下还是水下,中国的文化遗产资源都十分丰富。这些宝贵资源是源远流长的中华历史和文明的重要见证。加强对这些资源的保护,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一方面,由于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遗产普查、摸清家底阶段,还谈不上展开充分有效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宝贵的水下文化遗产资源正遭受着各种人为活动的破坏,亟需加强法律保护。

其一,私人大量非法采集、盗掘水下文化遗产,对遗产造成了严重破坏。构成文化遗产的物品形形色色,其中一些物品按照经济学的眼光看来可以被认为是商品,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为了追求这部分经济价值,一些机构和个人利用各种不科学的手段非法采集乃至盗掘水下文化遗产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拥有3个古码头的广东省古城惠州堪称“水下博物馆”。一到枯水期,东江边就会涌现出众多寻宝人搜寻河床、浅滩中的文物。2004年东江水位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以往深藏水底的文物裸露可见、随手可捡,被非法捡走的文物数以吨计。

不仅内水中的水下文化遗产遭受非法采集和盗掘活动的破坏,我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中的水下文化遗产也同样不能幸免。沿海一些沉船遗址附近的渔民家里基本上都有和遗址出水文物相同或类似的、通常都是完整的物品,这种现象很普遍。西沙群岛中多处沉船遗址不仅屡遭盗掘,还遭受了炸药的劫掠,遍地散落的瓷器和其他物品的碎片令人痛心。在南海海域,盗掘活动十分猖獗。比如1986年4~5月期间,英国人迈克·哈彻(MichelHarcher)在南海南部海域的吉德亚多夹暗礁(Reefsof Geldrias Droogte)组织打捞了1752年沉没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吉特默森”号(Geldermalsen)商船,盗掘了大批清康熙年间青花瓷器等珍贵文物后,在阿姆斯特丹大肆拍卖其中的15万件文物和125块金锭(总价值约2000万美元)引起我国考古学界、博物馆学界的强烈不满,我国政府对此表示了极大关注。

这也直接促成了1987年我国第一家从事水下考古学研究的机构——水下考古学研究室(现“水下考古学研究中心”)的成立和1989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颁布。

其二,一些合法活动,像渔捞、港口疏浚工程、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工程、军事操练活动和围海造田项目等,对遗产造成的破坏也很严重。我国目前到处都在搞工程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一些政府部门或领导往往忽略对遗产的保护工作。比如1995年广东省汕头市广澳港港口疏浚中曾发现一艘明代沉船,虽然该沉船船体形态与结构尚不明了,但采集到“藩前忠振伯前镇前协关防”、“礼部造”的篆文铭铜印章等物,可能与明末清初郑成功在粤东的水上活动有关。发现沉船后因种种原因造成文物部门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导致沉船在工程结束之后销声匿迹。此外,在渔捞作业中,由于很多渔船采用大型底部拖网捕鱼方式作业,拖网在海床上拖带时往往扰乱、破坏遗址原貌。考虑到这些合法活动可能涉及到的政治、经济或军事利益,如何协调其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最大程度地防止或降低其对遗产造成的扰乱和破坏,是一个棘手问题。

三、中国现行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

我国目前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主要是《文物保护法》和《条例》。

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界定了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范围,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均属于国家所有。

《条例》则就水下文物的范围和我国的权利主张、水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机构、水下文物的报告发现和上缴制度、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等作了规定,为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一套较为详细的法律机制。

其一,《条例》规定了水下文物的范围和我国的权利主张。依照《条例》第2—3条,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水下遗存、领海以外其他管辖水域(即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起源于中国和起源国不明的水下遗存,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对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力。

其二,《条例》重申了《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水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机构。根据《条例》第4~5条,国家文物局主管水下文物的登记注册、保护管理以及有关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的审批工作,未经其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勘探或发掘;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并依照水下文物的价值,确定并公布全国或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禁止在这些保护单位或保护区内进行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捕捞、爆破等活动。

其三,《条例》规定了水下文化遗产的发现和上缴制度。根据《条例》第6条,对于由国家所有并行使管辖权的那部分水下遗产,发现者应当及时报告并上缴国家文物局或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我国享有辨认器物物主权利的那部分水下遗产,发现者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或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经打捞出水的,则及时提供给这些部门辨认和鉴定。

其四,《条例》明确了水下文化遗产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根据《条例》第7条,水下文化遗产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应当以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为目的,且必须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后进行;如果外方(外国国家、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国际组织)要在我国管辖水域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必须与中方合作,其申请由国家文物局报国务院特别许可。

此外,《条例》表彰、奖励保护水下文物有突出贡献者,并对违犯行为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虽然有西方学者认为,“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而言,中国处于领先地位。”但这项只有13条的《条例》在今天看来不免显得单薄和笼括,难以有效解决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如何“保护水下文物”——是留在原处实行就地保护(比如划为文物保护单位),还是打捞、发掘出水后放在博物馆等公共机构中供公众参观、欣赏、研究?如何减少捕鱼、建设工程等合法活动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如何有力激励发现者主动报告其发现?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完善《条例》规定的若干思考

笔者认为,《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结合《文物保护法》第4条确立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针对当前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扰乱和破坏的各种活动,《条例》可以从下述四个方面加强规定:

其一,应增加就地保护原则。一般认为,水下文化遗产多年来已经和周围环境达到了某种平衡状态,在移出水下环境之前,这些物品进一步受侵蚀、腐坏的速度相对缓慢;一旦打捞出水,新一轮的侵蚀过程很快就开始了,物品很容易遭受腐坏乃至彻底灭失。即使不将物品打捞出水,侵入性的介入仍然会干扰原有的平衡状态,物品仍然得再调整平衡,同样会引发新的腐坏。在此意义上,将水下文化遗产留在原地、实行就地保护这种方式更能保存其所蕴含的考古、历史和文化信息。当然,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就地保护并不意味着消极地将遗产留在原地、听之任之,文物管理机关仍有必要对遗址和周围环境进行初步调查,了解遗址和周围环境的特性,并根据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出现不利于遗址保护的变化,比如控制、减轻周围海域的污染从而减缓遗址自然腐坏、恶化的速度等。如果遗址周围环境不断恶化造成遗址持续腐坏时,应及时采取其他保护措施,比如进行抢救性发掘。

因此,在修订《条例》时应增加就地保护原则,比如规定:“在批准任何水下文物开发活动之前,就地保护应作为首选。对实行就地保护的水下遗址,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排除或减轻可能对遗址构成扰乱、破坏的情形。在水下文物面临紧急危险或腐坏时,可以进行抢救性发掘。其他情况下,对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应当仅限于以认识文物、保护文物和科学研究为目的”。

其二,如前述,《条例》只是规定发现者要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其发现、上缴打捞出水的遗产,而没有相应的奖励或表彰规定,对隐匿不报、不上交的,法律的制裁也不够严厉。笔者认为,《条例》应细化现有的文物发现报告和奖励制度,至少应增加给予奖励的情形,以便激励渔民等发现者主动报告其发现、上缴打捞出的文物。比如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水下文物或疑似水下文物时,应当维持现场完整、迅速离开现场,立即报告或到达第一个进入的港口后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或国家文物局。已经打捞出水的,应当同时上缴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或国家文物局处理。因发现人的报告而保全水下文物的价值或完整性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决定。”国务院可以考虑设立一个“文物发现报告奖励基金”,用来奖励发现者的报告行为。

其三,对可能严重扰乱水下文化遗产的合法活动,《条例》应予以严格规制。《文物保护法》第9条仅概括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该规定过于粗糙,很难执行。《条例》应当增加对违反者的处罚力度,比如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建设工程、从事渔捞、管道铺设等活动中发现水下文物隐匿不报或不上缴文物的,应没收文物;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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