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12篇)
1.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一
第三条 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循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原则。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应当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节俭务实、科学文明。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简称市、区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的全民健身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和全民健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保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第五条 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卫生、教育、民政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 鼓励各级体育类社会团体依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专业人才、传授专项技能、传播专门知识。
鼓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依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二
进入新世纪以来, 在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引领下, 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 把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江苏人多地少, 经济发达, 资源环境形势严峻, 制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地方法规很有必要。
2008年11月28日,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将墙改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实施以法律调节墙体材料的生产与消费。重点从保护土地资源, 节约能源, 循环再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 调整墙材产业结构, 支持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和废弃物资源以及优势资源开发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禁止破坏耕地的粘土砖生产和使用, 促进了全省节约型社会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条例》对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作了明确规定。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以及江河淤泥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城镇范围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其中框架 (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 结构的建筑工程, 还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居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近年来, 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 在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指导下, 南通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各项方针政策,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加大“禁实”力度, 使粘土实心砖继续得到控制, 新型墙体材料总量呈上升趋势。南通市墙改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区域内河网发达, 江河淤泥沉积量大、分布面广的现状, 提出将江河淤泥作为本地区优势资源加以开发利用, 因地制宜地发展淤泥烧结墙体材料, 对保护资源, 节约能源, 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淤泥烧结制品已成为南通市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之一。《条例》的出台, 将进一步促进南通市新型墙体材料, 特别是淤泥烧结制品的发展。
但是, 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 在国家产业政策与建筑市场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下, 砖瓦行业在面临机遇的同时, 又面临着挑战。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 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突出, 缓解资源不足, 改善生态环境, 实现可持续发展,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砖瓦行业尽管是利用工业废弃物最多的行业, 但毕竟又是一个以窑炉生产, 以烧结为主的工业生产部门, 加之砖瓦产品的产量巨大, 因此能源和资源消耗总量不可小视。此外, 大多数砖瓦企业规模小, 砖坯采用自然干燥, 坯场占地面积大,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二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和现代化建筑技术的提高, 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 住宅功能不断完善, 必然对墙体材料质量和性能要求越来越高, 墙体材料产品已不仅仅是满足于作为房屋建筑的围护结构, 而且要求具有居住舒适、方便安全、环保耐久特性。同时还要讲究房屋制造整体效率和产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 砖瓦行业要加快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实现砖瓦产品向节能型转型, 向现代化生产方式转型, 以适应当前节能减排、建筑节能的发展需要是砖瓦行业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2 现状与差距
南通市地处长江下游, 滨江临海, 淤泥储量丰富。长江在南通境内有163 km的岸线, 水域面积达642 km2。它不仅提供了宝贵的水利资源和航运条件, 而且, 上游滚滚江水携带而来的大量泥沙淤积在区内沿江浅滩, 仅市区天生港水道, 年平均淤积量达100万m3。另外, 由于潮汐作用, 有大量的泥沙流入内河。南通地段的长江淤泥是在水流相对缓慢的环境下沉淀下来的一种软土, 土质纯、杂质少, 是一种极好的制砖原料。南通境内的内河面积710 km2, 四级以上河道近2 900条, 总长2万km, 此外, 还有大量的泯沟, 在区内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河网, 由于区内土质疏松, 水土流失严重, 河道易于淤积, 导致河道行洪排涝不畅, 供水、抗旱能力下降, 航运萎缩, 水质污染, 水环境日趋恶化, 需要周期性的清淤, 以保持水道畅通。据南通市水利部门1998~2000年河道测查统计, 全市内河河道淤积土方量1.34亿m3。近年来, 南通各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 把制砖用土与水利建设结合起来, 鼓励砖瓦企业向长江、内河要原料, 不仅河道得以疏通、恢复, 并提高了引排能力, 减少了污染, 保护了环境, 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砖、粮”争地的矛盾。
南通市在“十五”规划期间, 以淤泥烧结制品,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隔墙条板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墙体材料, 在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 全市新墙材占墙材比例达到85%以上, 其中利用江河淤泥, 、工农业废弃物, 共生产淤泥烧结制品87亿块 (折标砖) , 合计利用淤泥1393万m3, 利用固体废弃物845万t, 节约土地14 376亩 (以每亩挖深2 m计) , 节约标煤54万t, 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保效益。
目前, 南通市砖瓦行业 (轮窑) 共有300多家企业, 分散在各县 (市) 、区乡镇, 除南通长扬建材厂采用人工干燥加轮窑焙烧工艺外, 其他企业均采用自然干燥加轮窑的生产工艺。大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在2000万块/年~3 000万块/年 (折普通砖) , 占地面积在80亩左右。近年来, 因发展淤泥制砖, 虽然经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和革新, 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例如, 为了加速淤泥的脱水、干燥, 添置了挖掘机、推土机, 翻斗运输车等设备;配料系统由人工配料改为机械配料, 提高了计量准确性;原料处理上增加了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工序, 强化了物料的混合和搅拌, 进一步提高了物料的均匀程度;成型工艺采用50/45型以上真空挤出机, 提高了砖坯密实度和外观质量等。但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制砖工艺相比, 南通市砖瓦行业显得非常分散, 企业生产规模小, 生产方式简单、工艺技术落后, 经营管理粗放,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高, 劳动生产率低, 大多数企业产品品种单一, 只能生产淤泥普通砖、圆孔多孔砖、单排大孔空心砖, 而且, 产品质量稳定性差。因此, 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就不能停留在原有产品基础上搞简单的产品替代, 而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 着力墙材装备技术的开发, 坚持发展技术先进适用、品种多样、质量优良、能够全面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促进建筑业的现代化发展的新墙材产品。
3 策略与措施
南通市砖瓦工业发展到今天, 特别是随着建筑业的现代化和墙体材料革新的要求, 必须加快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扶持、培育和建立起一批有较大生产规模, 技术装备先进的, 产品多样化、系列化配套, 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大型综合集团企业, 通过这些企业的开发, 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南通市砖瓦工业向现代化迈进, 为此建议:
———继续开展“禁实”工作, 加大淘汰和关闭“小土窑”、“黑砖窑”, 为新墙材发展创造市场环境。截至2007年, 全市已累计关闭小土窑、小轮窑2 000多座, 关闭简易轮窑20多座。2008年, 南通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市政府关于整治关闭非法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通知》 (通政发[2008]70号、针对南通市仍有近60家非法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全无, 但仍在从事非法生产的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 多部门联动, 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整治关闭。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防止非法生产企业死灰复燃。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 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 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初审认定工作;修订新墙材认定条件, 提高烧结类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例如:生产原料必须以江河淤泥、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 不得掺和农田土或置换土 (废弃资源的界定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能满足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节能要求, 推荐使用矩形孔条孔多孔砖, 多排孔空心砖、空心砌块和装饰砖。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应遵循技术创新和节能环保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砖瓦工业实际水平, 首先从原材料处理和成型工艺入手, 进一步提高装备技术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对原有的干燥、烧结工艺暂不做大的改动, 然后有计划的逐步调整工艺结构, 发展人工干燥替代自然干燥, 节能型隧道窑替代轮窑。以提高产品质量、产品档次和满足建筑市场需求为推动力, 促进南通市砖瓦工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培育一批 (各县市确定1~2家) 淤泥资源储备丰富, 基础条件较好, 有创新意识的企业, 投资建设生产规模在8 000万块/年 (折普通砖) 以上, 采用电子配料系统, 人工干燥, 节能型大中型断面隧道窑生产线, 用国内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传统落后工艺, 搞好提升南通市砖瓦的产业结构的示范工程, 使其成为行业的领军力量。
———据资料介绍,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砖瓦市场已接近饱和, 而中国市场潜力巨大, 又缺少竞争力,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不断扩大, 国际品牌与知名企业纷纷抢滩中国市场, 我们应借此机会利用外资引进1~2家国外先进生产线, 生产规模在1亿块/年 (折普通砖) 以上。以世界先进的制砖生产设备和工艺以及高水平的管理模式为示范, 推动全行业技术水平, 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给“示范工程”企业营造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承担“示范工程”的企业, 在调整产业结构, 提高产品档次和推广应用过程中, 必然会增加资金投入, 承担风险和困难,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遵循《条例》中有关规定, 发挥投资、税费、价格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设计规范, 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图集和验收标准, 以建筑应用为龙头, 鼓励设计部门, 建筑单位积极使用高档次、高质量、高品质的建筑材料, 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开拓市场, 并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监督, 防止质量不合格或低劣产品进入建筑工地。总之, 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 开拓性、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都很强, 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 配套地开展工作。通过整体联动, 齐抓共管, 才能保证新墙材产品健康有序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以及现行政策导向, 为国内砖瓦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影响全球的世界金融危机已全面爆发, 随着此次金融危机的逐步发展, 中国经济也不可避免受到冲击, 这也是一次更大的挑战。面对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和经济走势, 我们广大企业不应该消极等待, 而应逆势而上, 积极应对, 狠练内功, 变压力为动力, 化挑战为机遇, 把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快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努力推进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优化升级, 同时要积极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技术改造, 发展循环经济, 通过结构升级, 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 实现降本增效, 赢得市场, 增强竞争力, 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
在当今世界“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已形成发展潮流的过程中, 在国家强调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发展循环经济,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 促进新墙材的发展, 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摘要: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及现行政策导向, 为促进新墙材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淤泥是南通市的优势资源, 因地制宜地发展淤泥烧结制品, 对保护资源, 节约能源, 保护生态环境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制砖工艺相比, 存在差距。必须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 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3.青岛文化产业掘金深圳文博会 篇三
强力推介文化产业招商项目
在参加深圳文博会之前,青岛市制定并下发通知,面向全市广泛征集文化产业招商推介项目,共征集项目124个,筛选出37个优势文化产业项目上报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全省推介。
青岛市还对征集到的文化产业项目按照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3个层次进行归类,编印了近千册印刷精美的《2010青岛市文化产业招商项目手册》,放置到深圳会展中心山东展区,进行集中推介,引发了部分国内外投资商的热烈回应。
按照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办公室的要求,青岛市将青岛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园、创意100产业园、1919创意产业园三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统一制作成宣传展板,参加全省的统一推介宣传,引发了参观人群纷纷驻足,参观展板并拍照留念,成为大会的亮点之一。
两大文化产业项目成功签约
5月14日下午,青岛市的凤凰岛国际影视演艺中心项目和胶州少海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在第六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成功签约,投资总额达130亿元。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群,省文化厅厅长亢清泉,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卢得志,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伟出席签约仪式。
凤凰岛国际影视演艺中心项目由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0亿元,主要建设综合演艺设施、影视创作与创意中心、特色影视拍摄基地、国际会议中心、影视主题娱乐区等,主要致力于拓展影视文化创意经济,以影视产业为核心推动力,演艺和会议为衍生发展产业,构建成熟的文化产业链。项目建成后,年营业收入可达3亿元,上缴利税总额近1.5亿元,可带动相关产业从业人员1.5万人。
旨在打造“千年古埠、北国江南”的胶州少海文化休闲旅游项目,由青岛源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总投资30亿元,主要建设中国秧歌城、板桥镇、水幕电影喷泉等生态景观项目。项目建成后,年营业收入可达5000万元,上缴利税总额近千万元,将为市民提供一个文化休闲旅游新景观。
签约仪式举行前,李群、亢清泉、王伟会见了前来参加签约仪式的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海榆先生一行。
学习考察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
参展期间,青岛代表团考察了雅昌艺术馆、大芬油画村、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东部华侨城等多个深圳文博会分会场,涵盖了多个文化产业领域,包括高仿真艺术品展览、名家陶瓷、油画、圆明园国宝兽首特展、中国文房四宝精粹博览等,尽显国粹的魅力,充分体现了深圳文化产业的市场成熟和文化产业圈的形成。
4.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四
印发《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12月28日 深府〔2005〕218号)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加快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第四大支柱产业,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年—2010年)》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和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要求,从2006年1月起,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地分类
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企业示范基地”,是依托现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或机构设立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专业性基地;第二类是具有孵化器功能和文化企业集聚物理空间的“孵化基地”,包括“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第三类是具有一定规模,从事文化产业行业培训、人才培养、产业研究的“教学和培训基地”。
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基地或专业基地,同时作为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但不含已经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的孵化器、公共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等。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从2006年1月到2010年分5年滚动评审确定若干具有较好基础、较强实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基地纳入建设计划,并重点扶持若干具有国内领先、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每个基地的文化产品产值和盈利水平居全国前列,文化产品的出口创汇、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文化对社会、政治、经济影响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具体目标。
1.通过3年—5年以至更长时间的建设,重点扶持有较大发展潜力和拓展空间的文化企业(集团),力争形成一批文化产业品牌,产值规模居全行业总产值的前列。
2.2006年至2010年内,建成若干涵盖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传媒印刷、影视音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的孵化和培育中心,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平均产值规模领先于国内先进水平。
3.至2010年,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以及重大创新意义的文化项目,培育若干在全国同行领先的企业,文化产值规模进一步扩大。
4.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至2010年,在本市高等院校、文化企业及社会机构逐步形成一批教学和培训基地,负责本市文化产业相关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基地建设的管理部门为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简称文产办)。由文产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基地终审、认定、确定挂牌等各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决定。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组成评审机构,下设若干专家组,为产业研究、基地评审、监督管理、评估决策提供专业评审意见。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文产办。
(三)文产办制订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规范认定程序,进行基地建设的初审、跟踪和管理等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支持、文化企业(集团)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
(二)文产办根据有关条件,对入驻企业或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审议,筛选出备选基地,并提出筛选意见。
(三)联席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审定基地。评审结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5天。文产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或机构进行复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基地,由文产办予以公告,授予“深圳市文化产业基地”称号,并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
五、政策支持
(一)经我市评定的基地,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产业基地的评选。对新兴孵化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和奖励办法另行规定。扶持资金应专用于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方面的补助,不得挪作他用。
(二)进入基地的文化企业、机构和项目享受国家、广东省有关文件和深圳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基地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入驻企业生产性用房给予房租补贴。
(三)对基地内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规划的建设项目,且符合建设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对基地内引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申请用地的,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供应土地。鼓励文化企业以短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鼓励文化企业租用现有物业从事文化产业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减轻文化企业的初期投入。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缴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
(四)鼓励基地对创新文化项目进行投资,与入驻基地的创业型优秀企业合作开发,从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和配套投入。经专家委员会和专业投资机构评定通过的创新文化项目,按所需资金的10%给予项目补贴。对基地内组织的创新文化创意项目,优先予以储备,并向有关社会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荐。
(五)大力支持基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搭建“走出去”的平台,积极引导、广泛宣传,吸引行业内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进入基地。鼓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基地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出口达到一定数额的,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或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六)鼓励、支持基地自行制定优惠政策,拿出一部分政府扶持资金支持入驻企业、创新文化项目和出口文化产品及服务,并形成法律、金融、管理等专业服务网络,为入驻企业的孵化培育和市场开发提供专业服务。
(七)被认定为文化产业教学和培训基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产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且符合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八)鼓励基地产、学、研有机结合,走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道路,对管理效益明显、培养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成果显著的基地,经文产办评审认定,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扶持或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九)建立政府绿色通道,参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等办法,对基地在人才引进、子女就学、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鼓励基地入驻企业按规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申报、项目资助和各种奖励。由文产办推荐并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扶持基地,可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并根据获得资助项目的情况,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
六、检查评估
基地实行试行期,自授牌之日起,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由文产办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对基地运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以及经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直至追回已获得的各种资助。
5.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五
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资助对象、资助方式及支出结构
第九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国家规定和列入我市产业目录的文化产业门类,重点扶持我市鼓励优先发展的、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门类。专项资金主要资助以下对象:
(一)文化产业基地,包括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文化产业孵化基地、文化产业聚集基地和教学培训基地,以及我市国家级、省级等各类文化产业基地;
(二)经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认定的,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业;
(三)对进入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从其入驻起3年内每年给予生产性用房适当房租补贴;
(四)经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评审认定,对新兴孵化基地和教学培训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或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三条对企业资助的条件和标准:
(一)贴息:申请银行贷款贴息资助的,其贷款必须用于企业的主营业务且获得贷款的时间必须在其申请之日的前1年内。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为依据确定,非重点扶持企业贴息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万元;重点扶持企业贴息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配套资助:由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推荐并获得国家、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重点扶持企业,可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并根据获得资助项目的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
(三)奖励: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企业,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1.对于重点扶持的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的5年内,企业申报前3年的税收指标平均年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5%的,则以上1年该企业实际缴纳和减免的全部税额为基数,按其新增额的50%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于非重点扶持的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的3年内,企业申报前3年的税收指标平均年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0%的,则以上1年该企业实际缴纳和减免的全部税额为基数,按其新增额的50%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鼓励我市原创动漫影视作品的播出和出版发行。
对在深圳电视台播出的原创动漫影视作品,按每分钟二维500元、三维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每分钟二维1000元、三维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国家级、广东省以及我市的出版发行单位出版发行我市原创动漫影视作品的,按其发行销售收入的5%—10%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六
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辖区文化核心竞争力和中心区文化“软实力”,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 [2011]175号)和《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资金来源为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分项。
第三条 重点支持属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十大重点发展领域的文化创意企业。
第四条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产办”)是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的管理部门,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审委员会)是专项资金安排的审定机构,区其他部门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支持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在福田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企业;
(二)在福田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产业行业协会;
(三)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
(三)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或违反本细则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四)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税务申报或有偷逃税等不良记录的;
(六)未按规定向区统计部门报送报表的;
(七)其他政府部门不予支持的。
第七条评审制项目
(一)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 20%,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支持额度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 30%以内,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三)支持上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 50万元的文化企业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创意设计项目,支持额度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 30%以内,不超过该企业上在福田区纳税总额且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四)支持上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 1000万元的文化企业在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重点环节发展,支持额度在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 30%以内,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1 /
3(五)支持区政府认定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该项目实际总投资的 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
(六)支持其他有利于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具体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核准制项目
(一)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经区政府或区文产办认定的创意设计大赛、论坛等重要文化活动,以奖项的奖金、场租、宣传费用和专家评审及演讲嘉宾费用为主要支持范围,支持额度控制在该项目总支出的 50%以内,经区文产办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区政府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二)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和专项活动,支持额度控制在该届活动总支出的 50%以内,每个分会场每届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 60万元;对承办专项活动的单位每届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 20万元。
(三)新入驻区政府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首三年给予房租支持,按每平方米每月 15元、面积最大不超过 500平方米的支持标准,采用事后报销制,在企业支付上一房租后给予支持。
(四)支持我区设立的文化创意产业各协会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府决策咨询、人才培养与交流等产业服务工作,支持额度控制在该项目总支出的 50%以内,单项活动支持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五)获得国际和国家、省、市政府职能部门奖项的文化企业和个人,按所获奖金同等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六)影视公司拍摄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福田宣传效果的原创作品,该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和影院上线播出,经区政府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的奖励。
(七)设立福田文化创意企业政府奖、创意设计奖,每两年举办一届,对获得政府奖的企业每家奖励 30万元;获得创意设计奖的作品分等级予以奖励,最高等级奖励不超过 20万元。
(八)对文化服务企业上在福田区纳税总额超过 300万元、增长率 10%以上,给予该企业上在福田区实际缴纳税额(不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对区财政贡献部分的 15%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九)配套支持:对获得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支持(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的辖区文化企业,经对其实际投入和经济效益进行考核论证后,给予所获得资金的 50%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受理企业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资料送区文产办。具体受理截止日期及申报材料以区文产办发布的《文化产业分项资金申请指南》为准。支持企业的数量和额度受当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分项规模限制。区文产办有权根据资金规模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支持额度。
第四章审核与批准
第十条评审制。必须经区文产办调研和专家评审。流程包括:受理→区文产办现场调研并评分→财务中介机构审核→专家评审打分→财政局复核→区文产办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分管区领导签批→联席会议审定。
(一)评分权重:评审采用百分制,区文产办的分值权重 40%、专家组评审的分值权重 60%。原则上加权得分低于 70分的不予支持。
(二)得分大于或等于 70分的项目,参照以下比例计算支持金额:
70(含)— 80分拟支持金额≤ 50%×可支持最高额度
80(含)— 90分拟支持金额≤ 80%×可支持最高额度
90(含)— 100分拟支持金额≤ 100%×可支持最高额度
第十一条核准制。区文产办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核定支持金额并经分管区领导签批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联席会议审议。流程包括:受理→区文产办核准(根据项目情况委托财务中介机构审核)→区文产办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分管区领导签批→联席会议审定。拨款程序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于联席会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持方案统一在福田政府在线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于公示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将支持方案在福田政府在线上予以公告,并收集项目审批和拨款的相关资料交区财政局拨款。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文产办重审,重审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区文产办需在证明异议属实后的 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联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批后作为下一季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同下一季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一起公告。
(三)区财政局根据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和拨款申请,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第十三条限制和除外条款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获得支持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向区文产办报送项目资金落实程度、项目进度报告、项目完成报告等相关资料,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项目支持类资金的使用实行银行监管制度。银行监督制度由区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区审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考评方案,并及时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区政府和主管部门。
项目支持类和累计享受政府资金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企业是绩效考评的重点对象。第十七条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有权对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主管部门和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必须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十八条企业在申报、执行项目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专款专用的,或拒绝配合监督检查的将取消乃至收回专项资金,同时将该企业录入诚信黑名单,永久剔除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区文产办负责解释。
7.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七
关键词: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文化基地、办公楼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西、商报路北,商报大院内商报大厦西侧
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385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3500平方米
建筑设计公司: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很大一部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外建筑师或者设计机构拒绝参加设计竞赛,当然这里排除那些要命的、会让他们一夜成名的竞赛,原因之一是因为落选的话成本算下来太高,更重要的是因为在竞赛的过程中没有与甲方沟通的机会,根本无法知晓甲方的真正需求,那个常被称为“tender under the table(桌子底下的标书)”……他们不打没有胜算的仗,而对于我们这些大大小小”土豆级”的建筑师来说就没有那么多选择权了。深圳的本土竞赛我们参加过很多,基本上可以归类为三种,第一种是极具影响力的,常常以国际公开报名的形式进行资格预选5-6家,然后进入设计竞投阶段,这种项目基本上是死都报不上名;例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一期规划设计,吸引了全球120多家联合体,按平均5家进行联合的话,将近有600家单位报名,这里面你听过的设计机构基本都到齐了。竞赛对设计机构没有太多的限定,只要不是个人都能报名,这如海选,是否能被选上,靠的是名气。第二种是象报业的竞赛,影响力、规模、定位属二线,且对投标人有一些界定,如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等等,这样就等于掐头掐尾,中小型的事务所、外资设计单位等就被掐走了,但几乎符合规定的所有大院都来了,报业大厦共25家大院报名。竞争还是一样激烈,每家大院一样藏龙卧虎,只是没有港中大那样狠得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最后一种就是三线影响力、规模、定位的竞赛了,甲方会直接选定一家设计机构进行设计,方案敲定后,招投标就是走个形式而已了。
总图布局分析
如何在竞赛中突围而出?抛开关系的层面,抓住了要害还有点戏,抓不住要害根本没戏。可如何能抓住呢?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玩法,像第一类竞赛,O MA当年参加中心区水晶岛项目,没跟着标书要求走,且对标书进行了颠覆,结果他拿了三个第一,而第二类竞赛,基本不敢这样玩,原则是“适可而止”。我们给报业项目定的两点基本原则是:1、动作不能太大,2、适度亮点。标书里,甲方对标准层层高的限定非常明确“不超过3.88米”,且在答疑文件中再次被明确,这点足见甲方将经济性排在首要位置。所以在公司内部设计竞赛中,过于异形或复杂的设计均被淘汰下来。我们认为原则一是基本条件,而原则二就是赢点,经济性会使设计相对平淡,但如何在这个限定下找出“适可而止”的亮点,是这个项目最困难的部分。
裙房设计概念生成
和一般中心区办公楼项目不一样,报业大厦和奥林匹克大厦、商报大厦等隶属于同一宗地,标书除了界定了地下室的建设范围外,并未对塔楼及裙房的建设范围进行限定,也就是说只要在本宗地退线范围内,满足建筑间距,塔楼和裙房的布置具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突破点之一。而商报大院内的环境问题也极其突出,例如院内公共空间成为停车场、北面花园利用率很低,基地无商业氛围等等,我们认为整合院内的环境资源、提高宗地内建筑的整体性、以及提高裙房配套的商业价值是裙房设计的重点。借助宗地用地红线未对报业大厦有明确界定这一自由度,我们将裙房以线性的形式沿基地的西南及西面布置,最大化商业价值,再以景观的形式沿北面延伸,使塔楼北面用地以及现有花园被围合在一起,再通过架空平台将人车进行竖向分离,解决现有院内停车不足、花园过于孤立、可达性不足等问题。由于这个裙房的设计突破了常规的块状布局,局部裙房不在限定的地下室建设范围之上,在中期院内评审的时候产生了一定的争议性,但因为较好的解决了商报大院内的环境问题,最后还是获得领导的通过,而在投标方案专家评审的评语中也被证实这一突破获得了专家们的全票肯定。
塔楼的突破相对会更困难一些,如何做到“收中有放”、“恰到好处”?
报业大厦具有“间接性”的景观资源一莲花山、市中心区,为什么说“间接性”?因为这些景观资源和城市肌理不成正对关系。公司内部竞赛的时候,很多设计为了呼应这些景观,将塔楼做了扭转,或者直接东西向布置,可以说是舍本逐末,在我们看来,延续本片区城市肌理、形成连续的城市界面,以及和现有商报大厦、奥林匹克大厦等形成相对统一、整体的建筑群形象是首要任务,因此在布局、型体、顶部及幕墙的处理上与东面的奥利匹克大厦形成一定呼应关系。对于“间接性”景观的呼应则是采取了空中花园等手法,“人们更倾向于在休息的时候观景”,而且因为这些景观是间接性的,所以不应过分的去强调它。但如果塔楼在完成以上的处理后就收工的话,则过于平淡无味,不具竞争力。我们需要提高它的“适度昭示性”。由于本片区建筑密度高,街道尺度小,本项目在多个方向城市展示面不佳。但是,沿基地东面至东南面新洲路段,塔楼的中高区不被遮挡,且由于新洲路是城市南北连接的主干道,所以塔楼这段区域是项目最重要的城市昭示面,也是塔楼设计的突破点。我们在中高区东南向挑出共享空间,所谓的“城市眼”,一来丰富了办公空间、提高了办公品质,二来在不突破经济性原则的基础上大大的提高了塔楼的城市昭示性,以及增加了报业大厦和更大区位城市的一种对话关系。
塔楼设计概念生成
最终效果
报业大厦最终有12家规模比较大的设计院提交投标方案,其中一家因为投标人未到场而废标,我们的方案很荣幸的入选到最后三家中标候选方案中,专家对于总体布局以及造型上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而最后的中标方案则将由甲方在候选三家中决定。
8.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八
【关键词】科技文化;文化产业;核心动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而科技文化作为当代社会文化的主导形式,在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中具有并发挥着其他文化所不能取代的特殊的社会功能。
一、科技文化
科学技术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文化是在科技发展的历程中积淀而成的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科技文化是人们运用科技,变革、适应自然和社会的方式以及实际成果[1]。”科技文化以科学技术为载体,是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科技文化包括科技知识、科技思想、科技体制、科技法规、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等方面。科技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包括三个层面,即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和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是支撑科技的物质基础,体现在一切由科技发展所创造出的物质成果中,直接影响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状况和发展。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是科技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制度规范体系,是由科技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建制和法规章程,包括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和组织规范等构成的完整系统,它规范着人们科技活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是科技发展的基本保证。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是科学文化的内核,是促进科技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也是促进现代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精神力量。
二、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一词的前身为“文化工业”,由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在其1947年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提出,特指凭借现代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大规模地复制、传播文化商品的娱乐工业体系。这种“文化工业只承认效益,它破坏了文化艺术作品的反叛性[2]”。致使文化工业完全丧失了文化艺术的本质,消解了人的个性,限制了文化的批判、否定精神,蜕变为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控制的工具。除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外,法兰克福学派的其他重要人物,如本杰明、马尔库塞等,都对文化产业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尽管他们对文化產业的研究各有侧重,其观点也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是在在批判的意义上评述文化产业,将其视为资本主义运用商业化和技术化等手段,操纵控制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工具。
20世纪70年代中期,西方学者在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行分析时提出,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表述并不能完整地解读文化产品的本质。他们放弃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称之为“文化产业”,并予以新的诠释,从而使被法兰克福学派赋予否定性色彩的文化产业获得了积极的意义。“文化产业”一词从此逐渐传播开来。
在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研究起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高潮。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规划中,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2003年9月,文化部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2004年4月,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字[2004]24号”文印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该分类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2009年 月,我国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指示要“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在我国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重要层面。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在文化产业和科学技术日益融合的今天,文化产品竞争力己成为当前国际文化市场新一轮竞争的浪潮,世界各国纷纷通过不断提高其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来开发、引导市场消费热点,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与世界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要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必须加强科技文化与文化产业的融合。
三、科技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动力
科技文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本文从科技文化的三个层面,即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和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来论述科技文化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作用。
第一,从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看。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体现为由科技发展所创造出的一切物质成果,它是文化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与直接动力。
首先,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不断促进文化产业领域的扩大。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大量新型文化产业不断涌现。同时,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使文化产业向高技术、高集约化演化,促进文化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延伸了文化产业链,使得文化产业向新业态、高层次发展。
其次,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为文化产业提供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现代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的产生和运用,增加了数字图书这种记载和表述方式。随着现代声光多媒体、数字影像、数字三维虚拟展示等诸多高新技术的应用,明显提升传统演艺及大型文化传播活动的表现形式和感染力,文化产品的服务及表现形式得以不断丰富。
再次,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帮助文化产业呈现更为先进的创意设计思路和产品雏形。在影视、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的开发过程中,系统仿真技术、计算机图形技术、大型数据存储、人机界面等相关技术的应用,能够极大地开阔设计者的设计思路,完美展现产品的雏形。
最后,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扩展文化产业的传播途径及消费方式。通过网络等电子技术手段拓展市场信息的传播渠道,越来越多的文化产品得到广阔的传播,网络成为最为便捷,也是受众面最大的传播途径。同时,器物层面的科技文化为消费者创造了尽可能全面、深入送达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的平台,为其消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此外,通过人性化、时尚化的消费形式,使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变为参与、体验、互动,快乐式的过程,使人们在享受文化产业的同时领略科技的魅力。
第二,從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看。制度层次的科技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科技社会建制和科技活动的操作规范。文化产业的大发展,需要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创新,而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则有利于推进文化产业制度的创新建构。
首先,科学技术发展带动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建构。随着科技的发展,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与繁荣,而文化产业的崛起,势必引起一些不规范现象的出现,及各种不安全问题的不断攀升,而原有制度规范已不能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于是呼吁着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4]。凡此种种,推动着各国纷纷出台相关规范、扶植和管理科技及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而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成为推动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创新建构的重要力量,新技术的层出不穷将会不间断地推动文化产业新制度的出台。
其次,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规范着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创新建构的“科学化”、“合理化”与“合法化”。“所谓文化产业管理制度,从广义上说是文化制度的一种构成形态与组织形态,是关于文化产业层面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和文化行政组织安排都是文化产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5]。”科技文化在带来文化产业新形态的同时,也带动了原有管理模式的重塑,尤其是制度层面的科技文化,带来文化产业管理思维、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为管理模式变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及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文化产业管理制度走向更为科学、合理、合法。
第三,从精神层次的科技文化看。精神层次的科技文化集中体现在科技发展所产生的人类精神世界和价值观念中。
首先,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对文化产业的影响表现在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层面上。它影响着大众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直接作用于文化产业。如当代中国航天人的“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以及“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载人航天精神”,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新一代科学工作者、文化产业从业者走向成功的强大精神力量。
其次,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有助于提高文化产业的文化创造力。要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科技竞争力,必须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文化创造力,开发出具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特色的高科技文化产品。精神层面的科技文化有助于强化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自主创新意识,在对外来文化采取兼容并蓄的同时,对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充分挖掘,把我国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成果转换成文化产品,开发出更富新意、更具文化底蕴、更符合当代市场需求的新型文化产品。给文化插上科技的翅膀,会使中国的文化产业和科技文化融合创新、比翼齐飞!
参考文献
[1]潘建红.科技文化:内涵、层次与特质[J].理论月刊,2007(3):93-94
[2][德]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117
[3]罗旻.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J].北方经济,2012(4):40
[4]解学芳等.论技术创新与文化产业制度创新悖论[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2):45-53.
[5]解学芳.文化产业制度:一个全新的学术研究领域[J].学习论坛,2007(8):42.
作者简介
刘雨春,(1953-)女,哈尔滨人,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9.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九
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的通知及指南
时间:2014-02-26 10:42来源: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点击:
307 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决定提前组织实施2014年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发改委决定提前组织实施2014年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十个领域。
二、专项计划类别
仅限于核心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等两类。
三、具体要求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工作。总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备案请前往所在区的区发改部门办理;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备案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请前往深圳市发改委办理。详情请查看: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管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各专项资助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规范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按要求编列目录、填写规范表及进行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列明本单位所获的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市级部门的资助情况。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一经发现,深圳市发改委将坚决停止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资助,并视性质严重程度列入黑名单。
四、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五、申报方式、时间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在线申报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4月25日。
(二)项目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附表胶装成册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上全部文件电子版的光盘,一并报送深圳市发改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大厅3-4号)。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4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资助专项申报指南
第一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二、资助数量、额度、方式和用途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额度:对市级工程实验室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配套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可按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予以1:1配套,最高1500万元;但配套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资助资金的总和超过项目总投资40%的,不再配套资助;未超过40%的,可补差至40%。方式:无偿资助。用途:仪器设备购置等。
三、申报类别
(一)市级工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省、深圳市级科研开发研究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2)项目单位应在文化创意领域有较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和技术创新团队;
(3)研发机构的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4)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研发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及场地工程建设等)不低于70%,且实际投资额已完成超过20%(实际投资中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投入不得少于60%),新增投资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60%(新增投资中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投入不得少于80%),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需与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投资等统筹考虑);研发机构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0人;研发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5)符合国家、省及深圳市的其他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盖章);(2)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编制规范见附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用途需是申报项目),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金额+银行贷款金额≥项目总投资,以证明项目单位即使未获政府资助,也有实力独立实施项目建设;
(5)项目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项目单位2011-2013年度研发投入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最新审计报告,缺一不可;
(6)项目单位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别按附件2中的附表7、8进行整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8)工程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9)申报项目的场地证明文件,并需附功能平面图;
(10)如涉及生产环节的,需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如暂不涉及生产环节的,按附件2中的附表9的要求提供。(11)申报项目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按附件2中的附表6整理,并附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近一年以来的养老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12)申报项目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注:已有的仪器设备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场地,并建立单独台账,仪器设备上标明名称、类型等信息)及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按附件2中的附表1、2的要求填报。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13)项目单位自2008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情况,按附件2中的附表3的要求填报;
(14)项目单位如获得过其他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复及资助的,须附上一套完整的当初申报材料,并按附件2中附表10的要求填报;
(15)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按附件2中附表12的要求提供;
(16)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除注明保密外)市发展改革委可自行允许有需要的第三方查阅,按附件2中附表4的要求提供;(17)项目单位认为对项目申报有利的其他材料;
(18)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按附件2中附表5的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属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项目单位需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列成目录并放于封面次页。申报材料中如有需保密的部分,请予以注明。
附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
一、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工程实验室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方向分析与趋势预测;技术发展的比较(包括本单位技术水平优势和劣势、关键技术突破点)。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发展战略与思路;主要发展方向;主要任务;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一)项目法人单位概况:单位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现有研发条件和产学研工作基础,近年来取得的相关重大研发成果,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等;
(二)工程实验室机构设置与职责;
(三)工程实验室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及技术团队情况;
(四)工程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项目招标内容。
七、节能及环境影响:节能分析;环境影响评价。
八、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需与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投资等统筹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建设期项目管理。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建设投资估算;(按照附件2中附表
11、附表11.1、附表11.2的要求填报)分年投资计划表;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申请市政府资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项目风险分析:技术风险;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其它风险。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情况.(二)配套资助项目
1、申报条件:已获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资助,但尚未获得我市相关部门资助的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研发机构。
2、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盖章);(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编制规范见附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初申请组建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研发机构时的一整套申报材料;
(5)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组建文件或资金下达文件;(6)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相关主管部门对资助项目出具拨款经费进账凭证;(7)按规定需签署任务书或合同的项目,提供与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8)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开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用途需是申报项目),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金额+银行贷款金额≥项目总投资,以证明项目单位即使未获政府资助,也有实力独立实施项目建设;
(9)项目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项目单位2011-2013年度研发投入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最新审计报告(含对已获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缺一不可;(10)项目单位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别按附件2中的附表7、8进行整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1)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12)研发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
(13)申报项目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请按附件2中的附表6整理,并附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近一年以来的养老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14)申报项目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注:已有的仪器设备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场地,并建立单独台账,仪器设备上标明名称、类型等信息)及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按附件2中的附表1、2的要求填报。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15)项目单位自2008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情况,按附件2中的附表3的要求提供;(16)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按附件2中附表12的要求提供;
(17)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除注明保密外)市发展改革委可自行允许有需要的第三方查阅,按附件2中附表4的要求提供;(18)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申报有利的其他材料;
(19)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按附件2中附表5的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属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项目单位需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列成目录并放于封面次页。
附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
一、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申报项目已获国家、省及市的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如已实施完成的,需附上验收报告复印件。
四、申请本次政府资助的主要理由及依据。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及贷款偿还计划、资助资金招标计划等。其中,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预计单价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资金用途。
六、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项目风险分析。
九、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第二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制作、新媒体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侧重于资助技术服务类开放性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及以提供资讯、办公服务为主要功能的行业信息网络系统一般不纳入本资助范围。
二、资助数量、额度、方式和用途
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额度:对建设类平台,专项资金可给予不超过总投资40%的资助,最高资助800万元。对运营类平台,按平台年度运营投入给予30%以内或按平台年度技术服务收入给予50%以内的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对配套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可按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予以1:1配套,最高1500万元;但配套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省、市资助资金的总和超过项目总投资50%的,不再配套资助;未超过50%的,可补差至50%。方式:无偿资助。
用途:建设类平台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等硬件购置,运营类平台主要用于升级更新相关专业设施设备和人员经费,配套类主要用于升级更新相关专业设施设备。
三、申请类别
(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资助
1、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技术服务定位,技术服务内容对文化创意产业有直接促进作用;(2)申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及场地工程建设等)不低于70%,新增投资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60%(新增投资中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投入不得少于80%),相关公共技术服务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该部分设备投入如需计入申报项目总投资,需在建设期内);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需与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投资等统筹考虑),场地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具有开展一定公益性、较大开放性和较强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从事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人才梯队;
(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可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或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5)符合国家、省及深圳市的其他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盖章);(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编制规范见附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开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用途需是申报项目),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金额+银行贷款金额≥项目总投资,或项目依托单位出具的项目总投资资金保障承诺书,以证明项目单位即使未获政府资助,也有实力独立实施项目建设;
(5)项目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平台投入最新审计报告,缺一不可;(6)项目单位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别按附件2中的附表7、8进行整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7)申报项目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按附件2中的附表6整理,并附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近一年以来的养老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8)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9)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管理、开放、收费和运营等制度;(10)场地证明文件,还需附功能平面图;
(11)申报项目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注:已有的仪器设备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场地,并建立单独台账,仪器设备上标明名称、类型等信息)及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按附件2中的附表1、2的要求填报。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12)项目单位自2008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情况,按附件2中的附表3的要求填报;
(13)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按附件2中附表12的要求提供;
(14)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除注明保密外)市发展改革委可自行允许有需要的第三方查阅,按附件2中附表4的要求提供;(15)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申报有利的其他材料;
(16)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按附件2中附表5的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属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项目单位需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列成目录并放于封面次页。
附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
一、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相关产业技术、产品及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产业发展存在的共性问题,公共服务平台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三、项目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发展战略与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近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考核、验收指标)。
四、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一)项目法人单位概况:单位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已有技术服务条件、工作基础和取得的成果,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等;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机构设置与职责;
(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及技术团队情况;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机制。
五、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技术研发平台、信息平台、认证平台、试验检测平台等)、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项目招标内容。
六、节能及环境影响:节能分析;环境影响评价。
七、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需与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新增投资等统筹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建设投资估算;(按照附件2中附表
11、附表11.1、附表11.2的要求填报)分年投资计划表;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申请市政府资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九、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十、项目风险分析:技术风险;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其它风险。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资助
1、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技术服务定位,技术服务内容对文化创意产业有直接促进作用;(2)申报项目相关公共技术服务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场地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具有开展一定公益性、较大开放性和较强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
(3)拥有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从事专业服务人员10人以上,足够的后勤辅助人员、人才梯队;
(4)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程序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可通过开放性服务收入维持日常运行,或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5)符合国家、省及深圳市的其他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
(1)深圳市文化创意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盖章);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编制规范见附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平台投入及运营2013年度审计报告,缺一不可;(5)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6)平台的管理、开放、收费和运营等制度;
(7)申报项目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请按附件2中的附表6整理,并附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近一年以来的养老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8)项目单位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别按附件2中的附表7、8进行整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9)平台场地证明文件,还需附功能平面图;
(10)申报项目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注:已有的仪器设备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场地,并建立单独台账,仪器设备上标明名称、类型等信息)及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按附件2中的附表1、2的要求填报。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11)项目单位自2008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情况,按附件2中的附表3的要求填报;
(12)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按附件2中附表12的要求提供;
(13)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除注明保密外)市发展改革委可自行允许有需要的第三方查阅,按附件2中附表4的要求提供;(14)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申报有利的其他材料;
(15)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按附件2中附表5的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属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项目单位需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列成目录并放于封面次页。
附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
一、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项目单位的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产业化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等。
二、平台运作情况: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人员规模和结构,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包括收费标准,盈亏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三、申请市政府资助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招标方案。
四、平台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年内平台在建设、运营方面的思路。
五、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三)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资助
1、申报条件:已获得国家、广东省等有关部门的专项资助的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盖章);(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系统中填写好并打印,编制规范见附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与地方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初申请国家和广东省平台资助时的一整套申报材料;
(5)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组建平台的文件、下达资助计划的文件;(6)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对平台资助出具的拨款经费进账凭证;
(7)按规定需签署任务书或合同的项目,提供与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8)项目单位2013年度审计报告,平台投入及运营最新审计报告(含对已获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缺一不可;
(9)项目单位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分别按附件2中的附表7、8进行整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0)申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11)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开放、收费和运营等制度;
(12)申报项目的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按附件2中的附表6整理,并附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近一年以来的养老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13)申报项目已有的仪器设备清单(注:已有的仪器设备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场地,并建立单独台账,仪器设备上标明名称、类型等信息)及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按附件2中的附表1、2的要求填报。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14)项目单位自2008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情况,按附件2中的附表3的要求填报;
(15)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按附件2中附表12的要求提供;
(16)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的材料(除注明保密外)市发展改革委可自行允许有需要的第三方查阅,按附件2中附表4的要求提供;(17)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申报有利的其他材料;
(18)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按附件2中附表5的要求提供。
以上材料属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八份。项目单位需将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列成目录并放于封面次页。
附注: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规范
一、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组建理由、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公共服务平台已获国家和广东省相关部门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如已实施完成的,需附上验收报告复印件。
四、申请本次政府资助的主要理由及依据。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及贷款偿还计划、资助资金招标计划等。其中,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预计单价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资金用途。
六、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项目风险分析。
10.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篇十
(一)文化产业的含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有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和服务。我国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尔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
首先,发展文化产业对捍卫国家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的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美国为首的强势文化借助全球化平台从经济领域开始全方位向外扩张渗透。在开放语境下,中国文化市场已成为具有诱惑力的庞大国际市场的一部分,尤其在当前文化需求,文化消费与攻击在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形成“战略性短缺”的现实境遇中,更是为国外文化消费品进入提供了市场。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居民消费结构的
1升级,以及随着产业结构下游化带来的需求上游化、高档化、文化化,特别是伴随着具有相当强消费欲望和自我想象能力的中产阶层的崛起,使我国文化产品的供给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产品的现实需要,与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间,已经形成明显的“战略性短缺”,大量海外流行文化(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就成为大众的日常消费品,手中(尤其青少年)长期浸淫其中不但养成崇“洋”(美国货、哈日、哈韩)媚俗的口味,久之还会产生认同其价值观、以其为行事参照的思维意识,不自觉地抵消民族文化的影响。这种因“战略性短缺”而不能使中国文化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境遇,所造成的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必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以及在多元化消费中培育文化理想产生极大影响,其结果就不是文化产业一个领域所能承担的。
其次,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品牌“转向中起着积极作用,经由文化的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增强文化影响力,以提升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世界性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以及经济形态的升级,我国已成为世界的“加工工厂”,成为制造大国。但在当前语境下中,廉价低附加值的产品并不能为我国企业赢得较大经济利益和发展空间,切合整个世界经济形态的飞跃,以及我国经济快速平稳运行,我国企业面临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品牌”的转向。通过发展文化产业输出文化产品,借助中国文化推销中国“品牌”,并增加产品中的文化和科技含量来提升产品品位,依托海外7000多万人的华人圈,培育消费中国“品牌”的消费者,树立消费中国“品牌”观念,培养对中国“品牌”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使得中国从“制造大国”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地位提升,进而借助文化竞争力立足世界市场。在此过程中文化产业是否具有竞争力将对此进程起不可低估的推进作用。
再次,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文化体制改革走向深入,在实践中进一步理清理论上难以说清而又互相缠绕的问题,通过调整文化政策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文化在两个市场的涵摄力和辐射力。
最后,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并采取“走出去”的文化输出策略,主动参与世界文化秩序的重组,在全球化平台上铸造和展示中国”和平崛起“的国家文化现象,以及复兴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工程中起积极作用。文化产业以其生产内蕴价值观和审美经验的产品的被消费来参与国家文化形象建构,并成为展示国家文化形象的途径和载体。尤其在海外市场,人们是通过文化产品的消费来了解这个国家和民族,只有基于一定了解和相互文化交流才能形成真实的国家文化形象。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途径
建设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最根本的就是要从国情出发,发挥优势,不断积累,突出特色。所谓“特色”,就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要在推动共性发展的基础上突出个性的前提下融入共性。也就是说,既要遵循文化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突出特色。其途径大
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威武史观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额指导思想。文化产业是精神文化发展的集中形态。由于其发展的高度综合性、系统性和时代性,决定了其发展途径和研究方法的独创性。为此必须力求以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尤其是以马克思创立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研究形式为研究内容服务、研究内容有进一步拓宽研究形式的原则,从而形成文化产业研究发展的新思路、新视角、新方法和新途径。
二是以科学精神与时代精神、规律性和目的性相结合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则。提倡科学、普及科学要坚持时代的观点,提倡科学精神。
三是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应当是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有年中国特色的、文明的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始终是我国文化产业的方向和目标,决不能偏离。
四是把机制创新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首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产业规律的导向机制。一是政治导向,文化产业的政治导向,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要求奥在时间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要变指令性为导引性。二是观念导向。其关节点是摆脱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认识上的误区,摈除把文化产业只作为政治附属物的观念;摈除把一切文化产品都意
识形态化的非商品性观念;摈除文化知识娱乐休闲的观念。从而确立文化产业具有必然性和现实性的观念;确立经济文明观、经济文化一体观的新观念;确立文化产业的市场观念;确立文化产业的全球观。三是产业导向。其目的是尽快确立文化的产业导向,构筑产业化发展框架,出台符合产业化发展的政策。
再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推进体制创新,加快文化产业立法,以实现经济关系的市场化,企业行为的自主化,宏观调控的间接化,经营管理的法制化。目前最重要的,一是理解产权关系,确立文化生产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完成文化企业的内部改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1.挪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政策促进 篇十一
近十年来,挪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推动着国家和地区的快速发展。挪威对文化创意产业概念进行了深入思考,并给出适合本国现状的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利用传统文化政策制定模式带来的便利,挪威政策界分层级地制定了适合国情的文化战略和适合区域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措施。在国家层级中,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四个部门从利益目标出发,将政策与社会目标相结合,各自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政策。在区域层级中,各区域按照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区域发展为目标制定了合适的发展政策,以阿格德尔地区为例进行阐述。阿格德尔位于挪威的南部,文化氛围浓厚。该区域通过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地区经济与竞争力得到了提升,是挪威区域层级中成功的案例。
关键词:
挪威 文化创意产业 政策 阿格德尔地区
挪威地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是四个北欧国家之一,国土面积38万多平方公里,人口510多万,人口密度比较低。自19世纪开始,挪威就对文化领域进行补助。二战以后,挪威政府和地方管理部门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文化领域的支持,努力将文化与艺术发展成为公民福利。近十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创意产业在挪威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增长。
1.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概况
随着挪威体验经济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在挪威经济中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部分。根据政府机构的统计,2000年到2009年的十年间挪威国内从事文化产业的员工数量增加了50%,创造的价值增加了77%。2009年挪威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增加到2.7万家,拥有的员工数量增长到7.5万人,占到了挪威劳动力的4%。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创造产值约为25.7亿欧元,而在2014年增长到44.9亿欧元,年增长率超过了12%,这比挪威其他行业增长的都要决。
2.挪威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提出
2.1国际背景
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在向政府提交的《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为: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艺与才能中获得发展动力,并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来创造财富、增加就业的产业。
继英国之后,许多发达国家都提出了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被提升到了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战略层面。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历程和产业结构具有差异性,导致对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界定各不相同。
2.2挪威文化创意产业的提出
在挪威,早期管理文化产业的政府机构是贸易与工业部等主管经济发展的部门,这些部门为了方便讨论文化与商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政策制定,将文化产业定性为文化商业,即进行与文化相关的商业活动的产业。20世纪90年代末,欧美各国相继提出了不同版本的文化创意产业,使得各自国内政策和传统产业结构出现了相应调整,并引起国际观念和世界经济结构的变化。随着政治经济交流活动的进行,国际环境的变化刺激了挪威国内的政治经济,使得挪威政策界和经济领域对国际变化不断地进行解读,并跟随国际趋势,加深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知,并着手提出本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概念。
2004年,挪威政府对国内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首次提出了用于区分文化创意产业的依据,即文化创意产业产品的主要特征是它的交流特性,并将涉及的行业统一称为“文化产业”。近年来,挪威国内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更深一步研究,提出创意的形成过程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而不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使得“文化产业”的内涵被诠释为“生产或多或少的通过诸如符号、图片、颜色、活动、声音和故事等美的手段进行文化表现的产品并进而获利的产业”。
由于政治之间的密切联系和文化上的相似性,挪威对文化创意产业范畴界定受到了其他北欧国家的影响,其内容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限于国内繁杂的文化政策和对文化产品独特品质的强调,挪威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相对狭隘,仅限于音乐、电影和摄影、游戏、电视和广播、建筑、设计、印刷媒体和广告、文化遗产、文化企业九个行业。
3.挪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促进
3.1挪威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
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地区竞争力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国家出台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在国家所有政策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在近几年,挪威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为文化创意产业参与者提供全面服务的政策。在行政领域,挪威政府不断提高文化渗透力,拓宽参与者的活动领域,并大幅增加文化发展预算;在法律领域,挪威加强了对参与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并在税赋方面为参与者提供减免优惠;在经济领域,挪威各级政府都对参与者提供一定的财政补助等。
3.2挪威文化政策制定与实施体系
在挪威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是作为文化政策的一部分进行制定实施的。得益于早先制定文化政策的经验,挪威国内在文化政策制定实施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性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文化领域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都有参与,最大限度地平衡了政策涉及的利益。受挪威传统行政体系的影响,文化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被清晰地分为三个层级:国家、郡和市。
(1)国家层级
国家层级主要是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并承担职能管理任务。挪威基础性的文化政策一般是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然后交由国家议会讨论审批,诸如文化部负责文化政策的起草,财政部负责文化政策的预算等等。这些部门还负责管理和协调下面两个层级中与文化事务相关的具体行政活动以及指导地区政策措施的制定。在国家层级中还有像挪威艺术理事会等国家级的文化机构,主要作为政府机构在文化领域的顾问为文化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参与运作国家文化基金并组织文化活动。
在国家层级中,文化战略基本是与文化创意产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推动制定,这些部门分别是文化部、地方政府和区域发展部、贸易与工业部和外交部。挪威文化部在最近几年里制定的许多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大多涉及到了诸如多样性、包容性、参与和言论自由等社会目标,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一种带动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工具。例如在2005年,政府实施了文化倡议I和II,从行政、立法和财政方面为文化发展提供支持,试图通过文化发展提升国家文化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2011年为了进一步扩大文化参与度和文化包容性,文化部提出了文化背包项目,旨在扩大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电影、音乐文学等文化艺术的演出领域,使儿童和青少年从小欣赏到不同的艺术表演。相关的评估结果表明,这些政策对提高挪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国家与地区的文化机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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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在文化领域扮演着促进挪威文化出口的角色。挪威政府相继发布了包括白皮书在内的一系列文件,讨论了如何在国外加强挪威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如挪威文化创意产业白皮书19,2012-2013),主要目标是通过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开展海外业务来增加挪威文化的表现力,将文化创意产业的海外发展同促进人权、加强民权社会、脱离贫困等目标并列作为外交部的基本政策,并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行政倡议作为实际的政策工具加入挪威的海外利益谈判、国际贸易协定以及文化交流的范畴。
2007年,文化部、贸易和工业部、地方管理和区域发展部三个部门联合推出一个名为“文化和商业”的白皮书,制订了一系列的综合措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白皮书还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位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描述:“促进经济不断增长的是产业中提供体验并创造服务的部分,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处于核心位置。无论是在挪威还是在国际上设计、艺术和文化、娱乐体验已成为经济的重要部分”。
(2)郡层级
郡层级一度在文化政策制定实施模式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曾经成立过具有独立行政权力的文化部门。在20世纪80年代,挪威国内认为文化领域应是一个自治的领域,提高了艺术家的地位,并将政府的一部分职权分给了文化机构,使得郡级的文化部门或被重组,或被解散,其职能被与文化相关的综合部门和文化机构分担。郡层级的政府部门目前主要负责区域文化政策的制定,提供补助艺术家和文化机构预算的部分资金。
(3)市级
市级是整个文化政策制定实施模式的基础层级,也是三个层级中文化机构发挥作用最大的层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责集中于行政领域。地区文化机构直接与本地区的艺术家联系,是文化活动组织者和政府文化措施的实施者,它们的活动范围几乎涵盖了本地区整个文化领域。
4.阿哥德尔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
阿哥德尔地区有约28.5万户居民,占挪威人口的5.7%,克里斯蒂安桑市是阿哥德尔地区最大的城市。在文化领域,阿哥德尔地区以数目众多的音乐汇演闻名。据统计,2006年有近约24万人参加了35场的音乐汇演,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自区外,创造的总收益高达990万欧元。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阿哥德尔地区有一个普遍的认识,即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促进革新的进程、经济的增长以及新市场的开拓,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当前,阿哥德尔地区推出了一项名为“创新能力”的计划,旨在提高文化和艺术的重要性,促成优势意识和区域定位。这项计划详尽描述了文化创意产业对阿哥德尔地区的作用:“建立文化艺术方面强有力的文化产业集群有利于市场的革新、成长和发展。这些会成为专业环境增长的基础并会促进体验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也同样有助于创建新的企业和促进旅游业和其他产业的增长。阿哥德尔地区必须发展产业协作并以均衡的方式获益,这样才能在同其他区域的交流中具有竞争力”。
克里斯蒂安桑市近年来在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方面实施了许多政策。其主要的措施是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公共基金和资助规划,旨在对相关特殊利益者提供资金资助以促进本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克里斯蒂安桑市资助规划主要分为两个方向:项目资助和创意培养。项目资助旨在支持大型文化建筑的建立和发展,它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建立公共基金将城市大剧院和音乐厅合并成为Kilden表演艺术中心,用以创建城市新景象并引起文化聚集,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味。
创意培养主要是对当地的文艺活动提供资助和向参与者提供补助。克里斯蒂安桑市有着众多的音乐节和戏剧汇演,创意培养向这些汇演活动提供一定的举办资金。向参与者提供的补助是由艺术家、企业等先行提出申请,再由文化机构进行评审发放。
5.挪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启示
5.1政策制定层级分明
在文化政策制定过程中,挪威政府将政策制定清晰的分成三个权力相对独立的层级,—方面使得国家文化战略经过地区政府与文化机构的翻译转化为适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发展政策,加强了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另—方面,各层级中的政府部门受到利益目标的驱使,将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使得虚拟的政策目标与现实充分结合,有利于政策落实和地区发展。
分明的政策制定层次使得文化机构的职权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文化机构作为文化领域的直接管理者,方便与文化创意产业参与者直接联系,并为它们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5.2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政策定制实施模式相结合
挪威独特的管理体系和文化机构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使得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自上而下的制定和自下而上的驱动两个过程。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在三个层级中依次自上而下的由文化战略向文化创意产业措施逐步过渡制定,然而挪威文化领域是一个相对自治的领域,政策措施的实施需要文化机构、企业和艺术家等文化创意产业参与者的主动参与,进行自下而上的驱动。
12.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篇十二
吉林省文化产业发展中虽有吉视传媒、长影集团、吉林歌舞集团等异军突起, 但吉林省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对还是比较薄弱。吉林省的民族民俗文化有着深厚的文化土壤和丰富多彩的艺术样式, 所以加快发展吉林省民俗民间文化产业建设, 可以进一步搞好吉林文化产业规划布局, 调整文化产业结构, 为实施吉林“十二五”文化产业提速计划, 推动吉林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本文将结合长春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博览会的调研, 以吉林省九台市的民间艺术产业的发展为例, 针对如何发展壮大民俗文化产业, 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 特别是对吉林省县域民俗文化创意集群区的品牌打造的推介, 为各地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 提供一些可供交流的思路。
2012年8月3日至8日在长春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中国民间艺术博览会。本次博览会最突出的亮点就是突破了往届单纯以剪纸为主的艺术种类和作品风格相对单一的局限, 而代之以全面挖掘整理、包装县域民间艺术的各种资源, 注重县域民间艺术整体形象的塑造。展品种类多样化、作品数量规模化、策划环节系统化, 达到了厚重多彩的效果。此次展会为自觉推动县域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了一次积极地探索和尝试。
一、挖掘区域民俗文化产业的优势
每个地域的民俗文化都有其自己的特色, 在进行产业化的过程中, 挖掘区域民俗文化产业的优势, 走差异化道路才能使其生存和发展起来。吉林省大多城镇具有深厚的民俗文化传统, 如“歌舞之乡”、“二人转之乡”、“冰雪渔猎之乡”、“民间艺术之乡”等, 可以说民族民俗文化样式丰富多彩。如:剪纸、二人转、象帽舞、刺绣、根雕、萨满文化、延边朝鲜族歌舞、蒙古族马头琴等形式。但大多民俗文化样式处于一种自娱自乐的、单一性发展模式, 使之向特色化、产业化的多样性方向转变, 既是对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 也是使之传承下去的最佳途径。以吉林九台市为例, 九台市这块沃土孕育了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 绿柳边台有着厚重的文化和历史, 它是吉林省由东部长白山区向西部平原地带过度的中间环节, 历史上就呈现出自己的文化多样性, 而且带有吉林地域文化的典型特征:这里森林文化、农耕文化、渔猎文化、游牧文化并存, 相互交融又保持各自的独特性, 这是民间艺术赖以产生传承的深层社会基础, 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 衍生出绚丽多姿的民间艺术。充分利用这些地方资源, 使之转化为有益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动力, 才能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区。九台的民间艺术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 发展传承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些优秀的民间艺术种类一度走到失传的边缘, 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经济背景下, 在城市化步伐加快的今天, 如何传承好优秀的民间艺术资源, 已经成为摆在相关组织和每一个文化者面前的正待解决的课题。目前, 九台市以“中国萨满文化之乡”打造城市名片, 以自身的特色化优势开发民俗文化产业, 同时为萨满文化的传承与走上国际化道路, 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打造县域民俗文化创意集群区的品牌形象
九台市在开发民俗文化产业的同时, 逐渐注意打造县域民俗文化创意集群区的品牌形象, 开始提升国际化影响。本届民博会就是对县域民间艺术资源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和系统梳理, 开始有了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树立了“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也是抓发展”的理念, 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积极探索民间艺术传承及产业化的路径。政府在文化惠民上, 让民间艺术更贴近百姓生活, 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艺术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
长吉一体化战略实施以来, 九台作为该战略的节点, 独特的文化地位正在日益凸显。九台优秀的民间艺术传承好, 使得长吉两大城区板块充满了本土文化的活力, 进而使全省文化保持了自己的鲜明特色。这里有享有盛誉的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人、被称为“关东神剪、萨满雄鹰”的中国萨满文化传承人关云德, 他的一百位满族神话传说中的女神剪纸作品, 将满族民俗和剪纸艺术的结合, 把濒临失传的神话传说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表现出来;他还是萨满神鼓的制作传承人, 在传统的神鼓上绘制图案, 欲将剪纸艺术运用到神鼓图案的创新制作上, 准备在神鼓上绘制各种满族传统的图案和花纹, 并将它开发成旅游纪念品。九台的萨满剪纸艺术已列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九台民间艺术产业化也迈出可喜的一步。2011年1月5日, 长春柳条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它是新兴文化企业, 也是九台市第一家综合型小微文化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现有员工30余人, 是有著名剪纸大师和著名工艺美术大师卢伟两位中国优秀的民间艺术家牵头, 以在长专家学者和大学生创业人员为智力团队, 由民营企业家投资创办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文化发展艺术品设计及市场经营、环境艺术设计制作、装饰、旅游文化项目开发、会展服务、文化交流、策划、培训、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形象策划、动漫产品研发和推广、剪纸专卖、沙盘标本制作等。柳条边公司将以挖掘九台文化旅游资源, 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为己任, 坚持地域文化和市场需求、时尚元素相结合, 全面启动文化创新、文化创业、文化创意、文化创造、文化创富系统文化产业工程。该公司目前已下设剪纸艺术中心、九台鹰猎文化表演队、黑泥革布艺术中心等, 并在省市各大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受中外嘉宾广泛关注和好评。在九台卡伦经济开发区的龙昌木业有限公司也是一个颇具规模的以民间手工艺制作为主的专业企业, 通过几届民博会的参展, 该企业生产的系列仿古家具已经远销省内外,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还有根雕、面塑、葫芦雕等工艺作品、其塔木的农民画等艺术作品, 已远销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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