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

2024-12-07

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精选8篇)

1.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 篇一

2017最新南京房产调控新政策实施

在今日的出让公告中也明确,限时竞价每轮报价间隔时间不超过4分钟,当网上竞价达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业内人士表示,以此来看,对于此次有着最高限价的15幅地块,开发商出手时将有所谨慎。因为网上竞价一旦达到最高限价九成,以后销售时就不能采取期房销售的方式,达到最高限价还将摇号加价。这在中央层面开始去金融风险、缩紧开发商拿地融资方式的当下,对于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更是严重的考验 ,南京地产业或许会有所洗牌。

专家:有利于市场挤泡沫

为了抑制楼市,多个部门陆续出台政策,直指房地产企业融资、拿地以及个人住房信贷。部分二线城市如南京、合肥、苏州等地都出台信贷政策,收紧房地产融资。

随着二线城市纷纷收紧楼市政策,除了对购房者带来一定影响之外,受冲击最大可能就是开发商了。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各种金融收紧政策加上一些地方土地供应端的新政策,都是为了抑制开发商的非理性拿地。严跃进也表示,地方政府通过提首付、降杠杆可以减缓开发商的销售回款,削弱房企高价拿地冲动,抑制地王产生。“总体上,监管层对开发商变相限贷,有利于减少土地市场资金过剩导致的泡沫。”

开发商:买房将会更难

苏宁置业一名投资部人士认为,就是新政有益于扩大大型房企,尤其是央企的融资优势,中小房企越来越不好过;对于抑制房价并没有什么卵用,还可能导致供需矛盾激化,买房更难就是新政有益于扩大大型房企,尤其是央企的融资优势,中小房企越来越不好过;对于抑制房价并没有什么卵用,还可能导致供需矛盾激化,买房更难按现在的土拍节奏看,大量土地将触及预售新规,从而使得项目入市时间拉长,对于抑制房价并没有什么用,还可能导致供需矛盾激化,买房更难。

贷款买二套房,首付要多掏5%首套房贷款已结清,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5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布《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决议》,对二套房首付比例分别进行了调整。该《决议》指出,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函》(宁政函〔〕59号),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就南京市政府提出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意见进行了商议,经表决,同意执行该意见如下内容:

一是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高淳、溧水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30%不变,南京市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35%”;

二是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高淳、溧水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30%不变,南京市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50%”。

以购买南京市区300万元的房产为例,本次新政出台后,要多掏钱了,对于拥有一套房且贷款已结清的购房人来说,首付由之前的90万上涨为105万元;对于拥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购房人来说,首付则由原先的135万,上涨为150万。

三套房停贷仍“认贷不认房”二套房利率仍上浮10%

就在上个月,南京风传出台新版限贷政策,三套房直接停贷,这引起不少人关注。昨天,尽管新政中没有单独列出三套房政策,但记者看到,人行南京分行发布的《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决议》中指出:“自律机制还议定,本次调整未涉及的其他事宜,按照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决议执行时间以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政策执行时间为准。”

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之前坊间传言的三套房直接停贷,而是将继续执行今年以来三套房贷款“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今年2月1日,人民银行、银监会曾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禁止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也就是“认贷不认房”:对于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给予放贷;对于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未结清”的,不得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利率方面,根据之前政策,对有住房、有贷款且“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其“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不变。“已结清”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限可以定为0.7倍。对于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利率上浮也更高。

首套房首付南京多家银行已上调至3成

根据昨日《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调整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决议》中所指出:“自律机制还议定,本次调整未涉及的其他事宜,按照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决议执行时间以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政策执行时间为准。”那么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也应延续此前的标准。

本次新政前,央行、银监会于今年2月1日规定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以降为20%,随后,南京大多数银行对首套房执行的政策是首付25%,利率9-9.5折。 不过,7月以来,南京已有多家银行上调首套房首付比例至3成。截至7月20日,融360监测数据显示,南京的17家商业银行中,工行、农行、建行、邮储等9家商业银行上调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由最低的2.5成上浮至3成。而在过去的5个月中,这些银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全部都是2.5成。

南京房贷新政有利于市场降温

新政策对首套房没有改变,把南京购房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了5%,对于首套房置业刚需人群和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纯改善置业的购房人没有影响,但是对于购买二套房进行投资的购房人提高了首付比例,提高了投资的成本。对于新的房贷政策,业内纷纷认为只是温柔一刀。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孟祥远表示,南京此次房贷新政只上浮5%的首付比例,对于刚需和改善客户的保护心态可见一斑,也体现出管理层对市场的呵护,防止楼市由于过于严厉的干预而大起大落。限贷干预最大的是投资客,但这次更多是符号意义。通过提高投资客贷款成本来抑制投资需求,对市场影响,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市场降温,使南京房子更好买。但是短期内南京一房难求的局面还是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观,因库存较少,消化周期两个月不到,一房难求局面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我爱我家权证部经理曾立敏也表示,只要房贷政策不是像一样认房又认贷,也就是你名下如果有一套房产,不管你是否还清贷款,再买一套首付比例都变成60%、贷款利率上浮1.1倍,那么对现在的南京楼市购房人影响就不大。

市地税:昨起执行优惠政策

“请问,今天办契税和营业税是不是开始实行新政策了?”……昨天上午,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办税服务窗口,记者看到,大量买房市民前来咨询。“目前省地税局正在研究相关的配套细则。如果市民现在来办税的话先收件,等细则出来后再按要求具体办理。”地税工作人员说。

到了下午3点,市地税局表示,已经接到了省局通知,明确自2月22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民2月22日下午过来办税的话,已经可以享受到税收新政了。

市场反响:部分已交易的卖方要撤件涨价

家住玄武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上周出掉了珠江路的一套学区房,总价205万元。“新政出来了,我不想卖了。”刘女士表示,虽然已经送件了,但她还是想问问能否撤件。

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已经送件,则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审核发证科,先查询是否出件,再办理撤件。如果尚未出件,则可正常办理撤件业务。但一名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单方面要撤件会造成违约,其违约金可能会高过省下的税费;另外撤件要花费时间、精力,还要再和买家协商,如果二手房卖主急需用钱,撤件也不划算。

2.房屋契税新政策 篇二

(1)面积小于90平米买方首套房子契税:评估价格的1%

(2)面积大于90小于144平米买方首套契税为:评估价格的1.5%

(3)高于该区的市场指导价格,面积大于或等于144平米,买方不是首套二套房产契税或二套以上房产契税:评估价格的3%。

契税缴纳的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房价一直涨,而享受契税优惠的“普宅”门槛却没有调整,这使得五环内近半新建商品房成了“豪宅”,要按照非普标准全额缴纳契税。日前,中原地产发布了相应的统计数据,而记者核对北京建设网预售许可专栏后发现,扣除两限房、自住房以外,城六区纯商品住宅的预售价几乎已经普遍超过“普宅”标准。

非“普宅”契税多交一两倍

10月8日,已经3年未动的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五环内单价39600元/平方米、总价468万元以里的房屋,五环到六环单价31680元/平方米、总价374万元以内的房屋,六环外单价23760元/平方米、总价281万元以内的房屋,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就可以被认定为普通住房。

而且当时要求,单价、总价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享受到普通住房税收优惠的购房家庭比重扩大到90%以上。

按理说,契税应该是房价的3%,可如果面积不高于90平方米,又是首套购房,那购房人就可以享受仅缴纳总价1%的契税打折优惠。如果面积在90.01到140平方米之间,还是首套房,那购房人缴纳的契税税率为1.5%。

这么算下来,如果一套五环内总价468万元的房产,是否属于“普宅”,其契税缴纳额最多会差9万多元。

房价涨得快标准没“赶趟儿”

“最近这房价有点猛,去年我们咬牙花300多万买的二手房,已经涨了100万了。”家住朝阳区的徐女士喜滋滋的,庆幸自己下手及时,少花了100多万元。

但还没来得及买房、换房的人,就没这么高兴了。中原地产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虽然20普通住房标准宽松了,但在20,被认定为普通住房的比例依然越来越少。

数据显示,除了别墅这种肯定属于“豪宅”的住宅,全市年成交的50892套住宅中,有8933套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占比达到了17.6%,而在年,扣除别墅的“非普”占比只有14%。

尤其在五环以内,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的新建商品房比例达到了47.7%,2014年该比例只有32.1%。就连六环外,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的新建纯商品房,比例也达到了8.9%。

据了解,上次调整的依据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即单价2元/平方米、套总价260万元/套。而2015年,全市新建纯商品住房的成交均价达到了29782元/平方米,五环内的商品房成交均价超过了5.3万元/平方米。

新房太高端只能买二手

新房的价格一路蹿高,这可苦了想买新房的人们。打算在20迎娶新娘子的北京市民陈先生,从2015年6月开始看房,却发现五环内几乎没有他能承受的新房了。

“新建商品房的价格涨速快过二手房,这就使得购房人不得不转向二手房。去年一年,纯商品房的成交量达5万套,而二手房全年签约达到了19.6万套,几乎达到新房的4倍。”张大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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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二套房契税新政策 篇三

自下周一起,如果你花500万元在京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家庭唯一住房,将只需缴纳7.5万元的契税,而不再是15万元。昨日,财政部联合国税总局、住建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首次将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5%,而不再区分为1.5%和3%。

北京不实行二套房优惠征税

同时,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新政也给予了优惠,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不过,《通知》特别强调,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暂不执行二套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首套房超90平方米缴1.5%

过去,对于个人购买的首套住宅,契税一直按照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进行区别征收。其中,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同时,对于普通住宅中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再给予优惠,只按1%征收契税。

这次新政后,契税的征收将不再按照“普宅”和“非普”,而改为按照房屋面积区别征收。《通知》具体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此次调整后,只有购买超过140平方米的首套房,才能感受到契税的减少。

纳税人需申请享受优惠

《通知》要求,纳税人需申请享受契税优惠。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不过,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00万少缴税7.5万元

记者总结发现,对于此次三部委的新政,在北京购房的购房人将只能享受到对于首套房的契税优惠措施。这条措施究竟能为购房人省去多少钱呢?

记者以购买一套140平方米、500万元的首套房为例。过去,这套房屋属于非普通住宅,购房人需按照成交款的3%缴纳契税,即为15万元。按照新的政策,这套房的契税税率将降低为1.5%,即减少了一半的契税,只需缴纳7.5万元。

鼓励非一线城市“去库存”

“从这次新政看,房屋交易环节的税费正在执行一种差异化政策,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由于商品住宅市场过热,政策面并没有给予过多照顾。所以,政策的目的旨在消化非一线城市的库存。”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表示,契税的优惠再加上营业税的减免,大大降低了非一线城市购房流通领域中的交易成本,可以鼓励改善型需求的入市。而得益于改善型需求的积极入市,有助于改善大多数城市的库存结构比例,降低中大户型商品房的市场占比,降低市场的去库存压力。

或将促进北京豪宅的销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具体到北京来说,购房人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过去购买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需要缴纳3%的契税,现在只要1.5%,切实减轻了购房支出成本。尤其是对于千万元级别的豪宅来说,过去1000万元的豪宅需要缴纳30万元的契税,现在只需要缴纳15万元,成本节约非常明显。这无疑将有利于高端项目的销售。“不过需要警惕的是,高端项目也可能因为热销而抬高价格,从而抵消减税的利好。”

4.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 篇四

抓好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工作

邓超

年初,市局按照效能、统一的要求和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的需要,重新规范了我市地税系统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的机构设置。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信任和支持下,我有幸成为全系统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的负责人,负责全市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的管理工作。局长再三嘱咐我:“不负重望”,短短四个字,重若千斤,令我再次深感肩负责任与使命的重大。作为最基层的税收管理者,如何做到职责分明,权责统一,与窗口成员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以税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想,我应当认清形势、统筹兼顾,重点在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要内功扎实,做好表率,切实增强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的凝聚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打铁需要自身硬”。质朴的话语通常蕴含深刻哲理。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基层科、所长做事情,并做成事情,凭借的往往不是威力,而是威信。常言道“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大家,引导大家,才是最有效的思想工作途径。首先,要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这样才能服众,才能令行禁止,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其次不能犯自由主义,会上一套,会下我行我素,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影响团结,影响情绪,也必然导致队伍思想焕散。1

三是要敢于承担责任。出了问题内部要严格追究,对外勇于承担风险。不能有了荣誉朝前冲,有了责任朝后退,要想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自己必须做出榜样。四是要有一颗公心。时时刻刻要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感觉别人的感受,要用诚心换取同志们的真心,取得大家的理解支持。五要积极开展集体文体活动。多给大家创造增进了解和交流的机会,缓冲繁重的工作压力和思想压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要善于协调,勤于总结,提高窗口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我有着个人和负责人的双重身份,有着提高自身素质、带领队伍、解决突发事件能力的多重要求。从这个角度说,当好标杆、做好表率,只能算是当一名负责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更重要的,还要求负责人运筹帷幄,驾驭全科。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善于协调,把上下左右的关系协调好,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好,把各种情绪抚慰好,把各种诉求维护好。这样,才能汇集大家智慧、凝聚大家力量、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把上级交给的任务完成好、把队伍带好。在繁杂的基层工作中,怎样才能抓好协调呢?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层面问题:对上要虚心,多请示、多对接;对下要尽心,多帮助、多理解;对同志要热心,多协商、多协作;对纳税人要关心,多辅导、多提醒、多尊重。总之,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要多注意加强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要在当好战斗员的基础上,拿出更大的精力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学会当好一名排兵布

阵、带兵打仗的指挥员。只有战斗员当的过硬,指挥员当的出色,才能在税收一线带领团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才能带好队、收好税,才能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为了更好的驾驭全科,需要常总结。一个人能不能进步、一个单位能不能发展、能有多大的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是否有意识经常去总结。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地税前进的方向、正确的道路,既是在探索中寻找的,更是在发展中修正的。以房产契税征收窗口为例,近几年来,市局、分局、政府对我们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要让组织和纳税人满意,把纳税人的利益始终维护好,把国家税收任务始终完成好,作为基层房产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要做一个有心人,要经常提醒自己对工作、对学习、对生活、对窗口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开展经常性思考和总结,从总结中吸取教训,从教训中走向成熟,以便于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使队伍的发展步伐更加稳健。

三、要适势而为,突出重点,出色地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抓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执行力是重要元素。基层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的重点在于执行: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政策执行要做到立竿见影,掷地有声。因此,房产契税征收窗口负责人要明确征收管理职能要求,在重点工作环节准确把握,适时出击,不折不扣的执行。具体点说,就

是在实现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征管水平上下功夫。在现实具体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带领房产契税征收窗口成员认真贯彻落实税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实际,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实现执法行为、纳税服务的规范化。要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让每一名成员都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开展征收基础工作要做到扎实细致,解决纳税辅导不到位和数据采集错、漏、重复等问题;执法行为要规范,杜绝该查不查,执法随意性问题;要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房产契税征收窗口是纳税服务工作的主阵地,因此,我们要按照规定,规范设置服务窗口,合理配备人员,明确服务职责,按照“社会满意”的要求将纳税服务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二是要以人为本,强壮队伍,以饱满的状态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党的十七大对此作了深入阐述。基层地税部门肩负着为民执法、为国聚财的重任,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把国家的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因此,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开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认识,心系群众,内功扎实。

首先,要带领大家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注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作为我,更要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注重提高六种能力: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其次,要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工作从上到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全年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周周有落实,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工作有要求,奋斗有目标,形成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转体系。第三,要

细化工作标准。要根据房产契税征收窗口特点,抓好每个细节。第四,要加强学习型窗口的创建和深化,采取培训、学习等形式,提高大家的业务技能、文化内涵和政治修养。第五,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先进典型。第六,要严格落实奖惩。要持有公正、公平心,把房产契税征收窗口成员的奖惩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统一起来,保证人员管理的效率的公平。

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工作已向前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未来任

重道远。我当以今天的研讨会为契机,狠抓房产契税征收窗口团队的思想,加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一个团结奋进、和谐进取的团队,保证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5.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 篇五

(群共享也有在大厅里面拍的照片,大家在结合这个研究更详细)

第一次(红太阳)

1、维修基金收费窗口

填写维修基金缴存申报单 身份证原件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或副本 购房发票(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交钱高层120*面积(多层75*面积)

2、(9-11)号产权收件窗口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抵押合同 贷款合同 银行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2张盖章的原件,其中一张将进档案馆,一张将贴房产证上)

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购房发票(兰色联)物业维修基金发票(绿色联)

会得到一张收据,写明窗口收到的东东。

第二次(江浦以及红太阳)

第二次什么时候去在你第一次契税交完以后工作人员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再去第二次的(一般是契税交过的5个工作日的时间),第二次去之前一定要先去江浦的象山路1号开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关于开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需要带的东东:

除了上面要求带的东西必须带上外,还要特别提醒还需要带的东西:

1.第一次去的时候交完一些资料会有一个类似于收据的单子,必须要带着。2.如果房产证上是2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人去不了,那其中一人就要写一张委托书,委托你去办理,而且还要双方按手印。(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是这个情况,有结婚证的不知道可是这么麻烦,不过还是准备着好点)3.购房合同

家庭住房唯一证明是有时效性的48小时有效,所以建议大家早晨起早去江浦象山路1号(8点30上班),然后开完以后再立马赶到红太阳交契税,这样一上午就解决了。早点去坐汉江线还有位置,汉江线坐到底站,然后还要走一段路。开证明的其中有个稍微胖点的女的蛮凶的,大家要淡定哦,找瘦的那个嘿嘿~ 第二次(江浦以及红太阳)1、7号发证窗口

凭第一次的收据 先给你开张工本费的收据

2、维修基金收费窗口交工本费

80元,不刷卡。3、7号发证窗口

领取契税联系单 收取身份证复印件1份

4、(1-4)号契税窗口

契税联系单

商品房预售合同白色文本(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1、2、3最后一页)购房发票(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缴纳契税(下午3点30以后就不刷卡了)

144~90平的交房屋总价的2% 90平以下的交房屋总价的1%

6、(7-8)号收费发证窗口

领证+补贴发放通知单(我家不是在2010年10月前买的,具体补贴的单子我不清楚了)

然后接着就去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白色文本(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1、2、最后一页)土地地分割转让许可证 18元工本费。当场拿证

第三次(江浦象山路1号)(这个具体的不清楚,因为我是10月30日买的享受不到补贴)

凭完税证原件和补贴发放通知单领取房屋总价的0.5%补贴。

关于契税补贴,要看自己的合同备案日期,在2010.10月签的才能享受0.5%的补贴,在2012.12.31前办理,具体咨询58282902

6.契税退税政策 篇六

“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杜洋介绍,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杜洋介绍,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契税退税政策]

7.南京房产契税新政策 篇七

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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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8.南京市契税征收税管理暂行规定 篇八

【发布日期】1994-07-27 【生效日期】1994-07-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南京市契税征收税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7月27日宁政发〔1994〕159号)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切实保护房产所有人合法权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契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契税是指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发生交易时,就当事人双方所订契约的财产价值,按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第三条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房产买卖、交换、赠与、典当等交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其产权承受方即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须依照规定履行交纳契税义务。

第四条 第四条 契税按下列税率计征:

(一)买契税:按买价征收6%;

(二)典契税:按典价征收3%;

(三)赠与契税:按现行价征收6%;

(四)交换契税:按交换差价征收6%。

第五条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以所交易房屋的现行价值依率计征。

商品房的计税价格,依照销售合同及购房发票经审核后确定。其他房产交易的计税价格,须经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评估后,征收部门取申报价和评估价两者中较高价为计税价格。

第六条 第六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契税可给予减免: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购置的办公用房,军队购置军事设施用房,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购置的教学、医疗、公益事业用房,免征契税。

(二)持有本市正式城镇户口的职工,按当地房改的优惠政策,第一次按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不含商品房),在规定住房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契税。此项照顾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三)因各级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的单位和个人,以产权交换方式取得房屋的,交换等价部分免征契税,差价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免。

(四)对购买解困房的特困户和一般困难户,以及优惠购买公房的产权承受人,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税优惠。

(五)到农村安家落户的复员军人就地购房,生活确有困难无力缴税的,可酌情减免。

(六)华侨和港澳同胞用侨汇或外汇购买房屋,减半征收契税。

契税的减免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第七条 契税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市区契税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直接征收。

第八条 第八条 房屋产权交易时,当事人双方应当订立契约,由产权承受人于契约成立后3个月内,持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证明购房合法行为的有效证书,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财政机关收到契件确认无误后,通知纳税人完纳契税,核发纳税凭据和契证。对未按规定缴纳契税或办理契税减免手续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手续。

市区契税征管依据“先税后证”制度执行。纳税人凭完税凭证在市房管部门领取加盖“南京市人民政府契税专用章”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九条 第九条 建委、外经委、银行、房管等部门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及时提供或报送相关的文件、资料、报表。

第十条 第十条 纳税人必须接受征收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财政机关予以处罚:

(一)凡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交换等交易行为,超过规定期限而隐匿不报的,或改以继承、分析名义立契逃税的,除责令补税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应纳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二)凡匿报产价者,除责令据实补缴短纳税款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短纳税款2倍以下的罚款。

(三)凡已办理契税手续而逾期不缴者,除限期追缴应纳税款外,并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四)伪造证据、侵占他人房产或冒名补契投税者,除没收已纳税款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纳税人因纳税发生争议时,应当首先按照征收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然后可以在60日内向上级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上级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对围攻、殴打、侮辱契税征收人员,阻碍契税征收人员执行公务的,各级公检法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协税、护税成绩显著和举报偷、漏税有功人员,各级政府、财政机关应当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应用解释,并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前发布的有关契税征收管理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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