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共10篇)
1.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一
根据《劳动法》、《某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某政人[2006]48号)及镇党委用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任务,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聘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下年再聘,重新签订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通过双向选择聘任乙方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按?标准,以货币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有关真丢,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4、聘期内工作表现由甲方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和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6)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考入普通高考、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伍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用,数额以甲方所支费用为基数,乙方受培训或引进后为甲方服务的年限,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
八、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其他约定: 1、2、3、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档案,并报镇组织科审核备案手续。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鉴字第号
乙方(签字)
见证单位(组织科)年
月
日
****年**月**日 合同
鉴
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 证 人(签字)
****年**月**日
2.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二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2、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证明)和本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3、按相关规定收取考务费2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递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考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有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
3、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3.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三
一、敞宽“口子”,大开事业单位人员出口关
为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制定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川人发[2002]2l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川人发[2003]22号文件的规定,对全县截止2005年12月30日(乡镇涉农事业单位延后于2007年12月30日)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者男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未聘人员,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积极为其办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根据本人申请,对因伤、病、残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事业单位人员,经指定医院病检,县伤病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办理病退手续组织也积极予以支持;对自愿辞去公职,本人申请自谋职业的,财政(单位)按规定计发相关辞职金后,大开“绿灯”为其办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据统计,去年来全县事业单位共有586名同志办理离岗待退、病退、辞职手续;其中:离岗待退63人,病退382人,辞职141人。
二、加大人事代理力度,积极为未聘人员筑建“新家”
该县人才交流中心深刻认识到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流动人员“娘家”的功能,积极作好准备,主动欢迎未聘人员、辞职人员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这个大家庭,热情为他们服好务。变过去那种别人要我服务,为现在我为别人服务;变过去别人上门求服务,为现在我主动出去找服务。通过转变服务态度,真正让未聘人员感到“家”的温馨,忘掉丢“家”的失落。一是积极转变服务职能,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加大人事代理力度,积极为未聘人员搞好档案、户口、人事关系、职称、档案工资、养老保险、学习进修、再就业推荐等事项的服务,尽可能满足未聘人员的需要。二是积极搞好人才开发,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到广大农村,承包地土,搞一些“小家畜”、“小养殖”、“小加工”、“小庭院”等投资小,见效快的小产业。截止目前,宣汉县人才交流中心共为50余名全县事业单位未聘人员、辞职人员搞好人事代理服务。
三、实施“造血工程”,不断锻造未聘人员的自身功夫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再就业能力,大力实施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造血工程”。一是开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快餐”,打造事业单位人员技能提高的“短、平、快”品牌,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更快地再就业。二是搞好未聘人员的学业修养,通过一定的时间让他们在知识结构、文化内涵上有一个“质”的变化,着力建立县域人才“储备库”。培训学习结束后,单位视岗位空缺情况优先给他们提供竞争上岗机会。县人民医院给未能竞聘上岗人员长达3年的待聘期,待聘期间由单位出面联系他们到华西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脱产进修学习,待聘期间单位发给每月基本工资。
四、领办实体,积极吸引“游凤归巢”
4.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四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用人单位所上报考聘计划,经威宁自治县2012年4月17日县长办公会审议和2012年5月29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毕人社复[2012]360号文件批复(《关于威宁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2012年6月21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威宁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考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聘名额为:
(1)威宁自治县委政府接待处2名;
(2)威宁自治县信访信息投诉中心11名;
(3)威宁自治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1名;
(4)威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办公室(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
(5)威宁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6)威宁自治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名;
(7)威宁自治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5名;
(8)威宁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7名;
(9)威宁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9名;
(10)威宁自治县地震台1名;
(11)威宁自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名;
(12)威宁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12名;
(13)威宁自治县普查中心4名;
(14)威宁自治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局30名;
(15)威宁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名;
(16)威宁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1名;
(17)威宁自治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名;
(18)威宁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8名;
(19)威宁自治县社会救助局53名;
(20)威宁自治县乡镇财政分局30名;
(21)威宁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1名;
(22)威宁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5名;
(23)威宁自治县财政稽查分局8名;
(24)威宁自治县基层财政管理局10名;
(25)威宁自治县扶贫办社会扶贫中心3名;
(26)威宁自治县畜牧产业局2名;
(27)威宁自治县种羊场11名;
(28)威宁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29)威宁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
(30)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7名;
(31)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5名;
(32)威宁自治县合医办2名;
(33)威宁自治县合医办派驻乡镇13名
(34)威宁自治县卫生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名;
(35)威宁自治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
(36)威宁自治县乡镇卫生院200名;
(37)威宁自治县房产交易所1名;
(38)威宁自治县城乡规划设计室6名;
(39)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1名;
(40)威宁自治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工程师办公室3名;
(41)威宁自治县环境监测站5名;
(42)威宁自治县宗教执法大队1名;
(43)威宁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0名;
(44)威宁自治县瓦斯监控中心7名;
(45)威宁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名;
(46)威宁自治县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1名;
(47)威宁自治县防震减灾局5名;
(48)威宁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6名;
(49)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4名;
(50)威宁自治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36名;
(51)威宁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1名;
(52)威宁自治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4名;
(53)威宁报社2名。上述人员共计564名。
具体职位、学历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2、考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县环境卫生管理站(06、07职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乡镇、乡镇卫生院(01、02职位)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第二学历除外),限威宁户籍;
3、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威宁自治县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暂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审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信查询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人员必须持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经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户政科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分别签名的2012年6月20日前属威宁县户籍证明和家庭原始户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取得初步笔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6日在威宁自治县卫生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报名(养护段侧面、大地加油站对面)。
五、考聘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聘人数不低于3:1开考和聘用。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聘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聘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5日内,改报结果由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减少、取消和同意考聘的职位进行公示。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两类:报考卫生系统职位和计生系统职位的考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5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七、审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列入被考核对象,由县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各职位应聘名额1:1确定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九、聘用
1、经笔试、面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并由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告》按职位下发试用期文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聘用,合同期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同一职位末位分数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者,不超编进人;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增员审批手续。拟聘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工作的人员除外],拟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系人社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聘日常工作(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行文)。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聘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五
关键词:事业单位 人事档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根据要求,需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审核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档案,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一、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要性
人事档案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人才、任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环节,在接收新聘人员档案时,需对新聘人员学历等相关材料按照录用条件的要求进行严格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对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时,除检查新聘人员各项条件是否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时公布的录用要求外,重点审核新聘人员的“三龄两历”,即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家庭主要成员、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存在的问题
当前社会对人事档案的重视度不够,档案管理并未与社会发展同步。这在接收新聘人员档案,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的过程中也有所体现,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档分离。部分具有工作经历的新聘人员存在人档分离的情况。由于目前档案存放机构除人才服务机构外还有劳动部门的职介中心、企业的人才服务机构等,档案管理的权责不明。同时,新聘人员对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使其不掌握档案的动向,无法确认档案存放地点。
2.信息缺失。人事档案应包括职工的个人情况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完整反映其全部面貌。新聘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的缺失主要集中于学生档案,如报考登记表、高等学校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毕业登记表、高校学习成绩表、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身份材料,如党团员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解聘材料等。
3.档案造假。由于人才流动的加剧,部分单位人事部门和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无视档案管理保密的原则,让流动人员和毕业生自行携带档案,给人事档案造假大开“方便之门”。部分人员为符合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录职位的录用要求,人为造假。档案造假主要集中于四、六级英语成绩证书及为符合岗位任职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而伪造的劳动合同和工作经历材料。
四、解决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存在问题的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应增强档案意识、建立纠错机制、提高造假成本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1.增强档案意识。社会档案意识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主观上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了解程度和认识水平。档案工作强调保密性、机要性,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基础知识传授和宣传甚少。这导致不少干部甚至是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重视程度不高。应加大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社会档案意识。
2.建立纠错机制。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对事业单位新聘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了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均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判定确认。
6.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六
贵州安顺西秀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2018贵州安顺西秀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已发布。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相关内容供考生浏览。以下为公告具体详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制定《西秀区在岗大学生村官分流安置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各项考核工作已结束,现进入拟聘用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公示 见附件
二、考察、体检、考核(面试)结果公示 见附件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公示期:2018年9月19日—9月28日(7个工作日)。
2、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贵州中公教育
受理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51-33463243
5、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确定以上人员为西秀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将对拟聘岗位提出建议,报经上级领导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下文聘用。
7.临聘人员薪酬待遇 篇七
共性条件
1.身体健康(二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认同医院文化和发展理念,知荣辱、共进退,讲政治、守规矩;
4.懂感恩、明事理,能够做到尊敬领导、老师,团结同事,有很强的团队意识;
5.注重仪容仪表,塑造“白衣天使”形象,能做到规范的服务礼仪,具备很高的沟通技巧,架起医患沟通的连心桥;
6.以医疗技术为核心,以病人满意度为标准,有很强的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塑造医院社会形象; 7.熟练掌握“三基三严”能胜任岗位工作; 8.遵守院纪院规,服从管理;
9.有职业荣辱观,对工作有激情、有干劲,能吃苦耐劳;
一、护士聘用条件及待遇
具备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身高158cm以上,仪容仪表端庄; 待遇
1.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1300元,试用期合格后双向选择,在确定要至少在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执业注册到医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五险待遇,工资待遇根据自己的学历、职称匹配院内同岗位、同学历职称临聘人员待遇,同时享受院内绩效工资待遇,享受年终临聘人员目标奖,其他节假日及加班补助按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二、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临床、医技科室聘用条件及待遇 具备条件
8.外聘人员合同书 篇八
用人单位:重庆南江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愿意对以下的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二、合同期限:
1、自年月
三、乙方工作内容:
1、从事工程施工专业技术工作。
2、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五、劳动报酬:乙方在聘期间实行底薪加技术提成的薪金制。
1、底薪为/月;
2、技术提成按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提成比例执行,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均包含在技术提成内;
3、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底薪。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顺延,如遇甲方资金周转出现短时困难,则工资支付时间最迟不超过15天。
六、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2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变化需精简人员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4.1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4.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4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含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营销网络、客户名单等)对甲方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4.5违反同业竞争规定,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相同或明显竞争的业务;
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严重问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1在试用期内;
5.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5.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5.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七、若本合同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八、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签定本合同之前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纪录,且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如乙方承诺不真实,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乙方已认真阅读和知晓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愿意自觉遵守。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重庆南江建设工程公司乙方:
委托代表人:
9.新聘人员入职须知 篇九
一、新员工报到
1、新员工是指经过学院正式招聘程序确定,并由人事处正式通知可以入职上班的员工;
2、新员工在接到学院人事处正式录用通知后,按照要求的时间持录用通知书到人事处报到;
3、新员工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天(不含)未来校报到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4、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其他单位离岗证明书、身体健康证明(本);
5、证件核实完毕后,人事处输入指纹,确定员工编码,同时向后勤处通知准备安排住房;
6、新聘的教职工办理报到手续后,须及时上交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另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财务处办理工资卡。
二、工作任务安排
1、人事处按照本期人才引进计划,根据录用通知书安排岗位,出具岗位入职工作派遣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人事处存、第二联部门存、第三联后勤住宿安排、第四联回执);
2、新员工根据岗位安排,持人事处派发的工作派遣单到部门报到,所在部门接到新员工报到工作派遣证后,填写工作派遣回执单返回人事处,并安排新员工工作任务;
3、部门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三、住宿安排
1、新员工到岗后,部门安排专人陪同到后勤处安排宿舍,后勤处发放住房钥匙;
2、又后勤处确定配备房屋内的床铺、柜子、椅子、电气设施和其他物品;
3、房屋安排就绪后,新聘员工将房屋安排回执单返回交人事处。
四、报到须知
1、新聘人员入职一个月内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负。
2、原则上新聘教职工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时,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人事处领取转正考核表,填好相关内容后交所在部门。
3、新聘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写出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申请,经部门领导、人事处领导签字同意后,由人事处为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并提交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医疗手册之用,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医疗卡、公积金卡、证件正反两面复印)。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可以参阅学院制定的社会保险知识手册。已办或社保在办理之中尚未停保不需我院再办的要向人事处说明。未提交书面申请的我院视同已经办理或放弃办理。
4、新聘教职工须认真学习《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员工管理暂行条例》、《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学院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特别是请假须到人事处领取请假条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未备案的按旷工处理;离职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到人事处。
10.临沂市事业单位人员聘 篇十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林业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经研究,现将河北省林业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1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向省林业厅人事处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联系电话:0311-88607225。
河北省林业厅人事处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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