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精选11篇)
1.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篇一
商标授权使用协议
授权人:
被授权人:
鉴于被授权人名称中将出现授权人合法拥有并使用的“”字样的注册商标,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授权人允许被授权人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在特许经营区域内使用如下商标。
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的商标名称为:
商标注册号为:
授权使用范围:
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的商标名称为:韦博国际
商标注册号为:
授权使用范围:
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的商标名称为:
商标注册号为:
授权使用范围:
未经授权人书面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被授权人不得利用上述商标进行授权范围以外的行为,亦不得利用上述商标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被授权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授权人的全部损失。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授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随《特许经营合同》终止而终止。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传真件与正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人:被授权人:
日期:2014年 3月6 日日期:2014年3月6日
2.跨境电商商标授权乱象的破解之道 篇二
自营业务未获品牌授权的“紧箍咒”
跨境电商平台在名为“全球购”、“海外购”等的自营业务中,通常会推出声誉较高的海外品牌,这些商品通常被声称是从“海外直邮”或者“保税区发货”,从质量和价格上都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诱惑力。但是,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尤其是奢侈品类的品牌商家,通常对于销售渠道和品牌管理都有严格的控制,注意维护自身的“高大上”形象,对于相对来说欠缺配套服务和购物环境的电商,品牌商通常采取比较保守的姿态。因此,近年来陆续可以看到多个奢侈品品牌公开否认曾经授权中国境内的电商作为其经销商,因此,对于未获品牌授权而依然自营这些商品的电商平台而言,被媒体认为是戴上了“品牌授权”的紧箍咒。
电商通常会坚称,虽然没有获得品牌授权的经销商资格,但是并不影响其销售的商品是真品。但是,未获品牌授权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如何证明其货源的可靠性。知名电商平台只能主要通过其自身的信誉作为背书,但是近年来平台自营“售假”的质疑声也时常见诸报端,除了消费者发声之外,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电商平台之间也经常围绕品牌授权产生“真品”和“假货”之争。由于跨境电商的消费者都是对于商品质量十分敏感的群体,因此,“假货”的疑云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其发展步伐,长远来看,甚至会拖累电商平台在其他业务方面积累的声誉和影响力。
在品牌授权的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国内厂商注册了海外品牌,然后授权给电商。此前媒体报道的“Betta”奶瓶品牌和“3CE”化妆品品牌,即属此例。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蜜芽网上购得“Betta”奶瓶,认定是相应的日本品牌,但是调查表明,实际上此“Betta”非彼“Betta”,这个“Betta”是一个国内公司在国内注册并授权给电商销售的。这种情况是商标的地域性导致的结果,由于商标的注册仅在一国范围内有效,因此可能出现同样的商标,在不同的国家为不同的公司所注册的情况。这也导致了所谓的商标“抢注”现象,很多中国公司或者个人将国外公司拥有的商标抢先在中国境内注册,就出现了电商品牌授权中“挂羊头卖狗肉”的一幕。
对于这类行为,的确无法直接就确定为商标侵权,因为国内的“Betta”奶瓶也同样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但是,细究之下就会发现,这种合法的外衣下遮盖着极大的恶意,即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在明知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来源混淆的情况下,将 “Betta”奶瓶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构成了对于日本“Betta”商标的侵害,也构成了对于消费者的欺诈,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责任的同时,日本商标权人也可以申请将该注册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商标平行进口的合法性
如果电商能够证明,其自营的跨境商品的确是从海外或者其他经销商处购得的“真品”,那么,这里面是否存在未经授权而导致的商标侵权问题呢?从品牌商的角度来说,跨境电商将其投放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采购并转运至中国进行销售,这一销售行为并未经其许可,是否可以主张商标侵权?这就涉及到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这一问题目前在中国《商标法》中处于所谓“灰色地带”,并不具有黑白分明的答案。
从电商的角度来说,其采购到的的确是经过商标权人授权的商品,是真品,对其的再次售卖应当不再受到商标权人的管控,也就是《商标法》中的“权利穷竭”原则——商标权人针对特定商品的权利,在首次将其投放入市场之后即告用尽。但是从商标权人的角度来说,需要保证自己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所投放的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特定的差异。比如,在价格、质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方面,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提供差异化的方案,这样的差异化对于品牌商来说是管理和运营的必要策略,只要不存在排除竞争的情形,其在经济学上也被证明为是有利于促进整体社会效率的方案。
我国《商标法》并未对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平行进口的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来说,的确并没有出现对于商品来源的混淆,实际上,消费者正是因为这些商品直接来自海外,因其品质和价格方面的优势而作出购买决策,并没有受到误导。由于商标侵权认定的基本原则还是需要证明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十分慎重。
例如,在2009年的米其林轮胎一案中,法院认定销售者直接从海外购得的米其林轮胎并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但是由于这些轮胎原本并非是要投放到中国市场的,因此缺乏中国的3C认证,将其投放市场可能会影响到商标权人的声誉,因此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这种非典型的商标侵权认定方法,受到了一定的质疑。也有实践和观点认为,在《商标法》没有规定商标权人拥有进口权的前提下,不会导致混淆来源的平行进口行为,应当是合法的。而法院的判决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了,如果不涉及3C认证此类强制性认证和管理规定,那么,在中国境内直接销售海淘或者代购来的真品,很可能是不会构成商标侵权,而具有合法性的。
目前看来,尽管品牌商有的公开否认电商平台的授权经销商资格,但是也并没有对涉及平行进口的商品展开“维权”,而是采取默认的态度,原因之一,可能也是对是否能够胜诉信心不足。而从电商平台的角度来看,只要能够确保销售的是真品,商标侵权方面的法律风险还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是要避免采用其他不适当行为,例如,针对商品具体信息的不实宣传,或者将不适于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进行销售,从而可能被认定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电商交易平台的帮助责任
除了众多电商平台自营的业务之外,在以淘宝网为代表的电商交易平台上,存在众多的以代购、海淘为业的个体商家。这些代购商家也被指为是假货泛滥的重灾区。对他们行为的法律定性,同样适用前文针对平台自营业务的分析。但是,如果是个体商家以代购名义售卖假货,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淘宝网等平台又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国《商标法》将故意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也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而且将“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明确规定在其中。因此,个体商家的商标侵权,是有可能延及到交易平台的。简言之,如果交易平台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机制防止商标侵权,容忍甚至在明知的情况下纵容假货横行,那么就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交易平台对于个体商家的资格进行初步的审查,约定尊重知识产权的义务并将责任进行事先提醒,并在必要的时候向权利人提供商家的认证信息;要求交易平台提供商标侵权的投诉和处理机制,在接到商标权人的侵权投诉之后要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防止侵权商品的再次上架;并对交易平台上非常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制止。由于商品是否真品通常很难通过线上的信息进行确证,因此,交易平台在商标侵权方面的注意义务,应当低于版权侵权领域对于内容平台提供者的注意义务,一般不承担主动审查和过滤等责任。从现有的案例来看,法院一般不倾向于对交易平台施加严格的帮助责任,只有在交易平台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之后,措施采取依然不力,导致侵权商品继续发布的,才需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3.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 篇三
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我司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年月日,我司与贵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书》,由贵司为我司避雷器产品提供OEM生产加工事宜。
因此,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依法使用我司注册商标,用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制造。
授权时间: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范围:限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
特此授权
商标及字样:
4.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篇四
轮胎经销商未经授权,在店面招牌上突出使用“米其林”注册商标,被法院认定为侵权。
米其林集团是全球轮胎科技的领导者。米其林集团在中国享有在轮胎等商品上注册的“米其林”、“MICHELIN”、以及轮胎人图形等商标的专用权。
2010年,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发现被告吉林富龙轮胎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称富龙公司),在未经米其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面招牌上突出使用“米其林”标识。米其林公司以被告侵犯其在轮胎上注册的“米其林”商标为由起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中院审理后认为:富龙公司在未经米其林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店面招牌上突出使用“米其林”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此作出(2013)长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富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法院判决认定侵权的理由包括:
第一、富龙公司在店面招牌上使用“米其林”是商标法意义上的突出使用行为。第二,被告在商标法意义上突出使用“米其林”目的是利用“米其林”商标的知名度和商标权人的商誉获得利益。第三,富龙公司的使用行为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第四,富龙公司未经许可在商标法意义上突出使用“米其林”给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商标用于商品和服务上,表明了商品和服务与其提供者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仅表明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而且使消费者可以根据作为来源的经营者的商誉对商品和服务的品质产生合理判断。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其所保护的不仅仅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或其组合而成的可视性标志,而是以此为手段达到真正保护标志背后所承载这种联系性的目的。所以任何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这种联系性产生混淆和误认的行为都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富龙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商标法意义上突出使用“米其林”注册商标,这种行为利用商标背后所承载的商品与商品提供者之
间的联系性,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认为富龙公司与商标权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富龙公司可能是商标权人的授权店或者连锁店,提供米其林的专业服务,使消费者可能根据米其林商标的知名度和商标权人的良好商誉,对富龙公司的经营行为及其所销售的商品产生错误的信赖,同时也给米其林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了损害,应当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应当承侵权责任。
该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各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万慧达代理米其林公司参与了本案的诉讼。
短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商品的销售商将其销售商品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店招使用,轮胎经销店或维修店尤其普遍。那么,未被授权的店面是否有权使用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就与此类似的情形发过《关于禁止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汽车维修站点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通知》(工商标字[1995]第195号),通知写到:“一些地方的汽车零部件销售商店、汽车维修站点,未经商标注册人认可,擅自在店铺的招牌上使用某些中外汽车企业的注册商标,并且将其放置在醒目的位置上,如使用‘奔驰’、‘吉普’等文字或图形商标。这种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客观上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的经营者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自觉不自觉地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但是该文件后来被废止了。
5.肖像权使用授权协议书 篇五
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
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单位:地派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联系方式(电话):(86752)7666 666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像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许可乙方对于2011年7月在地派温泉度假酒店内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影享
有永久使用权,乙方无需支付给甲方任何费用。
二、乙方在使用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影时,甲方同意将原始作品根据商业用途进行合理的改
动和加工,但乙方不得或授权第三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影改成毁谤、猥亵、淫秽或任何不道德的影片资料。
三、甲方许可乙方将此次拍摄的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影授予并许可乙方用于各种媒介下使
用和出版。
四、乙方需保护甲方的隐私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甲方的有关资料。
五、甲方同意乙方及代表乙方利益的人和单位,在持有、制作或使用此次拍摄的作品时,不再因肖像权、使用权而承担法律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
六、乙方有权以或授权第三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摄影或照片适当的运用文字或其他描述
性的语言的支持,然后将修改后作品用于出版、新闻、广告等法律许可的用途时,甲方不会加以限制和额外得到报酬。
七、授权地域为全世界范围;
八、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
未经事宜,可尽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篇六
总部:。加盟厂(分部):。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与分部(加盟厂)于年月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名称为:,商标注册号为:,商标注册时间为:年月日。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商标注册人的地址:。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分部在授权区域内,以独占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限于“陈氏”玻璃艺术系列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并按照总部指定的“陈氏”系列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厂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仅限于在特许区域内进行;
(3)。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1)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分部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的费用由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分部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向分部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可以监督分部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分部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陈氏”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分部按照标准向总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分部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2)将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通过分部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3)将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以任何方式在授权区域外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5)。总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3)。
十二、法律关系
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适用于分部下属的各加盟销售商,分部的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分部下属的加盟商主张权利,包括对分部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分部或其加盟商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其加盟商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由总部、分部各存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布于其加盟商确立合作关系,须以本合同文本另行签订协议。
十三、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分部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分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7.商标授权书 篇七
授权方:
被授权方:
授权方即本企业兹授权旗下被授权方即关联单位(□经销商□代理商□其他请注明号ID和登陆Email),申请认证帐号名称为。本企业确认同意授权关联单位使用上述帐号名称所包含本企业号:),同时授权其负责该帐号涉及本企业相关业务的内容维护及运营管理。本企业/关联单位承诺:提交给腾讯的认证资料真实无误,并授权腾讯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甄别核实。同时,微信公众帐号内容维护及运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微信公众帐号平台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责任自行承担。
本企业/关联单位对以上认证授权内容确认无异议。
授权方签章:被授权方/关联单位签章:
8.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八
我公司在此确认,__________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有权代理关于我公司商标国外注册申请中一切文件的制作和证明/认证事宜。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盖章)
9.商标授权委托书模板 篇九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委托书在我们处理事务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要怎么写好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授权委托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1授权人:(定作方)
被授权人:______有限公司(承揽方)
鉴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已经签订包装印刷承揽合同,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定作方特此授权承揽方使用授权人持有和有权使用的下列商标。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1号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2号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3号
商标标识:(另附页)并加盖骑缝章。
授权期限:与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期限一致。
本授权书作为双方承揽合同的附件,与承揽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授权人:
被授权人:______有限公司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2授权人:
被授权人:
鉴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已经签订包装印刷承揽合同,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定作方特此授权承揽方使用授权人持有和有权使用的下列商标。
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________号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__________号授权商标注册证号:第______号商标标识:(另附页)并加盖骑缝章。授权期限:与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期限一致。
本授权书作为双方承揽合同的附件,与承揽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日期: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3委托方:XXX公司
受委托方: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4委托方:xxx公司
受委托方:xxxx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 ”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5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我司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年 月 日,我司与贵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书》,由贵司为我司避雷器产品提供oem生产加工事宜。
因此,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 福安市海峡电气设备 有限公司依法使用我司注册商标,用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制造。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范围:限于避雷器产品的生产
特此授权
商标及字样:
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标授权委托书 篇6委托方:xxx公司
受委托方:
本公司“ xx ”是下列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及使用者:
现委托“ ”在产品上印制商标,印制的商标均由委托人提供(认可),委托人具有所印制商标标识的合法权利,委托人所提供的商标属合法使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提供(认可)的商标进行印制,若因此产生任何侵权责任或经济纠纷均由委托人负责。
特此委托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委托方盖章(签名):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我(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_________代理商标的如下“√”事宜。
□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争议裁定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裁定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驳回转让复审
□驳回续展复审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商标授权书标准版精选 篇十
地址:
被授权人:
地址:
莆田 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注册商标 的合法所有人,注册号为:____X,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容器类,注册有效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授权人同意授权V公司在自己生产的相关产品上免费使用该注册商标,相关产品系指: ;授权方式为独占许可使用。
若授权人通过申请该商标续展注册,于该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享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授权人同意授权X公司在自己生产的相关产品上继续免费使用该注册商标。
该项授权不可撤销。
授权人:
(盖章)
11.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xxx小区从开发建完工至今,于2013年至今2015年间,先后有4#、9#、10#楼等部分住户向负责小区物业的企业反映楼顶防水损坏渗漏严重、各楼部分单元通往楼顶的通道口常年敞开,不仅影响楼内卫生整洁,重要的是雨雪天危及住户身命安全,部分楼落水管破损致使冬季阴面结冰严重,造成外墙和地基冻结损坏,更严重的是危及业主生命安全等问题。由西景苑业主一致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负责该小区物业的张运物业公司协商,于2015年年底之前对小区以上问题和住宅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根据《张掖市物业管理办法》(张掖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9】84号)和《张掖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掖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9】84号)等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甲方同意在丙方监督管理之下由乙方组织代修并从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授权同意,对已发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
.和人身安全的问题代为维修,且乙方未按规定和业主委员会要求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在甲丙双方监督之下,丙方督促乙方按相关规定进行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一)屋面防水损坏渗漏的;
(二)各幢住宅楼通往楼顶的通道口敞开,未安装任何防护管理措施的;
(三)部分住宅楼落水管损坏、外墙及墙基有一定程度损坏的;
(四)部分住户外墙墙面有不明原因渗水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添加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
二、乙方在维修前应先对维修项目进行调查统计,根据统计结果进行预算,并将预算项目及清单交相关主管部门和丙方报批,最后将统计及预算结果向业主公布。
三、乙方在组织维修过程中,坚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采取价格优先的公开招标,招标过程要有业主代表及三分之一的业主共同参与,并将招标结果张榜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四、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代修。为保证施工质量,维修过程要有业主代表及三分之一的业主参与。
.并将维修进度及时反馈给全体业主。
五、维修工程中,乙方负责保证维修单位不得损坏住户室外包括窗户、太阳能热水器和室内包括墙壁、屋顶在内的私人财产的损失。
六、待维修结束后,乙方应将实际维修项目及相关费用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丙方批准,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张榜公布。
七、工程结束后,有丙方协调相关的监理部门人员、甲、乙三方和三分之一的业主代表共同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八、工程验收完工后,由乙方协同施工单位与业主委员会达成有关工程质量保证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送报丙方及相关建设管理单位备案,一份由负责物业的企业存档,业主委员会保留一份。
九、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和乙方出具的维修项目报告清单和维修费用支付凭据及时从所涉及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划转至维修单位。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划转时将加盖公章的本协议书复印件交张掖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留存。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说明身份)(签字)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二〇一五年
日 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使用协议书
【商标使用授权协议书】推荐阅读: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09-15
集体商标使用07-10
11.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08-28
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注意事项12-27
电梯授权使用协议书08-31
平台使用权授权协议07-08
商标代理协议11-08
商标异议书12-15
商标许可协议最新01-04
商标加入股东协议书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