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2024-08-25

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0篇)

1.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篇一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治办[20xx]7号文件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吉治金办[20xx]9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我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纪贺国强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年底前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处领导积极将“小金库”问题与市委“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声势,我处开展了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中央、省和市委、政府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深入学习“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各种文件和政策要求,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不足,有效促进了我处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处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各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

1、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4、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写出不再设立“小金库”的承诺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我处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篇二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都被称为“小金库”。“小金库”的主要来源包括: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的国家预算内、预算外收入;截留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入;高价倒卖、非法牟取的价差收入;一些经济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侵占、截留罚没的收入等。

二、“小金库”的特点

(一) “小金库”具有普遍性

“小金库”在很多经营单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行政机关有, 事业单位有, 企业单位有, 各类团体、临时机构也有。一些单位通过“小金库”, 组织职工旅游外出、聚餐活动等;向上级机关或一些“实权”部门的“进贡”;以联络“感情”为名, 利用领导干部特殊的日子, 比如婚丧喜庆、生病住院、节假日等赠送礼金礼物;用于单位、部门领导各种各样的“职务消费”支出。

(二) “小金库”具有分散性

有的单位为了掩护“小金库”, 逃避监督, 将单位内部划小核算单位, 在银行设立多个户头, 把本应该作为单位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的资金, 分散核算, 导致“小金库”分布散乱, 不易掌控, 监督起来更困难。

(三) “小金库”具有隐蔽性

一些单位领导为了保留“小金库”, 绞尽脑汁, 玩弄手段, 使“小金库”在表面上合理合情, 非知情人不易察觉, 从单位的账本上更不易查出破绽。又由于制度上的漏洞, “小金库”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 资金的来龙去脉除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外, 别人无从知晓。于是, “小金库”便脱离了财政监督的视线, 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四) “小金库”的现象日渐严重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 体制尚不健全, 法制还不完善, 经济生活中“小金库”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自2009年4月以来的“小金库”治理, 总共就发现了24887个“小金库”, 涉案金额达122.42亿元。如此骇人的查处数据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的话, 潜伏在“冰山之上”的“小金库”恐怕不计其数。

三、“小金库”的危害

(一) 滋生腐败

因为“小金库”不受财经制度制约, 等于是给领导放了一个可以任意支取的小钱柜。他们可以暗中支付回扣、佣金、提成、手续费等;超标准发放奖金、福利、购建楼堂馆所;还可用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等其他不宜或不能在大账上的支出。同时, 由于“小金库”主要是个别领导说了算, 更使“小金库”成了贪官“提款机”。就像单位领导自己的“腰包”, 想怎么掏就怎么掏, 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于是, “小金库”滋生了大腐败, 导致了挪用、贪污、受贿和行贿等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发生。

(二) 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小金库”分布广泛, 不仅行政执法单位设有, 就是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也设有, 在有些地方已经达到了泛滥程度, “小金库”的“金子”数量大得惊人, 导致了大量的畸形消费、拜金主义, 甚至权钱交易、钱色交易, 令群众深恶痛疾。“小金库”不仅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还威胁到党的形象和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取向, 危害性极大, 必须彻底铲除。

(三)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由于“小金库”不纳入单位的正规财务核算中, 财政部门监督不到, 审计部门查不到, 税务部门找不到, 使得国有资金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 致使会计信息不能反映单位全部的经济活动和资金收入, 会计信息失真。国家、投资人无法从单位账簿中获取单位收支的真实信息, 给经济决策和财务分析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四) 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些单位为了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虚报冒领、骗取支出、化公为私, 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一些权力部门和垄断行业利用其自身权利和社会赋予的公共资源, 乱收乱罚甚至大肆侵吞资金与公有财产以填充“小金库”中的资金。“小金库”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利益, 私设“小金库”的实质, 就是以牺牲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 变相侵占、隐匿、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最终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

(五) 扰乱了国家财经秩序

存在“小金库”的单位绝大多数都是采用欺上瞒下、偷梁换柱的手法乱收乱花。有的借助手中的权力, 以培训、赞助、摊派、捐赠等方式强行筹集资金;一些国家机关和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巧立名目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把得到的收入截留下来转入“小金库”;有的垄断性部门和行业以自身优势乱收费、乱涨价, 转入“小金库”, 严重扰乱了国家财经秩序。

四、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

(一)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小金库”虽然就单个而言, 资产比较少, 但是加总起来数量总量非常巨大, 这些资金和资产长期在单位体外循环, 游离于监督之外, 是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 严重妨碍了经济健康发展、滋生了大量的腐败现象。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可以掐断个别单位的私房钱, 打掉他们的藏钱柜, 把一切资金纳入规范的会计账户, 有利于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察控制, 使吃饭送礼、铺张浪费等腐败现象没有了资金来源, 从而可以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改善社会风气、加强党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助长了畸形消费、拜金主义, 甚至权钱交易、钱色交易, 既导致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又败坏了党风, 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威胁到党的形象。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可以重塑节俭朴实, 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使广大人民认识到吃喝浪费、行贿受贿都是应该被杜绝的;同时还可以树立党“朴实、清廉”的形象, 加强党群关系, 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三)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举措

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 准确地揭示了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 没有了真实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被削弱, 就会为决策提供错误的依据, 严重的还会贻害社会和广大公众。个别单位未经批准开立银行账户、截留收入资金、私设“小金库”, 造成各种“账外账”、“假账”泛滥, 使得部分国有资金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 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使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 可以趁机整理规范各单位的账务管理, 杜绝“账外账”、“假账”,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举措

有的单位为了设立小金库, 虚开大量劳务、材料及运输发票, 虚列成本套取巨额现金设立“账外账”侵吞国有资产, 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些人置国家、集体利益于不顾, 视法律为儿戏, 大肆聚敛, 将“小金库”视为己有, 任意挥霍, 请客送礼, 坑了国家, 肥了自己。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展开对国有资产的清查, 发现“小金库”隐匿的国有资产, 依法收缴;还可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建立起国有资产保护的长效机制, 防患于未然, 使国有资产不再流失。

(五) 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财经秩序的重要举措

因为“小金库”的存在, 一些单位把部分收入不纳入一级财务核算或财务科二级核算, “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现象严重, 甚至有的单位为了保证“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巧立名目, 乱收、乱罚、乱摊派, 严重扰乱了我国的财经秩序, 不利于财经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强制各单位把全部收入纳入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 严禁乱收、乱、乱摊派, 可以起到规范我国财经秩序的作用。

五、结论

“小金库”的普遍存在, 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大量流失, 而且助长了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 扰乱了国家的财经秩序, 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周莉, 项燕.对“小金库”问题的思考[J].时代金融, 2009 (4) .

[2]、叶菊华.走出“小金库”的怪圈[J].财政监督, 2009 (8) .

3.浅析“小金库”的审计治理 篇三

摘 要 所谓“小金库”是指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的危害性极大,笔者总结以往的审计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 小金库 审计 治理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当前我国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不治理腐败问题无法解决人民的怨气,而近年来“小金库”问题却屡禁不止,诱发和滋生了各种腐败现象,作为经济卫士的审计机关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审计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小金库”表现形式及形成原因,掌握对其审计技巧,深入挖掘和清理“小金库”,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小金库”的概念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的通知》(财监字[1995]第29号)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亦即“账外账”,具体包括:(一)各项生产经营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出租收入、出售残次品和边角废料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逾期押金收入、销售不动产收入、发售股票申请表售表收入、股票发行费收入等。(二)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服务业收入、广告收入、出版发行收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等。(三)各项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形式的价外收费。(四)各种集资、摊派、赞助、捐赠等收入。(五)股票、债券等投资收益。(六)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七)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八)各项罚没收入。(九)各类协会、学会的会费收入等。(十)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收入。(十一)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会议部门账外的。2009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再次对“小金库”的范围作了上述界定。

二、“小金库”的形成原因

国家财务制度严禁设置“小金库”,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小金库”查处力度,而“小金库”行为却屡禁不止,主要是由于“小金库”为少数人控制,能为少数人随意支配资金提供方便,能为少数人带来现实的利益,得到相应的回报而又能逃避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形成;究其根本是行为人法纪观念淡薄,价值观扭曲,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一是行为人法纪观念淡薄,缺乏财经法纪知识和守法意识。部分人员平时不注重学习国家财经法规知识,不按财务制度办事,按个人的喜好和习惯处理财务问题,或者明知不可为但报有侥幸心理,既使相关部门查出后再想办法解决。二是行为人及相对人价值观念扭曲。部分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文明的价值取向,对社会负面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政治建设缺乏系统的全面的有效理解,经不住诱惑。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责任追究不到位。诱发小金库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多方面的原因,涉及到干部教育管理,財政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规范、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公务员的分类管理等,要统盘考虑各方面存在的制度、机制缺陷,不断完善,整体推进,标本兼治,才能起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设立小金库的动机。四是监管和查处不力。一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由于监督检查机构受经费制约,查出小金库问题以罚代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只侧重处罚单位,不侧重责任追究,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收钱了事;二是检查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检查方法有待更新。通过多年的常规审计和其它相关部门检查,违纪单位手法也在不断变化,传统的审计和检查手段很难适应小金库的查处;三是监督体制有待完善。审计机关有审计权,没有直接责任追究权,相关部门有责任追究权,又缺乏大量的专业人员,如何协同配合有待完善。

三、“小金库”的表现形式

1.瞒天过海型。这是常见的一种形式。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通常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隐瞒不入账。如将食堂承包收入、商店承包租金,出售、出租资产收入不入账,房屋租金、资产处置等资产出售、出租收入,不纳入法定账目之内,在法定账簿之外循环形成“小金库”。

2.虚假协议型。这种形式也较为常见。一些单位通过签订假协议或开具假收据,将一部分收入记入财务帐,一部分收入记入“小金库”。如某单位出租房产,协议约定年租金为45万元,该单位为达到截留收入的目的,又重新与承租方签订假协议,年租金为30万元,将差额15万元转入“小金库”,几年来共截留收入60万元。

3.以收抵支型。这种形式较为隐蔽。某些单位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既逃避了税款,又逃避了监督,在账外形成了“小金库”。如某单位将房产出租给某公司开办酒店,年租金30万元,而该单位账面三年只收到40万元的租金,经查证,余下的50万元为该单位在酒店的招待费,收支相抵,双方既隐瞒了收入和支出,又少缴了税金,出租方还因此减少了招待费支出。某单位将房产出租给超市,不收取租金,但要求超市每逢节日向该单位提供发放给职工的物品、食品。

4.虚列支出型。通过虚列劳务费、房修费、基建费用等平时开支金额比较大的费用项目来套取资金,将款项转移到账外,形成“小金库”。如某单位“虚构”了一个办公楼维修项目,用虚假的工程发票将40万元公款划入“小金库”。

5.长期“往来”型。将应是财政收入的资金不作收入,长期是挂在“暂存”账上,还有将财政资金或者其它公款私自借出,以“暂付”款名义挂账长期不还,该列收列支的跨年度没有正式列收列支、或将支出直接冲减“暂存”或“暂付”的款项。

6.资金变脸型。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或将财政性资金作为单位资金存放,不交财政专户储存。要注意执收、执罚单位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依法取得的收费(基金)、自办刊物发行收入、罚没收入、暂扣款、保证金、固定资产处置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等是否严格执行了收(罚)缴分离,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7.假公济私型。将某些合规或不合规的业务活动与单位正常经济收支划分开来进行单独核算,逃避监管、隐瞒收入。如某些学校把一些不开收据而私自收取的无物价部门规定的各种类型补课费如节假日补课、开办特长班等收入作为部分老师个人行为,将所收款项单独在法定账簿之外进行核算,一方面逃避相关部门监管,另一方面又可获得相当资金用于一些不合理开支。

8.截留款项型。有些单位的收费理应上缴上级主管部门,但是个别单位采取缴大留小的方式,将其中的一部分留下来。如某局城建科,将本应上缴市局的20万元收费截留下来,建立了“小金库”。

9.代收不入型。如中小学校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要求从学生中代收的款项(如:考务费、实验操作、办证、建档费、作业本费等),如果代收没有纳入账内核算而直接上缴,这样也会形成“小金库”。如某校帐外收取学生的新生电子建档费19万元,上缴教育主管部门却只有17万元,且不说不入账不符合规定,其2万元的资金结余也就成了 “小金库”中的资金了。

10.回扣不入型。如学校针对学生的某些大宗公共项目活动如:课外辅导资料、校服费、饮水费、电影费、保险费、防疫费等,资金往往直接从学生中收取,并直接支付有关单位,同时会收到有关单位给予部分提成等。由于这种服务得到的回扣收入具有隐蔽性,无疑也是形成“小金库”资金的渠道之一。

11.上下转移型。由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一般都有上下级关系,还会有一些实体存在,要注意其中的资金的流向的合理与合法性。不正常的资金流向一般就会是“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四、“小金库”的审计方法

“小金库”的隐蔽性特点决定了审计“小金库”具有较大的难度。在此,本人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对“小金库”的审计方法作了一下总结,共归纳出九种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

1.审计公示法。通过审计公示,让被审计单位职工知道已经有审计部门来审计,且知道审计的内容、审计人员的工作地点、举报电话等。这样可以发动群众,争取知情者举报“小金库”。然后,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进行详查,从内部攻破“小金库”的堡垒。审计人员切忌到一个单位后“默默”无声地审账,到审计结束也没有让被审计单位其他人知道。

2.突击盘点法。突击盘点的重点应放在库存现金上。因为有些单位的“小金库”账目不是指定专人保管而由单位出纳代管,单位財务现金与“小金库”账上的现金混在一起交错使用。在合理怀疑被审计对象可能存在“小金库”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攻其不备,清查库内所有现金、支票、票据和有价证券等全部资料,让财务人员说明多余现金来源或短少现金去向,迫使其交待出“小金库”账册。

3.银行账户追查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注意观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情况,并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银行开户情况自查表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果审计人员发现该单位在审计自查表以外存在账户,应予以特别关注,进一步追查,就有可能是“小金库”的银行账户。

4.票据审核法。就是以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结存登记为线索,通过计算机排序、计算或人工摸排审核寻找差异的审查方法。通常检查时,先扎死一定期间内收费单位领用票据的数量,然后对已使用的票据进行统计并与账面的收入数进行核对,如发现票据金额大于账面金额,该单位就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对于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核查收费票据是发现"小金库"的一种有效方法。

5.数据分析法。就是审计人员运用审计分析性复核方法和专业判断能力,通过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对比,据此分析该单位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可能。如果发现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数据出现异常变动,审计人员应持职业怀疑态度,特别关注"小金库"可能性。然后,结合单位的部门设置和职能,进一步确认可能设置"小金库"的机构,进而找准"小金库"的突破口。

6.大额支出审查法。虚列支出和重复列支费用是形成“小金库”的重要手段之一。审计中,一是对比分析被检查单位近年来费用总额增减变化和结构变化情况,分析变化的原因是否合理,发现疑点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二是审查费用时,找出可疑发票,追查确认虚假支出是否进入“小金库”;三是重点检查大额费用发生是否真实,主要把修理费、会议费、购置费等作为检查重点。

7.资产清查追踪法。在审计时,应注意查阅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己报废的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对,对应有残值及变价收入而账面却没有的固定资产,应进一步进行核实,以确认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的问题。尤其是对长期不用或下马项目的资产、即报废资产的处理去向要进行追踪。对于发现账外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货物,若无支出凭证,则应追踪购买资产的资金,采用顺藤摸瓜的方法扯出隐藏的“小金库”。同时查看是否存在资产的租金收入、水电费收入体外循环等现象。

8.调查走访法。即向业务单位和管理及服务对象就特定事项询问调查,搜寻蛛丝马迹,对查出“小金库”至关重要。由于不少单位不配合,常使“小金库”问题的确认取证困难重重。在内部无法突破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当及时变换审计策略,注重外围突破,主动走访调查业务单位和管理及服务对象,了解被审计单位有无用自制收据收费、收费不开票、开阴阳票据等问题,以获取“小金库”的相关证据。

4.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四

青羊区交通局:

根据《转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我协会积极贯彻、落实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细致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整个治理工作中未发现存在私设“小金库”违法违纪问题,并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我协会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组织实施情况

我协会于2010年7月30日成立了以协会一把手为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协会财务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2010年8月25日我协会召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我协会党政领导班子,综合办公室,资金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和下属我协会所有经营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交通局文传达《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协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交通局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布臵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我协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时间,要求我协会要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我协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的要求,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6日我协会自下而上开始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为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资产使用情况,参加自查自纠人员为我协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成员,各协会财务人员,我协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协会为本部及下属三个独立法人协会,四家独立非法人协会,共计七家协会。自查自纠工作是在我协会2010年4月份的年度内部例行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开展,对我协会各协会上年存在内部审计问题是否已经解决进行整改调查,重点检查我协会各协会货币资金使用、存货管理、应收应付款的管理、资产处臵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我协会全部在自查自纠范围内的经营协会于2010年9月4日按要求上交了承诺书、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2010年9月4日至9月6日我协会对各协会上报承诺书、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复核,并于9月6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公示。截止到我协会上报集团报告期间未收到举报信件及电话。

二、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情况

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并未发现我协会及下属协会存在“小金库”等情况。

三、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提高了我协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对“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我协

会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协会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

(一)从源头抓起,全面治理

从源头抓起,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如对基层协会对外所发生的必要业务招待费,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符合实际的政策,使其没必要设立“小金库”。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基层协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取得的各项收入严禁搞“资金体外循环”。规范各协会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对各协会发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防止“白条”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二)加强资产管理

首先,加强资产产权管理,对协会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资产全面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资产产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臵、浪费甚至流失,避免通过固定资产采购、处臵环节来谋取“小金库”。

(三)加强对下属协会财务人员管理

强化会计职能,消除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会计的监督和核算职能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杜绝“小金库”产生。

(四)加强群众监督,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

励制度,对自觉抵制“小金库”行为遵纪守法的协会和个人应进行宣传、表彰。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各经营协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五)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尤其是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一个协会只允许设立一个账户,并按月据实向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加强不相容职务之间的相互牵制、监督。以季度为协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上报。

四、自查自纠报表重要事项说明

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未发现我协会及

下属协会存在“小金库”等情况,因此,没有重要事项说明。

5.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五

一、基本情况

我办共设立基本户和零余额户两个账户,负责日常运作资金管理,无设置帐外帐、无“小金库”和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为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并部署各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文件精神,要求相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严肃纪律,杜绝“小金库”现象滋生我办在财务管理及运作方面,不断完善制度,研究制定出《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内控机制,做到财务工作专人负责,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坚持专款专用,按计划办事,严格把关财务审批程序,凡支出、收入单据需正式票据,有经手人、报销人签名和单位分管领导签批,消除虚假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小金库”的产生。

(三)措施得力,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对于“小金库”问题,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通过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从根本上清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根源,仔细排查和坚决阻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渠道,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着力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一是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向深入,纳入我办财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不断完善财务制度程序,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确保“小金库”防治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利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等机会广泛宣传,使每位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策精神,切实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鼓励监督和举报,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群众基础;三是全面复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促进了基础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办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把“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

(一)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大界定“小金库”的政策和防范“小金库”的制度的宣传工作,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响力和知晓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如网络、专题会议、职工大会等,增强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行为意识,让干部职工养成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愿设立“小金库”。

(二)健全内控制度。制度自身完善,是制度执行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在行为规范上“筑牢坝”。制定制度既要考虑制度本身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兼顾相关制度之间的配套与协调,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通过健全内控制度,使其不能设立“小金库”。

6.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六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和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召开后,县委立即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良春任组长,县纪委、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衢州市监管局**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多次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小金库”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上王林尧副县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政策,突出治理范围和重点

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后,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文件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治理重点是2007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

三、查纠并重,明确治理方法和步骤

我县专项治理共分3个阶段,从2009年6月中旬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通过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广泛动员,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按规定的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7.“小金库”的产生与治理 篇七

“小金库”是指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从多年的审计经验来看,私设“小金库”是个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的特点,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可以说是一个“顽症”。早在20年前,国务院就发文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此后,各省、市不断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自行制定各种规范、处罚条例。财政、审计及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的清查风暴未曾间断,近年来各地陆续推行会计结算中心制度,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在结算中心核算,但这些制度和措施、检查并不能包治百病,提高的不止是审计人员清查“小金库”的能力,同样也有会计人员藏匿“小金库”的手段。

二、“小金库”的危害

(一)是违纪违法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

“小金库”不仅为少数领导者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条件。往往成为贪污挪用或集体私分的对象,导致某些部门单位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小金库”一旦形成,就会被少数人掌握,有的领导者将“小金库”视为私人的钱袋,一些纯属私事的开支也往里面塞;有了“小金库”方便了公款吃喝和公款行贿,有的领导者建立“小金库”就是为了贪污挪用或者集体私分,出借资金或对外投资,结果大笔资金打水漂的情况屡屡发生。“小金库”开支中更多的是白条支出,资金去向不明,隐藏着更多的腐败行为。

(二)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小金库”的数额已上十几万、百万,甚至上千万。“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对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收入的截留或转移。国有企业存在的“小金库”致使企业效益缩水,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三)是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企业单位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甚至造成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小金库”的来源渠道

“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及形成大多与单位职权、职能、资产的所有权有关。利用这种权力与资源私设“小金库”,权限大小同“小金库”的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呈正相关。“小金库”资金来源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从单位存在的收入中截留和藏匿,是最为主流的手法。这部分转入阴暗之处的收入包括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对外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劳务收入、财产租赁费、承包费、赞助费等企业所得、处理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收入、已核销的坏账重新收回的往来款。还有截留、隐匿销售账外资产的收入,投资收益以及资金占用费。抬高成本与费用是另一条渠道,以各种名义虚列支出、虚增费用,套取公款;重复列支费用,转移资金进入“小金库”。而比较极端的方法,是直接购买假发票虚列支出。有建设项目有的由分包单位开出假工程结算单计入成本,转移资金存入“小金库”。由此可见“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之多,单位只要有经济业务发生就有“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故“小金库”资金来源难以堵塞。

四、审计人员发现“小金库”的途径与方法

“小金库”的私设手段不论多么隐蔽,但违背不了资金来有其踪,去有其影的必须规律,从理论上说,常见的方法有对比分析法、突击盘点法、资产清查追踪法、银行账户追踪法、往来款调查函证法、外部调查法等等,在长期的审计过程中,不少审计人员形成自己的敏感性,任何单位的经济活动,其相关指标都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针对不同的被检查单位,对其经营范围有所了解后,在此基础上对其财务账表的收入项目、收入与支出的配比关系等进行对比,就可以确认该单位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可能,然后结合其单位的部门设置和职能职责,进一步确认可能设置“小金库”的机构,就可以筛选出检查“小金库”的突破口。

五、“小金库”产生的根本原因和终结之路

“小金库”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可以说是一个“顽症”,有专家曾撰文指出,“小金库”呈普遍之势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经费来源的“双轨制”——除了财政拨款之外,还依赖自身的所谓“创收”,只要这种财政拨款与部门自筹的政府部门经费来源格局延续一天,“小金库”就在所难免。同时,有关专家认为,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3种收支状况衍生出3种管理状况。预算内收支的管理比较规范,有统一的制度规范,纳入预算,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预算外收支的管理规范程度次之,有比较统一的制度规范,部分在预算中反映,部分游离于预算之外,不完全地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外收支的管理几乎谈不上规范,由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自立规章,自收自支。这些专家认为,预算外和制度外的收支,属于非规范性收支,其支用与个人、部门利益脱不了干系,相当一部分会进入“小金库”,成为个别领导的“私房钱”,直接用于正常经费预算报销不了的开支,甚至通过各种渠道转化为个别领导的贪污对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的问题,有建议,加强教育学习,使领导干部不想设“小金库”,强化制度建设,使领导班干部不能设“小金库”,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使领导班干部不敢设置“小金库”,但不管制度有多完善,审计的手段有多高明,处罚的力度有多大,“小金库”依然屡见不鲜,难以走上终结之路,经过多年的审计实践,笔者认为审计本身很难根除“小金库”,“小金库”不是制度的问题,也不是技术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加强教育,提高领导者的素质是十分必要的。

摘要:本文结合多年的审计经验, 就“小金库”的产生、危害作出阐述, 并从“小金库”的来源渠道提出治理的方法。

关键词:小金库,产生,治理

参考文献

[1]、《中华审计网》

8.“小金库”治理难的成因及其对策 篇八

小金库是寄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的一颗毒瘤。在国际金融危机严峻形势下,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掀起大规模的专项治理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小金库”“消藩”。但从实践效果看,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本文从“小金库”治理难的成因人手,提出一些专项治理的政策性建议。

一、小金库治理难的成因分析

一是对小金库的性质及其危害性认知不足,导致小金库不断滋长。一开始我们把小金库称为不正之风,后来小金库之风蔓延,又被称为违规、违纪行为。正是在对小金库性质的认识和判断上存在偏差,导致处罚力度不够,由此造成小金库问题日益猖獗。

二是社会监管乏力成为小金库滋长的温床。社会监管乏力指小金库比较隐蔽不好监管以及群众有顾虑不愿举报。如果要举报,必须有详细的证据,取证之难可想而知。如果有能力窥见小金库全貌的,多是既得利益享受者,他们轻易不会举报。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政府一些领导默许用小金库来办“正事”。并善于“发挥”,设账外账,搞小金库;还有的地方年底用收缴小金库的钱来解决财政支出的困难,甚至用来平衡财政预算。

三是处罚不力使得一些领导敢于顶风作浪。小金库往往与腐败相伴相生,然而在查处上总是以违纪论处,没有把小金库看成是经济犯罪。前一阶段国家审计署公布的48个中央部门违规报告中,都做了比较详细的披露。然而,却没有当做腐败案件立案处理,而是作为违规行为,要求自查自纠,“整改”了事。

二、治理小金库的政策性建议

(一)加强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是基础的基础,要通过教育使有条件设小金库的人,能真正遵纪守法,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必须提高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根据原始凭据按会计准则、原则记账、编制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等正确行事。

(二)强化财政体制和单位财务管理的改革,不断缩小小金库生存空间

财政体制改革要在国家宏观体制下因地制宜地进行,使财政预算、收支、分配、管理等办法与措施符合当地实际并落到实处。对各单位一把手独揽财务签字大权的状况进行彻底改革,实现财务管理的民主化,真正实现单位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后,资金来源清清楚楚,想设小金库也没办法。

(三)建立举报人利益保障机制,让小金库无处隐身

为了进一步鼓励民主监督,应采取群众监督员制和实行举报有奖制。最近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已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提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这一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对治理小金库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本人对此有以下两点看法:一是群众举报的小金库问题,一经查实,应从罚没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而不是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二是仅有奖励办法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建立举报人利益保障机制。如果没有举报人利益保障机制,群众出于对自身利益自我保护的需要,再高的奖金也不敢要,最终会大大减弱举报奖励的实际效果。

(四)加大处罚与打击力度,对私设或拟设小金库的单位及其领导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

治理和打击是解决小金库问题必不可少的手段。一是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各单位的负责人应是杜绝私设小金库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理好财,当好参谋。对查出的小金库不但要没收其全部资金发生数,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注重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做效尤。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财经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的情况,特别是对财经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处罚的力度不够,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人不对事”的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打击私设小金库的相关条款。并建议刑法修改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严厉打击小金库。

治理小金库涉及到诸多方面,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除以上措施外,健全干部离任审计、强化行政问责、创新干部选任方式、建立单位财务督导员制度等都是治理小金库的有效措施。

9.小金库治理工作资料 篇九

江苏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翻印

二00九年七月

目 录

上 册

一、领导讲话

谢旭人同志在全国 “小金库”治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3 张毅同志在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9 贺邦靖同志在中央单位“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议上的讲话.......13

二、专项治理

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21 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26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法规政策制度解答...............................33

三、法规制度

(一)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75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9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158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8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247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51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56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263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6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 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 票犯罪的决定........................................................271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 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274 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 人员责任的通知》....................................................276

(二)财政执法类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81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287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291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296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政部门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325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在查处财政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 作配合》的通知......................................................331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办法》的通知................333

(三)审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341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354 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 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380 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384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计决定有关问题的批复..........396

下 册

(四)财务会计监管类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401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427 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437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481 财政部关于退保资金上缴同级财政问题的通知............................484 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485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491

(五)收入监管类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523 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53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 目的通知............................................................543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06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 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552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662 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

“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673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政府性基金稽查暂行办法》 的通知..............................................................679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的通知..............................................................68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意见》的通知........................................................69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的决定..............................................................706

(六)支出监管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 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713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719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 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731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的通知..............................................................738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42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 管理办法》的通知....................................................755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789

(七)国有资产监管类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799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810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825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841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854 财政部关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60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863 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877 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884

领 导

谢旭人同志在全国 “小金库”治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4日)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加深、外部经济环境依然严峻的形势下,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小金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因此,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从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认识。

(二)“小金库”治理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小金库”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是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面对当前国内经济发展困难增多、企业效益下降、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我们要把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应对危机最关键的地方,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

(三)“小金库”治理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必然要求。“小金库”问题的存在与蔓延,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与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正在推进,管理不到位有关系。要通过专项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 “小金库”治理工作

全面完成“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必须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遵循时间要求,切实保证步调一致。要依据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问题,工作深入细致。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衡量“小金库”治理是否收到实效,关键看自查自纠是否真实全面暴露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查处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此,应该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准确理解治理范围。《意见》将2009年专项治理的范围限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考虑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财政资金比较集中,监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产生“小金库”问题。所以,应该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积累经验。

二要科学把握工作重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而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就是要突出重点,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就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是重点;就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而言,财政补助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点;就重点检查对象而言,有执收执罚权、教育卫生、机构改革以及培训中心、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单位是重点。希望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和科学把握治理工作的重点,突出地

区、部门或行业的特点,因地制宜有特色地开展治理工作。

三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这次 “小金库”治理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单位自查,其目的也是为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是严惩顶风违纪。对于《意见》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是鼓励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和运用这些政策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始终坚持整体推进。这次治理工作,要与规范津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本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更好的整合治理内容、整合检查力量、发挥综合效应,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五要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在 “小金库”治理过程中,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法规,完善管理,强化制约。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机制和体制,加快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 日常治理力度。

三、切实加强对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遵循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首先,要健全组织机构。中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国“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主要部门领导全程参与。要抓紧采取措施,确保机构到位、确保人员到位、确保经费到位。尽快组建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队伍。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报表要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其目的就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要完善协调机制。“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同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信息沟通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

级财政、审计部门要搞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及“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及时宣传、释疑解惑,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和支持“小金库”治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各大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保障奖励措施,搜寻问题线索,提高检查效率。要注重提高治理工作的透明度,采取召开会议、新闻发布及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增强震慑作用。同志们,“小金库”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确保中央提出的治理工作目标的落实。

张毅同志在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

刚才,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同志宣读了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云南省和广东省分别介绍了治理“小金库”的经验和做法。谢旭人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界限和具体要求,并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谢旭人同志的讲话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

真组织传达和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云南、广东两省介绍的经验做法也很好,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学习借鉴。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审议了刚才宣读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去年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也明确要求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这个长期以来危害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毒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工作责任体系,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会后,请与会同志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会议精神。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抓紧组建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将组建情况及时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0.林业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

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罗甸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中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从2009—2011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对财务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检查中没有财务违规操作行为,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序的开展,现将我局这三年以来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责任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领导班子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党组书记人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落实责任,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党组领导班子讨论实施方案,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岗位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局党组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个人素质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小金库”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局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由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要求各岗位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建立健全我站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率,我局制定了《罗甸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罗甸县林业局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并编印成册,做到会计和出纳有专人负责,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坚持专款专用和按计划办事以及经费开支一支笔审批原则,凡支出、收入单据须正式票据,有经手人签名,单位主要领导签批。

三、狠抓落实,切实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认真组织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涉及可能诱发“小金库”范畴的问和事项进行认真全面的复查,复查面达100%。为使“小金库”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明确责任,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对各股室站所进行全面梳理,对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和分析,努力查找现行制度与实际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接受县治理“小金库”检查组的专项检查,对各账户、票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整改。

四、认真组织学习,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认真组织学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思想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依据《会计法》、财经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五、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摈弃私念,另外,还应加强《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知识的学习,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理解、支持、督促检查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财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一是要从机制上、制度建立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二是要从会计人员个人的思想观念、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方面加强建设,坚持会计诚信原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创新机制,努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为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整改成果,按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单位内控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把防范“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点任务来抓,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努力把防治“小金库”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通过三年来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完善了内控监督制度,严肃了组织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领导干部、全局职工依法使用资金,廉洁从业意识得到高度增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更加有力地从源头上治理了“小金库”问题,使得我局资金管控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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